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代码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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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代码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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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代码篇一

  为规范我校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学校基本情况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秉承“重德重能、从实从严、勤奋俭朴、团结竞进”的优良传统,致力于发展城市科学,培养城市经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人才。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和1个人成人教育学院。目前学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3个,本科专业41个,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覆盖工、理、管、文等学科门类。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获得“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代码篇二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填报志愿,以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院校录取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江苏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8a)的考生,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参考科目:数学、物理、化学、语文。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再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考生,录取及安排专业时按照等级级差法排序,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

+

=3分,a=2分,b

+

=1分,b=0分。

内蒙古考生,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即先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代码篇三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院代码:14020(国标)

5、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2889号

6、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秉承“笃学、厚德、求是、诚信”的校训精神,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着力推行“政行企校研”五元融合的办学模式,将“工匠精神”和“担当、守正、有为、共进”企业文化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始终,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院长张泽玲参加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学院现有建筑类、能源类、城市管理类三大骨干专业群,并以此为基础辐射开发了新能源汽车、机电工程、城市管理服务等相关专业29个,具有国家教育部“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建设项目”、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优质专业群对接优势产业建设项目”等重点专业。拥有国家教育部职业教育实训示范基地,建有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授权的天津高职院校唯一的bim技能等级考试培训中心。

近年来,学院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大赛,获得多个奖项,成绩斐然。2016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黄婷婷青年教师团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武凯伦学生团队获得第九届全国高校“bim”算量大赛总冠军。

学院作为天津市“十三五”提升办学能力“国内一流水平优质校”建设单位,不断诠释“国际化视野、校企化共赢、体系化建设、系统化培养、终身化服务、协同化创新”六化理念,践行“院校品牌建设、专业组群建设、课程资源建设、师资团队建设、基地条件建设、赛项平台建设”六项任务,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产业、行业、企业、专业、职业”五业联动,全面提升学院办学实力。

学院依托行业办学,隶属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华北地区能源行业最大的国有支柱产业为学院优秀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岗位。学院还与全国240家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前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建院以来为全国及天津市能源、建筑、电力、交通、城市管理等行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代码篇四

报考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园林专业的考生要求有徒手画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合格考生可在上述专业学习,不合格考生可选择转至其他专业学习,但考生的高考成绩须高于所选专业在考生生源所在地录取的最低分数。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获得我校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按50%:50%折合相加,形成综合成绩,具体公式:综合成绩 =(我校专业考试成绩 + 文化考试成绩)/ 2。我校录取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江苏省考生的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满分440分折算;其他地区考生的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皆按满分750分折算。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入学后,学校对注册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第五章  后续管理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代码篇五

第七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填报志愿,以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院校录取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九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一条之有关规定,江苏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二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

天津市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获得8个a(简称8a)的考生,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参考科目:数学、物理、化学、语文。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再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及安排专业时按照等级级差法排序,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

+

=3分,a=2分,b

+

=1分,b=0分。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代码篇六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0年度我校高考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以前我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代码篇七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200~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住宿费为800~1200元/生、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我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学校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及答考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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