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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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33篇)
时间:2023-06-01 16:48:03     小编: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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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一

每次放学回家,我第一件事就是扎进奥特卡片堆里,尽情的玩耍。有时我会把自己埋在奥特卡片堆里,或者把奥特卡片抛向天花板。这时,我妈就会过来批评我,恨不得把我的卡片一举撕光,还好爸爸会过来万般劝阻,才让妈妈放我一马。

我吃完晚饭去丢垃圾的时候总是喜欢带着奥特卡片,因为我可以趁此时机向我的邻居小友们炫耀一下我的好卡。如果周围的人很稀少,我会大声唱着歌来吸引小朋友的注意,然后再来炫耀。不过我不能唱得太大声,否则我妈发现了下场可不是好玩的。

每天我做完作业后,也喜欢摆弄一会我的奥特卡片,玩一会卡片大战,怪兽一队,奥特曼一队。哪边强哪边就是赢家,每局基本都是奥特曼胜利,因为光明的力量总能战胜黑暗。有时候我也会叫上爸爸来加入,我代表奥特曼队,爸爸参入怪兽队,一人出一张卡片,玩得开心极了。

在我快要上床睡觉的时候,我都会清点一下我的奥特卡片。如果发现有任何一张不见了,我都会在每一个沙发和床底下仔细地寻查一番。找到了我会满面春风,没找到则垂头丧气。我清理卡片的时候喜欢分类数,弱的卡片放一边,强的卡片放一边,这样方便我的清点。妈妈说我是在乱摆卡片给她添乱,但我最后总能用实际行动证明我可以自己收拾好。

周末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和我的邻居小朋友一起玩,他是我的好朋友,但更让我愿意跟他玩的原因是,每次他都会送给我一张好卡。这是我每周都去找他的动力。有一次我和他玩的时间特别长,他居然一次送给了我5张卡片,真是天上掉馅儿饼啊,把我高兴坏了!

我真的是太为奥特卡片痴,为它狂了!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二

以前,你如果问我:“你觉得最令人着迷的地方是哪儿呢?”我内心会有许多地点浮过,让我犹豫,说不出答案,但当我来到海天驿站后,心中的犹豫之情立刻烟消云散。今天当你再次问我这个问题时,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海天驿站就是最令我着迷的地方!”

公园右侧有一小片草地,一棵参天大树矗立其中,几棵稍微细小的树木簇拥着大树,好像孩子拥抱着父亲高大的身躯,温馨感涌上心头。

进入公园,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草地,红绿相间的几条羊肠小道将整个草坪围了个圈,好像是怕草坪着了凉,给它戴上了一圈围巾。草坪上一团团的花丛像一颗颗七彩宝石,镶在草地上,与周围伞一般的树树木互相辉映,将草坪点缀得愈加美丽。

沿着那条羊肠小道一直往里走,就到了大海边。走上临海栈道,微风徐徐吹来,给人以清爽、舒适的感受,仿佛置身_中,海中美景尽收眼底。

极目远眺,海平线与碧蓝的天空连接在一起,仿佛天就是海,海也是天。远处的港珠澳大桥像一条长龙卧在海面上,桥上的支柱仿佛撑起了天,给人以神圣,不可欺压之感。

阳光将身上的金鳞片洒在了水面上,仿佛为大海披上了一件美丽的新衣,又像是为我们铺了一条金光大道,指引我们通往海的对岸。瞧,鱼儿已迫不及待地登上“黄金桥”,游上云霄!瞧,两颗大贝壳浮在水面上,原来是是“日月贝”啊。“日月贝”在蒙蒙的薄雾里若隐若现,给人以神秘感,好像蒙上一层面纱,让我捉摸不透“日月贝”真正的美。

近处有一座小海岛,上面一片绿油油的景色让人产生无尽的遐想:岛上会不会有神仙或巨大的宝藏呢?一艘小渔船在小岛附近行驶,更让人浮想联翩:那捕鱼人不会已发现了宝藏,准备去寻宝吧!

海浪冲击着岸边的小石头,早已将那石头磨得光滑无比。翻起的层层浪花不时冲上岸来,像一群小孩子手牵手冲上岸来嬉戏,还一同唱着“哗啦哗啦”的歌。水面上仿佛铺着一层绸布,被风吹出了密匝匝的皱纹,像为我们操劳的奶奶的面容。

望着这辽阔的大海,那海波漾在水面,也漾进了我的心中,漾去了我心中的不愉快,仿佛一切烦恼都被丢入了水中,这里多惬意啊!

海天驿站看海多么让我着迷啊!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三

艺术,是一个个跳跃的音符;艺术,是一幅幅多彩的画卷;艺术,是奇思妙想。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艺术复杂而又简单。只要你了解它,它就可以从复杂变为简单。

“艺术并不超越大自然,不过会使大自然更美化。”大师塞万提斯曾这样评价艺术。艺术出于大自然,融于大自然,不平凡却也不脱俗。

小时候,我一次又一次地翻阅在当时能够看得懂的漫画,渴望自己的笔下也可生出那样可爱的人物。尤其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一有闲暇时间便跑去美术老师的画室跟她学简笔画。我是那么认真,那么专注,以至于画完后才想起时间的存在。

我是热爱美术的孩子,热爱美术的孩子也热爱音乐。

慢慢的,我长大了一些。时光是我们察觉不到的,它匆匆的,转眼即逝——当时,我已要小学毕业了。我们班上喜欢唱歌的女生掀起一阵“音乐潮”,把我也卷了进去。一向只沉浸于美术中的我,也因此渐渐迷恋上音乐。我分辨不出那些繁复的音符,只懂得小声地哼哼唧唧。到那时,我才发觉音乐的可读。音乐会使我忘记烦恼,会使我变得快乐,它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数的乐趣。

上了中学,很多事情都变得枯燥无味了——至少我这么认为。学校有很多校规来约束我们,老师有很多作业来加压于我们,从小学起就懒懒散散的我自然是厌于这些的。我开始发呆,无论何时何地——直到有一天,我整理书柜时发现了一本我小学时作的漫画。里面的情节纯真有趣,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与现在的我相比真是大不同。我恍然大悟,心底一直藏着的东西被触动。我继续开始我的艺术旅程,哪怕前方无数荆棘。于是,生活中许多有趣的事情再一次浮现在我眼前,这让我无比欢乐。

艺术自然不仅仅局限于美术和音乐,它只是分为美术般的触觉美、视觉美和音乐般的听觉美。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四

你是阳光,温暖着我;你是雨露,滋润着我;你是精神食粮,充实着我;你还是明灯,指引着我.没有了你,我的世界将一片黑暗。

-----题记

“妈妈他们在干什么?”“哦,他们那是在画画呀!”记得那是小时候第一次见到你,那时便觉得很有趣。回到家,我让妈妈买了画笔和画纸开始了我的创作,虽然那时我画的画有些不堪入目,但妈妈却总是能微笑的鼓励着使我坚持下去,那时对你的了解还非常少,只知道高兴的时候用红色画画,难过的时候用黑色画画,但不管是开心的话还是难过的话,再拿起笔的那一刻,我的心总能平静下来。

随着年龄的渐渐增长,我对你的了解也越来越深。在与同学出去郊游时,我可以用你画下美丽的风景;在身边的人不开心时,我可以用你逗他们笑;在自己紧张激动时,我可以用你使自己平静下来。渐渐的,你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一个令人着迷的朋友。

对于你我是充满信心的,可在那次绘画比赛中得结果却十分十分的差,于是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令我着迷呢?是小时候见你一见钟情还是……自那天起,我的桌子上再也没有出现过画笔和画纸了,没有你的那几天我心里空落落的,细心的妈妈发现了我的无精打采,于是在那天我写作业的时候,轻轻的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张歪歪扭扭的画给我看,妈妈说:“你还记得这幅画吗?这是你第一次画画时画下的,那是有很多人都问你‘画的是什么呢?’你傻笑的回答‘我画的是太阳呀……’”看着这幅画,我突然有些明白,也许喜欢和着迷去做一件事情,没有理由吧,是我拿起画笔重现在纸上画下一个黄色的圆圈。这时我想到了一句话:你是我的太阳,没有了你你让我如何灿烂的度过每一天呢?

无论阴暗,都有你的陪伴,一张纸,一支笔,便可以开始我与你简单美好的时光,你最令我着迷---画画,感谢有你!!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五

秋日,静好,在如水的日子里,散发着淡淡的清香。一阵沙沙声飘落在和蔼的母亲大地的身上,让一颗被尘世烟火渲染的心静静沉寂下来,默念一支枫叶,让我拥有一段清寂的时光。

下午第一节课下课,我迅速将跳绳攥在手心,跨过一个又一个板凳,跑到跳绳的指定地点。我喘着大气,挺着腰身,面对着略微的雾气,心里不禁有些烦躁:这雾气挡的人好不自在。“开始跳绳!”广播一声令下,我甩着跳绳,耳朵里夹杂着甩绳的声音,心中更加急躁。突然一阵秋风袭来,伴响着一曲沙沙声,我不经意地抬头,是一棵枫树!一片枫叶飘落在地上,这是代表着沉寂优雅的黄色!顿时,心中那团火被枫叶盖灭了,我伏下身子,拾起那片枫叶,仔细地端详着,看细长的叶柄,密密的叶脉,还有这似尖似软的叶头,心中不禁感叹大自然的奇妙。

看着看着,自己仿佛也变成了一片枫叶,又有着优雅金黄的外袍和又细又长的腿,我和风一同舞动着,旋转,旋转,轻轻地亲吻了一下大地母亲,她露出了慈祥的笑意。不经意间我笑出了声,竟忘了还在跳绳,被身旁的人说了一顿,我仍然是脸带笑容,因为我偷偷在心中藏了一片枫叶。

我轻轻拿起跳绳,走回班里,绕过板凳,坐在位子上,静静等待着下课。老师的话语犹如枫叶的沙沙声一般悦耳,让我不禁想起了那片枫叶。“你来回答这个问题,硫是什么颜色的?”我脱口而出:“金黄色!”班中哄堂大笑,老师也气愤地问我有没有在听课,这时我才幡然醒悟:原来问的是硫而不是枫叶啊。

放学了,我来到那棵枫树下,从地上捡起一片枫叶,这片枫叶有残缺部分,但是那散发优雅的金黄色,使它不再残缺,而是愈发完美。我拾起一片,又是一片,仿佛是捡到了稀世珍宝一般,就这样沉迷于我的采叶之旅中。

秋日,静好,在这如水的日子里,还是枫叶最妙。这沙沙声舞在耳边,渲染了着金黄的光彩,一个女孩在路边捡拾枫叶,沉迷于自己的小世界中,傻傻的笑容也是温暖,沉寂的金黄色,这个世界,也变成了优雅的金黄色。我,真的很爱。

在秋日里悠闲地捡拾着枫叶,这,真让我着迷。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六

“旧山松竹老,阻归程,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第一次触碰琴弦的我,那时才六岁。

母亲问我想学什么乐器,我摇头,表示不知。母亲也是一筹莫展,学钢琴的人太多,小提琴也不适合我,二胡、长笛更不用说。我看着乐室里的各种乐器,东看西看,终是把手放在了那架古筝上。“妈妈,这是什么?”我稚嫩地发问,“那是古筝,孩子,想学吗?”母亲微笑着看我,我拨了拨琴弦,那琴声便从音盒中扩散开来了,那清澈空灵的弦音开启了未知的探索,我点头,从此沉浸在筝木香里。

兴趣驱使着毫无压迫感的努力,那清澈的音乐令我着迷,手指舞动的是琴谱中的弦律,乐感不错的我在这琴声与木香中行走,像被蒙住双眼的小龄婴儿,在弯曲的路上追随着乐声前进。拨动琴弦,在青与白之间切换、跳跃,勾、托、抹、托,单扫音阶,简谱散落一地,而房间里却被久久无法散尽的琴音充满。从白天到夜里,指尖的酸痛被演奏的喜悦冲淡,成就感和愉悦感让我不厌其烦,愈加熟练,对应的便是考级、汇演、练习、比赛此等循环,那一张纸一到九级的证明,是琴声始终伴随的。

拿到第一张等级证明时,我已不太记得当时的真切感受,或许只是印证“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一名言,我激动地蹦跳起来,然后大叫着跑三圈,当时的我一定会这样吧,我想。时间随着琴音的加快而变得久远,转眼间两年过去了,有关古筝的一切我已摸得半透不透,每日抚摸那架木琴也似是理所当然的。那弦虽已被刮损得不堪,但我依然不想换。打开右侧的音盒,盒中有几副完好的琴指,可我依旧用着最初母亲送我的那副,虽然它已被磨得愈发圆润光滑,上面缠着的胶布也一换再换,留下明显的痕迹。我重新拨起弦,依然是熟悉亲切、令我着迷的琴声。

三年前,我拿着最后一张九级证书,背起琴,关上了琴房的门,上锁后将钥匙交给了老师。我已完成了它本应有的高度,是时候独立去摸索了。再抚摸那斑驳的琴弦,琴声又起,我无愧于心,无愧于对它的迷恋,无愧于付出的努力,更无愧于自己。

“万松亭下清风满,秦声一曲此时闻。”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七

何为热爱?通俗地说大概是喜爱,又或许是让自己着迷吧。

从小,我就爱动,而且家住6楼,所以体育一直不错。小时候,看着楼下的大哥大姐,叔叔阿姨打羽毛球,我就感到特别羡慕,自己也有一种从众心理,也想去打,过一把瘾。可是,谁知,我这一过瘾,就“戒”不掉了。

所以,之后我在填兴趣班时,我总是毫不犹豫地写上羽毛球。教练是妈妈的老同事,对我格外的关照。我进步也很快,不久就成为了他的“得意门生”。

课是每周六下午,我每次都坚持去的很早,从不愿错过打球的每一分,每一秒。每次课下来,自己都会很累,但我感觉很值得,。大概也是在那时,我发觉自己彻底迷上了他。

我报名参加了比赛,这是我的第一场,或许也是最后一场,我因病与站在比赛场上的骄傲擦肩而过,一直到现在,这始终是一份我的遗憾,我本想找机会弥补,却因各种因素被迫放弃。之后的日子里,我没有参加过一场比赛,教练也深感可惜,我也无可奈何,只是等待着下一次机会,遗憾的是,我再也没有等到。

之后,我被迫放下了它。

上了初中,我开始打篮球,却始终没有忘记羽毛球,也没有减少我对它的那一份热爱。

我曾想过重拾羽毛球,但均以失败告终。

我至今都忘不掉打球时那畅快淋漓的爽感,虽累得气喘吁吁而又沉醉于其中,就像李白“但愿长醉不复醒”一样。我错了都没有想过放下手中的球拍,凝聚了热爱的球拍。

小时候,我是医院的常客,但我现在很少生病,也许这就是它给我的回报,是它让我懂得了热爱的真谛。它一直是那么的让我着迷,我热爱它就像热爱自己的祖国。

它带给了我太多太多,我无法一一列举,我依然怀念那段打球的日子,它已深深地锲入我的心灵,成为我灵魂的一部分。

热爱,即是发自内心的去喜欢一个事物。这便是羽毛球送给我的礼物。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八

在我的书架上,“住”着许多的书,它们性格不同,有的生动感人,有的豪爽干脆,有的风花雪月……

我最喜欢夜深人静时打开台灯,到书海去做孤独的跋涉者。很快,我就可以与不同的伟人畅谈一会儿:与列宁聊一些关于哲学的话题;与列夫·托尔斯泰对话几回;与李白“对饮成三人”……

《繁星·春水》是冰心奶奶思母心切的化身;《神奇的太阳花女孩》让我看到了友谊的真谛;《谁陪我跳最后一支舞》使我明白了自信的力量。

读书之乐陶陶;读书之乐悠悠;读书之众乐乐;读书之众悠悠。

回望过去,战马厮杀,人仰马翻,如血似的残阳是进军的号角。《三国演义》向我们展现了众多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史记》向我们描绘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重要历史;《水浒传》向我们出示了一幅宋代时期的生活画卷;《红楼梦》向我们述说了金陵十三钗的命运;《金梅瓶》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感人的追爱之旅……在黑暗中,我仿佛看到了黑暗中诸葛亮那双明亮担忧的眼神;我仿佛又听见了那悲伤感人的古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列宁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读书是我们生命中的快乐!“是啊,读书的确是我的快乐!年幼的我经常需要点读机读童话故事才能入睡。长大了,我对书的渴望更加强烈,我开始在报亭里寻找我要看的书;我开始对身边的大人开口”乞书“;我开始泡在图书馆里废寝忘食地看书。

书籍像一丝甘甜的清泉流进我干渴的心灵,给予我心灵的滋润;书籍像一个指明灯,在黑暗中为我指引方向,给予我希望;书籍像一座桥,贯穿了古今沟通了中西,让我从无知的彼岸到达知识的海洋……

读书真让我着迷!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九

黑夜繁星,皓月当空。小憩之时,捧杯香茗,捧卷诗集,倚窗静坐。诗词,令我陶醉于其……

细读着字字句句,历史的车轮再现眼中,把飘动的旗帜、紧握的拳头、冲锋的身影、激扬的呼喊都已留在历史的车轮里。借着诗词,我的上下五千年宏伟的历史里徜徉。

落花莫春时节, 盛唐落幕。

安禄山史之明谋反,盛唐渐渐衰微。可是,那时的“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早已能看出唐代的未来,是的,是的,无人知晓那年代的“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的李电年,竟会在“落花时节又逢君”。谁能想到风华无限的著名乐师,竟会在年老病衰之时流落江南!于是便有了李后主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也增添了其内心的“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奈何,奈何?繁华江山多少时,已剩“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盛唐的衰微,非一朝一夕,人已去,江山存。

梧桐兼细雨,靖康之耻尚未泯灭。

金人的旗帜就这样挺进了九州大地,帝王无力,鹏举领军抗金,立下赫赫战功,却被小人算计。鹏举,你不甘啊,“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你怎能忍心眼睁睁望着心爱的江山社稷被踩在金人的脚下?却叹世态严凉“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你就这样,在愤愤中走了。长叹,长叹,江山损,红颜亦悲。家道中落,与夫离散,却不能打破你对诗词的热爱——易安,没了二八年华时青春的“沉醉不知归路”,却只余“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风中的你, 凌乱狼狈,只身一人,“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一代才女,终是香消玉损!

诗词中传达的不仅是诗人的情怀,更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让历史成为过去,我们不需要啜饮悲欢的泪水。鉴往知来,借诗词传递,我们将继续征程!

诗词真让我着迷,它让我在历史中中徜徉!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十

中国的美食众多,有人喜欢吃香的,有人喜欢喝辣的;有人钟情各地的特色大菜,也有人念念不忘那些诱人的小吃。而我就特别喜欢那些美味的小吃。广州的上下九步行街,堪称小吃一条街,简直就是吃货们的天堂。今年的寒假,我们就去享受了一次小吃大餐!

上下九步行街可真是热闹啊!大街上人来人往,接踵摩肩。每个人的手和嘴都没闲着,手里不是拿着烤串就是拿着糖人,嘴里不是塞着鱼丸就是嚼着生蚝。而街道两旁的小吃店多得不可计数,各种各样的美食让人垂涎欲滴。我们终于挤进了一家美食城,找好了位置,准备享受一顿了。

排在第一的是串串。一根根细细的竹签串上鱿鱼、牛肉、羊肉、藕片……再撒上胡椒粉和芝麻,经过烧烤后就变成了一道美味的小吃。它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吸引了我们的味蕾。我不禁咽了咽口水,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那滋味简直让人欲罢不能啊。我们吃得满嘴流油,根本停不下来。不一会,串串就被我们吃光了。

而爸爸最喜欢吃的则是长沙臭豆腐。那飘出来的味道真是让人不敢恭维,外表也不好看,乌漆嘛黑的感觉。可是端上来时,只见豆腐上洒着厚厚的蒜泥、红辣椒脆片和葱末,红白黑绿相间着,顿时让人有了食欲。爸爸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美味啊美味!”

终于等到了我的美味点心-—绵绵冰。冰凉的东西总是让人心情愉悦。绵绵冰细细的、蓬松地堆积着,晶莹透白,上面点缀着或紫或红的糖浆,还有美味的水果粒散发着淡淡的果香。放在鼻翼下闻一闻,凉凉的、淡淡的果香让人精神一振。舀起一勺放入嘴里,有沁人心脾的感觉。因为太美味了,不一会儿,我的绵绵冰就被消灭光了。

因为东西实在是美味,我们个个都吃得撑撑的。啊,步行街的美食真是让人回味无穷啊。我还想再去吃一次呢!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十一

我们的人生原本是一片无尽的沙滩,因为有了五色的贝壳才发光,看!属于我的那片蓝色沙滩的读书贝壳十分引人注目,散发着智慧的黄色奥数贝壳也十分的耀眼……但最令我着迷的是在角落边那枚优雅的粉红色钢琴贝壳,在我的心中,它是最美的!

在我中班的时候,隐藏在心里的那枚粉色贝壳就发光了。那时,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儿。有一次,我在家门前玩,耳边忽然传来一阵悦耳的声音,那声音是那么柔和和优美,我听得入了迷,我和钢琴就是在这个动人的瞬间结缘了。后来我去问妈妈:“妈妈,那个声音从哪来的呀?好好听呢!”妈妈揉揉我的头温柔地说:“那是隔壁姐姐弹钢琴的声音哦,你那么喜欢,就去学钢琴吧?”“钢琴?”

那是我第一次上钢琴课,我看着一架巨大黑色的钢琴,有点兴奋,但也十分不知所措,老师说:“你好,我给你弹一首曲子吧!”我高兴地点点头。老师把美丽的手放在一些黑白色的“格子”上,双手慢慢弹着,这是一首十分欢快的歌。我看见老师十分投入地扭动着身子,脸上也有十分活泼的笑容,要不是在课堂上,我估计也跳起舞来了吧!一曲终了,我却还沉醉其中不愿离去。沉醉在美妙的音乐世界,我看见那些“格子”变成了一个个可爱的黑白色精灵,我正和它们载歌载舞呢!后来老师又跟我说了那些格子精灵叫做琴键,还说了琴键分为白键和黑键。我认认真真地一字不漏地记在了脑子里。

一年级时,我来到了泉州,以前在老家那架电子琴变成我梦寐以求的大钢琴,我开心得一蹦三尺高,我更用功地去学钢琴了。

现在,我已经能弹一些长长的曲子了,最近我还学了名曲《梦中的婚礼》,看见我修长的手指在琴键划过,那美丽的音色让我常常“醒不过来”,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那枚粉色贝壳在我心中是那么重要,我爱这枚粉色贝壳。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十二

这世间万物的美都是瞬息的。于是,我找到了一种留住美的方法——画画。从此画画的魅力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着迷。

我认为画画就像一个万花筒,他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每当我画出树枝上的几片嫩芽时,我就仿佛来到了充满生机的春天;当我画出茂盛的树叶时,我仿佛来到了热情的夏天;当我画出树上丰满的柿子时,我就仿佛来到了丰收的秋天;当我画出光秃秃的树枝时,我仿佛来到了严寒的冬天。画画让我享受着无限的乐趣,让我陶冶了性情,让我深深的为他着迷。

画画让我着迷,如果说我废寝忘食,你是否会认为我太过于夸张。可事实不容争辩。我记得有一次,我做完作业,感觉快要精疲力尽了。我向窗外看去,只见朦朦胧胧的薄雾笼罩着月光,模模糊糊的看见她那像圆盘似的身影,隐约的听见蝉叫声。我想这样的美景不画下来就有点可惜了,想着想着,我刚才的疲劳全部被我抛到九霄云外。

我准备好了工具调好的颜色,便沉醉在画画当中去了。我认真地画着这美景。

不知过了多久,我画好了。看着画中朦胧的月光像隔了一层轻纱,树上的蝉儿的叫声渐渐变得微弱了。当我陶醉在绘画中时,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站在我身后。

“已经12点了,不要再画了,明天要上学,别又那么晚睡。”

我被吓了一跳,极其不舍得地放下手中的画笔。我无奈地自言自语地说:“画画你让我陶醉,让我着迷。”

画画你教会我发现美,感受美。也许这就是你的魅力所在,也是你让我着迷的原因。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十三

生活是万花筒,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读书、踢球、绘画、手工制作、集邮、种花、养兔……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当然,其中,我最着迷、最喜爱的,还是绘画。

描上几笔,涂下颜色,利用彩铅在画上做最后的点缀……小时候,我总是特别羡慕那些拿着画笔,沾上颜料,在纸上“刷刷”几笔,就完成一幅美丽作品的哥哥姐姐。我总是认为,绘画是一种魔法,它可以把纸变得五彩缤纷,美丽无限。它总是有一种魔力一般,尽管我每次画的不是很好,却仍然想画。绘画用这种魔力,将我紧紧的吸住了。

记得我人生中的第一幅正式的画,是我四岁时,在少年宫画的。当时,老师拿来一幅图,上面是一只大蜗牛在爬葡萄藤。老师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满怀希望的对我说:“来,照这个画。”

我握着画笔,自信的在纸上画了一个螺旋形的蜗牛壳。又在壳下勾了一条曲线,连接壳的正下方,弯到头的位置。在蜗牛的头上画两个触角,再加上大眼睛,完成了。我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蜗牛壳画的歪歪扭扭,根本看不出是个圆。眼睛一大一小,还少画了两个触角,这幅画画得根本看不出上面画的是图上那只可爱的大蜗牛。

老师接过画,看了看,用笔在我的画上修改了几笔。“哇,好可爱呀!”我看着老师改完的画,高兴地拿起来,抱在怀里。这幅画在老师的笔下变了个样,画上的蜗牛圆润、可爱,和我之前画的简直天差地别。从那时候起,我迷上了绘画。

我跟着老师学绘画。后来,我不满足于画儿童画了,换了几个地方学。在新的学习画室,我学会了写生、漫画、素描,虽然现在没有学绘画了,但每逢周末,我还是会画几幅画,而且一画就停不下来,非要把整幅画画完才肯罢休。也正是绘画,养成了我坚韧的性格。

我陶醉于绘画,着迷于绘画。绘画,使我成长,我喜欢它!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十四

王葆和杨帅下棋时,只听见王葆大声喊:“我要吃马。”这句话被宝葫芦听到了,宝葫芦暗中操控着,让王葆顺顺利利地吃了了杨帅的马,杨帅急了,大叫道:“哟,我的马呢!”

看到这,我不禁大笑,把眼一闭,好像刚才的场面都在跟前一样。

最近,学校让我们阅读十本课外书。我觉得最好看的就是《宝葫芦的秘密》了。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就沉浸在其中。

吃饭的时候把汤洒到桌子上,做梦和宝葫芦玩耍,为了读书,状况连连。尽管如此,我还是在津津有味地阅读着。

当看到王葆被同学讽刺、嘲笑时,我不由自主地流下眼泪;当看到王葆得到大家尊重的时候,我又不由得笑了起来。

不过,那一次,我还真是有些走火入魔了。

那天,妈妈让我到楼下去买盐,我答应了,一边走一边捧着那本《宝葫芦的秘密》。看着看着,我入了迷,转了一圈,心里很纳闷:我到这儿干什么?得赶快回家。

于是我又一边走一边阅读,晃晃悠悠回到了家。

妈妈见了,很疑惑地问:“宝贝,盐呢?”

“盐?盐不是在厨房吗?”我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反问妈妈道。

“我不让你去买盐吗?怎么回事啊?”妈妈看着我,感到很奇怪。

“让我去买盐?”我一惊,拍着脑袋叫起来,“噢,惨了!刚才下去的时候一直在看书,把买盐的时候给忘记了。”

妈妈看着我,无可奈何叹了一口气:“你啊,你啊,简直就是一个书呆子。”

我只好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买了盐回来,我又迫不及待地坐在书房,妈妈喊了好半天,我才肯放下书出来吃饭。

读了《宝葫芦的秘密》之后,我又开始读《绿野仙踪》《爱的教育》《天方夜谭》等书。多萝西那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一群小学生的友爱故事让我深受感动;阿拉伯的神奇生活让我着迷。

读书多有趣啊!我决定,这一辈子都要和书为伴,绝不分离。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十五

运动会让人着迷,读书会让人着迷,旅游会让人着迷,但为实现梦想而不断奋斗的过程更让我着迷。

一年级的时候,我有一个梦想,能代表班级站上主席台,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演讲。为此,我每晚都站在镜子前,抱着一本书,边讲边改进自己不足的地方。在学校里,我认真听讲,刻苦用功,做一个听话上进的孩子。最终,我实现了梦想。当台下响起如潮的掌声的那一刻,我满面红光,第一次感受到了实现梦想后那种无以言喻的自豪和快乐!

现在,我的梦想是考上成外。这绝对不是能轻易实现的梦想。从这学期开学,我便每天下午在家刷题,并且认真改错。当我每次合上卷子,我都能明显地感受到,我的脑海里,又增添了一分知识,又有了一点进步。

记得有一次,我上补习班回到家已经很晚了。妈妈让我早点休息,但我仍然拿出了卷子,完成当天的任务。时针“嘀嗒、嘀嗒”地转个不停,夜深人静,只有远处传来一两声狗吠。坐在桌前的我被一道难题困住了,我左手托着脑袋,右手拿着笔在纸上写写画画,眉头紧皱,绞尽脑汁却百思而不得其解。有一股强大的力量诱惑着我放弃解题,回到舒适温暖的床上,但梦想的火苗却在远方召唤着——坚持下去。正是这股信念打败了睡魔,化作了无穷的思绪。突然,我灵光一闪,脑中豁然开朗,那些困扰我的问题在此刻全都烟消云散,我成功解出了这道难题。

刹那间,一股成功的喜悦涌上心头。解决一道题在很多人看来或许不算什么,但只有你自己经历了那种痛苦的煎熬,那种无力,那种困惑,才能真正体会到用汗水浇灌的花儿开放时的芬芳。

虽然我现在还没有考上成外,但我坚信,只要我继续努力,继续奋斗,继续朝着梦想不懈地奔跑,那么终有一天,梦想就一定会变成现实。

有梦想真好啊!为梦想而奋斗让我着迷。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十六

曾在《生如夏花》中看到过一句“回味岳阳楼上的浅唱……”。

在看这篇文章之前,好友就向我推荐了《浅唱》这首歌,听过一遍就深深地“恋”上了它,那优美的旋律犹如天籁;半带忧伤的节奏,让人觉得可望而不可及;押韵的唱词令人回味……

“我说vae,你要坚强别再轻易掉眼泪……”,是的,在生活中就要坚强,不要轻易落泪,别再被轻易打倒,做出一系列小女生的行为;“我说vae,是是非非你要勇敢去面对……”,是的,生活中总会有是非的出现,我们要勇敢向前,知难而不退,知险而奋前;“我说vae,该放就放,别让自己那么累……”,是的,我们要生活得充实而快乐,不该放手的千万不要放,该放手的就算贴着你,也要努力放掉;“我说vae,自由自在的飞让梦纯粹……”,是的,我们自由自在地学习、生活,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想,并朝着梦想的方向努力……

虽说这首歌没有《半人鱼》那么优美动听,没有《犯罪》那么欢快,更没有《红河谷》那么极富情感……,可我依然喜欢它,也许是因为许嵩——vae,那种面对生活的态度和勇敢向前的精神吧……我要学习vae那种精神,快乐、轻松地学习,成为知识的掌控者。

每天晚上上床前,我总是拿起耳机听一听它。每每听到它,我就有了一种舒心与释放的感觉,那种感觉,是别的歌所给不了的,是听别的歌所体会不到的。所以,去旅游时,无聊的坐在车上时,我会带上耳塞,静静聆听那优美的旋律;码字时,我也会跟随着唱词的变化而浮想联翩;默默时,我还会在一遍遍静静地听着这熟悉的旋律,手指轻轻随着节奏转动;疲劳时,我更会听它,它让我变得冷静,变得精神,变得充满力量,充满活力……

傍晚时分,紫色的耳机里传来一声声唱词“无所谓,自由自在的飞,让梦纯粹,静候轮回……”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十七

世界就像一个光十色的万花筒,各种各样的事物都使人着迷。朋友,你踏进这个世界,有什么事物使你着迷了吗?是的,有许多东西可令我着迷的。我可以大声告诉你,我着迷读书,有人认为,书是什么?书是一张废纸,我可不这样认为,书中自有真情趣,它真让我着迷。

不知从什么时候,我爱上了读书。从一年级学“一、二、三”到“日、月、山”识字明显多了,求知欲也多了。啊!读书真让我着迷。

从一本小小的连环画到一本厚厚的长篇小说,书本见证了我的着迷。这不同的书带给我不同的趣味,有那耐人寻味的童话,有那激斗连篇的武侠小说,有那抱腹大笑的笑话。其中,我最喜欢爱看侦察小说。

有一次,我买来一本侦察小说,厚厚的一本。我坐在床上,聚精会神地看,思索着那一篇为什么写他的面会变色的,不久才知道它带着一个透明的面具,在不同的灯光反射下,他也会随着灯光的颜色变了起来,真令人产生快乐感。这时,门突然打开了,我妈下班回来,问我你吃饭了没,我才记得我没有吃饭,我不经不觉地从早上8点钟看到下午2点钟了。但是,我脑子里却吃了“饭”。

还有一次,我表哥送给我几本侦察小说,我一天也看不完,就把它带到课室上看,在数学课上,老师在讲解正数和负数的时候,我正看着那侦察小说《金田一少年事件薄》,在那断桥为什么可以重新接起来,而用一只手可以做到呢?

到了老师向我提问的时候,我突然大叫起来:“啊!原来这样,我为什么想不到呢?”同学们大叫叫起来了,便大声笑了起来,还有人说:“老师,这个爱看侦察小说的大傻瓜又在发傻了,”老师来到了我的坐位上,说:“下课,来我这里,”我心里在哀叹:“又”要挨骂。

如果有一天我没有侦察小说看,我可能会发疯,可能发狂。真不能想象得到。啊!我真爱读书,读书真让我着迷!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十八

世上千千万万人的爱好都有所不同,可能是下棋、运动,也可能是玩魔方、吃美食,但我的爱好覆盖面就比较广了,我喜欢做各式各样的游戏,游戏使我着迷。

我最早接触游戏是在幼儿园时期,在教室中,老师常常会通过各种游戏以助我们学习一些知识,认识一些动物,休闲时,我们就在空地上玩老鹰捉小鸡,石头剪刀布,输了的同学就要当母鸡,赢的人就当老鹰,其余的人就是小鸡,我们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蹦蹦跳跳,玩儿的不亦乐乎,直到老师呼叫我们回去上课,我们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上了一年级,课间时间短,时间上已经不允许我们玩老鹰捉小鸡这种游戏了,我们又开始玩儿“一二三木头人”,选一个人面对墙壁,其他人站在起点慢慢往前走,当面对墙的人喊“一二三木头人”的时候,除了他自己,其余人不能动一下,如果谁动了,就被淘汰出局,接着往前,走的人只要有一个拍到面对墙壁人的后背三下并不被抓住,就算胜利,如没有,则面对墙壁的人胜利。

到了三四年级,我们又玩一种叫“九宫格”的游戏,横竖各两条线,画出九个宫格,一个人持一种符号,把自己一方三个符号连起来就算胜利,不管横着竖着斜着,只要三个连在一起都可以。

再大些,学校开始流行摔书签,只要一方将对方的书签摔翻,那么这个书签就归你所有,我只花五块钱买了一板儿,就赢来一大盒。可因为学生上课也偷偷玩,老师就强调不让带书签了。书签风波就这样结束了。

现在我上了六年级,以上游戏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我们开始玩儿“数独”,有四宫、六宫、九宫等,要做到每个小宫格以及横竖都必须有1——4或1——6或1——9的数字,这种游戏可以锻炼大脑思维能力,成为比魔方还有吸引力的游戏。现在我们班最流行的游戏就是它。

我喜欢做游戏,我觉得我是当之无愧的游戏王,游戏使我着迷。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十九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题记

古人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人们也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对啊,书它是一把钥匙,能帮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一剂良药,能帮我们治疗任何疾病;书是一架云梯,帮助我们攀登更高的山峰。

一次偶然的机会,使我爱上了读书,且十分着迷。

记得一次,我漫不经心的走在路上,低头一看,便看到脚下有一本书,我爱搭不理地走过去,但又猛然回头捡起了那本书,我把书捧在手上,上面写着_西游记_三个大字,并快速的浏览了一下。从此我与书就结下了梁子。

与书同行

从此有我的地方就有书,有书的地方就有我

每个星期都会邀请同学一起去看书,从上午看到下午,有时会忘记吃饭的时间,从那以后,我越来越喜欢看书,经常抽出下课时间看书。

书中的_我_

还记得我第一次是听书,听的是童话故事_灰姑娘_.开头他的身世是我同情,她那么善良,可是她的母情却一点都不疼惜她,反而让她干这干那。让我很痛恨他的后母。不禁叹了口气。又接着听了下去,结局是那么欢喜快乐,我不知不觉深陷其中,仿佛自己就是那个灰姑娘。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以及先苦后甜的道理。

书中的黄金屋

书使我越陷越深,无法自拔。一次老师让写作文,我觉得就像说话一样自如,没一下的工夫,我就写下来了。并且越写越有话,越写越多。

书,你真让我着迷!

书,感谢一路有你陪伴,是我的生活越来越美妙,越来越精彩,你让我绽放出不同的光彩,展示出不同的自我。

书,你这个奇妙的朋友。我们的关系一定会越来越近,从陌生到熟悉,再到深知。

书,谢谢你,感谢你的陪伴,我爱你!,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二十

黄昏,群星还未挂上苍穹,残月却以悄然攀上柳梢。泥泞的羊肠小道上,骈马齐驾的马车颠簸而行。车轮之后,两条毂迹,直通微红的天边……

上古的伏羲拂袖离开,炎黄狂胜蚩尤的长啸黯然远去,夏商周的灿烂早已失了色彩。天下早已迸裂,只有飞扬跋扈的四方诸侯;三家分晋,五国伐齐,这个时代已该结束。终于,秦出现了……

奇袭长平,胡服骑射的赵不再昌盛;妙围大梁,曾今雄霸一方的魏没有了色彩;巧攻郢都,昔日问鼎中原的楚不在狂妄;远征辽东,遥远的边疆充盈了秦的威望;轻取齐鲁,分裂的九州终归统一……

乱世永不会结束,和平随时准备着降临。秦皇武略,汉武文韬,两汉盛世之后,依然是刀兵相见,刀刃无情……

挟天子以令诸侯,骄横跋扈的曹孟德斩董卓、败吕布、灭袁绍、诛马腾,雄踞北方。

火烧曹操百万军,孙仲谋成江东霸业,皇叔刘玄德得荆州、平蜀川立足一方。

天下三分百余年,大智若愚的司马懿篡曹睿之位,灭蜀汉,取江东,克成帝业。大地上不再狼烟四起,战旗飘扬,仲夏晚风中依稀可见一个个远去的身影无声的叹息……

乱世就要过了,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千年前的长安,高祖望着文武百官,忆着当年戎马生涯,不禁高唱大风歌,一个盛世将要来临……

文景之治,钱粮满仓,天下无冻饿之人,等待着盛世的降临……

终于,武帝降临了。攻匈奴、削藩王、抑巨贾,大汉雄立于世界东方。

有人说,中国历史像一座山峰,而屹立山巅的便是李唐。结束了南北朝的战乱,隋末的征伐,盛唐终于大放雄风,太宗的虚言纳谏,文韬武略,终成贞观盛世,和回鹘,盟突厥,立南邵,北逾阴山,南越海表,东亚古国攀上了高峰。“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玄宗开元之治,终于站在了中国历史的最高峰!

乱世,盛世,变幻,迷离。历史就这么令人着迷,陈旧的马车仍在前进,历史将更加辉煌、精彩!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二十二

在艺术的花海中,总有朵是沁人心脾的。演讲,就如同一朵向日葵,没有令人陶醉的花香,但却令我十分着迷。

小时候我就对演讲有着浓厚的兴趣,只要电视里有主持人在说话,就能听到我咿咿呀呀模仿的声音。因为不断地学舌,让我从不爱说话,变得能说会道了。

上了三年级,我的口才被班上的任老师发掘出来,就这样,我拿起了我人生中的第一篇演讲稿。它仿佛就是我的精神食粮,每天我不是在背稿,而是在倾诉我的喜悦,有时也会忘了时间,一遍遍的找感情,一次次地调整状态。渐渐的,我开始参加班上,学校里的各种演讲活动。家中的一张张奖状无疑是最好的证明,我也成了学校里的小名人,元旦,六一的节目主持人非我莫属。每次拿起话筒报幕,每次演讲完,我的心中的涌起无限的激动和喜悦。当听到台下的掌声时,我曾想什么时候我才能去更大的舞台锻炼!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为自己赢得了一个好机会——去县里参加比赛。得知这个好消息的我,仿佛踩在了云朵上心中有无限的喜悦。

当我迈着自信的脚步站在舞台上时,台下的观众不再吵闹,变得寂静无声。而我呢,语调抑扬顿挫,表情丰富多彩:当读到开心的部分,我会有声有色,仿佛那个场面又浮现在我的眼前。读到后悔的部分,我心中暗暗忏悔,仿佛犯了滔天大罪似的,当读到歌颂祖国大好河山时,我的心中有涌现出无限的自豪与骄傲。不知什么时候,我的眼前出现了山峦,河流,溪水经过山洞,发出叮咚的响声,我仿佛置身于这个神秘的山洞,雨后的露珠一滴一滴掉落下来,发出清脆的叮咚声,与溪水形成完美的合奏!

洞外是绚丽的彩虹,是焕然一新的大自然。风与树共舞,鸟儿唱着歌,我知道他们是在为我鼓掌,为我喝彩!我深深地鞠了一躬,仿佛完成了一次美妙的旅程……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知道我成功了。

从那以后,我对演讲就更加自信了。总之,演讲让我享受,让我愉悦,拿起话筒,我就激情澎湃!就连写演讲我也有说不完的话!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二十三

第一次看到扬琴弹奏时,扬琴便使我深深着迷。

纤细的琴竹在弦上洒脱、不羁地飞舞,潇洒、狂放。忽然节奏变得急促,带着一种凛然、肃杀之意,最后却又悠远绵长,余音绕梁,那一曲《将军令》惊艳了时光,也令人痴迷。最后的琴音落下,自那一刻,便定下了,我与扬琴的缘,那年我五岁。

从对着谱子认琴码开始,我一点点地学习。一列一列的琴码排列于琴上,四根弦布于琴码上,不同的调布于不同的区域,相邻相交,交互错杂,却又井井有条,乱中有序。琴弦牵引着你进入扬琴的世界,当一首曲子变得独特和富有层次感,不同的技法装饰着这个让人着迷的世界,也令你为之疯狂。

一次,我提早来到琴室,老师正端坐于琴前,轻轻拾起琴竹,这时泛着橘色的微暖阳光,洒落在琴面上,均匀地,晕染在琴弦上,留下一道阴影,轻薄修长的琴竹在琴弦上跃动,琴音点点缀在安静的环境里,回荡,回荡,回荡……静静听着老师弹奏,静静品味着《紫竹调》的静谧安然,静静地感受着乐曲与午后的交汇,那是我不曾及的高度,也是我不曾有的享受,更是我不曾有的痴迷。一瞬间。我恍然看见了琴在拥有自己的感情,从淡然到浓烈,再到安然……什么时候,我才能奏出这样的琴曲呢?从此,我练琴更加勤奋了。

我喜欢在某个时刻独自弹奏,或午后,或夜间,周围很静,只有我一个人默默地弹着,独自痴迷着、享受着。月光和灯光遥遥相映,月栖落在天幕上,夜色朦胧着。月光下的是一份淡然,一份痴迷,看着月色映在琴上的淡泊。午夜梦回,仍是那一架琴,那一个痴迷的梦,背后仍是那朦胧的夜,那架琴恬静而又淡然地站在那儿,似乎在向着我淡淡地微笑。“久等了,我的老朋友。”

扬琴教会了我淡然和执着,执着于梦想,淡然着悲喜。琴会记得你的梦,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琴竹仍在弦上舞蹈,月光仍在琴上舞蹈,音符仍在心上舞蹈,乐曲仍在静谧的房间里,回荡、回荡、回荡……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二十四

我很喜欢数学,准确说,我是因为很喜欢和别人竞争才捎带上喜欢数学的。

我同桌是个数学天才,数学成绩没有低过118分,我现在还记得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在拿橡皮使劲擦试卷,把上面的几何图形都擦下来了。别人叫他远哥,我叫他过儿。

他对数学很痴迷不过很不巧,我最看不惯这种成天被老师表扬还故作高深的人。于是第一次见面时我一把扯过他的试卷:看什么题呢,我来教教你。

其实以前我并不太喜欢数学,但那时我与他的竞争太激烈了,谁也不甘示弱:就算这道题我不会做,我也要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还要附加上拍大腿、鼓掌等动作迷惑对手这些都是我和他为了竞争的手段,因为很多时候我们之间不伤感情的竞争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放不下了。

我们就这样斗智斗勇了一年。

从黎明走向拂晓,零时的钟声敲响的第365次,我们,迎来了第一个期中考试。

考数学的时候我其实是没啥感觉的该不会的仍然不会。差不多写完了就往窗外发呆,结果从窗子反射的影子里瞧见了他,他不知道是不是若有若无的划了我一眼,我仿佛感到了一阵阵挑衅的愤怒,心里一边骂一遍重新扛上笔,想让老子输给你,不存在的。

考完试我拿到卷子就去他那儿显摆:116,服不服气。他手撑着墙,头低着,蜷缩着身子:别来烦我!我想这孩子大概是考得不好自闭了。就走上前去:那么伤心干嘛,你哥我还在这儿呢。他回过头来,脸盈满了笑:哈哈哈笨蛋我考了119,你又哈哈哈,又没考过我啊哈哈哈

记得有位名家说过:要给岁月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岁月。我想,在这里,过儿与我的竞争不止赋予了我这段岁月以生命,还给我的数学赋予了生命。现在我一张开卷子,就能看到那张眉毛浓密,头发像毡子一样还不如眉毛长,嘴巴咧成两个弯的搞笑脸,不知在笑谁。但我总是会暗下决心:走着瞧吧。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二十五

在灯下奋笔疾书的我,在桌上下着跳棋的我,在书房里埋头苦读的我,一想到肥牛米线,准是嘴里立时生一种麻辣可口的感觉。把提前泡好的软软的米线和放在冰箱里的新鲜肥牛用麻辣汤汁泡一泡,入了味儿,那股香味便立刻在空气中爆发了。

今天的我,喜得快要发疯了。一个人进了厨房,看到那一碗泡得舒舒服服的糯糯的米线,就猜想明天准要吃米线。在冰箱里躺着睡懒觉的、明天要鼓足了气吸收汤汁的肥牛,也肯定了我的猜想:明天可以吃妈妈做的肥牛米线啦!“妈,妈!明天吃肥牛米线呀!”“嗯,期待吧?瞧你那高兴的样儿!”妈妈笑着走进了厨房。

好不容易盼到第二天。临近中午,听见妈妈在厨房里忙活,我的心,就已经闻到了,闻到了四溢的芳香。望眼欲穿的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大吃一顿。待我走至餐桌前,却没有在桌上的八珍玉食中看到肥牛米线。“不是说今天吃肥牛米线吗?”我的失望从软软的语气中透出。妈妈端着米线说:“对啊,今天晚上吃米线呀!哦,对了,还有惊喜哦!”妈妈说着瞪圆了眼睛,头往旁边一侧,故作神秘。

于是,接下来的漫长的下午时光就都是我漫长的猜测了:今晚的肥牛米线一定一人一大碗吧?惊喜难道是在米线里加了更好吃的辣酱?还是多放了几大片肥牛?也可能是香味四溢的.香菇?亦或是鸡翅?

终于到了晚上。我迫不及待冲进餐厅,与一股浓郁的香中带辣的香味撞了个满怀,那是肥牛和米线用汤汁交织而成的馥郁浓香。“哇!”我惊异地叫了起来,碗中的一切已进了我眼中:

根根米线溶进汤中,白白的顺滑的身体上被辣汤“染”了些红,脱去了白大衣,穿上红外褂,薄薄的肥牛趴在软软的白“垫子”上,任凭调皮的热气将它的“衣服”撕出一个个小洞。对,还有妈妈的惊喜,我最爱的金针菇!现在正一大捆一大捆地或耷在米线之上,或舒舒服服地浸泡在辣汤之中……

晚饭桌边,斜靠在椅背上的我,不住地打着嗝,桌上的那双筷子散漫地搁在那儿,嗯,人间美味!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二十六

我喜欢波澜壮阔的大海,也喜欢蜿蜒的山峦,可我更喜欢这——海天驿站。这的景象,真让我着迷。

来到海天驿站,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宽广的草坪。一条红色、黄色、绿色拼成的小路穿插在这片草坪中,许许多多的人们在晨跑,为这片美丽的花园增添了活力与生机。

穿过这片花园,我们来到了临海栈道。阳光射在海面上波光粼粼,犹如一条银河一般,“疑是银河落九天”描绘的场景也可能如此吧!向前眺去,在水天相接处,一片金光涌动,仿佛那儿就是太阳升起的地方。这片海,仿佛就是从天边流过来似的。

海面上起了雾,这片雾好像是因为大海害羞,而披上的轻纱。矗立在山海之间的两个巨大的“贝壳”和海边的建筑在薄雾中若隐若现,我想“贝壳”里会不会有一些仙子在那儿玩乐呢?在雾中,一条“巨龙”蜿蜒地盘卧在海面上,那是港珠澳大桥了。朦胧中,远处有一根柱子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会不会是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呢?近处那个小岛,就像是一位神仙在这旅游时遗落的帽子。

站在临海栈道上向下看,一块块石头随意地摆放着,就像小孩子的积木。细细地聆听海发出“哗啦哗啦”声响,那是海浪拍打石头的声音。海浪拍打得越猛烈,溅起的浪花也就更大,更美丽。顿时,我忽地想到了什么:海浪因为遇到岩石而绽放出美丽的浪花,人生犹如海浪,遇到挫折更精彩。这是海带给我的启示。

继续向前走,一片沙滩出现在眼前,这仿佛是大海的围巾。沙滩上有小孩与大人们在玩耍,看,孩子们赤着脚,提着裤子,在海水中玩着……

站在栈道上,直面着大海,心中不由地想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是啊,海如此宽阔,它净化着城市中的污垢,让人心沉淀,不再浮躁。要是人的心也能这么宽容宽广这么坚强就好了。

啊,在海天驿站看海、听海、悟海,真是一种美妙的享受,这真让我着迷!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二十七

生活就像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你着迷,令你陶醉;读书、踢球、画画……

妈妈要去小姨家,特别交待了我,说:“现在3:30分,你4:00时去煮饭,否则,晚上就没饭吃饭了。”“知道了,知道了。”一阵不耐烦的声音响起。妈妈再三交待后就出门。而我正在看爸爸早上刚给我买的《红楼梦》,现在正看到第三章了,“好好看啊!”我在自言自语。我不知不觉地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了两个多小时了,也没觉得忘了什么。直到妈妈回来了,说:“你饭煮好了吗?”“糟糕,我忘了!”我一脸愧疚地说。

妈妈问:“那你一个下午都在干什么?” “看书阿。”我理所当然的说。“看了一个下午?”妈妈不大相信地问。“千真万确!”我认真的说。“算了,现在当务之急是解决晚饭。”妈妈说。“直接叫老爸买盒饭就得了。”我说。妈妈说:“只好这样了。”

那天晚上,我吃完晚饭后,我继续看书,一直到十点,妈妈一直催我快点去睡觉,我说不过她。只好乖乖地去刷牙洗脸,回到床上后,我调了下闹钟,明天上午4:00,4:00的时候,闹钟响了,我随便穿了个衣服,就坐起来继续看书,正看得入迷,妈妈走进来对我说:“早上九点了,你还不准备去刷牙洗脸后来吃饭?”我一脸震惊:“现在九点了?”“不然呢?”妈妈说。

我小声嘀咕:“9:00一4:00=5小时,我看了五小时的书!”这时,妈妈问:“你在嘀咕什么?”“没,没事,去吃饭啦!”我马上转移话题。饭后,我一翻《红楼梦》,“咦?我看完了?”我十分疑惑,一想:“昨天下午看了两小时,昨晚看了两小时,早上看了五小时,加起来一共九小时,我看完了一本书!”

读书会令人着迷,刘向的一句名言,我觉得很有道理。就是“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们一定要热爱读书,读书能使人快乐,能增长知识,是宝贵的精神财富!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二十八

雨是清凉的,能浇灭人们心中的怒火;雨是温柔的,能呵护我们幼小的心灵;雨是无私的,能帮我们洗去城市的微尘。雨,变化多端,时而细小,时而倾盆。雨就像一位拥有魔法的精灵。雨,真让我着迷。

哗啦啦,哗啦啦窗外的雨不知不觉又下起来了,望着滴在嫩叶上的雨滴,我又禁不住想起我和雨精灵一起欢乐玩耍的场面。

小珺,放学了,走吧?好朋友睁着她那双大眼睛双手作出邀请的姿势在问我。

嗯。我点点头撑开雨伞,一起和朋友踏进雨中。雨就像魅力的少女,披上轻柔的白纱,飘在人间。雨滴在伞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这个声音是多么的美妙,动听啊!这个声音来自仙境,他们在人间跳跃、奔跑、歌唱,仿佛也在传唤我过去。你好啊!她们在和兴致勃勃向我打招呼呢,滴答,滴答。雨精灵也听见了在兴奋地向我打招呼。

滴答,滴答你瞧,我的一路都在和雨精灵谈天说地呢!雨精灵也需要我的抚摸,我刚伸出手去,淅淅沥沥的雨好像小了一点,渐渐地雨越来越柔顺令我们那么舒畅。

雨珠随着手指渐渐滴落,她是那么的清凉,啪嗒水珠落到了地上,这声音极为清脆。不像钢铁般那么沉重,没有角铃那么尖锐,那是一种梦幻般的妙音使人陶醉沉迷。

雨渐渐停下来,可我手中还留着一滴水珠。透过晶莹的一面我仿佛看到了世界的丰富与美丽。雨拉起了屏障,却增加了姿韵,让人更加迷恋。

雨的洒脱,雨的豪放,雨的委婉让我着迷,让我陶醉,让我留恋。啊,真想再见你一面,可爱的雨精灵!让我欢快的雨精灵!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二十九

月光洒下丝丝雪白的银辉,全部挥散在泛着涟漪的湖面上,波光粼粼的湖面上,隐隐约约的映照出一家人嬉笑的场面,四周环绕着高耸入云的山,那处风景真让我着迷。

此时正是中秋节我们和舅舅一家来到青松岭旅游,晚上停止了一天的旅程,坐在酒店眺望台的椅子上,和家人一起谈笑,一起吃着美味的月饼,一起欣赏着那令人着迷的风景。

晚上十点多了,我们没有丝毫困意,一家人的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这里没有高楼的遮挡和喧闹的大街,只有罪人的风景和安静的小路。今天的月亮,显的更大更圆更加明亮清澈。不知是谁,放出了《月光》这首婉转优雅的歌曲,一种诗一样的优美在每个人的耳边飘荡。

那乐曲令人陶醉,合上眼,深吸一口气,一种清香铺面而来,使人精神抖擞,享受着月饼的甜,抬头看着无比澄澈的明月,仿佛有一位紫衣女子,听着这首《月光》,举起手,慢慢地跳着,舞姿是多么优雅,那女子便是嫦娥了。嫦娥的双眸如同这月亮般清澈,一旁似乎有一个雪白的小兔子快乐的蹦跳着,腾空一跃,划过一道白色的美丽的弧线。

天空中有一道银白的带子,那就是银河系了吧,空中有数不清的小星星,眨着眼。我和弟弟在眺望台上玩着乐高,大人们则在一起聊着天,唯有姥爷,吃着月饼,望着天上的月亮,嘴角微微上扬,嘿!不苟言笑的姥爷也露出了快乐的笑容。忽然,一道皎洁的月光倾洒下来。全部洒在姥爷的身上。

起风了!

大人们停止了小声说话,聆听着这呼呼的风声,风打在了我们的身上,尽管凉,但是和家人在一起,心里是那么的温暖!树,沙沙作响,摇曳着它那翠绿的身子,时不时,山谷中传来几声鸟儿鸣啼,花香随风飘到每个人的鼻子中,啊!好香的花!

不知不觉中,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月亮也被轻纱似的乌云遮住。我打了一个哈欠,大家停止了赏月,回到了各自的卧室,我侧躺在床上,不禁迷上了这里的美景!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这真的让我着迷字初二篇三十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是我最喜爱的东西,宛如婴儿喜爱自己的父母一般,不信?那就看一看吧。

紧紧地抓住裤袋,一双警惕的眼睛目光四处乱看。来到商业街,看见品种繁多的零食,不禁咽了咽口水;看见丰富多样的玩具,双手微微颤抖。咬咬牙,还是头也不回地冲进了书店。

一进书店,一股书香气扑面而来。贪婪地看着一本本书。犹如一头如饥似渴的狼望着一群肥美的绵羊。掏出裤袋中的零钱,一边数着,一边盘算着。看见目标,马上冲过去抓起来,看看价格,如果够的话,欢天喜地跑去收银台,如果还差几元几角,望望附近有没有熟人,愿厚着脸皮凑过去:“兄弟,借点儿钱……”

从书店出来,虽身无分文,又身欠外债,但也十分高兴,因为我有书!

回到家,废寝忘食地看着,上个厕所也要紧抓不放。吃饭时也要看,我当书为精神粮食,精神上饱了就心满意足了。

在学校,还照旧是手不释卷,因为要上课,所以才依依不舍地放进抽屉中,思念之情不禁油然而生。

下课也看。不过万一碰到一个“书鬼”级别的人物。呵呵,遭殃啦!

忽然,一阵风从你面前拂过,一只狡猾的手顺手把你的书一捞,然后飞一般的遁去!

呆若木鸡,如遭雷击。就像掉进河的蚂蚁失去了它的救命叶子。少则一两天,如果这本书是本“好书”,那么,呵呵!可能绕校园溜达一圈才会到你的手里。

可曾想过,没有书的日子是悲惨的,整天以泪洗面。看着月亮想着书。恰似身在异乡的游人思恋着远方的亲人。

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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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患。”读优美的文章可以陶冶一个人的情操,提高一个人的文学素养。我为我能够读到这样轻灵、自由的散文而感到幸运。读散文也成为了我的兴趣爱好,使我深深地着迷其中。

今天我正好闲来无事,再一次见到了书架上躺着的这一本散文集。从书架上取下,依旧是记忆中的淡雅的封面,一只红梅点缀其中。我抱着它,在沙发上翻阅起来。

随意翻开一页,便是朱自清的《荷塘月色》。细细品读,我已置身仙境之中,月光依稀,荷花亭亭,共同描绘着一副美妙的大自然画卷。

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朱自清先生仍无法排解内心之惆怅,只是略有淡淡的欣喜。颇有些《小石潭记》中的“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的感觉。如果我能够在那里待上一晚上,我早已沉醉在这“映‘月’荷花别样‘白’”的美景之中了。“清风徐来,水波不兴。”远处杨柳依依。这是何等美景!恐怕是我年幼无知吧。

再往后翻,便是老舍的《济南的冬天》。我的思想便从月下荷塘飞到充满生气的清新自然中去了,就像电视突然换台似的。生动的语言令我神往。

能够略体会到老舍笔下的济南冬景了。原来文字的魅力就是这么的神奇,“最妙的是下点小雪呀。看吧,山上的矮松越发的青黑,树尖上顶着一髻儿白花,好像日本看护妇。山尖全白了,给蓝天镶上一道银边。山坡上,有的地方雪厚点,有的地方草色还露着,这样,一道儿白,一道儿暗黄,给山们穿上一件带水纹的花衣;看着看着,这件花衣好像被风儿吹动,叫你希望看见一点更美的山的肌肤。”老舍用他生动有趣的语言,令人深深陶醉其中。除此之外,还把小山拟人化了,还用了大量的比喻。用心阅读就会有别样的体会、着迷于其中。

我合上了书,许久我才回到现实世界中来。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句名言,是哪位名家说的不记得了,写道:“我的心常在黑暗的海上漂浮,要是得不到灯光的指引,它有一天也会永沉海底。”我并不害怕,因为我已经得到了灯光,并且使我深深着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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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白柳镇是一个美丽的乡镇,这里有许多独特的美食。新年来临之际,农家手工制作的炒米糖对于家乡的人来说不仅是一种美食,也是一种亲切的怀念。

这里我就简单地介绍一下炒米糖的制作过程。炒米糖,当然离不了主要成分——炒米,这得用上等的糯米来做。挑选颗粒饱满的糯米洗净后,放入木甑里蒸。蒸好倒入簸箕里摊开冷却一夜之后,用手掌将糯米饭揉搓成颗粒状,拿到太阳下晾晒一个礼拜,这样做的冻米才会颗颗晶莹。待到年味渐浓时,事先将冻米在柴锅里炒出金黄色备用。

熬制山芋糖稀,要用家乡的土特产山芋,首先要将山芋洗净烀熟,再剥去皮,用锅铲子压碎成渣,放入一个布袋里挤压,将渗出来的汁水放进大柴锅里,加入麦芽,用板柴火慢慢熬,由山芋完美蜕变成糖稀,那得大约需要一天时间的熬制,熬好的山芋糖稀色泽金黄透亮,味道香甜,有点像蜂蜜,用筷子一沾,还能牵出丝。

俗话说:“过了腊八就是年”。随着年味的渐浓,准备制作炒米糖的人家总会邀请有经验的“糖师傅”来制作。师傅吩咐将柴锅加热后,把盛放在大脸盆里早已凝固的糖稀倒进锅里,等糖稀熔化后,加入炒米,也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加入一些花生芝麻生姜丝,用锅铲充分翻炒,这时候把握火候要恰到好处,锅洞里的火不能太大,否则糖就焦了。翻炒均匀后,再盛到一个四四方方的模具里,用力地压平整,冷却一会儿,把一整块大炒米糖翻到出来,铺放在大桌上,切成长条状,等热气散尽后,再切成一片片的薄片,好吃的炒米糖就这样诞生了。

保存炒米糖时要把它放在干燥的地方,以免受潮;也不能放到温度高的地方,否则这样会融化。只有保存好之后,吃起来才会嘎嘣嘎嘣脆。

家乡的美食数不胜数,我所知道的这些,都是听妈妈给我描述的,真想亲自参与一回制作炒米糖,好好体验一下祖宗留下的“非遗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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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人们经常说:“字如其人、相由心生”,我的爸爸经常教育我,写字要规规矩矩的,横平竖直,同时也告诉我写一手好字有多么重要。

一次偶然的机会,爸爸带我去一名书法家的专业培训班,想让书法老师为我题一幅字,当爸爸与书法老师交谈的时候,我看到有一位大哥哥正在练习,气定神闲的写了四个大字,“敏而好学”,我入迷的看着,直到爸爸拿到作品以后,再三的催促下,我才恋恋不舍的离开,在回去的路上,我还一直停留在当时的场景里,那四个大字浑厚有力,有粗、有细、转、折等笔画组合就好像把字写活了,当时学书法的意愿就在心中生根发芽。

后来,我经常去书法班里面,看哥哥姐姐们练习书法,在我强烈要求下,爸爸为我报了书法班,从握笔开始,一开始练习横、竖、点、勾,之后是颜体楷书的临摹,就这样我逐渐地走上了正规的学习道路上。

快到过年的时候,我依然练习基本的字体,老师不让我写对联,说我功夫还未到,在我刻苦练习下,春节前我终于写出了第一幅作品——春联,虽然不是很好,爸爸为了鼓励我还是把它贴在我们家的大门上了。

从此以后,我会经常默默的想怎么运笔、行笔和收笔,平时在家里,写完作业以后我就拿出“文房四宝”笔墨纸砚,写上两三张,一段时间下来,我的书法技术突飞猛进,经常受到老师的赞赏。

最近,我参加了长垣市的书法比赛,经过预选,决赛,我拿到了三等奖,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这个成绩我很满意,爸爸还把我荣誉证书的照片发到了朋友圈,收到了很多鼓励的话和无数个点赞,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个荣誉证书是我努力的最好见证,书法不仅可以陶冶情操,还能修身养性,可以帮助我磨炼耐性和毅力。书法可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这让我对书法更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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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听到了“恐龙”这一字眼。

那时候,我认为恐龙这种迷于猎杀的东西是大人编出来吓唬小孩的,直至在一本科普书上见到了它们,我才知道它们存在过,辉煌过。

不久,恐龙开始被我淡淡忘记。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上苍的眷顾,我接触了《侏罗纪公园》这一电影,我被恐龙的形象深深震慑住了,他们是那么的威武,不可一世。自此,我深深迷上了恐龙。

后来,不断有关于恐龙的书和电影来到我的生活,久而久之,我便深深为之着迷。

是啊,着迷,恐已入骨。有一次,我正在修复一张棘龙骨骼图,妹妹走了进来,说:“这玩意儿真恶心!”我听了之后,怒不可遏,但还是尽量控制住自己,只说了一声:“滚。”她反倒得寸进尺,说了一句:“恐龙是这个世界上最丑的动物。”我忍无可忍,转过半低着的头,压着眉毛,用两个野狼般的眼睛瞪着她,说:“你不喜欢就闭上你的嘴,你没资格评价它们,你如果再说一句,我就把你骨头一根一根打断!”我说这话的时候没有丝毫犹豫,一个字一个字的吐的很清楚。妹妹僵在惊恐又略带尴尬的空气中,半晌才嚎叫着逃了出去。我对恐龙着迷到甘为家人拳脚相向,但我能如此,是因为恐龙教会了我太多。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三叠纪至白垩纪,生命在进化。为了生存,干掉一切竞争对手,否则自己讲走向灭绝的道路。长达一亿六千五百万年的竞争,活到白垩纪末期巅峰时期的,才是王者。比如众所周知的霸王龙,迅猛龙……现在,也是这种情况,从步入初中开始,物开始竞,天亦开始择,中考,高考,毕业……无不在竞争,每次都有淘汰者,最后,能靠自己生存下来的,就是适者。我为恐龙着迷,它们教会了我勇于竞争,真的,人们为之所倾狂的,真让人们所着迷的,各有千秋,都是各位最好的老师。

最值得一提的,是它们刻在骨子里的桀骜不驯,它们是不可一世的王者。无论什么,都不能让它们屈服。这才是恐龙,这种敢于想任何事物发起挑战的品质,才值得我们为之着迷。

恐龙是历史中不可磨灭的荣耀,这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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