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员工奖惩制度(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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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员工奖惩制度(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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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篇一

第一条 奖励制度

1、公司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两种。两种方式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加薪;行政奖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称号、职务晋升。

2、在授予嘉奖、记功两种奖励的同时,可以给予奖金(奖品)等一次性奖励。记大功及以上奖励者,在给予奖金(奖品)等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由总经办研究综合办协助是否给予加薪奖励。

3、公司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给予嘉奖奖励,或一次性颁发适当奖金(奖品)不等:

(1)忠于企业,积极肯干,有奉献精神,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建议经采纳产生显著效益的(奖励100元及以上)。

(2)遇到突发事故机智排除使企业免于损失(奖励100元及以上)。

(3)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示,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奖励100元及以上)。

(4)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举报,

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给于奖励(奖励100元及以上)。

(5)工作努力、业务熟练,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6)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7)品行端正,恪尽职守,能在员工中成为学习榜样者。

(8)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4、公司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给予记功奖励,或一次性颁发适当奖金(奖品)不等:

(1)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2)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4)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比危险,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5)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者。

(7)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8)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9)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词与舆论表扬者。

第二条 惩罚制度

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不达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惩处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的利益。

1、公司对员工的惩罚处分为经济惩处、行政惩处、工作惩处三种。三种方式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1)经济惩处包括扣奖、降薪。

(2)行政惩处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

(3)工作惩处包括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处罚标准:根据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员工手册要求及公司相关要求给予相应处罚。

3. 发生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

(1)上班迟到、早退;

(2)未按照规定交接班;

(3)上班期间员工未按规定穿着劳保着装;

(4)站内的各项记录填写不工整,有涂改、撕页现象的;

(5)损坏公司公共财物的,除通报批评外,人为造成者按照原价50%赔偿;

(6)公司各部门的卫生包干区域需打扫干净,如检查不合格;

(7)不按要求参加安全活动、安全例会者。

(8)不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9)私自移动消防措施;

(10)私自带着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生产装置;

(11)其他轻微违纪行为。

4.发生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

(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贻误工作者;

(2)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

(3)做虚假生产运行记录;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指挥;

(5)酒后上岗

(6)上岗期间脱岗、串岗。

5.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给警告、记过、记大过惩处,

也可单独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惩处。

(1)符合上述“3”款所列11项内容,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以上

(2)对上级合理指导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的;

(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的;

(4)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5)在工作区域内使用手机、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工作区;

(6)一年内累计警告两次者;

(7)在站工作区域内吸烟或者在工作服内发现香烟以吸烟处理;

(8)泄露公司秘密,并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9)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10)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日以上者;

(11)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12)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1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务经查证属实。

6. 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惩处:

(1)一年内违反六大禁令累计超过两次的;

(2)一年内累计两次记大过者;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工作调动的,造成一定的后果;

(4)对正当执行政策的管理者进行威胁、漫骂或者无理取闹的;

(5)连续旷工查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

(6)故意损坏公司财产或他人财产,经教育或处罚后重犯或价值五百元以上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到损害者。

7.其他情况按情节判断。

员工奖惩制度篇二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员工奖惩制度篇三

第一条 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第二条 奖罚的分类

(一)奖励:

分表扬、嘉奖、工资晋升。

(二) 处罚:

分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或降薪、除名。

第三条 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1、表扬: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与表扬:

(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得到客户表扬;

(4)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6)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2、嘉奖: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元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著者;

(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4)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著者;

b.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于1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3)为单位赢得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者;

(4)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财产,避免或挽回单位重大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者;

(5)关心同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6)获得单位年度最佳员工称号者,奖励一次带薪休假旅游。

3、工资晋升: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按所在岗位工资架构标准晋升一级工资:

(1)连续三年获得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连续二年被授予最佳员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

(二)处罚标准

1、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一次性罚款10~100元:

(1)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

(2)在体检过程中,发生登记、纪录不准确、不完整,弄错或漏检体检项目,或体检文书书写不规范造成一定影响者;

(3)未遵守劳动纪律,每月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

(4)擅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

(5)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跑动,或工作时间听音乐、上网聊天、看非工作需要的影像资料、玩游戏等;

(6)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卡;

(7)未按正规程序请假、或提供虚假医院证明申请休假;

(8)工作间内脏乱差,或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等

(9)利用公用电话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通报批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不及时报告和说明,或工作推诿贻误工作者;

(2)发生差错或事故,已造成一定后果,但未造成重大影响且本人反省深刻、确有悔改表现;

(3)体检资料保管、传递不当,造成丢失、损坏,影响体检报告的发出并造成一定影响;

(4)不论原因如何,与客人发生争执、怠慢客人的;

(5)与同事发生争吵,当众辱骂对方的;

(6)发生突发事件,责任人未及时向上级报告,又未能按要求予以处理,延误了处理时机,但未造成重大后果者;

3、扣发工资或降薪: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降薪处分(100—500元):

(1)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不足200元;

(2)员工相互之间打听、议论他人的工资和奖金等薪酬情况;

(3)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但本人认识清楚,确有悔改表现者。

(4)员工每旷工一日扣罚两日工资。

4、除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

(1)消极对抗或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或故意诋毁主管领导的权威,有损单位声誉和形象;

(2)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单位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直接责任人;

(3)违反企业敬业避让规定、或泄露单位商业机密者;

(4)在本体检中心工作的同时,兼职从事其它单位的工作;

(5)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超过200元;

(6)私自拷贝单位的信息资料(文件、流程、软件、分析报告等),窃取单位的商业机密;

(7)与客人发生争吵、态度蛮横、辱骂客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8)同事间发生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同事间散布消极言论、拨弄是非,或拉帮结伙、闹分裂,影响团队合作及工作的正常进行;

(9)季度内有两日旷工或年内累计有三日以上(含三日)旷工者;

(10)挪用公款、公物,或贪污受贿者。

对员工的经济处罚,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总收入的20 % ,因责任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另行处理。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及法律的,除按照规定处理外,同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 奖罚处理程序

(一)奖励程序

1、先进评选程序:民主评选、组织评议、领导审批。

2、涉及通报表扬、表彰、工资晋升的要填写《奖励审批表》,逐级签署意见。

(二)处罚程序

1、对员工处罚要慎之又慎,要做到实事调查清楚、处理有根有据。

2、口头批评由本单位负责人在员工大会上提出;

3、涉及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错误行为,要经调查核实、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讨论;

4、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要填写《处罚审批表》,逐级填写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 奖罚异议申诉

(一)员工对奖罚处理不满,可向本部门主管申诉,部门主管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解释;

(二)员工对部门主管的答复或解释仍不满意者,可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同时,部门主管要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答复或解释情况,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和报告后两天内给予回复;

(三)在申诉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作。

(四)对除名处分有异议时,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条 违纪处罚

(一)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负责人或员工,单位将加倍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罚员工等手段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予以从严处罚。

员工奖惩制度篇四

考 评 制 度

为规范完善我厂的规章制度,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素质和敬业精神的企业团队,特制定本考评制度。本守则也是评价员工表现的依据和标准,大家应自觉遵守。

一、 工作职责和服务态度考核

1. 修理工班组(按车间班组制为单位进行考核):

1) 听从办公室人员调度,同一个工作安排不超过两次,中午和晚上有维修加班的积极不推脱。(当月应得总工资的

2.5%作为考核)

2) 电话24小时开机并保持畅通,急救任务随叫随到,不推迟,(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3) 应修车辆竣工后认真检查,客户满意,出厂后无返修。(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4) 工作服务态度好,不与客户发生争吵,无客户投诉,回访客户满意。(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2. 办公室人员(按个人为单位进行考核):

1) 工作服务态度好,不与客户发生争吵,无客户投诉,回访客户满意。(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二、 行为规范考评:

1. 全体员工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凡违犯者每次罚款10元。

2. 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随意请假、旷工及擅离工

作岗位,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上班时间: 8:00——18:00、下午13:30——18:00、值班人员上班时间全天24小时不离岗)

3. 有事必须请假(原则上每人每月允许两天带薪假)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相关领导请假,特殊急事除外,两天以内由车间经理审批,三天(含三天)以上由分管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不上班者以旷工处罚。一个月内旷工2天者扣半个月工资,旷工三天者扣一个月的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对当月出满勤的人员实行奖励制度,学员奖30/月,办公室

及维修人员奖40/月,车间经理(含负责人)奖50/月。

4. 日考核制度,凡事假超过公司规定的,按缺勤天数扣发应得工资。

5. 上班时间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元(比如:上班期间喝酒、赌博、看电视,玩手机等)

6. 凡在公司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 严禁吃、喝、卡、拿客户钱物,每次罚款200元。

8. 凡出现违法、违章、违规有损公司形象声誉的行为,并造成极坏影响的一律予以开除。

9. 尊重客户一切以客户服务,凡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下逐客令者,首次批评教育,罚款10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10.严禁个人对外承修车辆,捞取好处费,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0元。

三、 环境公共卫生考评:(由办公室值班人员每天上班期间不分时段进行考核打分,打分实行三个等级分别为优、良、差,考评成绩在月末进行总结,本负责小组连续3次差评的扣100元,一个月内无1个优的扣50元,一个月全优的奖50元。)

1.修理车间卫生,由当日上班人员负责(具体负责人:当日修理车间值班组长)。

“优” 评分标准:

① 折换下来的废旧配件按要求及时放回规定的位置,不乱丢乱扔,摆放整齐。

② 工具箱柜摆放整齐、工具分类存放,不用工具不能出现在车间地面。

③ 车间地面、维修台干净、整洁,维修车辆开走后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地面干净。

“良” 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 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2.办公室卫生,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文员办公室、材料室由本室上班人员自行打扫。)

“优” 评分标准:

① 办公桌面干净整洁无灰尘。

② 地面打扫干净无纸宵、烟头、泥土等及时清理垃圾桶无装满

遗漏现象。

③ 办公电脑及电脑外设保持干净,无灰尘。

“良” 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 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3.维修车上二楼维修间楼梯及厕所卫生,由维修车间保安负责。 “优” 评分标准:

① 地面干净无纸宵、泥土、烟头等多余垃圾。

② 厕所垃圾桶及时清理干净

③ 厕所内墙群无灰尘、泥土及蜘蛛网等

“良” 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 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3.停车场、洗车场卫生,由停车场及洗车工负责。

“优” 评分标准:地面干净无纸宵、泥土、烟头等其它垃圾。 “良” 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 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20xx-3-20

员工奖惩制度篇五

一、 目的:为确保产品质量,严肃纪律,做到奖罚分明,特制 定本制度。

二、 范围:生产作业人员。

三、 制定原则: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奖罚分明。

四、 制度内容: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进行嘉奖一次。

1.1 对生产工作有重大拓展革新具有实效者。

1.2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1.3 领导有方,使生产工作顺利有相当成效者。

1.4 节省原物料和废物回收利用有显著成效者。

1.5 其它各项表现优良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惩处。

2.1未佩戴工作证,工作服装穿戴不整齐,每人次5元。

2.2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3在生产区域吸烟、进食者,每次罚款500元。

2.4不服从主管领导,与他人嬉戏打闹、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人次罚款100元。

2.5擅自离岗、睡觉者,每次罚款100元。

2.6严禁跨越或坐在机器设备任何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2.7酒后上班闹事或影响工作者,罚款500元。态度不好或一月累计两次者予以解雇。

2.8工作任务当日未完成不能下班,直至完成。加班不计加班费,任务

未完成强走者,每次100元或做自动离职处理。

2.9携带违禁品或浪费原物料者,每次罚款500元。

2.10车间卫生清洁不彻底,工器具摆放不整齐,5元/人/次。

2.11未及时关闭水、电、气、汽等能源阀门开关及门窗者,5元/人/次。

2.12未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导致产品大批量或机器设备发生异常者,每次罚款100元。

2.13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擅自外出者,罚款50元或记旷工一次。

2.14由于工作失职或督导不利,导致产品出现质量异常者,每次罚款50元。

2.15乱丢垃圾杂物,随地吐痰者,每次罚款50元。

2.16故意破坏、丢弃公共财产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恶劣者,给予开除处分。

五、本制度未尽事项以公司规范制度为准则。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奖惩制度篇六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4.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1分为10元)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ø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ø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ø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ø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ø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ø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ø 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ø 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

ø 空调安装好后没有搞好卫生及补好墙洞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ø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ø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ø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ø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ø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ø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ø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ø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ø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ø 上班时间酗酒者。

ø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ø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ø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ø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ø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ø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ø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ø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ø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ø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ø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ø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ø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ø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ø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ø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ø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ø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ø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ø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ø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ø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ø奖罚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7 年终奖为全年总工资5%(当月有处罚及客户投诉的才能享受)

二 财务考勤制度

1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2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3.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4 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5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三 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 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 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 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6)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

(7) 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司和社会秩序;

(8) 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5) 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不得提供伪证;

2. 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 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员工奖惩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 责任与权限

第3条 (责任与权限)

3-1 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

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

3-2 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运营程序

第4条 (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 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 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 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 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来自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 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 奖金额

一 等 1500元-3000元

二 等 800元-1500元

三 等 300元-800元

公司员工奖励制度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文章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出自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常识。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员工奖惩制度篇八

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员工奖惩制度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提倡与反对

1、工作态度方面

1.1提倡绩效,反对权谋;

1.2提倡严谨,反对懒散;

1.3提倡创新,反对守旧;

1.4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斤斤计较;

1.5提倡认真执行,反对纸上谈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门协作,反对工作推诿;

2.2提倡踏实细致,反对粗心大意;

2.3提倡团队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2.4提倡危机意识,反对安于现状;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对工作无计划;

2.6提倡工作讲方法,反对工作无序混乱。

3、为人处世方面

3.1提倡真诚,反对虚伪;

3.2提倡务实,反对浮夸;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对表里不一;

3.4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3.5提倡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

3.6提倡严守公司机密,反对窃密与泄密。

第三章 奖励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奖金另行规定):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 有第六条中的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领导提名;

2、人力行政部门审核;

3、董事长批准。

第四章 惩罚

第九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罚款或降级;

4、辞退。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当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提供伪证或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罚款(罚款数额另行规定)或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的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损毁公物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共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四条 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 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第十三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并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门报董事长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五章 惩罚程序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四章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人力行政部门报告;员工也可向人力行政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七条 人力行政部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人力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董事长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八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

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九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述理由进行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终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一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制定,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奖惩制度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奖励

第十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酒店对第十三条(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四章惩戒

第十八条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二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

员工奖惩制度篇十一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4.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说脏话、粗话者。

4.4.5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5.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培训旷课者。

4.6.4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__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__—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的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5附则

5.1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5.2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5.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5.4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5.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员工奖惩制度篇十二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投诉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 上下班不按时签到;

12)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 违反酒店制度规定;

15) 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8) 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19) 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餐厅等);

20)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1)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2) 工作时干私活;

23)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4)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5)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酒店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或带外来人员在客房内过夜的或使用酒店设施设备。(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楼层房卡或工作间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浪费酒店财物,如纸张,易耗品等;

9)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 违反或拒绝接受酒店领班以上领导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参加酒店有关部门规定的活动;

14) 违反国家或酒店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 为其他员工签到;

16) 拿取酒店或客人的财务,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兜售物品;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酒店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情节较严重,如现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3) 偷窃行为;

14) 骚扰、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员工;

15)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6)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7) 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8) 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 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酒店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 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 连续四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 积极参加部门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带领其他员工共同进步的;

7) 为维护社会公德和酒店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 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酒店的事件的;

3) 见义勇为且为酒店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4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5)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 级

1) 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酒店挽回重大损失的;

2) 1年内连续多次以上受到表扬及嘉奖的;

3) 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员工奖惩制度篇十三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 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4.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4.6.4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具体奖惩内容

(一)工作态度和思想素质类

(二)任职能力和工作业绩类

5.18奖惩结果的其它应用:

5.19.1奖惩结果将作为员工日常考核的参考数据之一,将与员工在公司的晋升调薪息息相关;

5.19.2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5.19.3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予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事部重新考核定岗;

5.20奖惩过程的其它注意事项:

5.20.1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事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惩流程》。

5.20.2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主管/经理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5.20.3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六、奖励的投诉和惩罚的申诉

6.1行政人事部在发布奖励通告后一周内接受全体员工的投诉;若发现奖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时,将撤回相关奖励,并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2行政人事部需对投诉员工进行保密,若提供信息查实准确,可根据提供信息重要程度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作诽谤处理。

6.3人事部在发布惩罚通告前应与当事人确认,以签字认可为准;若当事人对惩罚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行政人事副经理派专人重新核实,重新确认惩罚事项;若当事人对重议后的惩罚仍有异议,可由人事部向董事提出申诉,以董事的最后判决为准。

6.4人事部将奖惩的相关文件归档,作为员工年终考核的证据之一。

员工奖惩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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