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极端化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它正在影响着世界各地的人们,也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社会文化环境。针对这个问题,学者们不断提出各种理论和方法,其中去极端化学习已经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在我的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我也有了一些关于去极端化学习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从根源入手,用思想去极端
要解决极端化问题,首先要从人们的思想观念入手。人们的思想行为很大程度上受到自身的生活环境以及舆论环境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从根源出发,把握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思想理念,用理性的思考方式去避免极端化。在学习中,我会选择多方面的材料、信息源,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个人思考的广度和深度,以便更好地去判定和鉴别不同的言论观点。
第三段:提高情商和沟通能力
在社交互动中,如果能够拥有相对较高的情商和良好的沟通技巧,就可以更好的避免和化解矛盾。这一点对于去极端化学习来说尤为重要。在提升自身素质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关注知识和技能的提升,也需要关注自身的情商和沟通能力的提高。因为这些能力对于我们在思想、言语和行为中都会发挥重大的作用。
第四段:审慎对待信息来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信息获取变得非常容易。但是我们需要审慎地对待我们获取的信息来源。不同的组织、个人、社交媒体以及传媒,都会有自己的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会借机宣传和加强自己的影响力。因此,我们需要具备辨别和筛选信息的能力,避免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
第五段: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积极投身社会活动,不仅可以更加深入地认识社会问题,而且可以发挥自己的力量去解决问题。例如,参加一些志愿服务活动、社区组织等等,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当地的社会环境,了解社区民生,了解异见分子的真实情况,也可以让我们更多的接触不同的人群和观点。通过这些经验,我们可以更加理性并且全面的认识问题,避免出现一些偏激的想法和行为。
总结:
去极端化学习需要从很多不同的方面去开展,不仅需要从思想、情商、信息源、社交活动等方面加以提高,更需要我们全面思考,通过合理的方法去深入了解问题的内涵外延,才能真正做到心态平衡,言行合一,更好地解决和避免极端化问题。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二
《新疆的若干历史问题》白皮书指出,历史问题是重大原则问题。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认识国家、历史、民族、文化、宗教等问题,科学回答新疆若干历史问题,关系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关系中国的统一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地区安全、稳定和发展。
历史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形成、发展的真实记录,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安身立命的基础,历史不容篡改,事实不容否定,白皮书正是对新疆历史的正确阐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后,我们要继续履行好工作职责,让历史说话,激浊扬清、澄清谬误。”
白皮书厘清史实,正本清源,充分阐明了事关新疆稳定发展的重大历史问题,为我们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新疆各民族文化要繁荣发展,必须与时俱进,树立开放、包容理念,坚持与中华各民族文化交流融合,与世界多民族文化交流互鉴,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学习白皮书内容后,我更加感受到传播正能量是文艺工作者的神圣职责。我们要充分学好用好白皮书,将白皮书内容向大家讲清、讲透、讲明白,全面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和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自觉性,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力量。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三
极端主义在新疆由来已久,罪孽深重,是危害新疆各族群众的一股浊流。极端主义鼓吹的“圣战殉教进天堂”等歪理邪说,是把群众推向人间地狱的精神鸦片,是彻头彻尾的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恐怖主义意识形态。
极端主义是策动暴恐活动的思想根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疆地区发生的数千起暴恐事件,背后都有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的阴影。从破获的暴恐案件看,作案团伙的纠集过程都是从非法宗教活动开始,通过拉拢成员,传播“圣战”音视频进行洗脑,灌输“殉教”意志,再进行暴恐训练,使一些人变成滥杀无辜的凶残暴徒。极端主义是万恶之源,一日不除,暴恐活动就难以禁绝,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就无从谈起。
有的无视国家法律,为所欲为;
有的直接参与暴恐活动,丧尽天良,成为替极端势力冲锋陷阵的炮灰。
在文化生活上,极端势力大搞精神控制、文化排斥,导致一些少数民族文化被冲击、被禁锢、被封闭,一些群众思想扭曲、心理压抑,戴上了沉重精神枷锁。
面对极端主义肆虐,新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以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为重要抓手,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探索出中国特色去极端化路径。
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抵御渗透能力。新疆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建设美好精神家园。
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架起精神文化桥梁。新疆在去极端化工作中,在保护各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同时,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培训,促进各民族文化在与中华各民族文化交流融合中,在与现代化参与交汇中,在与世界多元文化交流互鉴中蓄足底气、坚定自信,推动各族群众汲取科学知识、融入现代社会、共享文明成果。
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培养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新疆在去极端化工作中,高举法治旗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管什么人,不管哪个民族,不管信仰何种宗教,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各族群众树牢对法律的信仰,知道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自觉依法办事。
学习职业技能,增强摆脱贫困的素质能力。人有恒业,方能有恒心。新疆在去极端化工作中,针对部分人员缺乏职业技能、就业困难等问题,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帮助他们熟练掌握1—2门职业技能,结业后促其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自立自主创业,使之就业有岗、致富有门、生活有望,这有助于造就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产业队伍,有助于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有助于改变群众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培养现代观念,激发生活信心。
提倡移风易俗,建设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良好社会风尚是遏制极端、消除愚昧的重要基础。新疆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提倡各民族相互尊重风俗习惯,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礼仪风俗等方面追求现代文明方式,引导新疆特别是南疆各族群众解放思想,使受到极端思想感染的群众摆脱恐怖主义威胁,摆脱所谓神权族权的禁锢,摆脱陈规陋习的束缚,在精神和情趣上向世俗化、现代化靠近。
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敌人,去极端化也是世界性难题。新疆通过去极端化工作,最大限度挽救了有违法行为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最大限度消除了滋生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环境与土壤,最大限度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免遭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侵害,这将为国际社会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提供有益启示。
去极端化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需要聚焦目标、精准发力。消除恐怖主义威胁要对症下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暴力恐怖是手段,民族分裂是目的,而极端主义是思想基础。必须坚持一手抓严厉打击,一手抓预防犯罪,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努力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持续稳定和全面稳定。
去极端化既要靠法治也要靠德治,需要统筹兼顾、缺一不可。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新疆的去极端化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以法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人们的行为。同时,要清醒看到,受感染的群众也是“三股势力”的受害者,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用拉的方式而不是推的方式,用挽救的方式而不是严惩的方式,用关爱的方式而不是嫌弃的方式进行帮教转化。通过教育培训,让受害者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去极端化不得妨碍公民正常权益行使,需要明确界限、分清是非。我国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去极端化不是针对任何特定民族,不是去宗教化,更不是消灭特定民族文化。任何感染极端思想的人,都有必要接受帮助、教育和转化。根据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在去极端化工作中也最大限度地尊重和保障了公民人权不受侵犯。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四
今天,学校带我们上四楼听“去极端化”的演讲。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世界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它利用各种宗教形式,宣扬宗教极端主义。
宗教极端化的思想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
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反文明,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是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敌人。
当前,民族分裂主义以宗教极端主义为手段,不停的制造暴恐活动,现在已经成为了新疆社会稳定的最直接的严重危害。这也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其破坏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然而,要实现首府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必须要“去极端化”,铲除干扰经济发展,改善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滋生与土壤。
在这场全民反恐的战役中,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是旁观者,我们与宗教极端主义的斗争是不容否认、不容回避的。因此,我们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在这场维护新疆和谐稳定的战役中取得最终胜利,让那些企图分裂我国的暴力恐怖分子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让我们一起打击其破害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吧!不要让恐怖分子的阴谋得逞,千万不要让宗教极端活动使我们民族分裂了!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五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于2015年年初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担任组长,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十三个单位派人参加,组成去极端化立法工作班子。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条例》非常关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审议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把制定该《条例》作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了意见。
在常委会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说,《条例》出台实施后,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六
----《用心去做教育》
影壁山小学
鲁丽丽
教育是阳光下最美丽的职业,教育是阳光下最美丽的事业。教师不但要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更要指导学生怎样健康的成长,这就要求教师自身必然也要进行健康的专业发展和成长。只有这样,才能“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去教育和引导学生。”
让学生在教师的赞美中成长。教师的赞美是阳光,是空气,是水,是学生成长不可缺少的养料;教师的赞美是一种无形的催化剂,能增强学生的自尊、自信、自强;教师的赞美越多,学生就越显得活泼可爱,学习的劲头就越足。
作为教师都有这样一种感觉,各班总有几个学生既不勤奋上进,又不惹是生非,对班级一切活动既不反对抗议,又不踊跃参加;虽然学业平平,却不名落孙山。一般情况下,既得不到教师的表扬,也得不到教师的批评,是一些容易被老师忽视的学生。我班于涵就是这样一个似乎没有什么特色的学生。直到有一次,同学们排队站排,门后的拖布倒了,于涵急忙喊着:“同学们别绊倒了。”又把拖布扶了起来,这时我才注意到这个同学。我当时立刻在班级表扬了他,并尽力赞美了他关心集体、为他人着想的好行为。渐渐地我发现他变了,上课特别认真,作业完成得很好,学习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件时给我启示颇深。在班主任工作中,我开始注重以人为本,面向全体,细心观察,捕捉他们身上的每一个闪光点,及时把赞美送给每一个学生,使之发扬光大,使每个学生都感到“我能行”、“我会成功”。实践使我懂得,教师一句激励的话语、一个赞美的眼神、一个鼓励的手势……,往往能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让后进生在爱心的天空下成长。我们常把孩子比做初升的太阳,农民后进生就是迟升的朝阳,比起其他学生,后进生更需要老师耐心、细心的呵护,需要理解与尊重,需要循循善诱。“要小心的像对待一朵玫瑰上颤动欲坠的露珠”,这句话或许有些夸张了一点,却实实在在告诉我们对待后进生不可疏忽大意。作为教师,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教育爱护好这些后进生,使他们和其他学生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展现自己独特的风采。
对后三分之一学生,老师一定要抓住他们的弱点,从各个方面去关心和爱护他们,使他们感受到老师给予他们的温暖、信心和关怀,这样让学生从内心发现自己的错误所在,找到提高的办法,从而努力学习。这样的办法的确是很好的,我想,这些宝贵的经验都会为我以后的班主任工作起到良好的作用。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七
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教育,坚决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全面落实自治州《关于加快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深入扎实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发挥政法机关带动引领作用,尉犁县司法局采取多种举措开展“去极端化”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以“访惠聚”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打牢维稳工作群众基础。尉犁县司法局住村工作组利用走访群众期间,采取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谈心的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与“去极端化”活动,通过面对面的宣讲引导、滴灌式的谈心谈话,从源头上引导教育了村民切实认清宗教极端分子的真实面目,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铲除宗教极端思想这颗社会毒瘤,确保家家都有“明白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以宗教场所为平台,大力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尉犁县司法局组织干部在辖区清真寺内,以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的方式,开展“去极端化”、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为促进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此举深受穆斯林群众的欢迎。
三是以“法制宣传课”为抓手,重点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尉犁县司法局组织干部来到古勒巴格乡哈达墩村、阿克其开村,围绕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以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为主题,向1200余名村民讲解了《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内容,说明了我国宗教活动的特点;并以案例分析,具体地讲解了“三股势力”、“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提高了广大宗教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有效地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和渗透,维护尉犁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八
----《用心去做教育》
影壁山小学
鲁丽丽
教育是阳光下最美丽的职业,教育是阳光下最美丽的事业。教师不但要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更要指导学生怎样健康的成长,这就要求教师自身必然也要进行健康的专业发展和成长。只有这样,才能“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去教育和引导学生。”
让学生在教师的赞美中成长。教师的赞美是阳光,是空气,是水,是学生成长不可缺少的养料;教师的赞美是一种无形的催化剂,能增强学生的自尊、自信、自强;教师的赞美越多,学生就越显得活泼可爱,学习的劲头就越足。
作为教师都有这样一种感觉,各班总有几个学生既不勤奋上进,又不惹是生非,对班级一切活动既不反对抗议,又不踊跃参加;虽然学业平平,却不名落孙山。一般情况下,既得不到教师的表扬,也得不到教师的批评,是一些容易被老师忽视的学生。我班于涵就是这样一个似乎没有什么特色的学生。直到有一次,同学们排队站排,门后的拖布倒了,于涵急忙喊着:“同学们别绊倒了。”又把拖布扶了起来,这时我才注意到这个同学。我当时立刻在班级表扬了他,并尽力赞美了他关心集体、为他人着想的好行为。渐渐地我发现他变了,上课特别认真,作业完成得很好,学习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件时给我启示颇深。在班主任工作中,我开始注重以人为本,面向全体,细心观察,捕捉他们身上的每一个闪光点,及时把赞美送给每一个学生,使之发扬光大,使每个学生都感到“我能行”、“我会成功”。实践使我懂得,教师一句激励的话语、一个赞美的眼神、一个鼓励的手势……,往往能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让后进生在爱心的天空下成长。我们常把孩子比做初升的太阳,农民后进生就是迟升的朝阳,比起其他学生,后进生更需要老师耐心、细心的呵护,需要理解与尊重,需要循循善诱。“要小心的像对待一朵玫瑰上颤动欲坠的露珠”,这句话或许有些夸张了一点,却实实在在告诉我们对待后进生不可疏忽大意。作为教师,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教育爱护好这些后进生,使他们和其他学生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展现自己独特的风采。
对后三分之一学生,老师一定要抓住他们的弱点,从各个方面去关心和爱护他们,使他们感受到老师给予他们的温暖、信心和关怀,这样让学生从内心发现自己的错误所在,找到提高的办法,从而努力学习。这样的办法的确是很好的,我想,这些宝贵的经验都会为我以后的班主任工作起到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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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九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暴恐分子为什么要不断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呢?难道杀人真的会进天堂吗?伊斯兰教圣书《古兰经》所讲:“凡枉杀一人,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如救众人”,《古兰经》上还提倡远离异端邪说,指出异端邪说是罪恶。据了解,乱杀无辜的暴恐分子口口声称自己是“穆斯林”,而他们的暴行又怎能够称得上是穆斯林呢?!他们是利用宗教作幌子反对人类和平的人,是让先进文明倒退的人。他们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今天阿富汗等国家落后的情景。
让我们想起了17世纪在新疆进行宗教统治的依禅,他们的黑暗统治让我们的民族文明倒退了几百年,我们决不能再回到那个恐怖的时代。所以对暴恐分子的罪恶行径,我们表示最强烈的谴责和声讨!强烈声讨暴恐分子罪恶行径,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我们要大声说出来,大胆做起来,不仅要声讨暴恐分子的滔天罪行,还要对暴恐活动的思想基础出拳,对宗教极端思想出拳,让它们成为过街老鼠,寸步难行。我们要一起抵制封闭保守,一起携手共创未来,让理性、开放、包容充盈心灵,让团结、互助、友爱充满社会。只要我们团结一心、同仇敌忾、众志成城,就一定能把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就一定能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要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作为公务员队伍中少数民族干部,一定要充分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于我们各族人民就像空气和水一样不可缺少。敌人害怕我们团结,说明团结最有力;敌人越是要破坏团结,我们越是要更加团结!我们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三股势力”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暴恐活动伤害的不是哪个民族,反对暴恐也不是哪个民族的事,而是各族人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共同与暴恐罪行作殊死搏斗,坚决对暴力恐怖零容忍,以自身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理性鉴别信息真伪,不信谣、不传谣,勇于揭穿谣言,自觉抵制危害国家和民族团结的音视频和不良信息,不给别有用心的敌人任何可乘之机。
团结是福,稳定是福,分裂是祸,暴恐是祸。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情也办不成。我们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没有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就没有新疆的美好没来,就没有我们人民的美好明天。维护民族团结,从我做起。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要像维护我们的生命一样维护社会稳定,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做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守护者教育行业和教育工作者是弘扬现代文化的主流阵地和倡导者,是社会和谐稳定重要的稳定源。
我们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大力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大力弘扬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弘扬现代法治精神,坚持反暴力、讲法治、将秩序,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现代意识,传播现代意识、现代观念和现代制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反对迷信,拒绝愚昧。要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要做社会正能量的传递者,我们要以自身的正能量感染、影响、带动身边的同事、家人和其他群体一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积极向全社会传递民族大团结的正能量、稳定的正能量,传播爱和温暖,传播友谊和希望,培育团结互助之花。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筑起“声讨暴恐罪恶行径,与极端思想作坚决斗争”的钢铁长城,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和“感恩、自信、坚韧、担当、拼搏、奉献”的新疆人民的时代精神,崇尚科学,追求新知,弘扬现代文化,用我们实际的行动构筑起维护民族团结、打击暴力犯罪、捍卫社会安宁的铜墙铁壁,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十
4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阳光社区组织辖()区居民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目前,该团各单位按照团党委学习安排,为有效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思想侵害,掀起了学习《去极端化条例》热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去极端化条例》指出了去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对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
在学习活动中,该团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要求,通过三会一课、自学和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学习,让《去极端化条例》入脑入心做到人人皆知;要迅速把学习落实到行动上,严格按照维稳工作要求进行值班,全力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敢于担当,敢于发声亮剑,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用实际行动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
社区维吾尔族工作人员买尼孜拉·伊斯热依里通过学习深有感触的说:“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明确界定了什么叫极端化,极端化有哪些表现方式,明确了法律依据,我们要进一步做好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让居民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十一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于2015年年初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担任组长,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十三个单位派人参加,组成去极端化立法工作班子。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条例》非常关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审议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把制定该《条例》作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了意见。
在常委会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说,《条例》出台实施后,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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