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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业园区规划设计绿色园区发展规划篇一
农业生态园也称农业休闲园,是指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 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渔牧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家庭生活,提供国民休闲,增进国民对农业及农村的体验为目的的农业经营;是集旅游功能、农业增效 功能、绿化、美化和改善环境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产业园。它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一、旅游资源利用率低。 服务范围:
生态农业产业规划
生态农业产业园规划
产业园招商引资
生态农业产业招商培训 指导思想
因地制宜,综合规划设计;
培植精品,营造主题形象;
效益兼顾,实现可持续发展 生态园整体规划方案
1、生态园功能分区规划
依据资源属性、景观特征性及其现存环境,在考虑保持原有的自然地形和原生态园的完整性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发展和客观需要,规划中应采取适当的设计实现园内的功能分区,以惠东永记生态园为例,设计中就可以因地制宜设置生态农业示范区、观光农业旅游区和科普教育功能区。
生态农业示范区
生态农业示范区是生态园设计的核心部分,它是生态园最主要的效益来源和示范区域,是生态园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生态农业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应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遵循生态系统中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园区设计所采用的生态农业类型中既包含有生产者,消费者,也要有分解者。
观光旅游区域
进入21世纪,伴随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及乡村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入,农业已从传统的生产形式逐步转向景观、生态、健康、医疗、教育、观光、 休闲、度假等方向,所以生态热、回归热、休闲热已成为市民的追求与渴望。生态园新设计着重把农业、生态和旅游业结合起来,利用田园景观、农业生产活动、农 村生态环境和生态农业经营模式,吸引游客前来观赏、品尝、习作、农事体验、健身、科学考察、环保教育、度假、购物等。突破固定的客源渠道,以贴近自然的特 色旅游项目吸引周边城市游客在周末及节假日作短期停留,以最大限度利用资源,增加旅游收益。
生态园规划以充分开发具有观光、旅游价值的 农业资源和农业产品为前提,以绿色、健康、休闲为主题,在园内建设花艺馆、野火乐园、绿色餐厅、绿色礼品店、农家乐活动园、渔乐区、农业作坊、露天茶座、 生态公园、天然鸟林等休闲娱乐场所,让游客在完美的生态环境中尽情享受田园风光。
科普教育功能区
旅游科普规划时应遵 循知识性原则、科技性原则、趣味性原则,例如可以通过在生态园中设立农业科普馆和现代农业科技博览区等科普教育中心,向游人介绍农业历史、农业发展现状, 普及农业知识和加强环保教育。还可在现代农业科技博览区设立现代农业科技研究中心,采用生物工程方法培植各种农作物,形成特色农业。这样生态园一方面可以 为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科普教育提供基地,为大中院校和中小学生的科普教育提供场所,同时也为各种展览和大型农业技术交流、学术会议和农技培训提供场所。
2、生态园中其他规划
园路规划
依照园林规划设计思路,从园林的使用功能出发,根据生态园地形、地貌、功能区域和风景点的分布,并结合园务管理活动需要,综合考虑,统一规划。园路布局 既不会影响园内农业生态系统的运作环境,也不会影响园内景区风景的和谐和美观。园路布局主要采用自然式的园林布局,使生态园内景观美化自然而不显庄重,突 出生态园农业与自然相结合的特点。园林主干道宽约5 m,用于电车通道和游人集散;次干道连接到各建筑区域和景点;专用道为园务管理使用;游步道和山地单车道主要围绕生态公园而建,宽 m。
给水排灌工程规划
生态园以生产有机农产品为主,园内农业生产需要有完善的灌溉系统,同时考虑到环保及游人、园工的饮用需水,所以进行给水排水系统的规划。规划中主要利用 地势起伏的自然坡度和暗沟,将雨水排入附近的水体;一切人工给水排水系统,均以埋设暗管为宜,避免破坏生态环境和园林景观;农产品加工厂和生活污水排放管 道接入城市活水系统,不得排入园内地表或池塘中,以避免污染环境。
生态园内的绿化规划,均以不影响园内 生态农业运作和园内区域功能需求出发来考虑,结合植物造景、游人活动、全园景观布局等要求进行合理规划。全园内建筑周围平地及山坡(农业种植区域除外)绿 化均采用多年生花卉和草坪;主要干道和生态公园等辅助性场所(餐厅、科普馆等等)周围绿化则采用观花、观叶树为主,全园内常绿树占总绿化树木的 70%~80%,落叶树占20%~30%,保证园内四季常青。总之,全园内植物布局目的,既达到各景区农业作物与绿化植物的协调统一,又要避免产生消极影 响(如绿化植物与农作物争夺外界自然条件等)。
案例:海南太阳能农业生态园项目
背景介绍:该项目属于光伏综合农业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4亿元,占地1000亩。
解决办法:中金产业经过多次考察,提出充分利用海南光照强、日照时间长等天然优势,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采用“一地两用”的开发模式,场地上架设 光伏组件发电,在光伏组件下及间隔处种植农作物,同步发展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达到既促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又提供清洁能源的目的,是新的生产方式上的突 破和创新,也是一个集光伏发电、大棚种植、露地种植、科研、教育培训等一体化的科学规划循环经济园区。
绿色产业园区规划设计绿色园区发展规划篇二
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发展设施农业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加快我旗蔬菜产业体系建设,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改善城乡居民膳食结构,全力打造北方重要的蔬菜集散地。
全旗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000亩,其中保护地生产15000亩,裸地蔬菜5000亩。新增日光温室4000亩,新增塑料大棚8000亩,全年蔬菜总产量达到亿斤,实现产值亿元,纯收入达到亿元。同时,启动建设沙日浩来果菜批发市场,组建蔬菜经营公司。
以国道111线、省道大阜线和县道大库线三条公路沿线两侧5公里范围以内为重点,按照区域发展、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展保护地蔬菜生产。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旗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蔬菜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旗蔬菜产业发展。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蔬菜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以设施农业为主的蔬菜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明确目标,成立组织机构专项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各地要按照20xx-20xx年全旗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将公路两侧5公里范围内适宜耕地全部纳入规划范围。按照每个设施农业小区不少于100亩的标准,对小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逐步实现小区品种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基地规模化和设施现代化。
(三)普及科技,强化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提高蔬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着力做好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要大力引进、培育优良种苗,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步伐,推广节水、节能等新技术。要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重点保证每个设施农业小区有一名技术人员。要引导农民采用标准化生产模式进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要认真抓好农资购进、产品销售等服务,把服务贯穿于设施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
(四)制定政策,加大投入。以设施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小区建设标准、补贴办法和验收方案,通过多种途径予以支持,逐步建立起以农民投入为主体、信贷支持为补充、政府投入和项目扶持为导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是项目扶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向设施农业发展倾斜。
二是政府投入。对未列入项目扶持的设施农业小区,旗政府予以适当补贴。同时解决好贫水地区发展设施农业的集中供水问题。
三是信贷支持。继续协调专项贷款,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周期,简化贷款手续,保证农民资金需求。四是吸引社会资金。要引导民间资本向设施农业建设集中,通过招商引资、租赁经营等途径,引导涉农企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发展设施农业。
绿色产业园区规划设计绿色园区发展规划篇三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xx]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xx]4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 米,后墙高不低于 米,脊高不低于 米,温室跨度不低于 12 米;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 15 平方米以内;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四是棚膜建议采用 无滴、消雾 po 膜,透光率 90%以上;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 10 年。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 8 米,建议不低于 9 跨;开间 5 米,建议不大于 10 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 米,顶高 米,门高应大于 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 5 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 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 10 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 70 米,脊高不低于 4 米,肩高 米,跨度不低于 10 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 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 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附件 4)。
(一)建设申请
1.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2.申请条件
(2)新建设施项目地块需为耕地;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 3 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 1 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 50 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 10 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6)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书(附件 1)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4.区级联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5.材料存档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二)验收与监管
1.申请验收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件 2),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4.验收审核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附件 3),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5.建设监管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设要求
1.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2.安全保证
在棚室建设过程中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棚室牢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一)补贴程序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 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 40%。
(二)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 200 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 150 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 33 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 260 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 200 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 46 元/平米。
(三)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四)补贴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禁止发放现金;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禁止用于抵扣其他费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一)申报时间
20xx 年 7 月,乡镇将审核通过的本辖区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核查时间
20xx 年 8 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
(三)验收时间
20xx 年 11 月,按项目工程进度随完工随验收。
(一)加强宣传,积极推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村级干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召开培训会,确保设施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验收工作。
(二)全程督导,严控质量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棚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棚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好的设施牢固、经济、实用。同时棚室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乡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严格按方案中建设时间进行组织验收。
(三)加强监管,科学利用
享受补贴政策的新建宜机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要做到常年生产,种满种严,提高生产效率,不得出现撂荒、闲置现象。各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翻建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管理台账进行监管,并做好“一棚一码”关联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棚棚”有人管、“地地”有人种。
绿色产业园区规划设计绿色园区发展规划篇四
(一)总体思路
围绕我县田园综合体创建总体规划,充分利用我县农村特色农业、山水资源、田园景观、地域文化和人文传统,大力发展乡村农业观光休闲旅游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实施冬闲田油菜花种植,努力实现粮油增产、地力提高、乡村美化、农民增收的目标,助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田园综合体冬闲田油菜花种植任务5000亩。
1.核心区
白圩镇万亩垌缚龙亭周边区域的冬闲稻田约1000亩为核心区。
2.辐射区(面上)
田园综合体总体规划范围内,澄泰乡下金庄起至白圩镇赵坐村沿清水河两岸区域冬闲稻田以及其他乡镇乡村旅游景点周边区域、公路沿线冬闲稻田共约4000亩,要求交通便利,宜耕能排能灌(详见附件1)。
(二)种植模式
1.社会一体化服务种植
核心区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种植模式,即通过招投标方式购买包括机耕、播种、施肥、开沟等一体化服务(包括建设观景台、步道等),由中标单位包干实施。
2.“先建后补”方式种植
辐射区(面上)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政府统一采购供应种子,以村委会或经联社为实施主体分片实施,即村委会或经联社自行组织机耕、播种、施肥和田间管理。
(一)实施时间
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底。
(二)进度安排
1.实施方案制定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实施方案》制定,要求20xx年10月10日前完成。
2.种子及服务采购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油菜花种子采购工作及核心区种植一体化服务采购,要求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3.项目实施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油菜花种植项目,要求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种植任务,拨付项目进度款。
4.项目验收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分部验收、总体验收),要求于20xx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拨付项目尾款。
5.项目总结阶段
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并以文件形式报告县政府。
(一)项目经费预算(详见附件2)
1.核心区项目经费
参照20xx年政府采购价格,按450元/亩计,1000亩需45万元。
2.辐射区(面上)项目经费
参照20xx年种植管理补助标准200元/亩,4000亩需80万元;种子采购需27万元;共计107万元。
3.工作经费
全县安排油菜花种植工作经费2万元。
(二)资金筹措及资金拨付
资金筹措:油菜花种植项目所需资金共计154万元,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资金拨付:核心区种植服务及面上种子采购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面上种植由各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资金申请材料需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才能提交至县财政局。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实施上林县壮族老家田园综合体冬闲田油菜花项目。
(3)农机股:负责油菜花种植机耕组织服务协调工作,协助农推站制定项目验收标准,参与核心区项目过程监督及分部验收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项目实施所需资金,按进度拨付项目款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乡镇政府、农林水服务中心
组织实施本乡镇面上区域油菜花种植项目,负责做好种植技术指导、田间管理指导,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项目实施相关材料归档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备案。白圩镇政府及农林水服务中心还需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实施核心区油菜花种植项目,参与核心区项目日常监管和验收工作。
4.村委会或经联社:在乡镇政府指导下,具体实施面上油菜花种植项目,组织本村机耕队、贫困劳动力参与种植、田间管理工作。
5.中标企业: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实施核心区油菜花种植一体化服务,种植管理用工优先使用当地贫困劳动力。
(一)加强领导和指导,共同推进油菜花种植
各部门、各乡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油菜花种植工作。农业部门要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严格按程序做好服务购买及农资采购工作,确保种子及时供应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交流沟通,整合相关资源,齐心协力做好冬闲田多功能油菜花种植。
(二)做好宣传和规划,重点打造核心区域
当地乡镇政府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好选点规划,加强对油菜花种植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监管。村委会(经联社)作为实施主体,要主动作为,加强合作,积极引进公司、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经营,共同推进油菜生产规模化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要重点做好核心区的油菜花种植,打造乡村旅游引爆点。
(三)严格技术标准和验收,确保种植效果。农业技术部门要全程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和田间跟踪管理,严格种植技术标准,特别是机耕环节,要切实监督指导到位,做到打碎、耙平、起垄和挖沟排水等,确保田间排水良好,保证种植效果。同时强化监管和考评验收,切实做好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绿色产业园区规划设计绿色园区发展规划篇五
根据扶贫开发部门安排给我专业社的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蔬菜是我国菜篮子工程中最重要的主要农产品。xx县气候温润,土地肥沃,富含硒等多种人体必需矿物质,是蔬菜种植适宜区域。近年来,xx县蔬菜产业发展迅速,蔬菜种植面积已达10万亩,蔬菜产业已成为xx县继烤烟、柑橘之后第三大农业支柱产业。
万元。合作社成立3年多来,加入的社员不断增加,从成立时的11人,增加到现在的103户社员,合作社辐射范围扩大,逐步建立了以xx街道油菜坪xx乡为主体,覆盖4个乡镇7个村组的蔬菜种植基地。2008年曾被xxxx部门授于“千社千品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2010年被xx省委、省政府授于“省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连续二年被xx县委、县政府授于“优秀专业合作社”称号。合作社理事长向杰同志被xx省供销社、共青团xx省委授入“湖南省100佳农村经纪人”称号。
2、项目实施理由
xx蔬菜产业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蔬菜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亟待解决,主要问题有:一是基础设施差,抗灾能力弱。由于受山区自然条件限制,山地蔬菜发展条件较差,水渠、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还处于“种菜靠天”的被动局面,直接影响蔬菜生产效益的稳定。二是蔬菜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蔬菜种植比较分散,没有形成规模,农户小规模分散种植的蔬菜,直接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因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松散,导致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大流通不相适应的矛盾,较为突出。三是蔬菜生产技术水平低,生产品种有待更新。农民新技术应用能力不强。对农业实用新技术了解少,运用得不够,农村科技人才缺乏,新品种引进推广得不多。虽然近来年我县蔬菜生产推广了一些新品种,但是这新品种多是满足当地的风味和需求,适应跨区域销售的优良品种不多,符合出口标准的品种更无从谈起,蔬菜商品化程度不高,农民种菜的经济效益低。四是蔬菜质量参差不齐安全质量有待提高。由于缺乏普及科学种菜技术,对蔬菜安全质量认识不到位,在生产中有盲目用药,特别是在气温较高、雨水较多的月份里,蔬菜病虫害发生较重,个别菜农随意加大农药用量,有的甚至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给上市的蔬菜产品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另外,我县蔬菜质检体系也很不完备,县级质检站设备落后,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多数没有建立质检站(室),蔬菜基地乡、村基本上没有检测手段,对蔬菜质量无法实施有效监控。五是蔬菜加工业发展滞后,加工包装有待加强。全县建有各类大小蔬菜加工企业7家。这些企业的蔬菜加工规模小,加工设施相对落后,全县蔬菜年加工量不足2万吨,不到全县蔬菜生产总量的1%。且加工档次较低,至今未能形成较多的拳头产品,与基地规模发展还不能配套,全县无一个加工企业获得自主出口权,有的`加工企业设备简陋,工艺简单,配方欠科学。
项目建设以解决蔬菜基地建设的上述问题为着力点,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继续组织农户入社,与广大蔬菜种植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创办示范基地。以示范基地建设为平台,对基地实行“统一选种,统一培管,统一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采收销售。”的“五统一”建设模式,提升基地的标准化程度和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户走管理提升、技术提高、品质增强、品牌扩大的集约化发展路子。
本项目为蔬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建设面积2000亩。项目选址xx县xx乡xx村,直接带动农户数1000户,示范带动数约4000亩。
1、持持项目建设内容
①推广蔬菜新品种种植2000亩。
②技术培训200人次。
③测土施肥和病虫害防治。
④田间集中培管。
2、扶持方式及扶持标准
3、项目实施时间 2012年2月—6月。
1、项目投资概算
总投资为132万元,具体构成为:
①推广新品种:每亩60元,共12万元。
②化肥:每亩100公斤,计200吨,3200元/吨,共64万元。
③技术培训400人次,按每人次培训费用200元计算,共8万元。
④农药:每亩200元,共40万元。
⑤种植培管、采收人员工资:8万元。
2、项目资金来源
①申请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培训和选购良种。
②专业社和农户自筹112万元。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各项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负责项目建设的全盘工作,xxx任技术总监,负责技术指导,对技术工作负责,xxx任财务总监,xx任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负责项目监督工作。xx为质量监督员。
绿色产业园区规划设计绿色园区发展规划篇六
冬季农业生产是防灾减灾的重要举措,也是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把冬季农业生产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并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抓好我镇的冬季农业生产工作。
2、办好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
(1)目标任务:今年全镇冬季农业生产涉及9个村(社区),播种面积为20000亩,其中油菜面积4000亩,马铃薯面积500亩,蚕豌豆面积1500亩,蔬菜(含常年蔬菜)面积10000亩,绿肥面积4000亩。
(2)打造冬季油菜种植示范点。为提高广大农户种植积极性,确保种植效果,我镇重点打造面积约500亩的示范点,主要为浔龙河、瞿杨线、宋水线等主干道沿线,示范点以油菜种植为主,由辖区村(社区)负责组织翻耕,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供种及提供技术支持,农户自行播种管理,以此促进和带动冬季农业生产积极性,实现大面积均衡增产。
(3)强化考核。冬季油菜种植示范点的建设将纳入镇对村农业考核指标,由镇冬季农业生产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组织农办、财政所、纪委进行专项考核验收,对种植效果好的村(社区)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一)早作准备,明确任务。要求各村(社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抓住时机发动群众搞好冬种,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让田土闲置,及早做好冬季种子、肥料、农膜等农用物资的准备,适时播种,育苗和移栽。
(二)推广粮、油、菜、肥作物优良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油菜围绕全省油菜主导品种,重点推广高含油率杂交油菜良种;粮食蔬菜重点推广马铃薯、蚕豌豆等品种,蔬菜以今冬明春高产时令菜品为主。
(三)推广高效种植模式和先进实用技术,实现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同步提高。我镇采取稻田以稻-油结合为主种植模式,油菜推广播种育苗移栽技术,科学施用生态有机肥技术,化学除草与调控技术;绿肥推广以紫云英种植为主,同时混播满园花(肥田萝卜)、腊菜籽(油菜)的“三花”混播种植模式;蔬菜生产广泛宣传规模化栽培,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药,并全面推广生态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
绿色产业园区规划设计绿色园区发展规划篇七
2007 年 9 月 28 日,天津市首家正式挂牌的由老工业厂房改造而成的现代创意产业园区——红桥区意库创意产业园正式成立,开启了天津产业建筑发展创意产业正规化的先河。
其实,天津发展创意产业最早的产业建筑是海河边台儿庄路上的 6 号院。早在 1999 年,天津美术学院画家邓国源就入驻了 6 号院这座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仓库院落,在这里成立了第一个画家工作室。如今的台儿庄 6 号,已经成为天津基于产业建筑发展创意产业的先行者。
2005 年 12 月 19 日,万通上游开场(原天津福聚兴机器厂生产涡轮机的两个旧厂房)正式开馆,该馆建筑面积近 3000 平方米,包括小剧场、艺术廊和多功能等活动场所。但随着万通上游房地产项目的持续推进,该中心已被拆除。
3526 艺术创意工场于 2008 年 7 月开园,是天津美术学院利用天津华津制药厂厂房改建成的创意产业园。通过招商引资,使之成为集动漫创作、电子商务、工业设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聚集区。
艺华轮创意工场:2007年 10 月,该工场在河北区正式揭牌。园区是由天津自行车行业协会与河北区政府联合创办,利用拥有百年历史的德式厂房——天津机车车辆厂的老工业厂房改建而成。园区将依托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展览会及展会所吸引的创意广告市场,争取把一些分散的展览设计和广告业资源有效集聚起来,逐步发展成为拥有动漫开发、展览策划、广告和产品创意设计、制作、装修一条龙的综合园区。
飞鸽—88:2009 年 02 月,河东区举行飞鸽 88 项目论证会,对园区的外立面设计、内部结构改造和招商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飞鸽 88 利用天津飞鸽自行车厂闲置的厂房,主要发展服装、工业美术、汽车造型和建筑等设计类创意产业。
天津历史风貌建筑746幢老房子得保护
未来五年,本市将推动建设“四区四线”,打造天津特色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体系;“四区”包括:五大道历史文化博物馆区(其中包括庆王府精品酒店区、先农商贸区、民园西里文化艺术区、湖南路高档商住区)、解放北路历史文化区、一宫花园历史文化区、继续完善泰安道英式文化商业区中的历史风貌建筑整修;“四线”包括:五大道名人故居景观线(其中包括庆亲王旧居、张福运旧居、张绍增旧居、顾维钧旧居、李氏旧居、李勉之旧居、徐世昌旧居、曹锟旧居等)、辛亥革命历史纪念景观线(包括静园、张园、段府)、解放北路金融历史文化景观线以及意式商业文化景观线。
从研讨会上获悉,2005年《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截至目前,本市依据“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修旧如故、安全适用”的原则,对746幢、114万平方米的历史风貌建筑实施全方位的保护,逐幢建立保护图册和安全档案,为历史风貌建筑“修旧如故”提供适用的技术和材料,使261幢、万平方米历史风貌建筑得到修缮,恢复了昔日风采,凸显了城市特色。
据了解,整理后的溥仪旧居静园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一秘 *育基地,累计接待中外游客超过76万人次;利用历史风貌建筑设置的梁启超纪念馆、曹禺故居纪念馆、电力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吸引大量海内外游客;2011年10月,庆王府修竣运营,累计接待消费和旅游人数突破两万人次,成为本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新亮点和高端服务业新坐标。
附: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
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_常务委员会
2005年7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规范历史风貌建筑管理,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确定、保护、利用和管理。
和地域特色的建筑。
本条例所称历史风貌建筑区是指历史风貌建筑集中成片,街区景观较为完整、协调的区域。
第四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
第七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工作。
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
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评审工作。
专家咨询委员会由规划、建筑、文物、历史、社会、经济、文化、法律和房地产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九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腾迁、整理等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对历史风貌建筑承担保护责任。
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确定
(二)反映本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
(三)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
(四)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五)在革命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
(六)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
(七)名人故居;
(八)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建筑。
符合前款规定但已经灭失的建筑,按原貌恢复重建的,也可以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
第十三条 历史风貌建筑划分为特殊保护、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三个保护等级。
貌建筑。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单位、个人的推荐和历史资料,提出历史风貌建筑的建议名单和保护等级,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第十五条 历史风貌建筑区的建议名单,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第十六条 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设立保护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或者涂抹、改动、损毁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标志。
第十七条 城市建设中发现有保护价值建筑尚未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的,在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前,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
洁美观和原有风貌。
面布局和重要装饰。
重点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和色彩,不得改变内部的重要结构和重要装饰。
一般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色彩和重要饰面材料。
第二十条 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逐步迁移。
从事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活动的,应当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批。
第二十一条 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消防设施、通道,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予以完善、疏通;确实无法达到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应当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消防机构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筑区相协调,与原有空间景观相和谐。
建筑外部造型相协调。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在历史风貌建筑上设置牌匾、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的规范标准。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规范标准,依法审批在历史风貌建筑上设置牌匾、霓虹灯,对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屋顶、露台、挑檐或者利用房屋外墙悬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损坏承重结构、危害建筑安全;
(四)占地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违章圈占道路、胡同;
(六)在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
(七)在庭院、走廊、阳台、屋顶乱挂或者堆放杂物;
经营活动;
(九)其他影响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修缮和装饰装修历史风貌建筑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保护图则要求,修旧如旧。
第二十六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按照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要求,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修缮、保养。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保养予以督促和指导。
使用人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保养,应当予以配合。
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承担修缮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申请给予适当补贴。
工单位实施。
经审定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条 历史风貌建筑发生损毁危险的,该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向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派人进行现场指导。
第二十九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管理等特殊需要,涉及必须迁移、拆除或者异地重建历史风貌建筑的,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
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按照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 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历史风貌建筑,按照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需要历史风貌建筑承租人腾迁的,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腾迁许可,并对承租人实行货币安置或者异地房屋安置。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安置或者异地房屋安置。实行货币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应当高于被腾迁房屋市场评估的价格。实行异地房屋安置的,安置标准应当高于承租人原居住水平。
载明的事项通知当事人。
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已经获得腾迁许可,并按照规定标准向承租人提供货币安置或者房屋安置,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腾迁期限内拒不腾迁、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执行市场租金标准的历史风貌建筑,按照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需要历史风貌建筑使用人腾迁并解除租赁关系的,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租赁合同无约定的,出租人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历史风貌建筑办公的,按照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需要腾迁的,应当逐步进行腾迁。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有的历史风貌建筑,单位无力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可以收购。
出售政府给予修缮补贴的历史风貌建筑,在同等条件下,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可以优先收购。
第四章 管理
(一)市和区、县财政预算资金;
(二)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三)直管公有历史风貌建筑产权转移的部分收益;
(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由市和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设立专门账户,统一用于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补贴和奖励,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历史风貌建筑分别编制保护图则,明确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和利用的具体要求,并告知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历史风貌建筑转让、出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护义务。出让人、出租人应当将有关保护要求告知受让人、承租人。
行普查。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配合普查工作。
(一)历史风貌建筑的技术资料;
(二)历史风貌建筑现状使用情况;
(三)历史风貌建筑权属变化情况;
(四)修缮、装饰装修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资料;
(五)迁移、拆除或者异地重建的测绘、信息记录和相关资料;
(六)有关历史沿革、历史事件、地名典故、名人轶事等资料。
与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相适应的旅游业和相关产业。
鼓励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利用历史风貌建筑开办展馆,对外开放。
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历史风貌建筑,应当创造条件开辟展室,定时对外开放。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设置、移动或者涂抹、改动、损毁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标志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改正,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按照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装饰装修不符合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保护图则要求的,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未及时修缮、保养,致使建筑发生损毁危险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督促限期抢救修缮;拒不抢救修缮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专业单位代为抢救修缮,所需合理费用由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承担。
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擅自迁移、拆除历史风貌建筑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改变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用途的,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妨碍历史风貌建筑修缮施工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除妨碍。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工业遗产保护规划研究
1、天津市工业遗产保护空间结构
从对全中心城区的考察来看,现存工业遗产63处。以点状形态存在的工业遗产多存在于和平区、河西区,和平区多集中在赤峰路、解放北路沿线,河西区多集中在马场道、解放南路沿线,由于其所处区位土地价值非常高、建筑也多为独栋楼的形式存在,因此多被改为商务办公楼或影楼、银行、饭店等经营性场所,业态选择与周边用地性质相符,运营状态良好。根据现状统计,以点状形态存在的工业遗产28处。
以片状形态存在的工业遗产多存在于南开区、河东区、红桥区、北辰区,占地规模较大、且多处于未保护利用或保护利用形式有待完善的状态、有的还保持原业态的经营,如天津市重型机械厂、天津拖拉机厂等,大面积的厂区闲置下来,需要赋予新的功能以焕发地区活力;天津仪表集团有限公司虽有部分用地改造为创意集聚区购物街,但经营状态并不理想,在业态选择上仍需与周边用地业态统筹考虑重新定位;在天津市外贸地毯厂旧址上改建的“意库”创意产业区因改造模式过于简单化,只做外墙的粉饰而缺乏与周边的统筹融合和开放性的考虑,最终未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根据现状统计,以片状形态存在的工业遗产35处。
天津依槽运而发展,工业大多依河而建。从天津市中心城区工业遗产分布上可以明确看出工业遗产多集中分布在海河沿线,未来可以依托海河,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文化遗产,共同构筑历史的长廊。最终形成“一带、多点、五片区”的工业发展结构(图1)。
(引自:吴静雯、刘翠云、白学民;天津市中心城区工业遗产分布结构与保护利用案例研究)
绿色产业园区规划设计绿色园区发展规划篇八
生态农业规划是以生态学、经济学和系统工程理论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社会调控为保障,以政策为引导,科技驱动,应用生态系统的原理和系统科学的方法,通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人工模拟本地区的顶极生态系统,选择多种在生态上和经济上都有优势的生物,采用一套套生态农艺流程,按食物链关系和其他生态关系将这些物种的裁培、饲养和养殖组成一条条生产线,并将这些生产线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多层次地配置到农业生态系统中去,使之既获得持续最大(或最优)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又获得一个良好的、协调的生态系统。
生态农业规划的原则
整体性原则
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相结合原则
因地制宜的原则
物质循环、多级利用的原则
扩大绿色植被原则
多业结合、集约经营原则
实现“三大效益”原则
服务内容
园区和产业规划
整合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要素,以前瞻的眼光、科学的理论、客观的实践和详实的数据,对产业项目作宏观的、方向性的计划、筹划和谋划。主要包括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规划、项目概念规划、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项目详细规划。
区域和产业研究
围绕环境、区位、资源、政策等因素对项目进行客观、科学、全方位的论证,从多方位多角度支持项目的开发和发展。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区域竞争力研究、产业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发策略研究、产业定位研究及产业市场研究。
园区的经营管理系统
围绕园区运营目标,在园区的规划开发、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引入现代高效管理理念和经营策略,提升园区的运营水平,提高园区运营效益。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开发建设模式研究设计、投入产出预警体系研究设计、管理模式与运营组织系统设计、工作绩效与激励机制设计、产业园区规划的大致框架。
园区招商引资系统
一方面确定投资融资模式,加速园区的开发建设;另一方面确定目标客户群,制订合适的诱导方案,运用高效的策略,吸纳企业商家进驻经营。主要内容包括投资融资策划、招商政策策划、招商策略策划、主题招商策划及招商活动筹划。
我们的优势
专业、强大执行力的团队
深厚的行业研究实力
丰富的园区规划经验
雄厚的企业、人脉资源
完善的服务管理和支撑体系
典型案例
某国内知名央企北京农业生态谷园区产业规划
2009年,该央企在北京房山区征地亩,准备将其打造为集作物种植、产品研发、生产加工、生态旅游、贸易等为一体的农业生态园区。为了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和高水平的推进园区建设,该央企在北京举行北京农业生态谷园区发展规划编制的招标会,中投顾问与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功中标生态谷五大功能区(农业加工区、绿色种植示范区、国际农业交流区、配套生活服务区、国际农业研发总部区)中绿色种植示范区和农业加工区这两大功能区的规划编制项目。
在遵循该央企北京农业生态谷园区整体发展战略的情况下,中投顾问与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明确分工,我司主要负责功能区产业链搭建、产业发展可行性研究等方面的产业咨询工作,后者则主要负责用地方面的规划。中投顾问通过对生态农业的发展趋势的深入研究,以及结合园区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和区位条件,成功的给出了相关方案。目前该方案的实施效果十分良好,完全达到了该央企的要求。
广东省某农业生态园产业规划
1、项目背景
该农业生态园占地5000多亩,位于广东省高要市白土、回龙两镇之间,距广州仅40分钟车程,离广肇高速公路白土出口处仅 5公里,离肇庆风景名胜区七星岩、鼎湖山 1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目前已成为广东省最大的农林果自然生态景区,并成为集示范、教育、观光、度假、商务会议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场所。但该生态园园区仍然存在生态化管理深入化程度及力度相对不够、观光农业的田园化和乡土化特征被忽视、对资源的循环再利用不足等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提高资源的循环再生利用率,加大生态园区循环经济模式的开发应用, 园区管委会最终选定在产业园区规划领域拥有雄厚实力的中投顾问作为本项目的承接单位。
2、解决方案
为深入解决该农业生态园面临的生态化管理力度不足等问题,中投顾问派遣了一支由“政策专家+金融专家+行业专家+管理专家+营销专家”的项目小组对该农业生态园区做了为期两周的调研,调研对象包括高要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园区管委会主任、园区运营方高层代表、园区入驻企业代表等。在详细调研工作的基础上,中投顾问项目小组提出了该农业生态园循环经济模式下的开发对策,建议该生态园可发展种养殖业复合模式、 以沼气为纽带的各种模式、“前店后园”的生态模式以及产业间多级生态链联接模式,并详细阐明了关于水、固体废弃物等园区资源的再生利用实现方式,成功解决了该农业生态园面临的主要问题,实现了其资源的高效利用,达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共赢,并推动园区成为一个生态结构比较完善的符合生态系统和综合性农业产业化基地。
3、 项目成果
中投顾问在探索该农业生态园开发模式的过程中, 充分发挥我司在立体农业研究的雄厚优势及强有力的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该农业生态园发展现状及周边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积极探索该农业生态园的循环经济模式,分析结果极具现实性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获得客户方面的一致好评。
保定市某农业生态园发展规划
1、项目背景
该农业生态园位于保定城区西南部,总规模约 26800亩,总投资约亿元。为提高保定市的核心竞争力和品位,满足市民休闲旅游观光需求,完善城市功能,市委、市政府在省农业生态园建设总体布局和保定市的优势的基础上大力推动该农业生态园项目的进展,并聘请中投顾问为战略合作伙伴,为园区规划、招商运营等工作提供专业化咨询。
2、解决方案
中投顾问首先进行了详细的实地调查,摸清了保定市的产业基础、重点企业及周边产业发展情况,并对该地区建立农业生态园的资源、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加以横向和纵向的详细比较。
其次, 我司立足于园区的资源现状、 景观特色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对园区进行全面规划、分期实施。在投资开发上,我们明确开发序列,突出重点,多元筹集资金,合理分区、明确主题、突出特色。在分期实施上,我们初定长期、 中期、短期三个规划,且三个规划齐头并进,上档次、上水平,充分体现保定特色。
长期规划:建设总规模约 26800亩。
中期规划:现代农业生态观光园起步区规划范围约 4562亩。
近期规划:园区核心区,即市林木良种场800 亩。在园区建设上,立足于一园多区,一区多景,功能完善,布景错落有致,主要为“四大板块、十大景区”。四大板块,即核心区(市林木良种场)、观光区、民俗文化区和开发区。十大景区,即大汲古迹造景,引水蓄湖造景,城市林业造景,生态农业造景,农林科技示范造景,现有自然景观造景,新民居建设造景,各县(市、区)特色展示造景,民俗文化村农家乐造景,周边开发建设造景。
最后,中投顾问对该农业生态园的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措施建议和招商运营策略,其中项目组提出的关于园区的运营创新模式更是获得了委托方的认可和好评。
1、项目背景
该绿色食品产业园位于绥化市,规划总面积 56平方公里,为把产业园打造成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该地本着边规划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边招商引资边推进项目建设的原则,以绿色、低碳、安全为方向,以建设“绿色菜篮子”、“有机米袋子”、“安全肉案子”、“放心奶瓶子”为目标,加大了产业园建设,并聘请中投顾问对产业园区规划、招商及运营工作出谋划策。
2、 解决方案
在经过2周的实地调研, 中投顾问项目团队确定了以绿色食品产业为重点的主导产业,拟定发展玉米、乳品、生猪、肉鸡、果蔬等产业链,将园区规划为“一轴二核三带四片区” 。 “一轴”即与北部新区连接的城市发展轴,“二核”即商贸会展核心和产业服务核心,“三带”即哈大高速生态走廊带、快速路景观带和产业防护带,“四片区”即绿色食品产业区、产研综合区、现状建成区和配套生活区。
福建省某食品产业园规划
1、项目背景
该食品产业园项目规划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用地面积 3000亩,计划总投资 25 亿元,基于闽东山海特色食品资源和周边食品行业发展情况,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与宁德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宁德打造一个现代化、大规模的全国领先水平的特色食品加工产业基地。为更好地发展食品产业园,实现食品产业的集聚,提高该产业园的招商吸引力,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委托中投顾问担任该项目的咨询顾问,提供针对该食品产业园区的规划、 运营等方案。
2、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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