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长沙市城区中考普高招收直升生实施办法最新篇一
2.各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下达的直升生计划,在校内进行直升生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工作。特别是民办和子弟完全中学,除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本校直升生政策外,还需让其知晓高中阶段的收费政策。
3.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教基厅〔2018〕4号)精神,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结果只能视为荣誉,不得将其作为直升生加分依据。各校在制定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方案时,可综合考虑以初中毕业生三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为依据,不得在初中学校(或完全中学初中部)另行举行直升生招生考试。
4.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直升或放弃直升。凡违反政策,以承诺优惠等方式跟学生或家长签订的任何协议无效。
5.初中学校(或完全中学初中部)要制定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报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定。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上报学校拟定名单应连同所有自愿填报直升生的学生名册以及综合测评详细情况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6.学生和家长按规定填写《资格审查表》上交学校确定直升后,不得再作更改。
7.直升生录取结束后,学校可以组织直升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开展社会实践等活动,但不得组织进行高中课程内容的教学。
8.在直升生的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直升生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取消或者削减其下年度的直升生指标。
长沙市城区中考普高招收直升生实施办法最新篇二
(一)计划下达
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受援初级中学、委托管理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符合资格的毕业生人数,按照对应直升类型下达其直升生招生计划。
(二)宣传发动
具有直升资格的初中学校于4月底召开毕业生及家长大会,宣讲直升生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公布本校的直升生指标数。
(三)综合测评
各校根据初中毕业生三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确定直升生拟定名单。
(四)张榜公示
各校于5月2日—5月4日三天在校内公示直升生拟定名单。
(五)志愿填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5月5日下发《长沙市2018年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学生及家长于5月5日—6日填写《资格审查表》,5月7日上午10点前上交学校。
(六)汇总上报
各校于5月7日下午5点前将《2018年长沙市城区直升生汇总名单》(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和《资格审查表》报市教育局中招办。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网上公示
5月18日—5月20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将直升生录取名单在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5月24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发放直升生录取名册。已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书面考试,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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