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厂房搬迁方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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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厂房搬迁方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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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厂房搬迁方案篇一

成立康复科搬迁安全领导小组和应急抢救小组,安全领导小组由科主任担任,应急抢救小组由本科室业务骨干组成,听从医院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搬迁前一周应急抢救小组进行危重病人搬运演习。

2、由icu、急诊科专家组成的医疗专家组随时对搬迁过程中遇到的医疗问题进行指导,确保万无一失。

3、搬迁期间,可请人民医院、博爱医院安排相应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支援我院的医疗应急请求,互相配合,确保医疗救治任务完成。

4、搬迁前,新院布局好,将物品、器械定位,医务工作者提前熟悉新环境,了解病区的布局、设施、仪器位置、安全通道,熟悉医院的各科位置。

5、统计住院人数、呼吸机、监护仪等使用情况,空余床位数等。整理搬迁物品,制定科室财产统计表,全力保证人员设备的安全到位。

6、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病人分流工作。搬迁前可作一份《告病友书》,告知病人关于搬迁时科室的安排、地址路线及需要病人及家属配合的事宜

7、搬迁期间,所有医务人员均应回科室帮忙,特殊情况除外。

8、将病人分组,责任到人。a组:重病人、卧床病人,b组:行动不便、病情较稳定的病人,c组:能自理、病情轻的病人。搬迁前测量生命体征,确保在生命体征平稳的状况下进行搬迁。

9、搬迁前三天停收非急诊病人,动员病情稳定、好转病人出院,做好相关思想工作,避免发生纠纷。

10、搬迁前,各主管医生、责任护士掌握自己所管病人病情,整理好医嘱,原则搬迁当日尽量不更改医嘱。

11、发挥家属的积极性,搬迁时,病人的贵重私人物资,由其家属整理,避免不必要的弄错或丢失。

12、搬迁前确保新医院的物资充足,可备病人使用,抢救仪器和药物在新院应有备份。

13、请交警部门和公安系统维持搬迁路线的交通,以及通往新医院主要道路沿线的疏导,保证病人转运及时、安全、有序。

14、搬迁当天可安排在一个时间段搬迁一个科室,其余科室的急救搬迁小组可由总指挥调度帮忙正在搬迁的科室。

15、病情稳定病人,可由大车统一转送,每车均配备医护人员及急救药品、器材。危重患者,由救护车配备专职医务人员护送。

16、患者的治疗和输液由科室灵活安排,如康复科安排在上午搬迁,可在搬过去后再执行。不能停输液的危重患者,由专职医护人员护送。

17、转送的每位病人手腕均戴腕带,上面标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电话、住院号、诊断、特别关注事项等八方面内容。病人、家属和医务人员各一份腕带信息,准确对接信息,防止出现差错。

18、所有医务人员的胸前都佩上数字标记。每个标记代表一辆救护车小组,比如2号标记就是为2号救护车小组,包括医、护、担架工及驾驶员。这样做的好处是速度快,且可保证病人的安全。

19、在转送过程中,医院可派保安人员,分布在新老医院之间的各个转弯口和岔路口,在新、老医院门口设置临时关卡,保持交通顺畅。

20、新医院安排有经验的医护人员上班,合理妥善安置患者。

21、部分物资在搬迁后再全部转移至新医院。重要仪器设备的搬迁及文件资料的搬迁需由指定人员负责,确保无遗失。

厂房搬迁方案篇二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州国土资源局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县地处省西北部高山峡谷区,地势西南高,东南低,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沟深谷夹,岩体破碎,降雨集中,属地质灾害易频发区,地质灾害涉及全县14乡1镇181个行政村,具有点多、面广、灾种齐全、规模大、爆发频率高和难以治理等特点,是全国第一批地质灾害详细调查3个试点示范县之一。康定“11.22”地震发生后,经专业地勘单位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31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达43600多人,占全县人口60%以上。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节约用地、方便生产生活”的方针,注重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地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努力保障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搬迁安置工程顺利实施,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负总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的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具体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主要从政策保障、土地保障、资金保障及制度保障等方面落实。

1、政策保障。在生产发展上优先补助搬迁户,在建房贷款上实施优惠。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以尽快安置灾民。

2、土地保障。各搬迁户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愿的前提下,采取土地转租、调换、退耕还林或根据就近搬迁原则自行解决建设用地。原宅基地,原则上要求复垦。

3、资金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省项目补助资金标准和发放程序执行。

4、制度保障。明确各职能部门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等措施;由县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一)搬迁对象的确定(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

我县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需搬迁的农户数较多,今年省、州下达至我县的避险搬迁安置任务为240户。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xx年~20xx年)》,由在规划内的农户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自愿搬迁申请,各乡(镇)通过对规模、稳定程度、发展趋势、危害性、危险性及农户搬迁紧迫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最后确定今年避险搬迁对象。搬迁农户必须与县国土资源局及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自愿搬迁申请书》、《地质灾害避险自愿搬迁协议书》。

(二)避险搬迁选址的落实(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

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xx年~20xx年)》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选址技术要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户必须进行搬迁安置的新址选定,选址以安全为首要原则,避免再次受到地质灾害的影响和危害。结合“就近安置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和本地实际情况等几个方面内容。

(三)避险搬迁户动工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1月)

搬迁选址确定后,县国土资源局与乡(镇)、村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对新房建设的督促工作。

(四)验收阶段(20xx年12月)

搬迁安置户的新房屋验收,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乡(镇)、村联合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一看、二查、三听”方式进行。一是看搬迁户是否按《实施方案》搬迁完毕、安置房的取得方式(新建或购置)、灾害区域内旧址房屋拆除情况(旧房是否全部拆除)。二是检查搬迁选址是否按《实施方案》要求选定,是否位于安全地段。三是了解搬迁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是否适应等各方面情况。

(一)资金筹措

搬迁安置工作所需资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专项资金解决,当前补助经费已下达至县财政。

(二)资金使用及安排

严格按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每户30000元补助标准,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及时将补助经费一次性打入搬迁农户农行卡上。

1、涉及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各乡(镇)务必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自愿搬迁申请书》、《避险搬迁协议书》和《县20xx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目标责任书》报送至县国土资源局。

2、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乡(镇)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加入县避险搬迁工作群。

厂房搬迁方案篇三

1、为保证公司整体搬迁工作有序进行,搬迁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方针,力求确保顺利搬迁。

2、搬迁步骤:一、搬迁前的准备工作;二、搬迁中的过程控制;三、搬迁后的整理工作。

3、搬迁前的准备工作:

一、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二、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工作职责:

一).组织、策划本次搬迁的全面工作;

二).讨论制订企业搬迁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搬迁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及时调度搬迁的进程;

五).协调好搬迁公司在搬运物品时做好物品的防护工作。

三、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区域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区域搬迁活动的指导与组织;

二).负责区域搬迁活动的监督;

三).负责执行搬迁活动工作方案的实施;

四).协助组长处理在搬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及时调度负责区域内的搬迁活动的进度;

六).协调做好搬迁过程中物品的防护工作。

四、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员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搬迁过程中装车的全过程监督;

二).负责搬迁过程中车辆押运的全过程监督;

三).负责搬迁过程中卸车全过程的监督;

四).负责搬迁过程中卸车后物料防损措施的监督与指导。

厂房搬迁方案篇四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全市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

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是: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由用人单位提出的;

2、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或者违规行为,而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原因,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被裁减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5、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因合同约定的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而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企业搬迁员工安置问题上,很多时候都需要双方协商,往往在搬迁过程中,会发生经济纠纷。建议根据具体的法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解决问题的时候,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最大限度的避免因为拆迁安置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与生活上的不愉快。在实际生活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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