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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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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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可以让我们更加有条理地去思考、学习和成长。制定计划时,要注重团队合作和协作,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专长和优势。计划能够提高我们的决策能力和执行力,培养自律和坚持的品质。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一

201x年,资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道路交通、和谐警民关系”的主题和“防事故、保平安、促和谐”的工作主线,以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坚持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巩固“三项建设”成果,继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狠抓“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队伍建设。

抓好党建工作,严格队伍管理,深化作风效能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培养增强民警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自我牺牲精神;以和谐警民关系为目标,大力强化民警的宗旨意识教育,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乱收费,杜绝公路“三乱”现象。

二、“三项重点、三项建设”工作。

一是深化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全面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二是全力打造特色亮点,具体包括:在全县设置62个车驾管便民服务点;完善和规范摩托车带牌销售一条街和成渝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设置实名制语音呼号和制表的车驾管前台服务平台,购置号牌制作机,现场受理申领补换号牌业务;完善“道安办”、“重管办”金字塔式管理模式;在全县新增6-7个省级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把资威路打造成平安畅通示范公路;银山场镇建立监控系统,对场镇道路交通进行智能化管控;在银山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建立“一站”即交通安全服务站、“一园”即交通安全示范园、“一阵地”即交通安全宣传阵地。

三、车驾管工作。

一是加强车管队伍建设。二是建成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办证大厅、外检、检测中心、体检中心、各中队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于一体的监管平台。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短信服务平台,实现宏观调控车驾管工作。四是建立vip(英模、英烈亲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窗口,延伸服务空间。五是除城区外,在所有乡镇全面下放摩托车年检审、摩托车驾驶证申领、驾驶员递交体检表及辖区自主预约办理车驾管业务。六是依托移动网络,建立流动车管所。七是建立4s店服务窗口,办理车驾管服务。八是加大对非法中介的打击力度。九是完善基础数据,提升车辆年检率上升。

四、事故处理工作。

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三调合一”落到实处;二是与法院联手,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打造成数字化科技化法庭;三是建立案件质量责任倒查机制和社会矛盾化解内部工作守则;四是继续抓好涉案物品管理;五是完善事故处理快处快赔机制。

五、事故预防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二是规范违法记分驾驶员的学习和记满12分驾驶员的考试;三是以派出所为依托,在有条件的乡镇“道安办”下放处罚权;四是五是抓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勤务保障工作。

一是下大力气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进一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二是加强法制培训,制订民警及协警员培训计划;三是制作案件模块;四是制订和完善案件交接制度、执法考评制度及个人执法档案,进一步规范告知程序;五是加强交通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周评、月考制度;六是落实各项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信息上报及督促检查;七是完善标志标线的论证设计,科学合理规划设置电子监控和测速路段;八是加强舆情监控;十一是将“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有机结合起来,以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工程为载体,扎实推进“五进”活动,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七、办公室工作。

一是抓好作风效能建设,督促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完善督查机制;三是对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考核任务进行分解并督促完成;四是规范文秘及公文管理,建立后勤保障和公务接待逐级上报制度,坚持厉行节约;五是做好信息报送、宣传报道、调研文章等工作,制定考评计划。

八、交通管理工作。

一是依托智能效能指挥中心,整合智能化监控、智能交通信号灯和gps定位等系统,推广实施电子警务,实现智能控制、网上巡查、网上派警、远程抓拍、交通诱导、流量采集分析和警车警员定位,尽快形成城区交通管理新格局;二是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平安畅通县”、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为载体,严格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管理,严肃查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适时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三是抓好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工作,全面深化“护卫天使行动”;四是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为建设“平安畅通资中”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二

以“十九大”和xx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持续落实《四川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严格按照“四化”标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曾明浩为组长,乡长黄先胜、人大主席吕明富为副组长,乡纪委副书记姚世文任常务副组长,乡属(辖)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小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对场镇的管理实行领导分段包干制、部门单位包段制、驻村干部包村制、责任倒查制、按区域划分分片包干,各负其责,互相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对各村(居)的管理实行驻村干部包村(居)制:王平、刘虹汝负责大湾村;毕宗慧、邓艺佳负责金鸡村;夏翠薇、魏敏、负责骑凤村;杨德洪、徐媛、魏左权负责平安村;张小龙、蔡棋负责沙嘴村;先齐全、曾珂、肖医负责葫芦村;李其芳、雷泽平负责观音寺社区。各村(居)也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村组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实行驻村村干部第一责任人,各村(居)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

(一)坚持把治理“五乱”作为基本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化“五乱”治理。

1.深化治理垃圾乱扔,确保“垃圾解决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倾倒,严禁向果皮箱内倒生活垃圾,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场镇与村庄结合部无卫生死角,各类市场环境整洁,地面无垃圾、无污水、积水和蚊虫,公路沿线环境整洁。办公室要加大对场镇区域内及各村的清扫保洁的管理力度,严禁各经营户、住户向公路及街道、河道倾倒垃圾、污物;规范家禽圈养,防止粪便乱拉、摊点垃圾乱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的管理,严禁乱占乱建,杜绝建筑垃圾乱堆、垃圾残土乱倒;中小学要开展校园垃圾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处理好校园内外垃圾;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办公区、生活区要对本辖区清洁卫生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根治垃圾问题。

2、深化治理“广告乱贴”,确保“广告管理好”。场镇户外广告随时保持完好、整洁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店招做到“三齐”:即上檐齐、下檐齐、版面齐。对违法设置、残缺残损、模糊不清和有错别字的广告、店招要一律拆除。在场镇设置2处风格一致的广告张贴栏,做到广告归栏,要重点整治场镇牛皮癣,广告废弃物和场镇立面悬挂物,规范合法小广告,实现场镇立体空间美化。

3、深化治理“摊位乱摆”,确保“占地经营管理好”

加强对新居管理,突出整治老街以街代市、占到经营等行为,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有序经营。场镇街面整齐,店面整洁美观、店内商品陈列有序。办公室和社区要加大对场镇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执法力度。遵守场镇管理相关规定,逐步实现自治管理。对屡教不改的,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进行处理。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三

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全市文化市场的具体实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文化体制改革和“十艺节”筹备工作,深入开展文化市场规范化建设,提高队伍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全市文化市场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协调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程,尽快落实枣庄市市级和区(市)级文化市场执法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做到文化市场监管不缺位,同时加快落实各项改革后续措施。

二、加强自身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化执法队伍。进一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自身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道德、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强化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

三、组织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1x年计划开展4次专项整治行动,第一季度围绕“两节、两会”开展以“扫黄打非”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第二季度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第三季度结合暑假实际,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第四季度开展打击以广播电视电影市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

四、加强演出、娱乐、艺术品、网络文化等市场管理。加强对大型演出活动的监管;进一步推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工作,强化对旅游景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监管;重点整治网吧市场,稳步推进网吧连锁工作;推进“网络游戏适龄提示工程”和“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的实施。

五、实施“文化市场监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全市各级文化市场技术监控中心的建设和升级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的使用;组织全市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培训,以案例分析、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完善以12318为标志的文化市场举报监督咨询服务体系。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四

为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行政执法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我市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x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法制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为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行政执法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把行政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加强我镇的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备得力干部,充实法律专业人才,明确专、兼职的法制工作人员。要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的需要。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积极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双零”(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撤销)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将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化解,逐级量化到每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促进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工作人员行为的制约和规范。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诉讼权等一系列权利,以及规范政府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的重点,减少执法行为的随意性。通过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为,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做到履行职责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强专门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一)镇机关各办、所要根据计划,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意见,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在工作中予以组织实施。

(二)镇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和指导,狠抓落实,开展经常性检查和评价,寻找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的新思路、新举措。

(三)镇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理论和行政执法业务水平,根据岗位行政执法实际开展理论调研和行政执法业务探讨。在处理具体行政事务时,要严格执法、遵章办事,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高效。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五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督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监管力量和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现编制xx县安监局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强化监管执法,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强化职业卫生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全县日常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县安监局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达到100%,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行政许可在规定期限的办结率达到100%;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率达到100%。

县安监局机关编制11人,实际43人(在岗),20xx年实际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人员为32人(包括8名局领导),占在册人数的100%。具体配置情况见《附件1》。

总法定工作日为8000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为2586工作日,实际执法检查为1630工作日按闭环执法检查和复查,20xx年,需要加班674个工作日,才可以保证监管执法计划的全面完成。

以上工作日的具体测算情况见《附件3》。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负责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民爆、冶金等工贸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20xx年纳入监管执法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98家(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2),根据《xx市企业安全生产分级评价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我局监管企业安全标准化一级0家、二级8家、三级50家,未进行(达到)安全标准评定三级的41家。按编制办法中“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1次,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至少覆盖1次”以及暂行办法中“对二级以上的企业每年检查一次、三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不达三级的企业提高执法检查频次”监管规定,结合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除上级规定外,对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了细化。

1、对监管的煤矿生产、建设企业现场执法检查5次,停工停建企业检查2次。

责任科室:安全科、巡查组、行业管理科、规划科。

2、对监管的非煤矿山生产、建设企业、尾矿库现场执法检查4次,对停工停产企业检查2次。

责任科室:非煤科。

3、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4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现场执法检查2次。

责任科室:危化科。

4、对监管的冶金、民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4次,对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八大行业现场执法检查2次。

责任科室:综合科。

5、对监管的煤炭经营企业现场执法检查4次。

责任科室:票证科。

6、对监管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民爆企业执法检查1次。

责任科室:执法科。

执法检查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执法检查重点为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9项,以及国发〔20xx〕23号、国发〔20xx〕40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执法检查要求:

(2)各科室、队要将全年监管执法计划按月进行分解,按月排定检查单;

(6)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随时进行检查。

我局负责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事项有:

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权限内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资质审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改建扩建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初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换发;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等企业重大危险源备案;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冶金、建筑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重大危险源核销。

责任科室:相关业务科室。

1、组织乡、镇(区)安监站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

3、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举办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4、组织局机关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培训申报工作。

责任科室:驻企安检员管理科、培训中心、办公室、执法科、相关科室配合。

3、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针对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对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安、消防、建筑、交通、住建、质监、教育、农机等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5、履行县政府安委办职能,在年中和年底组成考核组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安委办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1、指导和协调组织对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各类伤亡事故进行救援,年内组织1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责任科室:应急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2、对20xx年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由县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法定成员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责任科室:执法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对监管的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和保养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责任科室:应急中心。

2、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科室:职业卫生科。

3、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科室:执法科。

4、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责任科室:培训中心。

5、对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科室:各职能科室按行业分类开展检查。

(三)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受理、核查和案件移送工作。

2、对现场执法检查和案件举报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不属于安监部门的执法范围,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要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责任科室:执法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统计上报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报工作。

1、完成专项整治行动中安全生产隐患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2、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五)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

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限,完成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

责任科室:相关业务科室。

(六)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科室:相关科室。

1、依法严格行政许可。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简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搞好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协助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完善行政审批手续。

2、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在年初“两节”、高温期间、汛期期间、重大节假日前后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煤矿、煤炭经营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达100%,并相应增加检查次数。

3、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通过加强执法检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和治理期限“三落实”,隐患整改率达100%。

4、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群众举报要及时进行查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按期答复率达100%。

5、对拒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依法采取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一律采取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个别整改无望的,要坚决采取关闭措施;对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科室,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实施处罚,严肃责任追究,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7、继续认真做好委托执法,积极探索委托执法新思路、新模式,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8、围绕省、市、县工作重点和阶段性专项督查工作部署,及时安排、调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服务好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一把手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局各科室应严格按照经县政府批准的监管执法计划执行。年底,对各监管科室执行监管执法计划情况以及案件办理情况实施全面考核,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规范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按照“不越权、不替代、不交叉”的要求,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监督指导乡镇(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强化服务意识。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通过公正执法、合理执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质态,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0xx年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监部门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安全事故0发生,在年终检查考核中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20xx年我们要继续认真扎实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市委、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安全事故、责任事故、重大特大事故为零,确保死亡人数为零。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一岗双责”,严格监管,突出重点排除隐患,完善制度抓落实,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1、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二级机构和监管商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与奖罚措施。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本季工作,讨论部署安排下季工作,以及相关事宜。每月对监管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

2、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各监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位。各二级机构和监管商贸企业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该月报表》、《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台账》《重大危险源记录台账》等一系列台账报表的上报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报告,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员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此项法律的内涵,并依法指导和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局安全领导小组计划每年组织两次学习,上半年五月份一次,下半年十月份一次;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聘请市消防队、公安局等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授课。

4、以“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抓好监管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加大节假日对监管单位的检查力度,务必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5、认真落实责任追究,严格各项考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整立改;凡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坚决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重大,我校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扎实做好校园安全、综治等各项工作。

学校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安全发展学校”等四合一安全创建活动,做好教委办安全平评定工作,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

以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上下楼梯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和学生心理安全为重点,遵循“积极预防、科学管理、全员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牢固树立“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重在规范制度管理,严在良好行为养成,贵在督促检查到位,实在隐患整治彻底”的工作思路,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健全安全工作各项制度,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消除安全隐患,为全校师生创建良好的文明育人环境和校园安全环境,促进学校安全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

(一)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1.健全落实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并继续推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集体外出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应急救援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管理无疏漏、无盲区,使安全工作规范有序。

2.健全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与考核制度。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履行各自岗位本职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同时承担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都要抓,人人都要管”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1.切实把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必须按要求开设安全教育课,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寻找身边安全隐患”等主题活动,对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知识教育,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教育。切实抓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每天一分钟”、节假日放假前半小时”安全警示教育。不断创新安全教育方法,寻求安全教育载体,拓宽安全教育工作思路,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3.健全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深化演练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师生应急演练。

1、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干部值班保卫工作。

2、发放“寒假告家长的一封信”

3、班主任做好寒假安全教育工作。

4、安排春节值班保卫工作。

5、与教职工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1、加强警卫巡查力度。

2、校领导安全自查。

3、、开学安全教育及安全自查,“学生安全责任书”

1、班主任常规安全教育。

2、校园安全检查。

3、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相关活动。

4、小结第一季度安全工作。

1、道路交通、饮食安全教育。

2、学生实践课期间的安全教育。

3、安全隐患自查。

1、“五一”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2、“防灾减灾”相关活动。

3、安排安全月相关工作。

4、防溺水及饮食相关内容的教育。

1、“安全生产月“相活动。

2、第二季度安全工作小结。

3、20xx年上半年安全工作总结。

4、暑假安全教育。

1、加强警卫巡查力度。

2、学生暑期安全教育。

1、加强警卫巡查力度。

2、暑期领导安全工作自查。

1、开学首次安全检查,集中安全教育。

2、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3、第三季度安全教育小结。

1、国庆长假安全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

1、“‘119’消防安全教育日”相关活动。

2、防火、防煤烟、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冬季交通安全教育。

2、第四季度安全工作小结。

3、全年工作总结。

调配执法车辆请示。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简报。

路政执法行业调研报告范文。

环境行政执法的述职报告。

渔业行政执法现状分析论文。

综合执法绩效考核方案。

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六

一年来,计生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全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机制的全面建设。

一、认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为了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力度,培训一支业务熟练的执法队伍,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抓好入户宣传和上街宣传咨询活动。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发到镇、村、组,使育龄妇女人手一册。与此同时,我们先后组织了上街宣传咨询活动6次,接待咨询群众8000人,向群众散发宣传品7000多册。二是搞好执法培训。为了使广大计生干部学好法、用好法,2月3日,法规科利用春训会之机对中心户长以上干部进行了培训,截止目前,全区共举办专题讲座3场次,已有3000名中心户长以上干部普遍接受了一次轮训。三是面向群众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普及。各镇办负责政策法规的干部自备讲稿,登台宣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受到基层的普遍欢迎。四是组织部分民间艺人,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内容用秦腔、快板、三句半等文艺形式编排成文艺节目,由区计生局分别发至各镇办文艺队,编排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在各村巡回演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宣传培训,使各级计划生育干部群众都能全面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增强了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规范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创造一个规范有序的行政执法工作环境。我们注重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行政执法机构。计生局为政策法规科选配科长名、工作人员2名,均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了推行执法责任,我们及时明确了科室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及奖励考核办法,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在此基础上,我们注重抓了执法队伍建设。截止目前,全区共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60名。二是认真建立并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计生局年初与各镇办计生办都签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各镇办与村(居)委会也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年度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到基层、到人。使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落实到位。与此同时,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狠抓了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迄今为止,先后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村(居)委会一级推行了“一二三”工作机制,即“一带头”(党员干部带头),“二公正”(公正执法,公正奖罚),“三公开”(生育政策公开、管理程序公开、计生事务公开),将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镇办计生工作的逐月考评,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近两年以来,全区尚未发现计生干部有任何违法行政事件,也未因此引发群众上访。三是严格规范各种执法程序。在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我们严格把关,做到“领导不齐不上会、材料不齐不上会、审查有疑点不上会”,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前审查制,有效地杜绝了错批二胎指标现象的发生。

三、严格按照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抓好计生政策法规的落实为了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起有效的依法行政机制,我们首先按照《行政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省《条例》要求,在计生执法中统一推行并使用了“七种执法文书”,公布了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明确了区级、镇办级、村级三级执法监督员,使计生执法工作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其次是大力宣传国家人口计生委“七不准”工作,将各种案件的处理情况向群众公布,并将群众对干部执法工作的满意度纳入计生工作考核,保证了干部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第三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实行了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周制度和领导干部轮流包查重要信访案件制度,保证了信访案件优质结案率年年达到00%。xx年度共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举报案件7例。第四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基本项目免费规定,对群众在区镇两极服务站施行计生“四术”一律予以免费,保证了计生各项法规的落实。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七

行政执法工作是政府规范自身行政行为的首要目标。x年,我镇为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导向和坚实的法制保障。特制订工作目标与计划如下:。

我们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要求。首先是日趋完善的法制环境要求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步伐,其次是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法律意识要求我们严格行政执法,最近新形势下对政府施政能力的要求催逼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全镇上下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任劳任怨,扎实工作,深刻认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为本镇“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狠抓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定行政执法进程,主要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贯彻《决定》的配套制度。建立完善《湘漓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和各行政服务单位问责制度等。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及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宣教工作。组织湘漓派出所、城管部门、司法所、水利农机部门、计生服务站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部门,按月开展行政执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待群众投诉,提供法律咨询并及时下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坚持以“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简便灵活、重在实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考核办法,按照“双百分”的考核方式,以及年初下达的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平时工作和工作过程的考核,提高考核实效。今年我镇继续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示范的典型带动作用。四是规范重大决策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指导全镇各单位、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并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各项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决定》、职业病防治、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拆迁管理等列入制定计划的政策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合理安排全年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二是强化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桂林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规范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报备等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度,对要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积极加强对重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开展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等方面内容进行周年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组织对镇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向社会公布相关清理结果。

三是加快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进程。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制度建设工作方式,加快建立民主参与、科学论证机制,要继续完善社会各界参与政府规范化文件制定工作的专题协商、民主座谈制度,切实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从今年起,所有新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和国防安全的外,将全面实施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在当前较为严峻的金融、经济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促进和帮助企业战胜危机,渡过难关,是贯彻落实“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总要求的当务之急病。

一是督促落实好“企业服务年”各项政策措施。我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方式,为我镇企业应对危机、渡过难关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清理行政权力,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细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本镇范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通过强化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论证,使执法文书充分体现法理、事理、情理和文理的相统一。按照《桂林市非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并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向社会公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日常管理。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及配套措施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座谈听证、上上墙公示、媒体公告、张贴拆迁和招投标公告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岗,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投诉和重大具体行政行备案等途径,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岗的职能作用,重点对执法部门有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的落实情况,湘漓派出所等单位的执法状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从而加大重大案件、关键领域的政府法制监督力度。

一是积极做好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处置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听证办法》和《桂林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复议程序,规范案件审理方式。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处置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采取公开听证、当面核实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推行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和大调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充分发挥全镇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与沟通,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分析,依法公正处置,防止矛盾转化和升级。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机制,构建起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的工作平台,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维护政府良好的形象。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八

第一段:引言(100字)。

看守所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的重要机构,如何确保执法规范是任何一名看守所工作人员都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在长期的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执法规范的重要性,并结合自身经验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执法规范的意义(200字)。

执法规范是看守所工作的基础,它是保证工作公正、公平的重要保障。执法规范体现了监禁机关追求公正的原则,也是保护被监禁人员合法权益的基石。合理、规范的执法行为不仅能增强看守所人员的工作信任度,也能提高被监禁人员的服刑意识,增强他们的改造动力。

第三段:遵守执法规范的要求(300字)。

遵守执法规范需要从多个方面做到。首先,看守所工作人员要牢记职责使命,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其次,要注重人文关怀,尊重被监禁人员的人格尊严,不得使用非人道、侮辱和虐待的手段,严禁进行体罚和任意管制。再次,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最后,要严守纪律,不得从事经济、金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保持组织的廉洁性。

第四段:执法规范的重要性(300字)。

执法规范的建立和实施不仅是提高看守所工作水平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只有通过执法规范,才能有效预防和制止滥用职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保障被监禁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秩序。同时,执法规范的推进也是看守所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工作效能的关键。遵守执法规范能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增强团队协作精神,为看守所的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第五段:执法规范的挑战和启示(300字)。

在实际工作中,执法规范也面临一些挑战。例如,被监禁人员的心理状态复杂,对看守所工作人员的执法要求也更高,从而对执法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社会舆论的监督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也会对执法规范的贯彻造成一些困难。然而,这些困难和挑战并不应该成为我们退缩的理由,而应该借此更加深入地思考如何做好规范执行,提高自身素质。

总结(100字)。

执法规范是看守所工作的基石,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作为一名看守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时刻牢记执法规范的重要性,努力做到职责明确、尊重人文、公正执法和严守纪律,以提高看守所工作水平,增强差人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九

1、被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拘留审查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人与他人的会见,应当经拘留决定机关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2个小时以内予以回复。

2、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3、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4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5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6、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7、被拘留人书面明示拒绝会见的,拘留所应当同意并告知要求会见人。

在拘人员随身物品保管登记制度。

为规范拘留所在拘人员随身物品保管工作,根据《^v^拘留所条例》和《拘留所执法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结合我县公安监管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拘留所采用一人一柜妥善保管被拘留人的财务。

2、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

3、对被拘留人员入所时随身携带的非生活、学习用品和贵重物品,要认真验收、分类存放、专人保管。

4对被拘留人员的财务要登记造册,认真填写《暂存物品收据》,把物品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等填写清楚,并让被拘留人员签名,被拘留人和拘留所各存一份。

5、被拘留人员存放的贵重物品或难以核对的物品,应当封存,并由被拘留人员在封口上签字捺印。

6、被拘留人员存放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7、领取保管物品应严格核对身份证件和》暂存物品收据》,对发还的保管物品应当场点清签收。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十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的全面落实。

(一)开展土地矿产执法日常工作。

1、大力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非法占地和非法采矿行为得到及时有效遏制。今年以来,我局和分局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共87宗,涉及土地面积1831.27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487.7亩、基本农田199.09亩,需拆除违法构建物面积410272.34平方米(其中,拆除建筑物面积368596.53平方米、其他附属物面积41675.81平方米),没收违法构建物面积342632.13平方米(其中,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338251平方米、其他附属物面积4381.13平方米),罚款5526.03万元(已缴罚款1038.44969万元)。

2、加强对各分局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协助现场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矿产现场执法行动。协助、指导四个大队现场(特别对甲子镇长昌煤矿、南港长流一带及三江大致坡片区等重点领域)执法外,还配合省厅对各采矿点进行执法检查及开展对定安新坡江福砂场和澄迈东山桥下游非法采砂等联合执法行动;二是对各分局重大非法占地案件进行现场指导。如多次对琼山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美兰花卉大产业园等非法占地案件进行现场指导。

3、完成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投诉受理、处置及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执法局和分局受理信访投诉件共236件,办结228件,办结率为96.6%(其中12336热线举报117宗,办结109宗,办结率为93.16%)。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按时完成12336电话举报、违法案件等各种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4、组织开展案件听证和行政案件执行工作。

(1)组织开展案件听证工作。全年共受理听证案件14宗,1宗当事人自动放弃,其他13宗案件的听证工作均得到较好完成。

(2)全年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共4宗,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2宗,还未下达行政裁定2宗。

5、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协助进行执法监察查验。一年来,对我市建设用地报批地块进行了查验并呈文上报,共报送了43个查验报告。

6、协助做好高尔夫球场综合治理整治工作。根据我市及省厅对高尔夫球场综合治理整治工作安排进行情况审核并对其中的违法用地罚款追缴到位1205.954332万元,督促各球场对不符合规划的耕地进行复垦,涉及面积48.23亩。

(二)开展相关专项工作。

1、牵头组织开展20xx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共经历了自查、检查、反馈和整改四个阶段。市、局领导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指导工作开展及部署部落整改。执法局作为局党组指定的牵头单位,在市、局领导的指导下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1、自查阶段:根据《国家土地督察督察通知书》(穗通[20xx]3号)要求,代拟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配合开展20xx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配合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分别上报市政府和市局,并印发实施,组织市局各处室及相关单位,填报各类督察数据,并收集档案材料;2、检查阶段:全程配合督察组做好材料的收集、现场查验、召开座谈会等工作;3、反馈阶段:督察组对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反馈会上,省厅陈健春厅长和市长倪强在会上做作了表态发言。我们针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组织各单位人员进行了认真核对,将核对后的情况反馈给广州督察局。最后广州督察局认定xx市20xx年土地例行督察共发现8个方面问题。4、整改阶段:代拟了《海口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印发实施,组织各单位开展整改工作。按广州督察局要求,我们每半个月统计、汇总每个问题的整改进度,并向广州督察局书面报告。为进一步落实整改,我们又制定了《xx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最后一公里冲刺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进入攻坚阶段,我们将继续牵头做好该工作,动员力量,大力开展整改,力争按要求完成任务。

市政府高度重视例行督察工作。倪强市长、鞠磊副市长及佟吉强副秘书长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督促落实整改。局党组书记、局长盛林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落实整改,布置工作任务。督察组对市、局领导积极配合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

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卫片图斑下发后,从执法局到各分局全力投入,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落实,问进展,解难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通过近2个月的加班加点,较好的完成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目前省验收组对我市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初步的验收。

3、大力开展矿产资源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建筑石料矿点专项整治、为期1个半月的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的配合市道路交通协调联席会开展超载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

(三)抓好国土资源执法正规化建设。

1、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国土资源执法工作职责。草拟了《xx市土地执法共同责任若干规定》,并征询各区政府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承担的国土资源执法工作职责。

2、规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程序和编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指导性文件,指导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一是编印了《xx市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程序》,进一步细化规范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程序;二是编印了《xx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文件汇编》共收录了与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38份;三是每季度编印1期《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报刊摘要》,收录全国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当前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前沿问题研究以及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法律实务等。

3、协助拟制我市设施农用地实施细则。协助局领导对设施农用地完成调研,并草拟了《xx市设施农用地实施细则》。

(四)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

一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局党组“三严三实”教育方案要求,组织和开展相关活动;二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组织全体支部党员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以及“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专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党员按新的标准、新的要求做到廉洁自律。组织11名党员到海口监狱参观,进行廉政警示教育。

(五)大力开展“双创”工作。

按市局“双创”工作要求,制定我局“双创”工作方案,按方案扎实开展“双创”工作:一是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双创”相关知识,重点内容做到熟记;二是制订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办公场所做到每天打扫1次,每星期进行1次大扫除,每月进行1次卫生评比,达到办公场所干净、整治、无烟尘;三是组织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每季度出1期健康和“双创”工作宣传专栏。组织全体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知识测试,使大家掌握健康及“双创”知识;四是开展职工健身活动,落实工间操制度,利用上午上班休息时间组织全体职工做工间操。通过以上措施,目前我局“双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其他工作。

一是做好人员调入调出、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等人事工作;二是完成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治工作,并按时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及撰写资产报表文字分析报告,报送市财政局;三是做好执法用车管理及执法车辆相关数据的上报工作;四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并按时完成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

20xx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地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20xx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研究和制定在国土资源执法权下放到各区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流程;二是采取措施,形成“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监管机制;三是对卫片工作做到早介入,避免卫片下达后工作的被动。

二是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政策研究。一是针对我市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外省先进工作经验,适时向上级部门提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的政策建议;二是针对经济新常态及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实际情况,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前沿课题研究。

三是加强对各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一是做好国土资源执法权力事项的移交工作,同时协助做好人员业务培训;二是做好对各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三是做好对各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监督和挂牌督办工作。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十一

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和市目督办《关于进行市年目标绩效考核的通知》[xx]10号文件要求,现将市^v^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全面完成了年初下达我局的职能职责、行政效能、服务质量、自身建设四大类项三级指标目标任务,自查评分分。

(一)按照全市粮油购销平衡计划,组织好粮油购、调、储、加、销各环节业务工作,成效突出。

(二)按照省、市^v^粮油安全储存的要求,所有库存粮油经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抽检,做到了“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帐实相符”。

(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粮食主要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了《粮油应急供应预案》和突发事件粮食应急保障机制。

(四)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对本区域粮食流通实施监管。

(五)全面完成了省、市、县各级粮油储备任务,强化了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了本区域粮食安全。

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1、我局的年工作目标年度任务,各项考核指标均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v^。

2、全年综合考核自查增分、减分综合平衡后为满分100分。

3、市^v^已推荐我局为“全省粮食系统先进单位”,已上报专项材料,待批。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十二

第一条 为落实看守所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和公安部“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八项承诺,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章  安全管理。

第二条 确保在本所劳动改造的罪犯不发生脱逃、行凶、暴狱、非正常死亡等事故。

第三条 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公安机关看守所安全大检查与值班巡视暂行规定》。

第四条 对罪犯实行分级管理、量化管理,实行民警分区包号管理制度。

第五条 每月二次狱情分析,对危重罪犯实行跟踪管理,责任到人。

第六条 及时准确填报各种报表,不发生差错,不弄虚作假。

第二章  罪犯教育。

第七条 罪犯投劳前,须进行不少于七日的入监教育,并予以考核。

第八条 每月对罪犯进行一次集体教育,个别施教每名罪犯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九条 每年请“四长”来所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律、人生观、时事政治及形势教育。

第三章  罪犯奖惩。

第十条 罪犯表扬、记功、评定改造积极分子、减刑、假释必须遵照罪犯“双百分”考核的实际成绩,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 罪犯因违监违纪,应该受到警告、训戒、责令具结悔过、禁闭、加戴械具或加刑惩处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有关规定,依法惩处。

第四章 财务财物管理。

第十二条 罪犯给养单立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拆借。

第十三条 统一管理罪犯财物,防止私人财物被其他人侵占。

第五章 罪犯基本保障。

第十四条 保障罪犯的基本生活条件。按规定标准调剂和改善罪犯生活;保障罪犯的热、冷水供应;切实做好罪犯的防暑抗寒工作;保障罪犯人均铺位面积达1.5平方米。

第十五条 保障罪犯的辩护、申诉、上诉、控告检举和揭发权,保障有选举权的罪犯的政治权利。

第六章 执法工作。

第十六条 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收取罪犯的投劳保证金、罚款、减刑假释费、保外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 依法审批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依法申报减刑、假释及留所执行。

第十八条 依据规定审批罪犯临时出监手续,严禁利用政策漏洞私放罪犯。

第十九条 严禁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人身健康权。

第二十条 罪犯满刑应及时出具证明文书,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暂予不予出监的规定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借故刁难或扣押迟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责任制采取100分制。除正文第二条总分为10分外,其他条款均为5分。

第二十二条 本责任制80分为及格,100分为优秀。

第二十三条 本责任制自2005年5月20日实行,原责任制自即日起废止。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十三

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不断完善,监狱改革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作为执法人员,我有幸参观了某省看守所,并深刻体会到了看守所执法规范的重要性。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是看守所执法的基本要求。在看守所的参观过程中,我见到了一支充满正义感和纪律性的执法队伍。他们不仅精通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在平时的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法律。他们清晰地知道自己的职责,尊重人权,公正执行法律。正是这种规范意识的高度,使得全体看守所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冷静的态度。

其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确保执法规范的重要保障。作为执法人员,个人道德修养不仅关乎自身形象,更关系到执法活动的公正与廉洁。在看守所参观中,我看到了看守所执法人员坚持高尚的职业道德标准。他们对待被监管人员始终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严把司法底线,在执法过程中不滥用职权,严禁严刑拷打,确保被监管人员的人权不受侵犯。这种高尚的职业道德使得看守所执法人员赢得了被监管人员的尊重,也使得看守所成为社会的信任之地。

再次,加强人权意识是看守所执法规范的内在动力。看守所作为一个特殊的场所,关押着犯罪嫌疑人和刑事罪犯,他们的人权与尊严必须得到充分的保护。看守所执法人员要时刻保持警觉,理解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其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渠道。在参观中,我见到了看守所执法人员为被监管人员提供了娱乐活动、学习课程和心理辅导等服务,使他们在看守所中依然可以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顺利完成改造和重新回归社会。

最后,提高执法效能是看守所执法规范的重要保证。执法效能的提高可以有效地减少监管成本,提高社会治安水平,保障社会稳定。为此,看守所执法人员在提高效能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他们不断完善执法设备,提高办案效率,积极与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沟通协作,以便更好地推进案件的审理工作。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看守所执法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提升自身素质,以适应社会进步的需要,并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

综上所述,看守所执法规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人权意识、提高执法效能,是看守所执法人员应当努力的方向。只有保持执法规范,才能确保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积极践行以上体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十四

今年以来,__县看守所在局党委和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__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监管会议精神,以等级化管理为主导,监所安全为核心,监所基础工作为重点,打牢监管工作基础,努力增强民警综合素质和战斗力,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提升监管工作水平,确保了监所安全。

一、收押及处理情况:

二、主要工作:

三、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增强技防能力。

我所紧抓“三基”工程建设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把监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__机关作专题汇报,经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筑牢固的阵地防线。一是投入15万元拆除了监区围墙内外的违章建筑物,加固了武警岗哨,增加了武警巡视通道,消除了武警监控视线的盲区范操作。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主要是加强民警对监管业务工作的了解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使民警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工作流程和规范,确保工作中不发生任何问题。四是加强民警对计算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多次组织监管民警进行信息系统与监管技术应用培训,着重抓好民警计算机操作技能的提高工作。民警电脑应用“四会”达标率100%,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等以及各类台帐的填写,保证各项数据录入齐全,符合入库标准,能够熟练利用数字证书查询信息。五是加强体能、警务技能训练。关心民警的身体健康,提供工作餐和休息室,增强民警的身体素质。今年我所着重建立健全岗位目标量化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了《民警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将每个民警的工作量化考核,奖惩挂勾。所领导和全体民警签订了“五条禁令”责任书,把用制度管理和约束人落到实处。

四、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监所安全。

“监所安全是看守工作的生命线”。为此,我们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各项管理工作。一是安全检查常抓不懈,严格坚持收押、提讯、会见各个环节必搜身制度,坚持每月与武警联合大清监制度。二是积极开展监内秩序大整顿,突出重点预防和打击“牢头狱霸”,一方面对违反监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加大集体教育力度,促使每名在押人员都能自觉遵守监规。三是坚持每月狱情研判工作,在全面分析狱情的同时,对重刑重案对象和重病人员逐人落实,明确了责任民警,制定了重点人员稳控方案。四是严格落实新收押人员入监教育、跟踪教育和诉讼环节变更教育,对所有在押人员坚持每月3次谈话教育制度。五是加大力度抓好教育转化工作,根据不同的案情以及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开展形势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遵守监规和行为规范教育,还把集体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帮助其分析犯罪的原因和危害,指明前途,促进其从思想上消除对立情绪,最后达到教育转化的目的。

五、深入开展“整治突出执法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省__机关“整治突出执法问题推进公证廉洁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厅、市局的要求看守所针对工作实际,严密组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开展此项整治专项活动。三个月来,通过全体监管民警的认真学习,共同努力细致排查,认真整治,进一步增强了民警责任意识和执法安全意识,同时完善监所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整治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六、深入开展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__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从思想上、措施上、制度上和机制上入手,确实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一是加强民警的教育,我所通过传达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十五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编制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坚持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全街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杜绝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为全街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全街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执法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和频次。

1、对两家地下矿全年检查12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2、对非煤矿山每月检查1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3、对危化储存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户全年分别每家检查6、5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4、职业健康监管全年检查14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一)严密组织实施。本执法计划已经经街道批准,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保障工作,保证执法计划顺利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各相关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执法计划工作台帐,规范填写执法文书,建立执法档案,并及时结案归档。

(三)严格考核监督。建立完善执法计划检查考核机制,各相关单位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进度表》(附件2)报街道安办,执法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调配执法车辆请示。

关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自查报告。

关于贵州省福泉市行政执法奖励细则。

路政执法行业调研报告范文。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简报。

环境行政执法的述职报告。

渔业行政执法现状分析论文。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十六

看守所是维护社会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看守所全体干警以严格的执法规范为保障,以确保囚犯的合法权益和自身安全为目标。通过服务社会、修炼自己,我深刻体会到执法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包括正确行使权力、提高素质水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沟通与协调以及有效监督等方面。本文将结合工作实践和思考,以五段式的连贯结构展开论述。

首先,正确行使权力是执法规范的核心要义之一。身为看守所干警,我们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法律底线,不被外部因素左右,以公正、公平、公开的执法方式对待每一位囚犯。举例来说,我们在进行体检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在对待访客和家属时,应按规定理性、公正地完成各项手续,杜绝任何形式的情绪用事。只有正确行使权力,才能体现出执法者的公正和权威,也才能确保看守所的稳定与安全。

其次,提高素质水平是实施执法规范的基础条件。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看守所干警,不仅需要掌握执法业务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才能引领改革发展的步伐。我们要注重道德修养,提升自身素质,时刻保持学习的状态。只有通过不断充实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执法职责,更好地服务囚犯,也更有底气面对复杂和繁重的工作。

第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确保执法规范执行的必然要求。腐败问题一旦滋生,必然会给看守所的工作带来严重的影响和损害。因此,我们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规定,坚决不做违纪乱纪的事情,始终保持清廉的思想和高尚的情操。同时,我们要带头参加廉洁教育和反腐败的学习,积极争取机会提高自己的反贪反腐能力,不断提升自身诚信和廉洁意识。

第四,加强沟通与协调是实践执法规范的重要保障。看守所是一个集体的组织,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的工作内容需要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调。只有加强内外部的沟通与协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在具体操作中,我们需要主动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及时提供工作信息,共同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此外,我们还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囚犯之间的沟通,关心他们的思想和身体健康,及时排解矛盾和纠纷,维护看守所的秩序和稳定。

最后,有效监督是执行执法规范的重要手段。监督既包括对自己的监督,也包括对他人的监督。我们要主动接受领导和同事的监督,虚心接受批评和指导,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同时,我们也要勇于发现和纠正他人的错误和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管教和矫正。通过有效监督,才能保证执法规范的有效执行,确保看守所的工作有序进行。

总之,执法规范是看守所全体干警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我们要坚持正确行使权力,提高素质水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沟通与协调,以及有效监督等方面的努力,不断推动我看守所的改革发展,以更好地服务社会、保障囚犯的合法权益和自身安全。只有在执法规范的指引下,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稳定的看守所。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十七

(二)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三)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四)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执行死刑;。

(六)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七)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十八

参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文件:

《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通字[]83号)。

《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规定坚决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高检会[]1号)。

《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公安部公通字[]48号)。

《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械具问题的通知》(公安部公通字[1991]38号)。

《关于看守所使用警用约束带问题的通知》(公安部公监管[]107号)。

《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公安部公监管[2010]214号)。

第三章管理教育。

3-01.过渡管理。

(一)建立过渡管理制度。

看守所应当建立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制度,对新收押人员进行过渡管理和教育。

(二)设置过渡监室。

1.中型以上看守所应当设置集中关押新收押人员的过渡监室,过渡监室应当设置标志牌。小型看守所可以根据押量决定是否设置过渡监室。

2.新收押人员应当关押在过渡监室进行过渡管理。未设置过渡监室,或者同案人员较多、不便同室关押的,可以关押在普通监室,但应当进行过渡管理。

(三)进行过渡管理。

1.看守所应当确定一名所领导分管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管教民警负责管理过渡监室。

女性过渡监室应当由女性民警管理。

2.新收押人员入所24小时内,管教民警必须进行谈话,了解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案情和思想动态,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重点告知其在监室内患病、申诉、控告等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告知其不被其他在押人员欺侮以及一旦发生此类情况时如何处理,告知其不得欺侮其他在押人员。有条件的看守所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新收押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3.管教民警直接安排新收押人员铺位,每日谈话,跟踪了解其思想情况和行为表现,指导其熟悉看守所相关管理规定,遵守一日生活制度。

4.值班巡视和监控民警应当对过渡监室和分散关押的新收押人员进行重点监视观察,防止发生安全问题,并作好观察记录。

5.新收押人员在过渡管理期间不参加劳动。在普通监室关押的,不安排轮流值日。

6.有条件的看守所可以对新收押人员进行心理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过渡管理和教育。

7.过渡管理时间不得少于7天。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在过渡监室关押的时间不得超过15天。

8.过渡管理期满后,管教民警应当对新收押人员羁押期间的表现作出鉴定和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书面分押分管意见,报所领导批准后安排监室。

3-02.分押分管。

(一)分别关押。

1.看守所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男性在押人员和女性在押人员,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实行分别关押和管理。

2.对患有传染病处于传染期的在押人员,应当隔离关押。

3.对暴力犯罪和非暴力犯罪,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性犯罪和其他类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视情分别关押和管理。

4.新收押人员一般不得单独关押,但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需单独关押的,必须经所属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批准,并保证安全。

5.看守所应当设置老弱病残监室,对年老、体弱、生病、残疾的在押人员集中关押。

6.按照风险评估情况,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在押人员实行分别关押。

(二)分别管理。

看守所可以根据在押人员涉案的性质以及本人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现实危险性等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方式。

(三)对女性和未成年在押人员的管理。

1.女性在押人员应当集中关押。地市级以上城市根据女性在押人员的数量,设置关押女性在押人员的看守所或者监区。女子监区应当与男子监区相对封闭隔离,监区内设置女民警值班室、监控室、谈话室等。县级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数量较多的,可以设置女子监区;女性在押人员数量较少、无法设置女子监区的,由所属地市级设置女子看守所或者女性监区集中关押。

2.女性在押人员由女性民警管理。关押女性在押人员的看守所,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女民警。收押时对女性在押人员的人身检查、女子监室的主协管工作、女子监区的巡视和监控等由女民警承担。男民警因工作需要进入女子监区时,应当有女民警陪同。

3.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室集中关押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数量较少或者因有同案人员不宜集中关押等原因,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案情较轻、恶习不深、无暴力倾向的在押人员同室关押。

4.对女性和未成年人在押人员,应当采取适合其心理、生理特点的管理方式。

(四)对留所服刑罪犯的管理。

1.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区或者监室关押留所服刑罪犯。留所服刑罪犯监区或者监室设在看守所警戒围墙内。

2.看守所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改造表现等,对罪犯分别实行宽严有别的分级处遇管理,对罪犯的通讯、会见、探亲、减刑、假释等权利实行不同的待遇。

3.对各个处遇级别的罪犯,看守所应当通过计分考核定期评比,根据罪犯的动态改造表现定期调整。

3-03.管教岗位。

(一)管教工作原则。

实行管教民警包监室管理制度,每个监室除配备主管民警外,还应当配备协管民警,协管民警由其他监室的主管民警担任。主管民警不在岗时,由协管民警处理监室日常事务。

管教民警直接管理监室事务,在押人员的一切活动由管教民警组织实施,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

(二)主管民警职责和要求。

1.对分管监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监室床板、墙壁、门窗等安全设施,及时清除监室违禁物品,确保监所安全。

2.对新调入本监室在押人员在24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安排坐位、睡位、吃饭排队编序和值日顺序,并在一周内跟踪观察,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3.安排在押人员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段双人值班,并每日滚动轮换;告知值班人员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对有安全危险的在押人员不得安排值班。

4.督促在押人员遵守行为规范和一日生活制度,管理在押人员的休息、学习和劳动,安排在押人员收听收看新闻广播电视节目、看书看报和学习活动,组织在押人员活动文体活动、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

5.根据在押人员现实表现、思想状况和诉讼阶段变化确定重点人员,及时与巡视监控民警、医生等沟通,并报告所领导。

6.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对重点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掌握分管在押人员的姓名、案由、诉讼进程和思想动态,重点在押人员做到熟知。

7.对加戴械具的在押人员进行检查,包括械具是否牢固,是否对在押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在押人员身体状况是否允许继续加戴械具,在押人员是否已经悔过可以提前解除械具等,及时提出意见。

8.做好耳目物建、使用、管理和考核、撤销工作。

9.对在押人员主动坦白交待或者检举的犯罪线索进行登记,按有关规定转递。

10.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辩护、上诉、申诉、检举、控告的书面材料及时转送,不得阻挠或者扣押,并做好记录。

11.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所管监室在押人员的来往信件进行审查。

12.定时检查在押人员帐卡使用情况,防止在押人员帐卡被他人使用。

13.向协管民警通报监室动态和相关情况,对协管民警反馈的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14.掌握分管监室病员情况,配合医生做好疾病预防和救治工作。

15.每月工作小结一次,并书面报告所领导。

16.其他需要处理的事情。

(三)协管民警职责和要求。

1.了解协管监室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认识重点人员并基本掌握其思想动态。

2.主管民警不在岗时,承担管理监室事务。应当做到:

(1)对新收押人员和在押人员被加戴械具前后,进行谈话教育。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观察和管理。

(3)安排在押人员坐位、睡位、吃饭排队编序和值班值日顺序。

(4)注意检查监室秩序,发现违规、违法情况及时处理。

(5)了解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发现患病的及时处理。

(6)其他需要应急处理的事项。

3-04.谈话教育。

(一)谈话教育基本原则。

因人施教,以理服人。

(二)进行谈话教育。

1.对新收押人员首次谈话。看守所对新收押人员,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首次谈话。首次谈话由主管民警负责;主管民警不在岗时,由协管民警负责。首次谈话的目的是帮助新入所人员知悉监管工作主要规定和要求,稳定情绪,实行平稳过渡。首次谈话的主要内容有:

(1)询问新收押人员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详细家庭住址和临时暂住地、工作单位、职务、有何特长、有无前科,简要案情、家庭情况、健康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及联系方法等基本情况。

(2)告知主协管民警和驻所检察官姓名。

(3)告知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实现途径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助方法和途径。包括使用报警系统报告,向所领导、巡视、管教民警报告,约谈驻所检察官等。

(4)告知其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以及违反管理规定时应当受到的处罚。

(5)告知其监内生活注意事项,包括监室值班、卫生值日管理规定、在押人员就医规定、在押人员财务管理规定、生活用品订购规定等。

(6)其他需要告知的内容。

2.在押人员诉讼环节发生变化必谈。在押人员被转捕、起诉、判决(裁定)后,管教民警应当及时找其谈话。

3.会见律师后思想不稳定、表现异常的必谈。

4.在押人员家庭发生变故必谈。

5.被加戴械具、处罚前后必谈。

6.调换监室的必谈。

7.要求反映监室动态的必谈。

8.出所前必谈。在押人员因投送监狱、释放出所的,管教民警应当对其进行出所谈话,了解监室在押人员动态,征求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其进行保密、守法等教育。本谈话可以采取问卷方式进行。

(三)谈话教育的要求。

1.在谈话教育中,管教民警应当善于察言观色,应当留心观察在押人员的眼神、神态和举止,判断其言语的真实性。

2.保持警惕,保证谈话对象和自身的安全。

3.谈话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载,及时录入看守所信息管理系统。

4.谈话教育结束后,管教民警应当认真梳理、分析谈话内容,确定重点,相应处理。

5.对在押人员谈话,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对重点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

(四)对谈话教育获取信息的处理。

1.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诉求,管教民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解答和处置;对不合理诉求,管教民警应当拒绝并作出解释。

2.对在押人员坦白或者检举揭发犯罪行为的,管教民警应当按照讯问笔录的要求做好记录,由在押人员签字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在押人员举报监室内的违规情况,管教民警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并制作笔录,及时处理。

4.对在押人员有自杀、暴力倾向的,管教民警应当及时报告所领导,将其作为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管控。

5.对在押人员有抵触监管行为的,管教民警应当及时进行疏导、规劝,对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所领导,视情对其进行严管、加戴械具、禁闭等相应的处置。

3-05.集体教育。

(一)集体教育原则。

因人施教、以理服人、注重实效、体现政策。

(二)集体教育形式。

看守所应当结合实际,采用民警授课、专家讲座、现身说法、监室讨论、电化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在押人员开展集体教育,力求达到教育效果。

(三)集体教育内容。

1.政策法律学习,特别是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知识教育。

2.遵守监规纪律和行为养成教育。

3.卫生及防病常识教育。

4.组织在押人员进行文体活动。

5.劳动技能培训。

(四)集体教育要求。

1.制定集体教育工作计划,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跟踪、了解集体教育的效果,及时调整教育工作计划。

3.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

3-06.安全大检查。

(一)组织实施。

1.安全大检查由分管局领导指挥看守所民警、驻所武警共同实施。必要时可商请驻所检察官和公安机关其他民警一起实施。

2.根据警力和监区布局情况对参加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严禁使用工勤人员和在押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3.落实安全警戒工作,除要求武警哨兵加强警戒外,开监室门检查时,应当安排武警在监室门口和放风场一侧巡视道上进行警戒。

(二)检查内容。

1.监所围墙、监室门、门锁、窗、墙壁、铺板、放风场顶部钢筋网等处是否牢固和完好无损;讯问室、会见室、谈话室等在押人员可能涉足的地方、劳动生产场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室在押人员报告装置是否有效。

2.在押人员加戴的械具是否牢固可靠。

3.监室内和在押人员人身是否藏有可供行凶、暴狱、脱逃、破坏、自残、自杀的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

4.通讯、交通、照明、电源、监控、报警装置、消防器材、武器、周界控制系统(高压电网)等安全设施和装备是否完好有效。

5.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和对象。

(三)检查要求。

1.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重大节日或者必要时应当随时检查。不得以清监代替安全大检查。

2.安全大检查应当认真、细致、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3.检查中,民警必须注意自身安全,严密注意观察在押人员的动态,防止发生脱逃、行凶、暴狱等事故。

4.检查时不得侮辱在押人员的人格,不得损坏在押人员的物品。检查女性在押人员人身由女民警进行。

5.凡清出的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应当予以登记,需要销毁的,由监销人签字存档;需要保管的,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由在押人员签字后存入看守所财物保管室。

6.认真做好文字记录并逐项填写《安全大检查记录表》。

7.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清原因,研究对策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在押人员故意破坏监所设施,私制、私藏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的,应当对其予以相应处罚;对留所服刑罪犯应当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3-07.严管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

看守所设置严管监室,对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实施专门关押、管理和教育;对具有轻微“牢头狱霸”行为,在普通监室关押能够有效控制其有害行为发生的在押人员,也可以在普通监室内实施严管。

(一)严管对象。

1.恃强凌弱、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或者强迫、唆使他人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的。

2.拉帮结伙,组织打架斗殴的。

3.称王称霸,操纵监室事务的。

4.强拿强要、强买强卖,勒索、占有或者变相勒索、占有其他在押人员个人财务,霸占他人伙食、铺位的。

5.强迫其他在押人员为其服务的。

(二)严管原则。

对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女性、未成年人、老年、患有残疾或者疾病的在押人员实施严管时,应当考虑其生理、心理特点和身体状况,慎用严管措施,或者酌情从轻。

(三)严管的审批程序及期限。

1.对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实施严管,由管教民警提出书面意见,填写《在押人员严管审批表》,报所长审批。

2.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首次被严管的期限为1个月;再次被严管的,期限为2个月;第三次被严管的或者严管期间仍有“牢头狱霸”行为的,严管期限至本人离所。

3.首次被严管的在押人员,如确有悔改表现,由管教民警提出意见,报所长审核批准,可适当提前解除严管措施,但实际严管时间不得少于15日。

(四)严管措施。

1.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2.停止参加劳动。

3.停止节日伙食调剂,禁止个人购买食品。

4.限制室外活动等自由活动时间。

5.限制通信、家属会见活动。

6.组织进行强化学习、训练。

7.对于在严管期间仍然拒不悔改,继续破坏、扰乱监管秩序的,可以按照规定对其加戴械具或者实施禁闭;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管的要求。

1.设立严管监室的,看守所应当确定专门民警负责管理。民警应当对严管对象实施24小时监控,加强巡视和谈话教育,密切掌握动态,确保安全。

2.看守所应当将严管对象在严管期间的表现记录在案,写入本人离所鉴定。

3.严管对象因生病等情形不适宜继续严管时,应当中止严管。该情形消失后,可视情决定是否对其继续执行剩余的严管期限。

4.严禁将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在押人员视为牢头狱霸实施严管。

3-08.深挖犯罪。

(一)看守所开展深挖犯罪工作的原则。

1.深挖犯罪工作必须以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为前提,坚持专门工作与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相结合。

2.深挖犯罪工作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检举人和秘密力量的安全。

(二)犯罪线索的收集。

1.通过集体教育、个别谈话、人性化管理、亲属和社会规劝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在押人员的监管和法律政策教育,促使在押人员坦白、检举,广泛收集犯罪线索。

2.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根据在押人员涉案性质、作案特点、社会背景等情况,确定收集犯罪线索工作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收集犯罪线索。

3.将死刑犯、重刑犯、涉黑涉恶犯罪、共同犯罪、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以及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在押人员列为重点深挖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收集犯罪线索。

4.利用秘密力量和犯罪信息比对等手段获取犯罪线索,发现在逃人员。

5.根据办案机关的要求,配合办案机关获取犯罪线索。

收集犯罪线索,应当制作笔录和线索收集情况报告。

(三)犯罪线索的甄别和转递。

1.对获取的犯罪线索,应当根据案件构成要素、立案标准和查证条件进行认真筛选,甄别真伪,确定是否需要转递。

2.对需要转递的犯罪线索,应当统一编号登记,填写《看守所犯罪线索转递函》,经所属公安机关批准后,及时转递案件主管机关。

3.《看守所犯罪线索转递函》各个项目应当填写齐全,线索反映的内容记载清楚,并附笔录材料复制件,被检举人属上网逃犯的应当附《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

(四)犯罪线索的查证和反馈。

1.有条件的监管业务指导部门,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组织专门力量对获取的犯罪线索进行查证。

2.犯罪线索转递侦查部门查证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向其了解查证情况,做好催办工作。

3.经查证破获案件的,看守所应当要求侦查部门及时出具破案证明或者反馈函,提供立案(受理)、破案报告,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和书面材料的复印件;对确实没有查证条件或者查证不实的也应当填写反馈函并说明情况。

4.看守所应当将线索查证情况及时告知提供线索的在押人员。

(五)建立深挖犯罪工作档案。

看守所应当建立深挖犯罪工作档案,一案一档,内容包括讯(询)问笔录、线索内容、线索转递、查证(立案报告、破案报告复印件)、信息比对、政策兑现等有关工作情况。

(六)上报和总结。

1.看守所应当每月向所属公安机关和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上报当月深挖犯罪情况及侦查单位查证反馈情况;查破案件的应当附检举人、被检举人、查破经过及案件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兑现政策的应当随时上报。年终应当上报本年度深挖犯罪工作总结。

2.对于看守所提供犯罪线索破获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督办案件的,应当写出专题报告,及时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和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

3.看守所应当及时总结深挖犯罪的经验和做法,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和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

(七)对在押人员自首和检举的处理。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自首和检举表现的,看守所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送办案机关。

2.罪犯在看守所留所服刑期间有立功表现的,看守所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建议。

3-09.对在押人员上诉、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

(一)对上诉的处理。

1.在押人员向看守所提交书面上诉材料,看守所应当立即接收并登记,并在24小时内转办案机关。

2.在押人员口头提出上诉的,看守所民警应当受理,记录后由在押人员签字、捺印,24小时内转办案机关。

(二)对申诉的处理。

1.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律师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看守所送交申诉材料的,看守所应当立即接收并登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看守所应当将申诉材料转递给人民检察院和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

3.对申诉材料,看守所应当在接收当日转递,至迟应当在接收的第2个工作日内转递,不得拖延和扣押。

4.对超期羁押的申诉,看守所应当在24小时内报驻所检察室和监督部门。

(三)对在押人员控告、检举的处理。

1.设置控告、检举箱。

看守所应当在在押人员容易接触又便于回避他人的地方设置控告、检举箱。

2.收取控告材料。

看守所民警应当每天开箱取出控告、检举材料,也可以与驻所检察室协商,由驻所检察干部负责开箱取出控告、检举材料。

对于在押人员口头控告、检举的,受理民警必须详细询问,并认真做好笔录,经控告、检举人确认无误后,由控告、检举人签名并按捺指纹。

3.处理控告、检举材料。

(1)对在押人员向看守所提交的控告、检举材料,看守所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对在押人员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交的材料,看守所应当在5日内转送。

(2)对没有明确受理机关,仅写明控告、检举事实的,看守所可针对控告、检举的不同内容进行处理;对明确受理机关的,看守所应当及时转送,不得扣押。

(3)看守所对收到的控告、检举材料,以及处理后通知在押人员的情况,应当进行登记;对匿名控告、检举,无法通知本人处理结果的,看守所也应当登记在案。

(4)看守所在处理罪犯控告、检举材料过程中,认为对罪犯的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所务会进行研究,经所务会研究、分析后,认为判决有可能错误的,应当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看守所执法工作计划篇十九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xx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xxxx年xxxx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把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列为计划执法对象的,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再重复执法检查;同时,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属地监管、突出重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或委托下级)实施行政执法。上级对下级的.计划执法对象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必要时,也可将由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的对象纳入本级的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综合协调。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省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以及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重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省安全监管局主要依法对部分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以及安全隐患突出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部分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直接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行业监管企业共8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时对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分别按不低于10%、1%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市州安全监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安全监管局直接检查以外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辖区内其他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对象由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研究确定,同时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市州安监局直接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乡镇安监站受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委托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省、市州安全监管局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视情况可以将职责范围内的特定执法检查事项委托给下级安全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管辖的案件进行查处。

(二)执法检查频次。

全省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生产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和1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季度最少开展1次、全年4次的执法检查;对监管的其他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2.国发〔xxxx〕23号文件和湘政发〔xxxx〕27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非煤矿山六大安全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1.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省上半年主要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下半年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xxxx〕23号文件,认真组织学习《xxxx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四个重要文件,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和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乡镇安监站以及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事故多发、易发的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重大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命线和主要抓手,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0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在编制执法计划时要明确执法检查对象的名称(具备法人资格)、执法人员、日期、频次、有关专家和执法车辆安排。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执法计划落到实处。如遇到资金、技术装备、专家等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争取支持解决,不能以人员、装备、经费不足为由而影响执法计划的完成。对因落实执法计划不到位而造成相应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执法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于3月31日前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规定的相应责任,但不改变事故统计口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应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的职责。对距离较远的企业,省、市州安全监管局可将负直接检查责任内企业的部分日常监管事项委托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具体由省、市州安全监管局负有检查职责的业务处(科)室、执法总(支)队确定并书面通知。省安全监管局应加强对未列入直接执法检查范围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的日常监管,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将所检查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有关情况向省安全监管局报告。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对按时完成执法工作计划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应当予以嘉奖;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我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要将计划执法实施情况作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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