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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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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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一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 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年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截止日期 年月日 ,其中试用期 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三、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 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应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每月至少休息4天。

甲方 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则、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措施。根据从事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劳动纪律

甲方指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式。乙方遵照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做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还不能胜任工作的。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的;

4、劳动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1、下列情况之一,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 甲方扣或者五拖欠乙方工资。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

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已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乙方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损失。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人员,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八、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的相驳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二

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其内容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通过各级人事调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来落实的。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报到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属县、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凭其开具《行政介绍信》到具体的用人单位报到,此时的毕业生具有干部调动性。否则,毕业生就不具备干部调动性,对今后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限等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1 法律依据 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

2 内容与目的 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

3 时效 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

4 签发部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1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2 目的 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 内容、时效 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 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开始。

5 签发部门 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三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就业协议使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2)适用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过阿甲的法律,政策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就业协议目前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尚需学校和鉴证机关(人事部门)参与。

(3)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比较详细。就业协议的条款比较简单,主要是毕业生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情况,愿意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道,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同意录用该毕业生等,另外还有一些简单条款。

(4)适用的人员不同

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于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5)签订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是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签约的三种形式:

(1)与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山东

省内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

(2)与没有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

山东省内单位签订纸质协议书

(3)与没有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

外省用人单位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

1、网上签约流程

(1)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个人信息,制作个人简历,牢记个人帐户、密码。

如果忘记用户名、密码可以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所在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解除劳动合同。通过"设置密码"的方式,设置一个新密码,新密码与用户名相同。

(2)用人单位(包括省外单位)登陆"信息网"注册发布招聘信息。

(3)毕业生网上向意向单位投递个人简历(普通会员可投递50份),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出网上签约邀请,毕业生应约,完成网上签约操作。

(4)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用人单位鉴证机关审核鉴证,生成就业协议书(限省内就业流程)。

(5)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老师保存。

(6)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学校,学校用户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

网上签约流程图

毕业生注册用人单位注册

↓↓

创建简历发布招聘信息

↓↓

投递简历发送签约邀请

kl

签约

打印协议书→签字、盖章存档

第一步---搜索职位信息

1)搜索方法(重要功能)

智能搜索:综合搜索:快速搜索,通过以上搜索把感兴趣的职位加入收职位藏库便于集中处理

2)与单位的交流

可以接收单位发来的面试通知

可以查看已经发给单位的留言

可以查看已经发给单位的简历

第二步---应约

毕业生登录专区后,点左侧的"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应约管理"栏目,右侧显示用人单位发送来的签约邀请列表,毕业生点击"应约"按钮,则网上签约成立,点击"拒绝"按钮,则签约失败。

毕业生网上签约注意事项: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后,在有效期内(系统默认是5天),应约之前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内容一定要看。里边有补充条款内容涉及到学生的利益问题。

如果选择"应约",表示被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约双方认同的网上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同时系统也锁定了该毕业生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功能。只有与该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后,毕业生才能重新获得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权限。而该协议书也是向毕业生发放报到证的唯一依据。

第三步---协议书管理

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应约后,就可以在协议书管理栏目中看到已签协议书的信息了,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应聘职位、协议书号、就业状态等信息。

第四步---协议书存档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完成网上签约后,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用人单位鉴证机关审核鉴证,生成就业协议书(限省内就业流程)。

(2)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保存。

(3)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学校,学校用户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

网上签约生成的协议书样(例图略)

2、签订纸质协议流程

(1)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录入用人单位相关信息

(3)下载打印四份纸质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网上鉴证并加盖相关公章

(4)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老师保存

签订纸质协议书操作流程

毕业生登录

录入省内就业协议

打印就业协议书

人事局网上鉴证

签字、盖章存档

第一步---录入用人单位信息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为毕业生与省内暂时没注册的单位签约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后你将无法与其他单位在网上签约。

第二步---打印协议书

确认没有问题后毕业生将协议书进行打印,一式四份。毕业生本人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签字、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

第三步---网上鉴证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盖章、签字的协议书送到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进行网上审核鉴证,并留一份协议书备案。

第四步---学校审核存档

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鉴证通过后,学校审核通过,签约信息转入就业方案库。

手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样本(例图略)

3、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流程

接收单位:未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省外单位

操作流程:

①毕业生本人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申请省外就业;

②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锁定省内网上签约功能;

③毕业生本人到学校就业办公室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④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后直接将协议书上交学校就业办公室审核、存档;

⑤将协议书相关信息准确录入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作为派遣依据。

省外就业操作流程

毕业生登录

申请省外就业

领取纸质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

网上录入协议书→学校审核存档

第一步---提交省外就业申请

毕业生登录专区后,点击"业务申请"下面的"省外就业申请"栏目,右侧显示省外就业申请界面,毕业生填写原因后,点击"发送申请"发送申请,等待学校审核。

第二步---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协议书

第二步---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协议书

第三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登录第三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栏目,右侧显示就业协议书录入界面。

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在网上提交省外就业申请,到学校就业办公室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

2、签订就业协议书前,与用人单位协商以下几个问题:是否解决当地户口、接管档案,到单位工作后是否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的年限,是否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几个月,薪酬、违约金等问题。

3、与用人单位协商的内容都可以写到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或附加条款中,双方签字盖章,作为书面依据。

4、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解决当地户口,则不必将就业协议书录入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只作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使用,不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毕业生可以选择档案户口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学校就业办公室备案,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山东省人事厅依据学校编制的就业方案编制派遣方案,发放《报到证》。

(1)学校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2)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对已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签约)的高校统招毕业生,按《报到证》的报到去向派遣毕业生。

(3)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对尚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未签约)的高校统招毕业生,派回生源所在地,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帮助其继续落实工作单位。

人事代理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为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费出国和以辞职等方式流动后尚未落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或有关人事方面的代理服务工作。

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一次性就业

①签订协议---网上、纸质(跟用人单位)

②学校派遣

派遣去向--用人单位

档案去向--人才中心

户口去向--用人单位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解决落户等问题

①签订协议---网上(跟人事代理机构)

②学校派遣

派遣去向--人事代理机构

档案去向--人才中心

户口去向--人事代理机构

人事代理的内容

1.负责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等工作。

2.负责办理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服务,并为其代办住房公积金。

3.接转党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4.开展代理人员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

5.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6.办理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中,委托人事代理可划分为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和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两个类别。各级人才流动机构与委托人事代理对象不发生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服务事宜。

人事代理实行契约化管理,双方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承担的责任与期限。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四

记者在全国工商联举行的界别讨论会上获悉,就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以及在实施《劳动合同法》中存在的问题,工商联提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中要合理支付分配和管理劳动补偿金,规范执法,稳定中小企业劳动用工,协助企业贯彻劳动合同法,稳定就业劳动关系等。建议在税收上允许企业税前预提经济补偿准备金,经济补偿准备金管理应参照社保管理办法;为中小企业营造较为宽松的用工环境,为稳定用工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对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细化,完善就业促进法配套法规,督促各地出台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为有效帮助企业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保障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工商联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简化特殊工时制审批程序,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指导各级劳动执法部门和人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在执法过程中,注意区别违法行为的性质,灵活执法;对于恶意拖欠劳动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对于受经济危机影响而出现的社保缴纳困难、工资支付困难等问题,要协助予以解决,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就业。

3、及时出台劳动合同法配套规章,针对法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对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细化,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更合理的配置,适当减轻企业义务,增强法律的操作性和科学性。

4、继续帮助协调工商联加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工商联在引导民营企业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5、完善就业促进法配套法规,督促各地出台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对积极吸纳就业的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坚持做好就业安置,促进劳动立法整体的协调实施。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五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主体不同、依据不同、内容差异、签订时期不同、效力不同等。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联系就是二者是员工不同阶段所签订文书。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和《合同法》。

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具体涉及到某项时还可以优先适用本地地方法规和规章。

4、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等到毕业后方可。

5、效力不同。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对毕业生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随之失效。从这点来看,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确定就业意向和权益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签订的合同,当毕业生与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就无效了。也就是说就业协议是劳动合同的前阶段,而劳动合同是就业协议的必然结果。

综上所述,就业协议可能算是刚毕业的学生在进入社会开始准备工作的阶段需要和单位有一份文书来保证其就业的形式,如果当其有了足够的资格去担任比较正式的职务之后就会和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其中就会包括员工所必须享有的各种待遇。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劳动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应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 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

(一)甲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乙方按国家行业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乙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甲方按规定定期免费为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协议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

第九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先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第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七

就业协议专指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工作协议;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以是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是其他人。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按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初次工作协议,其主要意义在于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互相选择的关系确定下来,一般并没有详细规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而劳动合同则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确定工作关系之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因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不能等同于签订了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订了就业协议之后,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通常毕业生到单位工作之后,双方才签订劳动合同。

在毕业生就业协议发生问题、需要处理时,一般首先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协调,如果取得一致意见,则报送毕业生所属的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调整。若劳动合同发生问题,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请求处理。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劳动纠纷。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八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不作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学校的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及相关意见等信息。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5、现实中就业协议存在的尴尬现象,必须先签订就业协议,学校才发毕业证的现象(不签三方,不发毕业证)。这样,就业协议不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而是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

不少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已办完离校手续准备根据签订的协议正式就业,而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并不等于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是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派遣、解决毕业生户籍和档案等问题的依据,也是毕业生将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毕业生一旦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应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须将就业协议中约定的报酬、合同期、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和其他需要特别约定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

如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未根据就业协议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则应视为违约,必须承担就业协议中所约定的违约责任。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所以各位应届大学生们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虽然不同类型的合同有不同的特点,但该条规定了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

(一)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即全面履行原则,又称之为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项原则的意义在于指导和监督当事人保质、保量地、按时全面完成合同的义务,防止违约情况的发生,借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约全面履行原则是决定合同是否履行和是否违约的法律标准,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违约责任的尺度。

一般而言,按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一般应当亲自地履行合同,不能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标的适当。即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提供的工作成果、提供的劳动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者交易惯例。三是履行方式和履行地点适当。应按合同所约定的数量、质量、品种等全面履行,不得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否则,即构成违约。

(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

当事人应当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之外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一项合同义务,虽然该义务当事人在合同中可能没有约定,但是,任何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时都必须遵守。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履行附随于主合同的其他义务。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附随义务包括:(1)通知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应当将有关重要的事项、情况告诉对方,例如,一方因客观情况必须变更合同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都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2)协助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互相合作,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对待对方的事务,不仅要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要配合对方履行义务。(3)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对属于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对方当事人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能向外界泄露。除了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以外,当事人还应当履行其他义务,如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防止损失扩大。(4)提供必要的条件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为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创造必要的方便条件,该项义务与协助义务紧密相连。当事人相互之间有协助履行的义务,就必须要为对方提供必要的条件。(5)防止损失扩大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致使当事人遭受损失,双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都有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而不管这种损失的造成与自己是否有关。《合同法》第119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九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3个月的试用期(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门(或岗位)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20xx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1800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十

顾晓敏认为,《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造成冲击主要有三个原因:

“《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更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顾晓敏表示,该法将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因此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会比以前更加谨慎、理性,这会加剧本已比较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顾晓敏提到,从目前上海高校对大学生的就业状况统计看,和去年同期相比,大学生就业比率有所下降,“根据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的反馈,企业对大学生招聘比过去要谨慎”。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一些企业对于眼前‘可招可不招’的岗位,可能会通过暂时从内部挖潜的方式来解决”,顾晓敏表示,《劳动合同法》也可能改变以往一些企业采取的“大量招聘,大量淘汰”的策略,“以往企业先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经过试用期内的考察之后,再淘汰掉其中一部分不合格的毕业生,以往有80%到90%的企业都采取这种人才选拔方式,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方式将被改变。”

“以前很多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存在着重学历、重名牌大学背景的倾向”,顾晓敏表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会更注重大学生的能力而不是学历,这是因为企业必须雇用高素质、能力强的员工,才能符合《劳动合同法》,才能降低用人成本,保持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大学生找工作靠名气、靠光环的时代,将逐渐成为过去”。

无独有偶,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季宝红在向大会提交的一份书面意见中也提到,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增加了企业用人成本,也使大学生的就业形势更加不乐观,此时,政府更应该考虑制度设计,从政策层面鼓励企业录用大学生。

两位人大代表的担忧也得到了上海市人才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朱庆阳的认同,“《劳动合同法》肯定使企业招聘新人的条件更加苛刻;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实际上也在鼓励企业长期用工,这自然就减少了大学的就业机会”。

大学生自主创业后容易陷入尴尬境地顾晓敏表示,虽然上海已经设立人才发展资金,向本市创业的大学生开放,各区县也大多都建有大学生创业中心,但大学生大多没有社会经历和工作经验,实际创业人数不足1%,99%的学生必然到企事业单位工作。

而季宝红则更是直言,政府不宜提倡大学生自主创业,他表示,由于大学生受社会经验、人脉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不少大学生自主创业后陷入“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尴尬境地。据不完全统计,大学生成功创业率只有2%~3%,多数人的结果是劳民伤财,竹篮打水一场空。另外,创业往往是大学生在就业压力下的被动选择,这种消极的选择动机是制约大学生顺利创业的重要因素。“由于处于被动,缺乏自信又能力不足,他们很难抓住市场机遇,主动占领市场取得成功”。

季宝红还表示,资金是制约大学生创业的另一个瓶颈,大部分家长很难在大学生毕业之后再拿出一笔不菲的资金支持其自主创业。虽然政府设立了创业贷款制度,但据了解,能成功获得创业贷款的案例并不多。“大学生对于创业前途的迷茫和担忧,在内外压力交迫之下,极易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顾晓敏建议,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大学生的能力培养,她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教育部门要反思一贯以来的培养目标,不仅仅是大学,包括中小学,都要重视学生的素养教育,“因为一个人好的素养的形成,从大学阶段开始培养为时已晚。只有从小学就抓起,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顾晓敏表示,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聘大学生。她建议政府对招聘大学生人数占员工一定比例的企业,应给予税收优惠,提高企业招聘大学生的积极性。此外,还可以出台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如大学生到上海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工作,可补助一定金额的津贴;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可根据毕业生的意愿,选择留在上海或迁往外地。

季宝红也建议,在高校科学合理地进行就业指导的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发挥积极作用,比如制定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大学生,把雇用大学生的数量也作为考核指标。他表示,目前,民营企业占到了企业数量的70%,岗位需求量大,但是很多企业都不愿意招收大学。把有工作经验作为条件则会把很多大学生拦在门外。政府可以在考核企业税收的时候,对吸收大学生较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和奖励,“这样既鼓励和促进了企业接纳大学生,也缓解了大学生就业问题对社会造成的压力”。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十一

从来没有哪一部法律像劳动合同法,如旋风般引发如此众多的关注与争议:出台前向全民征集意见,就以近20万条意见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纪录;出台后实施前的几个月,又以个别企业“大裁员”再次引发人们的争议,劳动合同法 就业。这部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法律,将给劳动者和企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它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

与现行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增加了若干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如: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纠正滥用试用期的行为、纠正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遵循的规范,以及合同到期前终止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条款。令人没有料到的是,在它实施前却发生了一股企业与员工解约的风潮,不少企业开始大规模地解雇员工。

去年年底,广东东莞一家五金厂,包括陈先生在内的100多名职工接到企业重新进行人员调整的通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在此之前,广东一些企业包括华为等大型企业,纷纷出台人事政策,大规模裁员,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以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个别外资企业认为在华投资成本会越来越高,只好撤销了对华投资,转而投资东南亚,以降低企业成本。

类似事件屡见报端,不得不令人担心:劳动合同法是不是一条凶猛的“狼”?有人甚至认为,劳动合同法既伤害了企业的利益,又伤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人们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关注焦点,几乎都集中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

在企业一方看来,劳动合同法就像一匹“狼”,让人焦躁不安。

广东一家电子厂一名中层管理人士说, “工厂主要是想避免与工作年限长的老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法 就业》。“这意味着一旦企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成了永久员工,企业需终身雇用他。显然,这一规定给企业用人加了一道紧箍咒。”这位管理人士感叹道。

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陈先生曾为之一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多了把“保护伞”。结果,他却糊涂了:既然是“保护我们劳动者利益,为什么这部法律会让我失去工作呢?我在企业已经工作了整整13年,已是40多岁的人了,这个年龄让我再到哪里去重新找一份工作?”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和陈先生有类似遭遇的,还有不少。

究竟,劳动合同法能不能真正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实施将会带来怎样的效应?企业用工是不是将回归“铁饭碗”时代?

曾参与劳动合同法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学教授、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关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可以肯定的是,劳动合同法不是有些人想像的那样可怕,它不是一匹“狼”。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一个职工在企业工作了十年,仍然要签短期劳动合同,这本身就不利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一个临时性的工作岗位很难想象能够建立起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利于增进职工与企业的感情,有利于职工积极钻研业务,使职工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共同把企业搞好,形成企业与职工共赢的局面。

企业为什么会误读劳动合同法?关怀认为,这是由于部分企业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是又回到了过去计划经济下的用工制度,认为这部法律使企业缺乏用人自主权,捆住了企业的手脚。企业如果对谁不满意,就很难解除合同。其实,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剥夺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可以依法裁员的条件,以及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法定程序与办法。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两者解除的法定条件完全一样。只要出现应当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这个合同是固定期限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他认为,企业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纷纷裁员,这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企业这种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的做法,弄巧成拙,只会引起人们的反感。

为什么陈先生等劳动者会认为是劳动合同法让他们失去了工作?对此,关怀说,劳动者不应该把目前出现的这个后果怪罪于劳动合同法,而是要积极通过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来维权,以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劳动者要看到,是企业误解了劳动合同法使职工失去了工作,劳动合同法立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十二

从1999年6月开始,随着全国高校扩招政策的出台,使得高校毕业生数量急剧上涨,但社会对毕业生的需求变化却不大。本篇就现在大学生对于初次就业面对劳动合同的理想化及价值观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使大学生拥有良好的心态应对就业难题。

大学生 初次就业选择 心理落差 价值观

近年来,高等院校响应国家政策的扩招和教育的快速发展,在校生的规模迅速膨胀、毕业生就业压力的日益增大,也使得大学生自己期望的发展和当下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不断加深。同时对于90后个性鲜明的热血青年更是对初次就业的劳动合同产生极大的心理落差,以至于消极应对就业问题,不仅给个人也给社会带来很大的问题。

据资料显示,我国高校自从1998年开始扩招,大学生数量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到20xx年我国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已达到630万,一直到今天,全国各大高校的招生比例只升不降。应届毕业生队伍逐年扩大,再加上往届数量的累积,现在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也不容乐观。然而当今时代的大学生是名副其实的90后,从小没吃过苦,生活的平坦顺畅,没有生活压力自然对于未来理想的工作抱有很大的期望。在毕业时期签订的劳动合同十分随意,但真正工作时就会出现各种问题,与自己想象的白领生活有很大的出入,所以就开始抱怨,甚至提出解约等,这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当下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就业压力倍增,具体原因如下。

1.人力资源市场与大学生专业的岗位需求供过于求

从我国加入wto之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与深入,许多国家大型企业将自己的加工工厂建立在我们国家充分利用低廉的劳动力,但是对于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学生来说,绝大多数毕业生不愿意从事一些基础岗位或是与自己专业不相关的职业或工作。由此,造成一种“就业不难择业难”的局面,觉得现实与理想差距太多。

2.招生眼光狭窄,人才的资源配置难以优化

近年来,高等院校为适应社会化趋势将大学专业与当前的热门职业挂钩设立,然而准大学生眼光并没有多宽广,以为只要进入该专业以后工作就能一片光明。殊不知社会变化如此之快,大学四年毕业之后很多当下的热门专业早已变成了冷门。

3.毕业生对初次就业期望过高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的发展,当下90后很多是独生子女,他们习惯依赖家庭、父母,不肯吃苦,不愿受气,工作稍有不如意就当逃兵,对薪酬或是工作环境期望太过理想化,一旦发现现实与自己预先设定的有很大差距就会产生严重的心理落差。

1.产生初次就业心理落差的因素

(1)大学生自身原因。与国外优秀的大学相比中国的高等教育体制一直是“难进易出”,中国的学生在大学之前都是发愤图强、高强度的学习,想要进入一所优秀的大学就必须付出汗水和努力,这样才有机会进入理想的象牙塔。虽然大学也是个小社会,但毕竟还是一个单纯的环境,刚毕业的学生肯定无法真实地了解社会的现实与残酷,反而他们自己期望就业有非常好的收入来弥补他们多年的付出。所以大多数人希望初次就业就是理想的工作。但是,现实社会的残酷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我国现阶段实际的就业形势肯定会使得大多数毕业生失望。自然这些毕业生就产生了心理落差。

(2)毕业生家庭原因。“出人头地”是所有家庭对子女的期望,中国90%的家长对子女的未来期望过高,虽然他们不是很了解就业形势。大部分学子都会为了父母的殷切期望而去选择一份薪资良好、前景光明、环境舒适的工作,学生自己并不满意但不愿意让家人失望还是会接受,自然就会出现心理落差。

(3)高校教育体制的原因。近年来,教育机制越来越趋向于实用化和功利化,学校以市场现时的热门职业作为大学里专业设定的标准,但社会发展飞速短短四年热门就变成了冷门。毕业之后走入社会肯定会有差距产生了困惑,便会有极大的心理落差出现。

2.针对心理落差的调适

(1)分析自我,合理定位。大学是校园生活向社会生活的过度,一方面,大学生渴望能够早点进入职场,接受社会的洗礼与磨练;另一方面,大学生心理和生理都不太成熟,价值观极不稳定很不理智,另外自尊心极强,很容易受到外来周围环境的影响从而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产生一些负面的情绪。他们很容易因为工作不如意、职场压力等情况而对自己甚至是社会失去信心。因此,大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情绪控制,消除负面情绪,学会自我反省、自我分析以及认知自我能力,从而学会更好地提升自己,积极应对初入职场的压力与挑战。

(2)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虽然由于竞争压力大,现在的人都变得十分“冷漠”,将自己很好的“保护”起来。但是初入职场的大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十分必要的,毕竟职场经验不足。所以做人要谦和诚信,对人坦诚大方是初入职场也是做人应该有的原则。

(3)做好职业规划。拥有风向标但不知道走哪个方向同样是会迷路的,所以一定要对于自己的未来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明确的方向。大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有效地解决自身对于未来的迷惑,明确自己的目标和定位,不断发掘自身的潜力并不断完善自我,树立正确合理的职业观,合理择业与就业。毕竟工作的薪金、环境和福利待遇并不是大学生初次就业的唯一目标要求,理性的培养自己宽广的视野与境界,努力投入工作从中实现自我的价值。

(4)敢于创新与挑战。大学生拥有良好的受教育环境,接触到的是最新潮的观念与思想,有更好的机会能够大展宏图。年轻的一代不应该只追求稳定,应该敢于拼搏和奋斗。另外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在近年来得到了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虽然创业的道路肯定是艰辛的,但只要敢于拼搏,加上政策的引领,相信年轻的大学生肯定会闯出一番天地。

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确切地说是高科技人才的竞争,而大学生是当前竞争的主要成员和未来祖国建设的希望。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对于大学教育的关注与支持加大力度,政策上给予最大的方便与支持,另外教育资金的投入比重也逐渐升高。但是要想让当代娇生惯养的90后大学生学会从基层做起,知道服务人民与报效国家,使我国高等院校的教育体制逐渐从高学历精英教育逐渐成为普通的大众教育,而被寄予厚望的大学生们也从社会精英和社会价值创造着变为普通的基础劳动者,这势必会有很大的挑战。所以大学教育除了要利用国家政策支持和教育资金的扶持外,更重要的是使国家在整个高校教育观念和态度上给予必要的关注和配合。一步步做起,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帮助当代大学生顺利完成角色与态度的转变,而且毫无疑问这将是解决大学生就业艰难的核心所在。

1.大学生初次就业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大学生就业展现当代青年的爱国情怀。作为良好公民的第一个民族精神就是拥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怀,这也是每一个大学生必须要坚持树立的正确价值观。大学生能够顺利实现就业不仅仅是完成自己的心愿和家庭所给予的厚望,同时也是为社会作出一份贡献帮助国家解决难题。体现一个国家的发展与进步有一部分是已成年的公民拥有适当合理的工作和可以创造一定的价值,这也表明了一个国家的发展顺利、社会稳定。大学生初次就业面对现实产生心理落差是不可避免的,而真正应该做的是调整自身的就业价值观,从自身做起实现自我价值,要学会积极主动地了解国家政策,学会与现实社会磨合并接纳成长锻炼,正因为有着高教育基础要根据国家政策的需要动态的调整自身发展。

(2)大学生就业体现自强自立的价值观。自强自立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不仅能够鞭策大家自我发展,而且也是保证人类全面发展进步以及维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准则。大学毕业生能够实现顺利就业,既是大学生自身自强自立的价值观的实现,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国家的现代建设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视。

2.为减少心理落差,当代大学生应培养自身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

(1)树立积极乐观的心态。从古至今所有的科学都告诉我们心态重于一切,积极乐观的心态会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道路,并且越走越好。对于90后大学生更应该要以积极乐观的、科学正确的价值观来掌握自己的命运与前途,更要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坦然面对现实的挑战与困境。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最基础的也是要拥有一个积极乐观的心态进行对自身有全面的衡量,加强自身品德和素质的提高,脚踏实地做起。

(2)拥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90后绝大多数是娇生惯养长大,是独生子女,从小衣食无忧,所以很多人根本不愿意吃苦,理想的工作就是做办公室喝茶、吹空调,所以在面对现实工作时会出现心理落差。但是年轻人应该要拥有吃苦耐劳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这不仅是我们国家号召的美好品德,更是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素养和为人做事的准则。只要调整好自身的心态这样在初次就业时面对劳动合同就不会觉得心理落差过大,也有良好的心态应对工作。

综上所述,当前就业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学生,也是国家要加大力度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一方面国家应该从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对该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另一方面就是当代所有的大学生都应该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改变自身就业择业不切实际的想法,理智面对初次就业劳动合同的心理落差。一定要树立科学合理的人生价值观,相信一点“先做人再做事”,360行,行行出状元。将“勤奋、感恩、谦和、节俭”作为人生信条去奋斗,相信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1]宗传军,张颖,马彩霞.大学生心理落差相关因素分析与对策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xx(1):84-86

[2]罗建远.大学生就业心理落差及价值观转变的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xx(37):101-102

[3]陈东果.大学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衔接中的问题与对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xx(23):92-93+96

[4]姚裕群,彭思舟.关于我国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讨论综述[j].人口与经济,20xx(3):36-40

[5]刘和忠,马东薇.当前大学生就业价值观教育问题及对策[j].高校理论战线,20xx(11):44-47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十三

三方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享有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三方协议自签约日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终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生效。

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时仍是学生,但签订劳动合同应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三方协议效力丧失。

劳动合同至少要具备哪些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注意: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十四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调书市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以是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劳动合同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学校作为毕业生管理部门承担见证和监督职能。

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1、主体不同:前者是指劳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是高校毕业生也可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2、内容不同:前者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后者是双方相互选择的关系确定。

3、处理纠纷的部门不同:前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毕业生报到上岗以后,有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马上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代为履行劳动合同的职能。虽然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均为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不能互为替代。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区别和关联具体表现在: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也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就业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同意录用和接受聘用达成一致意见,并初步约定将来就业的基础条款,如服务期限、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待遇等;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更为明确和具体。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自动终止其效力;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两种: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二是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就业协议书发生争议,主要是按照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学校或上级就业主管部门出面协调解决;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调解、仲裁及诉讼的方式,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在某种意义上,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就业协议书的延伸。例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协议书中约定试用期和试用期待遇,上岗后签订劳动合同时试用期条款按此约定执行;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中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和确定。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其身份多为学生,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劳动者,尚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所以,毕业生应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资格去单位报到后,再尽快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还要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并注明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确认。

就业劳动合同 就业劳动合同免费篇十五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一、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按排从事工作。

二、该岗位对劳动者的基本要求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为:

一、劳动者在该岗位实行 (小时、日、周、月)工资,每 (小时、日、周、月) 元。

二、劳动者工资每 (日、周、月)支付一次。

三、劳动者工资中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

双方商定劳动者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

一、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二、劳动者按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具体缴纳办法及比例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规定,为劳动者提供该岗位必须具务的条件。劳动者在灵活就业中发生的工伤,适用国家有关工伤规定。

灵活就业过程中的劳动争议,适用处理劳动争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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