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优秀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14 17:48:08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优秀16篇)
时间:2023-12-14 17:48:08     小编:念青松

当出现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在编写合同时,应尽量考虑各方的权益,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请您参考以下的合同模板,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同的订立。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崇左市扶绥上龙花园小区楼工程(抹灰)工程部分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根据《^v^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崇左市扶绥上龙花园小区住宅楼楼。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所有抹灰工程项目及余料清理,包工不包料施工。

2、按图纸设计会审内容施工的一切抹灰工程(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负)。

三、承包单价:

2、工程附属工程按现场定价及大小平均每天元计价(工作时间9小时)。

四、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等级标准,凡因不听从安排违规作业,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监理或其它监督部门确定需返工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如果乙方人员违规操作施工,发生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人员进入施工场地,要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带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上岗,严禁酒后作业,否则违章一次罚款每人每次50元,发现白天不关灯,警告仍不改的,每次罚款50元,并从当天生活费中扣除。

4、各种机械设备要设专人操作及养护,机械设备不得带病作业,用电线路、照明线路不得乱接乱搭,严格按安全用电要求操作,在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快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一次给警告后仍不改的,每次罚款100元,并没收该用电器。

5、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收工后要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清理干净,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做到工完场清。

五、甲方责任:

1、工人进场施工,甲方必须为工人购买建筑意外保险,如在施。

2、甲方必须提供图纸给乙方。

3、甲方负责放轴线、柴火、生活用水、用电及临时工棚设施。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要配合足够的施工管理人员,并要建立施工管理机构,做好各项施工管理工作。用工人员要随身携带身份证,不得招用身份不明人员用工,如不配合而被处罚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丢失、浪费、损坏材料和机具,如发现材料机具丢失,要按原价赔偿,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得随意损坏、割坏,要根据用量合理使用,如发现不听指挥随意损坏、割坏的每次罚款不低于200元。

七、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合理的工程进度要求施工,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力,只许提前,不许滞后,如乙方无法按工程进度要求施工,甲方无须经乙方同意直接安排其它队组工作人员加入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负(从工程款扣除)。如果乙方进度一直跟不上,甲方有权清退出场,按实际工作量的80%结算。

八、人工费支付及结算方法:

1、工人进场施工天后每人支付生活费元。

2、乙方在2个月内完成外灰工程后支付90%工程款,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余款,不按工期完成的只支付95%的工程款。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结清账务后失效,其余事项不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二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分析:理解该条的要点在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等一系列建筑合同行为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分析:《招标投标法》的上述规定明确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招标的范围(第三条),对该条的理解必须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来理解;二是在法律责任章节里用六条规定来明确了招投标后合同无效的情形。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分析:该司法解释是目前为止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最全面、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热点争议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解答。稍有遗憾的是该解释对合同效力的规定范围较前述几个法律的规定来说是缩小解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其它情形能否认定为无效?该解释的出台在这方面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三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就工程施工项目所达成的协议,具体需要写明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内容,否则该合同协议具有效力上的瑕疵。同时,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需要注意相应的注意事项。组成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文件包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等。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

1、发放材料按材料单计算;3、押金数额由双方自行商定;3、租赁设备返还时结清所有租赁费用。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在交货地点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

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租金。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设备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附属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预付定金后生效,至租赁设备全部返还、租金等费用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合同签署地点: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五

总承包方:------------------工程公司(简称甲方)。

分包方:--------------------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依据《xxx经济合同法》、《xxx建筑法》以及相关行业内相关文件及法规,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委托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

2、分包内容:c#办公楼室外幕墙工程。

3、工程地点:本工程位---------------------------。

第二条分包项目范围及质量要求。

1、由建设方委托具有甲质资质专业幕墙设计单位(苏州柯利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c#楼室外幕墙设计,由建设方委托原图审单位审图。

2、乙方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单独承包c#楼室外幕墙施工,组建项目经理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自觉、无条件、完全履行图约内全部外幕墙施工,独立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其它责任。

3、乙方应认真按图纸施工,按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认真接受业主、甲方、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工程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合格要求。

第三条合同工期。

1、本分包合同竣工日期20xx年12月30日,其中主楼外架要求在20xx年11月18日之前拆除完毕。

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一份详细的幕墙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进场计划报甲方及监理审核。

第四条合同价格。

本合同幕墙工程甲方现全权委托乙方与建设方直接结算,现同意建设方按幕墙结算总价直接支付给乙方(甲方向建设方开据付款委托),由乙方直接提供工程发票给建设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与外幕墙施工计划的编制,重点掌握土建工序的搭接时间点。

2、协调乙方施工现场的秩序、材料堆放、设备安全秩序。

3、在幕墙施工的总计划内按时插入外墙保温的施工,并按时完成。

4、参加幕墙工程竣工验收,指导乙方的竣工资料按南昌市建设工程档案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整理,对乙方提交的幕墙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归档、由甲方统一交档案馆备案。

5、提供人货梯给乙方使用至20xx年底,并协调每日的使用时间。

6、负责现有外挑架(十二层以上)的修整以满足外幕墙施工要求(包括部分需重新搭设的挑架),完成现有外架的竹跳板满铺及踢脚钢管的安装,对影响幕墙施工的挑架必须重搭。以上挑架的修整必须通过乙方的验收。

7、在8月18日前完成主楼五层至十二层外架的搭设,满足外幕墙的施工。

8、甲方认真完成以上义务,将收取乙方支付的综合费用30万元(该费用包括总包管理费、上级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满铺设竹跳板增补2万元、人货梯及外架使用费等),除电费装表单独计费外,甲方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单独核算,在工程施工、管理中一切风险、责任及债权债务等均由乙方承担。服从甲方的现场统一管理。

2、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做到精心施工,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单独配全消防器材。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经济赔偿责任或由此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所用材料的进场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及见证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各工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报验。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程技术资料审批、汇总的有关规定和技术管理方法,按照南昌市工程档案馆的资料归档管理办法,完成施工资料的立卷、归档,待工程竣工后移交甲方统一交档案馆备案。

6、乙方进场后单独安装电表,按表计量用电量,将电费直接交给甲方。

7、裙楼外架由乙方搭设。

8、乙方使用甲方人货梯及外架等,需支付30万元综合费用给甲方,除电费外甲方将不再收取乙方任何其它费用,乙方现委托建设方按三阶段直接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确实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完成外架的搭设、整理及有效提供人货梯的使用,影响幕墙工程进度或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时,乙方有权要求建设方暂缓支付相关配合费用,其外架及人货梯使用时间将顺延。若未满铺完竹跳板,剩余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将按比例减扣甲方竹跳板费用。

2、乙方责任: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工,对延期使用外架或人货梯,将向甲方支付外架或人货梯延期使用费。

第七条其他事宜。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纠纷,双方应本着谅解、协调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时间:时间: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六

根据双方签署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保证金的支付达成补充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机械设备(包括塔吊安装)进场,支付首期保证金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二、工程项目完成招投标程序,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支付剩余保证金人民币_____万元整。

本补充合同只是对工程保证金支付时间节点的补充说明,关于工程保证金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仍以双方签署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双方遵守执行。

本补充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七

进入大学已经快两年了,马上要走向社会,我们都在争取每一分每一秒强大自己,去武装!在选取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时候,我就对这门课程拥有着很大的兴趣,用法律的手段去维护自己以后在工程,招投标,与生活的利益,这是对将来很有帮助的!

本课程主要学习了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索赔共八个项目内容。

第一项目建筑市场主要阐述了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和服务交换关系的总和,招标是市场是商品交换和服务交易的主要场所的概念与性质,介绍了建筑产品与去他商品的区别与工程建设的程序分为哪些阶段。建筑市场主体与客体有的定义,以及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作用和基本功能以及其运行的原则、运作的一般程序。

第二项目工程招标概述介绍了工程招投标是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的概念,和工程招投标的概念,并对工程招投标的现状与未来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描述。对工程招投标进行了分类与特点的分析。还介绍了招投标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4项原则。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描述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当事人和监督管理的情况。

第三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招标的组成与内容,工程招标招标段的划分。诠释了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招标工作的保密要求。第四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施工投标的各个顺序,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报价的技巧。

第五项目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主要详细描述了招投标顺序中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的内容。

第六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介绍了建设施工合同的概念、特征、作用及种类;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应用做了全面的阐述,包括《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复合式合同的内容。

第七项目主要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做了详细的阐述。其中包括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概念、承包合同各方的合同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的任务和主要工作。

第八项目主要讲述了索赔的概念和索赔在当今市场的方式,以及索赔的流程。

我认为招投标工作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招投标可大致依次分为招标准备阶段、招投标决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四大阶段。

其中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为编制招标方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准备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完善招标文件;对于没有资质的业主在编制招标方案前委托招标代理,签订代理合同。

招投标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报审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发售文件、图纸和资料组织踏勘现场,组织招标答疑,报审招标答疑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开标、评标文件,召开标前会议,接受投标人投标,最后开标。

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评标,定标,中标公示,编制资料汇编并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发放中标通知。

合同签订阶段主要工作有合同交底与谈判,签订合同,施工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就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不是一般买卖、销售、加工和服务合同,它是庞大的建筑产品,是按照发包人对其功能、规模、标准、工期及中标价格的要约,在指定地点,由承包人承诺并通过承包人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接收工程、竣工后试验与考核等实施阶段逐步完成,发包人按照实施阶段逐步支付合同价款的建筑产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涉及范围广、实施阶段复杂、施工时间长及标准要求高的合同,合同履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才能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对参与主体的资格要求严格,合同签订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实施阶段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要件相当复杂。

具体说来,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达到生效的程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要规定的条件,即合同的主体要件。

目前来看,我国没有对发包人的资格等作出非常严格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但必须具有通过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资格。而作为承包人的条件则十分严格。

第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条件。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可分为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种情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如果构成欺诈,并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合同法定无效的范畴。对于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具备了“重大误解”的条件,则属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对于不自由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可分为受欺诈和受胁迫所为的意思表示,则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这两种行为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均构成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否则构成合同可撤销的原因。

这一条件是建设工程合同所特有的条件。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到国计民生而且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所以国家对建设行为予以更多的关注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约束和规范。

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五、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在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先后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最高人民法院则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标准再次严格界定为五种情况。对于这样规定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是这样解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中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强制性规范就有六十多条,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维护合同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破坏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认为,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内容看,可分为两类:一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二是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规范。这两大类分为以下五种情形: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当然,《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也应当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让我认识到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也懂得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基本条件,让我认识到很多以前完全不了解的东西,为以后得生活,工作打下了坚固的基础!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八

摘要:本文针对加强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对策和措施,从而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建筑施工中的合同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

1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签订阶段常见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主体不当包括合同当事人主体不合格和主体不对等两种情况,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如果不具备这两种能力的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就构成合同主体不当,另外还要防止一个误区,就是这个人虽然具备以上这两种能力,但他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构成合同主体不当;主体不对等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法人而另一方为自然人,他们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都无法对等,同样构成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用词不准确。就是合同中的关键条款表述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协议双方的真实意图,而这种体现要求合同条款必须明晰。所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不完整。也就是说不全面,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好多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订合同应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找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没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中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的分包、转包合同以及质保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无效合同,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5)违反合同。凡违反法律法规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目前不少建筑企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其实质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2合同履约阶段常见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内容变更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得到履行以达到合同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要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重视合同的及时变更。

2)应当发出去的书函,没有发出。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但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资料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3)应当起诉的而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只能放弃债权主张,也就放弃了胜诉权。

5)应当重视证据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相符的、有盖章和签名的、有明确内容、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2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历史根源。

20世纪80年代初期,建筑业进入开放改革,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合同也逐步的登上历史舞台,担起了它的使命,但由于处在起步阶段,当时的合同很不规范,也没有规范本本,合同内容过于简单,不全面,不少企业汲取不少教训,也为此教了学费。与80年代初期相比,现在建筑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要完善得多,但三十多年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本文所列的问题。

2.2认识根源。

目前有不少建筑业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以及合同与合同管理两种关系缺乏认识。首先,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也就是说,市场是靠合同来动作的,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和义务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就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可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内在本质的必然联系。只想去市场承揽工程,却不知道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就束手无策,任人解割。其次,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这两者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的洽谈、草签、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等全过程的管理。合同的产生是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有了合同不去管理,等于放弃权利,合同也就成了摆设,成了一纸空文。同样,没有合同也就谈不上合同管理,离开了合同,合同管理也就成了空中楼阁,管理水平再高也是白忙活。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单位和人员也很多,结果为自己的无知买单。

2.3法律根源。

《合同法》滞后导致我们的法律意识滞后。我国最早的《经济合同法》于1981年12月才出台,以后又陆续出台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及《技术合同法》,但这三本法典均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不少新的合同问题在法律上是空白的。可以说,在前十年的市场经济进程中,我们所处的法律环境是不完善的。正因为如此,我们不少业内人事的法律意识更加滞后,不注重合同与合同法的关系,订立与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与履行的意识,导致本文开头所列的诸多问题,最后为此买单。到头来才明白,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工作也做不好。相反地领导重视了他肯在合同管理上投资例如出资培训员工的业务外聘法律顾问;出台考核机制将合同管理与员工的工作绩效挂钩等等只要做到企业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合同管理也就成功一半了。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是保证合同得以有效管理的基础。那么如何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a.把好合同管理人员入口关。在本企业内部选择责任心强、业务精、年纪轻的人从事该项工作,如本企业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从社会上聘请,把好合同管理人员入口关。b.做好在职培训工作。任何知识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合同管理也不例外,合同管理人员也需要不断学习、培训,以适应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来解决新的问题。c.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职责,不但有利于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而且可以促进他们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网络体系,是保证合同得以有效管理的根本保障。企业合同管理网络体系包括: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管理的每一个层次。一个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设有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分公司设立兼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有专职岗位。内部如没有法律工作部门的,还应外聘法律顾问,负责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和诉讼等工作,确保企业利益不受侵犯。制度网络是指企业要在合同管理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特别对合同的制作、审核、审批、签订、履行、评估等环节的流程设计及权限设计都要有明确的规定。该体系的运作,可以通过定期检查来保证,也可以通过每一份合同执行后的评价来保证。要不断的根据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的需要对企业合同管理网络体系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才能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

总结大全。

4)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促进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在活动中一方面可以借鉴“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来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

5)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gf-1999-0201),示范本本不仅文字规范而且内容全面。使用示范本本可以提醒我们没考虑到的地方或疏忽了的地方。

参考文献:。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九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_______市_______花园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花园经济适用房。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市_____道。

4、总建筑面积约_____(以施工图纸为准)。

5、给排水做到外墙_____米,室内给水,到入户水表后安装_____个阀门;。

6、承包方式:一次性固定单价合同,包括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7、承包单价:_____元/每平方米,工程款预计:_____万(含税金);。

8、强弱电工程;设计包括的强、弱电,配电箱、配电柜、入户进入端子箱等均由乙方负责。弱电部分只预埋不穿线。

9、防水、保温、楼梯、栏杆、铝合金等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标准施工;公共部分电梯间及楼梯间地面为防滑地砖、墙面为白色仿瓷涂料;入户门价格必须达到每樘_____元;品牌由甲方确定。

1、甲方。

(1)负责做好水通、电通和道路通;。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派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核实工程量及进度报表以及负责甲方应该承担的有关部门事宜。

2、乙方。

(1)负责红线内的临时设施、水、电接入及运料道路;。

(2)现有板房使用,按原价折给乙方所有,从合同生效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3)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进场;。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内业资料,确保达到交工验收标准;。

(5)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部门事宜。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_____天。(如台风、暴雨等非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开工日期,以甲方确认的开工时间为准,共计_____个月时间,总工期_____天。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起为_____年。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方全面负责,必须按《_____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_____省建设工巢全施工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并且与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2、如因违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管理条例而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甲方工地负责人指挥,配合施工,碰到问题,随时商量解决。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包干合同:承包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含税金)_____万元;承包人自行垫资完成_____层_____栋主体框架到第_____层时(_____层顶楼板),发包人按承包人总造价的的_____%(_____万),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且在次月_____日前支付;承包人完成_____层_____栋到封顶时,发包方按承包人总造价的_____%(_____万),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且在次月_____日前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_____日内支付总工程量的_____%(_____万)工程款给承包人,且在次月_____日前支付;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发包人在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总造价的_____%给承包人;剩余_____%作为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_____年后_____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诉讼解决。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日内乙方交纳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户后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乙方支付壹仟万保证金到甲方(松涛管理局)指定账户后合同生效。退保证金的时间,按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每次退还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十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面积:

5、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项目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工程图纸。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材料供应。

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1)工地开工前付_____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_____元。

(3)工程结束付_____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范本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在1、条件下,本工程合同范本施工期约定为______工作日。

3、本工程合同范本约定施工期以收到第一期工程款当天起计算_____工作日。

4、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特殊施工做法及质量标准、设计变更和______省地方标准《______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甲方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诉,以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损失。

乙方工程部电话:________________。

7、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材料进场的验收、各个节点完工的验收,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若不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第三人进行验收确认,且甲方认可该验收结果。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且未委托第三人进行验收,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

8、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七日内须参加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含试水记录)和第三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时,可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予以认证并自负费用;若检测不达标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负责治理工作及承担治理费。(由于甲供材料、配饰等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隐蔽工程图。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竣工合格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更换钥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确需提前入住的,由双方以其他事项书面约定。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且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甲方可先行入住。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维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范本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范本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范本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金额单位:___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一

甲方xx改造,现委托乙方施工承建,甲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即包工包建筑材料。为确保质量,按时完成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xxxx。

二、工期:xx年xx月至xx年xx月。

三、工程议价:xx元。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内容:大门拆建,门卫房拆建,围墙拆建,硬化篮球场,排球场,操场垫高整平铺石粉,教学楼内外粉,校路铺花砖,楼前区铺花砖等。

六、乙方在建设施工时,一定要保证质量,如有不符合质量问题,要求翻工,造成的浪费由乙方负责,并负责翻工费用。

七、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做好安全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在改造期间,任何一方修改施工内容,增加工程项目,必须甲乙双方商量,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

九、甲方需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保证施工期间施工场地通水通电。

十、付款方式:完工后,经甲方或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后可作补充条文。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确认后,双方法人签字即可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十三、结算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书自然终止无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20xx年x年x月。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二

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就甲方所属的_建筑物拆除工程承包一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1条、拆除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

1.1、项目座落:

1.3、乙方拆除的时限为20_年元月20日前;。

1.4、乙方对本工程的拆除期间为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拆除后应将所拆除的物料全部运走,将土地平整清楚,按约定时间交由甲方。

第2条、拆除工程承包费交纳。

乙方交纳的拆除工程承包费为_元,于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缴清,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拆除工程承包费时,应出具正式票据交乙方收执。

第3条、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当日即向甲方交纳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在约定的时间内拆除完成,该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若拆除超过时限,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拆除超过_天取消保证金。

第4条、特别约定。

4.1、乙方在进行拆除时应按安全规范进行作业,其工人的安全保护措施等要到位;乙方对工程拆除的安全责任负全责。

4.2、甲方应免费提供拆除现场用电电源、用水水源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行连接;乙方用电要注意安全,要节约用水;若乙方不安全用电、不节约用水,甲方有权停止供给,其责任乙方承担。

第5条、其他事项。

5.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章后即时生效。

5.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用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三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抗字第10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理由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收缴或者没收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非法所得,充分体现了法律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否定性评价,立法目的在于规范建筑业市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进而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到本案,十六化建公司依据无效的《设备租赁合同书》取得的105万元管理费,系违法分包所得,是典型的非法所得,无论是判归十六化建公司还是返还胡某,都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收缴。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上述司法解释通过对“非法转包”等无效行为取得的“非法所得”规定“可以”进行收缴,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及时制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进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民事违法行为是否惩罚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当事人违法情节而定,不能因为适用惩罚措施而导致当事人利益严重失衡。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判决十六化建公司全额返还已收取的管理费。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依据《解释》第四条对定,将非法转包人已经取得的管理费,认定为“非法所得”。但是对该“非法所得”最高人民法院没有采取收缴的方式,而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公平公正原则为基础,以平衡各方利益为标准,做出了符合“个案平衡精神”的合理判决。

(二)法院酌定管理费支付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277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所涉及《工程施工合同》因属非法转包而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该合同中约定腾达公司转包后可向实际施工人姚汉昭、姚汉林收取施工管理费的条款亦无效,故腾达公司根据合同中约定请求姚汉昭、姚汉林支付管理费用,不予支持。腾达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派出了工作人员参与管理和协调,原审判决酌情确定姚汉昭、姚汉林向腾达公司支付施工管理费55.6241万元,并无不当。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635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鉴于教育公司对工程进行了施工管理和组织工作,依照公平原则,酌定以工程款8236363.09元为基数,参照教育公司发包小额工程按照造价2%收取管理费的实际情况,按照工程价款1.5%的比例确定管理费公平合理。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确认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根据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认定合同中的管理费条款亦无效。但是上述案件中,违法分包人或非法转包人实际上进行了施工管理和组织工作,依据民法中的公平原则,酌定实际施工人管理费支付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并未将管理费视为工程价款的一部分,从而参照合同约定确定管理费数额,而是将管理费确定为违法分包人或非法转包人实际进行的管理和组织工作的劳务费用,从而酌定实际施工人管理费数额。

(三)根据过错原则确定管理费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861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20xx年12月30日《工程施工承包协议》约定:乙方(余松坚、黄泽喜)按工程实际结算总价的22%扣缴甲方(中太公司)的工程管理费、税金。如前所述,20xx年12月30日《工程施工承包协议》性质为转包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中太公司与余松坚、黄泽喜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此笔管理费、税金的法律性质主要是转包诉争工程渔利费用,属违法所得,不宜认定为合同无效后应当据实结算的工程款;尽管此约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如何分配此笔费用属审判权即自由裁量权调整范畴;一、二审判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各半分配并无不当。中太公司再审主张按照无效合同约定收取此款,法律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确认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述案件中,非法转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对涉案承包协议的无效均有过错,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依据法院自由裁量权确定管理费数额。

(四)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结算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078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对管理费,从二审查明的案件事实来看,双方在有关会议纪要中明确路航公司按工程造价的5.5%比例向谢剑标收取。对此,实系路航公司为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必需的开支,属于工程价款的一部分,即使合同无效,双方亦应根据合同情况按实进行结算。因此,二审判决认定谢剑标应按工程造价的5.5%比例向路航公司支付管理费,并无不当。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认定涉案管理费属于工程价款的一部分。《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上述案件中,涉案合同虽然无效,但是路航公司实际履行了管理义务,该管理义务对应工程款中的一部分。涉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参照合同结算工程价款时,亦应当参照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管理费。

(五)尚未支付的管理费无需再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522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收缴当事人非法所得的前提条件为当事人已经实际取得。本案中,因当事人未实际取得分包合同中约定的10%管理费,且华隆公司未能提交对此项工程进行过管理并支付相应管理费的证据,二审法院对此处理并无不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十四

总包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劳动法)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面积结构及施工位置:

4、承包范围;幕墙的加工制作及安装。及材料二次搬运(不含多次搬运)。

5、承包方式;包清工。包材料消耗。保安全。包质量。包工期。

6、工期约定;

7、合同单价及价款:

8、价款依据:本合同条款,邀标说明及报价单,现场签证。

9、本合同为人工费清包,但包括小型机械,小型工具,用具,三级用电设施,安全及劳保用品等。

1、开工前10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位置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工住宿,及生活和施工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

2、指派d: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现场调节,验收,变更签证,及其他手续。

3、向乙方提供经图审过的完整蓝图一份,白图两份。

4、配合乙方就施工条件与总包方(第三方)进行沟通及交渋。

5、对乙方提供的材料申请进行核实并及时配发。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及以施工为前提系列会议,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对施工材料做好预算并及时交甲方审核。

3、指派d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人工结算。

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接受总包对专业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责‘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明木不受顺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共存施工关系。

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结构,脚手架及各种管线设备。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8、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应优先安排务工人员工资的支付不得无故拖欠,甲方有权进行监督。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此采取措施而产生的费用。

2、因为甲方原因造成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如影响过大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则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工作量影响工期则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甲方损失。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停工及不可抗因素造成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顺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_),[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甲乙双方应该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认可。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检,甲方应承担复检费用及损失,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4、由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反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够组织验收,需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成品保护和看管费用。

1、双方商定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价格。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五次支付乙方人工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按人数付给乙方劳务工生活费1600元每人每月。

(2)埋板放置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的15%。

(3)骨架全部完成,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50%。

(4)幕墙基本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

(5)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余留3%作为保修金,一年后付清。

(6)本工程保修期为验收后一年,乙方负责保修期内的幕墙保修工作。

1、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5、施工中乙方动用电。气焊。需办理动火手续,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看管监护确保现场没有安全隐患方可以离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为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万分之六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价款万分之六的违约金。

3、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一万元,作为奖励。

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材料,并做好成品保护。

5、乙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自行拆除建筑物结构,脚手架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为质量或安全违反总包安全规定,所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7、施工期间所发现的问题由甲方向总包方提出,乙方不得自行作为。

8、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向另一方提出,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1、如一方严重违反约定导致工程无法继续,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责任方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2、工程完工后一年内合同自行解除。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及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用协商方法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五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各自在工程当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亮化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工程范围及要求楼体用霓虹灯勾勒轮廓;

3、工程期限开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如遇风、雨等恶劣天气影响,工期顺延)。

二、工程(款)造价金额(大写):___元(人民币):___元。

三、甲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

3、楼体布灯、电源连接等施工中因施工与有关部门产生的问题,甲方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四、乙方义务与权利。

1、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期限(保修期):灯具均保修________年;

2、乙方使用的材料由其自行提供,但应确保材料的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3、乙方在施工中注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4、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工地,运输费、搬运费等由乙方负责,其余费用由甲方承担(电费)。

五、付款、结算方式。

1.___元(此价格不含税票)。

2.签定合同后____日之内甲方预付乙方%的工程总价款,即人民币大写:小写:___元;发货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工作日内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小写:___元;余款即人民币:大写:小写:___元为工程及产品质量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有《工程预算清单》一份,工程预算___元,双方同意以___元结算。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崇左市建筑施工合同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诚挚合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承揽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有关事宜,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基础。

甲方是有承建大型市政、工业与民用建筑、高等级公路工程等施工能力的综合性建筑企业,拥有多个国家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很好的品牌效应和较强的管理水平;乙方有有效的信息、广泛的社会资源和一定的施工管理能力;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强强联合、互利双赢。

二、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对该工程从信息跟踪、前期运作、招投标到实施等全过程的施工项目的市场开发、承揽,以及办理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中标后,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经理部的筹建和施工项目管理,并以自身作为其权利义务的载体,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其他一切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仅按本协议的约定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管理。

甲方委派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等共1-4名,对双方合作的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乙方承担,薪酬标准为项目经理11000元/月/人,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等9000元/月/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等7500元/月/人。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取,具体事宜在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其余配置(包括人力资源和其他一切资源)由乙方按需要自主配置,但必须满足工程和业主的需要,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和管理模式。

1、双方合作工程项目受甲方统一管理,可以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但总体管理方式不能与甲方的管理原则相违背,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作为独立核算实体,自主经营,并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承担责任;甲方仅对合作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和管理。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整体经营方针和政策,不得损坏甲方的市场形象。

乙方应向甲方上交本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管理费(不含税金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税金(包括在本项目发生的企业所得税,暂按3.3%考虑)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或业主代收代缴,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及在本项目所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上述管理费和税金由甲方从每笔应收工程款中按比例扣取。

3、合作工程项目的资金必须从财务走账。所有工程资金必须先入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管理费、委派人员的工资、风险抵押金和甲方就合作工程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所交纳的一切费用(包括对业主的履约保证金)及本项目相关分包合同的价款后拨付至由甲方内部银行为乙方专设的项目账户。工程款的支付一律采用支票结算的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合作工程资金必须先保证项目施工的需要,即必须在支付完项目材料费、劳务费、专业分包工程款等工程费用及所有债务全部支付完毕后方可另外分配使用,否则甲方在拨款之前有权决定分配以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对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的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乙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应按甲方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归集核算、收集并保管合法的原始凭证,乙方的财务工作必须符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甲方定期对其进行财务检查和过程审计。如业主指定分包或政府要求或双方一致认为必须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的情况,甲方可代签分包合同并代付其分包工程款,对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事先向甲方作出承诺。如乙方未经甲方账户擅自以外部账户收款,则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擅自收取款额30%的违约金。

他协议或进行其他商务活动,如发现未经甲方授权同意对外签订其任何协议、合同,此协议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无效,甲方同时对乙方每起类似情形罚款100000元,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业主招标文件规定或政府要求的必须以甲方名义签订对外分包(含劳务分包)的合同除外。

乙方同第三方在劳务费、分包工程款、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等其它各方面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对合作工程因经济和其他纠纷(包括债权债务诉讼纠纷)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同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也不能由此要求甲方提供任何证据,如发生诉讼、仲裁案件,甲方将对乙方按每起处50000元惩罚。如未经甲方审批同意私自刻制冠以甲方名称的任何印章,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0元惩罚,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不利后果。

5、为保证本协议的履行,乙方应按每个单项工程中标造价的1%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且每个单项工程应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不得少于20万元。此风险抵押金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或结算审计业主已签认、投标项目经理解除备案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投标保证金、银行信贷证明及履约担保(包括银行履约保函和开工预付款保函)由乙方承担,当业主要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时,乙方须向公司缴纳保函金额一定比例的现金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业主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乙方在甲方收到业主或银行退还的保证金后一个月内到甲方内部银行办理退还手续。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为准,工程保修款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一般情况下,在工程保修期满、业主退款和甲方收到其工程结算总价5%的保修款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4%保修款,留工程结算总价1%的保修款作为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工程内部质量维修基金,此内部维修基金保留一年,如果没有发生维修事宜,则该维修基金一年期满14天内全额退还给乙方。

6、乙方的项目施工组织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包括另行组织其它队伍进场施工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等措施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为达到合同履约而增加的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承接合作工程项目的需要,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结算、技术方案、施工合同、资料管理、竣工交验等方面给予乙方相应的协助和指导。

2、确定管理原则,制定规章制度和规范,对乙方的合同、财务、市场营销、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3、监督乙方对甲方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使用,若发现乙方违法违规使用上述证件,或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证件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4、负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业主指定分包项目的分包合同、指定供料的材料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的审核和用印工作,并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履行。

5、乙方在施工中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合同或发生投诉、媒体曝光等损害甲方声誉的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合作工程收回或委托其他队伍施工,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6、甲方对乙方所承接工程进行项目评估后,如发现该工程报价低于成本价,可要求乙方采取措施挽回损失或终止该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

1、负责组织对合作工程全过程的实质性投标,协调与业主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为甲方提供有效的投标业务数据并负责投标报价。

2、承担投标全过程的各种费用(包括从前期联系项目开销、资质审查、考察现场、投标报价、工程中标、投标答疑、澄清与解释、中介费、咨询费、投标手续费、投标保证金、合同注册备案相关税费、各种履约担保等现金或保函费用、以及有关手续费、注册登记费、办证费用、资料费等)、保证工程实施的全部费用(包括实施工程项目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间接费、各种管理费、税金、保险费、对外协调费、甲方对业主承诺形成的各种费用、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乙方应承担的各种费用和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和实施工程保修的各项费用。如工程不中标,乙方为此工程所有花费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索赔要求。任何原因引起的乙方各种保证金、担保(现金或保函)等费用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自觉履行本工程项目所签订的一切合同或协议,包括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其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全部工程合同。

4、乙方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负完全责任,并保证在合作工程中全面履行甲方对业主的一切承诺,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乙方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项目现场管理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及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按甲方各项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在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均达到业主和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遵守国家及合作工程所在地要求预防的各类传染病的规定,按规定实施、承担一切由此而造成的费用。乙方对因合作工程发生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负全部责任;如需对第三方进行赔偿,则负全部赔偿责任。

6、严禁转包和整体分包或肢解分包,严禁非法用工。施工前必须有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预案,并报甲方技术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审批。京内工程施工劳务队伍必须在城建合格劳务队名录范围内选用,京外工程施工劳务队伍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对劳务队伍的资质、备案等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并及时上报甲方外管部。合作工程项目部及劳务队伍的具体管理事宜,必须按"城建外管发(20xx)65号"文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7、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编制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并承担费用,甲方给予必要协助。负责组织及编制、洽谈工程结算并承担费用,工程结算签字后及时将原件递送甲方经营部备案。任何业主不予结算的费用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由乙方自行负担。负责协助甲方对工程尾款的清欠收款工作。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级政府、部门于建设工程劳务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甲方及业主和当地政府部门关于劳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妥善地处理相关劳务纠纷,严格杜绝此类劳务纠纷事件的发生。

9、乙方所承包项目如有此类劳务纠纷事件发生,无论何种原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平息此类事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承包项目的账户上划款给事件中的劳务队伍,且不需任何结算依据,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全部费用。

10、如因乙方承包项目发生的此类劳务纠纷事件造成甲方任何经济、社会信誉等损失,甲方拥有向乙方或乙方负责人无限追索经济赔偿或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1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书面证明文件。

1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商务活动。

五、附则。

1、当乙方和甲方就合作工程发生同时投标的矛盾时,应由协作各方共同协商解。

2、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由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5、本合作工程在中标后,甲、乙双方须签订项目承包施工协议书,对具体事项予以明确,并作为本合作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6、本合作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及审计业主已签认、工程结算价款收付已完毕、债权债务清楚并全部清偿完毕后自行失效。

本协议期满失效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续签协议。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9547059.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