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自我管理的方式,能够帮助我们发现并解决学习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应该有一个清晰的结构,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不同范文中总结的内容和结构有所不同,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写作。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一
**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指挥下,经过全镇干部和农户的积极努力,于今年的6月20日拉开序幕,根据县林改办的业务指导,正有序的进行。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郑挺同志为组长的**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小组在镇党委政府和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安排下,各负其责地开展工作。
镇政府召开了镇村社三级干部参加的宣传动员业务培训会,各村在此基础上,在镇林改办的指导下,对各村参加林改工作的业务人员,再次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统一了全镇干部和群众的思想,使全镇人民都充分认识了林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林改是党中央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举措,使全镇农民都积极自觉地投入到本次林改工作中。
各村根据镇林改办的要求,成立了各社社长及每社抽一至二名文化程度较高,责任心强、坚持正义的社员参加的林改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社的现场勘验、丈量和各种表格的填写工作,在开展勘验、丈量前,各村社都召开了相应的社员代表会或社员大会,制定出了各村集体林改方案,镇林改办根据各村林改方案,制定出了**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并报县林改办批准。使我镇林改外业勘验丈量工作由原计划三个月完成提前到半个月完成。全镇参加林改农户1。01万户,拟发林权证1.04万本,面积4722亩。
为了全面完成我镇集体林权制度,镇党委、镇政府在镇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积极组织了近十万元资金,用于林改工作,保障了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镇林改工作公示阶段已结束,进行微机录入和打印林权证阶段,力争在年底前进入发证阶段。
**镇林改办。
20xx年十一月十二日。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二
一、明晰产权,落实经营权。全镇44118亩(含新增园地种果12993亩)谁造谁有的经济林、用材林通过林改明晰产权,使林农对自己经营的林地充分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免除林农害怕政策多变的后顾之忧。
二、林农收益得到增加,村财收入有了保障。林改后,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调动林农经营的积极性,增加对林地的投入,为增收创造了条件。同时,村集体通过林改进一步明确集体与承包者个人的关系,使承包者依合同规定缴纳承包金,化解了以前部分村民无偿占用林地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村集体增加了收入,一方面保障了基层组织工作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对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
三、林业生产得到发展。通过林改,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更加明确,利益更加直接,责任更加落实。通过林改,村民增加对低产低效的用材林,经济林改造的信心,准备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如xx村xx果林场投入巨资进行龙眼高接换种,安装喷灌设备;xx村林果场投资40万元建设一个桂圆干加工厂;xx村龙峰园农场投入50万元建成一个木材切片加工厂。全镇计已改造低产林营造巨尾桉速丰林3000亩,并计划营造卷荚相思速丰林1500亩。
四、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通过林改,林地林木产权得到进一步明晰,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盗砍滥伐案件明显减少,森林防火意识明显增强。
五、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林改工作通过民主决策,民主决议,提高了群众对政策的理解以及参与林改工作的热情,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融洽。
六、增强群众维权意识。通过林改,调动林农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科学技术的积极性,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
我镇的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得到了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肯定,省林业厅x厅长于2003年11月在我镇试点村—xx村完成试点工作后,亲自带对到xx村检查指导工作,2004年7月,xx市府办x副主任带领xx市督导组到我镇厝斗村检查指导工作,同年12月,省监察厅、林业厅督导组到我镇xx村检查指导工作。xx林业局经常组成工作组深入我镇各有改革任务的村具体指导业务工作的开展,并于20xx年6月在我镇xx村召开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现场会。省、市领导对我镇林改工作的肯定,有力地推动我我镇林改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千千万万林农的切身利益,是关系农村生产资料再分配和利益再调整的一场深刻变革,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xx年省、市林改工作会议后,区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制定了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20xx年11月底已确权4.6万亩,确权宗数895宗,确权率97%,完成发证面积4.4万亩,发证宗数860宗,发证率96%。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形成了大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为了确保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区档案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介入和有效跟进,尽心竭力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现作如下总结。
自从20xx年省、市、区林改工作会议后,我局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引起了高度重视,不仅认真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还向各乡镇转发了省林业局、省档案局联合印发的《湖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鄂档[20xx]59号)文件,林业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林政股负责人为成员的林改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林改档案的监督、检查、指导、验收等工作,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档安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同时,把林改档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业务目标考核。定期召开林改档案工作会议,研究林改档案管理方案,布置工作,建立健全林改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是及时向区档案局通报情况,请档案局专家到林业局指导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同时集中对林政股的工作人员进行授课。
二是局内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主要学习了《湖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林改和档案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业务指导人员明确林权改革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的划分方法,以及分级负责的主要内容。
三是各乡镇林业站长及兼职档案人员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认真解读《湖北省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各乡镇林业站长及兼职档案人员明确档案管理职责,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保管、规范运作的原则,要求区、乡、村各自负责收集、整理前期文件、资源调查文件、林权登记文件以及综合文件。
一是组织业务指导小组,分赴全区乡镇,实地查看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发现普通存在问题是,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明确,却无规范性案卷目录,归档目录,未编页号等。对此现状,我局工作人员实地指导、示范,帮助兼职档案人员完善林权改革档案归档工作。二是以试点乡镇为突破口,做好林改档案工作指导。采取定期指导,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出要求,做好示范,不合符要求的,限期整改,促进乡镇村级林改档案工作规范化进行。我区以朱湖农场为林改档案试点乡镇,该场、村两级集体林权改革档案已全部收集,整理归档;我们在该试点乡召开了档案管理工作现场会,其他乡镇派员参加学习,互相交流经验。四、参与项目验收,严格林改档案工作目标考核。按照林权改革实施方案,我区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20xx年底全部结束,对区、乡(镇)、村级三级林业部门林权改革工作实行考核验收。根据实施方案,档案工作也一同纳入考核和验收。我局专门组成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考核验收小组,赴各乡镇对乡镇、村级林权改革档案开展全面考核验收,综合评估;档案收集整理不合格的单位,不能通过验收,并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其林改档案达到规范化。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四
侯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林改办的具体指导下,已完成了1—3阶段的工作,主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现将有关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侯镇土地总面积218平方公里,人口10万人,辖86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全镇林改工作涉及87个村,2549户,全镇林地总面积18540市亩,其中商品林面积11725亩,公益林面积6779亩。道路林网总长29.426万米,栽植树木198.1万株。已签订林木承包合同2549份,林权申请登记2735份。合同签定率达到100%,发证率达到10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三农”重点工作之一,是家庭承包经营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土地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和延伸。林改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如有不慎,极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为确保我镇林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好成效,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工作抓得好不好,关建看领导。为确保林改工作顺利推进,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付乐启同志任组长,分管农村、农业工作的付镇长任付组长,农、林、水三站长和各片总支书记任成员的侯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林改办公室(设在政府总合楼一楼),林业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日常工作。各村相应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民议事会代表、党员议事会代表任成员的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村文书为组长、德高望重、办事公正、工作能力强的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林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村的集体林权改革工作。从镇到村设立了林改办公室。镇配备了电脑、gps、档案厨、档案盒等办公设备。镇、村签订了《林改目标责任书》,具体落实林改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同时把林改工作列入镇村考核内容,考评分参与村干部工资奖惩,保证了林改工作顺利进行。
自20xx年3月20日潍坊市林改动员培训会议后,侯镇党委政府根据寿光市委、市府、市林改办会议要求,分别于5月20日、5月31日、6月19日、7月2日召开了村支部书记、村文书参加的会议,专题贯彻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领导有关于《关于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讲话、会议精神要求等,对侯镇的林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和按排。对业务骨干进行了业务技术培训。村村召开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向广大干部群众讲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方法、步骤。使全镇上下干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认识改革、真心拥护改革、自觉参与改革。为搞好林权制度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
在市林改办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下,我镇认真抓好了各村的调查摸底工作。这是搞好整个林改工作的关键基础环节。各村林改工作小组选工作认真细致的人员,逐村、逐地片、逐户、逐路、逐树进行查数、调查摸底登记。调查摸底登记结束后,以村为单位按林种、公益林、经济林、用材林、农田林网、集体经营、家庭承包等林木资源情况进行审查汇总。对已经采取不同形式的改制落实经营主体的林木、林地资源情况进行祥细调查,对已经镇经管站、镇司法所审查、公证的合同,一律维持原合同不变,以保持合同的法律尊严。不规范的口头合同,群众意见大的、需要续签的合同。经村两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新签或续签。各村将本村集体林地林木资源调查摸底合同签订情况张榜公示。
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村情况复杂不一、各不相同,决定了87个村在整体推进的过程中即要防止工作走过场,草率收兵,改革不能收到实效;又要防止避免工作走极端,教条化,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影响和贻误其他工作,阻碍全镇林改进程。为此,镇党委政府对林改工作专门下发了考核督导意见。并在全镇支部书记、部门負责人大会上提出按林改进度、上报材料质量、考核排名、全镇通报。督导全镇87个村按政策、按林改程序要求、办事操作。确保了全镇林改工作高质量地完成。
在全镇林改全面推进工作中,我镇严格按市林改办要求,镇、村都认真收集、整理和保管好林改的各种资料图、文、表及合同,镇、村都建立了完整的林改档案。林木承包合同,市、镇、村、户一式四份,配备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同时按照林权登记要市、镇、村、林权所有者四级备案要求,设计了林权登记台账、林地承包合同登记台账、林权登记申请表登记台账等标准格式文本,很好地解决了林权登记工作中不规范、不健全、不便查阅和存档的问题,为全镇林木资源管理、林权、林改档案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全镇林改的主体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林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部分干部群众对林改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平原地区乡镇搞林改,是林业部门瞎胡闹,没事找事,找麻烦。是为向林农、群众要钱收费作准备,怕如实上报林地面积、株数后多交费,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不高。
2、是主体改革完成以后配套改革措施没有及时跟进,没有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植树造林的自觉性。
下一步,我镇要在市林改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配套改革,逐步建立适宜侯镇集体林业发展的良性发展机制,确保实现侯镇林木资原增长,林农增收,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改革目标。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五
全村完成林改面积308.5亩,至11月底,林改任务全面完成,其主要林改方式为发放林权证,涉及户数1184户,人数3755人,林改档案齐全。
1、严格操作程序。
在林改的操作程序上,坚持依法规范运作,严格操作,保证方案符合省、市、镇相关文件规定,保证方案符合政策要求的同时,做到切实可行。二是严格操作程序,认真规范填写林改登记表,召开有关会议,确保林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运作。
2、统一思想认识,成立镇林改工作小组。
为有效开展全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村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村召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部署了改革任务,明确了时间要求,为扎实有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揭开了序幕。
3、科学制定方案。
一是准备工作阶段。村成立了林改工作机构,组织宣传发动,参加了镇林改领导小组组织的林改培训等,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确定林改范围;二是组织实施阶段,精心组织,相互协作,各负其责,认真完成林改工作任务,对纳入林改的集体林地,申请上报,建立档案;三是总结经验阶段,对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总结,上报验收。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深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过程,林改政策性强,我们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责任、措施三到位,明确责职责,尊重群众意愿,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细做实,全面保质保量完成林改工作任务。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六
××镇东接××镇,南靠××镇,西连××镇,北临××乡,最高海拔2324米,最低海拔700米,国土面积185.98平方公里,全镇11个村(社区)、75个自然村、185个组。农业户数6994户,农业总人口28485人。有耕地面积20685亩,其中水田5970亩,旱地14715亩。林地总面积112032亩,占国土面积的44.96%。按权属分:国有林面积6471亩,集体林面积105561亩。按林地现状分:有林地65356亩,疏林地3121亩,灌木林19004亩,未成林地22675亩,无林地1876亩。退耕地14474.725亩。
全镇共确权面积10.51万亩、14790宗,占集体林总面积的99%,面积确权率99%,共涉及9个村,174个村民小组,5445户。实际确权面积中:公益林28107.48亩,占集体林面积的27%,商品林76487.53亩,占集体林面积的73%。实际确权面积中:自留山72392.04亩;均山到户13534.15亩;均股到户18599.93亩;均利到户40.22亩;仍由集体统一管理28.6亩。实际确权面积中均山到户85926.19亩;均山到户率82%。发放林权证5891本5445户。
二、主要做法。
我镇林改工作主要特点是:围绕一个中心:即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当做林业工作的中心来抓;贯穿二条主线:即林改工作进度服从质量,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改变三大难:即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二是资金支持到位,三是督查指导到位,四是服务管理到位;狠抓五个早:即早宣传、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
(一)强化责任,组织领导到位。7月,××镇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大关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镇党委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镇长、副书记、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林业、民政、扶贫、农技、水管、国土、综治、统计、信用社等负责人和各村总支书记任成员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了林改办,组建了业务技术组、纠纷调处组、综合文秘组、后勤保障组、档案管理组、监督督察组等六个具体业务工作组,抽调了23名业务技术骨干负责具体工作。领导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强势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也相继成立了由村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副支书、副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委员、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民小组也推选了3—5名有威望、群众信服,公道正派的党员、人大代表、群众组成林改实施小组,负责配合驻村林改工作组实施该组的林改工作。
(二)宣传发动,培训引导到位。林改工作启动以来,全镇上下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书写宣传标语、发放致林农公开信、出黑板报、办林改宣传专栏等形式,切实把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每一个农户,做到了家喻户晓。通过舆论先行,深入广泛的宣传,林改政策深入人心,林农参与林改革、支持林改的积极性高涨,为顺利推进林改工作奠定了基础。为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更加规范,政策理解执行到位,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镇村两级利用各种会议、专题培训加强对林改工作队员的业务知识、政策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林改工作队员的业务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确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全镇共发放林改宣传资料6994册、书写林改宣传标语96条、编辑简报板报46期,召开各类会议420场次,专题培训2场次,237人次。
(三)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到位。镇、村、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是林改工作的核心内容,是此次林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制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必须摸清林业“三定”时期山林权属的基本情况和乡村集体林场、自留山、责任山面积和四至界线。为此,镇村干部职工爬山涉水,日晒雨淋,深入田间地块,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同时,大量查阅相关历史档案资料,认真分析山情、林情、社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民意,研究政策,用好政策,切实开展方案制定工作。方案草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法定程序,坚持两个2/3,即必须有2/3的农户参加,必须有到会2/3的村民讨论通过后,才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改革方案的合法性,保障群众利益。全镇共制定了乡级实施方案1个、村级实施方案9个、村民小组实施方案174个。
(四)依法依规,纠纷调处到位。主体改革期间,各类林权林界纠纷相继涌现出来,镇、村、组始终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的原则和“三个不出”的要求,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是采取“查、访、看、比、议”
的方法进行调处,避免主观武断、行政手段的方式解决林权林界纠纷和争议;二是采取“从小到大、从易到难”的顺序,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法规与情感并举。对借纠纷滋事的个别村民,认真向其宣讲有关林改的政策法规,施以法律的威慑力,对一时想不通而钻牛角尖的群众,耐心讲解调解的理由和依据,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四是层层负责,集中力量攻难点。对比较复杂的纠纷,采取“四定”的办法,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调处方案,积极稳妥,依法依规进行调处。五是强化纠纷调处档案的创建与收集,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反映纠纷调处的情况。大量历史遗留下来的林权纠纷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维护了社会和谐和稳定。全镇共排查林权林界纠纷14起,调结14起,调处率100%。排查林权林界争议262起,化解262起,化解率100%。
(五)严肃纪律,技术规范到位。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发给群众一本保障利益的放心证,一本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证,严格遵照法定程序,认真把握好林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我镇林改工作的质量。一是镇驻村工作组必须按时按质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对全体林改工作队员实行问责制,明确奖惩。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到勘测定界精准、信息填写准确、确保“人、地、证”相符、“图、表、册”一致、勘测质量实行终生负责制。三是外业勘测时,必须组织林权当事人、相邻接界人对每一宗地进行实地勘界确权。四是强调均山到户,无论是自留山、责任山,还是统管山,都不能误导林农联户确权,搞联户发证。确实需要的,全体村民讨论决定。五是加强技术研究,做好传统技术与现代软件技术的有机结合。通过对集体山林产权的全面明晰,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六)加强管理,后勤保障到位。为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全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任务,镇党委、政府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在用人机制、激励机制等管理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创新。一是实行“行政与技术双项责任承包”。把行政工作和技术工作分别量化,责任落实到村、到组、到人,分类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行政人员以完成前期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纠纷调处等的工作量兑现差旅补助;技术员以完成的宗地数量、面积和质量兑现差旅补助。这样,有效地调动了林改工作队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在后勤保障方面,镇、村在财力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始终注重相关行政资源的调动与整合,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目前,全镇累计投入林改资金19万元。今后还将继续加大投入,确保整改工作和配套改革的顺利完成。
(七)确保质量,档案管理到位。自林改启动以来,我镇把建立高标准的林改档案作为重点,贯穿林改工作的全过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林改的档案建立工作。在林改工作的建档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培训、统一规范报表、统一整理档案、统一档案盒柜、统一档案标准,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认识到位、政策把关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查指导到位,确保档案质量。全镇林改档案按照文书类、林权类、纠纷调处类、电子声像类分别收集整理汇总,装订成卷。档案盒、卷宗分类、件号等按档案局的统一标准填制。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借阅等制度。全镇共建立档案369盒6967件。其中:文书类13盒1176件;林权类355盒5777件;纠纷类1盒14件;电子声像类1盒4件。
(八)吃透政策,深化改革到位。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我镇各级干部职工在吃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基础上,准确掌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程序步骤,全面掌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法规,成为林改工作的“明白人”,发挥林改工作的宣传者、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重要作用,真正做到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标准和要求,全面提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做到“应改尽改”,确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彻底到位,不留尾巴。
三、取得的成效。
(一)激发了林农的积极性。通过林改把所有集体林地林木产权明晰到户,激发了林农“护林、爱林、造林”的积极性,营造了林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管好自己的山、守好自家的林、种好自己的树”已成为广大林农的自觉行动。
(二)锻炼了一批干部队伍。主体改革期间,广大干部职工、林业技术员和基层的同志,不怕苦、不怕累,克服家庭和生活的重重困难,一心一意谋林改,专心致志搞林改,增长了才干,密切的党群、干群关系,锻炼的一批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三)提升了林业的管理水平。林改期间统一使用地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与传统的识图,绘图技术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了林地承包合同、村规民约,有效地提升了林业的管理水平。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七
一、部分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xxx镇人多地少且立地条件较差,无法满足综合开发的要求,且群众大多到工厂上班或外出打工,对耕山面积极性不高。
二、实际操作难度大。原承包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操作,承包方案大多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且有个别人不履行合同条款,由于目前水果价格跌幅较大,承包者又投入较多资金,群众对此虽有意见,而要纠正又存在实际困难。
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困难。林改推行以来,山林纠纷暴露,引发一些不稳定的因素,这次林改过程中虽解决部分林权“三定”时错界及错证,但又新增福林村与三林村二起纠纷山,历史纠纷山难以调解,将给林改成果的巩固、林业的发展埋下隐患。
五、今后工作思路。
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件造福林农,促进林业生产发展,维持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认真总结经验,增强信心,正视困难,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巩固林改成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认真做好林改的善后工作,实事求是,先易后难,通过完善合同,逐步规范管理,达到促进林业的发展。
二、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加强法制宣传,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引导、加强协商、妥善解决林改工作中因利益的调整而出现的各种矛盾,特别是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逐起解决承包合同及林地纠纷案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中,维护好林区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是进一步抓好配套改革。一要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带动力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提高林业产业化水平。同时,培育一批新型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二要以企业办基地带动资源的培育,用工业化的理念、手段、方式培育林业资源,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三要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体系,完善村规民约,提高林农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八
我乡林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万府发[]17号)文件精神,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在市林改办的统一安排布署和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协助下,深入扎实稳妥地开展,圆满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总幅员面积128682公顷,涉及7个行政村,22个村民小组,共1543户,5318人。本次林改总面积107173.9亩,其中农户自留山面积72152.08亩,责任山面积375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山林面积34146.28亩,其它承包形式500亩。公益林93638.5亩,商品林17652亩。林改确权宗地2289块,发证1161户,共1174本。确权到户率为98.8%,发证面积107173.9亩,占应发证面积100%。签定林地承包合同1161份,签定率为100%。
(一)加强林改工作领导,组建机构,落实责任。
我乡林改工作启动后,立即成立了以政府乡长王官宇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林业、国土、财政、综治等部门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林改工作小组,各村民小组以会议形式推出了林改理事会、理事长及理事会成员,配合乡(村)两级林改人员及林业专业技术员现场堪界、确权及勾绘宗地图,以行政区域属地划分,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层层鉴定责任书,纳入年度考核。增强了各级林改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了林改工作质量和进度,有力地推进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林改中,全乡共调处林权争议纠纷7件,调处率90%。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林改舆论氛围。
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召开乡、村、组林改人员培训会6次,多次邀请市林改办及市林业局领导和技术人员指导工作,大大提高了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林改期间共印发林改宣传资料1500余份,制作条幅5幅,张贴标语125份,办林改专栏15期,提高了林农对林改政策的知晓率,激发了农户参与林改的积极性。
(三)严格林改操作程序,规范林改工作方法。
我乡林改工作人员依据林业“三定”时期的林权基本情况。首先摸清家底和现状,依据摸底表入户公示本组自留山、责任山、未落实权属的集体山林面积、分布状况,拟定村、组林改方案,村、组多次召开林改会议,按照“四签”和“两个2/3”的要求表决通过,然后报乡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我乡林改堪界确权调查,坚持“五到场”(即乡、村、组林改人员、林业技术员、林权申请人、相邻人),对申请表、堪界表、林改宗地面积勾绘现场认定、签字,并在此基础上制作二榜公示表,并再次以会议形式进行公示。
林改外业工作经林改办验收后,转入电子录入。
各村(组)与农户签定林地承包合同,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和填写林权证。
依据1:10000的外业工作图分村将每块宗地号转绘gis地理信息系统,按照规定模式出图,粘贴上证。
我乡严格按照《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验收管理办法》对照检查,完善档案。按乡(村)两级分类归档,全乡共装卷归档150盒,只待有关部门验收。
1、经过林改工作,进一步巩固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激发了林农爱林、护林、养林的热情。
2、通过确权发证,解决林权争议,明确林地、林木产权,增强了群众保护森林的自觉性、积极性。乱占林地、乱砍滥伐现象明显减少。
3、生态区位优势和生态效益得到体现,公益林补偿得已兑现。
由于外出打工人员多年未归,当事人一方无法到场,我乡个别历史遗留林权纠纷,无法终结调解。造成宗地无法确权,暂缓发证。
对个别存在的林权纠纷和争议,依照林改政策原则,积极稳妥做好调处工作,尽快确权颁证。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九
第一步:召开市电台人事制度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市电台人事制度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考核监督小组,制定电台人事制度方案,提交职工大会充分讨论和通过,上报市广播电视局党委审批。
第二步:制定“三定”方案。
根据内部机构设置,确定部门编制、人员岗位、岗位职责。
原班子职数和中层干部职数不变,56个事业编制数不变。
第三步:实行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和职工双向选择。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程序:
指导思想: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全过程进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坚持集中制,集体研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步骤:
1、制定并公布中层干部任职条件。
2、对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条件合格的竞聘者进行公示。
3、竞聘演讲。
采取竞聘者演讲时其他竞争同岗位的相关人员回避的方式进行。全台职工对竞聘者在德、能、勤、绩、廉以及专业技能、组织协调、应变、表达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考核,通过无记名方式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将作为领导小组决策的重要依据,并在适当时候向职工公布。
4、组织考察。
对各部门主任、副主任人选,按《干部任用条例》报市^v^党委考察、审批。
5、公示任命。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规定,对最终确定的各部门主任、副主任进行公示,在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职工双向选择:
双向选择是指各部门负责人与一般员工在选择部门和岗位时所采用的一种互选方式,部门负责人选员工,员工也可以选择部门。
目的.:实行双向选择是为了达到人员的优化组合,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一位职工都能通过双向选择找到自己的最佳工作岗位,充分发挥每个职工的优势和长处,各得其所,各尽所能。
职工权益: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考核监督小组及工会的作用,充分体现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步骤:
1、公布部门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
2、填报《攀枝花人民广播电台双向选择志愿表》。原则上填报的岗位数不超过两个岗位。
3、召开考核监督小组会,邀请新产生的各部门主任参加,会上各部门主任提交部门所选人员名单,两份名单对比,首先满足第一志愿,如部门在填报第一志愿的人员中不能选够所需人员,再从第二志愿中选取。对在双向选择中出现的个别情况,由台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通过与当事人协商决定。
4、公布双选结果。
5、未聘人员管理。
第四步:制定岗位职责和岗位考核细及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1、改变了单位与职工之间的用工关系,通过全面实行聘用制,一改过去身份终身制为现在的聘用合同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唯才是举,任人唯贤。
2、积极探索分配制度。通过实行变身份付酬为岗位和业绩付酬,实现了岗变薪变、绩优薪优。同时,将绩效奖与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在台广告经营创收任务完成良好的前提下,适当提高绩效工资,一定程度上调动了部分相关职工的积极性。
3、对机构进行了调整,理顺了管理体制,实现了相对优化的人员组合。如合并了节目部和广告部,使节目的制作和广告的播出在效率上和安排的合理性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增强了媒体的综合竞争力。
经营收入较过去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1、通过这次人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职工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但是,由于体制性障碍,尚不彻底,难以真正做到单位自主用人,职工自主择业。
2、在这次人事制度中,特别是在工资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全面、不合理的因素,职工反映强烈,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3、后,我台节目的可听性、娱乐性、服务性较以往有较大的改善,但精品节目相对过少,节目策划、制作等方面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1、遵循客观规律,坚持循序渐进和以人为本。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从职工队伍的现状和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先易后难、从点到面、由浅入深、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思路,把的力度、推进的速度同职工及社会的承受程度有机地联系起来。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尊重人、关心人、调动人、激发各方面积极性的角度,思考问题,解决矛盾,逐步调整和完善中存在的不合理的东西。
2、立足持续深化,注重制度创新。制度建设更具有长期性和根本性。为保证能够持续深化,要对一些好制度、好做法,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发展、创新,逐步实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的管理体制。通过健全完善一套有效的考核、管理、激励机制,使新的人事制度管理工作转向日常化、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
县政府:
xx镇集体林权制度试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通过全镇广大村民的积极参与,按期完成了全镇林改试点工作,达到了产权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利划分明确的改革效果,调动了广大群众及社会力量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和林区和谐稳定。为全县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了经验,现将本镇的林权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xx镇辖7个村80个农民小组,2377户。总面积131414.5亩,林地面积114580.5亩。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和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坚持集体林权改革的五项基本原则(即依法改革、分类经营、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开展工作,落实了经营主体,顺利完成全镇林地外业勘界,勘验林地4600宗,114580.5亩,签订承包、流转合同2677份,流转林地1210亩,累计调处林地纠纷45起,解决历史遗留矛盾纠纷8起。
在工作中,各工作队严格按梁家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总结经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了工作顺利完成。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五个工作小组,即宣传、外业勘界、纠纷调处、内业资料整理、督导协调,使各小组任务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协调统一的工作程序,使工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为搞好宣传,宣传组通过办村组林改板报专栏,刷写林改标语宣传林改政策,讲林权改革的目的及工作方法步骤,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的良好舆论氛围。
3、严格程序,尊重民愿。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改工作。始终把群众意愿和政策结合在一起,实行一组一案,确保方案可操作性,同时,把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保证群众在林改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处置权,把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交给群众,让群众人作主,工作队做好服务。
4、规范内业,减少矛盾。在内业整理过程中,把握住规范填写准确、四界叙述清楚、合同签订规范,申请表必须是林权人对宗地编号、面积及四至进行确认后填写。对收集的材料按户整理,建立分户档案,做到有据发证。
5、加大纠纷调处力度,维护林区稳定。林权矛盾纠纷问题是影响林区稳定的重要因素。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是开展林改工作的关键,也是维护林区稳步的重要保障。各工作队在调处每一起纠纷时,都要走访群众了解情况,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实地调查,耐心找当事人谈心,更进一步了解矛盾原因,找出解决办法。同时,做到了依法、依规、依据、公平公正、尊重历史,使群众心服,解决历史遗留纠纷8起,达到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
1、领导重视支持是关键。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决策,从相关部门抽调7名科级任村林改工作组长,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林改,安排7名副科级领导任村工作队副队长,高起点推动林改工作,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2、尊重民意公开透明是核心。在村组林改方案的制定上,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方案讨论通过率必须达到村组总户数2/3以上,外业勘界必须坚持“三个到场”(即:绘图技术员到场、接界人到场、林改理事会成员到场)接界当事人对四界确认后签字。每一个阶段工作转段时,坚持张榜公布,体现工作公正和透明,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积极参与,真正体现群众在林改中的主体作用。
3、加大矛盾调处力度是保障。各工作队始终将保持林区稳定放在第一位,对出现的各种山林纠纷,认真疏理调处,积极解决,做到户与户之间矛盾不出组,组与组之际间矛盾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矛盾不出镇,调处率达100%。
4、务实工作是基础。林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村改工作人员,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通过认真学习林改文件资料,政策执行到位,技术熟炼,措施得力。工作中做到不怕苦不怕累,坚持白天上山勘界,晚上加班整理,正是这样工作作风确保试点工作质量和任务的完成。
为搞不搞林改无所谓;二是召集全村民民大会难度大,对村集体森林资源资产流转不易规范。三是历史遗留问题调处工作量大。这些因素的存在影响着林改进度和工作质量。我们要通过这次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总结,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县开展,提出好的方法和经验。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释放林权制度改革活力,发展生态林业,促进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x市委办公厅、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市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xxxx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按照《x市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新都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林业园林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并配备了林改专职工作人员。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林改政策制度保障。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我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出台了《x市新都区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都委办[xxxx]xx号)。根据市上“x+x+x”深化林改配套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印发了《新都区经济林木(果)权证颁证实施细则》、《新都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
(三)明确工作思路,突出林改工作重点。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明晰产权、规范流转、放活经营、强化服务”的工作思路。为确保林改工作取得成效,积极发展和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产权抵押登记制度,探索建立经济林木(果)权资产评估机制、收储机制和抵押贷款担保机制,创新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思路和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等工作重点。
(四)强化目标考核,细化分解落实任务。制定了《x市新都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成员单位改革任务及xxxx年量化目标分解表》、《x市新都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xxxx年各镇(街道)目标任务分解表》,督促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层层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将此项改革工作纳入新都区xxxx年目标考核,建立问责机制。
(一)积极开展林改“回头看”,夯实林改工作基础。按照省、市深化林改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林权核查纠错,完善分类区划,抓好林权证林地变更工作。完成集体公益林补偿金发放以及xx亩公益林信息更新。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稳步推进确权颁证。加大政策宣传,让林改政策入村到户。召开了经济林木(果)权确权颁证培训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报道,使各经营主体充分了解林改相关政策。按照《新都区经济林木(果)权证颁证实施细则》,积极稳妥开展确权颁证,确保颁证程序合法、数据准确、信息详实。
(三)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结合区内林业产业发展实际,明确了林业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大力推进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引导创建新型“林业+农业”共同经济体,建立健全专业化合作组织,打造集生态林业、现代农业、休闲旅游于一体的区域农林经济圈。截止目前,已成立x市森塘农业专业合作社、芳华园农业专业合作社、x市新都区种苗业花木协会等多家农林专业化合作组织。
(四)搭建农村金融服务平台,探索林权抵押融资途径。积极搭建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将经济林木(果)权纳入森林保险。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出台《新都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使用实施细则》,将经济林木(果)权纳入风险基金使用范畴。将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融资贷款纳入“农贷通”平台建设。确定区属国有公司金亨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融资担保和收储机构,x香林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新都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
(五)积极搭建林权交易平台,完善林权流转渠道。将经济林木(果)权流转纳入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体系,积极构建区、镇、村三级林权流转交易管理和服务平台,提供经济林木(果)权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项目推介、登记管理、交易鉴证和抵押融资等服务,拓宽了各类林业主体林权流转交易渠道。
x月x日,我区召开林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林改突破年推进会精神。会议在总结我区林改前期工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我区前期林改工作滞后原因的基础上,研究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林改突破年推进会精神方案,制定了加快推进林改工作的具体措施,从细化林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突出工作重点、体现特色亮点,强化目标考核,落实督查和问责机制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
我区认真落实《x市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促进现代林业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实现富民增收为目标,积极探索促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制度机制。通过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道)的共同努力,全区林改工作加快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林业要素市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建立了与经济林木(果)资源资产相匹配的森林保险、风险基金等配套机制,提高了经济林木(果)所有者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是建立了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机制,破解了发展林业产业融资难题。
截止目前,全区颁发《x市经济林木(果)权证》xx本(xx宗)、颁证面积亩、林权抵押贷款xxxx万元;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x个,xxxx年至今涉林贷款总额亿元,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给我区的各项林改任务。
(一)林权抵押贷款融资推进工作难度较大,主要是涉林经营主体确权面积小,难以形成规模,抵押贷款积极性不高。
(三)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还很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推进,形成林权抵押贷款量的规模,促进开展抵押融资贷款工作。
(四)个别镇、街道对颁发《经济林木(果)权证》存在一定顾虑,认为发证后林业业主会以此为筹码对拆迁工作带来麻烦。
(一)进一步完善林权抵押融资贷款机制,重点从资产评估、资产监管、资产收储、资产担保、资产处置及保险制度进行完善。
(二)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入经济林木(果)产业,有效改善全区经济林木(果)融资环境,为全区经济林木(果)资源变资本提供金融支持。
(四)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的沟通协作,在符合产业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做好经济林木(果)权确权颁证和抵押融资贷款工作。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二
我乡林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万府发[]17号)文件精神,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在市林改办的统一安排布署和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协助下,深入扎实稳妥地开展,圆满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总幅员面积128682公顷,涉及7个行政村,22个村民小组,共1543户,5318人。本次林改总面积107173.9亩,其中农户自留山面积72152.08亩,责任山面积375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山林面积34146.28亩,其它承包形式500亩。公益林93638.5亩,商品林17652亩。林改确权宗地2289块,发证1161户,共1174本。确权到户率为98.8%,发证面积107173.9亩,占应发证面积100%。签定林地承包合同1161份,签定率为100%。
(一)加强林改工作领导,组建机构,落实责任。
我乡林改工作启动后,立即成立了以政府乡长王官宇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林业、国土、财政、综治等部门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林改工作小组,各村民小组以会议形式推出了林改理事会、理事长及理事会成员,配合乡(村)两级林改人员及林业专业技术员现场堪界、确权及勾绘宗地图,以行政区域属地划分,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层层鉴定责任书,纳入年度考核。增强了各级林改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了林改工作质量和进度,有力地推进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林改中,全乡共调处林权争议纠纷7件,调处率90%。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林改舆论氛围。
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召开乡、村、组林改人员培训会6次,多次邀请市林改办及市林业局领导和技术人员指导工作,大大提高了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林改期间共印发林改宣传资料1500余份,制作条幅5幅,张贴标语125份,办林改专栏15期,提高了林农对林改政策的知晓率,激发了农户参与林改的积极性。
(三)严格林改操作程序,规范林改工作方法。
我乡林改工作人员依据林业“三定”时期的林权基本情况。首先摸清家底和现状,依据摸底表入户公示本组自留山、责任山、未落实权属的集体山林面积、分布状况,拟定村、组林改方案,村、组多次召开林改会议,按照“四签”和“两个2/3”的要求表决通过,然后报乡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我乡林改堪界确权调查,坚持“五到场”(即乡、村、组林改人员、林业技术员、林权申请人、相邻人),对申请表、堪界表、林改宗地面积勾绘现场认定、签字,并在此基础上制作二榜公示表,并再次以会议形式进行公示。
林改外业工作经林改办验收后,转入电子录入。
各村(组)与农户签定林地承包合同,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和填写林权证。
依据1:10000的外业工作图分村将每块宗地号转绘gis地理信息系统,按照规定模式出图,粘贴上证。
我乡严格按照《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验收管理办法》对照检查,完善档案。按乡(村)两级分类归档,全乡共装卷归档150盒,只待有关部门验收。
1、经过林改工作,进一步巩固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激发了林农爱林、护林、养林的热情。
2、通过确权发证,解决林权争议,明确林地、林木产权,增强了群众保护森林的自觉性、积极性。乱占林地、乱砍滥伐现象明显减少。
3、生态区位优势和生态效益得到体现,公益林补偿得已兑现。
由于外出打工人员多年未归,当事人一方无法到场,我乡个别历史遗留林权纠纷,无法终结调解。造成宗地无法确权,暂缓发证。
对个别存在的林权纠纷和争议,依照林改政策原则,积极稳妥做好调处工作,尽快确权颁证。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林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国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副组长:李正文(村委委员、村护林站站长)。
成员:王小林(党支部副支书)、左林军(街上组长)、李水平(西河组长)、王方军(下河组长)、何庆贵(三官庙组长)、宋兆全(村文书)、宋建军(护林员)、信关伟(村支部委员、计生专干)。
林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现有64户,共计248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64户248人,参加集体林承包63户246人(五保户1户2人不参加村组的集体林承包)。
(二)资源状况。
三、林改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则。即坚持有利于森林资源总量增长和质量提高;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有利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要严格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复议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改革工作。
(三)坚持群众主体、农民决策的原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是群众,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分配方式都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同意。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不搞“一刀切”,凡有承包经营集体山林要求的村民,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保证,确保“耕者有其山”。
(四)坚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原则。这次林改是在林业“三定”基础上的继续、深化和完善,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准借林改之机将“三定”成果“推倒重来”,不准“**耕、继祖业”,要尊重历史,取信于民。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这次林改过程中坚持“阳光作业”,做到“四签两不准”和“三榜定案”,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圆珠笔、铅笔签字;林权现状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改革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林权发证上榜公示。充分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六)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稳妥推进,不能因为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众性的矛盾和事件。开展工作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发证,不清的明晰产权后再发证,有纠纷的要做到先调处,后确权,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四、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村的529亩自留山(以农民习惯面积和柴山证面积统计,具体确权发证以第二阶段实地勘界面积为准),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村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8785.5亩(除去529亩自留山);对宋建军承包下河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经群众代表会议讨论,认为程序和期限合法、手续完备,应当予以维护,按原合同约定的责权继续稳定承包关系;剩余8750.5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20137亩,四个组预留919亩(三官庙组按每人3亩预留,其它组按4.5%预留),其余19218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五、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权利(承包方):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村上和各组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2009年9月14日。
岳坝乡大古坪村下河组。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四
2015年对于我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来说,既是决战年、又是攻坚年、也是成功年。一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直是各级党政工作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农民期盼的焦点、加强农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和林业发展新的起点。这一年里,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领导下,全区上下严格按照“县(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林改工作机制,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特别是林业部门的精心指导和热情服务,全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明晰产权及确权发证”的核心基础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区、乡林业工作机构、编制、经费全面落实。
一、我区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集体林地43.32万亩,林改涉及2个乡3个涉农街道、28个村、292个组
对促进我区的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
1、通过确权发证,明晰了产权,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加快了林地的流转速度,加速了造林绿化进程。
全市已有100%的林地核发了林权证,这些地方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确权发证调动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一是表现在造林上,许多农民,特别是个体承包大户在自己拥有林权的山上开展人工造林。二是表现在管理上,群众自觉上山防火、防盗、防虫、去杂、施肥,真正做到了“把山当田种,把树当粮管”。三是表现在林地流转上,稳权发证以来,社会上不少人以租赁、承包、入股等形式参与到林业生产经营中来,形成了全社会办林业的大合唱。
2、林地流转加大了社会力量对林业的投入。
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和稳权发证后,林地经营权的流转明显提速,今年来,全区集体林地流转比例达到26%。林地流转后,经营主都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林业生产。
3、项目建设增加了林农收入,进一步巩固了林改成果,实现了林改目标。
2015年以来,我区实施了退耕还林项目,项目的实施给林农带来了极大的收益,进一步调动了林农加大林业生产投入的积极性。
4、配套改革的完成,建立了林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区政府 2
以石政办发[2015]号石政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加挂区林业局牌子,定编5人,其中业务收3人,行政执法人员2人,每个乡林业 定编3人共6人,全区林业系统定编共11人,其工资、福利、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目前11人全部到岗。配套改革的完成,落实了林业工作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建立了林业工作长效机制。
三、我市林改工作的主要经验作法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题会议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一是迅速成立了“石鼓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邓柯任顾问、区长田奇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曹华友、副区长邹金芝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林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以及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林改办设在区农办,由区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现场督促林改进度。二是区主要领导多次调研和督办林改工作。2015年5月,区委副书记曹华友,副区长邹金芝带领区林业局、区林改办同志到两乡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调查研究。8月,区长田奇到区林业局专题调研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林改突击月开始前,副区长邹金芝展开林业专题调度会,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二)成立专班,完善配套。根据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
作领导小组的安排,迅速成立了石鼓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林改办),抽调技术骨干组成技术工作专班,负责林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办。区辖2个乡3个涉农街道也都相继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宣传发动,典型引路。全区林改工作开展以后,我们始终坚持舆-论宣传攻势,使林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去年五月份及今年七、八月份,在全区广泛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横幅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林改政策,尤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区共悬挂横幅37条,标语163条,展开宣传会议39均次。
(四)培训骨干,规范操作。林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了确保参与工作的人员全面掌握政策,熟悉程序,保证工作质量,区林改办于2015年5月,参训人员60人次,各乡(街道)林改办也都相继对村一级的林改专班人员进行了全员或骨干培训。举办林改骨干培训班,今年6月在松木乡召开全区林改促进会,邀请市林改办专家讲话,为全区开展林改工作提供了专职业务人员和技术保障。
2月底前完成外业勘界、构图任务。二是在8月底前完成发证率80%的任务。三是在10月底前完成全配套改革任务,同时对照林改工作任务的要求,做好查漏补缺,全部图、文、表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检查评比验收工作。年底为全面完成林改任务,从推进林改工作的进度来看,各阶段的工作任务都基本顺利完成。
(六)强力督导,整体推进。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各地的山情林情和社情民-意都不相同,决定了我们在整体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既要防止工作走过场,草率收兵,改革不能收到实效;又要避免工作走极端,教条化,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影响和贻误其他工作,阻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此,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林改办和区林业局联合抽调骨干人员成立了三个“林改检查督办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自督导的乡(街道)进行“入户访、到村听、进站(林业站)看”,检查林改的进度和质量,督导林改必须按政策办事,按程序操作,确保了全区林改工作高质量和全覆盖地完成。
社会公众查询。
总之,我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配套改革已全面完成任务,完成了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为民办实事的目标。
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讲座
《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对我们在林改工作中经常用到的一些相关政策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共有1、自留山政策,2、责任山政策,3、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政策, 4、谁种谁有政策,5、林地流转政策,6、生态公益林政策,7、退耕还林政策,8、确权发证主体与对象的政策等八个方面。
其经营权受国家保护。
自留山划定后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的应当退还农户或者划定新的自留山给农户,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其自留山在林改前已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协议收回的,不予退还;尚未收回的,维持不变。
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户自留山统一组织造林的,不得改变自留山的使用权,所造林木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协商确定分成比例和采伐时间,也可由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户收取营林费用后将所造林木归农户所有。
林业“三定”后,自留山、责任山合并,实行“两山并一山”管理,农户要求区分自留山、责任山的,应当按照农户的要求分别确权发证;农户不要求区分的,可按责任山的形式予以确权发证。
有自留山但无证的,要查看“三定”时的档案。当时已经过县级人民政府造册登记的,应认定为自留山,并及时发放林权证;未经造册登记,但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可以确认为自留山。
林公园的,应将生态公益林的补助、补偿落实给自留山使用权人。
自留山使用权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其自留山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原存在的承包经营等法律关系不变。
2、责任山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四条 规定, 责任山在承包期内保持稳定不变。承包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全区统一规范的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承包期限为70年,承包期内承包方依法享有责任山的使用、收益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力,并允许继承。
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已签订有承包合同,但没有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期限的,要完善承包合同,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承包期限,承包期满后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责任山已落实到农户但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的,要补签承包合同,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承包期限。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和调整承包的林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外迁,其要求保留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予以保留。承包合同生效后,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继续承包。
的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
责任山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经营,承包方要求归还的,应当归还。
3、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五条 规定,林业“三定”时未承包到户,目前仍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凡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按本次林改时确定的人数承包到户;不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以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二)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继续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但要将现有的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持有,收益按股分配。
农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种植的林木,由该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林木处置办法,林木处置后,林地使用权收归集体,并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落实经营主体。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谁种谁有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 第六条规定, 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种植的林木,坚持“谁造谁有,可以继承,可以作价转让,林木依法采伐,产品自主处理”的政策。集体经济组织未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的,应补签承包合同,确定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第十七条规定,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经济组织所有且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上种植的林木,由林木所有人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林木处置办法,林地使用权收归集体,落实经营主体后登记发证。
5、林地流转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七条 承规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全部或者部分林地使用权通过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的承包期限。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林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已经实行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规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中国绿色时报7月17日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明晰产权。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即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这是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历次改革的根本不同和突破所在。
明晰产权,必须保持林地家庭承包的物权性和长期性。一是保持林地家庭承包的长期性。意见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这是目前我国土地承包政策的最长年限,完全符合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充分表明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不会动摇,给农民吃上了长效“定心丸”。二是还要维护林地家庭承包经营的物权性。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享有平等的初始分配权,即承包经营权。根据物权法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有三层含义:林地承包经营权是由林地所有权派生的用益物权,林地所有权是权利人对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林地承包经营权相对于林地所有权是不全面的、受一定限制的物权,主要表现为在承包期届满时应将林地返还给所有人;林地承包经营权一经设立,便具有独立于林地所有权而存在的特性,所有权人不得随意收回或调整林地,不得妨碍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行使权利,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具有对林地的直接支配性和排他性,可以对抗所有权人的干涉和第三人的侵害。
明晰产权关键是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分为主。《意见》明确要求,除村集体经济组织保留少量林地以外,凡是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都要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也要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明晰产权。二是坚持“四权”同落实。《意见》对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等都规定了相应的政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四至”清楚、权属明确。
第二,放活经营权。《意见》明确规定:“实行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对商品林,农民可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生产的木材自主销售”。其中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其林地要种什么树、什么时间种、培育目标是什么等可以自主决定;二是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以选择单独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三是农民生产的木材、松脂采集,要不要卖、怎么卖、卖给谁,农户可以自主决定。
《意见》还规定:“对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这项政策相对放活了公益林经营,将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经营者的收益。
第三,落实处置权。《意见》明确规定:“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这项政策赋予了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权利。
林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其中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经营权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经营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受转包人按转包合同约定享有林地经营权,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经发包方同意,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并收取租金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无需经发包方同意,但出租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的行为,互换林地承包经营权引起相互权利的交换。因此,互换林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向林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承包经营权,其与发包方在该林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并进行林权变更登记。 入股是指承包方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或组成股份公司、合作组织等形式,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收益按照股份分配的行为。
关于流转,《意见》进一步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这可以从四个方面理解:一是允许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了林权流转市场,有力推进森林资源经营向资产、资本经营转变,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但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物和埋藏物;二是以“依法、自愿、有偿”为必要前提,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为依法公平交易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选择流转方式;四是明确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鉴于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安身立命的生产资料,应当引导农民充分考虑耕山致富、生活保障的需要,流转期限不宜过长,不要轻易改变林地原始承包关系,防止农民失山失地。
第四,保障收益权。主要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农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二是征收林地必须补偿。依法征收的林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被依法征收的,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林地补偿费是给予林地所有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投入及造成损失的补偿,应当归林地所有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人的生活安置,对林地承包经营权人自谋职业或自行安置的,应当归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所有人所有。三是经政府划定为公益林的要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经政府划定的公益林,已承包到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户;未承包到农户的,要确定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集体林地被划入公益林范围的,不管采取哪种承包方式,都要求补偿资金落实到农户,进一步从政策上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四是严禁对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乱收费、乱摊派,依法维护其合法权利。(中国绿色时报)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五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遂府法函〔20xx〕12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正在实施的审批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联审批);。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关闭拆除许可(并联审批);。
4.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
5.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6.水排污许可证;。
7.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8.危险废物转移许可;。
9.辐射安全许可(省环保厅委托)。
(二)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近三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请。
一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按照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上网公示。三是行政审批后,由局纪检监察室和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定》。二是制定并落实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岗位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等制度。
我局将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许可科、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做到一站式审批,保障了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根据《森林法》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指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或者载体文件材料的总称,是林改的重要成果和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改档案工作是指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利用等工作。
第四条林改档案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同步进行、规范运作的原则。林改档案工作应当与林改工作同步进行和检查验收,并作为评价林改效果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林改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改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检查和验收。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或者明确林改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按照《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管理林改档案。
第六条林改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制定林改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三)指导林改文件材料的登记、积累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编目、统计等工作;。
(五)掌握所保管的林改档案情况,依法提供利用;。
(六)负责组织林改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做好林改档案的.保管和移交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林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制度,确保林改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林业工作站和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林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纳入工作计划。
第八条林改档案作为文书档案进行管理,按照档案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88]和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等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整理,并在次年的上半年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第九条产生文件材料较多的机关、单位或者组织,应当将林改档案分为大类和属类进行管理。
林改档案大类和属类设定可以参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十条确权和林权登记类中有关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权属、实地勘界、登记和林权证审核发放等文件材料,应当以农户或者宗地为单元,进行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十一条林改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在林改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并交由林改档案管理机构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林改工作人员在工作调离前,应当将个人掌握的林改文件材料,按照相关要求整理后移交给林改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拒绝移交、销毁或者擅自带离。
第十二条林改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
林改档案具有重要查考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定期保存,期限为30年或者。
具体划分办法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十三条归档的林改文件纸质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数字准确、图样清晰、手续完备。
归档纸质材料应当使用碳素、蓝黑墨水等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因特殊情况容易产生字迹模糊或者褪变的文件材料应当附一份清晰的复印件。
纸张、装订材料等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第十四条归档的林改文件非纸质材料应当将每一件(盒、盘)作为一个保管单位,单独排列编号,按照内容和年度分类整理并编制档号。其中与纸质文件材料有直接联系的应当编写互见号或者互见卡。
录音、录像材料要保证载体的有效性,电子文件和使用信息系统采集、贮存的专业性数据以及航空照片、遥感数据应当用可记录式光盘保存,重要的应制成纸质拷贝同时归档保存。
照片和图片应当配有文字说明,标明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
电子文件产生的软硬件环境及参数须符合有关要求。
第十五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林改档案保管制度,安排林改档案保管专用资金,配备档案用房、柜架,备有防火、防盗、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安全设施,定期开展档案保管状况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六条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时向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林改档案。
经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协商同意,林改档案可以提前移交,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档案机构和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林改档案的保管和移交工作。
集体经济组织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的可以将林改档案移交乡(镇)人民政府档案机构保管,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后,依法及时移交县级国家档案馆统一保管。
第十八条林改档案管理机构撤并时,应当将林改档案整理登记后,妥善移交给主管机关或者接收单位。
第十九条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档案机构在移交档案之前,应当保留备份或者复印件。
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林权证发放等形成的文件资料原件一式两套,一套留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套移交同级国家档案馆永久保存。
第二十条县级国家档案馆应将林改档案纳入档案进馆接收范围,并将其统一归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全宗序列,对所保存的林改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一条各级林改档案管理机构和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开放林改档案,为社会提供利用林改档案服务,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身份证明,可以依法利用已经开放的林改档案。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林改档案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经济组织,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的权利。
利用林改档案资料时,除依法收取的复制成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进林改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林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提供网上信息查询服务。
第二十三条对在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林改档案失真、损毁或丢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办法和本地实际,制定林改档案工作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林改档案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6月22日起施行。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七
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回头看”活动,是对前期主体改革工作的完善和提高,可以通过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对林改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完善和补正,探索林改配套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确保通过林改,使农民真正得实惠,生态得保护,林业得发展。为切实加强林改回头看工作组织领导,我市各级林改领导小组主体改革完成后,做到班子不拆、领导力度不减,及时调处林改后产生的新问题,同时按照“回头看”通知要求,认真进行部署落实,扎扎实实开展“回头看”工作,不断完善提高林改质量和实效。
根据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林改“回头看”的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了相应的。
活动方案。
专门召开了各辖市区林改办主任参加的林改“回头看”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落实具体措施同时按照方案规定的序时进度针对自查和检查验收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扎实开展林改“回头看”工作至九月底各辖市区都通过了市林改办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
(一)查看基础信息是否准确。各辖市区组织人员对林改乡镇村进行抽查,一是查验参加林改人员信息情况是否符合实际,股权登记表、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准确;二是查看勘界情况,查看宗地四至勘界勾绘是否符合要求,宗地资料是否完整。
(二)查看改革程序是否规范。重点对林改期间未重点检查的乡镇村进行了检查,一是查看村、组林改方案、林权基本情况、林改参加人员等情况是否进行张榜公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是否及时妥善的处理;二是林改方案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有关方案是否报上级政府批准;三是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村民组织法有关规定。
(三)查看主体落实和确权发证情况。一是查看承包。
合同。
的完整性和严密性,承包合同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清楚;二是林权证、股权证发放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发放是否及时到位;三是查看林权证、股权证内容记录是否准确无误,经办人员、登记机关和发证机关是否签字盖章。
(四)查看档案归档情况。及时和市县档案管理部门勾通联系,对各地林改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林改档案整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加以指导,重点对省市未查过的乡镇村、组的档案进行查验。目前大部分林改市(区)、镇、村都完善了林改档案,并由专人和专柜进行保管,各地除林业主管部门保管存档的资料外,都将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同级政府档案馆长期保留。
(五)制定完善了一些配套政策。在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和完善配套改革政策措施,优化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解放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化林业转变。一是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增加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制定了市、县两级生态公益林每亩10元和8元的补偿标准。二是探索新的林政资源管理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方式和程序,更好的服务林农。三是加强与金融、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扩大我市林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单位和贷款额度。四是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对林农合作社的培育和政策扶持力度。
(六)发展林下经济拓展林业产业。积极引导各地利用现有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让林农能在短期内获得快速、持续的收入,增强林农致富途径。目前我市部分地区林下经济发展已取得一些明显成果,形成了林茶、林果、林禽、林牧、林药等多种林下经济模式,拓展了林业产业,致富了一大批林农,句容市已成为全省和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的试点县。同时,我市还依托林下经济强势发展,加强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全市已组建了近百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组,其中句容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已初具规模,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首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典型示范县”的称号。
我市的集体林改主体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虽然按时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但通过林改“回头看”,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林改工作不够平衡。个别地方历史遗留问题多、农村外流人员多、村民参与热情不够高,少数镇、村干部重视不够,林改工作存在走过场的情况。二是林业机构不健全。由于历史原因,我市林业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欠账较多,部分辖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连一个林业专业技术干部都没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而又繁杂,实际的林改工作仅靠农委下属的林业科或林业站来具体操作实施,这势必制约和影响了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缺少专门的林权登记机构,林权交易难以开展,林权交易市场也难以成立,影响了林业生产要素的流动。三是林改综合改革认识不到位。个别地方领导认为山林权属已经明晰,林权证、股权证已发放到位,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改工作,从而放松了整改完善提高工作,对综合配套改革和体系建设重视不够。
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改“回头看”工作,将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我市林业一项长期任务和常态化工作认真对待,以“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林业得发展”为核心,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积极探索和完善配套改革政策措施,切实优化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解放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化林业转变,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增加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现阶段努力将市、县两级生态公益林每亩10元和8元补偿标准落实到位。
(二)探索新的资源林政管理方式。加强林地林木的保护和管理,认真落实县级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坚持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确保森林资源稳定增长和生态安全。改革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办法,对生态公益林实施严格管理,对商品林放宽采伐额度和审批手续。
(三)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引导各地林农探索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林业产业组织化程度,促进产业聚集,提高林业产业效益,拓展改革成效。
(四)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科学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规划,争取政府出台多项优惠扶持政策,大力培育林下经济发展典型,延伸林业产业链和附加值,让农民从林下经济中得到更多的经济实惠。
(五)加快林业管理职能转变。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我市林业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职能的转变,建立与林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林业公共服务体系。
(六)加快林权证抵押贷款,推进森林保险业务。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建立健全林地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和流转市场,科学确定各类林地、林木价值,完善林业投资融资政策,增加林业融资渠道,建立集林权登记、信息发布、市场交易、中介服务、法律政策咨询于一体的资源流转要素市场,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
(七)加快林业数字化建设,提高林业管理水平。依托编制的县级林地保护规划,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林业数字化建设水平,更好地为森林资源有效管理服务。
总之,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建设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努力构建较完备的国土生态平衡安全体系,较发达的生态发展产业体系,较完善的生态建设保障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四大林业生态功能圈建设:一是长江运河湿地生态功能圈;二是宁镇、茅山山脉低山丘陵森林生态功能圈;三是平原绿化防护林生态功能圈;四是城镇及绿色通道景观林生态功能圈,努力把建成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森林城市、绿色城市、生态城市和宜居城市。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八
xx县林改办:
根据xx县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六枝xx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方案》(xx林改办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开展林改实际情况,我们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林改开展情况。
xx乡地处xx南部,全乡有7个行政村,11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2510万人,总户数2962户。全乡国土总面积84600亩,林业用地面积xx亩,占全乡总面积的x.x;重点公益林区划面积x.x万亩,占林地面积的x.x,经果林面积x.x万亩,占林地面积的x.x,森林活立木蓄积x.x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x.x。
林改前,全乡林地中,国有林地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集体统一经营面积x.x亩(已流转集体山林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自留山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责任山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
12月以来,我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xx县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xx乡党委、政府《关于xx乡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规范流转、放活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至9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乡完成深化改革面积xx亩,占应改革面积的x;已明晰产权面积xx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x;完成区划面积x.x亩,占应登记面积的`x.x;完成林权登记面积xx亩,占应登记面积的xx;经自查评定,分山到户率达到x.x;分户登记率达到x.x;纠纷调处率达到x.x;群众满意率达到xx。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开展得到了广大林农群众的衷心拥护,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实现了“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聚力于民”和“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良好局面,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为促进林农受益、税费减轻、权属明晰、经营放活、流转规范、林区稳定的大好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自查分析评价。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乡村组林改操作规范,全乡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取消,木竹采伐指标公示制度得到落实,垄断经营和区域封锁已经打破,林业部门行政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未发生森林资源重大案件,林区秩序良好,综合评价定为合格。
具体分析评价如下:
(一)组织领导。
建立机制,形成合力,坚持把“乡、村、组三级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贯穿于林改全过程,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全民配合抓林改的局面。乡一级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总督查,乡长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林改领导小组,并下设了乡林改办于乡林业站,7个行政村均明确了指导组;并于月x日召开了全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建立了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由乡人民政府与各村签订了责任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驻村干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到落实”的机制,并落实了专职人员,村、组及时召开了干部大会、党员会、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定了改革方案,经xx县政府批复实施。
林改开展以来,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林改,多次实地进行调研,发现和解决林改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乡党委书记分别到全乡7个行政村,深入农户和山头对集体山林流转开发经果林如何确权发证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乡长经常听取林改情况汇报,重大问题亲自决策。20x月x日,长xx在我乡调研林改时,对我乡在林改中正确处理好与经果林发展、矿业资源开发、林场和招商引资等“四大关系”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宣传发动。
我乡林改宣传主要采取发放公开信、组织宣传小分队、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条幅、书写固定宣传牌、编印林改简报、编制林改资料汇编、“2131”放映等形式。各村、组按照要求书写、张贴标语xxx条,制作宣传条幅x余幅,发放林改公开信x份,确保了发放到每户林农家中,乡开办了林改专栏,每周书写1期,乡林改办编印了林改简报x期。
(三)明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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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十九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发[]19号)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下河组现有12户,共计45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11户43人(五保户一户2人不参与本次集体林承包)。
(二)资源状况。
全组集体林地总面积11407.5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7537.5亩(含自留山7宗138亩),确权后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3870亩。
二、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组的7宗138亩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组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7394.5亩(除去自留山及宋建军承包我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具体分配方式为:**集体林分为两片,大红椿木沟为1片,从梁边以1号按顺序排列到10号,进行抓阄,再按号数和人口进行测算确界到户。回水湾为一片,从干田坪水沟以下开始按1号顺序排列到10号,至财神庙对面青树子梁上。进行抓阄,再按号数和人口进行测算到户。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3870亩,组上预留174亩,其余3696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宋建军承包我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经群众代表会议讨论,认为程序和期限合法、手续完备,应当予以维护,按原合同约定的责权继续稳定承包关系。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五)对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报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六)界线及宗地界线以本次实地勘界勾绘为准。
(七)其它。
三、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权利(承包方):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上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村林改小组报乡政府审核。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林改工作评议小组。
我组评议小组由王方军、李正华、王荣光、王尚文、王永全五人组成。评议小组负责本组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林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民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全村广大群众认识林改、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三)严厉打击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等破环森林资源的行为和各种违法行为。坚持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勘界确权时,提前3天通知相关农户,并邀请本村(组)负责的、知情的长者参加本次勘界确权工作,对于无故不到现场指认界限的,按评议小组指认地界为准。
(五)组织有关人员调处林权矛盾纠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积极化解和处理林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坚决做到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为确保发证工作创造条件。
(六)制定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方案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大古坪村下河组。
2009年9月14日。
岳坝乡大古坪村街上组。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篇二十
“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中最根本的制度,也是出版单位内部微观管理的基本内容。在这种体制背景下,以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根本制度为突破口,对整个内部运行机制进行改革,这既是经济体制变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出版单位的现实选择。三项制度改革的难点与症结集中体现为旧有体制束缚与企业生产力发展的矛盾,矛盾的焦点在于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在出版企业内部,只有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核心内容的、面向全体员工的统一的劳动用工机制和收入调节机制,因身份不同而产生的劳动特权和分配特权将不再存在,竞争将在更加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展开。我社通过讨论,总结意见如下:
企内部劳动制度改革得以落实,需要考虑“增加投入”的策略。
我社亦存在部分人员需要分流的问题,资金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国家需要为员工过去几十年为国企发展乃至国家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作出认可和补偿,也需要为员工过去没有得到足够的职业培训和培养予以补偿。希望集团能为各出版社向政府争取政策及资金以解决人员分流问题。
由于过去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复杂,涉及“干部、集体工人、自聘人员”等各种成分,现在在企业机制下人员成分的弊端逐步显露出来。因部分集体工人和自聘人员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能力,但鉴于其身份在竞聘、职务安排等过程中始终无法给予合适的安排。故希望集团能针对该情况,打破身份问题,制定合理政策,为一些优秀的工人争取工作利益,也为我社培养优秀人员提供更好的平台。
在三项制度改革中,分配制度的改革涉及面最广,参与程度最高,它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是整个改革中最敏感的地方,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视为三项制度改革的落脚点,改革实践中着力较多的也往往是这一部分。但综观整个行业的改革进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仍未能充分体现,体制性弊端依然突出。
资确定的主要依据是职工的身份背景,如工龄、学历、职称、行政级别等,核心因素是资历的积累。
二是新旧体制下的员工存在差别待遇,同工不同酬。目前出版单位聘用员工的待遇千差万别,大部分是通过劳动合同约定,领取固定报酬。相对于正式职工的工资性收入来说,聘用职工的报酬标准本身就不算高,加之其收入与工作业绩不能挂钩,势必影响这部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此外,分配形式单一也是目前分配制度改革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尽管改革已经历十余年,但分配制度的总体格局仍未有大的改变,工资加奖金的模式一直沿用至今,该模式形式单一,办法不多,机制不活,导致在分配中生产经营一线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拉不开差距,高层管理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拉不开差距,总体上看,分配中的平均主义色彩依然相当浓重。
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通过改革,出版单位内部干部选拔任用的操作程序及规范有了一定改革,公开化、透明化的用人机制打破了以往干部人事管理中的诸多积弊,通过竞争上岗等操作方式,调动了积极性,培养了竞争意识,一定程度上冲破了干部任用中论资排辈、能上不能下等陈规旧习,干部人事管理观念得到更新。从实际效果看,由于劳动用工制度方面的改革不彻底,出版单位职工队伍缺乏必要的流动性,不需要的人出不去,需要的人进不来,造成人才储备严重不足,干部的选拔任用必然受到限制,缺乏竞争。
综上所述,我社支持集团关于各出版社三项制度改革的倡议,但也对目前改革的历史性局限保持清醒的认识。这种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对旧有体制安排的过多让步,改革的思维和举措更多地定位于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对原有制度框架更多的是变通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突破,改革对于人们思想观念的冲击或许远远大于实际的制度性结果。我们希望集团尽早出台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尽快开始三项制度改革的进展,以进一步激发各单位的积极性,推动集团整体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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