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查询(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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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查询(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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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查询篇一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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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查询篇二

第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

第十条 性别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救助与打捞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无色盲,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三、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部分招生专业的特殊说明

一、轮机工程专业

1.轮机工程专业分为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分别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进行录取。

2.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分设海上方向和海洋装备技术与管理方向,新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

3.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交通运输专业

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外贸运输方向和港口经营与管理方向。

2.分专业方向选择时,两个方向均按照本年级交通运输专业学生总数1/2的比例确定人数,依据学生本人专业志愿,按照前三学期学习成绩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法学专业

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海商法方向和国际经济法方向。

2.分专业方向选择时,海商法方向和国际经济法方向分别按照招收本年级法学专业学生总数2/3和1/3的比例确定人数,依据学生本人专业志愿,按照前三学期学习成绩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查询篇三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辽宁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2016年收费标准暂定为:

一、学费标准

1.25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

2.4700元/生·学年:交通管理、物流管理专业。

3.480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法学专业。

4.5200元/生·学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英语、日语专业。

5.4600元/生·学年:其他所有本科专业。

二、住宿费标准

1.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分为1000元/生·学年和1200元/生·学年两种标准。

2.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专业、学生性别统一安排住宿。

三、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四、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就业不上船工作的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应向学校偿还专业奖学金并补足与非航海类专业学费差额。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爱心互助”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扶贫助学体系,并注册成立了“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博联助学基金会”、“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部 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 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招生网址:http://

学校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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