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厂房租赁合同通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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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厂房租赁合同通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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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上海厂房租赁合同篇一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府办发[20xx]34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安全管理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厂房")。该厂房出租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甲方作为该厂房的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权证编号: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设定抵押。

1.3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_________;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下同)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厂房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_________的产品生产。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日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

4.2该厂房租金_________内不变。自第_________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五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厂房时,乙方。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厂房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担。

5.3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厂房的使用要求

6.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第二、三、五条的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三),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6.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由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厂房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6.5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厂房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厂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厂房,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依据原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甲、乙双方与接受转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因转租而改变。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厂房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厂房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厂房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厂房,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厂房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厂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_________。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

(三)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之外其它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六)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厂房、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厂房承租权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月的。

(八)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厂房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厂房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10.6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1.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厂房前_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意见。

12.2本合同自双方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该厂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12.3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其中,因合同变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作调整的,则应在调整后,按上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终止的,则应相应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备案的注销手续。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经纪机构名称:_________

经纪人姓名:_________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

上海厂房租赁合同篇二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合同的重要性日趋明显,合同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正规格式,你掌握了吗?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上海厂房租赁合同”,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第一条厂房基本情况

1、厂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2、厂房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厂房所有权证(详见附件),厂房所有权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厂房______(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4、该厂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乙方租赁该厂房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

第三条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个月。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厂房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1、租金标准: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月租金为_________ 元整(¥: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现金/银行转账)。

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租金实行季度支付制,每期支付三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后续租金乙方应在每季度到期前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以此类推。

4、甲方同意从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该期间免收租金。

5、甲方应当于_____向乙方提供租赁发票。

6、合同租金为含税价。

7、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须向甲方缴纳_____元整 (¥:_____)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厂房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8、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欲变更账号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___日通知乙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厂房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厂房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厂房的交付与返还

1、厂房交付: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租赁物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2、厂房返还

(1)对未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2)对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a、合同期满的,对上述装饰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b、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甲方应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c、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

第七条 维修、装修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扣除上述费用金额。因维修厂房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装修厂房时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5、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租赁厂房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厂房主体结构。

第八条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应保证所交付厂房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供水、供电。

(3)甲方保证乙方能够使用该厂房地址作为注册地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并且应向乙方提供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所需的房屋资料、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行政手续。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厂房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照____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保证取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经营的合法资质,自行办理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消防审批等各类许可审批手续,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因乙方没有办理使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合法手续及证照而导致甲方被索赔或被罚款的,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

(2)乙方应保证遵守厂房所在区域的物业管理规约。

第九条转租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厂房进行部分或全部转租,但不得改变厂房用途。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厂房达_______日的。

(2)交付的厂房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厂房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厂房: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厂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厂房主体结构的。

(5)利用厂房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厂房的,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_______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实际交付厂房日作为租金起算日。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厂房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_______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应当按照延付租金总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提供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证明文件,则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场所不适于租用时,甲方应减收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租金。如果租赁场所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厂房被拆迁或者被征收、征用,甲方应承担因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等所产生的费用,赔偿乙方停产停业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乙方如有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

一、被租厂房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______年,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0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每年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于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____%的罚款赔偿给甲方。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 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第三者,本合同对原乙方与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双方协商,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____% 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____%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____%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租金由甲方签约人按年收租,并开具收据,如乙方违背,处以租金的____%罚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厂房。)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第一幢)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1 租金

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1. 有实际负荷2 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 有正常用水供生产使用

3. 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4. 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

5.乙方租赁物正前方厂地(四周)有免费使用权。

3.3押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押金__________元,甲方应在乙方签订合同后从租金内扣除再付剩余租金(第一年)。每月支付。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每年支付为在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二年租金,即每次交付一年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的转让

5.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5.3甲方权利与义务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情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六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6.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的转租

租任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2、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九条适用法律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______%-______%。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3、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1、 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_________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上海厂房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 。

出租厂房用途: 。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

出租厂房质量: 。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零 月,承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 。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 元正(大写: 元整)。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正,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方。

1、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0%计算,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证金。

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出租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承租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出租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出租方应允许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5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6、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承租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出租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承租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7、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厂房发生漏水、倒塌,或厂房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则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偿给予承租方1个月内的时间搬迁。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正。作为对出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扣留承租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承租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承租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则属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1、本协议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3、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出租方签字: (盖印);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

承租方签字: (盖印);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

签合时间: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厂房租赁合同篇四

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关于建立贸易关系的协议精神,在____国、____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向购方售出,购方从售方购入货物。其品名、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1、2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

售方有权对所供货物数量多交或少交3%。

第二条 价格

根据本合同所售出的货物价格以________计算,系____________国境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等费用在内。

第三条 交货期

交货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规定。

发运站在国际铁路运单上的戳记日期视为交货期。

第四条 付款

帐单3份

铁路运单副本

品质证明书3份

装箱单3份

第五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的品质应与双方所确认的各执一份的样品相一致,应该符合本合同附本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售方国国家标准。

商品质量应由售方国生产者或售方国商检机关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购方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后,仍将标准样品保存6个月。

第六条 包装和标记

包装及标记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可能发生的换装时完好无损,同时应保护货物免受气候的影响。

包装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要求。

合同号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包装箱尺寸(厘米)

品名及货号

运输号

收货人和发货人

包装箱高度超过1米时,应标上重心符号。

标记应符合国际货协要求并且应刷写在包装箱两侧(侧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货物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上面注明品名、货号、规格、数量、箱(包)号。

第七条 发运程序

发货时,售方应随铁路运单附下列单据:

1.发货明细单2份(明细单标明合同号、协议书及附件号);

2.品质证明书1份。

3.装箱单1份。

售方应自发货之日起7天内用电报或信函将下列事项通知购方:

合同号

品名

件数

发货日期

车号

运单号

收货人

售方负责将按本合同售出的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

货物的所有权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或破损的责任,从货物自售方国铁路交给购方国铁路时起,即由售方转至购方。

第八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无权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交给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后,一切谈判及在此之前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来往信函均告失效。

领取进口/出口许可证由买方/卖方负责。

本合同在双方取得进口/出口许可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 外贸合同书(易货)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________ 国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索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后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厂房租赁合同篇五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承包内容: 。

承包方式: 。

第二条 项目任务量

1.日常清洁保养项目面积为 ㎡,包含

2.外立面清洁保养项目面积为 ㎡,包含

3.专项清洁保养项目面积为 ㎡,包含

4.其他服务项目

第三条 清洁保养服务要求

第四条 清洁保养服务期限

本项目清洁保养,甲乙双方约定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清洁保养服务费用

本项目清洁保养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其中,日常清洁保养服务费用为 元,外立面清洁保养服务费用为 元,专项清洁保养服务费用为 元,其他服务项目费用为 元。

第六条 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清洁保养服务费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

(1)支票结账 (2)银行转账 (3)现金支付(4)其他

2.乙方在本项目完成后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 工作日内向乙方全额支付项目服务费用,计人民币 元。

3.其他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对乙方清洁保养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作业等进行协调、监督。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乙方清洁保养人员的入场证件,并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驻现场。

3.甲方应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确保乙方正常清洁保养。

4.甲方应提供乙方管理和存放设备、物品及作业人员更衣和办公的场所,提供乙方作业所需的水、电和其他与乙方作业有关的设施。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洁保养。

2.乙方应委派一名主管人员全面负责项目清洁保养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作业,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宜。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人员对清洁保养质量的监督。

3.乙方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整齐的工作服装,并按要求佩带工作证件。

4.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清洁保养作业区域内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和部分项目转让或分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清洁保养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一方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完工的,责任方应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4.合同履约过程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盖章): 承包方(乙方盖章):

注 册 号: 注 册 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本合同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厂房租赁合同篇六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_________。该厂房出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1.2甲方作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已未设定抵押。

1.3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_________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厂房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_________的产品生产。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元。。

4.2该厂房租金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五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厂房时,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厂房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厂房的使用要求

6.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第二、三、五条的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6.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由乙方维修的,乙方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厂房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6.5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厂房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厂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厂房,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依据原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甲、乙双方与接受转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因转租而改变。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厂房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厂房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厂房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厂房,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该厂房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厂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_________。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

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之外其它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厂房、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厂房承租权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月的。

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厂房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甲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厂房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10.6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1.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厂房前_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意见。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该厂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备案。

12.3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其中,因合同变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作调整的,则应在调整后,按上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终止的,则应相应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备案的注销手续。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经纪机构名称:_________

经纪人姓名:_________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

上海厂房租赁合同篇七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2.1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协议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5.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协议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协议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____。

5.4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协议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____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协议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协议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_____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_____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协议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协议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____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本协议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6.1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按国家及____________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协议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协议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19.1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0.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上海厂房租赁合同篇八

承租方:

(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 。

出租厂房用途: 。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

出租厂房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零 月,承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 。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 元正(大写: 元整)。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第五条 厂房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第六条 厂房修缮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第七条 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正,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方。

第八条 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0%计算,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证金。

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出租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承租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出租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出租方应允许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5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6、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承租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出租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承租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7、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厂房发生漏水、倒塌,或厂房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则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索赔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偿给予承租方1个月内的时间搬迁。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正。作为对出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扣留承租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承租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承租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则属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3、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出租方签字: (盖印);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

承租方签字: (盖印);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

签合时间: 年 月 日;第三方证明人: (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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