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法律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合同中,可以加入保密条款和不竞争条款,确保商业机密的保护。合同范文中包含了常见的合同条款和条件,可以供我们进行参考。
合租廉租房合同篇一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承租人)。
根据“________”,乙方符合承租廉租住房的条件。现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为租赁廉租住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根据政策法规,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月租金按_____________政府今后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根据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按月按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的,甲方按月租金的______%收取滞纳金。
六、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办理更名和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增加,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当腾退该房屋。甲方拒绝腾退的,应在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向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价租金。
八、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转租或转让租赁房屋的;
3.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者无正当理由闲置一年以上的房屋;
4.擅自调换房屋的;
5.因其他原因迁出、转出或者腾退房屋的;
6.利用出租屋进入非法活动。
九.乙方有义务爱护和保管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理或有偿赔偿。
十.因政府需要将上述房屋挪作他用时,双方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合租廉租房合同篇二
根据法律的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合租廉租房合同篇三
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北街社区: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女,汉族,现年47岁,现租住在__________县环城西路_______________号。
申请原因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我本人原是粮油加工厂职工,因该厂破产倒闭于20__________年下岗至今无事可做。同时解除了劳动合同。
下岗后既无国家的收入和其他经济来源,更无经济购买住房,为了生存,现外出打工维持生活,又丢不下小小年纪的女儿。儿子也没有工作,在家待业,想在本城找工作又难找到适合我们的工作,所以致使经济和生活十分困难。
上班时单位已交养老保险,但下岗后没有交养老保险,连生活都成问题,所以交不起养老保险金。
为此,根据现在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恳求政府解决廉租房补贴,渡过住房难关为谢!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租廉租房合同篇四
鉴于:甲方由于一人独居,为了增加家里人气,减少孤独,特在非赢利目的的前提下,和乙方达成和谐共处的借住协议。乙方也为单身一人居住,背景单纯,社会关系简单,甲方愿意与乙方达成本借住协议,平时相互照应,和谐相处。期限暂定为12个月。
第一条供房屋座落在______院,位置在______层,借住间数为___住房,一个洗手间,一间客厅。房屋质量完好。
第二条借住期限借住期共________年,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借住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借住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借住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4、甲乙双方的生活习惯不能相互适应,不能满足本借住协议初衷的。借住协议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当酌情延长借住期限一个月。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
3、乙方不得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元。
2、甲方未按时交付借住房屋供乙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借住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每月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4、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借住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借住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租廉租房合同篇五
一、甲方配租廉租房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皮山县古勒巴格路政府经济房小区栋单元室。
二、按有关规定乙方交纳房屋租凭费,月租金用为元月,租凭费按【年】【季】【月】交纳。
三、房屋只能住房使用,廉租房产权归政府所有,乙方不得出售、出租,继承、赠与。
四、居住期间对房屋用途、结构等不得擅自更改。
五、对房屋原则上不得装修装饰或者加设备、设施。如装修或增加设备,退出房屋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费用。
(3)将承租的廉租住房擅自转借,转租的:_________________。
(4)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居住的:_________________。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八、居住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宗教管理、维护稳定、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如一旦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责令乙方退出房屋。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县民政局一份,住户所在社区一份。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租廉租房合同篇六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租廉租房合同篇七
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于受让的第三人继续有效。《合同法》第229条就此作了规定,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它的构成要件包括: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这里所有权变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赠与等。
甲方: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承租人)。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租廉租房合同篇八
为了进一步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施工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结合工程施工质量进度,“以人为本,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一、在施工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进入工地之前,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服从指挥,人品高尚才能进入工地工作。并且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保险,无证件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地操作,进入工地必须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上架前必须检验架子是否安全牢固,平稳等一切符合规范才能进行作业,谁违章谁负后果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人对职员要经常进行贯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的教育,不断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水平和业务水平。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的安排指挥,认真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安全生产的指标任务。
五、乙方在施工中,班组长为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有监督本班组长安全生产的责任。并按相关安全生产规定认真领导全班组工作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同时按质按量的进行生产。
六、乙方在工程中,违规操作,不按安全规定执行或不慎所出现的伤亡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一概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即不承担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工地上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甲方按相关规定追究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甲、乙双方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尽其职,认真管理好本职工作。
八、因建筑行业比较特殊,实属高空作业,机械劳力相互配合,室外每项工程都将安全列入首要位置,双方明确责任,按法制性管理生产。
九、以上各条款通过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自愿原则,并无副勒现象存在,经双方签字或手印盖章后无需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自行遵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手续经济了结后无相关责任自然失效。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项目部。
甲方代表(章):
乙方:砼工班组。
乙方代表(章):
合租廉租房合同篇九
甲方: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承租人)。
根据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租廉租房合同篇十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房屋座落房屋面积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
租金类型计租面积(m2)租金标准(xxx元/m2)月租金(xxx元/月)。
配租标准超过配租标准。
月租金合计支付方式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租赁期限其他事项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政府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合租廉租房合同篇十一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二、室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
三、租用期限及其约定: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__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租廉租房合同篇十二
甲方将广州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小区________楼________住宅用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乙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在上期房租到期前十天内支付。押金为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且乙方不再租赁的,甲方在乙方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且确认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没有损坏后退还给乙方。
1、该房屋用途为住宅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家居家电等设施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3个月检查一次,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5、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6、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不到合同期退房的,押金不退。
7、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8、租赁期满,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
(2)柜子一个。
(3)电脑桌一个。
(5)空调一台(型号________)。
(6)热水器一台(型号________)。
(7)电视一台(型号________)。
(8)房间钥匙两把。
(9)燃气ic卡一张。
(10)橱柜含灶具烟机一套(________)。
(10)座便器、洗手盆、花洒等。
(11)窗帘等。
(二)当前的水、电、气等表状况:
(1)水表户号________________现为________度;。
(2)电表户号________现为:________度;。
(3)燃气户号________现为________度。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入住日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合租廉租房合同篇十三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________(地点),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租用期____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__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____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七、本合同附件(由甲方提供)。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____(具体)廉租房暂行管理办法(略)。
甲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
代表人:
合租廉租房合同篇十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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