公司期权激励方案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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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期权激励方案大全(19篇)
时间:2023-12-14 13:35:12     小编:碧墨

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可以制定出多种方案供选择。那么如何制定一个好的方案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目标,确切地知道我们想要实现的是什么。其次,我们需要分析当前的情况和问题,找出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然后,我们可以进行头脑风暴,收集各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接下来,我们需要对这些方案进行评估和比较,选择最合适的一个或几个。最后,我们可以制定出详细的实施计划,并设定明确的任务和时间节点。以下是一些制定方案时需要避免的常见误区和陷阱,希望能给你一些警示。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一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98.7%,任正非持股1.3%,其激励模式为虚拟股票。激励对象有分红权及净资产增值收益权,但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虚拟股票。在其离开企业时,股票只能由华为控股公司工会回购。

华为公司财务概要。

1.激励对象:只有“奋斗者”才能参与股权激励,华为公司出台了许多具体措施去识别“奋斗者”。(具体识别标准未披露)。

2.授予数量:华为公司采用“饱和配股制”,每个级别员工的达到上限后,就不再参与新的配股。员工最高职级是23级,工作三年的14级以上员工每年大约可获授数万股,较为资深的18级员工,最多可以获得40万股左右的配股。(具体数量计算方式,未予披露)。

3.授予次数:激励对象只要达到业绩条件,每年可获准购买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达到持股上限后,公司就不再授予虚拟股票。

4.授予价格:2001年后,公司按净资产值确定股价。华为公司的虚拟股体系没有公开市场的价格体系参照,华为公司采取的每股净资产价格,相关净资产的计算参照毕马威公司的审计报告。但具体的计算方式并不公开。2010年股票购买价格为5.42元。

5.回购价格:员工离开公司,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按当年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购回。2012年回购价格为每股5.42元。

(1)银行贷款:华为员工以“个人助业”的名义获得的银行信贷,支付购股款。合同显示:贷款用途为“个人事业发展”,贷款期限三年,贷款利率为月利率0.4575%,担保方式为个人薪酬收益权及账户质押。

(2)分红款:大多数华为员工在分红后,即将红利投入购买新的股票,因为股票收益增长的幅度要比工资增长的幅度高得多。

7.授予条件:相关报道未予披露华为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虚拟股票的业绩条件。

8.分红业绩条件:相关报道未予激励对象享受分红的业绩条件。授予股票业绩条件与分红业绩条件之间的关系未予披露。

9.分红次数:华为公司是否每年分红,未予披露。

10.参加形式:员工签署合同交回公司保管,没有副本,没有持股凭证,每个员工有一个内部账号,可以查询自己的持股数量。华为员工与华为公司所签署《参股承诺书》。

11.激励计划实施时间:虚拟股票模式已持续12年,目前尚未确定其终止时间。

12.激励收益。激励收益共有两部分:

(1)分红。2010年每股分红2.98元,收益率超过50%。2011年,预计分红为每股1.46元。

(2)净资产增值收益。华为早期按1元/股出售虚拟股票,也按1元/股回购,净资产增值收益无从兑现。目前改为按每股净资产确定股价,在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回购股票时一次性兑现净资产增值收益。

激励收益总量为2000年投资的华为股票,十年之后,所持股票价值增长超过15倍。

1.参加激励人数:6.55万人。

2.虚拟股票总规模:经过十年的连续增发已达98.61亿股。

3.法律关系:虚股激励在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合同关系,而非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华为员工手中的股票与法律定义的股权不同,员工不是股东,只享有合同利益,而非股权。工会才是股东。

4.实施步骤:2001年7月,华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股票期权计划,推出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虚拟股票期权计划暂行管理办法》。这一计划得到了深圳市体改办批复同意。

5.激励效果:七年时间,公司通过股权激励融资超过270亿元,从2001年到2011年,华为公司销售收入从235亿元,增长到2039亿元。2010年每股分红2.98元,收益率超过50%。2011年,预计分红为每股1.46元。2010年销售收入18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2%,净利润23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率12.8%,可用现金流为人民币381亿元。2011年营业收入2039亿元,营业利润185.82亿元,净利润116.47亿元。

小结:

1.华为公司的'股权激励实际上是分享制,而不是股份制。任正非把原本属于股东的利润,按贡献大小让与数万员工分享,通过让员工分享公司利润,激励员工工作动力。

华为公司的股权激励是员工激励与公司融资的结合。公司通过股权激励获得了大量资金,又由于华为公司的经济效率很高,员工的资金在公司可以获得很高收益。

2.“让利益,留权力”。由于采用虚股激励,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始终掌握在任正非等少数股东手中,员工分享利益,但不分享权力。华为公司仍然是依靠一位“明君”指引航向,公司发展战略和治理体系的改变仍靠他来掌控,他使华为公司获得了20多年高速发展。目前正在实施的董事会领导下的ceo轮值制度,酝酿着下一位“明君”的诞生。

3.华为公司的股权激励经过12年实践检验,证明是一个十分成功的案例,至少到目前为止仍是成功的,其激励效果甚至好过许多上市公司。经过这么长时间检验,取得这么好激励效果的成功案例很少,华为成功的真正原因何在?我们如果真的找到其中最核心的原因,也就离把握股权激励的核心技术不远了。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二

2、如店铺在单日业绩满5000元以上的,当班所有人员享受当日最高100元奖励。

3、末位淘汰制:连续三个月区域所有店员销售中排名最后者公司可直接辞退。五:单单奖:

单笔客单价200元以上一单另加3元提成,300元以上加5元提成。

注:

1、以上奖励按公司正常上班计算,不包吃住。

2、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享有一日三底薪。

4、调休务必在两个月内休完,逾期作废!

5、工龄津贴:自入职起连续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者从次月起享受额外每月50元津贴;满2年者享受每月100元津贴;满3年者享受每月150元津贴;满4年及以上者享受每月200元津贴,超过4年者不再递增工龄补贴。

6、薪资调整:销售业绩格外优秀者可视实际情况薪资另行调整。

6、具体参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深圳市爱杉士服饰有限公司。

审核签名:

20xx年5月1日。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三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奖励优秀员工,特制定本办法。

部门优秀员工分为部门级、公司级;。

(一)、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职时间满一个月以上的主管级以下员工;。

(一)、各部门自行进行评选,候选人名额不限,条件具备者即可参选;(二)、各部门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选出一名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三)、由管理部组织,根据各部门推荐的优秀员工进行公司级优秀员工的评选,选出两名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四)、公司级优秀员工分为后勤支持类以及技术支持类,属于后勤支持类的部门:管理部、财务部以及各技术部门项目助理;属于技术支持类的部门:安规一部、安规二部、emc、检查部以及化学分析部的技术岗位人员。

(四)、在月度例会上,由与会各部门人员进行投票选定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五)、经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后现场发放奖励、会后张榜公告以及符合规定的给予奖励旅游。

(一)、部门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旁听月度主管级例会的机会;。

2、获得优秀员工奖励,并与总经理进行合影;。

(二)、公司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参与公司优秀员工旅游计划(附件一《优秀员工旅游奖励方案》)。

公司技术以及行政后勤岗位的员工,经个人申请或被部门管理人员推荐并确定为优秀员工,必须符合本细则所规定的要求和具备本细则所规定的条件,并在通过评选程序后当选。评判细则分为统一适用的标准和各岗位具体标准,优秀员工应当符合。各岗位具体标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司对该岗位的.目标要求,另一部份为具体考核方式。

(一)、公司所有员工被评为优秀员工统一适用的标准。

1、能够遵守《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能的要求;。

2、以规范的工作方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或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处理临时任务;。

3、责任心强、工作主动、爱岗爱司、品德高尚;。

4、工作态度端正,包括考勤无迟到早退、工作纪律未因违纪被罚;。

5、经过民主评议,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可。

(二)、公司优秀员工各工作岗位的具体标准见相应岗位职责要求。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四

1.(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电气”或“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激励计划授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定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135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行权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购买一股和顺电气股票的权利,其中首次授予121.5万份,预留13.5万份。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35万股和顺电气股票,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5,520万股的比例为2.45%。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0.82元。和顺电气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和顺电气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5.预留的股票期权的拟在首次授权日后12个月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授予价格等相关事宜,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授予情况的摘要及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

6.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人员。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每份股票期权自相应的授权日起5年内有效。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计划分四期行权,自首次授权日起12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四期申请行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8.本次授予期权的主要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授予及预留的股票期权分4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xx-2015年,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财务业绩考核的指标主要包括: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其中,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的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及后2年扣除该次再融资募集资金净额后的净资产值;因再融资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净损益将从融资当年及后2年中扣除。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具体目标如下:

(1)等待期内,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告中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以20xx年净利润为基数,20xx-2015年相对于20xx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70%、100%。

(3)20xx年-20xx年和20xx-2015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7.0%和9.0%。

9.和顺电气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0.和顺电气承诺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11.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和顺电气股东大会批准。

1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征集委托投票权。

13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五

鼓励有益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目标的顺利完成。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酌情签报,予以奖励。

2.1对重大、关健任务的完成作出贡献的;

2.2对完善公司管理提出可行性方案的;

2.3配套设计过程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

2.6提出合理化建议,有益于维护、提升企业形象的;

2.9具有优秀品德,可作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树立良好风气的;

2.10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

2.12对营私舞弊或违纪行为检举并确有证据的';

2.13其它奖励的情况。

3.1奖励金额。奖励金额范围如1,奖励的具体金额由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单项奖励5000元(含5000元)以内由公司总经理最终确定,单项奖励超过5000元时由股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最终确定。

3.2合理化建议的申报、奖励程序。

3.2.1季度奖励:

正常的奖励申报、审批每季度进行一次,于次季首月10日前按规定程序上报到公司办。申报程序如下:

3.2.1.1所在部门或公司办填报《销售公司员工奖励申报表》(见附表);

3.2.1.2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3.2.1.3申报表交到公司办;

3.2.1.4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

3.2.1.6公司办复印申报表存档;

3.2.1.7通知申报人凭申报表到公司财务办领取奖金;

3.2.1.8财务办凭申报表发放奖金,并保存申报表。

3.2.2即时奖励:

3.2.2.1公司总经理有权直接对公司员工进行单项5000元以内的即时奖励;

3.2.2.4即时奖励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直接到财务办领取奖金;

3.2.2.5权限规定:对副总经理的奖励只能由公司总经理提出,对部门领导的奖励只能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提出。

所有的奖励均在公司办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开,并在整个销售公司发文通报。对违反公司奖励规定的行为,员工有权向销售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或股司有关部门举报。

本制度由公司办负责解释,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销售公司员工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申报日期:年月日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六

企业最怕留不住优秀的管理人才,最担心职业经理人流动频繁,于是想尽办法留住这些高管,保持管理人才的稳定性。因此以人力资本为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机制越来越受到追捧,不仅是上市公司,越来越多的非上市公司也开始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现代企业理论和国外知名企业的实践证明,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股权激励计划可以把职业经理人、股东的长远利益及公司的长期发展结合在一起,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职业经理人的短期经营行为,以及防范内部人控制等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据统计,全球排名前500位的大型企业,几乎全部实行股权激励机制。在国内,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和长期激励,这些词听起来已不再新鲜。不过,一些企业在设计和操作股权激励时,还是面临很多技术难题。

在笔者进行管理咨询时,经常有企业家提出股权激励的疑问:这次拿出多少股份来激励员工较为合适?如何分配股份?虚股和实股如何选择?以什么价格出让?需要公开报表吗?会影响企业的再投资吗……股权激励的这些问题,在柏明顿9d股权激励模式中,都给出了详细的解答,9d股权激励模式是在总结大量股权激励咨询项目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特点和需求独创的股权激励设计和实施控制模型。

企业通过推出适合自身发展的股权激励措施和方案,形成“着眼未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核心人才人力资本价值潜能,达到老板与高管同心协力的效果,共同做大企业的“蛋糕”,实现双赢。

股权激励就是企业将蛋糕切出一块分给职业经理人,企业对职业经理人进行股权激励,就是将企业管理层由代理人的角色换位成企业所有者,通过利益绑定的方式提高职业经理人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但我们也要保持清醒的认识,认识到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在企业还没有做好股权激励的准备时,切不可盲目引入股权激励的方式,要谨慎制定企业激励的策略,发挥其积极作用,避免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从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国美事件中,股权激励成了控制权之争的导火索,陈晓的股权激励计划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股东们进行了“金手铐”般的笼络,但同时引起了一些股东和普通员工的质疑。中小股民担心,实施股权激励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而普通员工则表示目前推行的股权计划过小,影响了企业高管以及普通员工的团队凝聚力和集体士气,容易造成“激活一个高管,抑制一群普通员工”的恶果,引起企业的内讧。

企业进行股权激励,本意是要造就一批优秀的职业经理人,而结果则恰恰相反,造就了一批丧失创业激情的人。因此,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首先要设立利益的分享机制,另外,也设计风险的分担机制,从而实现股权激励的初衷,使激励效果达到最优化。

推出股权激励的公司,股权激励起到了“金手铐”的作用,促使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业绩平稳增长,“拷”住了优秀的职业经理人,锁住自己的管理团队。

企业在为高管打造“金手铐”的时候,也要及时打造“银手铐”。“银手铐”就是对高管的控制约束机制,控制约束机制是对职业经理人行为的限制,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公司规定、公司控制管理系统。

职业经理人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者,掌握着企业核心的信息和资源,如果高管带领团队集体跳槽,或自立门户,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将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因此,企业要具有良好的控制约束机制,最重要的是给公司高管设定法律义务,提高职业经理人违约风险和成本。

良好的控制约束机制,能防止职业经理人的不利于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约束机制的作用是激励机制无法替代的,因此,加强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将有助于提高约束机制的效率。

高管的法律义务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一是来源于《公司法》的忠实、勤勉义务;二是来源于《劳动合同法》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三是基于《合同法》的其他约定义务。企业打造约束机制的“银手铐”,在引进职业经理人,以及实施股权激励的同时,做好两手准备,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很多企业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稳定高管团队,促进公司业绩稳步增长。但出现另外一种格局是,创业板高管的离职潮开始涌现,在这些主动请辞的创业板高管中,职务涵盖了董事、副总裁等高管,有接近一半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

也许是高管在离职后的减持自由度比在任时大大增加,在利益诱惑与公司发展前景之间,更多的是选择前者。在这种短期行为的背后,凸显了企业约束机制的缺失。不少创业板公司在设计激励制度时,规定高管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和业绩条件后,就可获得期权奖励,但大多数公司缺乏约束条件,这为高管“离职潮”埋下伏笔。

另外,这些上市公司的薪酬结构也出现问题,由于很多经理人持有股东和高管的双重身份,这就决定了工资报酬所占份额很小,利润分红、股权增值才是获利最大的。另外,经理人的工资与公司盈利情况挂钩不足,而与资产规模的关联度更大。

富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能为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但是单纯的现金激励很可能导致高管的短视行为。高管为了在任时的良好业绩,不惜牺牲企业的长远利益。在薪酬激励不当的情况下,高管更容易选择跳槽,而公司不得不付出更多人力成本的代价,进入恶性循环的怪圈。

因此,企业在高管激励的策略上,要有一个长远的战略规划,在现金激励与股权激励设置合理的比例,这就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衡量,考虑人力成本和实际的支付能力,也要设置股权激励的限制条件等。企业与高管只有做好充分沟通,才是激励措施具有量化、可操作性。

同时,对于高管的激励,企业也要重视持久深远的精神激励。精神激励带来的成就感和荣誉感,能使职业经理人认同企业文化,增强其归属感,愿意与企业同甘共苦,他们也把企业当作施展才华的舞台。否则,企业即使提供再丰厚的薪酬与期权,这些“心高气傲”的职业经理人,迟早也会“空降”到别人的企业。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七

1、 根据陕西汉唐石刻艺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陕西汉唐股东会决议,公司推出员工持股期权计划,目的是与员工分享利益,共谋发展,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

2、 截至2015年 月 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

3、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2015年 月 日股东会通过,于2015年 月 日颁布并实施。

正文

1、 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

1.2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

1.3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1.4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

2、关于激励股权

2.1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2.1.1激励股权在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

2.1.2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

2.1.2.1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

2.1.2.2在本细则适用于的全部行权之比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2.2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

2.2.1公司股权总数为:

2.2.2股权激励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2.3该股权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

2.4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2.5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2.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

3、关于期权预备期

3.1对于公司选定的激励对象,其股权认购预备期自以下条件全部具

备之后的第一天启动:

3.1.3其他公司针对激励对象个人特殊情况所制定的标准业已达标;

3.1.4对于有特殊贡献或者才能者,以上标准可得豁免,但须得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

3.2在预备期内,除公司按照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执行的'分红方案之外,激励对象无权参与其他任何形式或内容的股东权益方案。

3.3激励对象的股权认购预备期为 年。但是,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激励对象的预备期可提前结束或者延展。

3.3.1预备期提前结束的情况:

3.3.1.2公司调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

3.3.1.3公司由于收购、兼并、上市等可能控制权发生变化;

3.3.1.4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3.3.1.5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3.1.6在以上3.3.1.1至3.3.1.3的情况下,《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直接进入行权阶段。在以上3.3.1.4至3.3.1.5的情况下,《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自动解除。

3.3.2预备期延展的情况:

3.3.2.3由于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规行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暂缓执行《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观察期结束后,如激励对象已经改正违规行为,并无新的违规行为,则《股权期权激励合同》恢复执行。

3.3.2.4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预备期中止期间。

4、关于行权期

4.1在激励对象按照规定提出了第一次行权申请,则从预备期届满之后的第一天开始,进入行权期。

4.2激励对象的行权必须发生在行权期内。超过行权期的行权申请无效。但是,对于行权期内的合理的行权申请,创始股东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所有手续。

4.3激励对象的行权期最短为 个月,最长为 个月。

4.4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批准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提前行权:

4.4.1公司即将发生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

4.5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延迟行权:

4.5.1由于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提出迟延行权的申请;

4.5.4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行权期中止期间。

4.6由于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则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撤销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

5、关于行权

5.1在《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进入行权期后,激励对象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分批行权:

5.1.2激励对象在进行第一期行权后,在如下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股权期权的 %进行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

5.1.2.1自第一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5.1.2.2同期间未发生任何4.5或4.6所列明的情况;

5.1.2.3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5.1.2.4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5.1.3激励对象在进行第二期行权后,在如下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股权期权其余的 %进行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

5.1.3.1在第二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5.1.3.2同期间未发生任何4.5或4.6所列明的情况;

5.1.3.3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5.1.3.4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5.2每一期的行权都应在各自的条件成熟后( )个月内行权完毕,但是双方约定延期办理手续、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外。

5.3在行权完毕之前,激励对象应保证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则当期期权行权顺延 年。 年后如仍未合格,则公司股东会有权取消其当期行权资格。

5.4每一期未行权部分不得行权可以选择部分行权,但是没有行权的部分将不得被累计至下一期。

对象的行权。

5.6在每次行权之前及期间,上述4.4、4.5及4.6的规定均可以适用。

5.7在每一期行权后,创始股东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转让至激励对象名下,同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办法定证明其取得股权数的《股权证》。该转让取得政府部门的登记认可和公司章程的记载。创始股东承诺每一期的行权结束后,在 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6、关于行权价格

6.1所有的股权期权均应规定行权价格,该价格的制定标准和原则非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不得修改。

6.2针对每位激励对象的股权期权价格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确定,非经合同双方签订相关的书面补充协议条款,否则不得变更。

6.3按照公司股东会 年 月 日股东会决议,行权价格参照如下原则确定:

6.3.1对于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

6.3.2对于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

6.3.3对于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

7、关于行权对价的支付

7.1对于每一期的行权,激励对象必须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行权对价,否则创始股东按照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权转让的比例。

7.2如激励对象难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对价,其应在行权每一期行权申

请之时提出申请。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激励对象可以获缓、减或免交对价的批准。但是,如果激励对象的申请未获批准或违反了该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则应参照上述7.1条的规定处理。

8、关于赎回

8.1激励对象在行权后,如有如下情况发生,则创始股东有权按照规定的对价赎回部分或全部已行权股权:

8.1.1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8.1.3激励对象的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化,激励对象为公司所做贡献发生严重降低。

8.2对于行权后 年内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行权价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对于行权后 年之外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公司净资产为依据计算股权的价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

8.3赎回为创始股东的权利但非义务。

8.4创始股东可以转让赎回权,指定第三方受让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

8.5对于由于各种原因未行权的激励股权,创始股东可以零对价赎回。该项赎回不得影响本细则有效期后仍有效的行权权利。

8.6除8.5条的规定之外,在赎回之时,激励对象必须配合受让人完成股权退出的全部手续,并完成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受让方按照股权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9、关于本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

9.1本实施细则的效力高于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各方并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解释包括《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内的其他法律文件。

9.2本实施细则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 年,但未执行完毕的股权期权仍可以继续行权。

9.3本实施细则可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9.4本实施细则为公司商业秘密,激励对象不得将其泄密,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再享有任何行权权利。

9.5对于本实施细则,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陕西汉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方案目的

本方案的实施主要实现以下目的:

改善公司治理,形成科学决策体系;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体现公司的特点,实现公司和员工共赢的目标;

稳定员工队伍,吸收和引进外部优秀人才;

第二条 方案原则

本方案的制定遵循如下原则: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付出与收益相对称;

有利于调动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一致; 本方案以激励管理层、有责任心能力强的优秀员工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着眼于公司的未来,吸引优秀的人才。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条 实施期限

本计划的实施期限暂定为一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再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 期权分享的激励对象

中层领导(含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

1 / 3

上年度优秀员工(2015年);

销售部在职正式员工

原持有湖南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者(以神创在册登记为准);

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有业务创新能力、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度期权分享计划:

年度有重大违规违纪者;

本年度内未经同意自动离职、本年度内辞职或被开除者;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不足一年者;

第六条 期权额度确定办法

期权分享额度由各岗位的责任和贡献大小决定,具体分享额度如下: 1、

2、

3、

4、

公司股份的可分享10000股);

6、

股;

8、 以上所有资格(除岗位资格外)均可叠加,上不封顶(如:销售部某员工

既已工作5年,又是公司中层管理正职,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且本年度又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其本年度可分享份额为:20000+60000+50000*50%+20000=125000)。

第七条 期权分享金额折算计算方法

2 / 3

第八条 实施条件及兑现方式

期权分享激励计划的实施与公司盈利结果挂钩。公司完成当年财务核算,若当年净利润大于等于伍佰万时,实施当年度期权分享激励方案;若当年度净利润小于伍佰万时,取消当年期权分享激励方案。

当2017年上半年公司完成2016年度财务核算,实施当年度期权分享激励方案时,按配股方案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

第九条 本方案不影响年终奖、销售业绩奖、优秀员工奖等其他奖金的分配。

第十条 本方案从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方案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 3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八

环境的刺激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如领导带头组织培训关系人发起培训、在培训现场发言,甚至带头兼任培训师;对入选培训师队伍的员工在内部oa、邮件、微信、宣传栏、宣传片、宣传报或内部文刊中通告表彰;聚集内部培训师队伍探讨、聚会,从精神上给予关怀和鼓励;对积极加入培训师队伍的员工颁发聘任书、总经理嘉奖信;让内训师参加公司相关重要会议等,都可以无形中营造企业重视培训工作的氛围,让内训师受到鼓舞。

对于大多数员工来说,经济或物质的奖励是最有吸引力的。最普遍的如按照课程开发的数量、课程授课时长给予补贴、或是旅游、礼品奖励。

另外,职业发展也是激励内训师的一种有效方式。如将通过内训师资格审核作为某些关键岗位必备的任职资格,或是同等条件下竞聘同一岗位具备优先权。

参加专业培训也是职业发展激励的一种常见方式。不过这种方式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不管是企业内训还是外派培训,都能帮助内训师成长,对公司有利;另一方面,内训师成长的同时也有人才流失的风险。因此,在实施这种激励方式时要严格把关,或增加相应的补充措施,如在外派培训前与员工签订培养与服务协议。

此外,将内训授课纳入绩效考核的范畴,也能帮助企业督促内训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宝洁公司的内部讲师激励方法:培训下属等组织贡献在绩效考核中占50%的比重。

某著名公司就在内训师队伍中设置了年度优秀导师奖、年度辛劳奖、年度新星奖、首席导师、杰出贡献奖等奖项评选;宝洁公司每门课的认证讲师,公司发一个水晶球讲师认证牌。

当然,在建立以上激励机制的同时,也要有相应的淘汰机制,这样才能相互制约,保障内训师在动力和压力平衡的状态下发展。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九

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公司”)创建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主要经营__________生产业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出于公司快速、稳定发展的需要,也为更好地调动公司关键岗位员工的积极性,使其与公司保持一致发展观与价值观,决定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风险提示:

好的计划还需能够执行落地,因此,需要一个负责及符合公司管理制度的机构或个人进行负责,而具体的职权也需要根据公司的情形及方案计划的难易确定,否则计划再好,没有人督促及负责,激励的目的将无法实现。

企业发展愿景:成为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

企业使命:

企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

1、建立长期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凝聚一批高素质的、高层次的、高效率的,非急功近利的事业型员工投身科翰发展事业。让公司经营管理骨干转化角色,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与原始股东在公司长远利益上达成一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及个人价值的提升。

2、理顺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为实现上述目标,根据公司的自身情况,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以下方式进行:

3、各股东同股同权,利益同享,风险同担;

4、受让方从协议书生效时起,即对其受让的期股拥有表决权和收益权,但无所有权;

5、此次期股授予对象限在__________公司内部。

1、__________公司现有注册资本______万元,折算成股票为______万股。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2、在不考虑公司外部股权变动的情况下,期股计划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风险提示:

定数量,拿多少额度来进行激励比较恰当,要确保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更要确保公司的治理安全,否则不仅无法达到激励效果,更会影响到股东对公司的有效管理及经营。

3、在公司总股份______%的员工股权比例中拿出_____%即_____万股用作留存股票,作为公司将来每年业绩评定后有资格获得期股分配的员工授予期股的股票来源,留存账户不足时可再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增加。

1、根据员工在企业中的岗位分工和工作绩效,员工激励股分为两个层次,即核心层(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中层(部门经理、中级技术人员)。

2、层次界定:核心层为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总监、总工;中层为各部门经理、中级技术人员。

3、期股分配比例:核心层为中层的两倍。根据公司业务和经营状况可逐步扩大持股员工的人数和持股数量。

4、员工激励股内部结构:

5、公司留存账户中的留存股份用于公司员工薪酬结构中长期激励制度期股计划的期股来源。公司可结合每年的业绩综合评定,给予部分员工期股奖励。

6、由于员工期股计划的实施,公司的股权结构会发生变化,通过留存股票的方式可以保持大股东的相对稳定股权比例,又能满足员工期股计划实施的灵活性要求。

1、__________公司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专业资产评估公司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期股的每股原始价格按照公式计算:

期股原始价格=公司资产评估净值/公司总的股数。

2、期股是__________公司的原股东与公司员工(指核心层和中层的员工)约定在一定的期限(_____年)内按原始价格转让的股份。在按约定价格转让完毕后,期股即转就为实股,在此之前期股所有者享有表决权和收益权,但无所有权,期股收益权不能得到现金分红,其所得的红利只能购买期股。

3、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员工薪酬委员会”,具体执行操作部门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员工薪酬发放及员工股权运作。

4、公司设立留存股票账户,作为期股奖励的来源。在员工期股未全部转为实股之前,统一由留存账户管理。同时留存账户中预留一部分股份作为员工持续性期股激励的来源。

5、员工薪酬委员会的运作及主要职责:

(1)薪酬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领导,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其日常事务;

(2)薪酬委员会负责期股的发行和各年度转换实股的工作;负责通过公司留存账户回购离职员工的股权及向新股东出售公司股权等工作。

6、此次期股计划实施完毕后(______年后),__________公司将向有关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股权结构变更。

7、公司每年度对员工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办法公司另行制定),对于符合公司激励要求的员工给予其分配公司期股的权利。具体操作可将其根据评定办法确定的年终奖金的______%不以现金的方式兑付,而是根据公司当年的净资产给予相应数量的期股的方式兑现,而期股的运作办法参见本次期股办法。

8、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向持股员工公布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包括每股盈利)。

9、对于公司上市后,企业员工股的处置,将按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如公司在期股计划期限内(_____年内)上市,期股就是员工股,但在未完全转化为实股之前,持股职工对其无处置权,而如果期股已经全部兑现,则应当作发起人股。

风险提示:

员工在达到何种条件下方可获得期权,这是激励所必须要求的,也是员工关注的事项,切不可过高或者过低,可通过具体方式列明,也可用负面清单限制,何种方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激励资格:

1、严重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2、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此被判定刑事责任的。

3、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有受贿、挪用、贪污盗窃、泄漏公司商业秘密、严重损害公司声誉与利益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为取得公司利益,采取短期行为虚报业绩、进行虚假会计记录的。

以上采取的为期股激励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也可采用现金购买实股、虚拟股权等方式对重要阶程员工进行激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十

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参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第_____次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制定而成。

公司引进该制度旨在激励并约束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关键人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实力,提升自我价值,留住关键人才,实现个人成长与公司发展同步进行,确立现代化公司制度,合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司发展相结合,个人价值与公司实力同提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预留存量激励原则。即公司不以增加注册资本方式作为期权及行权资金的来源,期权来源于公司创立之初所预留的激励股权。

4、股权期权不得随意转让原则。未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期权。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转让期权的,持有人转让行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制度等相关规定。

股东会是制定该制度的唯一合法机关。该制度被制定后,由股东会交董事会执行。在董事会的召集下,组建由董事、监事、人力资源主管组成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期权激励对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关键人才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2、参与该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奖励基金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

3、定期对该制度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该制度中的股权期权特指发起人股东割让股份的收益权,持有人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有权以所割让的股份为基数享受分红。

2、持有人。

即满足该制度所规定的期权授予条件,由股东会决定授予期权的人,故又称为“受益人”。

3、行权。

期权转化为股权,持有人转化为股东的过程,即行权。

1、关键岗位、人员限定、股东会决议,避免授予行为的随意性。

2、因公司机构调整,岗位变化,经股东会决定,可增减激励对象的数量。

该制度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其他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____年。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经理级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核心技术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______年。

2、年龄在______周岁以下。

3、______级别以上的核心技术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一致同意。

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排除本方案第三章第三条、第四条的适用。

期权来源于公司成立之初发起人股东割让的部分股权。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期权可以转让、继承。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授予方式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记载于该制度的实施细则之中。

预备期为一年,自持有人与公司签订激励股权协议之日起算。预备期内,持有人有权选择分红或放弃分红。持有人选择分红的,该分红收益作为其行权资金由公司代为管理。

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除特殊情形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外,行权期原则上为三年。行权期内,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不具备股东资格。行权期内,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持有人可以转让、放弃期权,期权也可以依法继承。

行权价格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之间、股东和持有人之间不得私自约定行权价格。

除股东会决议外,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持有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申请行权,三年行权完毕。

行权资金来源于期权持有人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额。行权完毕,全部期权转为股权,经工商登记变更后,期权持有人转变为股东。

受益人在预备期或行权期出现如下情形之一,即丧失行权资格:

1、因主动辞职、被公司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

3、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刑事犯罪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过错履行职务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7、未达到公司年度业绩指标,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业绩下滑、亏损等负有直接责任的。

8、未达到相关考核标准。

9、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制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行权后,受益人(股东)对其所持有股权进行转让时,受到如下限制:

1、受益人转让其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第一顺位是创始人股东。创始人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公司其他股东享有第二顺位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受益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

2、同顺位的股东购买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比例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3、受益人不得将公司股权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不得用于交换、还债或赠与他人。受益人股权如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行权后,出现特定情形,公司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方案、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法律文件赎回激励对象的股权。

股权激励制度由以下法律文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中的相关内容构成: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期权激励内容的规定。

5、其他公司制度中关于股权期权激励内容的规定。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股东会。

本方案条款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相冲突的,以本方案规定为准。本方案内部条款相冲突之处,由股东会负责修改、解释。

本方案需经股东会一致通过,颁布实施的日期由股东会决定。

本方案自颁布实施之日起生效。第五条其他条款“以上”、“以下”包含本数。“超过”、“不超过”不包含本数。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十一

股票期权,通俗地讲,就是授予员工以一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权利。实行该制度的目的:一是增加激励的有效性,更好地留住人才;二是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是,在实践过程中,部分上市公司在制定股票期权方案时,带上了浓厚的内部职工股色彩,造成股票期权激励的“变味”。

笔者认为,在股票期权实施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要处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问题,谨防“大锅饭”现象出现。股票期权在设计过程中,应摒弃当年内部职工股发行时的状况,避免成为员工人人享有的一种“福利待遇”;即使为了稳定整个员工队伍,有必要人人享有股票期权,也应坚决杜绝“平均化”的倾向。总体而言,股票期权的授予,应重点关注属于稀缺资源的人才、监督成本极高或者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岗位的人员。核心激励人员应是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因为他们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至于其他员工的激励与约束问题,则应由高级管理人员来决定。由于股票期权在西方国家兴起之时,主要是为了解决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下的委托代理关系,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的授予,将其个人利益与公司未来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用激励机制来代替监督机制。尽管目前国外公司的股票期权有日趋普遍化的倾向,但也并非每一个员工都可以获赠股票期权;即使少部分企业人人都可能获得股票期权,但在企业中处于不同地位的员工,其股票期权的获赠数量是差别巨大的。如美国的戴尔公司,其中国员工大多获得了200股的股票期权,而其首席执行官的股票期权数量则是以几百万计。

二是要处理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问题。股票期权方案设计中,行权价格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合理的行权价格,可以避免股票期权在授予及行权过程中,股票期权受赠人利益与义务的不匹配,在充分激励股票期权受益人的同时,较大限度地保障股东权益的'实现。行权价格的设计应以现在的二级市场价格为基础(首次公开发行的,应考虑以发行价为基础)。如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以目前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则股票期权的获赠人在没有任何风险的情况下,就可获得巨额收入。这既有悖于市场的公平性,也不利于对股票期权受益人的激励。行权价格直接关系到未来拥有股票期权人的切身利益及激励作用的有效发挥。对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建议先以该公司所在行业内的各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本与该行业流通股本之和的比值为权数,权数与股票价格相乘,得出该行业上市公司股价的期望值,以开盘价和该期望值中的低者为基准价,再以基准价折扣一定比例作为行权价格。折扣比例的大小,根据行业发展前景及历史利润增长情况决定;对已上市公司可以采用按授予日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格和行业加权平均价格相比较(行业中每个公司的股票价格亦为20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两者中较低的为基准价,以基准价折扣一定比例作为行权价,折扣比例的选择同上;非上市公司可以采用公司净资产值或者按一定比例折价后的净资产值作为行权价格,但如果准备上市,就应参考已上市的同行业或具有一定可比性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进行折扣,方法同上。折扣的比例可考虑用标准差与期望值的比值。行权价格还应是动态的。由于证券市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较多,往往并不是完全由公司经营的好坏来决定二级市场价格的高低。从股票期权设计的目的来讲,是为了解决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当公司的经营状况由于管理层及员工的努力好于公司历史时期时,尽管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股票期权原定行权价,也应通过调整行权价,让原来的股票期权受益人获利。行权价格的下调幅度,可以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在该段时间内的平均下调幅度进行调整。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可以采用多个财务指标,进行综合衡量。

宏源证券沈东涛。

中国证券报(2001年1月16日)。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十二

第一条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指定本方案。

第二条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2、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授权董事会管理,该比例的股份利润分配权由受益人享有,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四条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

第九条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

2、

3、

第十条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总量为:,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十一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十二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第十三条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5、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八条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十九条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条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二条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东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制作补充方案,报股东会。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十三

5、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股票期权授予、行权等事宜。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

2、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的名单是否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对象相符;

4、激励对象与公司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三)股票期权行权程序。

2、公司在对每个期权持有人的行权申请作出核实和认定后,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或转让股份。

(1)、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与资产所有者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并使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2)、可以锁定期权人的风险,股票期权持有人不行权就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

(3)、股票期权是企业赋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这也是企业以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方法。

(4)、股票期权根据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实现收益,因此激励力度比较大。另外,股票期权受证券市场的自动监督,具有相对的公平性。

(1)、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股本结构。因行权将会分散股权,影响到现有股东的权益,可能导致产权和经济纠纷。

(2)、来自股票市场的风险。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和不确定性,持续的牛市会产生“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当期权人行权但尚未售出购入的股票时,股价下跌至行权价以下,期权人将同时承担行权后纳税和股票跌破行权价的双重损失的风险。

(3)、可能带来经营者的短期行为。由于股票期权的收益取决于行权之日市场上的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格,因而可能促使公司的经营者片面追求股价提升的短期行为,而放弃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投资,从而降低了股票期权与经营业绩的相关性。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十四

股票期权的全称是经理股票期权,其最初渊源是期权。期权是期货合约选择权的简称。其内容是期权购买者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之后,有在一定时段内以事先确定好的某一价格向期权售出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相关商品合约的权利,即期权购买者花钱购得的是可以享受的权利——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或放弃)这份权利。这样,期权购买者可灵活根据市场变化趋势,随时决定是否履行这份合约,以有效规避对自己不利的价格变动风险或者获取额外利润。

股票的运作过程与一般期权类似,现举例说明:20xx年8月8日海风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为每股16元人民币,公司共发行股票1亿股。海风公司于8月8回赠予新任总经理王先生一部分股票期权,其大致条款为: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8日(10年),购买价格为20元/股,购买股票数量限制为50万股。这样王先生可在20xx年8月8日之前任一时刻行使该权利。即以每股20元的价格购买海风公司股票,当然他也可放弃该权利。假如20xx年2月11日海风公司股票上涨为每股25元,此时王先生选择行使自己所拥有的股票期权,以每股20元的价格购买50万股,然后再以25元/股的市场价格抛出,便可获利(25-20)×500000=2500000元;假如20xx年2月11日海风公司股票下跌至每股10元。此时王先生可选择放弃行使股票期权的权利,留待以后海风公司股票涨至高于20元时再行使该权利。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股票期权,是可以在未来一定时间内以事先约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股票期权是企业内部制定的面向特定不可转让的期权,股票期权持有者个人利益体现为执行价格与执行市场价格的差额,只有使本企业股票价格高于预定价格,股票期权持有人才能从中获利。

(一)股票期权使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目标达到最大程度的一致。在当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条件下,作为企业所有者的委托人更关心企业长期盈利和长期发展潜力,更关心如何使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而作为受委托管理企业的人即代理人则更关心自己的收入是否丰厚稳定,更关心自己的经营业绩如何才能令别人看起来很好,即代理人更关心短期经营效果。同时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还会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即委托人不可能明确知道或切实监督到代理人是否在尽力或努力工作。而股票期权则能在某种程度上缩减甚至消除这种利益上的不一致。

股票期权的'最突出特点就是激励与约束并重。一方面,股票期权使那些优秀的高层管理者能更具战略眼光地为企业长远发展设计非凡方案,这是因为,在委托人赋予代理人一部分股票期权后,实际上是将企业的部分所有权或剩余索取权让渡给了代理人。这样,委托人与代理人在某种程度上结成了一种利益同盟,两者收益都同企业长远兴衰呈绝对正相关关系,这有利于激发代理人的内在奋斗机制,制定和实施符合企业长期利益的发展规划,追求企业长足发展。在另一方面,股票期权也存在较强的约束作用。这是因为高层管理者在接受本企业的股票期权时,实际上也承担了一定的风险,因为在等待兑现所持有的股票期权期间很可能付出了许多机会成本,而且作为他的收入的一个重要部分,这部分薪酬很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得不到实际的兑现。股票期权让这些对企业发展拥有控制权的人除了承担上述不确定风险之外,还要对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行权价格、执行方式等细节方面进行诸多设计,尤其是还可能附加许多额外条件,这种方式无疑“抓紧”了高层管理者,对高层管理者起到了很强的约束作用,限制他们的短期行为和其他有悖于企业长期发展的作法。

(二)股票期权能使企业优秀人才产生强烈认同感和主体感,能够激发其主动性和创造性。首先,股票期权并非企业内部人人都可享受,而只有那些对企业有卓越贡献和对企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的人才有资格接受股票期权,这本身就足以构成一种自豪的资本和因之而回报企业的动力,使拥有股票期权的高管理者产生一种“舍我其谁”的优越感,同时,又产生了一种重负在身的责任感,从而把企业的生存发展视为自己事业发展的标志。其次,由于股票期权还在现实利益上把企业的长远发展与高层管理者的长远收益紧密联系起来——高层管理者只有使企业不断盈利才能从股票期权所赋予的执行价格与企业股票市场价格之差额中获利。上述两个方面分别从精神上和物质上激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企业长远发展贡献才智。当然,股票期权还能对外部优秀人才产生强烈的震撼力和感召力,吸引他们的积极加盟。

(三)股票期权是一种成本较低的有效激励方式。因为企业赋予高层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时,并不需要企业运用任何现金和资产,只需增发新股或动用库藏股份即可,即使需要企业利用一部分资金向市场回购本企业股票,其所耗用的资金也是比较少的。而且有的企业并不采取全额赠予方式,而是将企业的股票期权以相当优惠的价格卖给高层管理者,这样,企业还可收到一笔权利金,这无疑又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拥有量。股票期权这种激励方式大大减轻了企业日常支付现金的负担,节省了大量运营资金,有利于企业财务运作。

当然股票期权这种激励方式,也有其内在不完善的一面。

(一)股票期权不一定能对所有的高层管理者形成有效的激励。因为不同人的具体需求一般来讲也不相同,股票期权在某种程度上属于一种物质利益激励方式,这种激励方式属于一种较低层次的激励,对那些注重金钱物质需求的高层管理者或许非常有效,但对干那些物质需求已得到充分满足的高层管理者来讲,则很难达到理想的激励效果。

(二)对股票期权的来源、数量、价格、期限等问题的具体确定尚存在一些难度,而且最大的实践难题是如何解决股票期权不再仅限于上市公司,因为股票期权的运用要求该企业的股票具有较强的流通性,而满足这个条件的只能是上市公司——只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才具较强流通性。那么,股票期权的这个隐性条件实际上已把其他一切非上市公司排除在外了,这正是股票期权自身所不能克服的一个缺陷。

(三)股票期权收益的不确定性使其激励效果有时难以实现。股票期权的收益仅仅属于一种或许可能的收益,其持有人获益与否取决于未来一定时期内该公司股票价格涨落情况,若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则股票期权持有人很有可能大大获利;但若该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下降,甚至低于原来股票期权书上所载明的价格,则股票期权持有人非但没有从中获利,还很可能丧失一笔预付的权利金。这种收益的不确定性有时也会使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打一个折扣,尤其是对那些不太倾向接受风险的管理者。

三、在我国推行股票期权应解决的问题。

(-)要尽快促成企业家市场(或职业经理市场)的形成完善。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上市公司是由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改造而来,其关键的经营管理、投资决策和关键人事录用、高层管理者的报酬等权利仍掌握在上级主管部门手中,并不是由市场来决定。这显然违背了股票期权的运作背景——股票期权要求由市场来决定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以及他们的报酬。所以,我国要想推行股票期权,必须让政府放弃企业的经营管理、投资决策和关键人事录用等权利,极力促成企业家市场的形成完善,以适应股票期权的要求。

(二)要尽快进行股票市场的整顿。我国股市的极不规范和投机过盛非常不利于股票期权在我国推行。时下,人们对所披露的我国股票市场的黑暗面表现出了极大愤慨。种种不规范或非法的操作手段使我国股市的价格走势与公司的业绩严重脱节——股票价格不断攀升的公司很可能正面临破产,而股票价格一直在中下游徘徊的公司则很可能业绩骄人。所有这些都使股票价格难以体现高层管理者的努力程度,进而削弱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所以我国要想推行股票期权,必须尽快进行股票市场的整顿,使股票期权的运行有一个规范的市场环境。

(三)股票期权的实施对象应明晰化。我国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很不规范。武汉的股票期仅仅授予董事长,上海、北京仅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深圳仅限于总经理一人,天津则授予全部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者和业务骨干,其他地区更是各具特色。由于对象标准的不明晰,企业内部也许会有许多人认为自己应该得到股票期权却没有得到,并因此产生人事纠纷和工作矛盾,给企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障碍。所以应制定统一的规范,让大家对各种资格条件都有清楚的界定,从而减少纠纷和矛盾。

(四)要解决股票期权来源问题和股票期权数量的确定问题。国外尤其是美国关于股票期权来源的作法是:通过发行新股或通过“留存股票”账户回购股票来筹集用于应付股票期权持有人低价购买本企业股票。而这两种来源,在我国都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我国要求,在企业需要发行新股时,应向原股东配售或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不可留置股票。所以我国目前要做的是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这方面的规定,放松对股票期权来源的规定。股票期仅数量问题主要是掌握一个度的问题。因为股票期权数量过多企业成本就高;股票期权数量过少,又难于达到预期激励目的,所以要综合考虑到企业规模、企业风险状况、市场环境因素以及股票期权获受人的风险倾向,确定恰当的股票期权数量。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十五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方为管理所创立的分公司,聘任乙方作为职业经理人经营和管理,为密切乙方与所管理公司的利益关系,把乙方对公司的努力和贡献与乙方的收益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增强团队凝聚力,达到双方共同创业,合作共赢,长期稳定发展的目的,经甲方审慎考虑,决定实施职业经理人期权激励制度。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循。

1、甲方给予乙方股权激励的公司为甲方所创立的______公司。

2、甲方享有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为该公司的实际控股人。

3、乙方按照本协议受让激励股权的价格为______元/股,合计持有____%的股权。

4、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在_____万元(含本数)以下时,甲方每次按照同等股份比例给予乙方期权激励股份,增资所需资金由甲方负责投入。

5、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到达_____万元以上时,再增加的注册资本,由乙方按照在相应公司的股份份额实际认购,乙方不认购的,所持股份份额据实调整。

6、甲方每期兑现乙方的期权激励股份时,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给予乙方期权激励股份附有本条所列的乙方需全部遵循的下列条件:

1、乙方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公司服务不低于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未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本期限不作延长或者缩短。

2、乙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职业经理人对公司应尽到的忠诚和勤勉义务的职业准则。

3、乙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不得对外转让,不得赠送他人,不得与他人共有(包括但不限于直系亲属、配偶等亲情关系),乙方需在____年内保持对期权激励股份单独、完整的权利,且不得在内部转让给甲方之外的其他人。

4、乙方服务期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独立行使优先购买权予以回购,回购时不做股权价值评估。

5、乙方放弃对其他享有期权激励股份的股东所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6、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公司中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

7、乙方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公司服务期满____年之后,乙方对期权激励的股份享有完整的处分权。

8、乙方所持期权激励股份因回避关联交易需要,如需安排代持人代持股时,由乙方委托自己可信的人代持,相关代持协议应交甲方审核并提交原件一份留存。

9、乙方任职的公司持续盈利。

乙方在享有期权激励期间或者期满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期权激励股权,已经享有的期权激励股权由甲方无偿收回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仍应予以赔偿:

1、故意犯罪或者重大过失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且未被缓刑)。

2、违背应尽到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忠诚勤勉义务,因重大过失或者故意损害甲方公司的利益。

3、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期权激励股份之日起不满____年离职。

4、服务期内自行或与他人组建公司、或者从事其他兼职业务。

5、服务期内离职时带走甲方公司的技术或者客户资源。

6、服务期满离开甲方公司之日起____年内,自行或者与他人合作开办同业公司,或者在同业公司中任职。

7、乙方任职公司的业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

甲方给予乙方的期权激励股份经相应公司的股东会议同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后,视为甲方完成对乙方期权激励股份的交付和生效。但是,依据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不能办理备案登记或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经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后,乙方享有相应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但是,乙方行使所持期权激励股份的处分权,必须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1、依据本协议实施的期权激励股份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2、为履行本协议,双方将另行签订其他各种文件,该文件可能用于政府职能部门备案,因此,所签署的其他文件原则上应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保持一致,如因办理相关备案、审批事项需要不能保持与本协议一致的,该文件不产生否定本协议约定的效力,所涉事项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完善,生效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对同一或者类似事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为准。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在本协议签署日前、存续期间以及协议最终履行完成后,本协议的内容均为保密信息。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2、双方在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政府主管当局有要求或者基于一方的合法权益使然等情形除外)。

乙方违背本协议约定,甲方除依据本协议相关条文的约定处置外,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交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醒目之用添加,并无限定其条款含义之意,协议各条款真正含义以其具体内容为准。

1、本协议文本为打印件,无任何涂改和手写部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协议文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各份文本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十六

(一)仁会生物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公司。

仁会生物系1月27日以发起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仁会生物已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同意于208月11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830931。

仁会生物目前持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5000563532),注册资本为9,126.6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9,126.6万元人民币,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紫萍路916号,法定代表人为桑会庆,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生物技术、精细化工、新材料专业领域内八技服务及其开发产品研制、试销,制药工艺辅料(除危险品)、普通机械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1月12日至不约定期限。经核查,仁会生物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未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情况,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需要终止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需要解散的情形。

(二)仁会生物不存在不适合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年1月9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字[2014]12号)及仁会生物出具的承诺文件,并经核查,仁会生物不存在下列不适合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具备制定并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仁会生物制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1、激励对象的范围经核查仁会生物的《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仁会生物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合计7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等。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分配比例等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业绩考核情况确定。

2、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仁会生物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核《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后,认为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经核查,截至本专项意见出具日,仁会生物的《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激励对象是否存在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直系近亲属。

截至本专项意见出具之日,持仁会生物的股份5%以上的股东为上海仁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桑会庆先生;仁会生物的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桑会庆先生。

经核查,仁会生物《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不存在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经核查,仁会生物《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直系近亲属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

4、激励对象是否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经核查,并经仁会生物确认,仁会生物《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配套的考核方法。

仁会生物在《激励计划草案》中,已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进行了规定。对于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公司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作为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公司经营状况及工作计划确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部分行权条件条款规定作为整个激励计划草案的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已经建立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办法,并已确认将建立考核办法作为实施预留股票期权的前提,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仁会生物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仁会生物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即确认了仁会生物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根据仁会生物《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仁会生物作出的承诺,仁会生物不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

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已承诺不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不损害仁会生物及其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标的股票的来源。

仁会生物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普通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31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76万份,预留股票期权241万份。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相应限制。

经核查,不存在仁会生物的股东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的情形。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股权激励事宜所涉之标的股票来源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标的股份总数及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拟获授的股票总数。

1、标的股份总数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次仁会生物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百分比值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四位):

仁会生物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17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约占本专项意见出具时公司股本总额9,126.6万股的.3.4734%。其中首次授予76万股,占本专项意见出具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327%;预留241万股,占本专项意见出具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6406%。

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本次股权激励事宜所涉之标的股份总数未超过截至本专项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拟获授的股份仁会生物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分配情况如下:(百分比值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四位)。

经核查每一名激励对象拟获授的仁会生物的股份总数及比例,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本次股权激励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拟获授的股份的比例,均未超过截至本专项意见出具日仁会生物股份总额的1%。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的《激励计划草案》标的股份总数及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拟获授的股份总数,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六)《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

经核查,《激励计划草案》共十四章,该《激励计划草案》对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股票期权的分配,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禁售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授权条件和行权条件,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案和程序,股票期权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的行权程序,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或说明。

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仁会生物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履行的法定程序。

经查验,截至本专项意见出具日,为制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仁会生物已经履行如下程序:

1、董事会拟定并审议《激励计划草案》。

2014年2月9日,仁会生物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核查,仁会生物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对《关于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进行投票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监事会审核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意见。

2014年2月9日,仁会生物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审核了激励对象名单,就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有关规定,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经核查,仁会生物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对《关于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进行投票时,关联监事进行了回避。

3、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草案》。

2014年2月24日,仁会生物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核查,仁会生物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对《关于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进行投票时,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避表决。出席会议股东代表公司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应回避未回避的股份数为7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极小,对议案的审议通过不会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主办券商认为,部分股东未进行表决回避构成审议表决程序的瑕疵,但该等瑕疵对议案的审议通过影响极小,对所审议议案的通过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4、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根据仁会生物的说明,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后,于2014年2月25日由公司董事会就首次股票期权的权益授予、登记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办理。

根据《业务规则》的规定,“2.6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以及《披露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挂牌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经核查,仁会生物已经在其2014年6月12日出具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披露。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仁会生物尚需按照《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备案程序。

四、仁会生物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信息披露的事宜。

仁会生物已按照《业务规则》、《披露细则》的要求,在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公开转让时,在公司转让说明书中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披露。

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除上述披露程序外,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应规定,继续严格履行至少包括下述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1、仁会生物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2、仁会生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经核查,仁会生物不存在未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披露与本次股票激励事宜相关信息的情形。

五、仁会生物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员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的管理、研发、经营、市场、技术、生产等各类人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不损害仁会生物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经查验,仁会生物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激励对象需支付对价。

仁会生物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之标的股票来源于仁会生物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激励对象需为每股支付相同价额,且仁会生物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激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购买获授标的股票所需资金将由其自筹解决。

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本次股权激励事宜中激励对象需支付对价,且仁会生物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该情形不损害仁会生物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以达到考核指标作为行权条件。

仁会生物的《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及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确定。《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至期间,以公司获得“谊生泰注射液”新药证书;“谊生泰注射液”生产批件;“谊生泰注射液”通过gmp认证并获得相关证书作为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以年度业绩考核为准,业绩考核目标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公司经营状况及工作计划确定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本次股权激励事宜以达到公司发展目标或业绩考核指标作为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使激励对象与仁会生物及全体股东利益直接关联,该情形不损害仁会生物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仁会生物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认为:仁会生物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仁会生物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业务规则》、《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仁会生物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还需履行后续有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仁会生物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仁会生物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十七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了体现“_______”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创业伙伴_______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1、公司赠送___________万元分红股权作为激励标准,_______以此获得每年公司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_______万股,每股为人民币_____元整。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最终确认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时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2、期权行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放弃行权,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积分红按税后的现金分红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权价格按行权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出资以其所持干股累积未分配收益冲抵,多退少补。如干股累积分红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权金额且本人不予补足,则对应不足出资部分视为其本人自愿放弃,原权益仍属于原股东,其本人相关股份数量根据其实际出资情况自动调整,其相关损失也由其本人承担;期权行权后,公司以增资形式将员工出资转增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以下相关要求。

5、期权转股手续与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本人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的顺利上市。

1、干股激励及期权授予对象经管会提名、股东会批准的核心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激励计划。

3、授予对象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愿意接受本方案有关规定。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为确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经营,本人保证在公司上市的3年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3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科达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公司上市前离职,离职前所持的干股激励收益根据账面实际金额,按照税后现金分红形式支付给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励由于本人离职自动终止,期权计划同时取消。

6、如果在公司上市后未到公司规定服务期限内离职,本人同意按照(上市收益按三年平摊)的原则,将所持的股权收益按照上市前双方约定的有关规定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承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激励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条双方约定的(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规定处理。

9、任职期间,本人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存在职务侵占、受贿、从事与本企业(包括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同时愿意接受公司对于本人的行政处罚甚至开除处理。

10、本人保证所持干股激励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1、期权完成行权后,按照上市公司法有关规定,其以实际出资享受相应表决权和收益权。其他相关权益,由《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上市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1、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决定,或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若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考虑到上市的有关要求,本协议正本______份,用于公司备案授予对象保留。

4、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地:

乙方: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十八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了体现“_______”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创业伙伴_______进行干股_____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干股的_____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___________万元分红股权作为_____标准,__________以此获得每年公司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原则上干股_____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__________万股,每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二、干股的_____核算办法与期权的行权方式。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最终确认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时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2、期权行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放弃行权,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积分红按税后的现金分红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权价格按行权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出资以其所持干股累积未分配收益冲抵,多退少补。如干股累积分红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权金额且本人不予补足,则对应不足出资部分视为其本人自愿放弃,原权益仍属于原股东,其本人相关股份数量根据其实际出资情况自动调整,其相关损失也由其本人承担;期权行权后,公司以增资形式将员工出资转增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以下相关要求。

5、期权转股手续与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本人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的顺利上市。

三、授予对象及条件。

1、干股_____及期权授予对象经管会提名、股东会批准的核心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_____计划。

3、授予对象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愿意接受本方案有关规定。

四、基于干股_____与期权计划的性质,受益员工必须承诺并保证。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为确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经营,本人保证在公司上市的__________年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__________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公司上市前离职,离职前所持的干股_____收益根据账面实际金额,按照税后现金分红形式支付给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_____由于本人离职自动终止,期权计划同时取消。

6、如果在公司上市后未到公司规定服务期限内离职,本人同意按照(上市收益按三年平摊)的原则,将所持的股权收益按照上市前双方约定的有关规定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承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_____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9、任职期间,本人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存在职务侵占、_____、从事与本企业(包括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同时愿意接受公司对于本人的行政处罚甚至开除处理。

10、本人保证所持干股_____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对本人_____的任何情况。

五、股东权益。

1、期权完成行权后,按照上市公司法有关规定,其以实际出资享受相应表决权和收益权。其他相关权益,由《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上市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八、其他。

1、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决定,或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若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考虑到上市的有关要求,本协议正本__________份,用于公司备案授予对象保留。

4、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署地:

乙方:

代表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署地:

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篇十九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方为管理所创立的分公司,聘任乙方作为职业经理人经营和管理,为密切乙方与所管理公司的利益关系,把乙方对公司的努力和贡献与乙方的收益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增强团队凝聚力,达到双方共同创业,合作共赢,长期稳定发展的目的,经甲方审慎考虑,决定实施职业经理人期权激励制度。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循。

1、甲方给予乙方股权激励的公司为甲方所创立的__________公司。

2、甲方享有__________公司______%的股权,为该公司的实际控股人。

3、乙方按照本协议受让激励股权的价格为______元/股,合计持有______%的股权。

4、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在_____万元(含本数)以下时,甲方每次按照同等股份比例给予乙方期权激励股份,增资所需资金由甲方负责投入。

5、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到达_____万元以上时,再增加的注册资本,由乙方按照在相应公司的股份份额实际认购,乙方不认购的,所持股份份额据实调整。

6、甲方每期兑现乙方的期权激励股份时,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给予乙方期权激励股份附有本条所列的乙方需全部遵循的下列条件:

1、乙方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____公司服务不低于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未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本期限不作延长或者缩短。

2、乙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职业经理人对公司应尽到的忠诚和勤勉义务的职业准则。

3、乙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不得对外转让,不得赠送他人,不得与他人共有(包括但不限于直系亲属、配偶等亲情关系),乙方需在______年内保持对期权激励股份单独、完整的权利,且不得在内部转让给甲方之外的其他人。

4、乙方服务期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独立行使优先购买权予以回购,回购时不做股权价值评估。

5、乙方放弃对其他享有期权激励股份的股东所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6、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____公司中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

7、乙方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____公司服务期满_______年之后,乙方对期权激励的股份享有完整的处分权。

8、乙方所持期权激励股份因回避关联交易需要,如需安排代持人代持股时,由乙方委托自己可信的人代持,相关代持协议应交甲方审核并提交原件一份留存。

9、乙方任职的公司持续盈利。

乙方在享有期权激励期间或者期满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期权激励股权,已经享有的期权激励股权由甲方无偿收回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仍应予以赔偿:

1、故意犯罪或者重大过失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且未被缓刑)。

2、违背应尽到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忠诚勤勉义务,因重大过失或者故意损害甲方公司的利益。

3、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期权激励股份之日起不满______年离职。

4、服务期内自行或与他人组建公司、或者从事其他兼职业务。

5、服务期内离职时带走甲方公司的技术或者客户资源。

6、服务期满离开甲方公司之日起______年内,自行或者与他人合作开办同业公司,或者在同业公司中任职。

7、乙方任职公司的业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

甲方给予乙方的期权激励股份经相应公司的股东会议同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后,视为甲方完成对乙方期权激励股份的交付和生效。但是,依据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不能办理备案登记或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经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后,乙方享有相应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但是,乙方行使所持期权激励股份的处分权,必须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1、依据本协议实施的期权激励股份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2、为履行本协议,双方将另行签订其他各种文件,该文件可能用于政府职能部门备案,因此,所签署的其他文件原则上应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保持一致,如因办理相关备案、审批事项需要不能保持与本协议一致的,该文件不产生否定本协议约定的效力,所涉事项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完善,生效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对同一或者类似事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为准。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在本协议签署日前、存续期间以及协议最终履行完成后,本协议的内容均为保密信息。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2、双方在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政府主管当局有要求或者基于一方的合法权益使然等情形除外)。

乙方违背本协议约定,甲方除依据本协议相关条文的约定处置外,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交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醒目之用添加,并无限定其条款含义之意,协议各条款真正含义以其具体内容为准。

1、本协议文本为打印件,无任何涂改和手写部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协议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文本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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