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独生子女证明篇一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措施,从出生之日起每年可以领取50元钱的独生子女费,一直到孩子满14周岁为止,这个费用一般可以在所供职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原退休金额外+5%的奖励,或以一次性发放补助代替。
【申办手续】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榷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
2、村居委会、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
3、县人口计生局办理。
办理初婚第一胎(孩)介绍信,初婚时在我处办理婚姻状况证明的存档人员,持结婚证、存档凭证填写申请表,查阅本人档案后即可开具介绍信;初婚时未在我处办理婚姻状况证明的存档人员还要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
办理生育二胎(孩)的证明,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目前我国实行七种申请二胎指标规定制式证明信,即双方独生子女申请二胎证明,初婚申请二胎证明,再婚申请二胎证明,收养子女后再孕申请二胎证明,有病残孩申请二胎证明,丧偶二胎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单位证明。根据《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后才能出具。
办理《独生子女证》介绍信,需提供存档凭证,子女《出生证》及一胎指标。
独生子女证明篇二
(单位)职工(女) 与 (单位)职工(男) 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子(女),姓名 ,性别 。 年 月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该独生子女父母现婚姻关系 (续存、离异)。离异者,有无再婚 (有、无);再婚者,现男方 (初婚、再婚)曾生育子女数 (个)。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女方单位(盖章)
(再婚家庭)男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办理《光荣证》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独生子女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对特殊情况的规定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得办理《光荣证》,但在其填写《初育双(多)胞胎夫妇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书》后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独生子女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独生子女证明篇三
我单位教职工xxx同志,性别x,生于x年 x月x 日,身份证号xx,于x 年x 月 x日与 x镇(乡)x村xxx登记结婚,(未婚、初婚、再婚、离婚),至今只生育壹(男、女)孩,子女姓名为x,系其独生子女。无任何违法生育和抱养(外送)子女行为。
本人单位(章)
x年 x月 x日
我村xxx,性别x,生于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于x 年x 月 x日与 x镇(乡)x村xxx登记结婚,(未婚、初婚、再婚、离婚),至今只生育壹(男、女)孩,子女姓名为x,系其独生子女。无任何违法生育和抱养(外送)子女行为。xxx已于x年x月x日落实长效避孕措施。
村 委 章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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