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预算残疾人项目总结篇一
为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十四五”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关于印发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浙残工委〔20xx〕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镇(街道)申报、社区创建、社会支持”的原则,通过加大无障碍设施集中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及功能,提高永康市无障碍社区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安全、舒适、便利地参与社会活动,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方位提升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残工委下达的任务目标,每年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不少于1个。
无障碍社区创建重点:完善社区内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社区道路、绿化地、活动场所和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化。
主要工作内容:规范创建工作组织管理;加大无障碍环境理念与宣传;推进社区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公共建筑、广场、绿地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专门服务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居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快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升无障碍环境公众参与度评价(具体见附表)。
(一)申报阶段:每年2-3月份
各镇(街道)每年各提出1个创建社区,经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确定创建社区1个。
(二)实施阶段:每年4-8月份
2.加强无障碍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增强无障碍环境法治意识;在创建镇(街道)、社区设置宣传栏(窗),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知识和意义。
(三)考核评估阶段:每年9月份
1.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完善台账,迎接省、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考核评估组的考核评估。
2.根据评估组考核要求进行完善。
3.加强已创建社区管理提升工作,确保通过每年复核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有关单位根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切实加大投入。无障碍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市残联、相关镇(街道)根据市政府投资项目做好资金使用监管。整合残疾人无障碍家庭创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社区福利设施建设等资金和项目,集中力量整片推进无障碍化工作建设,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造福一片。
(三)营造创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创建无障碍社区的重要意义,展示残疾人无障碍发展成就,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公益性宣传。通过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尤其是残疾人群体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支持度,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预算残疾人项目总结篇二
为进一步促进我社区扶残助残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以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托养服务功能,健全完善以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互相帮助残疾人的体系,推动社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人为本解决急需,着力改善处于就业年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状况;注重帮助特困残疾人家庭。
通过实施方案,利用项目资金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提供资助和志愿者服务,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给予补贴。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
2、服务对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3、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4、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长期需要人照顾。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预算残疾人项目总结篇三
通过开展创建全县残疾人康复示范镇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格局,确保组织管理、经费设施、服务内容、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全面达标,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
根据创建工作目标和标准,全面分解落实目标任务,重点推进残疾人康复社会化进程。充分发挥镇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居)卫生室“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康复”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功能,设立康复服务指导站,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积极开展残疾筛查、诊断,掌握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为辖区内残疾人建立康复需求和服务档案,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动态反映需求变化。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医学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做好康复知识普及和转介服务工作。
按照县残联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培训阶段(4月20日-22日)。一是建立组织,镇、村分别建立创建活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具体工作人员到位。二是召开动员会议,贯彻县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创建工作。三是组织业务培训,举办创建工作业务培训班。
第二阶段:创建阶段(4月22日-5月20日)。一是镇建立康复服务指导站,村(居)委会建立社区康复室。康复站(室)牌子、制度、工作职责、服务内容、组织网络、器材使用知识等各项规章制度上墙。二是开展入户调查,村级调查登记由村(社区)康复协调员和村医具体负责,调查到每一个残疾人家庭,筛查出不少于总数60%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移交给镇残联和镇康复站。三是开展康复服务,在开展入户调查登记的基础上,由镇康复服务指导站康复医师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制定康复训练方案,依据入户调查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在搞好康复服务的同时,健全规范化的台账资料。四是落实长效措施,制定切合实际的康复服务计划。
第三阶段:建档立卡(5月20日-6月x日)。将在开展创建残疾人康复示范镇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和各种台账,按照档案规范化的要求,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6月x日-12日)。创建工作结束后,由镇残联牵头组织人员按照县创建标准要求进行复查,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成果,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1、强化责任。镇成立创建工作小组,由镇残联、卫生院牵头负责,各村(居)、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任务分解到村(居),责任落实到人。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板报、公示栏、广播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康复服务和健康知识,调动广大残疾人的参与热情,形成浓烈的舆论氛围,确保上级验收小组随机抽查的残疾人满意率达100%。
3、加强督查。镇残联、社区康复指导站成立创建工作督查组,按照《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评估标准》,认真开展创建工作阶段性督查,及时查漏补缺,严格考核,确保验收通过。
4、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社区康复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调查摸底、建档立卡、人员培训、组织宣传、协调实施、康复站建设和康复协调员补助。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预算残疾人项目总结篇四
为确保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真正有效地得到康复与服务,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xx年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xx〕69 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南昌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赣残联字〔20xx〕69号)指标构成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目标任务要求,20xx年为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其中:为10000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为2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8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230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各类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1200件,为贫困听障患者免费发放助听器600台。
1、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每人每年补助250元。
2、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聋儿、脑瘫、孤独症儿童每名平均补助12000元。
3、贫困肢体残疾缺失者安装大、小腿假肢,配套省民生工程假肢安装项目经费,提升假肢的品质。其中:大腿每条9000元、小腿每条6000元。
4、助听器每台补助3000元。
成立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由残联、卫计委、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县级残联。
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督促指导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
各县(区)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以及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工作。
1、建立目标责任制。为使我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1431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与服务,各级残联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目标责任制。
2、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和资格审核工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做好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与评估工作,尽可能使那些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原则上各类残疾人救助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经费,不得重复享受项目救助,要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贫困残疾人身上。
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各县(区)财政、残联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好、用好项目经费(器材),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使用项目补助经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为残疾人谋福祉。
4、做好项目的月报、年报与总结工作。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督查办的要求,各县(区)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本县(区)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详见附表12),并于12月5日前汇总全年数据,认真做好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5、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县(区)残联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残疾人的典型事例,争取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改善民生。
省残联在江西残联网站“办公系统”专设了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录入系统,请各地登陆江西残联网站(网址:)进行统计、录入与上报工作。在网上录入同时做好纸质审核登记、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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