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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请假流程护理假请假条篇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1国家法定假日为公司基本假日(若有变更时应事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或换休,工人以加班计算。
3.2请假应于前一天找到工作代理人并填写《员工请假单》(见附表);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主管领导请假,并在假期终止后,于上班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为旷工。
3.3事假
3.3.1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业务者,主管可不准假或暂缓准假。
3.3.2事假工资计算方式:
①月请假半日(4小时以内),不可累计计算,不扣发工资;事假月超过4小时,按事假1日处理。若员工有意的连续每月请半日假期,视情况扣发一日工资。
②职员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1.75天。
③工人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资/21.75天。出勤天数不足11个工作日的,扣款参照职员级别执行。
3.3.3员工在公司外因酗酒、打架、赌博、闹事等原因休假的,扣发日工资,其当月奖金100%扣除。
3.4病假
3.4.1员工请假须附加有效说明书:加盖医生手戳并写明生病状态的《诊断书》原件或《病志》原件。
3.4.2医疗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4.3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①职员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1.75天/2。
3.4.4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病假:
①超过1天(含1天)未满11个工作日的,扣日工资的50%;
②超过11个工作日(含11个)未满3个月的支付其基本工资的1/2;
③超过3个月(含3个月)未满6个月,其超过部分支付其基本工资的1/3; ④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其超过部分支付基本工资的1/4。
说明:
⑤按照以上方法计算的应发工资总额如低于880元(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的80%),应按880元发放月工资。
3.4.5请病假需为同一疾病,核算病假日期时应按连续考勤周期计算,期间只有连续出勤11个工作日,方可视为前一假期周期结束,否则自动视为连续假期周期(扣除出勤工作日)。
3.4.6医疗期间5日以上病假须由二级以上医院开具《诊断书》原件或《病志》原件。
3.5婚假
3.5.1员工结婚正常为3天,晚婚(女23周岁和男25周岁)为10天,应在休假前将手续办理完毕,须附结婚证复印件,晚婚以结婚证日期为准,婚假日期从结婚请假日起连续计算(包括节假日,无路程假)。
3.5.2正式员工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3.6产假
3.6.1休假需满足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条件,且经过公司审批:
①女员工享受98天产假;
②剖腹产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产假;
③晚育(23周岁零9个月以上)增加产假60天,产假另行办理;
④其他情况按事假处理。
3.6.2女员工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其他按事假处理。
3.6.3女员工因休产假造成的岗位空缺,如确需补充可按规定提出用人申请,休完产假后上班的女员工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3.6.4产假工资、奖金的发放。
①缴纳保险者:休假期间应发工资按1100元/月发放,用于抵扣生育保险金;若提前上班,则按正常薪酬发放。另外,流产假扣日工资,返还保险公司保险金。
②未缴纳保险者:未缴纳保险者:休假期间应发工资按1100元/月发放,至正式上班止。另外流产假扣1/2日工资。
3.7护理假
3.7.1男员工护理假:妻子正常产3天,非正常产7天(需提供医院证明、结婚证或出生证明);晚育(按妻子年龄计算,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7天,须附孩子的'出生证明,假期从孩子出生当日起连续计算。
3.7.2护理假工资、奖金的发放。
①缴纳保险者:扣发日工资,返还保险公司保险金;
②未缴纳保险者:不扣工资。
3.8丧假
3.8.1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其余亲属(兄弟、姊妹、岳父母或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给予1天丧假。
3.8.2正式员工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3.8.3员工按照与本人的关系给予不同假期,在请假单上必须标明与本人关系。
3.8.4其他亲属的丧礼如有必要参加,依有关规定应请事假。
3.9工伤假
3.9.1员工因工负伤须到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医疗期按国家不同工伤等级的规定,医疗至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由医疗单位做出医疗结论。
3.9.2医疗期间的工资发放:依据博林特电梯《工伤职工医疗管理办法》执行。
3.9.3超过医疗期的,由医疗机构做出医疗结论,公司安排继续治疗或重新安排工作。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9.4工伤医疗期超过30天,须由总经理核准。
3.9.5工伤的最长医疗期间为2年。
3.10出差假
3.10.1员工连续出差(不包括驻外人员)超过20天(含20天),给假1天,工资、奖金照发。
3.10.2在公司工作满11个工作日的,给与发放车补。
3.11 请假奖金计发方式与原则
3.11.1各部门奖金总体额度不得超过公司下达的标准,在标准范围内部门领导有权进行合理分配。
3.11.2一个月内累计出勤满11个(含)工作日的,不予扣发奖金。
3.11.3一个月内累计出勤未满11个(不含)工作日的:其奖金额度由部门领导根据完成此项工作的人员数量、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3.12请假权限
3.12.1请假1-2日,需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3.12.2请假3-4日,需经系统主管领导批准;
3.12.3请假5日(含):
①工人类由制造厂副总经理批准;
②其他岗位员工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请假,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5.1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事部。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护理假请假流程护理假请假条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使教职工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1、病假。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者,需凭公费医疗规定的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向学校领导请假。
2、事假。教职工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学校可以给予一定的假期。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由当事人提出婚假要求,学校均按法定假期给假。符合法定婚龄,婚假为3天,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婚假为15天。
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死亡),给假1―3天,赴外地奔丧,酌情给路程假,因故延长必须请事假。
5、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的法定产假为90天,难产和剖腹产根据医院证明适当增加产假天数(15天以内)。25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小孩为晚育,可增加产假14天。小产假,根据医院休假证明而定。寒暑假可以顺延。
6、公假(出差)。参加上级会议和外出培训、学习人员,应按文件或通知时间,按时出差按时返校,不得超时,违者作旷工论处。对各类假期,以上级规定为准,若有调整,则作相应调整。
1、教职工凡要请假都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教师报教务处安排好课务、后勤人员报所属处室主任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如因急事或急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先电话请假,但必须在上班前通知校领导,事后补办手续。
2、病假(1天凭疾病诊断书、2天以上凭病假证明)和产假必须凭医院证明请假,请假时注明返岗上班时间。
3、假期满后,确需继续请假的,则要持相关证明或有充足的理由办理续假手续。
4、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影响正常工作的均以旷工论处。
1、教职工请假1-2天直接向主管年级校级领导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向校长请假,中层以上干部一律向校长请假。
2、教职工请假一个月以上由学校行政会同意报县教育局审批。
3、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同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县教育局请假。
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病假超半年者,当年不予考核。
护理假请假流程护理假请假条篇三
公司全体员工
1、 审批权限
①、 员工请假1天,由物管部长审批
②、 员工请假3天,由公司经理审批
③、 员工请假3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2、 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各部门领导批准后交佳和物业办公室备案归档。
3、 请假前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 超假期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之后补办手续。
1、 事假:
①、 经领导批准的事假3天以内,工资照发,超过3天不发工资。
②、 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③、 员工因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事后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补办手续按旷工处理。
2、 病假:
①、 员工因病请假需凭医院诊断证明,领导审批。
②、 员工因病请假,工资照发。
3、 工伤假:
①、 凡因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 工伤假工资照发。
4、 婚假
①、 凡请婚假应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单》,报相关领导审批,并做好 交接工作。
②、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③、 婚假按国家规定可请假七天。
5、 产假
①、 凡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前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 产假可享受一个月假期,产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工作照发。
6、 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假
①、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死亡,准假3天,需报有关领导审批。
②、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旷工认定:
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①、 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休假
②、 未办理请假手续休假
③、 不请示报告休假
上述旷工行为视其情节按一下规定进行处罚
①、 按工资3倍处罚,在当月工资扣除
②、 旷工2次,按辞退处理
护理假请假流程护理假请假条篇四
为了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完善员工请假的审批流程,特作出此规定:
1、员工有特殊情况时,经公司批准,可以请假,请假为无薪假期。
2、员工请假需提前填写假期申请单。
3、审批的权限:
1)若请假半天,由班组长及车间负责人审批;
2)若请假一天,由车间负责人及厂办审批;
3)若请假两天(含两天)以上,由车间负责人及厂长审批;
4)车间负责人及厂办管理人员请假,由厂长及总经理审批;
5)未办理请假手续,或假条上无主管领导签字,将以旷工处理;
6)事假需由本人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特批;
7)请病假不准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
8)员工假期结束,需到厂办销假;
签发人:
2012-7-27
公司全体员工:
1事假: 员工请假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直接主管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请假2天(含)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签字交人力资源备案后,方可休假;因紧急变故而不能履行提前书面请假手续的事假、病假、丧假,可电话向直接主管(包括直接主管的直接主管)请假(禁止短信请假、委托请假或临时请假)并取得直接主管同意,假毕返岗销假时,可补办手续。
2病假:凡请病假者,须提供三甲医院(或县区级医院、或医保中心指定的社区卫生院/卫生所)出具的休假证明,休假证明的休假期为病假期,超出部分按事假计;员工休病假期间,企业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复查后的休假证明为最终有效证明;如经复查证明无需休假的,全部休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因公未打卡者需于当日或次日详细填写出勤证明卡,经主管部门批准,并递交人力资源部保存。员工每月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超过2次罚款5元/次(不准代签、不准连签、不准超过两天)。
各部门员工请假离岗前要交接好自己的工作,如因员工请假导致公司业务不能正常进行的,公司将作严肃处罚。请假单需及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作为本月考勤依据。
总经理办公室
2011-7-1
一、 目的: 规范护士请假行为,保证护理工作正常、安全进行。
二、适用范围: 全院护士
三、请假流程
1. 请假流程:
2.护士长外出(出本市)及休假两天以上,须向护理办及分管院长请假并做好登记。
3.事假参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销假:所有请假的'护理人员休假结束后报护理部销假并登记。
1、病假需凭本院“诊断说明”。
2、护士长请事假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护理部主任批准,护士长休假或外出须事先向护理部主任请假。
3、护士有病或有事,需本人亲自来医院请假,经护士长同意后,按提休或补休处理,不准电话、便条请假。
4、因疾病等原因不能上夜班者,须于接-班之前4小时交假条,以免影响工作和人员安排。
5、节假日班已安排,不准请假(非特殊情况除外)。
6、上班时间离岗要请假,一般不超过30分钟,超过者按半天事假计算。
公司全体员工:
1. 事假:员工请假前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需先去人事行政蔡凤或张梦思处填写请假申请,经李总审批签字确认后,将假条交至人事行政处备案,方可请假。因紧急变故而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事假,病假,丧假,可电话直接向李总和人事行政共同请假,(禁止:只给李总或者人事行政一方请假,短信请假,委托请假。)并取得同意,假毕返岗销假时,可补办请假手续。
2. 病假:凡请病假者,需提供病假证明(由三甲医院或县区级医院出具休假证明),休假证明的休假期为病假期,超出部分按照事假计算;如果临时头疼脑热需请假无证明,算作事假处理。备注:员工休病假期间,企业有权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查,如经复查无需休假,全部休假时间按照矿工处理。
3. 因公未打卡者需于当日或者次日详细填写未打卡证明,经李总批准,递交人事行政处备案。
4. 3天内必须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其请假无效,视为旷工。
各部门请假离岗前交接好自己的工作,如因员工请假导致的公司业务不能正常进行的,公司将严肃处理。
请假单等考勤证明材料需及时交人力行政处存档,作为本月考勤,月核算工资主要以月打卡机考勤和人事行政存档的请假单等为考勤材料,如果因为员工自身未向人事行政递交有关考勤材料,缺勤的时间按照矿工计算,工资问题个人承担。
备注:如果在部门有主管人员以后,请将假条先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再让李总签字确认,(如果是1天以内的事假或者病假无需找李总签字),然后将假条交至人事行政处。
总经理签字:
副总经理签字:
人事行政签字:
护理假请假流程护理假请假条篇五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重申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
2、请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
3、请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须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续假。不能来校续假的,可以用各种方式提出申请,返校后补填请假单。
4、请假手续不完备,不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考勤由办公室主管,请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上失误的.,由请假者负责。
6、教职工例会上将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7、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校长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
8、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如确须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学校给婚假三天(举行婚礼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视为出勤。
9、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准假3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3天、路途时间除外)。视为出勤。
11、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12、教职工子女婚嫁,准假二天(婚嫁当日和前一天),视为出勤。
13、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可视为出勤。
14、教职工离校在离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登记、或通讯不畅,视为工作失误。离校在半天以上需具备请假手续,记入考勤。
15、教职工要按要求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开始后5分钟后视为迟到,20分钟后到达视为旷工,各类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16、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外出学习在两天以内(含两天),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办好交接,并报教导处备案,方能离校,否则视为工作失误(遇急重事除外)。
17、以上视为出勤的事假都应填写请假单。
18、本制度从20xx年5月3日起执行。
护理假请假流程护理假请假条篇六
为了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督促社区工作人员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保证我社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顺利通过上级验收,特制定《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全体社区干部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需按以下制度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二、全体社区干部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八点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半至下午七点,需要加班时以通知要求时间为准。
三。考勤由社区办公室负责,考勤方式采取不定期签到和签退为主,并组织专人对工作人员上岗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勤时未到,视为迟到,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未到下班时间离岗为早退,未经请假不上班为旷工,上班期间发现玩游戏,网上购物或大声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以旷工处理。
五、一般社区干部因病因事请假,半天以下(不含半天)由分管领导审批;半天以上(含半天)五天以下(不含五天)由书记审批,五天以上(含五天)书记签署意见后报雄关区审批;社区领导班子请假直接由书记审批,五天以上(含五天)书记签署意见后报雄关区审批。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须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告知办公室,假期满后需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六、请假半天(含半天)以上必须出具假条(病假须附一院诊断证明),逐级(分管领导、书记、雄关区)签署审批意见,准假后,告知分管领导,并将假条送办公室备查。
七、社区干部假满后,及时告知书记和分管领导,并到办公室销假。凡未经领导审批签字,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原则上不予补假,特殊情况,报请书记办公会研究处理。
八、出勤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项目。按百分制计算,迟到一次扣0.5分,事假每半天扣除1分,病假减半,旷工半天扣5分。
九、如果入户、开会、参加公益性活动以及向区上上交材料需提前告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婚桑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十、本制度自宣布之日生效,以前相关请假与考勤制度自行废止。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在书记办公会。
护理假请假流程护理假请假条篇七
一、事假
1.员工遇事必须在工作时间亲自办理,应事先填写“员工请假表”(附件1),标明请假类别,经部门有关领导批准并将本职工作交待清楚后方可休假。
2.确有正当理由或遇突发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需通过电话方式请假。上班后应补齐手续办理销假,否则不予承认,按照旷工处理。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5天,每次不得超过2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逾期者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需上交“补假申述书”经副总经理签批后交行政部存档。
4.事假不满一日者以实际请假时间计算。(级别薪资/http://)/小时。
5.事假必须事前请准,不得事后补请。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突发情况需要补请须上交“补假申述书”经副总经理签批后方可补假。
6.员工请假流程:1天内须填写“员工请假表”,经主管总监签批后,交行政部存档备案;1天以上须经填写“员工请假表”,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批后,交行政部存档备案。
7.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含经理)请假须填写“员工请假表”,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批后,交行政部存档备案。
8.员工请事假期间不享受正常工资。
二、病假
1.因病或非因公受伤,须将三级甲等医院(市级以上医院)病休证明交至行政部审核通过,方可休病假(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扣发当日薪资。
三、婚假
1.符合法定适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员工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法定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员工可增加至婚假7天。
2.休婚假的员工需持《结婚证》办理休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3.婚假期间享受岗位工资。
四、丧假
天丧假,兄弟、姐妹、祖母、或外祖母去世,员工可享受一天的带薪丧假,要提供与死者的身份证明,以及死亡证复印件,特殊情况除外。
六、员工外出(包含因公出差)
1.员工外出须填写 “外出登记表”(附件2),行政部备案后方能外出。因公出差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附件3)
七、附件
1.(员工请假表)
2.(外出登记表)
3.(出差申请表)
第二条、请假
3、婚假、产假需提前15天提出,以便主管安排人员替岗;
4、未办理请假、续假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
5、请假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处理,超过半天按一天处理;
第三条、请假批准权限
人事部经理有权批准公司员工一天及以下假期,二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事假
4.1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7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
4.2 事假一次超过7天时,超过部分按旷工论处;
第五条、病假
5.3 请病假1天(含)以上,必须提供区县级以上(含)公立医院的当日正式假条和就诊病例或处方,其他就诊证明无效;无法提供或不符合的将视作为事假。
5.4 请病假1天以下,必须提供区县级以上(含)公立医院的就诊证明,以就诊证明的日期为准,当日有效;无法提供或不符合的将视作为事假。
5.6因患病不能上班的员工,必须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30分钟内通知直接主管,并交待需要紧急处理的工作或其他事项;愈后三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并将相应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就诊证明交直接上级和人事行政部备案。(就诊证明的解释:包括医院出具的一整套就医过程的手续证明,包括:假条、处方、盖章病例以及就诊收据;不包括:挂号单。)
5.7带薪病假制度:如果在工作时间由于身体不适,无法继续正常工作,需要就医;在2天内返回,并能够提供有效就诊证明的,此段就医时间将不扣除任何薪金。若超过2天期则按实际时间的病假处理。每人每月最多可享受两次"带薪病假",超过的情况按病假处理。
5.8 医疗期:对于长期病假员工(连续病假天数超过15天者),公司有权要求员工签订"医疗期协议书",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患病员工必须持有区县级或以上公立医院发出的有效证明。
5.9 病假待遇:当月累计5天以内(包括5天)的病假三发70%的工资;当月累计8天以上的病假,从第8天起发50%工资。
第六条、工伤假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出差期间因工受伤,员工必须立即通知公司、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由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1工伤赔付制度: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事故,由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的可享受工伤赔付。
6.2赔偿方式:社会保障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标准支付员工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七条.婚假享受对象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婚假假期3天,晚婚假期为7天;婚假假期不能间断休息,且原则上要在结婚登记当年一次休完;申请需提供结婚证明复印件,婚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第八条.产假需要符合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并需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休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50%。
8.1 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加15天。
8.2 产假需一次使用完毕,违反计划生育者,不得请产假。
8.3 男职工为照顾妻子生产,可以休息3个工作日。
第九条、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以申请丧假3天;丧假假期不能间断休息,且原则上要在当月一次休完;申请需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如果因工作需要提前结束丧假返回工作岗位的,公司将额外给予个人相应提前天数日工资的100%,以示鼓励。
第十条、旷工的定义:没有及时办理公司规定的请假手续,或事假没有得到公司批准、病假不能提供有效就诊证明而没有到岗上班的均视为旷工。旷工1日(次),扣除当日工资;1年之内旷工累计超过(含)3天(次)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做出任何赔偿。
11.2、在本公司工作二年以上的员工,可在次年享有5天带薪年假。
11.3、年假必须在当年内享受,不得跨年累计。
11.4、年假可以在当年内分开享受,最小年假单位为一天,可以冲抵病假或事假;如果因工作原因在年底未享受完,公司将在年末给予剩余天数的日工资,以示补偿。
11.5、员工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年假,并由直接上级及人事部批准方可。若员工在该年受到任何人事行政处罚,将取消次年享有年假的鼓励。
13.1 请假员工从行政人事部领取请假单;
13.2 将填写好的请假单上报直接主管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十四条、本规定从2015年9月1日开始执行,凡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一、事假
1.员工遇事必须在工作时间亲自办理时,应事先填写“员工请假表”(如下表所示),注明请假类别,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并把工作交待清楚后方可休假。
员工请假表
2.无法事先请假的,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的方式请假。回来后补齐手续,否则不予承认。
3.每月请假不得超过 天,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 天,逾期者按旷工处理。
4.事假不满一日者以实际请假时间计算。
5.事假必须事前请准,不得事后补请。如因特别事项需要补请须申述充足理由,获准后方可补假。
6.一般员工请假天内由直接主管领导批准;领导批准; 天以上事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7.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8.员工请事假期间不享受正常工资和津贴。
二、 病假
1.因病或非因公受伤,凭公司指定的医院病休证明,予以休病假。
2.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按其日工资标准的' %核发(累计病假在半年以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员工工龄为 年及以上的,按其日工资标准的 %核发,员工工龄为 年及以下的,按其日工资标准的 %核发。
三、 婚假
1.符合法定适婚年龄的员工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可增加至婚假10天。
2.休婚假的员工需持《结婚证》办理休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3.婚假期间享受岗位工资和津贴,但不享受绩效工资。
四、 产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员工,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五、 其他假期
其他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员工外出
1.员工外出前按外出登记本规定逐项填写,呈请部门主管核准签字后报办公室备案,方能外出。
2.若因公外出,地点尚未确定者,应于到达后将地点、电话告知,以便有事告知时方便联系。
3.外出回来必须填写返回时间并签字。
公司各部门:
3.批假权限 :一般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车间主管批准, 4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厂长批准,10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须总经办批准;超过15天以上按离职处理,须办理离职手续,根据公司人员安排情况如人员配置不够时,需对外招人的可优先考虑聘用,待遇按新员工入职为准。
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上海艾希尔化工厂品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公司全体员工:
1事假: 员工请假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直接主管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请假2天(含)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签字交人力资源备案后,方可休假;因紧急变故而不能履行提前书面请假手续的事假、病假、丧假,可电话向直接主管(包括直接主管的直接主管)请假(禁止短信请假、委托请假或临时请假)并取得直接主管同意,假毕返岗销假时,可补办手续。
2病假:凡请病假者,须提供三甲医院(或县区级医院、或医保中心指定的社区卫生院/卫生所)出具的休假证明,休假证明的休假期为病假期,超出部分按事假计;员工休病假期间,企业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复查后的休假证明为最终有效证明;如经复查证明无需休假的,全部休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因公未打卡者需于当日或次日详细填写出勤证明卡,经主管部门批准,并递交人力资源部保存。员工每月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超过2次罚款5元/次(不准代签、不准连签、不准超过两天)。
各部门员工请假离岗前要交接好自己的工作,如因员工请假导致公司业务不能正常进行的,公司将作严肃处罚。请假单需及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作为本月考勤依据。
总经理办公室 2011-7-1
护理假请假流程护理假请假条篇八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备案。
1、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事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乘以上班天数)。
2、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不发放其病假期间的岗位工资。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① 医疗期1~3个月,医疗期满试工1个月。
② 医疗期3~6个月,医疗期满试工2个月。
③ 医疗期6个月以上的,医疗期满试工3个月。
④ 在试工期内,又患病累计休息半个月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病伤救济费。
2: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
3:对在企业长期病休,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企业停止其医疗期,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工伤假
(1)因工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安全部门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认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3天,一次休完。
5、婚假、丧假
(1)一般婚假:3天;
晚婚(男25、女24)婚假:15天。婚丧假、产假和节育假,均为保障员工权益而由员工享受的假期,均需当时一次休完,不得推迟到以后休假。
(2)婚假、产假和节育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丧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
(4)婚丧假、产假、节育假等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1)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3、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2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2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办公室核准,3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8、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9、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10、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1、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16、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17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1、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护理假请假流程护理假请假条篇九
为了规范教职员工的管理,保护学校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教职员工的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应办理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因病一般需附医生证明。一般不予电话或口头请假。
二、教师请假在半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一天至三天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中心校校长批准。
三、教职员工结婚、分娩、丧事假,均按国务院规定给假,但必须办理手续后,交由教导处存档。
四、教职工经医生证明病休或因事假的,应办好手续,其工作由组织安排,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找人代课或代工。
五、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待遇按上级相关条例执行。
六、凡外出办事半天以内,必须给到学校办公室填写外出登记手续。
七、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护理假请假流程护理假请假条篇十
为了推行制度化管理,贯彻“以法治校”理念,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续推行制度化管理,结合学校情况,制定《初中教师请假制度》。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每月一天。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乡镇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时间根据病情而定。
3、婚假教师结婚,期限不超过一周。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7、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周年时准假一天,三年时准假两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1、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初中教师请假单”。
2、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3、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4、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1、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2、学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中心校批准,并安排负责人代为处理学校工作;学校其他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3、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4、请假超出规定时间的每天扣除工资20元,旷工每天扣除工资40元。
5、每月全勤奖:教师每月全勤奖励10元;
6、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
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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