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会议讲话稿 城乡环卫一体化发言稿(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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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会议讲话稿 城乡环卫一体化发言稿(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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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会议讲话稿 城乡环卫一体化发言稿篇一

刚刚召开的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我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贯彻落实这些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总结交流20xx年以来我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研究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对这项工作,孙绍骋副省长、宋军继厅长都非常重视,会前都提出了意见和要求。昨天下午,大家参观了寿光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现场,今天又听取了经验介绍,对近年来潍坊市和寿光市的城乡环境卫生工作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寿光市委、市政府把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坚持循序渐进,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值得借鉴推广。刚才,枣庄、潍坊、商河、临淄、蓬莱、新泰、齐河、马桥镇、石横镇等地方分别介绍了很好的经验,各市的交流材料也已经印发给大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工作,从20xx年开始,连续七年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并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生态省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部署安排。尤其是20xx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总结推广烟台莱山、昌邑、莱芜、章丘、荣成等市(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经验,各地思想认识逐步深化,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一)各地对城乡环卫一体化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各地党委、政府把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做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列入重要议程。全省17个设区市、60多个县(市、区)和1200多个乡镇(街办)成立了由政府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人大、政协领导定期视察指导。济南市政府召开专门动员大会,明确用3年时间全面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目标;潍坊市连续三年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济宁市将一体化纳入党代会工作目标,大力实施农村环境建设七大工程;泰安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列入为民办的12件实事;滨州市委、市政府把一体化列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章丘、商河、桓台、临淄、昌邑、寿光、曲阜、新泰、荣成、五莲、临沂兰山、齐河、莘县、邹平、单县等县(市、区)成立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组建了县(市、区)、镇(街)、村三级环卫管理网络,为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

(二)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各地不断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镇村环卫保洁及垃圾收运体系建设。20xx年,全省建成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06座,日处理能力4.64万吨/日,无害化率达97.75%,居全国省份第4位;建成乡镇(街办)垃圾转运站1405座,配置运输车辆10951台,垃圾桶65.17万个。历城、商河、寿光、昌邑、荣成、齐河等县(市、区)每个乡镇建设一座规范化的垃圾中转站,为城乡环卫一体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各地注重加强政策引领、资金保障、监督考核、奖惩激励、舆论宣传等工作机制建设,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经济发达县(市、区),城乡一体化资金由市(县、区)、镇(乡)财政负担,不向农民收钱;经济薄弱县(市)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让农民自愿承担部分费用。20xx年以来,全省各地累计投入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51.3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和省财政奖补资金28.82亿元。济南、淄博、枣庄、潍坊、济宁、日照、莱芜、滨州等制定一体化考核标准和办法,定期检查考核通报,实行奖惩兑现。各地还探索形成了农村环卫“全托管、半托管、自我管理”等管理模式。同时,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营造环卫一体化浓厚氛围,有力促进了城乡环卫一体化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四)村镇环卫机构队伍建设逐步加强。截止20xx年6月,全省村镇环卫保洁人员15.8万,成立乡镇(街办)环卫所1406个,已有1116个乡镇(街办)、44795个村实施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覆盖率分别达到76.1%、65%。目前,全省已有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市、淄博市张店区、博山区、临淄区、桓台县、东营市东营区、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烟台市莱山区、芝罘区、福山区、莱州市、龙口市、长岛县、潍坊市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诸城市、寿光市、昌邑市、青州市、高密市、临朐县、昌乐县、济宁市任城区、市中区、兖州市、邹城市、微山县、泗水县、曲阜市、嘉祥县、金乡县、鱼台县、泰安市岱岳区、新泰市、宁阳县、威海市环翠区、荣成市、乳山市、文登市、日照市岚山区、莱芜市钢城区等60多个县(市、区)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镇、村全覆盖,环卫一体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应当看到,我省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与中央和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先进省市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农村环卫基础设施不配套。部分村镇垃圾转运设施不足,服务范围不合理,边远地区距现有的垃圾处理设施距离过远。乡镇街道两侧果皮箱、垃圾箱数量严重不足,群众想投放也没有地方。近年来我省新建的垃圾处理设施相当一部分是填埋工艺,接收农村垃圾后,填埋场使用年限大大缩短,可持续处理能力亟待提高。二是农村环卫工作标准较低。农村垃圾收运装置比较简陋,不密闭、不规范的情况比较普遍。公共区域保洁不彻底、垃圾清运不及时,河沟、坑塘、路边等积存的垃圾还没有进行清理。三是城乡环卫一体化政策机制有待完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建设、环卫管理机构设置、保洁经费筹措等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配套政策滞后已经影响一体化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四是环卫工人权益保障工作任务艰巨。环卫保洁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工资偏低、劳动量超定额、社会保障不全、福利待遇不高等问题。对这些问题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农村地区公共基础设施薄弱,环卫设施严重短缺,大部分农村地区没有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系统,没有保洁制度,垃圾围镇、围村现象比较普遍,既造成环境污染,也造成视觉污染,成为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问题。前不久,对浙江开展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的经验并加以推广。10月,国务院在杭州召开的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11月11日,省委、省政府在荣成市召开全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场会议,明确要求,推进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建立日常维护机制,打造优美宜居新农村。整治农村垃圾,改善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最直接体现。

(二)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消费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化工产品在农村农业和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应用日益增多,人均垃圾产生量也快速增加,生活垃圾成分在趋向城市化。这些垃圾长期暴露在田间、地头,无法自然降解,严重污染土壤、空气和水系,威胁群众健康。我省农村人口占47.57%,农村环境卫生保护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也是落实污染减排任务的重要内容,更应下大力气,加快推进。

(三)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是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促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把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抓。郭树清省长多次强调,要把城镇化作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重大战略来抓。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载体。今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意见》,制定了《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试行)》,对农村环卫保洁、垃圾处理提出明确要求。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社区环卫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搞好农村和农村社区环卫等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是顺应农民期待,加快改善民生,为农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环境的具体举措。农村环境问题解决好了,就会极大促进城镇化的进程,为广大农民建设幸福美好家园创造条件。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力争早日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全覆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主导、以城带乡、因地制宜、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村收、镇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立农村公共区域清扫保洁的管理、服务制度,确保到20xx年底,实现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为新农村建设和美丽山东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四项原则,突出四个重点。?

把握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必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推进体制,实行市(县、区)、镇、村三级联动,层层推进。二是坚持以城带乡。各市、县(市、区)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指导,推动城市环卫设施、技术、服务和管理模式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环卫设施区域共建,设施共享,提高农村环卫工作水平和效率。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点多面广,要根据经济实力、人口分布、垃圾产量与构成等选择合适的农村垃圾治理模式,确保经济可行、安全可靠、技术合理、方便管理。四是坚持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农民群众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尊重环卫劳动成果。?

突出四个重点:

(一)完善设施,为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提供能力保障。各地要根据《山东省城乡环卫一体化专业规划编制纲要》,细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设施建设任务和目标,对农村垃圾量、环卫机具及车辆配置、环卫设施的数量、布局、用地和规模等统筹规划,明确建设时间和资金来源。要把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做到“方便投放、集中收集、密闭运输、统一处理”。要为农村环卫保洁员配备必要的清扫工具、垃圾推车,在村庄建设垃圾收集房,配备垃圾桶,合理确定乡镇驻地或中心村垃圾转运站的服务半径。从村庄到镇的转运站,可用封闭式简易车辆运输;从镇转运站,到县(市)垃圾处理场,必须用封闭式垃圾清运专用车辆。村镇环卫设施的建设、配备,应本着方便、实用、可靠、安全的原则,控制运行费用,严防二次污染。同时,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鼓励采用焚烧处理工艺,严格控制卫生填埋工艺,提高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保障能力。

(二)落实人员,为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基层乡镇环卫管理所(站),农村保洁员、垃圾清运员和管理员是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必要条件。各地要立足实际,建立健全乡镇环卫管理机构,参照100户配1名保洁员标准,配齐农村保洁员队伍。规模较小、经济实力有限的村庄可选择义务清扫,由村民负责各自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桶(房)。规模较大、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村庄可实行有偿包干,将村庄划分成若干卫生区域,由村里雇佣的保洁员负责作业范围内垃圾的清扫和收集。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可借鉴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模式,按保洁面积或实际任务量选择保洁队伍,上门收集垃圾。垃圾转运站、收集车辆的运行管理需要一定技术和知识,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规范作业程序,确保运行安全。

(三)建立制度,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城乡环卫一体化能否深入开展,关键看制度是否适应农村实际情况。一是科学选择农村环卫保洁模式。农村地区经济条件、地理条件和群众的生活习惯千差万别,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全托管、半托管和自我管理”等农村环卫模式。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农村垃圾收运、保洁的管理服务和考核制度。省厅20xx年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规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规范》,各地可以此为指导,建立本地的垃圾收运、保洁管理服务制度。农村地区垃圾收运、保洁的要求和标准可以适当低于城市。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考核组日常巡查、抽查、统计等方式,对垃圾收运、保洁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三是建立村民自律公约制度。仅仅依靠清扫很难保持环境卫生的整洁,要制订并引导村民签订《环境卫生公约》,让群众按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不随手丢弃垃圾。积极鼓励农村实行垃圾分类,对灰渣、秸秆、剩菜剩饭等就地处理或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实现减量化,减少收运费用。四是建立农村垃圾处理经费保障制度。农村环卫设施建设经费由省、市、县、镇共同负责、分级落实。日常垃圾清运、保洁支出及保洁员工资实行属地管理,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有条件的可由镇、村集体全部承担,也可根据实际,向村民收取合理的垃圾处理费用。要对村民收费的,必须会同物价部门进行严格成本测算,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形成村规民约,向村民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公示。通过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全面覆盖、责任明确、科学考核、保障有力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四)集中行动,开展农村地区存量垃圾治理工作。长期以来,在农村村头、路边、河渠、沟塘等区域积存了大量的生活垃圾。要调查摸底,组织开展全方位、大规模的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把存量垃圾转运到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在短时间内使农村环境面貌有一个大的改变,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从思想观念上认可并接受环卫一体化工作。集中行动可以采取村、镇报计划和清运量,组织村民义务劳动,县(市)出车辆、机械的办法,集中打一场歼灭战。对清理后的区域,及时硬化、绿化,配套垃圾收集设施,避免随意丢弃问题反复发生。山区偏远村庄可实行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将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明确工作职责。一是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农村环卫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杂,目前各市管理部门不尽相同,有的在一个部门还涉及两个科室。要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必须确定牵头部门,注重发挥镇、村积极性,形成牵头部门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的配套联动机制。二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进度、效果、时间节点要量化,要把有关责任分解落实,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形成由县(市、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具体实施、村庄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积极争取支持。牵头部门要主动为政府当好参谋,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监察、国土、物价等部门的支持,落实资金、建设用地等,加快推进进度。

(二)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必须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建立公共财政为主导的投资结构,为城乡环卫统筹发展提供保障。省住建厅将积极配合省发改委为具备条件的城市环卫基础设施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会同省财政厅安排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各市也要参照省里的做法,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要积极争取把国家和省有关农村连片整治、生态保护资金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各地要克服“等、靠、要”思想,开阔思路,拓宽融资渠道,对服务面积大、垃圾清运量多的地区,可以采取市场化的路子,筹集社会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资金紧缺问题。筹集、收取的农村垃圾处理费要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省厅将把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做为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有关政策,实施监督督查制度,定期检查调度各地进展情况,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各设区城市要完善具体政策措施,改进工作机制,健全工作规范、考核标准,做到定期考核、定期通报,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稳步扎实发展。各地要对镇、村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数据进行核实,确保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并在村镇统计年报及有关统计中及时体现。

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创新思路,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尽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会议讲话稿 城乡环卫一体化发言稿篇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工业园区、太平镇是省级示范镇,也是大工业板块建设的主战场,加快推进镇村环卫一体化建设,全面改善镇村环境面貌,对于提升区镇形象,改善人居和投资环境意义重大。

去年以来,太平镇高度重视环境卫生工作,先后实施了老镇区立面改造、路域环境整治和重点企业绿化工作,建成2处垃圾压缩中转站,健全了240人的专职保洁员队伍,全镇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庄实现了垃圾集中处理,镇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20xx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精心谋划,加大投入,快速推进,确保今年6月建成科学、规范的镇村环卫一体化管理网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环卫一体化进程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对人员配备管理、环卫设施配置、考核奖惩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我们已经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卫基础配套列为今年为民所办十件实事,具体包括实施三鲍新村、平阳教育中心、平阳卫生院、新华路、百隆路绿化亮化工程,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站1处、垃圾清运车2辆、大型垃圾收集箱60个。我们将加大督导力度,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尽快落实,确保年底顺利完工,全面提升镇村环境面貌。

二、完善环卫配套,提升环卫保洁水平

立足镇、村、企业环卫一体化建设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由财政列支专项资金,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配套。20xx年,计划新建垃圾压缩站2处,购买吊臂汽车6辆,5月中旬之前完成垃圾箱、垃圾转运车辆的布点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同时,打造环卫工作亮点,在全镇实施亮灯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对村庄通过招标等程序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主要干道排水、亮灯等设施配套工程,由镇财政用5年的时间补足工程造价的90%,减轻村集体负担,促进村级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三、充实保洁队伍,实现垃圾日扫日清

在现有保洁队伍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每300人配备1名专职保洁员的标准,选聘60名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保洁队伍,切实提高镇村垃圾处理能力,确保全镇92个村全部实现生活垃圾的“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理”。由城管执法分局负责选聘和管理工作,5月初配齐压缩式垃圾站管护人员和村庄垃圾转运作业人员,充分发挥环卫配套设施的作用,确保全镇生活垃圾实现随满随清,彻底杜绝垃圾外溢现象。

四、严格奖惩制度,建立保洁长效机制

一方面,修订完善《太平镇镇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及奖惩细则》、《太平镇村级保洁考核要求及处罚标准》,将镇村环卫一体化工作同支部书记和保洁员考核挂钩,由镇城管执法分局不定期进行督导考核。另一方面,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有关人员,每季度按照实名制现场打分的形式对全镇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以70%计入季度和年终总分值。以各村每季度考核的成绩为依据排出季度名次,对前20名的给予现金奖励,后10名的扣发支部书记或负责人一个月工资;对四次考核名次均在前20名的村庄,年终对村庄再奖励20xx元,对四次考核名次均在后10名的村庄,年终扣发村支部书记或负责人两个月工资,切实增强区镇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心,激发工作的积极性。

太平镇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为加快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会议讲话稿 城乡环卫一体化发言稿篇三

同志们:

今年3月份,我就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到昌邑进行了调研,看了以后,印象深刻,没想到一个内陆县城环境卫生搞得这么好。当时就和宋军继同志商量,在昌邑开个现场会,推广昌邑的经验做法。昨天下午,大家也进行了实地参观,一些同志给我讲,看完以后,很受震撼,很受启发。昌邑的经验概括起来有四个特点:一是市场运作。大胆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创新,成立专业环卫公司,签订有偿服务协议,由政府全部包办转变为干管分离,事企分开,政府花合理的钱,买最优质的服务。二是规范管理。结合实际,细化服务标准,严格质量考核,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实现了作业精细化、管理科学化、考核数字化,环境卫生质量在较短时间内大幅度提升。三是多元筹资。建立起政府主导、分级负担的资金保障机制,市镇两级财政承担60%,村集体或村民承担40%,困难群体环卫费由镇级财政承担,确保了城乡环卫一体化持续健康发展。四是敢于创新。在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中,基层同志善于发扬首创精神,大胆创新,有力促进了工作。比如,昌邑市环卫局长范满国同志改革创新意识强,善于钻研,发明了很多专利,发挥了很好的带头作用。这也是昌邑环境卫生搞得好的一个重要因素。刚才,宋军继同志通报了全省情况,省文明办的少杰主任、财政厅的新三厅长做了很好的发言,部分市县介绍了经验做法,讲的都很好,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社会各界关注,农村群众叫好,各方认识一致,是一项关乎民生、顺乎民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工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去年10月,对浙江开展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总结浙江省经验并加以推广。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我省看,近几年,省委、省政府也加大了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力度,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发[20xx]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目标任务、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同时,还连续举办了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干部培训班、乡村文明行动现场推进会和城乡环卫一体化经验交流会,有力地推动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开展。据今年上半年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全省农村保洁员拥有率达到77%,比去年底提高6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拥有率达到83%,提高7个百分点;农村群众对垃圾处理满意度达到78%,提高4个百分点。

同时也要看到,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我们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工作还有较大差距,存在进展不快、标准不高、投入不足等问题,文明办的少杰主任在讲话中点了许多,军继同志也做了全面通报,我就不再具体谈了。农村人居环境难以明显改善的深层次原因,我想主要是“不想干”、“不会干”、“不真干”和“难以干”:一是认识不够,不想干。有的地方重城轻乡,认为农村问题不如城市问题急迫,加上农村垃圾污水污染问题日积月累,感觉短期内难以解决,可以放一放、缓一缓、停一停,有畏难发愁情绪。说到底,还是对农村、农民问题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从根子上说是政绩观、群众观问题。二是机制不活,不会干。一些地方习惯于用传统思维和方法开展工作,对农村垃圾治理方式方法研究不够,迟迟打不开局面。有的不善于运用市场机制思考分析问题,对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和管理机制创新不够,工作进展迟缓。三是工作不实,不真干。有的地方工作有名无实,流于形式,认为在村里摆个垃圾桶就算完成了任务。有的地方被动应付,虎头蛇尾,开始抓得紧,后期没人管,群众不满意。有的工作不规范,标准偏低,垃圾清运不及时,存量垃圾治理不彻底,脏乱差问题时常反弹。四是投入不足,难以干。有的地方财力不错,舍得花大钱建大楼、修广场,却舍不得拿出钱来买垃圾车、建转运站、雇保洁工,清理存量垃圾;有的地方财力差点,等靠要思想严重,不积极主动想办法,研究多元化筹资机制,建设运行资金不足。

实事求是的讲,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薄弱也有客观原因。以前农村生活简单,生活垃圾可以就地消化,不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再加上各级政府财力有限,很多是“吃饭财政”,也没法投入太多。但现在随着农村生活水平提高,垃圾量急剧增加,成分变复杂,农村垃圾污染日积月累,日趋严重。群众在生活富裕后,对良好生活环境的需求也十分迫切,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已经到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的地步。目前,就是最困难的县,全口径财政支出也在10亿以上,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每年拿出两、三千万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我们也具备了这个能力和条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直面群众呼声,高度重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推动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二、确保完成今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任务目标

3月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20xx年全省所有乡镇(街道)、村(居)建成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建立环卫队伍,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20xx年底前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据省住建厅调度,目前全省仍然有40多个县(市、区)工作进展比较缓慢,特别是个别地方,对照今年的任务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现在距离年底还有3个月的时间,年底前所有县(市、区),都要按照“一个乡镇一处转运站”、“10-15户配备1个垃圾桶”、“每千名群众配备2-3名保洁员”的要求,抓好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开展好存量垃圾治理工作。

一要抓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未完成设施建设任务的,要抓紧完成垃圾转运站建设、运输车辆购置和收集容器配备工作。要合理设定转运站服务范围,科学定点,提倡区域共建共享;要逐步淘汰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容器,转运垃圾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车辆运输。已基本完成任务的,要认真开展梳理检查,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设施,要尽快进行提升改造。在下步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要配套完善环卫设施,做到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并按照城镇环卫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二要建立环卫保洁队伍。要以乡镇为基本单元,落实环卫管理人员,逐村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员队伍。要加强对环卫工作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规范服务意识。要优先选择当地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保洁工作,合理确定他们的劳动报酬,维护好他们的权益,促进环卫管理工作顺利稳定开展。

三要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农村垃圾治理是“三分建,七分管”,管理如果跟不上,仅仅依靠突击式、运动式的工作方法,往往治标不治本。要制定完善环卫保洁、垃圾收运作业管理制度,将作业的区域、时间、质量和负责人等进行公开。要完善环卫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施完好、正常运转。要建立日常监督考核制度,提高保洁工作质量。

四要全面治理存量垃圾。农村地区分散积存了多年的生活垃圾,治理不好,直接影响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效果。要大力开展存量垃圾集中整治活动,动员村民积极参与,打一场歼灭战,彻底清除卫生死角,解决垃圾围镇围村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要将这些垃圾转运到规范的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配套垃圾收集设施,巩固治理成果。

三、全面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

做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既要立足当前,把握重点,尽快实现全覆盖目标,又要着眼长远,健全完善各项机制,促进这项工作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落实财政保障机制。环卫保洁和垃圾处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当前,在农村垃圾处理费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建设、运行经费还是主要靠政府财政承担。各级政府都要把农村环卫支出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为城乡环卫一体化正常运转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二要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吸引资金、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向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聚集。积极放开农村环卫保洁市场,鼓励各类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市场上择优选择专业环卫公司,从事保洁服务。对环卫企业的作业经费和合理利润,各级政府要在严格考核监管的基础上予以认可,并按时足额支付。

三要建立完善农村环卫标准规范。国家和省里都有城市道路保洁、垃圾收运等一系列标准规范,但农村还没有。农村地区经济条件和群众生活习惯千差万别,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参照城市标准,制定完善农村环卫规范标准,指导基层统一开展工作,统一考核尺度。昌邑市制定了一系列农村环卫作业的规范标准,其他城市也有类似的标准规范,大家可以相互学习参考。

四要提升垃圾处理水平。多数县的垃圾最终处理方式采用的是卫生填埋,这既占用土地,也存在使用寿命的问题。我省人多地少,从长远来看,要着力提升垃圾处理水平,转变处理方式,由以填埋为主,向焚烧、填埋、综合利用等多种处理方式转变,走减量化、资源化的路子。要鼓励各地打破行政区划,建设区域性的大型焚烧设施,提高垃圾处理能力。要引导农户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五要加强行业监管。要加强对收集垃圾流向的监管,避免垃圾随意倾倒和污染转移,确保实现无害化处理。要逐步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绩效考评,综合评价农村环境改善、经费投入和群众满意度,确保资金投入发挥应有效益。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完善群众投诉的接受、核实、处理和反馈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要合理确定垃圾服务收费标准。当前,多数地方的环卫费采取了政府分级承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向农民群众收取少量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国家还没有统一的农村垃圾处理费政策。对农民群众收费,必须会同物价部门进行严格成本测算,尊重群众意愿,形成村规民约,防止简单化和搭车收费,加重农民负担。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应定期公示、公开,提高透明度。

四、加快形成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切实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督导,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宣传、农工办、文明办、发改、财政、住建、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支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合力。

(二)明确工作职责。以前我们环卫工作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力量配备等,都是围绕城市需要设定的,现在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必然要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整合、明确,对人员力量配备进行调整和充实,为这项工作稳定长期开展奠定基础。要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发挥镇、村积极性,形成由县(市、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具体实施、村庄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市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调度、指导和督促,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省住建厅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发布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认定办法和考核标准,加大日常调度通报和督导考核力度。要使用好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这里我想强调一下,对未按期完成今年任务目标的,省政府将对有关市县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这项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引导农村群众增强环境意识,自觉遵守环境卫生公约,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同志们,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时间紧迫、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推进力度,为农民群众多做实事、做好事,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山东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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