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专业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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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专业21篇)
时间:2023-12-15 05:32:08     小编:雁落霞

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用以约定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它是商业交易和合作的基础,也是保障双方利益的重要文件。合同的签订可以明确双方的权益,规范双方行为,避免可能的纠纷和风险。合同内容通常包括合同主体、合同目的、合同条件、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等要素。合同的签署应当经过双方自愿和真实意思表示,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编写合同时可以请专业人士或律师提供帮助,确保合同的准确和合规。合同的范文可以作为参考,帮助大家了解合同的基本结构和常见条款。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一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省**市**区**号**楼(层)室的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结构为**结构,层高为**层,建筑层数地上**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按套(单元)计算,每套单价**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指定账号。因甲方提供指定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2、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乙方,由乙方负责收租。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二

诉讼请求。

以上两项合计:_____________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及第三人三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由原告购买被告所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私产房屋,该房建筑面积为______平米,房屋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原告于签订合同的当日交付被告定金人民币___元,同时交付第三人中介费___元;贷款代办费___元;评估费___元。在《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__________“买卖双方须在___日前亲自签署《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递件至房管部门,并将首付款存入____________房管局指定的资金监管机构。

然而就在原、被告于___日前往房管局办理递件过程中,被房管局告知该房因涉及诉讼纠纷,已被法院查封,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此后原告曾就此事多次找被告协商解决,被告总找各种理由拖延。同时对于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被告仅同意返还收取原告的定金,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对于原告所支付的中介费、贷款代办费、评估费均不同意赔偿。

综上,原告认为,原、被告应严格按照《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来履行已方的义务。由于被告房屋因涉及诉讼案件被法院查封,致使原告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责任完全在于被告。根据三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规定,均明确约定了卖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对于双倍返还定金及赔偿原告所付给第三人的相关费用等均有明确规定。故被告应该严格按照三方签订的合同来赔偿原告损失。故原告诉至贵院,请贵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三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的房产,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剩余房款以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代理费用及全证过户代办费:

1、丙方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签定本合同时________方按出售房屋价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大写)________元整。委托事项完成后(以新房产证下发为准)剩余代理费同时一次性由________方支付丙方。

第3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并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4条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后三日内,将上述房产交予乙方。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____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5条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徐州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徐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付款方式为:________,乙方支付首付款(大写)。

2、甲乙双方各向丙方交纳权证代办费人民币以________元整。、

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6条甲乙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50个工作日(以丙方通知为准),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由方支付。

第7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9条丙方在甲乙双方备齐过户及贷款相关资料后,有责任在5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过户及贷款手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本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动解除方应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10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甲方同意在与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买卖协议后,自愿到公证处公证。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方授权乙方按照净房价等于或者高于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的价格介绍、联系买方(不含税费)。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税款、费用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中另行约定。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寻找合适买方、协助价格谈判、促成房屋买卖成交、代收代付定金、代拟房屋买卖协议等服务。甲方应按实际成交价格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以下简称基本服务费),同时甲方承诺,如果实际成交价格高于________万元,甲方将按照超过________万元的部分的50________%另行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

第五条 服务费的支付

基本服务费的支付:

双方约定上述________%的基本服务费在买方支付购房定金时,由乙方直接从定金中扣除,即: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的,买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20万元,甲方同意由乙方代收定金,并从定金中直接扣除服务费(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计算),扣除服务费后的定金余款,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定金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定金20万元。

额外服务费的支付:

在甲方收取定金后,乙方应及时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后,在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首付款中金额等于额外服务费的部分款项(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超过________万元的部分的________%计算),由买方直接支付到本协议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余部分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首付款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首付款全额(含服务费金额)。

第六条 后续事项

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纠纷处理均按房屋买卖协议执行,后期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处理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并担任双方交易事项的见证人。

在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即使此项房屋买卖因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违约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也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的义务。而应由无过错方按照买卖协议的约定向过错方追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且买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未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务费的,甲方构成违约,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用外,还应另行按照基本服务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且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未在3日内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外,还应另行按照额外服务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五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成都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该房屋用途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所有权人为 。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需要从银行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银行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

第五条 定金支付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现金付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二)银行按揭贷款

2、在银行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币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四)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

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六

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出卖人):

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委托人乙(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居间人: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其设计结构为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房产证号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年___月,__其他情况___。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卖出的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市___区___地段购买___房屋___套,面积为___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购买房屋的目的。

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大写___),其中委托人甲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大写___),___委托人乙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大写___)。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元,大写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元,大写___。委托人乙___元,大写___。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___%。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4)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_%赔偿于居间人。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天。本合同一式_____份,当事人各一份,备案一份。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困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甲:委托人乙:居间人:(章)。

(签章)(签章)(经办人签字)。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七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房屋。

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约定:

3、乙方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于过户当日,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由乙方于_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贷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贷款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房屋过户、贷款、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为: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居间信息及咨询服务,促成本合同依法签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金融贷款、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如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人代理费的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须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资料清单附后)交由丙方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

丙方在甲乙提供相关证件、资料齐全后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在:(1)________内,(2)贷款审批通过__________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贷款、抵押、面积、权属等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如甲方房屋贷款问题、面积争议、未结费用、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或情况告知乙方,并自行解决。

如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如产权、债权或租赁等方面纠纷或不能正常交易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方应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__日内;(2)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___日内,与乙方进行物业交接,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

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

(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 房屋内水、电、天然气、电话费、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支付至交接当日,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甲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字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卖方及配偶): 乙方(买方) 房产所有权人: 代理人: 房产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方(经纪代理方):

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加条款: 1、 2、 3、 4、

房屋移交清单: 1、 2、 3、 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经纪代理方):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

(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

(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

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承诺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钥匙一套。

第四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间服务报酬。

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日

附:1、甲方房产证复印件一份;(略)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八

甲方拥有位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的房产,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剩余房款以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代理费用及全证过户代办费:

1、丙方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签定本合同时________方按出售房屋价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大写)________元整。委托事项完成后(以新房产证下发为准)剩余代理费同时一次性由________方支付丙方。

第3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并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4条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后三日内,将上述房产交予乙方。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____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5条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徐州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徐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付款方式为:________,乙方支付首付款(大写)

2、甲乙双方各向丙方交纳权证代办费人民币以________元整。、

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6条甲乙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50个工作日(以丙方通知为准),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由方支付。

第7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9条丙方在甲乙双方备齐过户及贷款相关资料后,有责任在5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过户及贷款手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本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动解除方应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10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九

居间合同与其他劳务合同不同,居间合同的.根本特性在于居间报酬请求权的实现取决于居间人是否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缔约,然而并不是所有居间人和委托人都清楚这一点,从而导致居间争议的产生。并且,在我国现行立法对居间活动涉及不多的现实状况下,难免会造成司法程序中解决居间纠纷的无法可依状态以及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

房屋居间合同是指,房屋居间人为委托人在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活动中提供订立合同的信息、咨询或提供代理或策划的服务,并需要委托人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通俗来讲,房屋居间合同,也可以称之为房屋中介服务合同,这是由房屋中介提供的一种有偿服务(房屋咨询、给他人提供房屋信息、代理房屋买卖以及房屋价格评估等)活动。

房屋居间合同包括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在房屋转让、租赁活动中提供信息、咨询或提供代理服务以获得报酬而签订的合同。在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履行一般的居间义务,如了解房产行情,发布房屋相关信息,了解房屋使用状况,指导买卖双方签约等。可以明确一点的是,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居间人必须忠实居间义务,包括如实报告的义务,尽力提供居间服务的义务以及保守秘密的义务等。

1.居间合同具有有偿性与双务性

房产买卖居间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合同中涉及居间人与委托人的相关利益;并由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委托人要向居间人支付居间活动报酬,作为居间人服务的对价。不要报酬促成他人订立合同的行为,不属于居间合同,而是一种服务性活动。居间合同的双务性是指,居间合同一旦成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居间人履行如实报告的义务,委托人则履行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后向居间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十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居间人:。

方出卖给乙方的房屋状况:

1、出卖房屋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建筑面积平方米,合同备案号。

2、出卖房屋总价款:(大写:)。

鉴于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了该买该套房屋的定金且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

现甲乙双方及居间服务方就买卖双方、居间服务等条款,经过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居间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标准:

1、居间服务费用总额是:(大写:);其中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2、甲乙双方支付上述居间服务费的时间为:本协议签订的当日且必须是一次性支付。

3、乙方若需居间人协助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还需向居间人支付贷款咨询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二、乙方支付给甲方房款的流程:

1、乙方须将房款存入居间人指定开设的银行专户内(不计息)。

银行专户的账户名称及账号: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支付该笔购房款时间和金额分别为:

第一笔:__年__月__日前将人民币存入上述指定账户;。

第二笔:__年__月__日前将人民币存入上述指定账户;。

第三笔:__年__月__日前将人民币存入上述指定账。

三、甲方有义务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该套出售房屋的原始材料全部交存居间人处保管。

四、甲方有义务在知晓可以办理或者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当日,向乙方及居间人告知自己已经取得或者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事宜。

居间人在知晓上述事宜时,应合理安排甲乙双方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五、居间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并备妥有关房屋交易过户所需的全部手续。

经居间人电话或者书面告知后,甲乙双方或者一方仍拒绝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此导致诉讼等不利后果均由不配合方全部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相应的律师代理费等合理费用)。

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需时间以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规定时间为准。

(房屋产权正常过户时间为5个工作日,甲方领取房款时间为银行放贷后,且甲、乙双方物业房屋交接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

六、待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和乙方物业交割、房屋交接完毕后,居间人于日内将全部房款转交甲方。

七、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办理贷款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办妥银行按揭的,居间人收取的`咨询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若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视乙方违约,并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及主权回转手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居间人的全部中介费用以及相关的各种行政规费等):在该房屋产权办理过程中,乙方提出不购买此房;不按合同规定日期及金额存入房款;本协议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其他:(1)(2)

2、自本合同签定后,若甲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视为甲方违约,并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及产权回转手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实际损失,居间人的全部中介费用以及相关的各种行政规费等):在该房屋产权办理过程中,甲方提出不出售此房;甲方拒绝提供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资料、证明或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实;本协议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其他:

3、违约金的赔付数额和赔付方式,甲乙双方一致认可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九、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房屋共有人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持异议,并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十、其它约定事宜:

1、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并且保证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此房产,该房产相关资料文件真实准确有效。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2、居间人作为中介,其收取居间费是为甲乙双方提供完成上述交易的信息(具体信息真实与否,由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承担)并签定相关协议。

房屋买卖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自行约定解决。

3、上述房屋以乙方实地勘察为准,一经交割,甲方不再承担房屋维修责任。

房屋的交割时间为__年__月__日。

房屋交割时,甲方须结清全部水、电、气、光-纤、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屋内结构设施需按合同约定保持完整。

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交割时间以后,甲方房屋内下列物品属合同成交价格一并出让: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甲方、乙方、居间人均不承担责任。

5、甲方及共有人(若有)接受房屋出卖款的账户及账号如下: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居间人签章以资见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居间人留一份存档。

十二、未尽事宜,三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其它合同与该合同相抵触以此合同为准。

十三、如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三方均同意提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管辖。

补充协议:

甲方及房屋共有人:

乙方:

居间人:

签章:

签章:

签章:

电话: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__年__月__日。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十一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十二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年__月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承诺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钥匙一套。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十三

委托人______称为甲方,居间人______称为乙方,兹为不动产房屋委托出卖订约的媒介经当事人议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所有次条记载不动产房屋愿以______元整出卖事宜,委托乙方办理订约的媒介一切行为,而乙方承任。

第二条本合同不动产房屋如下:

地点: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地______号。

门牌号: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式样:______________式。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构造:砖造盖______红瓦住屋一幢。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止满_____个月。

但期间届满后不再另订合同的,本合同自然消灭。

第四条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不得擅自另再委托他人,或自专与他人订约出卖等情事。

第五条委托事务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而乙方必须提示其必要款额凭据或计算书或说明原因时,甲方应酌情付给。

但委托事务终了时应即互相会算多还少补。

第六条乙方关于订约事项就其所知,应据实报告于甲方,对于订立合同或支付款项无能力的人不得为媒介。

第七条甲方应于乙方媒介而成立合同办妥授权事务完竣时,给付乙方人民币______元整为本件办理委托事务的报酬金。

第八条前条报酬金于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未完成授权事务者,乙方应丧失该项报酬的请求并应偿还费用。

前项情形甲方已有先付费用的,乙方应即退还甲方。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订明事项依法的规定及有关法令的规定准用。

第十条本合同代书费及应贴印花由甲、乙双方各负担其半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十四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人乙(买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共_________套,其设计结构为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他情况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1、委托人甲欲卖出的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_________

3、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段购买_________房屋_________套,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购买房屋的目的。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_________

3、_________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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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十五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房屋性质:,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包含。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七)其他:;。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

3.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电话:

乙方:

住所:联系方式:

物业顾问: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十六

上诉人单某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xx)海民初字第52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中地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地恒远公司)在原审法院起诉称,20xx年8月12日,我公司与单某、杨素芬签订《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单某采取商业贷款方式以540000元的价格购买杨素芬位于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4号1428号,建筑面积42.12平方米房屋(以下简称1428号房屋)。合同签订时,单某向杨素芬支付了购房定金5000元。按约定单某应于20xx年8月20日前去贷款公司进行面签、向杨素芬交纳首付款300000元,并向我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12700元、贷款服务费3200元。ww但是,我公司在通知单某前去办理上述事宜时,单某却拒不履行。而且,单某还对我公司及杨素芬提起诉讼,要求杨素芬双倍返还定金,要求我公司赔偿其损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因单某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故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起诉要求单某向我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11200元、权证过户费1500元、贷款服务费3200元,共计159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单某负担。

单某在原审法院辩称,中地恒远公司所述与事实不符。我当时是想购买1428号房屋。但是在我与房主杨素芬签订合同以后,中地恒远公司却告诉我说,杨素芬要求我另行承担30000元物业费后,才给我办理央产房的过户手续。然而,在签订合同前,我并不知道这套房屋是央产房屋。现中地恒远公司对我的起诉没有道理,故我不同意中地恒远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xx年8月12日,单某作为购买方(乙方)经居间方(丙方)中地恒远公司与出售方(甲方)杨素芬签订《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单某以540000元的价格购买杨素芬所有的1428号房屋。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5000元,向丙方支付居间报酬11200元;乙方于办理过户之前,交付丙方权证代办服务费1500元。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甲、乙双方约定于8月20日去贷款公司面签,并于当日乙方支付甲方本房售房首付款叁拾万元整,若因单方原因不能正常办理贷款手续则视为违约;乙方、丙方约定于8月20日,乙方付清丙方壹万贰仟柒佰元整过户费及代理服务费和叁仟贰佰元整贷款服务费;乙方于20xx年8月12日交付甲方购房定金5000元。违约责任条款规定: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交付首期购房款或未在约定期限递交齐申请贷款证件资料、以及未按丙方安排的时间、地点办理房产过户的,均视为违约,甲方所收取的购房定金不予返还;若甲方或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实现的,由违约方承担丙方的居间服务费,守约一方已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的损失,向违约一方主张赔偿。

合同签订之日,单某向杨素芬交纳了购房定金5000元。此后,单某未如期办理借款等相关手续,亦未向中地恒远公司交纳过户费及代理费12700元和贷款服务费3200元。20xx年9月,单某以杨素芬未取得1428号房屋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和中地恒远公司向其隐瞒该事实为由,将杨素芬、中地恒远公司诉至本院,要求杨素芬双倍返还定金和中地恒远公司赔偿5000元损失。20xx年12月17日,本院以(20xx)海民初字第27510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单某未在中地恒远公司通知的时间内办理贷款手续,亦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首付款、过户费及代理服务费,其行为构成违约,并判决驳回单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单某、杨素芬、中地恒远公司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xx)海民初字第27510号民事判决书等证据材料在案佐证。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单某经中地恒远公司与杨素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地恒远公司作为房地产经纪公司促成了单某与杨素芬订立合同,双方形成了居间合同关系,单某理应向中地恒远公司支付报酬。虽然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因单某违约未能履行,但单某仍应按双方约定,向中地恒远公司支付居间报酬。单某所述中地恒远公司在其签订合同前未如实告知其所购房屋属央产房屋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鉴于中地恒远公司未为单某提供办理购房贷款和过户手续的相关服务,故对中地恒远公司要求单某支付权证过户费、贷款服务费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原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一、单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北京中地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服务费人民币一万一千二百元;二、驳回北京中地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单某不服,以中地恒远公司未告知房屋为央产房存在违约行为,无权要求居间服务费为由,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中地恒远公司的诉讼请求。

中地恒远公司同意原审法院判决。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单某、杨素芬及中地恒远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经纪合同》有效,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案中,单某通过中地恒远公司的居间服务与杨素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虽然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经纪合同》未能履行,但系因单某违约行为所致。因中地恒远公司已促成单某与杨素芬订立合同,故单某应按照约定向中地恒远公司支付报酬。单某所持抗辩意见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原判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九十九元,由单某负担(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八十元,由单某负担(已交纳)。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十七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中介方):房地产置业服务处。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元(元),乙方由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谁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丙方承办此件代理服务。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十八

甲方(购房人):乙方(居间人):

1、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甲方购房需要,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房屋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3、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看房,帮助甲方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成交所需的相关费用,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4、甲方看过乙方介绍的房产以后不论通过何种途经进行交易都视为本公司介绍成功,若甲方私下与卖方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双倍服务费。(总房款的4%)。

5、甲方经乙方介绍找到所需房产并签定居间服务合同成交后,需支付给乙方总房款2%的居间服务报酬。

6、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委托乙方求购的房产交易后,须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佣金)为:标的额(总房款)的2%,如甲方需要贷款或其他服务须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店内明示)。

7、乙方带领甲方或财产共有人或代理人看房时,甲方承诺甲方及陪同看房人不与房产业主泄露和互留联络方式及私下交谈,若有任何要求由乙方出面和买方联络商谈。

8、此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9、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10、甲方的代理人签订本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有效授权书,否则签署人将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责任。

11、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十九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拥有位于北京市 区 的房产,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剩余房款以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代理费用及全证过户代办费:

1. 丙方代理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 方按出售房屋价格 %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大写) 元整。委托事项完成后(以新房产证下发为准)剩余代理费同时一次性由 方支付丙方。

第3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

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并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4条 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后三日内,将上述房产交予乙方。若甲方在上述期

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5条 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徐州市房屋上市有关规

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徐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付款方式为: ,乙方支付首付款(大写) 2. 甲乙双方各向丙方交纳权证代办费人民币以壹仟伍佰元整。

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6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50个工作日(以丙方通知为准),持本合同和

相关证件共同到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

权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

准由 方支付。

第7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

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8条

及权证过户费。

第10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11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

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经纪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售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相关规定,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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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二十

甲、乙双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委托哈尔滨市温氏房地产公司就房屋买卖事宜提供居间服务。

一、转让的房屋及附赠设备:

1、转让房屋标示:哈尔滨市 区 小区 街 号 栋 单元 层 号,产权人: 。建筑使用面积 。 建成年份: 年。房证号: 号。房源号: 号。

2、甲方应保证室内装修、卫生间内的固定设施等完好无损,并保持与乙方看房时一致,如有毁损,由甲方恢复或由房款中扣除维修费。

3、甲方愿意附赠以下设备: 4、乙方对以上信息已经充分了解,并已予以确认。

二、成交价格:

乙方购买甲方房屋按套计价,本套房屋的成交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另产权过户所需的各项费用(交给房产交易所及贷款银行及就贷款所涉及的具体税费等)收费标准根据居间方所有手续递交交易所及贷款银行当天国家规定而定,全部由 方承担。

三、甲方义务及权利

1、甲方保证此房屋产权真实合法,无产权、债权纠纷,并保证现 1

不在动迁范围内,甲方提供房屋产权情况不真实或实际格局与产权证格局不符,即视为违约,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房屋交接时,此房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采暖及有线电视、电话等杂费均由甲方结清,并双方签订交接清单,待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若甲乙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居间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应按照居间方通知的时间及时到房产交易所或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2、甲乙双方交接房屋后,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保证此房屋格局与产权格局相符,否则即视为违约,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

五、居间方义务

1、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代甲方收取定金并协助银行代转收房款。

乙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迟,与居间方无关。

六、付款方式

1、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整,居间方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整,及贷款服务费 元,大写金额 元整,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整,交于居间方,同时甲方将房屋产权证交到居间方保管。

2、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乙方准备齐房屋的首付款计 元, 大写金额 元整,于 年 月 日交于居间方。

3、交到居间方的首付款待甲乙双方交易手续到房产交易所受理后,并出完过户现场,双方签字按手印后得到乙方取证回执单,乙方可到居间方领取。

补充条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返悔提出不卖或提高价格,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属违约行为,应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购房定金,并赔偿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购房定金转给甲方。

2、乙方中途返悔,居间方不返还乙方购房定金及居间服务费。

3、房屋因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及政策性原因不能办理本合同自然终止。已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4、房屋的格局与产权证格局相符,如不符由改动方承担相关的违 3

约责任。

八、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可在房地产仲裁部门提出仲裁或到当地法院申请诉讼解决。或由甲、乙、居间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房屋转让结束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购房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甲方购房需要,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房屋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看房,帮助甲方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成交所需的相关费用,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4、甲方看过乙方介绍的房产以后不论通过何种途经进行交易都视为本公司介绍成功,若甲方私下与卖方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双倍服务费。(总房款的4%)

5、甲方经乙方介绍找到所需房产并签定居间服务合同成交后,需支付给乙方总房款2%的居间服务报酬。

6、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委托乙方求购的房产交易后,须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佣金)为:标的额(总房款)的2%,如甲方需要贷款或其他服务须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店内明示)。

7、乙方带领甲方或财产共有人或代理人看房时,甲方承诺甲方及陪同看房人不与房产业主泄露和互留联络方式及私下交谈,若有任何要求由乙方出面和买方联络商谈。

8、此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9、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10、甲方的代理人签订本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有效授权书,否则签署人将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责任。 11、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 代理人(签字): 总店地址: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经纪人:

注:此服务合同一经填写,不予退还

临河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二十一

居间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具体包含_________。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_________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物业顾问: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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