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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实施方案 开展税务检查篇一
同志们:
上午好。今天,省局在这里召开会议,主要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
开展财务收支和税收征管情况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15231号)要求,对全省正在开展的财务收支和税收征管情况的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局已在上个月专门召开了全省国税系统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对开展财务收支检查工作作了安排。今天的会议,集中研究和布臵如何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和抓紧做好税收征管情况检查工作。去年,省局接受了总局的巡视检查和审计署广州特派办的审计调查,从巡视检查和审计调查结果来看,我省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和税收征管总的情况是健康良好的,但是,我们依然有改进和提高的空间。总局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税收征管工作,决定今年开展一次全国国税系统的财务收支和税收征管情况的全面检查,检查目的很明确,检查内容也很清晰。省局经过研究,决定在开展财务收支和税收征管情况检查的时候,明确由征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税收征管情况的检查。今天开这个会,就是要再次强调税收征管这一块的检查工作,要按照总局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重视程度,认真组织,抓紧落实。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税收征管专项检查工作
这次税收征管专项检查,是总局针对税收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开展的一次重要检查。通过检查,既可以及时查找税收征管的漏洞,主动发现和有效解决问题,同时,也进一步促进征管工作规范化,推 1
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因此,我们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学习
讨论活动,立足推进全省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对这次税收征管专项检查的思想认识。(一)开展税收征管专项检查,是解放思想、推进国税征管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
解放思想,最重要的是通过思想观念更新、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和解决阻碍我们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问题,破解发展难题,求得新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开展税收征管专项检查,切合当前省委关于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总体要求。
近几年,广东国税致力深化征管改革,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税收征管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我们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充分发挥征管部门综合协调作用,全面落实“两个减负”,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的水平明显提高;以推广使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为突破口,以加强征管软件运维为依托,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以征管数据的全省大集中为契机,统一机构设臵和岗责配臵,并通过换发税务登记证、清理漏征漏管户、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优化办税流程、加强双定户定额管理、落实重点税源监控、加强纳税评估、开展发票管理专项整治等有力手段,全省国税各项征管基础明显夯实,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征收管理工作的扎实进步,和谐国税建设的深入展开,为我省国税税收收入的连年创新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面对近几年税收征管工作取得的
成绩
,我们应当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2要在前进中找差距,在成绩中找问题,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当前,我省税收征管工作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与矛盾。如:许多因素制约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管理基础尚需夯实,征管体制尚待完善,税源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各项征管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征管信息化监控、税收管理队伍的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制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在我们前期的检查和自查中也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出来。 所以,我们要发扬戒骄戒躁、实事求是、居安思危的作风,端正认识态度,越是在取得掌声和喝彩声的时候,越不能迷失方向。要保持一种前瞻性和警惕性,直面问题,深刻审视我们工作所处环境的变化,深刻分析执法过程的优势与不足,深刻反思队伍的思想精神状态。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自我查找差距,学习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创新发展,尽快全面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要从强化内部管理着手,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建设法治税务的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狠抓各项税收政策和总局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积极推进“阳光办税”,努力实现征管工作新一轮-大发展。
(二)开展税收征管专项检查,是认清形势、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 通过近几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持续开展税法宣传,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我省的整体治税环境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偷骗税案件仍时有发生,税收执法仍不时受到个别因素的干预,特别是基层税务分局在组织收入涉及到地方财政这一块的任务,面临的压力较大。
这些年,我们先后接受了总局和审计署等单位的检查,我们自己也进行了各种类型的自查和专项检查。从历次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会暴露出我们在税收征管或者税收政策执行等方面的一些问题。比如,在近两年省局 3
组织的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和巡视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就包括有个别市局增值税减免税审批把关不严;个别市局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管理上不到位;个别市局税务行政许可业务办理程序不规范;个别市局对门前代-开-发-票办理不规范等等。所以,我们要通过自查自纠方式,把握发现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权,有效预防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提高广东国税队伍的依法治税水平。
(三)开展税收征管专项检查,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国税的需要 这次税收征管专项检查是内部专项检查。开展内部检查工作,最忌讳的是彼此抹不开面子,讲客气话,敷衍了事。我们一定要充分地认识到,在自己内部组织开展的无论是巡视检查也好,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也好,目的不在于要查出多少问题,也不是存心要去挑毛病,揪辫子。而是要把自己的队伍情况摸准、摸全,把税收征管的问题查深查透,以查促管,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同时也要及时把一些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清除隐患,说到底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和谐国税建设,既要确保一方平安,又要促进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这才是省局党组的真正意图。
近几年来,我们的检查工作从未放松,整改力度在不断加强,监督工作也更加严密了,但是问题还是时有发生。经验告诉我们,总有个别地方是阳光照射不到的暗角,各级领导机关的监管工作绝没有一劳永逸的。税收征管工作复杂多变,面临的执法风险也很大,我们必须跟上形势的发展,不断地完善和创新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才能适应其要求,否则就会产生漏征漏管问题。同样,如果干部队伍素质没有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对抗不住利益诱惑的升级,就会产生新的执法过错,同时也会失去控制执法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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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刚才举一些例子都是用“个别”两个字,许多单位尚未发生,也没有在全省通报的检查报告被点名。但是,是不是尚未发生过案件,或者没被点名的单位真的就不存在这些问题了呢?是不是往年没被检查的单位就不用那么积极自觉地去查找问题、对照整改了呢?当然不是。所以,我们必须通过“回头看”,抱着“在前进中查找不足,在改进不足中继续前进”的态度,重视和积极开展这次专项检查。这次检查,虽然重点放在内部的税收执法和规范征管的问题,但也要内外兼顾。许多内部征管问题的产生,往往牵涉到外部诱因或者压力。要通过查找内部问题,解剖外部影响因素,既可提高内部规范执法水平,又能改善外部治税环境,得以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二、求真务实,正确处理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三个关系
这次征管专项检查,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既要把全省国税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弄清楚,也要把制约全省征管工作科学发展的情况掌握清楚,力求提出针对性强具有实效的整改和推进措施。针对国税部门组织收入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情况,我们在这次检查中要把握好三方面的关系:
(一)摆正税收组织收入增长与征管工作质量提高的关系
一直以来,在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上,省局一直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这几年来,我省国税税收收入一年上一个台阶,除了靠广东经济发展带来的税源发展,也是靠大家共同勤恳耕耘。对这个成绩,我们是一定要肯定的。但是有些地方,特别是相对落后地区,税收任务很重,由于省局每年布臵的税收收入计划任务往往满足不了一些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财力需求,需要完成各级政府层层加码后的“超级任 5
务”,变成税收任务加码来推动税收工作,使得国税部门组织收入工作变得不规范。所以,越是在税收任务压力面前,我们越要牢记我们的组织收入原则,树立正确的组织收入观,坚决不收过头税,不能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而变更税收政策,随意加重对纳税人的税收处罚,也不能将税收任务摊派到纳税人头上,更不能因为完成了税收任务就“一俊遮百丑”,放松日常的征管基础工作,甚至对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放任自流。比如,个别地方到年底完成不了税收计划任务时,税收管理员就蜻蜓点水式地对纳税人开展所谓“纳税评估”,摊派式地逼纳税人补税。又比如,基层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有些干部靠摊派、靠逼吓纳税人补税了事。这些做法都是不对的,首先会造成纳税人两种迥异的心态,一是存在大量瞒报销售收入的纳税人窃喜,另外就是如实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不满。其次,纳税评估往往流于形式,没有深度和广度,远远没有达到我们开展纳税评估的效果。
要实现组织收入的持续增长,除了依赖整个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平台,更长远的动力还是要靠提高征管工作的内涵性发展。各地应摆正提高税收组织收入与提高征管工作质量的关系,加大税源管理力度,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构筑和谐的征纳关系,帮助企业提高纳税意识和自身的纳税能力,从而提高组织税收收入的质量。
(二)摆正责任和风险的关系
2015年全省推广应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实现了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前台的大部分业务都要经过系统业务流程得以实现。今年,总局的执法考核监督软件又正式启用。在1月份,我省各地已收到省局法规处下发的通过考核软件生成的执法过错数据反馈。这些数据除了一些因为取数标准和程序原因没有正确反映执法行为以外,大部分的过错行为都反映出来了。 6
我想说的是,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发展,随着我们数据监控分析能力水平的逐步提高,省局通过系统数据来掌握各地申报征收、行政审批等业务处理情况的能力也将相应提高。同样,随着金税三期建设工作,总局通过系统软件直接监控和考核各省、市、县(区)直至基层税务分局税收征管情况,也将得以实现。除了征管软件,现在财务软件也是全国联网。所以,退一步讲,大家千万不要再有
什么
“山高皇帝远管不着”的思想,自以为自己在基层做什么,怎样
做,做得好与坏,上级并不清楚。大家应该明白,在信息化技术的依托和支持下,各项工作已经步入越来越规范管理和严密监督的轨道。从执法责任和执法风险的角度来看,我们也应该有自我保护的意识,从而努力提高控制风险的能力,坚决执行上级制定的行政行为标准和执法标准。此外,随着执法风险的增加,我们的责任意识一定要增强。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只要尽到了职责,切实遵照税收法规和征管流程,我相信一定可避免执法的风险。在这次检查中,对查找出的问题,也要实事求是地处理。对于尽职尽责而仍然发生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的,要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但对于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一定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摆正主动和被动的关系
人们常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所以,在工作中,我们会借助检查的手段来帮助当局者拨开云雾看问题。但是,现在发现有这么一些税务干部,他们明明知道自己的工作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却懒得去纠正它或者改正它。一直要到检查组的同志来了,问题查出来了,火就要烧到屁股上了,才开始挪一挪,动一动。这就是一种被动的工作态度,一种依赖的工作思想。如果没有检查组的检查工作,是不是就可以瞒天过海、心安理得了呢? 7
现在讲解放思想,我看,大家都要从自我做起。认真地自我审视,立足自己的岗位,看看哪些是该做的没做,哪些是做了没做好,甚至哪些是做了已违反规定的,如果都能这么主动地去对待,那么我们的检查工作绝对会轻松很多。同样地,如果一直抱着被动的态度不改,就算检查组检查出了问题,问题依旧得不到有效的改正。比如在省局之前组织的检查中就发现,有个别地区,市局组织检查已经指出了问题发出整改建议,等到省局检查组去了那里一看,问题还是没改。如果都这样,我们的检查工作就失去了应有的效率和作用。以后,对这种屡查不改的,我们要奖惩分明,明确责任。希望今后要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引导,让我们的工作能在一种积极主动的氛围中得到发展,而不要单纯地依赖专门的检查整改活动来得到被动的改进。
三、加强领导,全面开展税收征管专项检查工作
对这次的检查工作,省局党组是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的。为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已经专门成立了“广东省国税系统财务收支和税收征管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永恒局长任组长,我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征管、财务、监察室等部门的负责人为组成成员。同时,也在这次会议提交了检查方案征求大家意见。大家要认真研究,积极讨论修改和完善。着这里我想强调几点:
一是要加强组织,保证三个“一”。1、各级税务机关要把这次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党组的议事日程。要对应省局成立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搞好分工。除第一把手负总责之外,由一名局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部署和指导。具体工作可由财务和征管部门分别牵头。就税收征管检查而言,法规、流转税、所得税、征管、进 8
出口、国际税务、计统、稽查局、信息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配合。
2、各市要拿出一套切合实际的检查方案。由于各市的情况不一样,因此要结合总局有关的检查内容,逐一研究,具体细化,同时要考虑切实可行的检查形式,使制定出来的工作方案作到“有的放矢”,可操作性强。3、要依时上报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后,各市要按时将情况报告上报省局。报告内容要如实反映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成效,不隐瞒,不回避。
二要强调检查的全面性,提高检查工作质量。日常征管基础工作的面很广、很宽、很细,总局已经明确这次的检查是围绕2015-2015年度的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从税收减免、办理缓税、退税情况、欠税核销情况、税务行政审批情况、税务稽查情况等内容进行。对省局下发的具体检查方案,各地要深刻理解,认真领会,逐项落实,保证检查工作到位。
三要克服厌倦情绪,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前面说了,这次的检查工作是在前期系列检查工作结果基础上的延伸和补充,是我们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当前工作的需要,大家务必克服对检查工作的厌战情绪和麻木情绪,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从大局角度出发,立足本职岗位,逐级深入推开检查工作,并取得实际成效。
四是要坚持以查促管,落实检查整改情况。各市要组织人力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和督促,防止和杜绝基层开展这项检查工作存在“走过场”的现象。要严抓整改落实的环节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做到边检查边纠正。
同志们,面对这次税收征管情况检查,总局和省局都十分重视,尽管今年征管工作的任务还很重,但是我们仍然需要从大局出发,统一认识, 9
统筹安排,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把检查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管理,推进依法税,规范征收管理,努力开创全省国税征管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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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考核会议主持词 [篇2]
同志们:这次全省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要求,回顾2015年工作,全面部署2015年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2015年稽查工作回顾
2015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地税稽查系统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稽查,大力整治税收秩序,不断改革创新,全面推进稽查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专业
化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省共检查企业12333户,查补税费收入10.6亿元,企业在检查期间主动补缴3亿余元,清理欠税3亿元,开展社保费专项检查,查补5亿元,税费合计21 .6亿元,不仅为全省税收实现稳定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也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工作进程,为促进税收全面实现有序增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归纳起来,去年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科学选案,提高选案准确率,合理配置稽查力量
2015年,我省共对10多个行业进行了检查。除总局统一部署的平安保险、移动公司、烟草行业、工行等专项检查外,我省重点对房地产企业、石化企业、部分采矿业、批发行业、商业银行、民政福利企业等实行分级分类检查,对辽阳弓长岭进行了专项整治。为使全年工作取得实效,省局从科学选案入手,努力提高选案准确率。
一是深入分析行业发案率水平,我们对近2年各行业中重点企业的地区分布、经营模式、经济效益状况、税收贡献率、举报案件发生情况等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行业税收违法规律和重点环节,作为选案的基础。
二是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的核心征管、综合数据应用平台等模块中的相关数据,深入研究税收负担率,把握行业税负与企业税负。将各市分行业的企业税收负担率低于全省行业税收负担率的企业选出,进行比对分析,选定稽查对象。
三是通过分析以前年度检查情况与全省稽查力量配置,配比稽查力量和稽查资源,统筹确定检查数量。
实践证明,选案准确率和检查效果实现历史突破,达到了较好水平。
(二)坚持查前培训,并应用电子查账软件,提高稽查工作实效性
一是加强稽查业务培训。为提高专项检查的实效,省局在检查前对房地产业、保险业、银行业进行了大规模视频培训。其中房地产
检查对全省1200余业进行了大规模视频培训。其中房地产检查对全省1200余名检查干部进行培训,系统讲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流程,涉税环节及检查方法,编制6万余字材料下发给检查人员,有效地提高了检查针对性和工作效率。
二是加大检查案件调度力度。通过召开检查工作阶段性汇报会、检查意见沟通会议等形式,分地区指导,让各检查组同志互相学习借鉴,收到很好的效果。同时通过下发文件、组成督导组分片督导等方式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使工作顺利开展。各市积极落实省局要求,认真开展检查,提高了工作质量。
三是积极实施“金税三期”稽查软件应用培训,努力提高应用水平。2015年3月份省局组织了稽查软件操作应用师资培训班,各市按照省局要求广泛开展了稽查全员操作培训。2015年1月又组织了全省稽查新底稿培训班。稽查软件操作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省局稽查局和沈阳、葫芦岛市局利用稽查查账软件开展检查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质量。
(三)改进稽查模式,大力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2015年继续进行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省40户房地产企业进行了全省集中性检查,增加地方收入2.5亿元。
一是集中力量,加大检查力度。一期检查省局从各市抽调32名骨干力量,交叉编组,提高了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二期检查各市也集中了70余名骨干人员实施检查,取得较大成果。
二是制定检查预案,明确检查重点。省局系统整理了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存在的30多个主要问题,编制了8个检查工作表,明确了去年检查的重点税种、重点涉税问题,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了方便条件。
三是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要求。结合交叉检查工作的特点,省局制定了详尽的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工作步骤、统一执法标准、明确税务处理要求、理清税收政策,检查中先后就10多项涉税问题分别与各业务处沟通,明确执法依据,指导检查工作。
四是加强行业问题分析,提高检查工作的指导性。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局形成近2万字的分析报告,分别对地区、企业、税种的流失率、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稽查工作中的问题等进行了详尽分析,总结涉税问题近20项,从稽查透视征管角度分析了征管原因、提出改进税政及稽查工作建议,达到了以点带面、逐步规范行业税收秩序的作用。
(四)税收专项检查成效明显
一是较好地完成总局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全省平安保险公司28个纳税人实施专项检查,省局通过制定详尽的检查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总结行业特点问题,组织全省检查,并抽调8人专门成立了省公司检查组,发现了通过假退保少计收入5600万元,漏缴营业税问题及个人所得税等保险行业的涉税问题,全省查补收入3172万元。这项工作经过几个反复,责任心与责任感决定检查的质量与成果。
对全省移动公司14个纳税人和31户烟草企业实施税收专项检查。针对移动公司上市前后财务管理复杂情况,制定检查方案,督办各地细致检查,查补收入602万元(另有查补3亿多元上报总局另行处理);在烟草企业自查5213万元基础上,查补税费近120万元。
对全省工行系统146个独立纳税机构和沈阳票据中心(负责东三省票据相关业务)实施检查。针对工行上市前后债权、债务复杂,财务数据庞大等实际问题,省局加强对行业涉税问题的检查指导,并对重要涉税问题进行督导检查,下发检查方法,明确检查重点,目前已确定的查补收入1000余万元。
二是全省分级分类检查工作取得成效。省局稽查局对抚顺石化系统检查,查补总额8500多万元,各市检查出问题,查补收入近10亿元。在全省范围内对部分采矿业、批发行业、商业银行、民政福利企业等检查工作业也取得较好工作成果。
三是报表统计分析工作受到总局通报表扬。
(五)全面整顿、规范区域税收秩序
从2015年3月下旬开始,省局在各市抽调20名稽查骨干,对辽阳弓长岭区30户企业和代开建筑业、运输业发票问题开展集中税收整治。整治的重点行业是采矿业、省属水库、服务业等,发现了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多方面的问题。整个工作历时3个月,查补税款1540万元,加收滞纳金320万元,全面总结了弓长岭地区存在的税收问题,并向局党组进行了专题汇报,下发了地区整治工作通报,地区税收秩序得到有效治理。此项工作得到总局表扬。
各市按照省局要求普遍开展了区域税收整治。其中沈阳对三经街地区、丹东对凤城市、锦州对凌河区、盘锦对直属局、葫芦岛对龙港区、绥中县,集中力量对辖区的税收征管、发票管理、减免税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查补51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联合协作,打击制售假发票行为
按照总局的部署,从2015年2月开始,我们与国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行动。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在部门联合协作下,累计查办案件185件,捣毁窝点8个,打掉团伙8个,收缴作案机器20台,缴获印章2448枚,抓获犯罪嫌疑人176人,其中检-察-院提起公诉106人,法院判决12人,收缴各类发票累计826879份。
同时,积极协助全国各省市、各部门开展发票比对、案件协查工作,全年共协助调查各类发票1268组、协查2起全国性重大案件。
(七)优化服务,继续加强举报案件管理
按照“涉税举报无小事”的原则,我们从税法宣传、完善工作制度、改善举报硬件设施、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等多方面着手,加强举报工作。认真受理,积极督办、及时查处,系统研究,避免和减少重复举报和上访案件的发生,同时重视“缠诉”案件的处理,主动加
强与“缠诉”案件所在地税务机关和地方政府配合,做好疏导和排查工作,促进和谐与稳定。全省共受理举报案件531件(其中省局受理135件),查处472件,查补收入1366万元。
(八)以人为本,稽查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各地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内涵,提升职业道德、强化廉政意识、增强服务理念。
二是继续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专业素质。省局先后组织了稽查软件操作培训班,举办了房地产业、保险业、银行业等3期视频税收政策、稽查业务培训。各市也采取每周一题、知识竞赛、业务考试等多种形式对干部进行了培训,都取得较好效果。
三是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始终将队伍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领导班子带头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绝大多数地区税务稽查部门能够不折不扣地抓好稽查工作要点的落实工作,能够把上级的要求和本地的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实效。
过去的一年,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全省稽查干部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统一行动,依法办案,兢兢业业、克服困难、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确保了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为全省圆满完成税收中心任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要说明的是各市局积极支持全国、全省统一专项检查工作,派出的骨干力量坚持原则、善打硬仗,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为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出了努力,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稽查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的感谢!
在总结一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稽查打击力度不够,处罚力度比较弱;二是稽查执法水平应进一步提高,稽查案卷应进一步规范;三是稽查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电子稽查手段和应用能力亟待提高;四是“金税三期”稽查软件应用较差,造成许多案件体外循环;五是有的干部缺乏职业操守,违规问题还存在,执法风险问题突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稽查工作的总体部署
2015年是充满挑战和机遇的一年,也是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振兴”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省局确立了“一个确保,四个强化,四个提高”的工作目标。为此,今年全省稽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和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打击与收入并重的原则,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为主线,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为重点,围绕税收中心任务,服务振兴全局。积极推进稽查体制改革,强化稽查系统管理,不断提高稽查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促进税收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为实现上述总体要求,完成全年税务稽查各项工作任务,我们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促进全省税收有效增长
面对今年复杂的国际金融秩序与经济变化因素,我省实现税收稳定增长任务十分艰巨。
今年省政府确定地税部门组织收入的任务是: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16.4亿元,比上年增加147.7亿元,增长19.2%。省局初步安排的必保收入计划:全口径收入1,076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161.1亿元,增长17.6%。奋斗目标收入计划: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43.4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174.9亿元,增长22.8%。
在国际金融危机对辽宁经济的负面影响还将进一步加深,在税收政策调整会带来部分税种减收的影响下,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繁重。因此,稽查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贡献力量。
对于全年检查工作重点与要求已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和各地申报厅发布通告。在这里强调的是:
1. 进一步提高稽查查补收入占全省地税收入的比重。今年查补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要力争不低于去年水平。省稽查局查补收入要不低于近三年的平均水平。
2.全面发挥稽查收入职能作用。严格执法,履行稽查程序,坚决避免查补收入走申报,少缴滞纳金、罚款现象。要通过稽查执法的震慑作用增加收入;要发挥稽查透视征管作用,协助建立纳税评估税源监控体系,通过以查促管、以查促查、以查促收有效防止收入流失。要加强国地税信息共享和系统内案件协查,通过案件协查增加收入。
3.加强监督考核。各级稽查部门要加强对稽查查补收入的分析、监督、考核,对违规问题一经发现及时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稽查管理部门要调整统计报表,将企业自查补缴情况、清理欠税情况纳入到报表统计范围和考核范围之中,并定期进行通报。
(二)依法稽查,着力提升查案力度和质量
今年要继续查处利用虚假凭证、作假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行为;重点查处企业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和利用互联网、手机通讯等新型支付手段逃避纳税问题,以及关联企业利用不同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形成的`税负差异转移应税收入问题;重点关注纳税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企业和跨国经营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整治交通运输业涉税发票存在的问题。工作中,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1.科学选案,进一步提高选案准确率、立案率、处罚率和查补入库率。将重点税源户做为选案对象。充分利用“金税三期”征管数据、稽查查询模块开展选案和查前分析。利用“金税三期”提示的业务预警资料及电子查账系统和分析软件实施深度检查;严格按照稽查工作规程要求,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立案检查,该处罚的必须按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不能以补代罚。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查补收入组织入库,将税源转化为现实税收收入。
2.加强涉税大要案的查处、督办及管理工作。加大对涉税大要案的查处工作,提高打击力度;加强对涉税大要案的督办工作。严格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强化对涉税大要案的管理工作。对提交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涉税案件,在提交法规部门之前,要将稽查报告和初审意见向稽查管理部门和各级分管领导汇报。认真落实总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
3.完善部门协作,扩大稽查成效。要积极建立与征管、法规、税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与国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我们与国税局在检查工作上要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统一对外检查的优势。
(三)统筹兼顾,全面开展各项税收检查
1.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是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税务稽查工作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关键看税收专项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得如何。各级地税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总局和省局的部署,继续落实分级分类的稽查方法,坚持省、市稽查局检查大户的原则,认真研究,统筹兼顾,扎实推进,确保检查计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5年,全省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是:建筑安装业、营利性医疗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电力行业、金融业、石油化工企业;指导性项目是: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美容行业、餐饮娱乐业、3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配合国税局做好大型连锁超市及电视购物企业的检查。各地在认真完成指令性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在指导性项目范围内或在本地区
其他
重点行业中自行选择检查项目。继续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项检查工作。同时,按照总局的统一安排,在上半年银行、保险、石油化工、通信和电力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选择几家大型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省局还将继续采取交叉检查方式开展重点检查。
2.继续组织区域税收专项整治。今年,省局还将在总结两年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选取东港市进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各市局也必须选择一个重点地区进行税收整治,各县区局选取一个税务分局开展区域整治。各市整治计划在3月底前上报省局备案。整治前,也是让企业先开展自查,再集中检查。
3.积极做好稽查协查工作。树立“全国一盘棋”、“全省一盘棋”、“协查地就是案发地”的观念,认真主动地做好稽查协查工作。
(四)紧密协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活动
发票犯罪日益猖镢,危害日重,国家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省局年初下发了《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内部整治方案》,与公安厅、省国税局共同召开了动员大会,并代省政府起草了《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省政府决定从2015年1月开始至9月底,公安、国税、地税、财政、通讯、法院、检-察-院、审计等部门联合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使用地税发票的所有纳税人、发票定点印制企业以及地税机关内部发票管理等情况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行业包括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餐饮服务业。各市要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1.组织专门力量,主动查找案件线索。在安排2015年的各项税收专项检查项目时,全面突出综合治理发票违法犯罪的工作主题,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按要求及时向公安、监察等机关移送。
2.认真组织筹划,搞好联合行动。各市局要主动协同公安机关选择一些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开展重点整治。省局将协同公安厅选择一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并对沈阳等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检查督导。
3.及时汇报沟通。各市局要注意情况的沟通与反馈,要在整治行动结束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省局将定期通报各地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情况,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做好税收违法举报工作
举报工作是各级地税机关的窗口。我们要把树立举报窗口良好形象,作为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完善纳税服务、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1.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举报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举报案件的受理、处理、转办和督办工作质量和效率,举报案件要严格按规定时限查结,无十分充分的理由,实名举报案件、省局交办案件必须做到100%结案。严格为举报人保守秘密,减少重复举报和上访案件的发生。
2.重视税收违法举报“缠诉”案件的处理。要积极引导公民合理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继续加强与“缠诉”案件所在地税务机关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特别是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同时“缠诉”、争议不断升级、矛盾激化的案件,要做好疏导与排查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处理,努力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举报案件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3. 做好举报奖金兑付工作。要严格按照总局、财政部《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举报奖励金的发放管理工作。
同时要抓好查结的税收违法案件的公告和曝光工作。
(六)创新体制,积极推进一级稽查改革
据总局统计,目前全国国税系统共有216个市级税务局实行了跨区设置稽查局的一级稽查模式,占全国市级国税局总数的64%;地税系统共有237个市级税务局实行了跨区设置稽查局的一级稽查模式,占全国市级地税局总数的72%。去年底,省局对我省现行稽查机构设置及人员状况、稽查体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稽查管理体制的调研报告》,报送省局党组。今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调研,学习外省一级稽查体制运行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我省一级稽查体制的实施方案。
(七)强化应用,提升稽查工作信息化水平
随着“金税三期”上线运行,全省数据大集中的格局已经实现,全系统构建起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综合应用平台,为稽查选案、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支撑和技术保障。我们一定要用好这个平台,使之发挥应有的效应。
1.严格按要求应用好稽查软件。目前,还有部分案件没有纳入“金税三期”管理,搞“体外循环”。有的领导和同志错误地认为
这样可以规避“稽查执法风险”,认为对纳税人实施检查后只要不“做件”、不形成卷就可以躲避检-察-院追究行政不作为(渎职)责任。其实不然,这恰恰是给自己制造了更大的执法风险,因为对纳税人实施检查的事实是存在的,而且不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办事同时应给予处罚没处罚、应征滞纳金没征收到位,一旦查出,责任追究。因此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来操作稽查软件,严禁出现“机外”操作和“机外”数据。省局要把这项工作做为衡量各地管理水平的指标。
同时各地也要针对稽查软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需求,使软件日益完善。
2.继续推进应用电子稽查查帐软件。各市要积极主动地应用查账软件,已经使用的地区要提高使用效率,扩大稽查成果。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要购买软件,大胆实践。省局将集中部分有电子稽查经验的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选择几户电子记账、有检查价值的企业进行全面的电子稽查,为切实解决在实行电子财务管理行业检查中遇到的检查手段严重滞后问题积累经验。
(八)以人为本,建设高质量稽查队伍
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奋发有为、作风优良的稽查执法队伍是做好税务稽查工作的根本保证。因此,我们要坚持团结、和谐理念,以规范、高效为目标、以廉洁、务实为根本、以学习、提高为手段,勤修内功,强化稽查队伍建设。
1.搞好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从3月份起,各市局、县(区)局将开始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稽查战线一定要把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进稽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难得机遇来把握,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理解中央、省委和省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省局的决策上来,以高度的使命感投身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切实提高广大稽查干部的政治责任感。
2.组织好全省稽查人员能级考试。按照总局要求,3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对稽查岗位人员进行全员考试,此次考试是对每一名稽查干部素质能力水平的检验,大家也都非常关注,我们一定要认真、扎实做好相关培训、参考等项工作,争取考出好成绩。并以此为契机,提高全省稽查人员素质。
3.抓好稽查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省局教育培训的总体安排,今年省局将举办稽查师资和骨干人员培训班、稽查高级专业人才培训班。并根据检查情况组织两期稽查业务培训班。各地要精心组织,认真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专业特长、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参训。同时鼓励稽查人员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资格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提高稽查队伍整体素质。
4.及时调整、充实省局、市局稽查人才库。省市稽查人才库人员在查办大要案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按照“两年一调”的原则,今年将结合稽查人员考试情况,对省市人才库进行调整。
5.加强廉政教育,防范稽查执法风险。时刻谨记腐败是稽查执法风险的最大危害。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和警示广大稽查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反腐败的思想防线。不断加强稽查领导班子建设,认
真落实“一岗两责”,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集体。加强稽查系统建设,激发系统上下活力,增强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广大稽查干部
爱
岗敬业、勤奋工作。恪守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切实改进稽查工作作风和行风。牢固树立依法稽查才是防范执法风险最可靠保障的理念。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平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围绕稽查执法重点环节,实施事前警示、过程监控和事后监督。依法稽查文明执法,着力避免因检查、执行等执法行为失误、不当、粗暴引起纳税人不满和抱怨的问题,妥善化解矛盾冲突。完善稽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虚心接受外部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有效避免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执法随意性和办人情案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涉嫌税收犯罪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同志们,新的一年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继续发扬励精图治、锐意创新精神,围绕税收中心任务,提高执法水平,强化稽查职能,为服务振兴全局,构建和谐辽宁、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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