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合同起到明确双方责任和约束双方行为的重要作用。在编写合同时,应注意各项细节,包括金额、期限、权利义务等方面的明确表达。如果你对合同的内容不确定,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签订就业合同篇一
三方是指学校、企业、毕业生三方。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劳动法》第16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又补充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第21条还指出: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通常来讲,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短,可以是1至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劳动保障部门还提醒劳动者,“在就业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就无需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种误解,在明确劳动关系之后,求职者应注意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防止社会保险费等权益受到侵害;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明显是违法的,毕业生不要以为不签合同就可以更自由,不签合同会损害毕业生作为劳动者的权益,特别是在双方产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出现工伤等情况时,会带来更烦。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
应对有变化需书面解约。
在协议中,岗位、待遇、工作环境等都没有体现,因此,毕业生要先对用人单位做好充分了解,认真考虑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权衡利弊。
大学毕业生在正式工作之前,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一般签订就业协议在先,签订劳动合同在后。不明确自己对所签协议的用人单位负有何种责任的情形在应届大学毕业生求职者中确实存在。毕业生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他们的共同之处与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相同之处。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就确立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相通的,可以这样认为,就业协议的实质就是准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们的相同表现在以下方面:
(1)合同的性质一致。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这类劳动者,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劳动者,在培养、使用、待遇等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从确立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致的。
(2)主体的意思表达一致。签订就业协议的双方在表达主观愿望,意思表示真实、无强制胁迫方面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而双方的主观意思表达所处的状态完全一致。
不同之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而就业协议因目前无《就业法》,也无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法规,因此只能适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2)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无欺诈、胁迫等行为,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目前的就业协议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尚需学校和签证机关(人事部门)介入。
简单地说,两者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法律力度较大,不管是权利还是义务,一旦签订,就必须遵守,一旦有违约现象,必须付出应负的责任。而协议带有双方协商的成分,一旦有一方违约,后果比合同要轻一些。
签订就业合同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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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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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
意向书。
”,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第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五,当下许多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率,就强迫学生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不利的,毕业生不应当屈服。
第六,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到,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须将三方交到学校)。
三方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以便于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因而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有的企业在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后,要求学生毕业前到公司实习,企业在学生毕业后根据其实习表现及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出现不签订的情况。因此,对于毕业生来说,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没有进入就业的“保险箱”,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实习期、试用期的进一步考察。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则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是与就业相关的,但有本质上的区别。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所在高校三方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是在毕业生派遣之前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定的关于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受劳动法的约束与保护,并且是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签定的。云滇人才网小编提醒,不论有何区别,但在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一经签定,都具备法律效力,不论是毕业生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在毕业生就业协议当中,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就业协议书主体有三方,毕业生、用人单位、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是人才市场上的平等主体,双方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而达成协议。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无名合同,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分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这个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要变动这个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取得另外两方面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劳动合同是有名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规范。
4、签订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与高校毕业生。
毕业生因就业协议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若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如当事人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旦劳动合同中出现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签,也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1、霸王合同。
在有一些劳动合同中的“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字样,这些条款只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出发,却把求职者放在了被动从属的地位。
2、押金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里用各种名目向求职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一旦求职者主动要求离开用人单位,这些抵押金就很难要回来了。
3、暗箱合同。
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来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涉及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
4、性命合同。
有一些从事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以此来摆脱用人单位应该负的责任。
5、卖身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提出几年内求职者不可以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或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等侵害劳动者权利的内容。
6、双面合同。
签订就业合同篇三
答:试用期跟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0天。试用期的期限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期的期限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问: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答: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5、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6、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7、双方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
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所以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常见于此处,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常常持此“尚方宝剑”提请仲裁,而使劳动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问:单位出具的标准合同,想增加或变更里面的事项,怎样做?
答: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由用人单位来制定的,在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处于主导权,劳动者在签订合同中,有自己的权利,要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条款才有效,而且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是空白的,可以双方协商,把协商的内容填上去,比如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约定等等。如果劳动者认为还有其他条款需要约定,可以在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问:在合同变更中,公司跟员工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
答:任何一方不同意,合同不能作出变更,维持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要承担劳动法约定的违约责任。
问:合同期满不打算续签,公司强迫续签,有权拒绝吗?
答:合同终止以后,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问:用人单位扣压劳动者毕业证时如何解决?
答:目前来说,用人单位扣压毕业证的行为属于抵押物,是明确禁止的。用人单位有这种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方式来解决。
问:在合同中规定在合同期内不能结婚违法吗?
答:违法的,侵犯了职工的婚姻自由的权利,签了也是无效的,没有约束力。
问:在合同中规定在合同期内不能结婚违法吗?
答:违法的,侵犯了职工的婚姻自由的权利,签了也是无效的,没有约束力。
答:不合法。建立劳动关系以后,无论档案关系在什么地方,或者是否是本地的户口,用人单位都应依法交纳社会保险,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不能以现金支付,只能交到社会保险部门,不能发到员工手里。
问:在试用期期间,是否有资格享有四险一金?
问: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在工资中扣除各种税费?
答:用人单位对于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女性的生育保险金等)有权在职工工资中扣除。因此,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向劳动者承诺薪金时,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认真了解薪金所包括的内容及各种扣费理由,合法的接受,不合法的应当拒绝。
签订就业合同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
乙方(劳动者)姓名:
甲乙双方根据《xxx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年月日起至年。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数量,并达到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或以偿付七天工资代替通知,乙方违约需缴纳培训费用。
2、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不同,一般岗位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或以偿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
3、符合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乙方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
(7)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本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工资低于当地劳动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
2、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一方主体消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当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关发生争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其他。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就业合同篇五
为维护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学院声誉,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就业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就业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程序如下:
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以欺骗手段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五条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七条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是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向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1.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2.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签约单位。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院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故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的;
3.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事务发展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原《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院管〔20xx〕2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
附件1。
附件2。
签订就业合同篇六
编号:。
毕业生情况。
政治面貌。
通讯地址及电话。
毕业生意见。
签名: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
单位性质。
单位所在地。
用人单位意见:
联系人。
校就业部门联系人。
胡老师。
学校通讯地址。
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81号。
310053。
系意见:
学校就业部门意见:
说明:(1)本协议书在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毕业生,又未能签署“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使用。
(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各执一份。
签订就业合同篇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甲方同意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购买乙方位于____住房项目时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乙方为购房人(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合作方式
1、甲方凭购房人提供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首期交款证明材料以及由乙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荐保证书》,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审核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发放贷款,办理有关贷款手续,并由甲方委托贷款银行将贷款全额划入乙方在银行开设的监管帐户。
2、借款人(购房人)以其购买的房屋作为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房产抵押登记到甲方名下之前,由乙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乙方应自《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90天内办妥《房屋产权证书》,并协同借款人(购房人)将房产抵押登记到甲方名下,《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
3、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清贷款本息后,甲方向其出具贷款结清通知书,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书》或抵押登记手续交由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三、权责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住房开发项目相关立项审批手续,并确保项目建设的合规、合法性,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交房。甲方有权对上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根据乙方资信、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核定乙方可保证担保的推荐贷款额度,并收取推荐贷款额度的5%作为贷款保证金(须在甲方发放公积金贷款前缴纳);甲方有权拒绝超出核定担保额度的推荐贷款。
3、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之后,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荐保证书》,并对该保证书所载房屋面积、房屋总价款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荐保证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权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推荐的贷款申请人(购房人)进行审查,并于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5、在乙方办妥《房屋产权证书》,并协同借款人(购房人)将抵押房产抵押登记到甲方名下,《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之前,乙方为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为所有借款人(购房人)办妥《房屋产权证》和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之后,甲方清退乙方的贷款保证金,并免除其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
6、在保证担保期间,如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从乙方交纳的贷款保证金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如贷款保证金不足的,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授权扣收贷款的委托书不再另行出具,授权内容以本条内容为准:
(1) 借款人连续三期,累计六期未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无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7、在保证担保担保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承担贷款本息的偿还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1)乙方出售的房产有产权纠纷的;
(2)乙方以出售的房产向第三方设定担保的;
(3)乙方与借款人(购房人)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的;
(4)因乙方原因,借款人(购房人)不按约履行《商品房购销合同》的。
上述款项,甲方可从乙方交纳的贷款保证金中直接扣收;如有不足,可直接从第六条规定的授权帐户中扣划,授权扣划委托书不另行出具,授权内容以本条规定为准。
8、乙方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甲方有义务支持、协助乙方向借款人追索乙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9、在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后,发生上述第六条规定之情形,依法处臵抵押物时,如乙方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乙方可以合理对价一次性回购抵押房产。
10、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合作项目对推荐担保的购房人姓名、房号、推荐保证书编号、推荐贷款金额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随时接受甲方的核对。
四、其它约定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负责偿还甲方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和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乙方所建项目不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的;
(2)乙方丧失担保能力的;
(3)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危及甲方公积金贷款安全的'。
2、乙方依本协议出具之推荐保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 即 20xx 年 1 月 12 日至 20xx 年 1 月 11 日止。甲方有权拒绝超出推荐保证书有效期的推荐贷款。
3、若借款人在保证期间内连续三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应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并采取相应措施,若甲方未履行该告知义务,则乙方的保证责任得以解除。
4、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签订就业合同篇八
在原良图沟中学“普九”期间,该校护校的临时工人屈杰(以下称乙方)出部分资金建筑护校人员宿舍及学校食堂,20xx年9月,良图沟中学与七道岭中学(以下称甲方)合校后,甲方需要解除与乙方的劳动雇佣关系,鉴于乙方不但在过去对学校基建有过投资,经七道岭乡政府领导出面调解,甲乙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7000.00元的经济补偿,另无其它附加经济补偿。
二、自甲方付给乙方以上款项后,乙方与原良图沟中学所在地无任何关系,立即撤离该校。
三、乙方如不撤离,则按违约处理,出现其他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以上协议双方各执一份。立协议人: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 单位公章)
乙方:(个 人 签 字 ) (个人盖章手印) 监督方:七道岭乡政府
立协议时间:
(单位公章)
签订就业合同篇九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转让房屋位于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___________该房屋转让总价为___元整(大写:_____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支付___元(大写___元整),在甲方将产权证办到乙方名下后,两月内付清余款____元(_____元整)。
第四条,双方协议签定后,经双方确认之日起,该房屋为乙方所有,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此协议双方签定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就业合同篇十
《合同签订的法律意义》内容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
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此规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
1、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当然不行);。
2、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3、双方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明确合同签订地才具有法律意义,否则对于合同的履行以及可能发生的诉讼,其实际意义相当微小。
签订就业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小龙虾(克氏螯虾)虾苗和种虾及虾池建设、成品虾代销,特签定本合同书。
0只)。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种、苗,到甲方养殖场虾苗,成活率不得低于签定虾苗总数的90%。低于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或扎款扣除。
2、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养殖场地技术指导3天,食宿等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人民币: 元,大写 元。上述价款包括机场空运费。(甲方海关费及运输到养殖场费用由甲方负责)
1、乙方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向甲方配送投放种、苗,因天气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配送时间延误不视做配送延误,并顺延。
2、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配合甲方到机场取货,并到虾塘指导甲方工作人员投放苗或种。
2、交货地点:
1、依据本合同第一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种虾和虾苗数量,以到甲方养殖场并由甲乙双方过磅的实际数量为准。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甲方要求进行虾池设计,乙方应派出人员进入甲方场地进行指导施工。
2、机械设备和人工由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派出工作人员在开塘设计建设期间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场地建设完工通知后,进行验收,逾期5天视作验收通过。
采用分期付款
1、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0%,计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乙方最后一次配送虾苗或种虾到机场时,甲方结清款项,多退少补。
2、由于乙方一次全部配送种虾或虾苗完成难度较大,经与甲方协商,乙方分次为甲方全部配送完成。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总价向甲方收取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甲方将龙虾养成商品虾规格后,确因没有销售渠道,乙方又不能履行代销责任的,乙方应付给甲方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2、双方协商同意,经书面确认不再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约定的;
3、如甲方毁约,乙方不退还甲方所付的虾苗预付款项。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相关部门和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双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签订就业合同篇十二
一、单项选择题。
1.cmis系统中的合同一级类别包括:(c)。
a.投融资类、运输类。
b.投融资类、加工承揽类。
c.知识产权类、其它类。
d.知识产权类、投融资类。
2.资金流向为“支出”的合同“选商方式”中无(a)。
a.投标。
b.竞争性谈判。
c.邀请招标。
d.指定供应商。
3.()的签约依据为必填项。(a)。
c.不涉及资金流向的合同。
4.某份合同的收款执行人应为小赵,但由于经办人的疏忽,收款执行人默认的是经办人。请问该经办人不能通过以下哪种方式将收款执行人改为小赵?(d)。
a.如果该合同在订立发起环节,经办人可通过【准备信息修改】重新选择“收付款执行人”。
b.如果该合同在合同审查审批环节,经办人可提请当前审批人退回合同后进行修改。
c.如果该合同已经到了合同履行环节,经办人可点击“转交”按钮,重新选择收付款执行人。
d.如果该合同已经到了打印签署环节,可由经办人通过“合同要素修改”进行修改。
5.在合同准备页面中新建相对人,系统提示该相对人已经存在无法创建,但经办人查询不到该相对人,可能存在的原因:(d)。
a.相对人资质过期。
b.相对人属性选择不准确。
c.相对人分类选择不准确。
d.相对人尚处于“草稿”状态。
6.cmis中,合同完成终结操作后,()。(b)。
a.仍然可以进行履行回转操作,回到合同履行阶段。
b.该合同的数据归入电子归档,合同经办人不能再进行任何修改。
c.如果发现该份合同履行阶段数据存在错误,合同经办人可以自行修订。
d.如果发现该份合同履行阶段数据存在错误,可联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进行修订。
7.在cmis中,付款类型包括一次性付款、()和其它。(b)。
a.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
b.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c.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验收款d.进度款、结算款、验收款、质保金。
8.在cmis变更申请信息中,下列属于必填项的是(d)。
b.申请变更方。
c.变更原因。
d.变更事项。
9.一份合同可以进行多次变更,合同变更协议作为原合同的一部分,在()中加以区分,并与原合同进行关联。(a)。
d.经办人。
10.在cmis中办理合同终止提交申请时,经办人除了填写终止信息外,还必须将()作为附件进行上传。(d)。
a.往来函件。
b.终止原因。
c.终止申请。
d.终止协议。
11.cmis与fi模块接口主要针对供应商挂账及付款时集成合同管理系统的合同信息,同时将付款信息通过()回传给合同管理系统,从而实现整个合同管理的闭环管理。(d)。
事务码。
12.合同系统中在哪个节点不允许作废合同?(c)。
a.合同订立准备b.合同订立发起。
13.王某在填写合同订立发起信息时,通过查看合同流程预览,发现合同审批流程与其所在单位管理制度要求不相符,此时王某应采取的措施是(b)。
a.暂时保存订立发起信息,请求流程变更后送审。
b.暂时保存订立发起信息,请求修改流程后送审。
c.及时送审,并请求审批人员进行流程变更操作。
d.及时送审,并请求审批人员进行协助审查操作。
14.加密附件作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合同文本一致,均应带有防伪水印。经办人张某打印加密附件后,发现加密附件无水印,请问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情况?(c)。
a.点击了“打印合同文本按钮”
b.打印合同文本所属的合同加密附件。
c.点击了相关附件所属的附件。
d.使用了黑白打印机。
15.合同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以后,业务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合同终结手续,其应当点击(c)。
c.履行完毕。
16.经办人于20xx年3月10日打开二级报表“月度趋势”,cmis系统默认显示的月度区间为(c)。
a.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的月度数据。
b.20xx年3月至20xx年2月的月度数据。
c.20xx年2月至20xx年2月的月度数据。
d.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的月度数据。
17.对于合同签订环节,描述错误的是:(a)。
a.合同签订环节的审批人指的是该合同的最后审核人。
b.合同签订页面签订时间和合同生效时间需要手动选择。
c.合同签订环节必须上载合同签字页扫描件,否则不允许提交。
d.合同签订环节也可以对合同进行废弃操作,废弃后的合同可以在电子归档的废弃合同中查询到。
18.下列哪类标准合同文本不属于货物贸易类:(b)。
b.资产处置协议。
19.关于标准文本二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a.标准文本二是经中国石化法律部批准的各企业自主开发的各类标准合同文本。
b.标准文本二是按标准文本一修改而成的合同文本。
c.标准文本二是由企业自主开发而由法律部发布的合同文本。
d.标准文本二是由企业自主开发且直接发布的合同文本。
中,下列哪一个合同文本不属于知识产权类:(c)。
a.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b.保密承诺书。
c.员工保密协议。
d.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21.企业想了解标准文本的`使用率及合同金额的比率,需要在查询统计中检索(a)。
a.文本使用情况对比图。
b.标准文本使用情况统计图。
c.合同概况统计表。
d.合同办理情况统计表。
22.下列人员中,有权办理合同终结的是:(d)。
a.所有审查审批人。
b.履行经办人。
c.收付款执行人。
23.合同系统中,下列哪个合同相对人不属于机构:(a)。
a.旭日打印店(个体工商户)。
b.某县某村。
c.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d.某市某大学。
24.cmis中,下列哪一个合同文本不属于服务类:(c)。
a.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b.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
c.泥浆固化合同。
25.重大合同准备与一般合同准备在操作上的主要区别在于重大合同需要上传(c)。
a.项目可行性报告。
b.计划或预算。
c.尽职调查报告。
d.法律意见书。
26.对erp接口术语,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
是erp销售分销模块的英文缩写。
是erp项目管理模块的英文缩写。
是erp物资管理模块的英文缩写。
是erp工厂维护模块的英文缩写。
27.下列哪项是合同正常终结的必填项?(b)。
a.相对人后评价。
b.合同履行完毕情况说明。
c.履行评价。
d.合同终结相关附件(包括付款凭证)。
28.在cmis合同付款时,若合同经办人员将付款信息重复录入,系统显示多次付款记录,则补救措施为()。(b)。
a.下次付款时不录入,总支付金额相符就可以。
b.填写后台数据修正签字确认单,由本企业管理员找运维组解决。
c.找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删除重复信息。
d.合同经办员自行删除重复信息。
29.重大合同准备与一般合同准备在操作上的主要区别在于重大合同需要上传(c)。
a.项目可行性报告。
b.计划或预算。
c.尽职调查报告。
d.法律意见书。
30.经办人在cmis中新建合同前,准备先建立相对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
a.相对人已经从mdm直接导入,不需要再新建相对人。
b.相对人已经从erp直接导入,不需要再新建相对人。
c.虽然mdm有相对人的信息,但还需要新建相对人,一旦名称能够对应,mdm中的相对人编号直接带入。
d.虽然mdm有相对人的信息,但还需要新建相对人,一旦名称能够对应,mdm中的相对人营业执照等附件直接带入,不需要再上传至相对人库。
31.下列哪项不是企业法律部门的职责(c)。
a.负责cmis在本企业的应用。
b.负责本企业流程梳理和配置,设定查询范围。
c.牵头组织细化系统接口方案。
d.组织本企业cmis接口测试、开发和实施。
中,下列合同文本哪一项不属于服务类:(c)。
a.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b.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
c.泥浆固化合同。
33.企业想了解标准文本的使用率及合同金额的比率,需要在查询统计中检索(a)。
a.文本使用情况对比图。
b.标准文本使用情况统计图。
c.合同概况统计表。
d.合同办理情况统计表。
34.小李正在办理合同付款业务,处于付款审查审批环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可以同时办理中止业务b.可以同时办理临时归档业务。
c.不能办理其他履行业务。
d.可以同时办理变更业务。
35.某经办人在进行cmis查询统计时,以“创建时间”为查询条件,填写了开始时间,忘记填写结束时间,则统计的合同截至到(c)。
a.经办人查询的当前时间。b.无法查询。
c.经办人查询当天的零点之前。
d.经办人查询当天的上午8点之前。
36.某经办人在某闭口合同cmis付款时发现,合同金额已经达到原合同标的两倍,该经办人应如何处理?(b)。
a.合同系统不允许付款,故应新建一个合同,将余款支付给合同相对人。
b.合同系统允许付款,经办人需签订原合同补充协议,并进行原合同变更操作。
c.合同系统允许付款,经办人不需要新建合同,付款结束后直接进行合同终结操作。
d.合同系统不允许付款,经办人需签订原合同补充协议,并进行原合同变更操作。
37.在cmis中办理合同终止提交申请时,经办人除了填写终止信息外,还必须将()作为附件进行上传。(d)。
a.往来函件。
b.终止原因。
c.终止申请。
d.终止协议。
38.关于统计分析中的法律部门审查率,以下描述不正确的是(c)。
a.法律部门审查率用驾驶舱仪表盘的形式体现。
d.法律部门审查率计算所涉及的合同不包括废弃和删除的合同。
39.在下列哪个节点合同系统不允许作废合同?(c)。
a.合同订立准备。
b.合同订立发起。
40.在cmis合同订立阶段,以下不是必经节点的内容是(d)。
a.订立发起。
d.合同盖章备案。
41.财务处李某发现合同总金额、付款条件与签约依据不一致,将合同退回王某。王某及时修改了合同文本,并作相关解释说明,下列描述王某的操作方式最规范的是(c)。
签订就业合同篇十三
甲方:大连品心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编码: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乙方负责开展甲方产品的销售及客户服务工作,并严格执行甲方给予的市场指导价格,不得私自更改产品销售价格.第二条:合作条件。
一.乙方代理每次进货量必须大于等于20xx元。
三.乙方退货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公司提出退货申请,若未提前15个工作日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政策(前提是产品未开封,外观完好未破损。
b.无现金奖励,新进代理购入的产品将成为老代理的业绩累积。
五.无个人担保,陌生推介的代理商享受两个月无条件退换货政策前提需向甲方支付百分之十的手续费(前提必须是产品未开封,外观完好未破损)。
六.所有代理商,货品邮寄费用需乙方代理独自承担,甲方不负责邮寄费。
七.代理以进货量累计为计算方式,可拿到不同等级的优惠政策。
八.代理的零售价格需严格按照公司统一规定价格,任何微商代理不可私自调整更改销售价格。
九.代理在收到产品2天内完成产品验收,如果2天内没有上报的话公司视为正常验收,如果有问题及时与公司联系商议。
十.甲方将确保本公司产品在同等市场价格具有最明显的竞争优势,品质保障最大化,成为该行业最有力的竞争者。
十一.为保证代理商的利润最大化,甲方承诺所有产品均直接供货给签订合同的代理商,绝不向个人进行零售、批发。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权给乙方进行“微商户”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定期的产品知识培训。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三.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是否正确推广销售产品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停止代理资格等处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
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三.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四.未与甲方正式签订合同,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代理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二.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在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品心商贸有限公司微代理的销售网络,成为——级微代理商,并授权乙方在微信、有赞微小店,微店渠道代理经营品心商贸有限公司茶叶产品。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七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到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协议签署地位于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珠江国际大厦1110室。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九条: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附上,同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
十三.甲方(盖章):________。
十四.负责人(签字):______。
十五.地址_______________。
十六.联系人:______________。
十七.电话:________________。
十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就业合同篇十四
本工程全部项目的施工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承包形式
以轻工形式承包。
三、工程质量
本工程为合格工程,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图纸进行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因施工质量造成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_______-_______元/次的罚款。
四、工程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使用。
五、材料管理
本工程中主要材料有甲方购进。乙方负责验收和监督材料的质量、数量、单价及材料购进后的保管、使用。以甲乙双方签字的收料单依据施工定额进行工程结算。
材料保管乙方要严格管理,出库、领料要有专人负责。严禁丢失和浪费。进入工地后,场内材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交付乙方入库后,如有丢失、浪费和超预算使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机械管理
工程中所有机械及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由乙方负责。
七、结算方式
本工程依据定额,按工程进度和实际工程量,对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模板、土建项目的水电费进行结算,按甲方支付能力进行付款。乙方发生费用的_______%为质保金,质保期满_______年后全部付清。
八、费用提取
土建工程按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取企业管理费_______%,人工费按实际工程量每工日取_______元,利润按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取三级,税金按乙方实际发生费用取费。机械费、模板费等执行费用定额。
九、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向当地供电部门进行结算。
十、安全责任
乙方一定注意施工安全,按规范施工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大小事故,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一切责任(另签安全责任书)。
十一、其它
起重设备的使用费依据定额结算(包括设备的进出场运输费用、安拆费用及设备基础的钢筋混凝土浇筑)。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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