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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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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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篇一

为有效预防、及时、有序、妥善处置天然气供应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天然气供应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泗阳县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新修订施行的《泗阳县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对管道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作出了新的规定,对《预案》使用范围、制定的主要原则、保障的次序以及监测与预警等相关内容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全县天然气供给不足或中断等突发事件,满足应急情况下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发改委第15号令)、《宿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泗阳县区范围内天然气供应出现紧缺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预案》制定遵循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原则:按照“保民生、保重点、保安全”的原则,确保居民生活用气,优先保障学校、医院、公交车等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用气和特殊行业、高危企业等生产安全的用气需求,最大程度地降低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按照安全高效、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建立健全燃气供应保障的应急机制,优先保障民生、公用、重点用户用气,压减调峰用户、可中断用户用气,最大限度减少燃气供应短缺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燃气企业力量,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为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紧缺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政府成立天然气供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县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工作。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担任,成员分别由政府办、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资规局、县商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园区(场)组成。天然气供应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县住建局)协调参与工作。

(1)分析天然气供应趋势和环境,制定保障天然气应急供应的政策和措施;

(2)针对全县天然气供应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调配天然气气源,开展应急工作,必要时采取行政调度措施;

(3)及时通报全县天然气气源供应变化情况;

(4)根据全县天然气供应情况,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按照《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令)关于天然气利用顺序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用气类别情况,在应急情况下依据以下供气次序进行保障:

1.居民生活(含独立壁挂炉采暖),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集中采暖用气及公交车、出租车城市交通用气;

2.商业性公建用户用气;

3.不可中断工业企业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用气;

5.一般工业可中断用户生产燃料用气;

用气。

建立健全天然气供应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的动态监测。天然气供应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数据和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天然气供应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紧急状态下实行快速专报制度。天然气供应企业发现供气异常波动情况后(上级上游减量供气,设备检测管道压力异常骤降,用户反映使用异常等),要在3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小时内对报告事项予以调查核实后报领导小组。

根据根据全县天然气实际需求量与上游下达的供气量和应急储备保障量的缺口情况,分为ⅶ级、ⅵ级、ⅴ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七个预警等级。

ⅶ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5万方/天。

ⅵ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5—10万方/天。

ⅴ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10—15万方/天,供应形势紧张。

ⅳ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15—20万方/天,供应形势非常紧张。

ⅲ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20—25万方/天,供应形势严峻。

ⅱ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25—30万方/天,供应形势非常严峻。

ⅰ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30万方/天以上,供应形势极其严峻。

一旦发生天然气供应预警事件,天然气供应企业应立即采取初步应急措施,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范围、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等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性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通报值班人员和值班情况。

当出现天然气供应短缺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严重程度、预警级别分别向受影响范围的用户通报信息,必要时发布社会公告或情况说明。

气源组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天然气供应企业)加大与上级、上游的沟通联系,争取供应指标,加强外调气源的购置、运输和储备工作。

当天然气供应形势紧张时,办公室成员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场)、园区(场)、天然气供应企业制定停(限)气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后,由天然气供应企业具体执行。

天然气供应企业负责实施停(限)气方案,天然气供应企业将已确定的停(限)气信息提前12小时通知相关企业单位,告知停(限)气时间和指标等信息,便于做好内部应急措施及生产计划调整等工作,尽量减少损失,确保有序安全用气。

天然气供应企业根据消费需求和供应实际,另行扩大建设应急储备站(库)和门站等,增加天然气应急储存设施保有量和储气保有量。建设组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建设协调和帮办服务工作。

办公室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密切关注天然气供应企业的保供成本和供应形势,并分别制定天然气价格调控方案和财政补贴方案,经领导小组研究,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有关县人民政府及城燃企业要按时完成已形成能力的储气设施的注气工作,在天然气供需紧张情况下,按照保障次序优先保障居民和民生用气;根据供应保障情况及应急响应等级,及时沟通上游供气、储罐经营、管道运输、城市燃气等相关企业形成保供合力,紧急调用储气资源,适时释放应急储量,最大限度发挥储气设施的应急保障作用,全力保障居民和民生用气平稳有序。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演练推演,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2)天然气供应企业应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不断提高企业的运行管理能力。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引导各有关单位做好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节约用气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手机等传播方式,加大对天然气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篇二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我县主城区共有集中供热企业4家,集中供热热源4个,总供热能力700万㎡。热电联产热源1个,是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区域锅炉房热源三个,分别是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50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8%以上,覆盖居民5.2万户。

目前,主城区集中供热由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4家企业共同承担。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张家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及《河北省供热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冬季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2.1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李建富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小宝担任。

2.2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冬季发生的供热突发事件;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单位做好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导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驻军及武警部队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第二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供热管理办公室负责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供热单位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4成员单位及职责

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公司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

县住建局:负责《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具体组织、指挥及事后分析、总结全县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全县供热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农村清洁取暖的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协调。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本县供热燃料应急调运,农村清洁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实、会议组织、信息处理、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热突发事件而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交警部门负责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低保户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财政局:今年煤价、气价均高于历史同期价格,供热企业资金缺口大,财政部门负责本采暖季供热资金保障工作,确保供热能够平稳运行。

县市场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县应急管理局:对供热企业生产安全及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县交运局:负责协调供热燃料运输车辆交通保障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及供热锅炉拆除所引发的供热问题,监管供热锅炉按时完成深度治理,并监管供热企业供热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县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电力保障,协助处置因供热用电引发的供热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督导本辖区正常供热;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理、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

2.5供热单位职责

各供热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供热主管部门要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供热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送。

5.1响应程序

5.1.1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时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事件情况。

5.1.2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5.1.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县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5.1.4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发生供热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5.2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和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6.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6.2事件调查

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6.3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7.1两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县、乡(镇)两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7.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热单位必须组建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机动车、安全防护用品、各类抢修设备、监测仪器、移动电源、警示标志以及各种规格的管材、阀门和水暖件等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热事故自救能力。

7.3应急供热燃料保障、农村洁净煤保供及农村气代煤工程的安全运行与气源保障

建立应急供热燃料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抓好洁净煤托底政策的落实,增强洁净煤保供能力,是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全县农户能安全温暖清洁过冬,保障洁净煤稳定供应,及时应对上游煤源单位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供应调度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出现紧急情况,出现对全县供煤计划不能满足正常实际需求,且已超出县乡储备调节范围的紧急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措施:

7.3.1县发改局积极协调、多方联系洁净煤生产企业,拓宽洁净煤煤源供应渠道。

7.3.2县财政局筹备应急资金,应对极端气候需求量增加、市场价格非正常上涨等情况。

7.3.3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向农户供应兰炭、型煤等洁净煤工作。

7.3.4启动生物质燃料替代清洁煤供应,保障应急需求。

7.3.5考虑电力资源、电网支撑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区域应急发放液化气取暖器、电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农村气代煤工作要建立三个责任主体,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担燃气经营过程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乡镇、村两级要承担原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县住建部门要承担行业督查指导的监管主体责任,以确保用户在安全的前提下温暖过冬。由于气源、气价的市场波动较大,县住建局要协调中燃公司进行气源保障,县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政府预算,保障补贴资金。各乡镇要成立农村气代煤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加强宣传,保证用户安全使用意识,防范各类问题发生,公安部门要对恶意损害燃气管网行为进行罚戒,应急、消防、公安部门要针对农村气代煤进行安全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7.4应急救助保障

县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7.5通信联络保障

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县政府及其供热管理部门、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供热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7.6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单位因客观原因停供弃供的,经协调无效,县政府须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7.7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县级财政应安排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县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县正常供热,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8.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8.2应急演练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9.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涿鹿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本预案,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9.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篇三

为解决我镇天然气供气指标不足、冬季天然气供需矛盾等突出问题,有效保障辖区群众生活用气,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度峰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涉及村(社区)是本行政区域保供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天然气供应的日常监控,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盯紧问题督办解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供气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引导用户使用电、煤炭、柴火等替代能源。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民本作为优先保障重点。

一是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千方百计拓展供货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天然气气源增供指标,与供气公司签订气源增供、保供合同,为群众温暖度冬提供气源保障。

二是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是采取有效管理及技术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数据监控、分析及预测,发挥自身储气调配能力。

四是液化气充装站要切实加强气瓶检测和储备,作为补充燃料。

各村(社区)要做好天然气供应方面的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信访维稳工作;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派出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交警中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民政办及时协调困难群众用气保障工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保供应急储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燃气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民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应急保供工作,把燃气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落实,确保我镇燃气保障有序。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天然气保供工作应急预案,组建工作专班,强化措施举措,加强统筹协调,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镇应急办、村建中心报告,确保“气荒”信息第一时间知晓,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有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天然气保供度峰措施实施期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完善各类保供措施。镇纪委要对天然气保供度峰工作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篇四

及时、有效协调处理天然气供需突出问题,最大程度减少天然气供应不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统筹协调全市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加强天然气运行调度和监测监控,强化供需各方沟通和协调,做好舆情监测和管理,有效引导社会舆情,维护社会稳定。

《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贵州省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等文件。

遵义市播州区行政区域内天然气供需突出问题的处置。

成立播州区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小组,由区工业经济局代行职责,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天然气供应企业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小组,制定本地区、本企业应急保供预案,适时按需制定印发调峰用户清单,形成全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合力保供的天然气工作体系,做好天然气应急保供相关工作。

一是统筹编制区级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调度全区天然气供需情况,协调处理供需突出问题,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提出全区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启动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工作小组备案。二是督促各镇(乡)、有关企业落实好城镇燃气企业“年用气量5%”储气任务与天然气保障供应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编制本地区的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调度本地区天然气供需情况,核查城镇燃气企业“1年用气量5%”储气任务的落实情况,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天然气保障供应主体责任,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启动应急保供预案须报本级政府领导批准,并报区工作小组备案。

编制本企业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向当地政府工作小组报告本企业工作小组建立情况及天然气供应情况。强化保障资金落实,增强上中下游企业沟通联系,优化资源配置,切实做好精准预测、监测预警、输配调度,科学制定调峰用户清单,按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调峰,保障天然气平稳供应。执行“压非保民”须按程序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工作小组要强化对天然气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监测和预判,畅通信息通报和反馈渠道,对可能出现的供需问题及时进行预警,确保供需信息有效衔接。在出现天然气供需突出问题时组织开展供需衔接调整与部署,做好应急保供应对,努力恢复供需平衡。

区级工作小组牵头落实全区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任务;上游供气企业和国家管网公司落实不低于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任务;各城镇燃气企业落实年用气量5%的储气任务。管输企业和城镇燃气企业在保证安全运行前提下,提升管道运行压力,提高管存量。

有关单位要优先保证天然气运输通道的安全畅通,必要时,依法行使社会运输工具的紧急征用权,确保应急天然气及时、安全调运。

建立健全各相关单位联系沟通机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微信等方式,保证各有关方面通讯联系畅通,必要时确保调度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在管道天然气的日计划审批量小于用户端需求量时,需采用lng应急补充供应满足供应缺口;而lng场站可用库存量在减去满足供应缺口的lng应急补充量后,lng场站可用库存量小于3天供应缺口总量时(即lng场站可用库存存量应至少满足3天供应缺口总量,1天的供应缺口量按照当天的数值计算),必须采取限气停气措施。

区级工作小组根据全市日用气缺口量及紧急程度实行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ⅳ级为最低级别。启动预警应及时报送市工作小组获得批准或备案后付诸实施。

(一)ⅰ级预警状态(红色):特别严重的紧张状态预警,由于管网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或者其它因素导致供气资源紧张,全区供需缺口达到20%以上(供需缺口指的是管道气计划审批量和应急lng补充供应量之和与天然气用户端总需求量之间的差值除以天然气用户端总需求量的比值,下同),且持续 72小时以上。

(二)ⅱ级预警状态(橙色):严重紧张状态预警,由于管网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或者其它因素导致供气资源紧张,全区供需缺口达到10—20%,且持续48小时以上。

(三)ⅲ级预警状态(黄色):较为严重紧张状态预警,由于管网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或者其它因素导致供气资源紧张,全区供需缺口达到5%—10%,且持续48小时以上。

(四)ⅳ级预警状态(蓝色):一般紧张状态预警,播州区天然气供需缺口小于5%,且持续48小时以上。

根据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区级工作小组对非居民用户的限气停气的先后顺序为:汽车加气-工业燃料用户-商业用户-公共服务用户(主要针对洗浴中心、超市、商场、写字楼、酒店等,不含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社会福利院、机场、车站等)。

由区级工作小组结合本地区天然气供需的实际情况,依据市级清单,确定本区“压非保民”限停气清单(一年更新一次)。

限气停气的时间段分为全天停气和分时段停气。具体用户的停气时间段按照如下规定分类执行:

1.全天停气即全天24小时不间断停气。

2.分时段停气控制在用气高峰时段,即早7点至9点、中午11点至13点、晚17点至20点。

3.对于加气车辆、非居民用户,有天然气替代能源的,可考虑采取替代能源的方式应对。

(1)在启动应急保供预案时,各工作小组立即执行日调度、日报告,供气企业向属地工作小组报送供需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供气量、储气量、需求量、缺口量、保供形势分析及建议措施等,镇(乡)工作小组汇总后于每日上午报市工作小组。

(2)遇到特别重大的天然气供需问题,区工业经济局接到信息后,按有关规定向市工作小组、区政府报告。

(3)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区区域的态势,及时向市工业和能源局报告。

根据预警级别及保供形势分析,结合供气企业提出应对建议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相应级别工作小组响应并落实相关措施。

ⅰ级响应:由区工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三是统筹调度动用政府储备气“补缺口”,在坚守“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底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四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拟定需要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备选清单及其限气停气时间段(即《遵义市播州区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限气停气清单》),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压减,同步报市工作小组备案。

ⅱ级响应:由区工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三是必要情况下请示区政府协调动用政府储备气;四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拟定需要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备选清单及其限气停气时间段(即《遵义市播州区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限气停气清单》),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压减,同步报市工作小组备案。

ⅲ级响应:由镇(乡)、街道办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三是必要情况下请示市政府协调动用政府储备气;四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拟定需要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备选清单及其限气停气时间段(即《遵义市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限气停气清单》),报市工作小组审定后实施压减。

ⅳ级响应:由天然气供应企业工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充分调动发挥终端用户调峰能力,积极引导用户采取减少产量、分时生产、节能降耗及能源替代等措施主动参与调峰;三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四是必要情况下请示市工作小组协调动用政府储备气;五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从限气停气的“压非保民”用户清单中,筛选对应区域范围内限气停气非居民用户清单,报镇(乡)、街道办工作小组审定后实施,同步报区工作小组备案,并在当日提前通知次日需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告知限气停气信息,取得用户的理解和配合。

在进入限气停气时段后,由燃气企业负责对限气停气用户的用户端阀门或用户专用调压站阀门进行关闭,并安排人员值守,防止用户私自开启阀门,造成安全隐患。

响应启动后,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

当天然气供应连续10日能满足全区各类用气需求,由区工作小组发布预警解除、响应终止等信息,天然气供应企业向减限用户恢复正常供气。

天然气供应相关企业要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程序及生产工艺要求,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管道输送功能,保障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受影响区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保供事件善后处理,消除负面影响,切实做好舆情监测及管控工作,安抚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区工作小组牵头组织区级天然气应急保供模拟演练,各镇(乡)、街道办工作小组牵头组织本辖区内应急保供模拟演练,各天然气供气企业工作小组牵头组织本企业应急保供模拟演练。

对在天然气应急保供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级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保供应急救援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篇五

随着我市燃气需求量逐年增加,燃气供应问题日益突出。为应对上游限供或气源不足等情况,采取对下游合同用户进行减、限、停等供气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下游合同用户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大冶市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本方案适用于大冶市内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保供范围内各类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省、市管网因自然灾害、设备故障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出现天然气减供或断供,导致全市天然气供需存在一定缺口的情况。

统筹“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达峰、百姓生活”四个维度,切实强化“压非保民”工作,坚持安全底线,按照“先安全后供气,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的指导方针,先重点压减有点供设备的企业用气,以及高耗能、高排放及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d类、c类企业用气,其次压减b类、a类企业用气,确保居民用气、民生用气需求,最大限度的保障供气相对平稳。

成立大冶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市“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管理和实施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细军任组长,市发改局局长柯敏任副组长,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投公司、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冶市天然气供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局,市发改局局长柯敏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组成实行席位制,如遇人事变动,不再另行发文。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成立相应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专班。

应急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天然气计划协调和应急日常工作。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应急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开展应急工作,具体负责本公司供气单位的计划调整和日常监管工作;在紧急状况下提出天然气供应应急方案,并报请市应急工作小组,经过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工业用户→cng加气站→商福(商业用户和公共福利用户,下同)→居民用户。

有备用能源的工业用户→无备用能源的工业用户→重点工业用户→cng加气站→商福、居民用户。

当天然气供需存在一定缺口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以去年同期天然气日用量高峰值为基数,按上级要求分为六级压减清单,按每级至少压减5%日用量,逐级累计:

六级(上游连续缺口在5%区间,约4.25万方):至少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可中断用户;

五级(上游连续缺口在10%区间,约8.5万方):在六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可中断用户与绩效评价c类和d类企业交替执行;

四级(上游连续缺口在15%区间,12.75万方):在五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

三级(上游连续缺口在20%区间,17万方):在四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较高耗能、较高排放的企业;

二级(上游连续缺口在25%以上,21.25万方以上):在三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较低耗能、较低排放的企业;

一级(上游连续缺口在30%以上,25.5万方以上):在二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所有工业用气户。

1.华润燃气公司接到上游压减预警通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根据组长的指令,召开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下达启动相应级别的指令。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按其职责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指挥部。同时,不断优化“压非保民”应急措施,在供需缺口缩小时,及时有序释放用气需求,尽量满足用户合理需求,减少限气损失。

3.对于执行不到位的用户,由市发改、经信会同属地政府,以及华润燃气公司,第一时间开展现场督察,确保压减到位。对于拒不执行的用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供需失衡状况恢复后,华润燃气公司及时告知相关用户,恢复正常供气秩序,并报告指挥部。

(一)在压减期间,所有使用天然气采暖的用户,控制室内最高温度不超过18℃,以节约用气量。

(二)在启动预案后,正式停(限)气前,华润燃气公司至少应提前半天告知用户,企业提前做好生产计划。

(三)各用气企业在压减过程中,要绝对保证安全,对停止或压减供气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在启动天然气“压非保民”预案时,如同时启动有序用电,因将有序用气和有序用电工作相结合,做到气电协调联动。

(五)华润燃气公司应加强应急储备设施运行监测和设备维护,千方百计补充应急气源,确保储备气量不低于5天的民生用气量,确保民生用气安全。

(六)部门及平台属地之间加强联动,问题早发现、早沟通、早解决。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篇六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市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城市天然气供应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准确、及时、有效地处置全市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金华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义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义乌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按照“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形成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处置体系,最大程度地降低紧急状态下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依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由低至高分为一般(ⅳ)、较大(ⅲ)、重大(ⅱ)和特别重大(ⅰ)四个级别。

2.1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ⅳ级)

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3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2较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ⅲ级)

较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的80%,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3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3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ⅱ级)

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的60%或缺口气量超过全市工业用户,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2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4特别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ⅰ级)

特别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的30%或缺口气量超过全市工业用户和公建用户的总用气量,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2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3.国家长输管线、省主干管网、气源接收站、城市门站等高压天然气供气系统发生事故,严重影响城市天然气供应。

3.1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城管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展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各镇街、市城投集团、市天然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2组织机构职责

1.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紧急状态下的城市天然气保障供应方案,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研究城市天然气供应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全市天然气供应的平衡工作;协调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措施;掌握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的全面情况,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报道,确保社会秩序和经济运行平稳。

3.3成员单位职责

1.城管委:负责做好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中出现的问题。

2.发改委:协助与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协调争取天然气资源应急供应。

3.经信委:负责做好工业用户生产用能协调工作,会同供气单位制定工业用户有序供气方案。

4.旅展委:负责做好星级饭店天然气用户用能协调工作,会同供气单位制定星级饭店有序供气方案。

5.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大型商贸天然气用户用能协调工作,会同供气单位制定大型商贸用户有序供气方案。

6.公安局:负责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导致的安全保卫、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导、交通管制等工作。

7.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应急办:协助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9.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对有序供气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市属新闻单位进行节约用气宣传工作。

10.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11.各镇街:协助做好有序供气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以及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12.城投集团:负责组织市天然气公司在紧急状态下启动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协助解决城市天然气有序供应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3.天然气公司:负责具体落实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各项任务和工作措施,及时报告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事件发生的过程、等级、初步原因、发展趋势以及应急供气范围等情况;严格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指令,服从上级供气部门的调度,根据供气量的安排,及时调整供气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有序供气方案,努力保证全市天然气管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的天然气供应,确保居民用气稳定;协助新闻媒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1预防与监测

各部门、各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将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统筹规划应急设施,合理配置应急物资,统筹兼顾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升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要建立健全全市城市天然气供应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城市天然气供应的动态监测。市天然气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数据和情况。

1.由天然气公司具体实施对全市居民、公建、工业、公交等用户日用气量的监控,实时监测全市供气动态,预测天然气资源的供需平衡情况。

2.建立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信息库,对已发生的各类事件进行记录,将分析和总结的结果存入信息库,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3.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灾害性气候和冬季保高峰供应期间的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类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应急保障管理水平。

4.2预警

根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建立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四级预警指标体系,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并分别采用不同预防对策。

蓝色预警(四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三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二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一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正在蔓延。

4.3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影响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企业)与个人。

4.4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按照不同预警等级采取响应的应急措施。

1.蓝色预警响应:进入蓝色预警期后,各相关成员单位应做好应急响应,加强信息监控与收集;市天然气公司要立即与上游燃气企业沟通协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同时更深入了解事件情况,做好可中断供气用户的减供或停供的解释和通知。

2.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报送;市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研判,并部署相关预警响应工作。

3.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4.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省、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5.1信息报告

发生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的情况后,天然气公司要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件的性质和等级,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1.信息报告的时间和程序。发生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天然气公司要在1小时内将上游天然气供应情况及本市天然气供应情况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较大及以上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天然气公司要在30分钟内将上游天然气供应情况及本市天然气供应情况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或通过紧急信息报送渠道报送初步情况,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在事发2小时内将突发事件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因特殊情况难以在2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口头报告并简要说明原因。

2.信息报告内容。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城市天然气供应事件的时间、气源短缺量,并初步判定原因、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发展趋势等。根据事态进展,及时做好后续处置情况的续报工作;情况有变化的,应在进一步核实后,将情况续报和核报。

5.2先期处置

发生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的情况后,天然气公司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与上游气源供应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增加气源供应,同时要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必要时在局部区域增加临时保供设施,最大程度上增加供气量,保障城市天然气的基本供应需求。

5.3应急响应

根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市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采取或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i级(特大)。

1.ⅳ级应急响应。当发生一般(ⅳ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确保满足居民用户、商业用户以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尽量满足工业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可中断用户的天然气供应。

2.ⅲ级应急响应。当发生较大(ⅲ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确保满足居民用户、商业用户(洗浴中心等商业性娱乐场所除外)以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会同经信委、商务局、旅展委等部门制定工商业用户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减少或停止部分工业企业、商业性娱乐场所等用户的天然气供应。

3.ⅱ级应急响应。当发生重大(ⅱ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上报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建议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确保满足居民用户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会同经信委、商务局、旅展委等部门制定工商业用户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停止工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相应减少或停止部分商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

4.i级应急响应。当发生特大(i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i级应急响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上报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建议上报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启动i级应急响应。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力争满足居民用户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停止工商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力争保证居民生活天然气的基本供应。

5.4应急信息发布

发生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发生较大以上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在2小时内发布事件简要信息,并在24小时内发布事件处置情况信息。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财产损失、事件进展、提示公众注意事项、天然气减供或停供信息、临时解决措施以及依法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5.5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影响基本消除,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6.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立即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具体包括全面恢复供气、恢复生产等后续事项,尽快消除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妥善处理受影响的天然气用户,保障社会安定。

6.2调查评估

发生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后,应当开展调查评估,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评估事件损失,并制作调查评估报告

6.3恢复

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组织制定恢复生产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积极配合市天然气公司对减供或停供用户的恢复供气工作。

7.1指挥保障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必要时可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加强协调处置力量,及时组建专家组,筹措应急指挥需要的场地、器材、经费等。

应急预案实施期间,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天然气公司对全市天然气供应情况实行每日两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召开例会,研究全市天然气的供需平衡和计划安排,监督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的执行,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2队伍保障

1.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天然气公司的应急抢修队是全市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任务。

2.应急专家库。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专家库,为处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7.3经费保障

与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的各项费用,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预备费用应当优先保障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落实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应急资金保障。

7.4通信、交通保障

建立完善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中心的通信网络系统,建立相应的通信网络保障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及时、稳定地接收、上报和传递各类信息,保障应急管理部门领导、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公安、交通运输等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应急通行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8.1应急演练

1.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演练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演练,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2.天然气公司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不断提高运行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8.2宣传教育

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引导各有关单位做好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手机等传播方式,加大对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8.3责任与奖惩

对在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1名词术语

1.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城市天然气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火灾、爆炸、泄漏等)或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等因素导致的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的事件。

2.城市基本供应量是指居民用户、公建及商业用户、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量。

3.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更新和解释

本预案由义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更新和解释。市政府有关部门、天然气公司等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订、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9.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篇七

我乡地处深丘,位于东槽要道入口。搞好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境内有石油天然气井两口,天然气脱硫站一个,分别位于我乡村四社和村一社,天然气输气管道途径我乡等村。

石油天然气事故:一般有天然气泄漏,中毒,天然气火灾和爆炸几种。

乡人民政府成立乡石油天然气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安办、财政所、民政所、卫生院、国土建管和乡人武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统一领导全乡的石油天然气事故应急防治工作。

㈠各有关部门及村委会,应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资储备。

㈡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应急技能培训,加强对公众开展石油天然气事故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及应对能力。

发生石油天然气事故后,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县政府汇报。在事故自理中由乡石油天然气事故应急小组,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向事故点两侧立即疏散群众,派人把守通往事故点的交通要道。防止进入事故区,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篇八

为确保空调站发生天然气泄漏时,员工能及时判断并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及环境造成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天然气主要成分是:甲烷含量98%,丙烷含量0.3%,丁烷含量0.3%,氮气含量1%及其它物质,高发热量9650千卡/标方,低发热量8740千卡/标方,爆炸极限:5%-15%。我们所说的天然气可能泄漏的区域是指从调压站到锅炉(包括锅炉)之间的天然气管线、阀表、配件等。如果天然气泄漏遇到明火、静电、闪电或操作不当等会发生爆炸、火灾,在密闭空间会使人缺氧、窒息,甚至死亡,给单位安全生产和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1天然气泄漏的分类

按照泄漏部位分为:室内燃气管线泄漏,锅炉本体泄漏,燃烧器泄漏,控制、调节、测量等零部件及其连接部位泄漏。

2.2泄漏原因分析

天然气泄漏除了因员工违章操作引起和自然及外力引起外,主要有以下原因:

2.2.2锅炉本体泄漏:锅炉密封不严;锅炉运行时振动大,焊缝脱焊或造成炉墙保温层开裂;观火孔、防爆门等关闭不严;锅炉在运行时自动熄火。

2.2.3燃烧器泄漏:燃烧器在长期运行后,空燃比失调,使燃烧工况发生变化。

2.2.4控制、调节、测量等零部件及其连接部位泄漏:由于这些部件经常动作可能会造成开关不灵活、关闭不严,或由于锅炉运行过程中振动大造成连接部位松动天然气泄漏;或由于法兰、密封垫片、密封胶等老化造成泄漏。

3.1建立健全《空调站天然气锅炉运行管理规定》及各项操作流程。

3.2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和应急能力。 3.3用科学的手段和现有的检测仪器及时发现泄漏隐患,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3.3.1人工检测手段

(1)根据巡检人员的嗅觉和听觉来判断。天然气发生泄漏后,由于它比空气轻,会很快聚集在室内上部,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比空气轻的甲烷,在供气时放入了四氢噻酚以便用户识别,泄漏量只要达到1%,用户就会闻到臭鸡蛋气味。

(2)肥皂水检测。将肥皂水喷洒到需要检测的部位或用刷子将肥皂水刷到需检测的部位,观察肥皂水是否起泡判断是否有泄漏,根据水泡发起及破裂的时间判断泄漏量的大小

(3)仪器检测。利用手持天然气检漏仪器进行检测。

3.3.2天然气泄漏报警检测系统

(1)在锅炉房内高处安装了天然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与监控系统连锁。

(2)当天然气泄漏报警器的测试值达到规定值时,监控系统声音报警的同时启动锅炉房风机进行通风,工作人员可根据各报警器显示的数值在短时间内查找泄漏点并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进行维修。

3.4严格安全操作

3.4.1加强防火安全管理。杜绝明火,凡进入锅炉房的人员一律严禁带火种。在锅炉放房内需动用电焊、气焊作业时,需得到站室领导批准,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施工作业时值班人员及安全员要在现场监护。锅炉房内禁止堆放任何易燃物品和杂物。

3.4.2锅炉燃烧调节及监护运行。锅炉开启时运行点火后,需观察火焰,并等待运行指示灯(绿色)亮起,所有设备各项数据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防止锅炉熄火后,在炉膛和烟道内泄漏天然气;运行人员在锅炉运行时,严格执行每3小时对设备设施进行巡视防止天然气泄漏和燃烧器自动熄火。

4.1燃气管线和控制、调节、测量等零部件及其连接部位泄漏。

(1)紧急停炉(按关机按钮)。

(2)切断调压柜总气阀。

(3)开启门窗,确认排风装置处于启动状态。

(4)通知燃气公司并向能源保障部值班领导及站室经理汇报。

4.2锅炉本体泄漏。

(1)紧急停炉(按关机按钮)。

(2)关闭该台锅炉的天然气总阀,切断气源。

(3)开启门窗,确认排风装置处于启动状态。

(4)向站室经理汇报。

4.3燃烧器泄漏。

(1)紧急停炉(按关机按钮)。

(2)关闭该台锅炉的天然气总阀,切断气源。

(3)开启门窗,确认排风装置处于启动状态。

(4)向站室经理汇报。

当天然气发生大规模泄漏,通过关闭阀门、通风排风等手段不能控制时,扩散的气体遇到火源即可发生燃烧和爆炸。一旦发生爆炸,将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更大的灾害。因此,在处理泄漏的过程中,必须坚持防爆重于排险的思想。由于现场人员走动,铁器摩擦等因素易产生火花,势必造成扩散的天然气燃烧爆炸,不仅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而且周围的建筑物将遭到毁坏。

(1)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严禁车辆通行和禁止一切火源,禁止开关泄漏区电源。

(2)立即将泄漏区周围至少隔离50米,停留在上风向。

(3)立即拨打燃气公司抢险电话

(4)向能源保障部值班领导及站室经理汇报。

(5)如发生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队报警。(6)如吸入天然气感觉身体不适立即拨打120向急救中心报警。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篇九

天然泄漏时,当空中的浓度达到25%时,可导致体缺氧造成神精系统损害,严重时可表现呼吸痹、昏迷、甚死亡。

(1)阀门垫损坏,出现裂缝,引起泄漏。

(2)压表损坏。

(3)管道破裂。

天然是种易燃易爆体,具有易燃、可燃体的双重性,空轻。

如发泄漏能迅速四处扩散,引起中毒、燃烧和爆炸。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在处理天然泄漏时,应根据其泄漏和燃烧特点,迅速有效地排除险情,避免发爆炸燃烧事故。在处理天然泄漏,排除险情的过程中,必须贯彻“先防爆,后排险”的指导思想,坚持“先控制源,后制泄漏”的处理原则,灵活运关阀断,堵塞漏点,善后测试的处理措施。

(1)天然的性质和泄漏规律:扩散的体遇到源即可发燃烧和爆炸。旦发爆炸,将对们的命财产安全带来更的灾害。因此,在处理泄漏的过程中,必须坚持防爆重于排险的思想。

由于现场员动,铁器摩擦等因素易产花,势必造成扩散的天然燃烧爆炸,不仅排险员的命安全受到威胁,且周围的建筑物将遭到毁坏。

(2)设置警戒区,禁关员进;严禁车辆通和禁切源,如禁开关泄漏区电源。

(1)天然旦发泄漏,排险员到达现场后,主要任务是关掉阀门,切掉源,如果是阀门损坏,可袋缠住漏处,或卡箍堵漏,更换阀门。若是管道破裂,可楔堵漏。

积极抢救员,让窒息员即脱离现场,到户外新鲜空流通处休息。有条件时应吸氧或接受压氧舱治疗,出现呼吸停者应进呼吸,呼吸恢复后,即转运附近医院救治。

(2)及时防燃烧爆炸,迅速排除险情。现场员应把主要量放在各种源的控制,为迅速堵漏创造条件。对天然已经扩散的地,电器要保持原来的状态,不要随意开或关;对接近扩散区的地,要切断电源。

(3)开花枪对泄漏处进稀释、降温。

(4)对进天然泄漏区的排险员,严禁穿带钉鞋和化纤服,严禁使属具,以免碰撞发花或星。

1、即将泄漏区周围少隔离50。

2、撤离指派员。

3、停留在上风向。

4、不要进地势低洼地区。

1、粉灭器或氧化碳灭器灭。

2、喷或喷雾。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把盛有可燃的容器运离灾现场。

1、将患者移到新鲜空处

2、迅速送往急救中

3、如果患者停呼吸,应进呼吸

4、如果出现呼吸困难应进吸氧

5、脱去并隔离受污染的服和鞋

6、保持患者温暖和安静

7、应让医务员知道事故中涉及的有关物质,并采取我防护措施。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篇十

明确天然气泄漏情况下的应急行动方案,避免事故,减少损失。

公司出现天然气泄漏突发状况的'管理与处置。

1、任何人发现天然气气泄漏或接到任何天然气泄漏报警信号后应立即向健康安全环保部报告,把具体位置及程度及时上报。

2、健康安全环保部人员接到天然气报警信号后,立即派人员前往现场查看、支援。并及时通知设备管理科人员至现场查看确认,并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公司总经理。

3、健康安全环保部人员至现场后立即负责建立警戒线,防止围观,以天然气泄漏点为中心50米范围内划分为禁区,并设置警戒线,禁止外人入内。

4、健康安全环保部人员需阻止火源发生,严禁烟火和使用电气设备。包括严禁车辆通行和禁止一切火源;禁区内严禁携带任何火种,所有车辆熄火或禁止活动,关闭一切如对讲机、手机等可能产生静电打火的设备。

5、健康安全环保部、武装保卫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负责疏散人员至安全区域,并协助总指挥(总经理)现场调度和指挥。

6、设备科人员至泄漏现场后,立即关闭天然气总阀,并及时关闭泄漏点阀门,请示总经理联系天然气抢修队抢修。

7、如在室内泄漏,要保持冷静,谨慎行事,对天然气已经扩散的地方,电器要保持原来的状态,不要随意开或关;对接近扩散区的地方,要切断电源。切记现场不可开金属门、启闭照明灯、开换气、打报警电话、使用对讲机以及关闭电闸,也不要脱换衣服,以防静电火花引爆泄漏的气体。

8、施救人员进入室内前,应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严禁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严禁使用金属工具,以免碰撞发生火花或火星;如有必要可戴上防毒面具,没有防毒面具,则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屏住呼吸;进入室内后应立即切断天然气总阀,打开门窗,加快气体扩散,如泄漏较大,一时无法清除室内泄漏天然气可将用开花水枪对泄漏处进行稀释,并疏散现场范围内的非相关人员,协助救援,抢修的消防人员和维修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1、发现有中毒、受伤者,应立即小心、妥善地将受伤人员抬离现场,送往安全地区,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并通知急救中心前来救护或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2、健康安全环保部和设备科应详细记录燃气泄漏的时间、地点、故障若有人员伤亡,应详细记录伤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时间和抢救医院。

健康安全环保部和设备巡检人员在平时巡逻时应提高警惕,遇有异常气味时,应小心处理,同时应掌握燃气总闸的位置和关闭方法。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篇十一

公司一旦发生天然气燃爆,针对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及灾害,抢险工作立足于依靠自救力量迅速有效地把灾害控制在初起阶段,快速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区,防止燃爆,消除泄漏。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工程安保总监

成员:餐饮部、事故发生所在部门领班以上骨干力量和部分义务消防员。

1、发现事故者应在第一时间向大堂副理、消防中心、值班经理报告。

2、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关闭天然气总阀(挂有标牌)或各分阀(挂有标牌)。

3、若天然气泄漏无法控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拨打“119”和天然气抢修电话报警,并宣布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小组立即实施救援行动。

4、战斗小组应当根据泄漏影响规模立即划出警戒区,疏散小组引导危险区域的所有人员撤离至上风向的安全区域。

5、疏散小组应当阻止一切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出公司,有效制止附近机动车辆发动。任何人在警戒区域内不得使用手机、对讲机、开关电源等一切可能发出火星的电器设备。

6、危险区域人员有条件的应当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7、排险抢修小组和外部救援人员立即对设施进行抢修。

8、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对中毒者或受伤者开展救治。对中毒或受伤严重者送医院抢救,或打120求援。

9、如发生闪爆,应严格按照公司“灭火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0、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蒸汽泄漏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特制定蒸汽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蒸汽泄漏事故是指饭店蒸汽系统管道、阀门、压力容器在、疏水器、电锅炉及附件等出现故障发生蒸汽泄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2、工程部报修值班人员接到漏汽报修后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直到现场,初步判断漏汽原因,并通知综合水暖组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

3、维修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蒸汽泄漏,现场加设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设备出现更大损失,造成人员伤害的及时进行救治。

4、工程部综合水暖领班或总值班接到漏汽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抢修,漏汽无法控制需停供蒸汽的,由综合水暖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报请工程部经理或饭店总值班同意后通知综合水暖组运行值班人员停供相应区域蒸汽,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部门。

5、维修时应首先确认管道、设备内的蒸汽余量,确定没有压力后方可施工,维修部位应局部降温,防止烫伤。

6、维修现场应确保有良好通风,防止高温环境下作业出现危险。

7、维修完成后及时恢复供汽,做好现场清理。

8、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对其它可能出现相同故障的部位进行检查,消除设备设施的隐患。

1、泄漏区的电气设备不能随意开关,应保持原状,避免产生火花;

2、迅速扑灭各种明火,停止焊接等明火作业;

3、不得使用金属工具,以免产生火花,不得穿着带钉鞋和化纤衣服;

4、在气体扩散区停止使用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

5、冷却高温设备、物体;

6、警戒区内禁止车辆通行,防止排气筒火星和吸烟明火;

7、当天然气大范围泄漏时,应及时扩大警戒区域,并迅速向周围单位、居民区发出险情信号,要求扑灭明火、切断电源、迅速撤离。

燃气设备应设置在具有耐火、防火性能好的厨房内。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有第二种火源,要保证用气环境的通风换气。

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具有微臭的气体,它是天然气不完全燃烧的产物。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得大于0.0024%,一氧化碳对人体危害极大,它与人体内血红蛋白的结合力大于氧的结合力,会造成人体组织缺氧,从而使人发生窒息,严重时引起内脏出血、水肿及坏死。由于一氧化碳的特性所致,使人难以觉察它的存在。当中毒后发生头晕、恶心等症状时,即使能意识到是一氧化碳中毒,但往往已经丧失控制行动的能力,不能打开窗通风或呼救。此时若不被人发现,发生死亡事故的可能性很大。

二氧化碳是无臭而带酸味的无色气体,是天然气燃烧后的产物。二氧化碳具有麻醉作用,能刺激皮肤和粘液膜。二氧化碳在新鲜空气中含量为0.04%,对人体无害。当燃烧废气充满室内未补偿新鲜空气时,室内二氧化碳增加,氧含量相对减少,会使人发生窒息。

天然气的主要成份就是甲烷。甲烷对人的生理无害,但有窒息作用。当其在空气中浓度达到10%时,可使人窒息死亡。空气中天然气(甲烷)含量达到5-15%时,遇着火源会发生爆炸。

天然气的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需要经常检查、定期的保养。如果将这些设施封闭起来,给检查维修带来不便,发生漏气事故不能及时发现,聚集密闭环境里的天然气,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胶管使用时间长,容易老化裂口而漏气,发生事故,所以使用软管应尽可能短。一般规定不宜超过两米,且不能穿墙。应随时检查胶管情况,如有老化现象,及时更换新管。

当怀疑气管、阀门等漏气时,可按下述步骤处理:

(1)将燃具(如:灶、热水器等)全部关闭,观察计量气表最后一位数字,经长时间仔细观察应无走动现象。

(2)用肥皂水或高泡洗衣粉水刷在阀门、管道、接头等处,如有鼓泡现象,则有漏气点。

(3)关闭计量气表前面进气阀门,请天然气公司维修人员修理。

(4)不得用明火查漏。

(1)接到停气通知或发现突然停气,应关闭用气设备阀门,以免来气后,未燃烧的天然气泄漏到室内。设备老化、损坏也可能造成天然气泄漏。

(2)发现室内泄漏大量天然气时,首先应设法切断气源,打开门、窗,降低空气中天然气浓度,然后通知天燃气公司维修人员处理。不可使用燃具,不能开关电灯,杜绝室内产生火花,以防泄漏气体燃烧爆炸。

发现有人天然气中毒时,应先关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迅速将中毒人员抬离中毒环境,实施人工呼吸,及时送医院抢救。

使用天然气中毒时的症状如下:

轻度:头昏、太阳穴发胀。

中度:头昏、眼球胀痛、恶心、四肢无力,坐卧不安。

严重:昏迷、呼吸困难、休克、缺氧窒息死亡。反复慢性中毒,会使人健康状况变差,记忆力减退。

燃气管道设备的安装,都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设计、安装、检验后才投入使用,以确保供、用气设施的严密性及使用安全性。未经天然气公司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整改、检验,用户私自移动管线、设施的安装位置,其严密性、安全性和耐用性都无可靠保障。所以,用户的用气环境改变或需要对天然气设施进行整改,必须按程序在天然气公司申请办理,统一整改验收。用户不得擅自移动燃气设施及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用气性质。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篇十二

从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入手,以量化分级管理为监督手段,以构建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形成规范化有序及时高效的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和快速反应机制入手,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络为要求,大力普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不良影响,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扩散。

成立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园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将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园领导班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布置,分管领导、卫生保健医生及食堂专职管理人员每天验收、督查。严格食品药品准入制度,着重对食品采购、存放、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指导,并建立检查、处理情况登记。

1、园内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做到在第一时间报告。同时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救治,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食物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后,园里必须将该事件的和最终处理结果、整改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如下:

(一)事故发生

(1)救治患者———关注病情(掌握反馈情况、随时报告)

(2)立即报告

(3)控制现场(配合调查、争取支持)

(二)善后处理

(三)落实整改

1、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

①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食品;

②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③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食品;

④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⑤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的食品;

⑥未烧熟烧透的食品;

⑦可能含有残留农药的果品、蔬菜等;

⑧“三无”食品。

2、若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保留好现场,积极配合调查,且立即送中毒人员入院救治。

3、强化管理:

①严把购进关,每天索证;

②食品要烧熟、烧透;

③规范操作,生熟分开;

④妥善保存原料、成品,免受污染;

⑤剩余饭菜及时处理;

⑥餐桌、地面每天打扫、清洗,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按照市卫生防疫部门及局安全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管理,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预防食物中毒。

2、园里在资金、人员等方面,优先保证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层级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有关工作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管理、管理措施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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