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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一
以来,我市牲畜定点屠宰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强化肉品市场监管,积极参与商务综合执法,确保了全市猪肉质量安全,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6月份,全市共屠宰牲畜39369头,与上年同比增长4.00%;其中屠宰生猪37929头,与上年同比增长5.01%,菜牛1440头,同比下降了18.45%。
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我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审核换证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小型屠宰厂应达到的标准和条件进行了分解细化,制定了换证审查验收方案,按照《方案》和标准分解表逐项进行审查。4月18日至5月16日,我们组织畜牧、环保等部门对我市中心屠宰厂(场)进行了现场审查,并当场责令城区中心屠宰场进行延期整改,延期整改至9月底前。
我办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贯彻于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取得了实效。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由副局长苏继雄带队在滨江公园、商业步行街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制作了展示宣传版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对怎样识别放心肉等食品安全常识进行了现场宣讲,发放了安全知识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的群众达600余人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建立监管信息公开制度。
屠宰办人员进驻屠宰厂(场),深入一线,严格把关,不断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和制度。一是强化责任,监督和指导屠宰厂(场)健全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等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购、屠宰、检验和检测生猪,对违规收购屠宰生猪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是监督屠宰企业严把生猪来源关,积极配合畜牧部门严格查验生猪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发现可疑情况,采取强力有效措施;三是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主动会同畜牧等部门,督促驻厂(场)检疫人员、屠宰企业对生猪及生猪产品全面落实好检疫检测制度,做到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动物耳标回收率达到100%,对屠宰环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抽样检测实施同步检测。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规范生猪屠宰行为秩序,根据商务部等九部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及2月15日全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们制订了实施方案;通过专项审核,使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的生产条件得到了改善,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肉品出厂质量得到了进一步保障。积极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对不合格的定点屠宰点予以关闭。
一是抓好肉品安全专项工作,完成定点屠宰宰杀量,确保肉品的出厂合格率达100%,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根据娄底市商务局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根据国家商务部第九部门,省商务厅、娄底市政府先后召开电视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三是根据市小型屠宰厂设置规划要求,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有力保证各项环节规范有序进行。
四是根据上级的要求,对无害化处理资金落实到位,资料整理归档,做到万无一事,迎接检查。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二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站紧紧围绕新型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畜牧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突出整治、提升、监管三项重点,狠抓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规范队伍建设,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畜牧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矛盾基本消除,畜牧业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畜牧业发展明显规范。
全区预计到12月底生猪存栏万头,出栏生猪万头,家禽存栏万羽、出栏万羽,羊存栏万只、出栏万只,牛存栏万头、出栏万头,肉类产量4031吨,禽蛋产量1968吨。
全年完成2个标准化养殖场创建项目建设,实施1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投入项目资金270多万元,通过畜牧环境整治和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我区生猪养殖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逐步形成了以东部白峰、春晓等乡镇家禽生态放养为主,肉牛、肉羊养殖场为补充的特色生态畜禽养殖产业,保障我区畜产品应急供应,满足我区人民群众消费优质畜产品需求。
(二)全区畜牧环境整治基本完成。
今年8月,全区畜牧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区农林、财政、环保组成的验收小组的验收。共关停转产养殖场321家,投入各类整治补助资金共计9700万元。减少生猪饲养量万头、家禽万羽,牛羊兔等家畜万头,减少粪便排泄物万吨。5家保留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提升,实现粪便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累计拆除畜舍万平方米,复绿复耕14万平方米。为巩固整治成果,避免畜禽养殖回潮,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发现4个新增养猪场和6个回潮养殖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清理关停。通过畜牧环境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无序建设、污染环境等一些列问题,全区城乡环境和三大水系水质明显改善,整治成效显著。
(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果显著。
针对今年突发的人感染h7n9疫情及周边复杂疫情,我区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
1、抓好防控责任落实和工作任务布置,年初与各街道乡镇政府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书,落实养殖场监管责任人并公示上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免疫耳标使用以及全年免疫任务等工作计划,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各项任务按计划有效落实。
2、抓好免疫预防工作,在常年免疫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夏季消毒灭源工作,全区累计免疫禽流感万羽、新城疫万羽、猪瘟万头、猪口蹄疫万头、牛羊口蹄疫万头、猪蓝耳病万头,确保全区免疫密度和免疫耳标佩带率均达到100%。
3、加强疫情排查和日常监测。1-10月全区共采集禽血清样品262份,猪血清样品244份,经检测猪瘟抗体合格率,口蹄疫抗体合格率88%,禽流感抗体合格率,鸡新城疫抗体合格率,均已达到合格率70%以上的国家规定。
4、提高防疫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以参加市级实验室对比检测测试,重大动物疫病技能比武,基层防疫员协检员技能考试等为抓手,全面提高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5、积极应对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突发疫情。
一是开展疫情大排查和紧急监测行动,全区共出动108人次,排查活禽交易区、家禽养殖场168家次。对31个家禽养殖场采集血清和咽肛拭子911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二是做好应急事件处置,禽流感期间共处理群众举报应急事件52起。三是加强检疫监督执法,加大对家禽养殖场和家禽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省外活禽禁止调运,禁止活禽交易,防止外疫的传入。同时严把检疫关,对家禽实行禽流感抗体检测制度。四是疫情结束后,积极配合区工商局等部门做好活禽交易市场重启评估工作。落实省政府应对禽流感扶持畜牧业政策,对全区14家规模家禽养殖场发放补贴万元,帮助尽快恢复家禽养殖生产。
(四)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区全年没有发生畜产品安全事故,具体工作中主要抓好:
一是抓好责任落实和监管巡查。我站针对畜牧环境整治后监管对象变动较大的特点,从新摸底调查进行梳理,并对每个对象落实了巡查监管责任人,通过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每个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按照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一次,养殖场每月一次。做到监管巡查留有痕迹,真正将巡查监管制度落实到实处。
是抓好专项整治行动。今年先后开展了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养殖环节抗生素专项整治、肉及肉产品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通过对重点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治后,全区畜产品安全质量状况不断改善,畜产品安全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四是抓好养殖场准出制度落实。今年我区在原来4个场的基础上,今年对剩余4个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行准出,通过养殖场负责人完成市级质检员培训,开展瘦肉精自检,落实准出制度,目前我区已按照市级要求实现规模养殖场准出制度全覆盖,通过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畜产品安全源头管理。
(五)认真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针对年初黄浦江死猪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我区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出台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我区符合自行处理病死猪的条件的规模生猪养殖场,经审查合格,按规定要求申报的,给予每头80块的补贴,到10月底全区共处理病死猪6678头。二是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开展养殖场(户)再告知再教育,发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并签字承诺。落实病死猪监管人员,监督养殖场按照“五不准一处理”处理病死畜禽,并期开展巡查,对发现的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清理、打捞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监督执法,对发现的不按规定处置病死猪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查处。三是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按照市局“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建设病死动物收集点,对养殖场病死动物进行集中处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集中收集点的布局规划,确定了5个病死动物集中收集点,由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对养殖场建设病死猪待处理房等设施设备的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
(六)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
全区产地检疫工作有了新突破,屠宰检疫工作明显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一是规范检疫工作,切实提高产地检疫到位率,全面开展检疫申报制度和协检制度,严把上市动物安全产地关,全区产地检疫率100%,规模场检疫申报率达100%。切实加强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依法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和检疫记录,监督业主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整顿屠宰场检疫队伍纪律,确保检疫操作规程落实到位,全区1-10月份屠宰检疫生猪万头,牛545头,共检出不合格生猪363头,全部作了无害化处理。
二是加强流通监管,严格执行省外调入动物及其产品风险评估制度,按照要求,落实调运单位资格备案,严格活禽的市场准入,全面落实索证验证制度,严禁销售无检疫合格证明的活禽和禽类产品,严禁从人或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的疫情省(市、区)调入活禽。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年立案查处动物卫生违法案件2起,有效打击违法分子,规范动物防疫及产品经营秩序。
三是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督,严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要求,做好资料审查,现场勘验,今年我区有1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许可案卷获得市级行政许可优秀案卷。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通过加强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经营行为,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我区动物诊疗机构的服务水平,今年全区两家宠物医院应整改后达不到整治要求,吊销诊疗许可。
(七)开展智慧畜牧业推广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根据市局下达的.智慧畜牧业推广任务,我区根据实际制定出台了《xx区20xx年智慧畜牧业工作方案》,确定8个街道(乡镇)、7个养殖场开展智慧畜牧业推广建设。为加快推广进度,我区在9月根据不同对象分两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落实专人对智慧畜牧业系统推广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同时区畜牧兽医总站在日常巡查中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按要求进行系统维护和管理。已完成基本信息采集,上传数据5446条。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按照市新型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要求,我区积极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建设和基层动物防疫员协检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屠宰场检疫监督力量,设立驻中心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新增官方兽医两名,已发文上报区政府审批。按照市农财两局《关于印发xx市基层动物防疫员及检疫协检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基层“两员”队伍建设调研工作,在调研基础上,做好领导参谋,促进基层队伍合理过渡,加快两员队伍落实进度。
1、基层防疫队伍薄弱。我区18名防疫员中有11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年龄老化严重、知识陈旧、业务水平差,随着新的工作内容不断增加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按要求完成日常工作,同时由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阻碍了两员管理办法政策的落实。
2、存在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区通过畜牧环境整治,全区畜禽饲养规模明显下降,小、乱、差散养户基本消除,部分街道乡镇思想上放松了警惕,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我区畜产品主要依靠区外调入,畜禽及产品流通频繁,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依旧存在。
3、畜产品应急保障能力有限。我区现有6家生猪养殖场,存栏为万头,生产潜力已经充分挖掘。随着北仑城市化不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泰山路提升工程等实施,部分保留场将被征用,养殖规模进一步缩小,遇到疫病、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将难以保证应急供应。
1、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主要工作:一是制定年度防控工作计划,落实好防控责任;二是做好免疫预防工作,开展以日常免疫为基础,强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确保全区免疫密度和免疫耳标佩带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的国家规定要求。
2、做好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主要工作: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制度;二是制定检测计划做好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检。三是突出重点问题,继续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创新监管机制,做好养殖场准出制度等长效机制建设。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推进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设立工作。推进基层队伍建设,落实“两员”政策,出台“两员”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促进基层队伍新老更替。
4、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主要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协检制度,规范产地检疫;二是完善省外调入动物风险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市区内动物产品分销制度,加强畜禽交易市场监管,完善索票索证等市场准入制度,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畜牧生产、动物防疫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5、规范区中心屠宰场检疫工作,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开展驻屠宰场检疫站规范化建设项目,完善检疫站硬件设施设备;二是提升检疫员工作能力水平,招聘检疫员加强检疫力量,建立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出台检疫员工资改革方案,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奖惩制度;三是加强检疫站管理,细化完善检疫站各项管理制度,派驻官方兽医入场,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制度,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6、深化智慧畜牧业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投入品管理、检疫申报、屠宰检疫管理等子系统,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
7、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管,完成5个生猪养殖场无害化集中收集点建设,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加强收集处理运行过程监管,逐步向动物诊疗机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推广,确保我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到位。
8、巩固畜牧环境整治成果。建立防止养殖回潮长效机制,落实巡查监管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复养、新养的养殖场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同时配合环保部门做好保留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的监管。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三
两年来,一直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期间曲曲折折,断断续续,几度反复。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和生猪定点屠宰办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新建,并正式营业。从而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和销售病死猪病害猪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市场肉品的供应质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了南岳对外开放旅游精品形象,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我区定点屠宰工作自1996年实施以来,由于严重不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省定点屠宰场(厂)设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加之近两年企业内外矛盾加剧,难以调缓,20xx年8月中旬,区定点屠宰场自行决定停产,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再入底谷。为应对区定点屠宰场停产,根据岳政办纪[20xx]24号文件精神,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实行屠商自行宰杀,市场集中检疫的应急措施。市食安委、市屠宰办来岳检查工作时,均要求我区尽快改变这种模式,恢复正常的定点屠宰工作秩序。自去年下半年始,我局理清思路,认真思考区定点屠宰发展方向,并积极邀请区领导、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督促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添置、改进和完善软硬件设施,力争达到法定设置要求,并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市场,召开个体屠商会议,调缓个体屠商与区定点屠宰场之间历史形成的恩怨矛盾,取得了一定成效,区定点屠宰场新址建设完工,并于今年7月28日正式营业,实行屠商自行收猪到屠宰场统一检疫、宰杀模式。
(一)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成立了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商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稽查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商务部门和区食安委的安排,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迎建国60周年”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行动和中秋、元旦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收缴未经检疫猪肉、问题猪肉130余公斤。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确保了全区建国60周年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肉食品安全,促进了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提高。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重树稽查队的良好形象,对稽查人员进行了调整,把原有的3名队员(临时工)全部清退,从机关重新抽调了3名同志重组稽查队。为了加强稽查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屠宰办组织稽查队员多次进行《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及相关法规集中学习,并开展以老带新和传帮带活动。
(四)认真落实“放心肉”工程建设。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局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生猪进场关、肉品出场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在市场监督中,与各执法部门联动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同时,与定点屠宰场签订“放心肉”工程责任状,将责任量化到各部门。
(五)严格“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为了确保“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范运行,我局向屠宰场下发了相关国家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申请、填报、补贴,目前,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正在全面规范开展。
(六)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督促了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签订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和出场生猪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加强了对出场生猪肉品的把关,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检查了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否认真执行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生猪肉品检验检疫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生猪进场出场台帐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屠工上岗登记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屠宰场场长职责、屠宰场工作人员职责等,要求定点屠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三是要求定点屠宰场每日必须登记生猪进场及出场详细情况,制定生猪每日进出场登记台帐,要求每日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人员及开票人员都要对当日进场生猪及出场生猪肉品登记台帐进行签字备查,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加强责任心,认真值班,严禁缺岗脱班,严禁检人情疫,严禁开人情票,严禁偷漏税费,严把生猪及其肉品的出入场关口。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区定点屠宰场场地设施整体水平不高,难以确保生猪屠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亟需加大投入、提高整体水平。检疫、检验设施、病害肉处理设施有待改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定点屠宰场内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2、屠宰场新址开业时间不长,还处在试营业期,许多屠商都持互相观望态度,真正进屠宰场实行代宰的不多。
3、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定点屠宰工作本身难度大,由于部门之间权限不清,工作人员互相推诿,推卸职责,工作开展不协调,配合不够强,致使屠宰市场存在漏洞。
4、当前,我区屠宰办缺乏正式编制、人员和经费,成为阻碍定点屠宰工作推进的重要原因。
1、督促屠宰场在设施设备、内部管理等方面提高整体水平;组织屠宰场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对屠宰场和各屠商进行深入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相互之间的矛盾。同时,加大对屠宰市场的监管,打击私屠滥宰和各类不法行为。
3、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建立监管责任网,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共同承担起维护生猪屠宰工作的责任。
4、争取区领导的重视,解决区屠宰办的编制、人员和经费,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五、下步工作打算。
1、狠抓定点屠宰场生猪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规范管理,确保定点屠宰工作上水平。
2、强化稽查人员的思想建设,进一步做好各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大稽查力度。
3、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5、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技术知识学习培训。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四
1、组织单位职工观看《党风廉政教育宣传片》,切实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强调职工要以“高压线”要求严明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一纸空文。
2、组织召开单位职工大会。做好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切实做好落实主体责任的牵头抓总和日常工作。依法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实施,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4、要求职工严格做到遵守作息时间,并制定考勤表由专人保管,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向站长请假(书面假条)同意后方可,严格遵守上班纪律,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责必究。
5、制定了值班人员安排表,张贴上墙。要求当天值班职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班,违者后果自行负责。
6、做好畜牧兽医服务“110”平台工作,要求接到群众割服务电话后立即登记,驻片兽医在三天内完成,并由监管兽医不定期抽查防疫割情况,确保服务落实。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生猪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关于畜禽定点屠宰文件精神,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现象,强化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定点屠宰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才能使定点屠宰工作不断推进。一是组织各屠宰厂(场)加强继续在各定点屠宰厂(场)法律法规标准化要求等知识的学习,宣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和自治区、自治州文件精神,统一定点屠宰厂(场)业主的思想认识,依法按要求做好定点屠宰;二是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定点屠宰的必要的意义。三是严厉打击私乱宰现象,对查获的私屠滥宰的案件进行暴光,提高广大群众对定点屠宰工作的认识,使其自觉维护和支持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四是建议县人民政府调整了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工作领导的机构建设,基本上达到了社会上下统一认识,使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对我县屠宰定点厂(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加强对乡镇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根据上级文件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关闭了不合格的原县牛羊定点屠宰厂实行了异地搬迁,引进一家投资企业,投资×××余万元修建了一座现代化的牛羊定点屠宰场肉联厂已于今年2月正式营业,该企业是一家养殖、屠宰、销售一体化的企业,在县城内设立×××个牛羊放心肉店,受到了各族人民群众的欢迎,平抑了肉类价格,丰富了市常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进一步整顿规范,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对现行生猪屠宰厂进行现代化的'改造。
20xx年利用上级培训机会,将我县生猪、家禽、牛羊肉品品质检验员进行了调查,实行了全部轮训,持合格证上岗。同时与县畜牧局协调,加强委派检疫人员培训和管理,凡是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准出厂,不合格肉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使“放心肉”质量不断提高。
完善肉类市场“一证一卡”准入制度,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原则,特别是我局会同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次大检查,对管理混乱的屠宰厂(场)立即进行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对农贸市场进行×××次拉网式大检查,彻底把违规进市肉、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清理出消费市场及各经营场所,对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加工肉制品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建立肉品购入登记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对不按规定购入的畜禽产品,给于严肃处理,共计检查肉店(点)×××次,没收并销毁不合格牛羊肉、生猪、家禽共计700公斤,下发×××份整改通知书,立案×××起,查处私屠乱宰案件×××起,确保各族人民吃上“放心肉”。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障肉食品安全,来安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在国庆期间认真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肉品,在动物检疫部门监督下,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
二、加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销售肉品安全。
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对上市流通的肉品,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并配合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度,执法队员按照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国庆节日期间延长上班时间,对来城东西南北四个集贸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加强监管,确保销售的肉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让病害猪肉没有可乘之机。
三、加强夜间稽查,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猪肉类的食品安全良好。
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在国庆期间加强对来城周边地区及屠宰户住所的夜间检查,共出动九人四次,有效打击了私屠滥宰行为,通过检查没有发现私自屠宰现象及屠宰窝点。国庆期间市场销售的近700头生猪产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场,无一例病害猪肉上市,来城的定点屠宰率达100%确保了国庆期间的肉食品安全。
来安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
20xx年x月。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的领导和上级商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各项要求,着力围绕提高生猪定点屠宰率、进一步规范和抓好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执法巡查和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等三方面展开,猪肉市场进一步净化,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
今年来,我们根据实际,及时调整成立了县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以*为组长,分管副*为副组长,成员由县食品药品*、工信局、渔牧兽医局、工商局、*局、环保局、卫生局、质量监督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本乡镇的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8月x日,县*召开了全县家畜屠宰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把县城和乡镇定点屠宰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县*又出台了《天等县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制定了《天等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和相关部门在生猪屠宰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
(二)突击执法,开展多环节监管。
生猪屠宰日常执法工作除了常规巡查监管之外,各部门依各自职责,针对管理各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生猪屠宰管理相关部门还不定时组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私宰严重的重点区域开展突击联合执法,主要是对全县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场所、摊点以及餐厅、饭店、机关食堂、饭店等肉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整治。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巡查教育25个场点,通报整改屠宰点3个,没收处理私宰肉110公斤,对生猪私屠滥宰和贩卖病死猪肉起到了惩戒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调动群众积极参与。
一是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管理,督促场点开展内部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提高屠宰企业的管理水*和员工的业务技能。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各类宣传活动日(如、安全生产活动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生猪肉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品,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肉品,培养公众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增强公众生猪肉食品安全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整改,推进场点改造升级。
今年来,我们结合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强化督促各屠宰场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台账记录,规范屠宰行为,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已对全县各屠宰场做出整改通知,督促各定点屠宰场进行搬迁改造,其中,县城屠宰场和把荷等两个场点的重新布点改造工作已开工。
二、存在主要问题。
(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虽已成立了县商务执法稽查大队,但目前人员没有全部到位,仅有的一部旧执法面包车已到报废期,执法队不仅是对生猪屠宰执法,还肩负着商务领域中酒类等其他众多巡查执法工作。
(三)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开展执法检查协作还不够。
(四)全面展开乡镇定点屠宰工作难度较大,生猪屠宰量少,业主利润低,不愿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升级。
(五)全县没有一家屠宰场(点)达到资格审核标准。各乡镇屠宰场(点)存在屠宰设施设备落后,经营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环保不过关等问题,群众肉食安全隐患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经费,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群众的力量,确保生猪屠宰管理有效开展。
2、加大联合执法。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意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各乡镇应及时组建监管队伍,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监管。
3、加快屠宰场点的设立和升级改造。加快落实县城屠宰场的迁建项目,按标准进行拆迁回建,同时,各乡镇要加快对本辖区生猪屠宰点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七
为了促进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达成供销联盟。本着互惠互利,*等自愿,诚信经营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生猪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货方式及结算单价和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根据出栏情况向乙方提供生猪,生猪结算单价按当日市场价格及双边公司内部销售价格相结合的价格,并当场结算货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1、单头重量在90—120kg之间,100—110kg范围的不低于80%。
2、生猪指标齐全,并附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合格证。
第三条产品交付及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产品交付及验收地点为_________食品公司。
第四条检验及检疫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负担。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每延期付款1天,按延期付款金额的予以处罚。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则: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即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止。本协议期满后自行解除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八
2021年为了更早完成和实现全年的目标任务,我镇畜牧兽医工作按县畜牧兽医局的总体规划和部署,结合曹武镇的实际,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防疫工作是我们一年工作中的主要工作,为了更好的控制疫病的流行,我们对辖区28个村2个社区的畜禽分春秋两季进行了免疫注射工作,全镇共免疫生猪万头(次),耕牛4000余头(次),家禽195万只(其中蛋鸭万只),国家强制免疫的“二瘟四病”的免疫密度分别到了猪99%,牛100%,家禽95%以上,有效地保证了我镇的防疫质量和疫病的控制。
二
曹武镇是一个养殖大镇,多年来出栏生猪、家禽和畜产品都占据着京山重要位置,由于过云的检疫手段持后,检验检疫人员有时不负责任,检疫工作相对比较疏忽,去年省局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现电子出证,县局及时的为我镇配备了各种检验检疫器材,我们及时对检疫员进行了上岗前的培训,并多次带检疫员到县局有关科室实地操作演练,使之掌握了电子出证的基本知识,全面实施电子出证,废止了过去的手工出证,对需调往外地和进入屠宰场宰杀的畜禽及时派检疫员到场到户临栏检验,确认安全后方能出据检疫证明。严把产地检疫关,使我镇调往外地的畜禽及产品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让广大居民吃上了明白肉、放心肉。
今年,国家为了彻底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拟定全国50个畜禽养殖县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我们湖北确定了六个县市为试点县市,我县被列为六个试点县市之一,获得了该项目的国家扶持资金3650元。因此省局、市局多次到我县进行调研,对我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并和多家有机肥场进行对接,按照省、市、县局的安排,今年九月份起到明年九月止,我县用一年时间全面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已向县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申报了16个养殖规模户(其中生猪养殖户8户,规模年出栏1000头以上;蛋^v^户,常年存笼5000只以上),待得到上级批复后,我们将组织部分养殖户外出现场观摩,实现以点带面,逐步展开,在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不折不扣的完成我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九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种与数量。
1、品种:生乳猪。
2、数量:每天300头,如临时有改变则乙方要先知会甲方,甲方尽可能满足乙方的需求。
二、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生乳猪必须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内。
2、检疫办法: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三、价格、货款结算。
1、价格:16元/每斤,如市场价格波动超过20%,则由双方协商新价格,本合同继续有效。
2、货款结算方式:乙方需预付一个月的货款。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一到两天交货一次。
2、地点:乙方的加工产所。
3、方式:甲方实物交货给乙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货款。
五、乙方的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10%(由买卖双方约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2、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应按未付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l、甲方逾期交货,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乙方偿付货物总值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30%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30%偿付违约金。
2、甲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乙方有权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猪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可以拒收。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03月01日至20xx年03月01日,由于临近清明,
乙方第一个合同月需要的生乳猪数量较大,在万头左右,因此经双方协定当乙方付首笔货款250万元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
20xx年以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稽查队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4、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换证工作。
1、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提供经费保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抽调公安、动检等部门的人员,确保到位,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肉食品的鉴别、消费等常识,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2、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超市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充实执法人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3、加强部门协调和乡镇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4、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卫生差、设备简陋的屠宰场进行治理整顿,对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关停。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一
生猪定点屠宰关系到人民的肉食品安全,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县商务局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xx]493号)及自治区商务厅、盟商务局有关文件要求,积极行动,妥善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三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逐一进行了审核。积极行动,妥善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此次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总结如下:
突泉县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大兴安岭南麓,总面积4889.5平方公里,辖6镇3乡、188个行政村、464个自然屯,总人口31.5万。目前我县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家,突泉镇内1家,兴泉肉联厂;乡镇级2家,永安镇兴安屠宰场和杜尔基屠宰场。兴安屠宰场是我县小型乡镇级屠宰厂。其中杜尔基屠宰场是经贸委分管市设立的老屠宰场(设立于1995年以前),由于其卫生环境标准、设施设备达不到要求,经商务局、动物检疫所、环保局三家联合严查审核,决定暂停经营,停业整顿。兴泉肉联厂是我县原国营企业,现正在升级改造中。永安镇兴安屠宰场是我局在乡镇级设立的试点企业,该企业规模较小、设备简单、建筑面积在平方米。由于我县9个乡镇没有小型猪的屠宰厂,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规定,上市猪肉必须来自于屠宰企业。为了让偏远乡镇的群众百姓吃上“放心肉”,而设立的试点屠宰厂,根据我县实际,交通不便的偏远乡镇设立小型定点屠宰场势在必行。所以决定保留乡镇两家屠宰点,并逐步设立其他乡镇的屠宰点,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立即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县商务、动检、财政、环保、畜牧、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参加了会议,会上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下设办公室到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协调。
(二)、部门协作,配合密切。
4月初,我局会同环保、动检予以联合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审核清理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备案,并及时上报。
(三)、督促检查,突出重点。
商务、环保、动检三部门切实履行检查职责,主动介入,全力支持这次生猪定点屠宰场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指导督促屠宰企业针对审核表标准分步实施,并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一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基本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各定点屠宰企业从环境卫生、基本设施、各项制度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改善。此次审核清理,正在整改提升2家、停业整顿1家。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能力明显增强。严格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实施方案附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清理标准》,强化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约束作用,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加大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不断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一是屠宰达标改造难度大。乡镇各屠宰场基础设施薄弱,要进行改造存在很大的难度。这次主要是各企业因建厂比较早,很难达到要求标准,各企业正在加大力度进行整改,确保达标。
二是屠宰企业相关设备比较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大部分手工操作,环境卫生条件差。
认真开展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规范生猪屠宰市场行为,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都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积极督促杜尔基屠宰场办理环评许可证。二是配合各屠宰场改造升级。
三是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保证全县生猪屠宰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四是继续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本次审核清理工作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压点减能,为我县实施“放心肉”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二
20**年以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稽查队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20**年三季度工作情况。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涉及面广,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规范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加强市场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放心肉”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一至三季度全县共屠宰生猪183924头(其中汇康屠宰生猪157584头),检出病、死猪260头,无害化处理260头,检出无害化处理占定点屠宰量的比例是1.14‰,净化了全县猪肉市场。总之,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生猪屠宰办公室以全国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为契机,狠抓生猪屠宰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共建立了1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为屠宰场建立了《值班制度》、《检疫检验制度》、《生猪进场登记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死猪肉销毁无害化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制度,配备了检疫员、检验员,对各屠宰场的检验员进行了培训和发证。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细化到人。检疫人员每天坚持24小时值班。定点屠宰场做到了有办公室、有制度、有明细台帐。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提供经费保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抽调公安、动检等部门的人员,确保到位,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肉食品的鉴别、消费等常识,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2、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超市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充实执法人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3、加强部门协调和乡镇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4、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卫生差、设备简陋的屠宰场进行治理整顿,对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关停。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推进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切实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保障全县人民食肉安全,结合“三学三提升”活动,我前段时间对光山县生猪屠宰行业及屠宰监管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全县生猪屠宰场基本情况。
乡镇机构改革前,光山县有25个乡镇,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光山县25个乡镇都建立了生猪定点屠宰场,市政府于对光山县25个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颁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20乡镇机构改革时光山县撤销了雷堂乡、蔡桥乡、龙台乡、长兴镇乡、河棚乡、南王岗乡、杨墩乡7个乡,根据发展需要和政策要求,、县商务局上报先后撤销了雷堂、凉亭乡、斛山乡、蔡桥、南向店乡、砖桥镇、晏河乡、文殊乡、南王岗、河棚、马畈镇、北向店乡、杨墩、殷棚乡、罗陈乡、孙铁铺镇、长兴镇、龙台、仙居乡、十里镇、槐店乡21个b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只保留了a级屠宰场1个(三阳实业有限公司),b级屠宰场3个(泼陂河镇、白雀园镇、寨河镇)。市政府2月换发了这4家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并发放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二、生猪屠宰现状。
凉亭乡、砖桥镇、斛山乡、槐店乡、南向店乡、晏河乡、文殊乡、马畈镇、北向店乡、罗陈乡、仙居乡、十里镇、龙台、杨墩等14个于20被清理掉的屠宰场虽没有定点屠宰资质,但因历史原因目前仍在屠宰生猪。
孙铁铺镇、蔡桥、河棚、南王岗、长兴镇、雷堂、殷棚等7个地方没有屠宰场,部分屠宰户没有到相近屠宰场(点)代宰,在自家屠宰后上市场销售。
白雀园镇、泼陂河镇、寨河镇3镇,中心市场屠宰户均在定点屠宰生猪,但中心市场以外小集市的屠宰户有私屠滥宰生猪现象,如白雀园镇的双轮市场、泼陂河镇的椿树店市场、寨河镇的耿寨、吴寨市场,食品经营处仍按定点屠宰管理承包,收取服务费。
城区虽有三阳实业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a级),但城区生猪屠宰大户(主要是宝相寺市场内)法律意识淡薄,为节约成本等原因,有少部分仍在家私屠滥宰(如张勇、曾召军、谢炎富、周家兄弟)。
三、当前光山县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被取消的屠宰场(点)仍在收取服务费。年被市政府清理的2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虽没有定点屠宰资质,但生猪肉品品质检验印章仍在各乡镇食品经营处主任手中。各乡镇食品经营处主任等人原是该乡镇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人员,他们对乡镇集中屠宰或私屠滥宰的`生猪产品都盖章收取加工费(到屠宰场集中屠宰,由屠宰场代宰的收50—70元/头;到屠宰场集中屠宰,由屠宰场提供场地、烫锅、开水、屠宰户自宰的收30—45元/头;不到屠宰场集中屠宰,屠宰户在自家屠宰的,仅加盖肉品验讫收20—30元/头),用于支付工资及日常运营。
(二)屠宰场(点)多、乱,经营困难。现有屠宰场(点)该取缔的没有取缔,个别屠宰场(点)每个集只屠宰1—3头,收入低,收不抵支,难以维持正常运营,设备设置破旧,环保条件差,存在脏、乱、差现象。场内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工资待遇低,每月仅能领300—500元工资,工作责任心差,难以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肉品销售流通秩序混乱。泼陂河镇、白雀园镇、寨河镇3镇b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有流通到外乡镇市场销售现象。城区a级三阳屠宰场无冷鲜肉配送车,无冷链配送的猪肉产品流通到全县各乡镇,存在安全隐患。上述情况,客观上也增加了屠宰市场规范管理难度。
(四)有资质的屠宰场中大多硬件设施落后。4个有资质的屠宰场普遍存在屠宰设施简陋,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肉品品质检验设备不健全,有的仍是“一把刀、一口锅”进行传统的手工操作。泼陂河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半机械化生产,设备陈旧落后;寨河镇生猪定点屠宰是手工屠宰,生产工艺落后,检疫检验设备不全,生产规模较小;白雀园镇生产流程不符合标准化生产要求;三阳屠宰场虽然设备先进,生产流程符合要求,但仍没有取得环评、用地等手续。
四、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力度。生猪定点屠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菜蓝子”工程的重要内容,县政府需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屠宰企业要积极完善设施设备,扩大屠宰能力,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畜牧部门要严格执法,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县政府对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二)尽快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严格屠宰监管执法。抓好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健全屠宰管理制度,对执行管理政策不严及严重违规者依法追究企业及责任人责任,坚决停止其屠宰经营活动并进行整顿;整顿后仍未达标或敷衍甚至拒不执行的,撤销其定点屠宰资格。严格控制肉品市场准入,规范经营、生产行为,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场生产、经检疫合格的产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上市销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
(三)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屠宰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有针对性地对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进行技能和法律培训,尽快建立健全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队伍,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齐抓共管,积极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首先要合理布局,根据我县实际(群众有吃热鲜肉习惯、代宰习惯,丘陵地区交通不便等),盘活存量,在14个没有资质的代宰点中选择2—4个转型升级,达到b级屠宰资质并积极申报达标,对不达标没有屠宰资质的坚决取缔;其次要部门联动,在县政府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畜牧、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和各乡镇等成员单位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坚决彻底打击私屠滥宰,对触犯刑律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我县生猪屠宰行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四
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生猪屠宰检疫是猪肉进入餐桌的最后一道“关卡”,他关系着“放心肉”,关系着老百姓的身体健康。20xx年房县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紧扣“安全和责任”,严格按照检疫操作规程,认真履职,做好驻场检疫工作。第一季度共检疫生猪1.03万头,回收检疫证明6876份(10316头),免疫标识10056份,持证、挂标率分别为100%和97%;出具产品合格证并加盖检疫验讫标志1.03万头(份),检疫出证率达到100%;检出病害动物206头(只),动物产品2050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一、督促定点屠宰场落实动物防疫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屠宰企业是屠宰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建立健全生猪进厂屠宰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加强屠宰厂防疫条件管理,督促厂方投入10余万元将检疫室、屠宰车间、进猪通道、卫生间等进行整修,进一步改善了屠宰厂脏、乱、差的卫生环境。督促屠宰厂派专人负责收集、存贮有害动物及其产品,屠宰厂持驻场官方兽医出具的《无害化处理通知单》,并在官方兽医监督下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屠宰场屠宰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严格按照“瘦肉精”抽检比例进行自检,引导屠宰企业建立健全《肉品品质检测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消毒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屠宰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二、规范动物屠宰检疫行为。
(一)、完善各项检疫工作制度并上墙。按照检疫规程科学、合理设置检疫岗位,加派驻场官方兽医1人,整修休息室1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检查督导频次。严明上下班纪律,实行指纹机签到,认真履责,坚决落实农业部的“六条禁令”。
(二)、严格按照有关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按照农业部出台的有关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屠宰检疫工作,按照规程规定进行采样和检验检测,切实把好入场查验关、检疫申报关、待宰检查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无害化处理监督关,工作中坚决做到“五要”:工作要留痕、监管要具体、程序要规范、职责要清楚、风险要评估。严格落实“六个务必”:工作务必认真、工作务必彻底、任务务必清楚、签证务必详实、检测务必到位。
三、加强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
一是提高政治素质,规范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和行为,树立责任意识。
二是提高执法水平,学好法,用好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执法到位。
三是提高专业技术技能。
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检疫证明填写规范、检疫工作程序、检疫合格证明出具条件、检疫处理要求。能够快速、有效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五
x年,本人立足本职,切实做好了职责范围内的畜牧兽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现将任职以来的工作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本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路线,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实际行动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各项政治时事学习,不断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畜牧兽医事业的迅速发展,技术日新月异,新的动物品种和养殖技术不断涌现。如果只依靠过去的那点知识就会被淘汰,在工作中就会非常的被动。如果群众和养殖户们不能跟上发展的步伐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被淘汰,因此掌握新最新的技术对他们来说是生死攸关的事。所以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在不断吸收应用国内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了解和掌握畜牧兽医科技的新动向;并及时向广大群和养殖户们宣传,向他们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料;与有关科技人员和养殖户共同探讨最佳生产方式,促进科学饲养。这样不但让养殖户得到了实惠,同时开展畜禽养殖环保达标治理;也让自己在业务方面有进步和提高;同时还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为顺利地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我们站上共同承担了三元母猪繁育技术、生猪高热病防治技术等多项推广工作,我也参与其中,推广工作取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畜牧兽医工作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要做好该项工作必须掌握大量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多年来我一直利用空余时间加强学习,不但要认真学习有关专业知识,经常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而且把所学理论知识在工作中实践应用,总结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使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我还不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它们的新变化,这样才能正确指引我的工作,避免在工作中出现一些低级错误。一有时间我就加强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我坚持订阅了《四川畜牧兽医》、《中国兽医学杂志》等学术期刊;通过不断学习,思想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提高,并能及时掌握畜牧兽医科技的新进展,新动向。在工作中我还与同事们积极探索新理论,研究新方法,使我们的工作业务水平都有了很大进步。在平时的工作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并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交流探讨学习,让大家共同进步,大大提高了我们的的业务水平。
总之,在这几年来我一直在基层从事畜牧兽医工作,在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加上长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我已具备了较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熟练掌握了各项操作技能,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技术业务水平、管理能力以及应变能力等各方面都已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刻苦学习,力争把专业技术水平提得更高;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尽心尽责地开展群众工作,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也出自己的一点微薄贡献。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六
按照《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和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政办发明电[20pc]25号《关于对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县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为抓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县专门召开3次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各部门、各乡镇高度重视活禽经营市场环节禽流感防控工作,增强做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民动防[20pc]1号《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我县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领会政办发[20pc]204号《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办发[20pc]8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及农医发[20pc]11号《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县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1、加强管理,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展开了禽类养殖大户的排查,进一步了底数摸清,做到心中有数,严格登记造册。畜牧局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了禽类养殖大户的排查,共检查养鸡大户6家。
2、提高监督意识,加强禽类经营者管理。
在全县范围内,我县开展针对禽类经营者的管理,进一步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了市场内的监督,并严禁市场外的经营销售。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无滥出证、出假证情况,共检查活禽市场经营点4家。经过自查县礼拜天消费家禽200-300只左右,其他时间为60-80多只;家畜礼拜天200-300只左右。
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清理整顿市场。
为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放心消费。主要采取加大市场的监管,清理整顿市场,主要对餐饮业、烤肉点、活禽交易环节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共检查餐饮业12家、烤肉点8个、肉品市场17个。根据20pc年2月4号县长办公会议确定,现在的屠宰场迁出人口密集区,地点定在县奶牛场,离人口密集区3公里,主要是牛、羊、家禽的屠宰。
4、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逐步推行定点屠宰。
为规范市场管理,加强活禽的宰杀点消毒、通风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行“活禽的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来加强质量和卫生监管,确保禽肉鲜、安全。共检查屠宰点2次2个点。家禽佩带标识上,正在着手筹备阶段。牲畜的标识,管理上较好,屠宰回收率在80%左右。
5、加强水禽检测,提高预防能力。
为加强水禽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对水库、渔湖、草湖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由于措施制度到位,目前没有疫情发生。
6、抓好制度建设,推行规范化管理。
加强了检疫监管,重点抓好了制度建设,逐步推行禽类免疫标识制度、定点屠宰制度、经营市场定期休市制度、活禽抗体定期监测制度、市场高暴露从业人员医学监测制度、养殖大户定期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市场内部管理制度、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信息公示投诉受理制度、经营管理自律制度、活禽经营市场休市消毒制度、监督检疫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等,来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7、消毒检查站执法情况。
一是动物检疫消毒检查站,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消毒检查工作的规定进行执法;二是抓好了消毒站制度建设,明确职责任务;三是查证验物,秉公执法,截止到目前,共检查拉运牲畜车辆11辆,牲畜754头(只)。没有出现违法拉运牲畜的现象,严防了和田地区的“东大门”;四是规范技术服务,认真消毒,无违规出证、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发生。
8、畜禽免疫情况。
一是年初到现在,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全县开展了三次大普查工作,县没有发生禽流感和口蹄疫。二是2月1日到现在,全县20pc年上半年计划免疫家禽75462只,实际完成54905只,完成计划的73%。此项免疫工作计划在2月15前全部完成。三是在活畜禽交易市场和重点养殖区域,对易感畜禽采集适量血清,进行了免疫抗体抽监,共抽检只,并做好了血清抽检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存在问题:
1、上级部门文件下发晚,我县开展工作相对较慢。
2、家禽屠宰点,迁出人口密集区资金没有落实。
3、现在的家禽屠宰点条件差,卫生和管理上不规范。
4、家禽农贸市场不规范,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落实。
5、家禽标识,正在计划阶段,没有开始实行。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七
通榆县商务局:
现将我们公司的自然情况和申请生猪屠宰定点单位的一些情况汇报给县政府,恳请政府在我公司申请的过程中能给予大力支持。
一、企业自然情况。
通榆县天兴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5月,为自然人出资的有限公司,是通榆县招商引资企业。公司座落在通榆县鸿兴镇明月村、养殖基地在双岗镇,是生猪种猪繁育、养殖销售及饲料加工、屠宰加工、冷冻贮藏、速冻食品加工、熏酱食品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化经营企业。在20—间本公司以特种野猪养殖为主、公司为将养殖业做大做强,完善产业链条,新建屠宰厂并向县、省商务部门申请获得畜禽屠宰许可证资质,当时县商务在颁发资质证时限定屠宰范围为特种野猪。由于我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同时也了解到通榆县生猪肉市场大部分都是由外地调入这一事实,看好了当地家猪养殖屠宰加工发展前景。公司开始着手发展良种家猪养殖。这就是申请生猪定点屠宰的原因。初被评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被评定为省级种猪扩繁场。
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总资产3894万元、固定资产2070万元、总占地面积38270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其中:祖代种猪繁育场1座,占地面积18270平方米,建筑物总面积7000多平方米。
标准猪舍面积4500多平方米;饲料加工车间1座,建筑物总面积2060平方米,其中饲料加工车间700平方米、原材料库和成品库1360平方米,配置饲料生产机组1套,生产能力1500kg/h吨;公司新建生猪屠宰加工厂1座,占地面积0平方米,内部建有屠宰车间、分割车间、食品深加工车间和现代化冷库、速冻隧道。屠宰车间建筑面积1160平方米,配置现代化生猪屠宰生产线,日屠宰能力600头。各种配置均通过国家qs认证。
由于我公司生猪繁育养殖采取的是公司+养殖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产品实行公司化经营运作,而不是开展代收代宰业务。以公司养殖的这种经营模式将极大推动通榆县当地的生猪养殖业规模的发展,预计-通榆县的生猪年出栏量由5-6万头提升到10-20万头,由公司每年回收出栏的生猪预计达15万头,急需申请定点屠宰加工许可证。目前我公司的生猪屠宰加工厂在白城市县区内是唯一一家按照国家商务部关于生猪屠宰厂设计规范建设的标准屠宰厂,并且生产工艺已经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现场审核,获得国家qs认证。已经具备了年屠宰20万头的生产能力。
目前白城市县区还没有一家大型生猪屠宰加工厂,大部分生猪肉市场都让外地给占领了,原因就是咱们本地没有大型的生猪屠宰企业。如果按此现状发展下去,用不上一年县内80%生猪市场都得让外地商户占领。
据我们市场调查获悉,通榆县市面所销售的生猪肉大多是从松。
原、长春、榆树、哈尔滨等地进入。而咱们县内所饲养的生猪却由这些城市进行外调,这样一出一进当地政府既没得到税收,养殖户又少收入了很多。据有关专业人士给养殖农户算了一笔帐,农户将生猪运往外地屠宰的生猪,每市斤毛猪要少卖0.2元,即每头猪按体重200斤算,农户要少收入40元钱。如果年出栏生猪20万头,通榆县养殖农户就要少收入800万元。政府在税收方面也要少收近300万元。
由于我公司现在面临着申请通榆县生猪定点单位的工作难度很大,基于企业的生存发展的迫切需要和促进当地规模化养殖、规范化屠宰的角度考虑,我公司诚恳申请县政府出面给予支持、协调完成我单位申请生猪屠宰定点单位工作。请县政府领导给予慎重考虑。
特此申请。
通榆县天兴牧业有限公司。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八
第一条根据《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根据《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暂缓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区域、时间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确定。
第三条在暂缓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区域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不得进入实行生猪屠宰的区域销售。违者按《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为畜禽屠宰的管理领导机构,其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本省有关畜禽屠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二)监督、保障《办法》的贯彻和落实。
(三)审核定点屠宰场的规划、布局,帮助筹措场点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资金。
(四)协调部门关系,排除推行定点屠宰工作中遇到的障碍和阻力。
第五条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为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定点屠宰管理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和本省畜禽屠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参与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定点屠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定点屠宰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定点屠宰场点执行定点屠宰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查处违反《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行为。
(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由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会同畜牧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审查定点屠宰场点条件,由贸易(商业)部门为主,会同同级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实施,条件合格者,发给有关证照。审查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除具备《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检疫、卫生、环境保护以及屠宰生产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二)充分利用现有国有大中型屠宰企业的先进设备,并兼顾其它经济成分及中小企业。
(三)结合当地的猪源和市场销售情况,坚持适当规模经营。
(四)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不宜太少,应当方便群众,一般每个辖区市设四至五个,县级及县级市所在城镇设一至二个,乡镇设一个。
(五)在审查定点条件时对有关部门提出的不同意见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当地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决定。
第八条省辖市及回民较集中的县、乡(镇)应当设置牛、羊、禽定点屠宰场点。牛、羊、禽的屠宰加工应当按照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进行。
第九条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生猪屠宰、加工的工艺流程按照农业部、卫生部、原对外贸易部、原商业部联合下发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执行。
第十条进入屠宰场点的生猪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征收增值税、屠宰税和市场管理费。税务和工商部门可以派员征收,也可委托屠宰场点代收。生猪代宰的检验费和加工费按有关规定收取,收费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部门核定。
第十一条经定点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必须有定点屠宰场点的肉品检验合格证,生猪胴体必须加盖能识别定点场及日期的滚动验讫印章,方可上市销售。
第十二条市、县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发放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应当报上级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定点屠宰证由省贸易部门统一印制。全省统一标记和编号,有效期三年,获得《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的企业,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重新提出申请,经复查合格,换发《定点屠宰许可证》。
第十三条《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不得借用或转让。停产、停业时,须在30日内将《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九
根据《**省农业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农字〔〕19号)和《**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当前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抚农发〔2015〕13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我县于9月下旬正式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职能划转至我局,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东府办抄字〔2015〕988号抄告精神,县人民政府正式。
将县商务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我局,抄告要求我局和县商务局要制订职责交接方案,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公文、材料、档案和经费项目等交接工作,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不留空挡,有序衔接。抄告还要求县编办落实好生猪定点屠宰职责划转的人员、机构和编制问题。9月29日,县编办印发了《关于县畜牧水产局增编的通知》(东编发〔2015〕2号)文件,文件明确了我局增设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同时增加我局事业编制5名。
二、职能交接情况。
政府下发了抄告单后,为确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交接工作,我局和县商务局与9月下旬先后多次相合沟通,于9月底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公文、材料、档案等资料全部交接完毕。
三、人员和经费落实情况。
9月底,我局组织召开了局班子会,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成立了屠宰管理办公室,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导,确定在新增人员没有到位前,这项工作暂由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增挂“屠宰管理办公室”牌子)。目前,屠宰监管经费正在落实之中,新增人员需要待明年由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参公事业人员公开招考录用。
四、工作开展情况。
从10月1日开始,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已进驻县定点屠宰场对生猪定点屠宰进行全方位监管。根据我局职能,开展了生猪从养殖场—屠宰场的监管工作,重点抓好了生猪进场检验检疫,宰后肉品检验检疫和屠宰场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出屠宰场的肉是“放心肉”。
**县畜牧水产局。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二十
根据《xx省农业厅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__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xx〕19号)和《__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当前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抚农发〔20xx〕13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我县于9月下旬正式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职能划转至我局,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东府办抄字〔20xx〕988号抄告精神,县人民政府正式。
将县商务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我局,抄告要求我局和县商务局要制订职责交接方案,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公文、材料、档案和经费项目等交接工作,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不留空挡,有序衔接。抄告还要求县编办落实好生猪定点屠宰职责划转的人员、机构和编制问题。9月29日,县编办印发了《关于县畜牧水产局增编的通知》(东编发〔20xx〕2号)文件,文件明确了我局增设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同时增加我局事业编制5名。
政府下发了抄告单后,为确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交接工作,我局和县商务局与9月下旬先后多次相合沟通,于9月底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公文、材料、档案等资料全部交接完毕。
9月底,我局组织召开了局班子会,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成立了屠宰管理办公室,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导,确定在新增人员没有到位前,这项工作暂由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增挂“屠宰管理办公室”牌子)。目前,屠宰监管经费正在落实之中,新增人员需要待明年由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参公事业人员公开招考录用。
从10月1日开始,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已进驻县定点屠宰场对生猪定点屠宰进行全方位监管。根据我局职能,开展了生猪从养殖场―屠宰场的监管工作,重点抓好了生猪进场检验检疫,宰后肉品检验检疫和屠宰场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出屠宰场的肉是“放心肉”。
1、工作任务完成的总体情况。
2.推进工作所采取的措施。
3.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下一步打算及相关建设。
xx县畜牧水产局。
二xx年x月xx日。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各界和各级政府对食用安全放心肉食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是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生猪屠宰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管理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依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净化我市猪肉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维护生猪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教育,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建设,加强联合执法,确保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老百姓使用安全放心猪肉食品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1日—1月15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猪定点屠宰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科学消费观念和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组织生猪屠宰场点经营者集中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发放生猪定点屠宰告知书,签订生猪定点屠宰责任书,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经营者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定,依法经营。
(二)场点建设规范提升阶段(20xx年1月16日—2月28日)。场点建设应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选址、科学规划,在规定的时限内,各镇街应加快建设各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双山、枣园、普集、相公庄、绣惠、龙山、垛庄、圣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各自屠宰场点改造提升,满足镇域内定点屠宰需求并达到屠宰场点建设标准;文祖、官庄、曹范、刁镇、宁埠、白云、黄河、辛寨、水寨、高官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新建屠宰场点,满足镇域内定点屠宰需求并达到屠宰场点建设标准。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及实际工作需要,明水、埠村街道屠宰业户可归并到邻近的镇街定点屠宰场实施定点屠宰,但必须由屠宰业户所在街道负责协调规范屠宰业户进点屠宰。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日—4月30日)。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畜牧兽医、食药、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各生猪屠宰业户进点屠宰,集中检疫,配合各镇街查处违法案件;各镇街牵头组织畜牧兽医站、食药所、派出所、环保所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出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的,依据《条例》规定,责令其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督查室、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组成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畜牧兽医局。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各镇街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对本辖区内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负总责;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行政执法工作,发现生猪屠宰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协调做好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市生猪肉及其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猪肉及其产品经营、贮存、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的违法行为;市公安局负责侦办涉嫌犯罪的生猪屠宰案件;市环保局负责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生猪屠宰活动相关的管理工作,形成生猪养殖、屠宰、流通、加工、消费各环节监管链条,建立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从畜牧兽医、食药、公安、环保部门各抽调1人,在畜牧兽医局集中办公,开展联合执法。对暴力抗法、阻碍行政执法检查的不法行为要立案查处,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完善工作,定期通报。根据工作进展,刊发工作简报,及时反映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市政府督查室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督导力度,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总结,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加强整改,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二十二
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近两年来,一直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期间曲曲折折,断断续续,几度反复。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和生猪定点屠宰办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新建,并正式营业。从而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和销售病死猪病害猪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市场肉品的供应质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了南岳对外开放旅游精品形象,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基本情况。
我区定点屠宰工作自实施以来,由于严重不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省定点屠宰场(厂)设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加之近两年企业内外矛盾加剧,难以调缓,208月中旬,区定点屠宰场自行决定停产,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再入底谷。为应对区定点屠宰场停产,根据岳政办纪[]24号文件精神,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实行屠商自行宰杀,市场集中检疫的应急措施。市食安委、市屠宰办来岳检查工作时,均要求我区尽快改变这种模式,恢复正常的定点屠宰工作秩序。自去年下半年始,我局理清思路,认真思考区定点屠宰发展方向,并积极邀请区领导、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督促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添置、改进和完善软硬件设施,力争达到法定设置要求,并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市场,召开个体屠商会议,调缓个体屠商与区定点屠宰场之间历史形成的恩怨矛盾,取得了一定成效,区定点屠宰场新址建设完工,并于今年7月28日正式营业,实行屠商自行收猪到屠宰场统一检疫、宰杀模式。
二、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成立了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商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稽查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商务部门和区食安委的安排,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迎建国60周年”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行动和中秋、元旦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收缴未经检疫猪肉、问题猪肉130余公斤。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确保了全区建国60周年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肉食品安全,促进了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提高。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重树稽查队的良好形象,对稽查人员进行了调整,把原有的3名队员(临时工)全部清退,从机关重新抽调了3名同志重组稽查队。为了加强稽查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屠宰办组织稽查队员多次进行《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及相关法规集中学习,并开展以老带新和传帮带活动。
(四)认真落实“放心肉”工程建设。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局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生猪进场关、肉品出场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在市场监督中,与各执法部门联动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同时,与定点屠宰场签订“放心肉”工程责任状,将责任量化到各部门。
(五)严格“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为了确保“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范运行,我局向屠宰场下发了相关国家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申请、填报、补贴,目前,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正在全面规范开展。
(六)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督促了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签订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和出场生猪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加强了对出场生猪肉品的把关,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检查了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否认真执行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生猪肉品检验检疫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生猪进场出场台帐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屠工上岗登记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屠宰场场长职责、屠宰场工作人员职责等,要求定点屠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三是要求定点屠宰场每日必须登记生猪进场及出场详细情况,制定生猪每日进出场登记台帐,要求每日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人员及开票人员都要对当日进场生猪及出场生猪肉品登记台帐进行签字备查,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加强责任心,认真值班,严禁缺岗脱班,严禁检人情疫,严禁开人情票,严禁偷漏税费,严把生猪及其肉品的出入场关口。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区定点屠宰场场地设施整体水平不高,难以确保生猪屠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亟需加大投入、提高整体水平。检疫、检验设施、病害肉处理设施有待改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定点屠宰场内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2、屠宰场新址开业时间不长,还处在试营业期,许多屠商都持互相观望态度,真正进屠宰场实行代宰的不多。
3、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定点屠宰工作本身难度大,由于部门之间权限不清,工作人员互相推诿,推卸职责,工作开展不协调,配合不够强,致使屠宰市场存在漏洞。
4、当前,我区屠宰办缺乏正式编制、人员和经费,成为阻碍定点屠宰工作推进的重要原因。
四、工作建议。
1、督促屠宰场在设施设备、内部管理等方面提高整体水平;组织屠宰场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对屠宰场和各屠商进行深入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相互之间的矛盾。同时,加大对屠宰市场的监管,打击私屠滥宰和各类不法行为。
3、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建立监管责任网,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共同承担起维护生猪屠宰工作的责任。
4、争取区领导的重视,解决区屠宰办的编制、人员和经费,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五、下步工作打算。
1、狠抓定点屠宰场生猪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规范管理,确保定点屠宰工作上水平。
2、强化稽查人员的思想建设,进一步做好各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大稽查力度。
3、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5、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技术知识学习培训。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二十三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定点屠宰工作,今年加强了工作力量,进一步保证工作经费。年初成立了乡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乡长_____任组长,_____任副组长,公卫办、动防站、学校、派出所、财政所等为成员单位,并成立了_____乡定点屠宰服务中队,由_____任中队长。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定点屠宰工作,乡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定了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责任状,明确了职责,进一步规范了管理。
二、务实工作,卓有成效。
我乡今年新修了_____乡定点屠宰场,更新了设备,配强了屠宰工作人员,截止到现在我乡300头的定点屠宰任务已全部完成。年初与宰场负责人签定了定点导屠宰场服务责任书,明确了屠宰场的管理和安全职责;对定点屠宰场卫生条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实行“三证”制度;二要做好消毒、预防工作;三要做好检疫,检验工作;四要实行记录、存档制度。严防注水肉、病害肉和未经检疫检验的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食肉安全。
2、“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和肉品市场监督检查情况。
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屠宰程序、工艺流程、检疫、检验,层层把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组织动防站、公卫办、工商所等职能部门对肉品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回检查,使群众吃上放心肉。今年联合检查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查处经营无检疫合格证明白肉200多公斤,依法予以补检处理,并处罚款800元。并在节假日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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