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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一
我局接到市局《关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后,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了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在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并以县安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安办字12号),对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预案,分别提出了指导意见,并要求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行业监管原则,加强对了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预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检查工作,使我县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预案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县安委会领导及我局领导对搞好这次制定和完善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十分重视,明确了这将对于我县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和救援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局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同时,加强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的思想发动和检查督促,工作中坚持抓紧抓好、抓实抓细的思想,强化了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现有生产经营单位22000家,生产经营范围涵盖我县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行业涉及广泛和复杂,企业安全基础和素质参差不齐。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充分听取了有关行业部门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意见,制定了“按照行业分类、对口负责”的`工作原则,将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非煤矿山、危化及烟花爆竹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餐饮、商贸加工、文化娱乐及其他等8个行业,我局会同公安局、建委、旅游局、商务局、卫生局、体育局、经委、文化委、工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对口帮助、指导和服务,并加强监督检查。
我县生产经营单位一是数量众多,二是中小型企业多,三是企业安全意识参差不齐,要在短时间内要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制定出完善的安全预案难度很大。为此,我局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两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是集中精力对非煤矿山、危化企业、服装加工、建筑施工、旅游景区、大型商市场等重点行业及30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进行集中宣传培训和帮扶指导,以促使行业企业能够按照市、县要求,在20xx年制定的安全预案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时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对预案内容进行实战检验,针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预案进行再次修改和完善,使预案更加趋于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更强。
第二步,在重点行业和企业完善预案的基础上,发挥典型示范和推广作用,逐步对现有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推广和规范,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开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工作,力争用2-3年的时间,我县80%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制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保证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预案制定完善科学、规范、合理,使安全预案真正能够在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有作用,我局请县法制办、公安局和我局有经验的人员先后组织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3期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责任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我局还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修订预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认真负责的指导帮助,消除了企业在制订预案过程中的顾虑,起到了良好的服务保障作用。
截止到9月底,全县已有1149家生产经营单位已制定完善了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227家,其中经营单位114家,使用110家;非煤矿山企业10家,其中矿泉水企业2家;建筑施工单位72家,其中本县施工企业10家,外埠施工项目部56家;旅游景区19家,其中a级以上景区7家,星级宾馆19家、星级餐饮11家、公园10家;1000平米以上的商市场21家,10000平米7家,集贸市场5家,家具城5家;交通运输业9家,其中客运5家、货运1家、水运3家、汽修企业67家,其中一类汽修5家,二类汽修62家(其中7家停业);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其中网吧11家,歌厅6家,健身房9家,洗浴场所20家,美容美发152家。我局按照计划组织了7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演练,并对照演习暴露的不足对原有预案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局工作计划,以现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制订完善预案为典型,在全县范围加大力度进行规范和推广,以促进我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二
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有三层含义:一是预防“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将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其发生,这是我们最大的愿望。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关键和前提是思想认识的提高。二是预警。就是将一切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隐患、重大事件一一列出来,确立突发事件发生的指标体系,防止信息不对称现象发生,并在这些方面实施重点监控。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并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将监督与预防措施结合起来,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三是预案。突发事件既有人为因素,也有非人为因素,包括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想完全避免突发事件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必须把防范突发事件的基点放在准备工作上,其中制订应急预案是重中之重的工作。
预案的基本要求是:一要理顺关系,二要保证指挥和信息渠道畅通,三要建立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指挥体系,四要使预案的包容性强、覆盖面广、措施具体、便于操作,五要在具体处置过程中,做到反应灵敏、决策果断、综合协调、行动迅速、处置有力。
应急预案编制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第一,全面分析本企业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危害程度。
第二,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和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危害程度。
第三,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第四,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五,客观评价本企业应急能力。
第六,借鉴行业内外事故教训、应急工作经验。
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企业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各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
第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具有客观的和人为因素,并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通过采取充分有效的预防措施,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然而事故的发生也具有随机性和突发性,难以准确地预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因而也就不可能当事故发生时才采取措施,这就必须要求建立一个系统的、全过程、全方位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机制。
第三,信息畅通,反应灵敏,体现联动的原则。
建立高效、可靠,畅通的信息系统,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将事故信息在最短时间内加以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并及时传递到各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对于编制的应急预案,只要适合企业的管理实际情况,能够指导企业、船舶有效开展应急工作,就是好的应急预案,因此,企业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风险,针对实际应急需要和自身管理模式,采取不同的应急预案结构框架。
目前,应急预案的结构框架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1+4”结构。
所谓“1+4”结构,就是:综合预案=基本预案+应急功能设置+特殊风险管理+标准操作程序+支持附件。“基本预案”阐明应急整体框架结构及应急原则:“应急功能设置”描述组织、领导层、部门以及关键人员的应急职责和要求;“特殊风险管理”主要描述组织应急面临的各种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要求;“标准操作程序”是对“基本预案”的具体扩充,说明各项应急功能的实施细节,强调在应急活动过程中承担应急功能的组织、部门、人员的具体责任和行动;“支持附件”是各类与应急有关的技术资料、数据、信息等,应急预案以上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1+4”结构层次清晰,可操作性强,应急内容全面,预案纵横都能有效使用,但相对结构复杂,存在部分重复之处。
第二,总预案+专项预案结构。
在“总预案+专项预案”结构中,“总预案”就是阐明应急整体框架结构及应急的基本原则;“专项预案”是根据“总预案”的要求,在危险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事故的种类、现场区域位置等因素,确定的子预案,如水运企业的专项预案根据事故种类分为:火灾应急专项预案、水上各类交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等;各运输船舶的专项预案根据事故种类分为:搁浅触礁应急专项预案、船舶失控应急专项预案、机舱进水应急专项预案、人员落水应急专项预案。专项预案越到基层越具体,同时必须保证行动与总预案和上级主管部门总预案、专项预案的一致性和有机结合。
这种应急预案结构,逻辑关系清晰,比较容易把握,操作性强,针对特定风险或场所的应急程序比较明确,目前,水运企业预案编制工作基本上采取此种结构。
第三,总预案+应急程序+应急行动说明书结构。
这种应急预案的结构,是由整体到局部。“总预案”概述应急体系框架和应急基本原则。“应急程序”则明确各突发事件的应急流程或各应急部门应急工作流程,而“应急说明书”是具体的应急行动指导。
这种应急预案文件结构与企业建立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结构形式一致,层次清晰,不同层次的人员可以有选择地使用预案文本,可操作性较强,小型企业目前多采用此结构。
单一的应急预案是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将应急预案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恢复等所有内容都融合成一个文本,该文本既阐明了应急框架和原则,又细化到了具体的应急行动。
这种应急预案结构的文本简练,重复性小,操作性比较强,比较适合分公司、船队以及风险较小的企业。
各企业还可以采用上述应急预案结构框架中的某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构形式,将其融会贯通,联合起来使用。如:在“总预案+专项预案”的结构框架中,可以将“单一的应急预案”的结构融入专项预案,也可以将“总预案+应急程序+应急行动说明书”结构中的应急程序和应急行动说明书融入专项预案。
因此,企业应结合自己生产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现状,对应急预案的结构框架进行合理设计,使应急预案在实际安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地实施。
应急指挥系统对整个应急过程进行统一决策和指挥,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行动和应急资源的调配。因此,应急指挥系统是应急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关键。
应急指挥系统是随着事故的发展和应急工作的进展在不断调整的。在设计应急指挥系统时,应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充分考虑应急指挥系统的启动和建立程序,所需要配置的设备设施,临时指挥人员及其职责,系统内部职责分工等,确保应急指挥系统能适应事故应急的需求。
比较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内部应有指挥、行动、策划、后勤及财务行政等五部门的管理职能,既要求内部有职责分工。指挥人员是核心,负责应急响应的所有方面;行动人员负责所有应急响应任务的运作,包括所有关于降低直接危害,抢救生命与财产,进行现状控制,恢复正常的行动;策划人员负责收集、评价并传递事故现状信息,并负责准备和起草事故行动计划,提供指挥部各种信息资料;后勤人员负责为应急行动提供各种应急工具、设备、物资及材料等。
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在编制流程中需要把握好三个重点:危险分析、职责划分和注意与外部联系。
第一,危险分析。
危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主要是通过危险识别,风险评价,确定企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性质,危害后果等,为应急响应和应急准备提供决策依据和足够信息。
危险辨识应全面,风险分析应客观。可以组织专业有经验的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和讨论。
危险分析时至少应包括分析周边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以确保在实际应急过程中,能够判断事故影响范围,应急措施等。
第二,职责划分。
对于应急编制的职责划分,应该根据参与编制人员的专业背景,涉及到的应急职能进行分配。应急预案的编制人员至少应包括各部门的人员,各专业人员,同时还需要领导层的领导参与,确保应急预案的全面性、组织系统性。注意,一定不要把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全部推给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在编制预案前,应充分考虑,讨论各部门及其人员在应急过程中承担的应急职责,并由高层领导确认,统一应急职责,避免在应急预案编制中出现矛盾,不统一的地方而增加工作量。同时,各部门及其员的应急职责应尽量与日常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对应起来,便于实现平战结合的原则。
第三,与外部的应急联系。
在事故情况比较危急的时候,企业应急往往需要社会的应急支援和主管机关的应急指导和协调,因此,企业的应急预案不是孤立的,它和所在区域、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专业救助队伍、水上搜救中心的应急预案都应有一定的联系。
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自身的危险事件是否会危及周边其它的安全,并与之进行沟通和交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后如何通报,如何协助应急以避免应急扩大等,同时,还应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最快地得到政府部门的应急支援。因此,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与外部的应急预案留有接口。
不论企业是采取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框架结构,最终编制的应急预案和必须具备可操作性。这是对应急预案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也是最终的目的。
要使应急预案具有可操作性,必须将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得到的有关信息结果融入到预案的内容中,使应急预案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时,最基层的应急预案文件(比如标准操作程序、应急行动说明书等)中应明确六个方面(为什么,什么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干什么,怎么干),即应急文件中应明确执行应急任务的主体、时间、地点、具体的应急行动、行动步骤和行动标准等,使任何参与应急的人员都能有效、高效地开展应急工作,而不会受到紧急情况的干扰导致手足无措,甚至出现错误的行为。这样的应急文件是整个应急预案的核心和关键。同时,编制好的应急预案,要不断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应急技能,并根据生产情况的改变,不断完善和修订。
第一,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为了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置工作,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奖惩机制,做好各项准备和配套工作,对全体职工要进行经常性的应急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二,加强应急训练,企业要以本企业的实际出发,针对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规律和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应急训练演习。一旦事故发生,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应急组织和人员能根据各自任务和职责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除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日益重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引起各水运企业的高度重视,但预案编制的方法、内容、格式还没有形成规范和标准,我们在编制应急预案的过程中也还或多或少存在不完善、不规范等不足之处,因而,提出建议如下:
第一,预案的制定,内容应全面、完善、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第二,由于水上运输点多、线长、分散、流动大的生产特点,仅仅依靠自身的应急力量往往难以圆满完成应急工作。因此,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考虑建立水运企业、专业救援和主管机关及地方政府在内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统一指挥,资源共享,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作战能力。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三
为规范我乡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制定本预案。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有关企业要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非煤矿山、选厂、尾矿库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死亡的较大伤亡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事故;
(3)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巨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成员:
职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救援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续报情况。
2、救援组。
组长:
成员: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及时掌握事故灾害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受理指挥员的指示;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统筹调度与救灾有关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企业外部的有关问题。
3、警戒保卫组。
组长:
成员:xxx、事故地村委会主要干部。
职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内控企业相关人员,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xxx、事故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5、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运送、救治工作。
6、信息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一般事故响应:由事故发生单位同级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部,政府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管部门、乡政府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
(2)较大事故响应:配合县政府、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同时立即向县政府、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继续协助上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响应: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并保护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4)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立即报告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同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四
为提高我局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能力,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内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处置原则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管理原则,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属地管理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原因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时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组长指令调度人员、物资到指定位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二)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人员组织工作。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由办公室快速组织人员参加施救工作。
(二)机械组织工作。由公路所成立应急抢修专业队,保证机械设备储备充足,保证应急使用及随时对县乡公路进行抢修,保障县乡公路的安全有序畅通。
(三)车辆组织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货应急运输车辆储备和调配,及时组织运输人员、物资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四)物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公路所准备好铲、锄头、绳子等物资设备。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和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由局规建股、公路所、建设所组织,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一)公路畅通应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公路畅通应急保障组职责抓好落实。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运、货运车辆各10台,随时应急运输抢险等重点物资和人员运输。
(三)信息收报工作。由局办公室及法规安全股及时收集因天气原因造成公路中断和客运停运、旅客滞留等信息上报局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了解掌握情况,预测后果,及时上报。
(二)以县事故应急指挥部为指导,服从指挥,协调好其他部门工作。
(三)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快速组织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四)根据现场情况,依照相关预案的领导指示,配合好各单位现场应急救援的行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救援进程和信息。
(六)做好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善后工作的调查总结工作。
(一)启动应急预案前,执行应急任务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及人员,应每周对应急车辆及物资进行检查保养,严禁车辆和物资带病作业。
(二)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应急的实际需要,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碰头会议,组织确定实施救援方案,各单位人员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三)一般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援和上报,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五)根据事故灾情变化和救援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六)主动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应对、处置知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学习,按照上级布置,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启动应急预案时,各二层机构要安排好人员值班。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五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本辖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为使全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灾事故;
5、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和严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基本条件的,本预案即行启动,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部门同时作出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力量,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二)现场救援工作在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由派出所设立警戒线,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现场情况、排除险情、确定救援方案后,再开展其他处置工作。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人员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确保抢救人员的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三)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部可征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器材和车辆,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无条件服从。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置。
(二)指挥部总指挥,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部关于应急救援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现场救援有关问题,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正确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党政办公室、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交管所、行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交警二中队、财政所、供电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为:
1、党政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与现场的联系,及时综合事故处置情况;负责事故情况上报,下达命令;负责对外联络,组织紧急供电、供水及急需的抢救设备和物资;提供相关信息,接待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2、安监站: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及其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联系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其实施应急措施。
3、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搞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参加组织事故可能危及的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参加排险救灾,抢救受伤人员。
4、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抢救,迅速转移受伤人员;保障药品和医疗设备供应;评定危险化学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车辆,组织抢险救援。
6、行政办公室: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组织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负责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7、农业办公室:负责提供水情预报。
8、交警二中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伤者和财产抢救,勘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9、财政所:负责组织有关事故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供应。
10、供电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采取紧急停电或供电措施。
11、民政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以及遇难者遗体、遗物处理;安抚、接待伤亡人员亲属。
12、劳动所:负责工伤认定和善后赔偿问题的调解处理。
13、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负责联络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态势,并按其职责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协同政府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一)事故报警或报告已初步确定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继续扩大,如不及时控制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
(三)消防等抢险队伍到场后,根据现场判断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抢救的。
(四)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或政治影响较大的。
(一)119、110、120报警受理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情况或事故抢救现场反馈的信息,经初步确认事故符合预案起动条件,随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办事处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或报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门报告,该报警受理主管部门的领导,经初步分析所发生的事故符合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应立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由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三)总指挥若不在辖区,由副总指挥决定是否起动预案。
(四)预案一旦决定起动后,由党政办公室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赶赴指定地点,听候指挥部调派救援任务。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四)申请相关部门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标准。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情况向办事处党政办公室(4810458)及办事处安监站(4811816)、派出所(4810110)及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的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上述职能单位。
书面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名称、报告人。
(一)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市级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调查组,我办事处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结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六
成立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陈岗
安全专管员:招鸣
安全助理:巫琼
成员:陈文华。
第二条
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含公司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集体损伤三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条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报告制度实行公司一把手负责制
二、公司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总经理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同时报县安委会和集团公司安全科。公司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公司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提交公司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公司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县消防大队、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2.公司利用警报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组织员工参与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2.公司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陈文、李华。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4.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5.火灾爆炸;
6.中毒、中暑;
7.车辆伤害;
8.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保安部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七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八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5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2011〕19号)精神,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鲁安监发〔2009〕124号)基础上,并结合济南工作实际,制定《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望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在广泛听取一线生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事故类型较单一(一至两类)的,可编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不同事故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要素及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九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或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十一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从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中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
小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采用会议形式由专门的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集中评审会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负责应急预案评审专家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124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
(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
(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
(五)专家名单(签名);。
(六)参会人员(签名)等。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和政府有关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实施。
第十九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对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一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15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
(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培训花名册或证书;。
(五)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三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依法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强化监管监察。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五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二十六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实行应急预案登记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应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参加评估。
第三十一条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预案涉及关键要素变化的应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五条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30日起实施。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九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 、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 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 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 与追踪。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 组长:
成员: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模拟泄漏) (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 前来观看。
(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 、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 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 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 与追踪。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 组长:×××
成员:××× ××× ××× ×××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模拟泄漏) ***(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 前来观看。
20xx年*月*日*:00-**:**时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一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 、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 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 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 与追踪。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 、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 前来观看。
20xx年xx月xx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二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组长:
成员: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模拟泄漏)(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三
主持人:
参加人员:参演人员等8人。
控制人员等4人。
模拟人员等10人。
评价人员等4人。
观摩人员等62人。
1、低压电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伤者)在接电源时,因操作失误,加之漏电保护器失灵,致使发生触电事故。附近的工友(参演人员)发现后,(参演人员)立即跑到二级配电箱处将电箱内的隔离开关拉下,使(伤者)脱离电源;(参演人员)则跑到办公室报告。现场救护人员()得知有人员受伤后,立即准备好药箱、担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现场处置,伤员经过现场急救后,被抬上担架,由现场准备的汽车送往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2、高压电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伤者)在转运长钢管时(用竹竿代替),不慎与外电线路的高压电裸露部分相接触,发生触电事故,且“钢管”压在身上。附近的作业人员(参演人员)发现后,用竹竿将“钢管”挑开,同时用通讯设备(手机)“通知”供电部门、120、119进行外部救援以及通知现场救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现场救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将伤员平卧在地面,迅速将其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并将触电者口腔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用所掌握的急救方法(胸外心脏挤压法)对伤员进行救护。适时“110”人员(模拟人员)、“120”(模拟人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110”人员(模拟人员)立即设立警戒线、及时疏散周围群众;“120”人员(模拟人员)在现场救护人员的协助下,对伤员进行检查后,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作业人员(伤者)在脚手架下方作业时,被上面掉下来的“砖头”伤及头部和手臂,现场救护人员(参演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扑事故现场。首先对伤员的伤口进行清洗:用清水冲去覆盖在伤口周围皮肤上的污物。其次进行止血:a用纱布、绷带将经过清洗后的头部伤口包扎好;b、用压脉带将手臂受伤处上方的动脉压紧,再将伤口进行包扎。最后,用担架将伤员通过运输工具(汽车)送到就近的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这次应急演练同时也反映出许多存在的不足:
本次演练是成功的,体现出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项目部以及员工对演练的高度重视。事前,组织这次演练的安全科事先编写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对大家作了演练的目的和意义的宣讲;演练中,所有参加人员都比较认真,特别是扮演“伤员”的几位同志,表现相当出色。公司政工部的同志,在现场跑前跑后,真实地记录下了公司这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过程。
公司管理者代表、公司员工代表对本次演练作了总结,对参演人员的认真态度表示了肯定。
这次应急演练同时也反映出许多存在的不足:1、由于是第一次进行预案的演练,个别人员不够严肃、组织经验欠缺、临场反映不够、未及时通知(也未考虑到)附近的相关方人员,以至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2、外部支持单位的联络方式未在预案中反映出来,不为救援人员知晓。3、个别救护人员对救援器材的使用不熟悉。4、预案中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如药箱内的药品准备不够。
1、认真作好本次预案演练的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教训。2、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责任心的培养和救护能力的培训。3、积极作好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工作。4、在“预案”中及时补充完善外部支持单位的联络方式。
应急演练不光是为认证而演练,同时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处理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的演习,使我们在今后如有紧急情况发生时,不至于手忙脚乱,而是冷静对待,做到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有效的降低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四
陵县干线公路计有国道1条,省道4条,g104线与s315线连接线1条,总里程151.903公里,桥梁40座,总计2399.2延米。其中大桥6座,1212.16延米;中小桥梁34座,1187.04延米。其中四类桥梁1座。事故类型为桥面沉陷、桥板断裂、坍塌等,其严重程度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中断。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坍塌等的应急救援工作。
成立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训海。
副组长:赵?军。
成?员:付立军??林玉霞??孙宝恩??于洪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付立军担任,成员由养护科全体人员及公路站人员组成。
桥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职责是:
(1)负责监督、检查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管理以及公路桥梁检测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2)时刻了解和掌握公路桥梁的隐患情况,视隐患严重程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更新、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4)统一领导、指挥抢险救援工作,综合协调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紧急调用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及占用场所;
(6)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及可能波及的范围,组织人员的疏散工作;
(7)配合上级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抢险组。
由养护科长付立军任组长,养护科、公路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具体负责公路桥梁事故伤员的抢救,对损坏的桥梁进行抢修加固,尽快恢复交通。
(2)专家组。
安全科负责组织桥梁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研究分析事故的有关情况,对事故的发展提前做出判断,对损毁桥梁的抢险恢复研究制定具体方案,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协助事故调查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专家意见。完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养护科负责全县境内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的日常巡查、检测、维修和养护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消除的,及时予以消除;为危机行车安全,一时难以消除的,应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限制通行,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同时,及时派专家组和抢险组赶赴现场,对桥梁进行勘察和技术检测,提出隐患整改方案,尽快排出险情。
桥梁事故发生后,桥梁管理人员要立即向桥梁管养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单位负责人立即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现场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县局安全科电话:8221467。
县局养护科电话:8223456。
按照公路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三个级别。
(1)一级事故:公路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人员失踪的事故;超出本认为处置能力的其他公路桥梁重大事故。
(2)二级事故:除一级事故中规定以外的各类公路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3)三级事故:公路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的事故;交通事故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
一级、二级桥梁事故发生后,桥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级桥梁事故发生后,应启动相应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向市局报告。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组长要立即启动桥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调配桥梁事故抢险所需的物资、设备、机械,做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2)抢险组赶赴现场后,迅速组织成立抢险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同时,配合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协助医疗救助人员做好伤员的救治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3)专家组赶赴现场后,立即勘察、检测损毁桥梁,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抢险工作建议,并研究制定抢险救援的具体方案,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根据职责范围和应急工作需要,必须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应急物资和装备应包括:警示灯、切割工具、铁马围栏、反光衣、反光桶、反光带、伸缩梯、脚手架型材、安全帽、安全绳、完全网、绝缘手套、绝缘鞋、开关箱、照明灯、发电机、吊车、铲车、空压机、风炮等。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同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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