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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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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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我们教科文卫工委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在解转社副主任的具体带领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关注民生、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机关中心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专项工作报告

新型社会养老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也是县委县政府要给全县老百姓落实的十件实事之一。为了使这一为民实事落到实处。6月下旬,我们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深入到贾村、荣河、高村、南张4个乡镇进行视察、调研。7月份,县人社局向常委会做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情况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新农保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新农保交费周期长,老百姓看不到眼前利益,又怕政策发生变化,对政策理解还不全面,农民参保率不高;乡镇平台建设不到位,乡镇之间开展不平衡,部门管理有待加强,工作机制有待规范等问题。代表们就今后做好新农保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增强做好新农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适应新农保的新要求、新形势,服务广大群众;二是广泛宣传政策,不断提高新农保的参保率,使全县农民群众能最大限度的享受到党中央的惠民政策;三是搞好阵地建设,完善新农保的管理服务机制,确保新农保试点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对全县“农村科技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根据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我们教科文卫工委于6月18日至19日,组织部分常委会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农村科技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代表们认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创造性的开展了农村科技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工作,走出了一条科技兴农、科技兴社的新路子,特别是优秀科技创业人才领办和创办,科技特色明显,成效显著,科技服务模式与运行机制灵活,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代表们指出了农村科技专业合作社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组织化程度不高,总体实力较弱;二是作用发挥不到位,运作管理还不够规范;三是资金普遍缺乏,发展后劲不足。建议主管部门营造氛围,抓好宣传引导;加强服务,制定优惠政策;树立典型,促进快速发展。

三、对全县村级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视察调研 根据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10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解转社带领部分县人大代表和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县村级卫生所基础设施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代表认为我县农村卫生所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一是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二是乡村医生队伍和技术力量得到增强;三是基础设备和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四是标准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五是人员待遇得到改善;六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同时指出了农村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医疗技术人员专业匮乏;卫生所人员待遇偏低;农村卫生所医疗安全还存在一定隐患等问题,建议县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村卫生工作要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化认识为切入点以解决经费、落实编制为基础,健全服务网络,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医疗卫生队伍,提升服务质量,为全县老百姓就近、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看得起病做出贡献。

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各项执法检查

1、配合市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

为搞好这次《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保障检查收到实效,我们于5月8日至5月15日以常委会万人发(2010)13号文件对这次执法检查的内容、重点安排和组织领导等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照食品安全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人大执法检查领导组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县的食品生产企业、农资销售网点、超市、学生食堂等10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使食品安全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走上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2、对全县清真食品行业进行执法调研。

为了尊重回族等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惯,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促进清真食品行业的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们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人员,在县人大副主任解转社和宗教局局长的带领下,对我县清真食品行业开展了调研。近年来,根据《山西省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的精神,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少数民族人员子女上学、社会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在全县少数民族人员情绪稳定、与社会和谐相处,在我县经济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3、配合市人大开展义务教育法“一法一办法”的执法调研。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把全面贯彻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水平。为抓好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把义务教育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机构,明确责任;二是深入调研,完善政策;三是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义务教育法“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对于全面推进我先基础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五、完成了常委会及主任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1、三月份我们和机关全体同志全力配合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2、七月上旬我们配合人事代表工委对人代会上的重点建议,通过实地视察、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了认真督办,为代表依法履职搞好了服务。

3、按要求认真参加了县委组织的学习,同时我们认真坚持了每周一次机关自主的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右玉精神”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认真学习、反复思考,深刻揭示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并制定措施进行大力整改,有效的促进了自身素质的提高和本委工作的开展。

二o一o年十二六日

教育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县教科文卫工委民生档案管理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民生档案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县民生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加强和改进民生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民生档案在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于3-4月组织相

关人员对全县民生档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民生档案种类繁多,涉及面广。我县的民生档案种类繁多,涉及面广,包括:下岗职工档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档案、再就业档案、低保档案、残疾人档案、社会救助档案、婚姻档案、退伍军人档案、土地承包(延包)和流转档案、失地农民档案、新型合作医疗档案、城镇居民医保档案、独生子女档案、公民出生档案、移民档案、房产档案、公证档案、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地籍档案、林权档案等近50种。近几年,我县的民生档案种类、数量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涉及社会管理方方面面和诸多行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这些民生档案具有重要的原始性、基础性、凭证性特征,在解决民生问题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部分涉民单位档案管理较规范。部分涉民单位建立了专门的档案室,库房配有防火、防盗、防光设备,配有档案柜等档案基本设施,有的还安装了档案密集架等。建立了以单位分管领导为主的档案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档案做到有人专门负责收集、管理。

(三)民生档案查询率高,社会效益好。在调查中了解到,随着国家关注民生的政策不断推出,人民群众对民生档案的查阅需求越来越大,民生档案的查询率越来越高,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据统计,全县涉民部门已为2000多人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发放小额贷款842万元,提供就业再就业服务640人次。特别是县档案馆为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查阅移民档案、集体企业档案等工作,为县里争取了上级政策补助资金逾千万元。

二、我县民生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民生档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今后加以改进和加强。

(一)多数涉民单位的民生档案管理较为混乱。有的部门档案管理分工不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不明,流动性大,对下属单位(股室)的监督指导不到位。有的乡镇、县直单位只注重文书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和移交进馆,而对专业档案(也就是涉民档案)则很少有进行整理归档的,造成大多数涉民单位的民生档案管理比较混乱。有的乡镇、县直单位的民生档案资料不仅没有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留存在有关的股室或乡镇七所八站保管,而且长期以来没有进行整理归档,零零散散地随处堆放,处于无序管理或失管状态。有的单位随意借阅,不履行借阅手续,遗失现象较为严重。如:2004年10月份以前的婚姻档案由乡(镇)登记、保管,造成丢失损毁现象;2004年10月份以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婚姻档案进行了集中收集、整理,但是,2004年10月份以前的婚姻档案资料只是散件。调查发现,全县70多个国有(集体)转制企业的档案都还留存在主管部门或是各自企业,只有原县化肥厂的档案整理较好,其余企业的档案都没有进行整理归档。有的甚至把档案资料作为废纸卖掉或烧掉,有的企业已经找不到一份档案,全部遗失了。

(二)部分单位不愿移交到期民生档案,安全保管无保障。一是个别涉民单位档案法治观念不强,以平时业务工作要经常查阅为由,不愿意把到期的民生档案移交给县档案馆。二是部分单位、乡镇的档案室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有的甚至还在各自业务部门(股、室)保管,很容易造成流失;三是有的单位因受人员、技术、管理不到位的影响,使档案无法得到安全有效的保管。

(三)民生档案资源管理分散,不利于资源共享。民生档案属于公共信息资源,应为社会所用。民生档案涉及面广,形成的主体多而复杂,致使民生档案资源分散保存于不同的部门,因而形成了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群众查阅利用很不方便,民生档案的资源共享程度不高。如房产地产档案、公积金档案、各类社保档案、婚姻档案、学籍档案、出生档案、户口迁移档案、土地承包档案等都由各形成部门自我保管,比较分散,而民众又往往直接到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结果难以查到所需档案,这就给广大民众查阅民生档案带来了一定的不便,难以使民生档案资源真正为社会所用。

三、加强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档案法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民生档案意识。一是要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民生档案意识,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杂志及档案信息网等宣传媒体,宣传民生档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使民生档案工作的开展有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要依托档案教

育培训平台,在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中,引入民生档案的内容,大力宣传民生档案工作,整体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民生档案意识。

(二)抓好民生档案的源头管理,建立民生档案资源体系。民生档案来源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内容丰富多样,而要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既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又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支持与配合。一是建

议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强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将民生档案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县直及驻县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二是从源头上抓好民生档案的管理。要从产生民生档案单位的建档工作抓起,切实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项工作,县档案局应本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到哪里,民生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密切关注民生工作的热点,提前介入对民生档案的指导,及时帮助各有关单位建立完善民生档案,特别要加强对新领域民生档案工作的管理,以推进民生领域建档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民生档案资源体系。三是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及驻县单位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宜选择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有耐心,服务意识较强的人员担任,并确保人员相对稳定。要按标准设立综合档案室,添置档案保管设备。乡(镇)的民政所、农经站、国土所、财政所、统计办、林管站、计生办、农医办、中小学、派出所等十个站所的档案由主管部门综合档案室归口管理;其它站所及行政村的档案,根据档案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乡(镇)综合档案室负责管理。四是县档案局要指导和规范涉民部门制定民生档案归档范围、分类大纲和保管期限等相关的业务标准,规范民生档案管理的归属与流向,健全民生档案监管长效机制。

(三)整合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形成“大档案”格局。针对民生档案资源分散保存于各部门,给民众利用带来不便的客观情况,必须整合全县民生档案信息资源,通过接收、寄存、代管等多种形式,把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的全县民生档案集中到县档案馆收藏保管。一是加大接收、征集力度。各有关单位形成的民生档案在本部门保存一定的期限后,应依法向县档案馆移交到期档案。逐步将全县范围内婚姻、公证、房产、林权、地籍、移民、土地承包、教育、就业、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管理等关系社会管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的民生档案全面完整地接收进县档案馆,从而形成“大档案”格局,实行民生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实现民众利益保障的最大化。二是加强对濒危民生档案的抢救、保护和整合。全县国有(集体)转制企业档案濒临损毁,转制企业档案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抢救保护和妥善处置,如果档案缺失,将给他们的养老保险、退休等手续的办理带来麻烦,将为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婚姻档案也面临散失,必须尽快采取措施,加以抢救保护。

(四)加强民生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档案查阅利用平台。一是建议县委、县政府将民生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列入全县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全县建立互联互通的民生档案数据库网络体系;二是县档案局要在丰富馆藏民生档案的基础上,对涉及民生的各类档案,集中力量,优先编制各种专题目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民生档案专题数据库,建立档案信息查询利用的平台,满足民众查档利用需求,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快捷方便的目标。

(五)加大民生档案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档案工作需要。一是建议县政府加大民生档案工作的投入,根据《赣州市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将档案局(馆)的档案保护费、档案征集费和档案宣传教育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给予档案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财力支持,从而确保民生档案工作需要。二是乡(镇)、县直和驻县各单位应该保障档案工作经费,落实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津贴,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快新建县档案馆项目建设。目前,县档案馆地处地下室,非常潮湿,存在安全隐患,库容已经饱和,也达不到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的要求,应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尽早开工,尽早竣工,以适应民生档案资源整合的需要。四是严格收费标准。县档案局(馆)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按收费标准收取,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

(六)加大民生档案工作监管力度,推进依法治档进程。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民生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使民生档案既能得到齐全收集、规范整理和安全保管,又能实现有效利用。一是依法监管。加强法规政策监管力度,要经常对乡镇、县直和驻县单位的档案进行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和案件。加强业务监管,要对涉民部门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从而使我县民生档案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加强检查。要建立民生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制度,结合归档文件验收和年度考核工作,对民生档案的归档情况、管理状况和开放利用工作进行检查,并不定期的开展民生档案专项检查,把检查结果作为档案工作评先创优的依据。

教育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云阳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关于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基层医疗

机构建设服务情况调研的方案

一、调研目的

为深入了解我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服务情况,促进我县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4工作安排,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将近期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就我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服务情况进行调研。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调研步骤

1.准备工作。8月上旬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络,组建调研组,做好调研准备工作。

2.开展实地视察调研。8月中旬开展调研工作,组织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深入县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了解我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服务情况,听取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对相关工作的建议。

3.形成调研报告。8月下旬,调研组召开专题讨论会,梳理汇总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服务情况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讨论总结形成调研报告。

三、调研人员组成

长:陈沭全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向贵平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员:高

飞(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陈云泽(县卫生局副局长)、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肖洒。

四、调研内容

1、我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服务情况的基本情况。

2、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服务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4、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调研方式

深入部分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提出建议。

六、其他

调研工作日程安排及具体要求,由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与相关单位衔接。

联系人:肖洒

电话:55129285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教育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近年来民生档案研究调查报告

[摘要]统计近年来民生档案研究的内容重点,并分别对民生档案的内涵与外延、法规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建设、利用体系建设进行归纳和总结。

[关键词]民生档案 法规体系 管理体系 利用体系

[中图分类号]g27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3-0049-01

一、民生档案研究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档案局在《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三项具体要求,以及通过对民生档案研究内容的分析总结,可将民生档案的研究内容概括为民生档案的内涵与外延、民生档案法规体系建设、民生档案管理体系建设、民生档案利用体系建设四个部分。

(一)民生档案的内涵与外延

目前档案学者对民生档案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深入研究,但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甚至有些学者质疑民生档案概念的科学性。庄红、王光在《民生及民生档案的含义分析》一文中认为民生档案是个新术语,随着民生档案工作逐渐在国家机构得到重视,民生档案在社会组织和社会活动中成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始凭证。在档案工作中,民生档案成为老百姓最关心的工作,也是最能体现老百姓利益问题的历史记录。从广义上讲,民生档案涉及的范围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上到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下到村民委员会的土地承包合同,涉及到各党政部门和社会组织。[1]曲雅男认为民生档案是指档案馆(室)保存的具有解决民生问题的显在或潜在价值的档案。张明峰、陆晓惠、李萍认为民生档案指的是那些与公众生产、生活利益直接相关的档案,主要涉及到公共服务档案、国企转制档案、民主政治档案、教育卫生档案以及社会保障档案。[2]

(二)民生档案法规体系建设

目前对民生档案法规体系建设进行研究的文章较少,仅有少数学者对此问题进行探讨。潘玉民、孙丽炜在《论民生档案法规建设》一文中分析了民生档案法规的含义和建设现状,并建议从两个方面入手完善民生档案法规。一方面,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方针,其次,及时总结分析民生档案工作的实际规律。对于无法可依的规章制度正式化、合法化,制定有效可靠地档案法规,使民生档案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修改不全面和不完善的档案法规。首先,在国家档案法律中要充分体现民生档案的理念。其次,各地方应紧密结合民生档案工作的实际发展情况,向老百姓广泛征集意见和要求,及时修订和补充已经出台的档案法律法规,更好地为社会和人民服务。[3]

(三)民生档案管理体系建设

开展民生档案服务工作的前提是具备科学合理的民生档案管理体系。目前档案学者对民生档案的管理体系建设进行了研究,并针对民生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商兆鑫在《对做好新时期民生档案工作的思考》一文中,对民生档案工作现状及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以下对策:①健全民生档案管理体系。②加强民生档案监管力度。③规范民生档案业务建设。④加大民生档案开发力度。⑤提高档案工作队伍水平。刘明、王峰认为,建立规范的民生档案管理体系应从三方面入手:①政策监管,建立健全民生档案法规和制度。②业务指导,加强民生档案的源头管理。③延伸服务,拓展民生档案领域。任晓梅、许健认为,做好民生档案工作,从四项措施入手:①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②健全制度,规范民生档案的管理。③加强指导,提高民生档案工作水平。④加强协调,实现民生档案工作的良性互动。

(四)民生档案利用体系建设

民生档案利用体系的重要性体现在贯穿于民生档案工作的始末,关系着整个民生档案的成败,同样地,民生档案利用体系的建设处于持续发展当中,未来高效快捷的民生档案利用体系将全面开展开来。目前档案学者对民生档案利用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效。

史荣芳在总结和推广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三项措施以进一步深化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①立法规范化,为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工作提供法律保障。②网络环境下,做好电子档案的保密和保真工作,使电子载体的档案信息资源得到有效开发。③要以满足民生需求为导向,解决好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问题,使传统载体的档案信息资源得到有效开发。

二、总结

民生档案的研究起步较晚,但进展很快,并取得一系列成果,但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和不足,主要有以几个方面:①研究人员分布不均。当前民生档案的研究主要是档案部门的工作者,而高校的理论研究者相对较少。②民生档案涉及内容广泛,目前对民生档案的研究基本贯穿了民生档案法规体系、管理体系、资源体系和利用体系建设这四大主题,但每个主题都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③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民生档案的管理体系建设、资源体系建设以及利用体系建设,而对民生档案的法规体系建设研究则相对较少。因此,今后必须加强对这些薄弱环节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庄红,王光.民生及民生档案的含义分析[j].黑龙江档案,2008(3):45.[2]曲雅男.民生档案及其价值的实现[j].兰台内外,2010(1):20.[3]张明峰,陆晓惠,李萍.民生档案的内涵和开展途径[j].兰台世界,2008(12):22.[4]倪丽娟.民生档案及其管理辨析[j].档案学研究,2009(4):9-12.责任编辑:武聪

教育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管理工作(25分)管理措施

(3分)

(1)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对档案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奖励措施。听汇报、实地考核,查看有关文件与原始记录

(2)机关档案工作已纳入机关工作计划或目标管理。

(3)机关档案工作已列入分客领导的岗位责任制,作为考绩内容。机构人员

(1)建立了与本机关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综合档案机构。

(2)配备了与本机关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档案人员。

(3)所配档案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识水平,经过市级以上档案专业五门主要课程的培训和业务培训。

(4)档案人员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熟悉业务。管理体制(3分)

(1)明确有1名机关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明确有1名机关综合部门负责人主管档案工作。

(2)对档案和档案工作实行了综合管理,即对本机关档案工作实行了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对本机关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实体及资料实行了集中保管。

(3)建立了以机关档案综合管理机构为中心的档案管理网络。职能任务(7分)

(1)对本机关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监督;并将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了有关人员、部门的职责范围。

听汇报、实地考核,查看有关文件与原始记录

(2)对本机关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开展了正常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5 管理制度(5分)

制订了符合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制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并得到落实。业务联系(3分)

(1)主动接受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与监督,切实改进本机关的档案工作。

(2)积极参加协作组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 保管设施(15分)用房(5分)

(1)有保管档案的专门库房。

2.5

现场考核

(2)档案库房安全适用,有防火、防盗、防鼠、防尘、防强光、防潮等措施。

2.52

装具(10分)

(1)有足够的档案柜、箱,并统一规范。

2.5

(2)配有温湿度计、消防器材、吸尘器、去湿机。

4.5

(3)档案库房和柜箱内配有防虫、防霉等药物。

三 业务建设(40分)立卷(16分)

(1)采取了与本机关工作相适应的立卷方法。现场考核,查看有关文件,抽查案卷(跨度较长)

(2)制订了本机关的档案分类类目、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并符合业务建设规范。2

(3)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归档率、完整率达95%。

(4)1986年来档案立卷质量基本符合《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要求: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标题拟写准确;案卷封面按规定填写清楚;卷内文件排列有序;卷内目录清晰;备考表填写完整;装订结实整齐,装具统一规范。

(5)档案字迹材料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

收集(4分)

(1)按期做好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接收工作,对档案资料实行了集中保管。2 各类档案实体(人事档案除外)与目录未实行统一管理的酌情扣分。

(2)应归档保存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资料收集齐全,归档及时。

整理(8分)

(1)各类档案、资料均已整理编目、上架,并符合规范编制了目录号,无积存文件。4 现场考核

(2)已按机关档案、资料的内容和载体,制订了统一的、科学的分类方案。

(3)已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别排列,并做到规范、有序、方法一致。24

保管(7分)

(1)建立了全宗卷,卷内材料不少于三种;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

现场考核,查看有关原始资料

(2)测记库房温湿度正常,在高温、高湿季节采取了积极措施。

(3)档案基本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虫蛀、鼠咬等现象,并开展了定期检查、有原始记录。

(4)对永长破损、褪色档案进行了修复或复制,并80%完成。

鉴定统计(3分)

(1)建立了档案鉴定工作制度,成立了鉴定小组,定期进行鉴定、销毁工作,手续完备。

1(2)档案的收进移出登记及时,统计数据准确,帐物相符,各类档案统计台帐齐全。1

查看有关文件、台帐,查看原始记录。

(3)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上报及时

移交(2分)

(1)按规定向档案馆及时移交档案、案卷质量符合进馆要求。

(2)档案人员工作变动时,交接制度健全、移交手续完备。

利用服务(20分)

检索工具(9分)

(1)按不同门类、不同保管期限,不同载体分别编制室藏全部档案的案卷目录。4

如编有其它简便适用的检索工具可予适当加分,计算机检索档案可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

(2)永久、长期档案全部编制了全引目录或文件卡片。

(3)有文卷号索引,并有五种专题目录(索引)或卡片(三年以上)。

利用(5分)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调卷迅速准确,四分钟内准确查到一份永久和长期档案。2

现场考核查看有关材料

(2)有档案资料查借阅和利用效果登记簿,并坚持做好利用效果收集工作。

(3)编有利用事例汇编。

编研(6分)

编有:(1)全宗指南;(2)组织沿革;(3)发文汇编;(4)基础数据汇编;(5)专题汇编;

(6)机关历年大事记。

如编定了有衫价值,能反映本单位特色的可以适当加分;加分不超过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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