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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工作记录篇一
(一)强力推进县级医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1)规范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及时召开相关负责人会议,布置相关工作,促进网上配送关系的确定,要求三家县级医院从3月起所有药品必须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不得擅自标外采购、网外采购。规定《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内药品采购金额占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70%;第一质量类型药品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总采购金额的40%;统计3-11月份三家县级医院共从省平台采购4198.6万元,其中县人民医院采购2687.3万元、县中医院1212.6万元、县第二人民医院298.7万元;配送率分别为98.47%、94.57%、95.50%;《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内药品采购金额占总金额比例分别为:98.32%、98.89%、98.14%;抗菌药物所占比例分别为31.03%、30.91%、39.74%;第一质量类型药品所占比例分别为35.92%、27.27%、15.35%。
(2)完善应急备案药品采购。要求三家县级医院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应急与备案采购的通知》(卫药秘〔2013〕61号),认真落实好医院应急、备案药品的采购。统计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二院应急、备案药品总采购比例分别为:0.2%、1.9%、0.6%,没有超过8%的比例标准,并及时挂网公示。
(3)积极开展督查工作。8月对三家县级医院药品网上采购配送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通报《2013年上半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配送情况的通报》(卫农秘〔2013〕101号)。
(二)继续加强完善基层基本药物制度管理。
(1)加强审核和通报力度。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对部分乡镇卫生院主要滥用药品实行预警管理的通知》卫农秘〔2013〕29号文件,卫生局在每月
1、15日统一审核递交药品申请单时,根据2012年同期采购数据,按照下降不少于50%的幅度,限定2013年各单位各预警药品品种的月平均采购量;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量实行月通报制度。
(2)加强药品使用管理。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监管平台监测各卫生院药品采购、使用动态,对使用异常药品实行预警并在省平台上控制采购量。2013年全县基层医疗机构1-10月共通过平台采购药品金额为1695.4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采购金额为
1047.8万元,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村卫生室为647.6万元,同期比上涨13.9%。
(3)完善基本药物考核工作。2013年将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常用药品保障和村卫生室采购量等情况纳入到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内容中,进一步细化量化基本药物考核工作。
二、2014年工作计划
1、做好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根据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做好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加大基本药物临床合理用药培训指导力度,积极开展新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基层培训工作,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2、继续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药品,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网上统一集中采购、配送、零差率销售和合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乡镇卫生院加强对卫生室督查管理,严禁有网外采购标外药品现象。
3、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按照《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应急采购预案》和《关于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应急与备案采购的通知》完善应急采购制度,健全各级医疗机构的应急药品采购管理,确保各医疗机构临床药品供应配送不断档。同时要加大对药品配送公司监管力度。
基本药物工作记录篇二
基本药物工作计划
博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计划
为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本院的实施工作,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关于印发新疆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药品购销关系、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本院的实施步伐,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衔接,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建立有效的补助机制。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一)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制定本院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宣传,建立管理制度。
(三)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操作等程序。由政府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按相关招标制度和带量采购方式进行统一招标,本院使用的药品(包括非目录药品),应统一通过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四)对现有的药品的品种、价格、剂型、用量进行盘点,并及时调整基药零售价格。
(五)落实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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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本院要建立以医疗质量、用药规范、工作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绩效综合考核和激励机制。要防止平均主义,提高支出绩效,鼓励本院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本院成为群众看病就医的首选,切实承担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六)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
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动态跟踪制度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强化监督评估。各科室要按职责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培训指导,保证上报的监测评价数据科学准确。对在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违反政策规定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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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通古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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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工作记录篇三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培训计划
为了做好2015年医改专项补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加快推进国家药物制度的落实,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基本药物使用培训而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目的通过对《国家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培训、规范和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层村卫生室人员的总体素质,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促进卫生人才队全的建设。
二、培训对象:卫生院医师及每个行政村乡村医生。
三、培训内容
1、国家基本药物的知识测试
2、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文件的解读。
3、《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化药部份,中成药部分)
4、《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
5、培训后进行国家基本药物考试
四、培训形式
1、师资:由卫生院医疗服务科负责人担任
2、组织集中培训
五、奖罚条例
1.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需请假者必须向院长请假并征得同意方可,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扣当月绩效工资;
2、考试分数不及60分的重新补考。
六、培训时间日程
时间:2015年
月
日 早上8:30——下午5:30 8:30:由叶品院长致词并宣读《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培训通知的文件和要求。以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文件及政策的解读。
9:30:由药剂科讲解《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该指南》化学部分。11:30:休息
下午2:30:由药剂科讲解《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该指南》中成药部分。
3:30:由医疗服务科讲解《国际基本药物处方集》。
4:00:进行培训测试,并现场评分。
5:00:进行培训总结,并针对测试出现的问题进行加强讲解。
基本药物工作记录篇四
xx社区卫生服务站2012年度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xx卫生局基本药物采购工作于二〇一一年七月开始实施以来,经过几个月的深入实施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已经逐步的走入正规化轨道。二〇一二年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在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和《江苏省基本药物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的同时,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和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杜绝采购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目录内以外的药品。定期深入基层检查监督,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利的开展。
二、全面落实江苏省网络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精神。 我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于2012年1月中旬开始执行201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结果,正式开展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结合我旗实际,根据视频会议培训内容,要组织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药品采购,分管院长进行网上采购平台以及基本药物管理有关知识1-2次的培训。以便于基层采购药品时按流程按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基本药物。对于各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提交的基本药物计划严格审核,严格目录内药物,并对药品配送企业所招标药品价格,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核,保证药品采购的及时、合理的配送。
三、做好基本药物采购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宣传培训工作。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步骤。因此,我们今年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组织好基层单位进行基本药物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让政策深入群众中,让群众了解党的惠民政策,让群众都了解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好政策。对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并让村嘎查卫生技术人员都合理掌握基本药物知识,规范目录内药品的使用率。
四、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进行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监督基层医疗单位对目录内药品的使用情况以及是否使用和经营目录外药品,对违反基本药物制度使用目录外药品的单位要严格处理。并检查基层卫生院对辖区内的嘎查村社区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情况。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正常合理的开展。
五、规范管理基本药物有关的档案,健全各种档案信息的采集管理,做好各种监督检查记录、基层药品采购计划单的审核记录的备案。对各种文件及时归档。
六、做好对药品采购的配送企业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配送企业的药品清单进行价格、品种核对,严格按照
招标价格品种执行核对。定期及时的从基层医疗单位收缴药品款,及时准确的给配送企业结算药品款,确保政府承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基本药物的管理采购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是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许多工作需要不断的规范完善,我们要在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管理工作的监管,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各项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旗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xx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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