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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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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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时,应该充分考虑资源的利用和最大化效益。从多个角度思考,寻找创新和有效的解决方案。范文的阅读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不同领域方案的常见特点和写作技巧。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一

第五条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学校简介: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84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实行国家民政部与湖南省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新体制,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普通公办高等院校;2009年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成为湖南省首批(8所)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学校坚持立足民政、面向社会、适应市场、开放办学,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面向民政行业和区域现代服务业工作一线,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心理健康,具有"爱众亲仁"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专业品质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二

根据单独招生工作要求和安排,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招生录取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凡属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1.招生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计划的上报、落实等工作,完成单独招生工作的录取工作、备案等工作。

2.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统计和报送。

3.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三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继续在湖南省内举办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为确保单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单独招生相关工作,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学校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方案,确定招生专业及计划、考试方案、录取原则,指导、组织并监督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牵头协调联系,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命题、考务、录取、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纪检监察等八个工作组。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院系。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四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2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规范管理,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考生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组长:叶黎祖。

副组长:赵俊峰何道宁李新美。

成员:齐礼石鑫陈娜王洪仁陈华宏张春华唐湘龙涛姜智纯吴磊刘玄。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宣传组、招生录取组、服务保障组、安全保卫组、财务工作组、纪检督察组。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备注:建档立卡的学生报考汽车技术类专业享受免费政策。

四、招生范围及对象。

1、取得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2、取得2018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4月9日。

2.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教育考试院信息港考试报考平台(/ks)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后提交。

3.报名资格确认:报名日期截止后,学院将通过院招生网发布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名单。凡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应于规定日期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办办理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的考试大纲范围执行,由学院单独组织命题和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分值为120分,数学分值为120分,英语分值为60分。

2、免笔试对象。

(1)曾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成绩合格,有合格证明的;。

(2)曾参加市级以上技能竞赛的中职毕业生,有获奖证书的。

所有考试合格和获免试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以50分计入总分,不合格的以零分计入总分。

(二)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品德、语言能力、性格倾向、沟通能力、职业倾向和潜能等。

所有考生都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按实际成绩计入总分。

(三)综合成绩评定。

考生的最终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个部分。各占50分,合计100分。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具体安排以当日学院公示为准。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如确有需要,将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程序另设考点。

(五)其它事项。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学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与综合素质面试的成绩,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

1.录取原则:一是从高分到低分。二是按类别录取,根据实际参考的应往届普高生、中职生人数分类别录取,要保证各个类别的录取比例相同,即应届高中生、往届高中生、中职生的录取率相同。

2.录取办法:按专业大类结合专业志愿顺序,依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3.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4.录取程序: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20日-4月25日在学院招生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凡被拟录取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于5月上旬到学院招生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

八、工作程序。

九、其它事宜。

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8年8月入学。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礼。

邮编:411100。

网址:http://。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九华国家级经开区。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五

(注:新生学杂费按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吉林省2018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单招网http:///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2018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单独招生登记表(见附表),将信息填写完整后到所在高中签字盖章,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单独招生登记表、报名考试费和两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19日。

3、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时间:3月23日14:30--16:00。

4、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吉林省假肢中心二楼会议室(长春市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西行20米皓月大路北侧)。

5、报名考试费:80元/人。

四、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

(2)综合测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形式我校将在单招网(http:///)上公布。

2、考试时间:3月24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吉林省假肢中心二楼会议室(长春市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西行20米皓月大路北侧)。

4、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参照吉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

七、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遇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数学、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初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取得联系,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单招网(http:///)。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上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吉林省2018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九、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邮编:410004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网址:http:///。

2、考点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616号。

附表:2018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单独招生登记表(此表一式两份)。

注:此表一式两份.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六

1、2018年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未通过本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可从前期所报考试类中最多选择五所院校填报,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2、4月20日9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3、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

4、4月24日16时,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二)录取名单公布。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依据新生录取名册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七

(注:新生学杂费按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考试费和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2月1日--3月10日。

3、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时间:3月16日14:30--17:00。

4、报名资格确认地点: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就业面试厅(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特1号)。

5、考试费:270元/人。

四、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

(2)综合测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形式我校将在单招网(http:///)上公布。

2、考试时间:

3、考试地点: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特1号)。

4、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参照湖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

七、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北省招生办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数学、英语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月下旬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取得联系,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单招网(http:///)。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湖北省招生办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公示和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北省2018年高考及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九、联系方式:

邮编:410004联系人:刘老师卢老师。

网址:http://。

十、考点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特1号)。

乘车路线:鲁巷广场乘坐755、732、405公交到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站(大堤湾站)下车。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八

(注:新生学杂费按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单招网http:///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考试费和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7日。

3、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时间:4月13日14:30--16:00。

4、报名资格确认地点: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5、报名考试费:80元/人。

四、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1、考试内容:"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考试形式。

2、考(测)试评分:

(1)普高招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语、数、英三门按比例折算后满分20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文化课考试满分180分;。

(3)综合测试满分150分;。

(4)普高招生考生折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科目及比例。

(5)普高招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成绩换算。

3、考试时间:4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5、评卷:文化考试评卷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专家参照浙江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分开划线,招生计划按两类考生参考人数所占参考总数的比例进行划分。按"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类进行录取。

(4)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5)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取得联系,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单招网(http:///)。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正式公示期间如有录取考生放弃录取,缺额不补录。

(6)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7)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九、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邮编:410004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网址:http:///。

2、考点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九

我校所有专业考试试题均由河北省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负责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2017年3月31日至4月4日(具体考试时间按照河北省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安排进行)。

2.考试地点。

按照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安排,具体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考试满分36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390分。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的命题和考试均由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负责。报考统招计划各考试类的考生。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外语,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不参加文化考试则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组织。

4、准考证发放。

完成缴费的考生须按牵头院校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获取准考证,并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三)评卷、成绩公布与复核。

1.评卷和成绩的登统、公布与复核工作由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负责;。

2.成绩查询与复核:考生可按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考试实施方案公布的时间登录牵头院校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牵头院校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要求。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十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安徽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隶属: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0827。

第九条办学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院长和纪委书记等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过审核取得当年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已报名(含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五章报名方式。

第十五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10:00至3月9日16: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陆省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进行报名。同时填报院校志愿,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4所高职院校。

第六章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考试科目、时间及测试核算。

考试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科目:"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考试:文化素质测试由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科目分值15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形式我校将在招生网(http:///)上公布。

2、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与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13日9:00--17: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芜湖路校区(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87号)。

(3)考试费:80元/人。

(4)所有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考试费。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考试所需工具。

3、考试时间安排:

(1)文化素质测试时间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查看准考证)。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1、文化素质分数划线:

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

2、预录取。

我校根据"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的方式,按"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遇到同分点考生,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我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于4月24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3、考生确认。

所有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3日-4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八条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按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对口高职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第七章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第二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奖励办法及金额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办法管理。

第八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一条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邮编:410004。

网站:http://。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托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招生办。

2018-2-24。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十一

1.资格审查:审阅考生报名信息,确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名单,并于2019年1月1日前通过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

考试时间:2019年1月8日。

考试地点:包头考区、集宁考区、赤峰考区、通辽考区。

(具体考区考场,学院将在考试前公布在学院官网上)。

考试科目:普文、普理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政综合卷;对口中职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政+各科类综合卷。

考试范围:普通高中基础知识、职业高中基础知识+技能。

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考生不享受其他政策加分。

(1)笔试(满分200):考生根据自己所报专业答题。

(2)面试(满分100):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7日。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有关精神,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搭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确保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通知》(甘教发[2018]1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概况。

【学校代码】10838。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1539号邮编:730060。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简介】。

学校位于兰州市西固区,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建有57个校内实训基地、150个实验实训室,在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等知名企业建有154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学校资产净值超过7亿元,各类实训实验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设有石油化学工程学院、应用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印刷出版工程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及成人与职业培训学院和石油化工技术等6个研究所(室)、15个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35名,其中教授68名,副教授230名,博士、硕士360名,“双师型”教师322名,兼职教师208名。4名教师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称号,教师获得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二等奖、甘肃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敦煌文艺奖二等奖、铁人文学奖等多项奖励。

建校60余年,为祖国石化行业和甘肃省地方建设培养了以铁人王进喜为代表的10万余名各类建设人才,涌现了一大批专业成才、精神成人的工匠人才。正如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常务副书记曾坚等业内行家所言:“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石油与化工行业社会影响力最大、专业最全、学生人数最多、就业最好的学校,是石油化工职业教育名副其实的‘工匠摇篮’和‘黄埔军校’”。

学校坚持“遵循规律,追求特色,产教结合,突出技能”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可招生专业和专业方向为84个,其中国家示范专业4个、甘肃省示范专业5个、甘肃省特色专业8个。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3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名,成人教育和短期培训学员6000余名,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97%。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星级示范学校’”“2009年中国十大最具特色高职院校”“2010中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贡献50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甘肃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首届甘肃十大杰出职业院校”等荣誉称号。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收费标准】按甘肃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规定的标准(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执行。理工类专业45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43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奖励与贷款】(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者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面近50%;(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习单项奖;(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和企业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

二、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由纪委书记及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小组、协调接待小组、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宣传报道小组、财务工作小组、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安全保卫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全面领导单独测试招生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决策单独测试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制定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方案,加强单独测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执行教育部关于单独测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协调单独测试招生全面工作,审批录取名单。

2.招生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实施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方案,策划单独测试招生宣传、组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组织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咨询接待、成绩汇总、录取、通知书邮寄等具体工作。

3.考务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文化测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考场的编排和落实;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测试和面试的安排;负责测试评分和统分等工作。

4.纪检监察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单独测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监察督控,招生任务完成情况核查,受理各类投诉。

5.宣传报道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单独测试招生整体宣传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6.协调接待小组。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报考费用收缴工作,确定考生缴费信息等。

7.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招生录取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提供相关设施。

8.安全保卫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单独测试招生综合素质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安全工作及应急与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考点设置。

为方便广大考生,我校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测试继续在兰州(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庆阳(陇东学院)、张掖(河西学院)、天水(天水师范学院)四地设置考点:

1.兰州考点(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兰州、白银、定西、临夏、甘南等地区考生及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全省考生。

2.庆阳考点(陇东学院):庆阳、平凉地区考生。

3.张掖考点(河西学院):武威、张掖、酒泉、金昌、嘉峪关地区考生。

4.天水考点(天水师范学院):天水、陇南地区考生。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凡报名参加单独测试的考生,须是已参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毕业生。

2.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校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

(3)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会考成绩等级均达“c”或“c”以上。

(4)“中职生”需取得在校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5)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须达到下列条件:

c.听力正常,口齿清楚;。

d.无“x”形腿、“o”形腿;身体裸露部分无纹身疤痕,无腋臭;。

e.视力: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

f.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庭史、无遗传病史、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正常。

注:嗜烟者慎报。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1.学校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专业42个。(最终以省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十三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2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实行“学校自主测试,综合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招得进、下得去、留得住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更好地为湖南的经济建设特别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刘启华史明清。

副组长:刘晓魁付爱斌谢仲桂。

成员:杨仁彪李倩兰刘国庆刘羽平罗欣刘鹤翔。

胡诗云谢勇邓建平刘红梅邓灶福刘晓峰王少华。

白长城杨培刚何代进谭黎明刘林段益群刘爱民。

唐年青单武雄。

2、现场工作总指挥:刘晓魁、付爱斌。

主要负责协调、督促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每一个流程的工作;负责工作运转中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异常情况的处理,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突发问题以及其他具体事项。

3、综合知识测试组。

组长:李倩兰。

成员:黄建科各二级学院院长。

负责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包括笔试命题、试卷保密及组考工作,撰写笔试组考方案、安排考场和监考人员,笔试阅卷、分数统计和按类别进行排名。

4、宣传录取组。

组长:杨仁彪。

成员:易波李燕红。

负责接待来校、来电、来函咨询的考生及家长,反馈咨询信息,统计汇总单招报名情况,负责笔试考场分配和发放准考证,电话联系入围考生进行预录取确认,公布预录取结果,上报学院单招预录取情况并到省考试院进行单招录取备案,组织打印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5、财务收费组。

组长:刘羽平。

成员:赵海波周春华。

负责按标准收取单招报名费及办理预录取手续确认工作等。

6、综合素质测试组。

组长:刘国庆。

成员:李程勇杨漾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负责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包括撰写面试组考方案、面试命题、心理测试,负责面试考场安排、监考人员和面试结果提供,负责单招现场的引导和设立志愿者咨询服务点。

7、信息技术组。

组长:刘鹤翔。

成员:黄益鸿陶甲寅。

负责单招现场工作场地网络维护、设备正常运转及安全管理,保证网络畅通和技术支持。

8、安全保卫组。

组长:谢勇。

成员:胡嵘陈小勤。

负责对考场进行封闭管理,维持单招现场安全及交通秩序等。

9、后勤保障组。

组长:胡诗云。

成员:徐柏嘉。

负责单招现场工作场地水电的正常供应、环境卫生清洁和全院卫生保洁工作等。

10、监察督导组。

组长:罗欣。

成员:徐睿。

负责监督检查招生政策规定及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对单招考试及录取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三、招生对象。

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

上述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按湖南省发改委2018年度核定标准执行。

2.招生计划:1500人。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4月9日。

2、网上报名: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ks/),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考生也可以直接进我院学院网站(http:///)或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点击2018年单独招生浮动图标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每个考生可填报我院两个专业志愿。

4、已经完成网上报名且填报了我院志愿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于4月15日到学院财务处阳光服务大厅缴纳考试报名费80元后,凭缴费单到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再了解熟悉考场。

六、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两部分。其中,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在面试前必须先经过专业老师面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我院综合知识测试(笔试)。

1、考试科目:采取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的模式。

(1)综合知识测试(笔试):采用一套试题(考试前在两套试卷中任抽一套,综合知识测试不区分考生类别),测试时间2小时,总分200分。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与逻辑知识、科学常识与人文知识、数学应用能力。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对学生的专业兴趣、专业取向、心理素质、个人爱好、文体特长及职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不合格应由面试监考人员写明具体原因。

4、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取消考试资格。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的结果评价,通过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

1、录取办法:按普高、职高不同类别进行高低排序,依照考生笔试、面试综合考量划定录取线,录满为止。

2、我院种子生产与经营、休闲农业、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动物药学、水产养殖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食品加工技术、农村经营管理和空中乘务等10个专业按考生志愿单独划线录取,其他专业按类别统一划线排序录取。

3、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4、录取程序: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按上级规定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7天,考生可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和考生号登录查询。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公布时间内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八、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8年9月入学。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学。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十四

(一)招生对象:已通过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

(二)报名时间:3月4-10日(空乘专业3月1日前),逾期不再办理。

(三)报名方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形式。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通过九江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于3月16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专业修改: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资格审查后至3月16日17时前在学校单招网进行志愿专业修改,单招考试后不允许修改志愿专业。

(五)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县(市、区)招办2019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六)考生到学校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各类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职业等级证、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由财务处负责收费)。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十五

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内容由形体五官、动作反应、语言表达、才艺展示及身高测量五项构成。

(一)形体五官。

考生以标准站姿站立,展示面部、手部及微笑等,要求:

1.面部、手和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胎记等,牙齿洁白整齐;。

2.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明显的"o"型、"x"型腿,无残疾等。

(二)动作反应。

考生5人一组,前后左右转。考生依次进行模仿表演(形式不限,时长不超过30秒)。

(三)语言表达。

考生简单自我介绍,内容包括:面试编号、年龄、身高、体重及要展示的才艺。

(四)才艺展示。

唱歌、跳舞、琴棋书画、朗诵等,形式不限。(无特长才艺者,可现场表演评委准备的中英文朗诵材料)。

(五)测量身高。

考生现场测量身高,要求:男生,172cm-182cm;女生,160cm-175cm。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十六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考生的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分类别(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分专业划定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参考人数的85%。

(三)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及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普通高中类:文化、综合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综合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中职类:文化、职业技能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予以录取。

(四)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报考不平衡,学校按照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进行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的调整。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应在公示期间携带退档书面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前往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六)考生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七)免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3月底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八)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其他相关规定。

1.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2.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

3.凡被学院录取到单招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校和转入学院其它专业。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十七

1、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依次为技能测试、数学、语文。空中乘务专业取得面试合格证的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依次为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数学、语文。

2、如出现缺额专业,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对未录取到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加分政策。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上报省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十八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文化成绩+技能测试”考核评价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

2、单独招生工作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湖南省内已参加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十九

3、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

(二)免试政策。

1、技能测试科目免试。

(3)中职阶段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可免试,该项测试成绩分别按120分、100分、90分计入。

2、免试录取。

(2)报考教育部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的考生,经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面试合格,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可免试并直接录取。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三)加分和免试说明。

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二十

省教育厅:

为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人才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选拔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晋招考[2017]20号”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2018年我省高职院校继续实行单独招生考试。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不断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定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下设招生宣传、网络、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审查、录取、保卫和纪检等工作小组,在单独招生领导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闫顺茂(院长)。

副组长:杨志辉(副院长)。

办公室主任:吕中东(招就中心主任)。

成员:岳延兵(教务处处长)。

杨勇(学生处处长)。

薛会超(监察室主任)。

白继玲刘嵩华(招就中心)。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8年单独招生共招28个专业、1500人,我院选择水利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程造价、给排水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环境工程技术、安全工程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电子商务、环境艺术设计参加单独选拔招生。如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缺额计划转为普通高职计划。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是已参加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考招生统一报名的考生(高中生和中职生)。

五、日程安排。

六、报名测试方法。

(一)报名。

1、报名形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形式。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信息输入:2018年3月中下旬,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输入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预报名,选择学习专业。

(2)打印单独招生登记表:考生在我院网站打印《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填好后加盖毕业学校公章,3月31日-4月1日上报学校。

(二)考生确认。

考生本人于2018年3月31日-4月1日到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运城校区)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上交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网上下载)。

(2)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a4纸一份)。

(三)领取准考证。

(四)考核。

1、考核内容:采用“文化素质(100分)+职业技能(100分)”的考试评价办法,文化素质采用《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中的毕业学校成绩来确定,职业技能测试来校进行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安排。

(1)职业技能测试时间:3月31日-4月1日。

(3)入场要求: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测试现场。

(五)公布成绩并交费:考生参加测试后在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招生就业中心办公室前逐步公布总成绩名单,考生凭招生就业中心开据的交费手续到财务处交费,交费后凭交费单到招生就业中心选择专业和校区,4月10日未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志愿、专业计划录取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人数录满为止。

2、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禹都大道东端太原市小店区汾东教育城(太原新校区)。

邮编:0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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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二十一

依据湘教通【2018】72号《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坚持严密组织、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规范操作的原则做好单独招生组织的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学校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报名录取、考务、宣传、考生服务、财务、后勤、保卫和纪检等九个工作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具体事宜。

组 长:刘望、王雄伟。

副组长:肖耀南、隆平。

学校单独招生总计划1600人,分为a、b、c三类分计划,其中a类计划1260人,b类计划40人,c类计划300人,招生范围如下:

a类计划:招收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

b类计划:招收中职、技工院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技能大赛奖项考生5人,具有体育特长(26人)、艺术(美术、音乐、播音各3人)特长的考生。

c类计划:招收热爱以下就业前景好、市场需求紧缺专业的考生:食品生物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商务英语、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精细化工技术(涂料方向)。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单独招生方案篇二十二

为切实做好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2号)文件精神,结合往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其组成如下:

组长:张大顺。

副组长:黄镇才朱明瑶(常务)。

成员:谈应国翟振才朱建全杨亚群尹文秋。

汤建华胡泽耀韩杰曾应华陈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由韩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二)设立单独招生工作小组。

1.宣传工作组。

组长:翟振才。

责任单位:组织宣传部、招生处。

职责:发布单独招生工作新闻,各类信息网上公示,由组宣部负责校内宣传和对外信息公布工作,招生处协助。

2.接待工作组。

组长:谈应国。

责任单位:党政办、招生处、相关教学系部。

职责:负责省市巡考人员的接待和中高职合作单位、生源学校送考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

3.报名与录取工作组。

组长:韩杰。

责任单位:招生处、现教中心。

职责:负责考生报名、录取与备案工作,制作并发放考生准考证。

4.考务工作组。

组长:杨亚群。

责任单位:教务处、招生处、相关教学系部。

职责:制定各科目考试大纲及评分标准,负责试卷命题与印制工作,负责组考、阅卷、评分和统分工作。

5.保卫工作组。

组长:曾应华。

责任单位:保卫处、教务处。

职责:负责报名现场及考点的车辆疏导、秩序维护、应急与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负责试卷保密工作,并负责向公安内保部门上报。

6.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胡泽耀。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职责:保障水、电正常供应,做好考生就餐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工作和考点的医疗服务救助保障工作。

7.纪检监察工作组。

组长:朱健全。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职责:全程监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受理各类投诉。

二、招生计划与学费标准。

单独招生计划为143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

说明:助产专业限招女生;护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机电一体化技术(smt技术与管理方向)、电子商务专业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三、招生对象。

所有符合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含对口升学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5日—4月9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ks/填写报名信息,用高考报名时的报名顺序号(8位数)和密码登录,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期间,我院将在学院招生处设立报名点,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来我院报名点进行报名)。

(三)资格确认及准考证发放。

4月10日,学院将通过院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名单。考生应于4月12日至4月16日考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或持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生考试成绩由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构成,根据考生类型,分两种方式确定文化考试成绩。

2、其他考生(含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由学院选聘命题组在教育部和湖南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根据高职特点和学院实际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组织命题。考试试卷为综合卷,满分分值450分(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采用不同试卷)。

3、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通用技术基础、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等。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形式为笔试,满分分值150分(高中毕业生、中职生采用不同试卷)。

六、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于2018年4月16日上午进行,考试地点设在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本部。

七、录取。

严格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分类别(普通文理、职高对口等)进行录取,确保公平、公正。

(一)根据实际参考人数,按照考生类别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并公布,保持各类别录取比例的统一。

(二)按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有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遇总分相同的考生则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列),并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

(三)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2018年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或办理转学、转专业手续;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6—7280516、7280515(招生处)。

招生网址:http:///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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