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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产业支柱篇一
按照有关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根据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门的统计,我县现有家庭农(林)场13941个,其中种植业13922个,种养结合2个,畜牧养殖场16个,水产养殖场1个。全县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71541人,其中家庭成员41970人,常年雇工29571人。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有20家,除了个别家庭林场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过国家政策补助外,其他均未享受过专项政策扶持补助。
现阶段我县家庭农场呈现以下特点:
1、主要以家庭林场为主。我县林业资源丰富,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家庭林场发展迅速,家庭农场呈现以家庭林场为主的特点,家庭林场比例占到总数98%。
2、发展不规范。根据摸底调查,我县家庭农(林)场数量达13941个,但由于家庭农场属新生事物,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和办法,除了34个家庭林场拟注册,其余所有家庭农场尚无工商注册意识,而且大部分家庭农(林)场账务核算不规范,未进行详细的财务收支记录,只算大帐,不记小账,没有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3、家庭经营规模较小。目前,全县家庭农(林)场经营总面积约52万亩,但以小型家庭农(林)场规模为主。其中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下的8773个,占了总数的63%,50—100亩的5042个,100亩—500亩的91个,500-1000亩的19个,1000亩以上的16个,规模化经营趋势不明显。
4、农场用地来源于土地流转。家庭农(林)场的土地来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赁镇村组集体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为10至50年不等。
5、从业人员具备一定技术经验。农场业主都是村里懂技术、善管理的能人,个别为村组干部或长期从事木材经营的老板。个别农场业主办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厂,农场主均有一定资金实力,经验丰富,比较熟悉农业政策,能够非常敏锐地捕捉到商机和市场前景。
二、当前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
1、产品效益较低。农(林)场总体效益较低,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有13907个,10-50万元的有27个,50万元以上的仅有7个。我县家庭林场产品大部分属于初级产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无特色无品牌,很难形成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2、经营管理水平待提高。目前,我县家庭农(林)场主大多是农村的种田能手、村组干部等,他们尽管在农村中素质相对较高,具备一定经营管理水平,但就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者而言,他们与现代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农场的经营管理大多停留在传统经验阶段,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
3、土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我县属于典型山区县,土地细碎化情况较为严重,加上农民的惜地意识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使得家庭农场实现规模经营的最大难题是不能流转到大面积连片的耕地,造成农业机械化普及率较低,土地生产效率较低。
4、融资难,投入能力不足。家庭农(林)场属于一家一户的小型生产,资金积累少,加之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以及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家庭农场大多缺乏贷款抵押,融资难;现有政策不明确,扶持力度不够,进而制约了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以及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三、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明确主体资格,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在尽快明确家庭农(林)场的概念、内涵、注册登记等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逐步把家庭农场扶持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二是各地在制定家庭农(林)场认定标准时,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行业的性质,进行不同标准界定,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三是规范管理。在明确认定、注册制度后,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定专门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负责家庭农(林)场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家庭农(林)场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什么是家庭农场,积极主动发展这一新生事物。
2、推进产权改革,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让农户拥有完全而有保障的土地租赁权、入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二是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三是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贷款担保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
3、推进技术普及,提升科技水平。一是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二是加强土地整理力度,打造集中连片耕地,改造中低产田,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规模经营奠定基础。三是研发方便于山地间运输、价格低、体积小、质量轻、操作简易、便于田间作业等特点的小型或微型农机产品,普及机械化操作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坚持企业引领,创新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企业+基地+家庭农(林)场”等产业组织模式,创建市场中介组织,探索建设各类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副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独立经营、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农场经营形式,实现家庭农(林)场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升家庭农(林)场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生产。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家庭农(林)场作为新兴事物,必须加强扶持和引导。在财政扶持中,要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将家庭农场纳入奖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奖补。加强技术服务,定期下乡开展家庭农场的技术指导,农技推广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设立信息服务机构,为家庭农(林)场提供市场销售等信息。
常州产业支柱篇二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3月11日
“天南铜都”东川区隶属于云南省昆明市,有着2,400多年的矿业史。1952年12月东川矿务局成立,次年东川铜矿开采项目(东川矿务局)成为“一五”计划中苏联援建的156个重点项目之一。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东川的产业结构呈现出极为单一的特征,即以初级铜矿采选加工为主的单一产业结构,相应的配套产业项目也均围绕“一切服务于矿山”而展开建设。1958年因行政管理问题设立地级东川市,1964年11月,云南省委决定将原属东川市的会泽县划归曲靖地区,并明确东川市主要任务是支援矿山铜矿生产,东川矿务局行政级别与东川市平列为地厅级归属时中央重工业部管理。至此,东川市相应行政关系基本建成,成为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1999年2月8日,东川撤市建区划归昆明市管理。成为中国第一个因矿产资源枯竭、经济发展停滞而被降级的城市。自东川矿区成立以来,东川为国家建设贡献了含铜精矿近60万吨、含银精矿20余吨,折合人民币450亿元(以2000年物价水平为基准),为新中国的国防和经济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初级铜矿开采选取为特征的单一产业结构,加之国际市场中竞争对手的冲击。2001年,东川矿务局宣布破产。
著名经济学家罗斯托在其代表作《经济增长过程》中指出,经济增长是主导部门依次更迭的结果。而主导产业的选择是由若干基准而确定的,对于东川市主导产业选择的基准无疑就是国情原则。东川市因矿而兴,初级铜矿采选业所占规模与比重远高于其他行业。同时,作为东川产业支柱的矿务局也就对地区经济有着极高的关联效应,在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教育培训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东川整座城市也就与矿务局休戚与共,一切行业服务于矿,一切资源倾斜于矿,铜矿成为整个城市的根基。在整个国家工业化起步的初级阶段,这类高关联系数的行业一定意义上影响着国家工业化进程,决定着工业化能否顺利完成,自然在当时的特定条件下也就代表着先进生产力。伴随着经济发展,这类主导产业往往成为了一定区域内的支柱产业,一定时期对本地区的经济增长做出较大的贡献。但科技总在进步,社会总在发展,支柱产业必然无奈的走向衰退,支柱产业对本区关联水平越高,行业衰退对本区经济的影响也就越显著。
(一)产业结构调整与劳动力就业。东川的三次产业结构变迁与劳动力就业水平之间呈现着明显的相关性。矿务局破产清算前,东川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6.2%,且不谈矿务局破产当年的失业率,到矿务局破产后的第三年这一数据竟高达41%。由此可见,某一地区的支柱产业一旦衰亡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必然造成不可挽回的创伤。在如此之高的失业率下,昆明市在东川区设立“再就业特区”在十年间对东川地区实行“零税收”政策,以期吸引投资,扭转东川萧条的经济。可一座城市在交通设施极其落后的山谷中,想要吸引投资完成城市转型谈何容易。至“再就业特区”政策结束前夕,这一数据降至10.94%,可仍显著高于全国同期水平。再看产业结构的演变,矿务局破产之前,东川市三次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为23.42%、51.95%、24.63%。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明显高于第一、第三产业,采矿业支柱地位明显。到特区政策结束时,产业结构竟有所恶化,三次产业占比分别为6.9%、61.1%、32%。“再就业特区”政策虽对严峻的失业率有所改善,可在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基本失败了,采铜业仍就是东川经济的支柱,由政策所形成的“税收洼地”使大量外来资本涌入东川,蚕食已为数不多的铜矿,又由于外来资本的高度集中,对其他产业的发展形成“挤出效应”,大量产业工人仍坚守矿山,产业结构调整再入困局。
(二)产业结构调整与行政格局。由于东川“因矿设市”的特殊历史背景,所以产业结构的变迁势必会影响到区域行政格局的转变,而另一方面行政格局的运行又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形成深刻的关联。对于原东川市的行政格局,时任省委书记令狐安曾用:“小马拉大车,瘦马拉重车。庞大的上层建筑,脆弱的经济基础”加以描述。据原东川市人事局档案显示1998年,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总数为7,672人,其中地(厅)级21人,县处级184人,科级797人。而同期东川市总人口仅为29.29万人。财政支持与自谋生路的人数之比约为1∶33,在全国也算“首屈一指”了。在这“小马大车”的背后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据原东川市财政局相关数据显示:1998年东川市财政总收入4,249万元,地方财政收入仅2,895万元,而同期地方一般性总支出却高达1.56亿元,其中公务员工资花销就超过9,000万元。如此臃肿的行政机构消耗着本就为数不多的工业剩余,更是为东川产业结构调整雪上加霜。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今天,东川市庞大的行政体量对本区经济发展所造成的负外部性,值得每一位政策的制定者引以为戒。
(三)产业结构调整与城市转型。资源枯竭型城市往往有着极强关联性的支柱产业,支柱产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着本区经济的發展。由于单一的产业结构对其他产业所形成强烈的“挤出效应”,城市转型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显得犹为困难。“城市发展,产业先行”。产业结构调整对本区转型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东川而言,如何寻找新型特色产业,将在推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导向作用。替代性产业的培育应该根植于本区生产要素禀赋,挖掘地方发展潜能,符合绿色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发展模式,统筹规划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方面,使替代产业与本区经济良性互动,促进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于东川而言,具有丰富劳动技能的产业工人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干热河谷特色高原农业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汽车拉力赛是拉动全域第三产业积极推进的有力窗口。新出滇大通道,渝昆高铁的开工建设也将极大改善东川的区位条件。更多积极因素等待着东川人民的深入发掘。
区域经济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着强烈的外部性,对于东川这样的转型城市,在后支柱产业时代,更是需要政府这双“有形之手”的积极扶持,通过国家、地方两个维度,深入研究城市转型的体制机制,在经济社会等多个层面上确保转型战略的顺利推进。
(一)国家性区域经济政策。作好顶层设计,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制度安排,切实保障好东川这类高输出低收益型、对国家经济建设做出重要历史贡献的地区在后支柱产业时代产业工人的合理利益。将东川区纳入《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适用地区。积极调整行政区划,支持东川“撤区设市”赋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权,使东川更为便利地利用自身区位条件,制定恰当的地方性经济政策,带动经济发展质量的提高。
(二)地方性区域经济政策。制定东川城市转型发展的地方性经济政策,依据东川实际区位条件,明确东川在地区发展中的定位和替代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区域内基础设施网络推动地区互联互通,优化本区行政格局精简机构,提高地区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发展绿色经济,保护矿区生态功能;探索出一条独具东川精神的城市转型新路径。同时,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大力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积极营造合理有序的市场环境,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积极引进外来资金为本地区经济注入新动能,强化市场活力,保障企业在吸纳劳动力发挥规模经济的同时保持企业竞争活力,实现本区内涵式发展。积极探索区域人口城市集约化,将分散的矿区居民通过异地安置,集中到区域性中心城市,扩大总需求,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模式有序转型。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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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产业支柱篇三
为什么说房地产业是中国支柱产业(分析)
当地时间17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瑞士达沃斯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上发表讲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为什么说房地产业是中国支柱产业,供大家参考,快来一起看看吧!
刘鹤表示,要处理好房地产业系统性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关系。刘鹤再次强调,房地产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与房地产相关的贷款占银行信贷的比重接近40%,房地产业相关收入占地方综合财力的50%,房地产占城镇居民资产的60%。针对最近市场对中国房地产业所持的悲观论调,刘鹤认为,从未来看,中国仍处于城市化较快发展阶段,巨大的需求潜力将为房地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业内认为,2023年楼市将迎来“转折之年”。房地产市场将会在“保交楼”的民生底线和“不走老路”的风险底线之上逐步止跌企稳。其中,四个领域的变化将成为明年房地产市场发展转折的重要注脚。
其一,重新认识房地产业的角色。
此番官方明确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一方面,房地产链条长、涉及面广,是重要增长动力源;另一方面,房地产业也是重要风险源之一,对于金融稳定具有重要影响。
2003年,中国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此后,房地产业迎来了近20年的高速发展。但此次官方重提“支柱”,更大程度上意在“稳定”。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认为,既然是支柱产业,考虑到其对经济、金融、财政、百姓权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影响,保持稳定、避免大起大落就是行业和市场治理的主旨。
其二,房企融资支持将加速落地。
为有效应对房地产风险,在过去一个多月时间里,信贷、债券、股权“三箭齐发”支持房地产融资,官方近日还允许符合条件的房企“借壳”已上市房企,允许房地产和建筑等密切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实施涉房重组。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认为,从11月开始,房地产相关纾困政策已正式向着“保主体”过渡。业内人士认为,2023年房企融资支持力度还会继续加大。
此外,中指研究院表示,明年官方还将支持房地产企业实施重组上市,支持房地产上下游整合,加快风险出清,进而改善房企资产负债状况。
克而瑞研究中心指出,随着融资功能逐渐恢复,央国企及优质民企经营有望逐渐回归正轨,出险房企仍将有序出清,房企此轮供给侧改革将渐近尾声。
其三,改善性需求或将“挑大梁”。
住房消费是中国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改善性购房需求有望“挑大梁”。
根据克而瑞研究中心统计,近年来改善性需求已成为中国楼市的主力。李宇嘉指出,未来商品房市场企稳,带动内需和消费,改善性需求释放是关键。
这部分需求如何更好释放?中央财办有关负责人近日指出,在住房消费等领域还存在一些妨碍消费需求释放的限制性政策,这些消费潜力要予以释放。
机构认为,这意味着限购、限价、限贷等政策将逐步退出。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目前一线城市“认房认贷”等限制性政策执行仍较为严格,后续或从特定人群着手,如从人才、多孩家庭等方面进行更精准地调整优化,释放特定人群购房需求。二线城市在降低首付比例、调整“认房认贷”界定范围等方面仍有较大优化空间。
其四,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中央财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深入研判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人口变化、城镇化格局,包括城市群都市圈、城市更新、再城市化等,研究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摆脱多年来“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模式。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认为,房地产不能,也不应该走回过去的“老路”。在供给侧要增加保障房供给,租售并举;在需求端要纠正过去对资源配置的扭曲。
李宇嘉认为,向新模式转型时要注意把握节奏,也需要更有系统思维,避免金融、财政、土地等各部门单边突进,保证平稳过渡。
一场以“相信的力量:进化及重构”为主题的“2023中国房地产年度趋势论坛暨cihaf第二十三届中国住交会”在北京举办,本次大会探讨新发展格局下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之道及行业发展新模式。与会专家纷纷表示虽然多方面压力仍在,但随着供需两端利好政策的逐步加码,2023年房地产市场信心将逐步修复,走出底部,迈向建立新发展模式征程。
“2023年国内外所面临形势依然严峻,但确定的是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有了政策的确定性,房地产业再次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政策环境。”中国房地产报社社委会主任栗文忠在发表主办方致辞时表示。
“从国内环境来看,2023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的压力会比2022年有所缓解,但仍然存在,特别是内需增长动力不足已成为制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民经济增长的最突出矛盾,所以2023年国民经济要整体回升好转首先要解决需求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马建堂表示。
他预计,2023年gdp增速会实现5%甚至更高增速;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分量的房地产行业,在2023年会企稳向好。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杨伟民认为,居民消费、房地产、平台经济、民营经济是今年经济增长能否重回合理区间的关键点,也是未来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增长的关键。下一步要在这些关键点上加大政策力度,特别是要加大改革力度。
“我国有3亿左右流动人口,住宅供需峰值尚未到来,因此不能按达峰产业进行调控。住房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房地产业发展模式。新的住房制度,必须面向所有购房和租房人口,解决3亿流动人口的住有所居问题。”杨伟民说。
“下一步政府工作重点是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根本途径是全面深化改革,包括央地财权、事权的改革。”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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