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不懈的句子励志篇一
读亲爱的汉修先生读后感,独立成长。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鲍雷伊的小男孩。
在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读了一本课外书,她很喜欢那本书的作者,汉修先生,鲍雷伊是一个父母离婚的小学生,老师给他们布置了一个作业,给自己喜欢的作者写一封信,鲍雷伊为了完成作业很不满,很不情愿的给作家汉修先生写了一封信,后来又给汉修先生写信请教写作的方法。
在长期书信往来中鲍雷伊慢慢地喜欢上了写作。他不但学会了如何写作,还学会了自己的动手发明创造。
从前的鲍雷伊有很多烦恼,比如爸爸妈妈离婚,有人偷他的午餐盒等等,他把这些写信告诉汉修先生,汉修先生通过写信,鼓励鲍雷伊,慢慢的鲍雷伊,的写作和阅读能力提高很快,很快,而且一点烦恼的情绪也没有了。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体会到不管任何事情都要积极乐观的面对,做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需要日积月累,养成良好的习惯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不懈的句子励志篇二
戴教师的话:孔乙己到底是什样的人,众说纷纭,看看孩子们的评价,不得不佩服,此刻孩子的眼界必须比当年的我们开阔。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样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杯具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我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终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能够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终,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我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于是,丁举人能够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述他“身材高大”,他是有本事自我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述,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明白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当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不懈的句子励志篇三
读《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对作者米兰-昆德拉由衷生出一种敬意,语言犀利且真实,从哲学的角度阐述了性欲与爱情、灵魂与肉体、个人与社会,很赤裸裸的揭示了人性的本质,就像是跳出了社会这个世俗大熔炉,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我们大多数人生活在媚俗的现实中,忙忙碌碌,劳于为生活奔波,偶尔停下来思考,可能不能为自己谋取多少物质财富,但文字的力量让我们透彻,让我们平静。
首先,书中几个鲜明的人物,以一种极端的个性,代表了生活中不同的个体。
托马斯,一个放荡的君子,
特蕾莎,一个忠于爱情的弱者,
萨比娜,一个叛逆的非现实主义者
弗兰茨,一个理想的英雄主义者
特蕾莎,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她的价值观一直都非常正,而这恰恰成了她所需要承受的很重的负担。噩梦从母亲对她的辱骂与嘲笑开始,母亲赤身裸体在房间中走,特蕾莎帮母亲拉窗帘遮羞,被母亲嘲笑,特蕾莎洗澡关门以预防继父的每次故意闯入,被母亲嘲笑,她母亲生活的粗俗且不知羞耻,但是特蕾莎却不仅仅是肉体般的存在,她是有灵魂的,而母亲粗鲁无礼的言行举止却如重石压制着特蕾莎,成为了久久不能散去的恐惧。
特蕾莎离开了自己的母亲,走近了托马斯,一个现实重负结束,另一个现实重负开始,特蕾莎对托马斯爱的忠诚,爱的绝不背叛,而他深爱的托马斯却是一个花花公子,似乎托马斯是以是特蕾莎对他爱的分量,加倍以放荡奉还。这对于特蕾莎来说,是不能承受却不得承受之重,托马斯越强越重,特蕾莎越弱越轻。
萨比娜,一个生命中没有叛逆就活不下去的人,她背叛了父母,嫁给一个平庸的演员,她背叛了丈夫,选择了离婚。她对于大众所做的事情,都持一种不屑与逆反的态度,大家去游行,她偷藏起来拒绝参加,她受不了工地上的高音军乐声,对教堂的静谧所吸引,她的画表面是完美的现实世界,而背后却揭露出大众所看不到的丑陋或神秘的东西。
弗兰茨,与萨比娜的性格相反,他更多的顺应世俗,并充满自己的抱负与理想,他会去游行,为了去解救更多的人,他舍弃自己的情人,跑到柬埔寨去伸张正义,虽然他的决定收到了萨比娜相似遭遇的影响,但是,一切,都是从他理想的英雄主义角度出发,这是“伟大的进军”,与他死去的结局相比,极具讽刺意味。
题目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轻”恰到好处,因为有些我们以为的“轻”的自由或许是生命不能承受的,社会在承“重”中规律的运转,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则,考虑道德的评判。很多时候,我们需要承受压力去生活,在承“重”中去奋斗,可能很世俗,但是这也是我们赋予的意义,就像作家毕淑敏在一次演讲中说过“生命本没有意义,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确立一个意义”,在“重”的意义中前行。
感觉“轻”与“重”的界限并不是十分清晰,用辩证的思维来看,轻的同时,可能意味着重,而重的同时,可能从另一面来看,则是轻的。
读本书的最大启示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在萨比娜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表面是清晰明了的谎言,背后却是晦涩难懂的真相”,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并不是像我们看到的那样真实的存在。
萨比娜有一种悲观的态度,阅读之后感觉很清醒,在这个特别躁动的社会,每个人都忙碌仓促,而这大抵就是文字的力量,留一份独处的空间,让我们学会平静的面对,冷静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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