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岩板购销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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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岩板购销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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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岩板购销合同篇一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生产加工零部件,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委托加工物品

零部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提供主要材料耗用定额

零部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材料名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耗用定额________________

三、加工费结算定额

零部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费定额(含税)_________

四、加工费结算期限

在双方确认挂帐结算后的________月内,甲方付清加工费。

五、生产计划下达、加工拨料核销及财务结算操作规定

1、单批次委托加工的,本合同即为加工计划;多批次委托加工的业务,由甲方另行下达委托加工生产计划书,明确规定加工期限,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交货。

2、根据甲方下达的加工计划,甲乙双方办理委托加工拨料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委托加工拨料单》上签证确认。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产品交接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加工产品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4、每月结算期,根据当月加工产品数量,甲乙双方办理加工费挂帐结算确认手续,并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前,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双方另行签订质量技术协议予以明确规定。

七、延期交货的处罚规定

乙方延期交货的,按每延迟一天处以2%的经济罚款。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岩板购销合同篇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岩板购销合同篇三

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托方(甲方)和受托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数量、价款

详见订货清单明细表。

二、交货

1、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乙方应将标的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承担相关费用。

3、标的物运至交货地点时,甲方对标的物的数量进行清点,如发现标的物数量与本合同第1条所述数量不符,则按下述方式处理:

(1)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按实际数量交付标的物,则视为对本合同第1条所述数量的变更;

(2)在甲方拒绝书面同意乙方按实际数量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如实际标的物数量多于本合同第1条所述数量,则乙方应于当日将多交付的标的物运离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对该等标的物的权利,甲方取得该等标的物的所有权,且甲方无需就此支付任何款项;如实际标的物数量少于本合同第1条所述数量,则视为乙方未能如期供货,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4、甲方在对标的物数量进行清点的同时,依据本合同第3条的规定,对标的物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如标的物初步验收不合格,则乙方应负责在____日内调换合格的标的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承担迟延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5、乙方应在甲方进行数量验收及质量初步验收完毕后,将标的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存放地点,并按甲方要求妥善摆放,乙方承担相应费用。自标的物全部按甲方要求存放至甲方指定存放地点之时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始由甲方承担。

6、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对标的物初步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对标的物质量承担保证的任何责任,也不影响甲方今后对标的物质量提出异议的任何权利。

三、加工要求及质量标准

1、乙方应完全利用自己的机器设备根据甲方提供的蓝图设计生产标的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加工工作交由任何第三方完成。

2、乙方应使用________材料,采用____________工艺进行加工。

3、乙方加工后的产品质量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4、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工厂检验标的物加工情况及质量,乙方应给予配合。

四、模板的安装调试与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模板及配件的安装指导,____层模板施工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________人驻现场____小时服务,及时解决产品出现的问题。

2、乙方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该等人员造成或遭到任何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

2、自乙方向甲方交付数量及质量初步验收合格的全部标的物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合同价款确认单。

3、甲方在合同价款确认单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5、2款确认的合同价款金额减除5、1款已支付款项的余额的、____%。

4、甲方在全部标的物安装施工完工且通过验收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5、2款确认的合同价款金额减除5、1款已支付款项的余额的____%。

5、对于乙方因承担本合同项下责任而需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款项时直接扣除该等金额。

6、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六、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高度重视生产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保证产骑标,品质优良。

2、乙方为甲方提供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设计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甲方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3、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规格、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等要求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4、乙方供给甲方所有的产品均为质量合格品,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或企业的相应产品的标准严格执行生产。若乙方生产的产品出现不合格、质量不达标等非甲方因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所有商标使用权和公司名称使用权且终止本合同。

5、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甲方若需要第三方检验报告需告知乙方,检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自己或交与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标有甲方商标的产品。

7、乙方严格管理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防止外流。

8、乙方不得为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从事代加工;乙方不得将生产的产品授权给或另设立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为经销商。

9、乙方在上述加工品包装上标注生产厂商名称、厂址,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等相关产品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签。

11、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标及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印刷品。

12、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上述加工品的商标与版权归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托加工品或仿制给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经销。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产品价格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迟延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按其迟延支付的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赁物品的原值(合同附件二)。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延迟交付标的物,则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合同总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如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加工工作交付第三方或在第三方场所进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合同总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如甲方发现乙方在加工工艺、加工材料等方面违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按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合同总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4)如因乙方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延误工期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合同总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向甲方重新交付合格标的物或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如乙方技术人员擅自脱离甲方现场或无法取得联系,该等情形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按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合同总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该等情形累计发生____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禁止权利转让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一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____仲裁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

第二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

本合同关于管辖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十一、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

受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岩板购销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商标”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的产品,为保证合作双方的利益,顺利完成合作项目,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加工产品

1、 产品品种及规格: 250ml苗条型“ 商标 ”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系列。

2、委托加工厂产品标注样式:见《产品标注样式》

a、委托方公司名称:

b、委托方公司地址:

c、被委托方公司名称:

d、被委托方公司地址:

e、生产地址:

f、生产许可证编号:qs 3701 0601 1104;

g、产地:山东济南

h、以上字号为统一字号

3、委托产品执行标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继续合作,另行签署协议。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加工数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加工产品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生产配方》、《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若《产品质量标准》未有详尽之质量规定,乙方依照国家标准、卫生法规作为乙方制造时之质量基准。

3、甲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每月委托最低加工量为100吨;乙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若甲方需要,确保200吨的加工能力。

4、利乐砖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30吨,损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30吨,不计损耗。

5、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以准确详实的方案形式编制下月《月度生产计划》,并通知乙方下月定单需求量。

6、乙方在接到生产通知5天内做好生产准备,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甲方。甲乙双方若一方需临时变更生产计划,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加工费用

1、无菌砖产品加工费为(含17%增值税):

普通装:无菌砖加工费 0、20元/盒,(不含税:0、172元/盒); 礼品盒装:在普通装加工费用的基础上每盒增加0、0155。

条款说明:加工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小于30吨,加工费用另行协商。

2、加工费用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出库成品盒数量×对应的加工费(成品数量以双方书面签字确认的当月出库的成品

数量为依据)。

3、设备清洗消毒所用双氧水、酸、碱、吸管、热熔胶(冬季用耐冷胶)、墨油、润滑油、水、化验费用、纸箱贴胶带人工费用、纸箱打印批号的费用等包括在加工费内。

4、工艺及人工复杂程度增加的方案以及方式方法和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原辅材料的提供、验收及保管

1、内容物(水除外)无菌砖包材、外包装瓦楞纸箱(安装好提手)、胶带等辅助材料由甲方提供,具体辅料明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应将原辅材料于通知乙方当月委托加工订单后 3日内按照对应数量交付乙方。

3、乙方对甲方提供辅料进行验收,验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甲方提供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辅料,发现不符合约定标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为保证产品质量口感达到甲方产品质量要求,要求乙方在配料中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配料用水(配料用水质量标准另附),费用已含在加工费内。

5、乙方负责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辅料,保证甲方所提供材料不流失、不做它用。

六、原辅材料损耗

1、料液损耗率:≤2%

损耗率计算公式:

(配料数量-出库成品数)÷配料数×100%=损耗率

2、纸箱:≤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成品入库数=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3、无菌砖包材:≤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采样数量)]/ 实际耗用量=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4、以上损耗每个月结算一次,损耗的超出及节余部分转于双方的下一个计算周期。每年进行一次最终核算。

5、由于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损耗不包括在内。

七、加工费用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结算加工费用。

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每年计算原辅材料超耗额,若超出损耗,由乙方一次付清超额款。

3、生产加工费用实行月结算。

(1)甲方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时,先预付30%的加工费。

(2)根据上月成品出库数量,由乙方出具结算资料(结算单、原辅料及成品出入库明细表),甲方按协议约定条款审核确认后结算。每月7日双方核对一次,核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上月加工费。

八、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保管: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及检验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报告。

2、乙方应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原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样本(包括留样)不计加工费,检验样本所用辅料由甲方承担。《采样原则》作为本合同附件。

3、半成品、成品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验收合格的成品应由乙方负责仓库交货,免费在仓库存放23天,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5元/m2收取储存费用,不足1 m2免计。在装车过程中出现破损由乙方负责,装车费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因运输、保管不当引起的破损、毁坏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介绍当地有运输能力的公司,由甲方自行办理铁路、公路发运业务。

5、异常问题双方无法认定时,双方同意交由技术监督局或防疫站鉴定,其费用由送检方垫付,由过错方承担。

九、交货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计划生产量组织生产,在当班结束后双方以品管取样记录表 、品管现场取样为依据,对取样量清点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成品以发货时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为准。

2、保温产品不满七天,甲方要求出货,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投诉,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3、交货方式:甲方自行派车提货。乙方免费负责装货(或装柜)业务,装车地点为乙方工厂;装货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

十、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派驻有关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监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2、在生产甲方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过程全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若因乙方责任致所加工产品未达《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此批次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合格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甲乙双方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负责成品及时发运,产品验收为合格品后及时组织发运。

5、甲方派驻人员应遵守乙方作息时间和基本管理制度。

6、甲方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配方本身存在瑕疵等问题,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7、甲方提供原辅材料包装规格、方式要符合乙方生产需求。甲方必须将所准备生产的产品内外包装样品交给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如果内外包装有更改必须提前一周将样品交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方可生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生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标准进行验收和核查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如有质量问题或隐患,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及使用。

3、乙方自入库起23日内免费保管各种原辅材料,原辅材料的入库和领用需双方签字方可进行。原辅材料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2元/m2收取甲方储存费用。

4、乙方负责对委托加工产品所需原辅材料依据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及检

验方法进行检验并出具化验单。

5、根据甲方提出的生产计划,负责及时组织生产及进行质量控制。

6、乙方免费为甲方派驻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通讯条件,通讯费及餐饮费由甲方负责,正常情况下,乙方负责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区内的正常工作及人身安全。

7、乙方所在地的对外关系(涉及到甲方)甲方积极配合,由乙方协调解决。

8、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加工事项转交第三方完成。

十一、商标及保密

1、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销售甲方的成品、半成品及含有“”标识的材料。

2、双方均同意为因本合同而得自对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包括甲方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得自双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对方在该等资料中的专有权利,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资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

3、双方需促使其属下根据本合同本条适用之资料的所有雇员均知道及遵守该条之规定。

4、合同期满,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委托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技术及商业资料,并不得留存复制品。

十二、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进行调试产品口感,所需设备及人员由乙方负责协调,所需原料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生产工艺在整合完善期间由甲方技术人员参与,工艺需满足甲方生产所需。

3、乙方人员配备需按甲方质量保证配备。

4、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中试成功方可进行生产。中试产品内在质量由甲方负责,中试产品包装的完整性及完好性检查由乙方负责。中试产品加工费另行商定价格(中试期间不计损耗)。中试成功后,甲乙双方应就新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另行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或作为本合同补充合同。

5、合作期间,因国家对水、电、气等能源价格进行调整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因甲方外包装、配方改变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部分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的生产数量超出了甲方的《生产计划》,超出10%以外的部分甲方不予接受,耗用甲方原辅料由乙方按进价赔偿甲方,由甲方在加工费中扣除。

2、由于甲方所提供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原辅料必须符合gb2760,如果超标或未按要求添加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

3、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口味差异或不合格,双方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可做再加工处理的,应采取相应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以减少最终损失。若最终形成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该部分成品或半成品所占用和造成的原辅材料损失及加工损失。

4、成品出厂前,经甲方驻厂代表随机抽样检查,同一批次质量不合格产品检出率≥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驻厂代表有权拒绝出库,同时乙方应赔偿该部分成品所占用和造成的原、辅材料损失;该部分加工费不予计算,不合格产品由甲方监督乙方销毁,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产品保质期内,若市场出现同一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产品≥1‰,经甲乙双方确认后:

a、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按该不合格产品数量的出厂价加双倍运费(乙方仓库至该产品销售地区)赔偿甲方,甲方有权从该月加工费中直接扣除。

b、按照本合同附件(一)(包材本身质量原因除外)。一切质量问题都必须经双方确认,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可通过有关技术方面专家来鉴定。

十四、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下:

1、本合同的一方未有履行本合同对其加诸之义务,而且在收到另一方以书面通知发生该违约行为之后,三十天内仍不纠正该违约行为,无违约的一方可向违约的一方发出终止本合同之书面通知,但本合同之终止并不影响违约方因违约一方先前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合同条款而具有之权利。

2、如一方被宣告无力偿债、破产、另一方可发出即时终止本合同之书面通知。 十五、不可抗力

1、如因发生不可抗力,妨碍或延迟本合同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而该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指明不可抗力之事件,并提出其合理范围内可以提出之证据,以及说明其估计该妨碍或延迟履行义务之情况将持续之时间,该方可于发出该通知日期开始,获免在该情况仍然持续之时间内,履行或准时履行义务。

2、如因发生不可抗力,妨碍或延迟本合同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超过三个月,双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对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3、在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行为、事件、遗漏、意外所引起而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各种事故,包括但不只限于下列各项:

a)群众骚乱、暴动、外国入侵、战争威胁或备战状态。

b)火灾、爆炸、风暴、水灾、地震、地陷、疫症和其他自然灾害。

c)对方的正常运作加诸的政治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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