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员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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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员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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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盘点员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根据_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办字【20xx】72号)和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教办【20xx】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学校资源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并建立学校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科学编制预算、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将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到人。

(一)清查基准日

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xx年6月30日。

(二)清查内容

资产清查的内容为全校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种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收票据、借出款、存货等。

(5)文物及陈列品;指用于展览馆的展品,陈列馆中的陈列品如字画、古物、纪念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列入上述类别的其他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等。

3、无形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4、出租出借资产:指以出租、出借的方式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移给校内外单位和个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资产。

5、对外投资:指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6、其他资产。

(一)基本要求

1、要全面。本次资产清查要彻底摸清学校资产家底,因此,要求全校各单位对职能范围管理的资产和占用的各种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

2、要真实。要实事求是,通过清查,各单位要客观真实的反映职能范围管理的资产和占用的各种资产,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3、要完整。各单位要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清查工作,认真细致的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努力减少清查工作中的差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资产的完整。

(二)基本方法

1、采取实物清查与价值量清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为主要依据,各占用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查;对所有权清晰、而没有进入资产账管理的各类资产,采取先登记,后调整入账的方式。

2、对仪器设备类资产,采取实物登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卡查物、以物对卡的方法,实行账物、卡物双向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资产账目全面、准确。

3、对账面价值较清楚的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等),采取在原有账目基础上对实物存量进行核对、清查的办法。

4、对来源不清的资产采取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先实物量清查、后价值量计算的办法,对一时界定不清的资产,采取先登记实物、后界定权属关系的办法。

5、对没有原始资料的土地和房屋资产,采取对实物进行丈量的办法。

6、对图书的清查原则上采取以物登账、卡账相互核对的办法。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4日—8月8日)

1、基础工作。设计、印制资产清查表,拟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动员。召开全校动员会议,布置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要求各归口管理部门第一行政负责人和各资产占用二级单位第一行政负责人到会。

3、学习培训。培训清查人员,学习研究资产清查文件、报表,为资产清查工作开展作准备。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8月9日—8月15日)

1、单位自查。各资产占用单位依据学校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资产清查明细账,对本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和逐项核实,对账实不符部分要记载清楚,作出说明,并对清查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查结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2、部门汇总。各单位的自查登记表和总结报告,经本单位盖章和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后,要求在8月13日前报送到相关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经部门盖章和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后,8月15日报资产清查办公室。

第三阶段:抽查和复核阶段(8月16日—9月25日)

1、清查复查。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若干复查小组,对各单位和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自查结果分别进行复查,并编制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汇总表。

2、迎接检查。迎接上级部门对我校上报的资产清查报表进行复核、审查和实地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10日)

1、全面总结。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校,清查结果分为归口管理部门账面资产、财务处账面资产、实际盘点的实物资产三大部分。

2、动态管理。建立全校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对国有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调整,防止前清后乱。

3、账务处理。对账实不符及待报废资产部分,由各清查小组提出处理方案,经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后,报学校核准、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完善制度。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报学校批准后执行,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5、奖励表彰。学校对本次资产清查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监管,以此为契机,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国有资产监管队伍。

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归口部门清查组和二级单位清查组。

(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金廷

副组长:段玉铭、曹贵宝、吴长增

成 员:蔚志建、柴兴泉、邢保良、崔献军、王丽萍、郝俊英、胡贵禄、连志军、董太安和各二级单位第一行政负责人。

主 任:郝俊英 胡贵禄

副主任:杜金勇、宋全保

成 员:张风波、王海鹏、郭秀芳、杨海滨

办公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二)归口部门清查工作组

1、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仪器设备的清查;

4、图书馆牵头组织图书资料的清查;

5、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文物、陈列品、车辆的清查;

8、审计监察室牵头负责学校资产清查过程中需要进行审计、以及其他违法资产管理事件的监察处理等。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清查小组名单要求在8月9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二级单位清查工作组

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要成立由行政第一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资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组,在归口管理部门清查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占用的设备、家具等各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对资产的使用状态、存在问题等作出书面报告并报归口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审核。各二级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上报的各类资产数据资料负责。各二级单位清查工作组人员名单于8月9日前报资产清查办公室备案。

(一)加强领导。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到人。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国有资产清查结果不重不漏,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国有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的不作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强化督导。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展。

盘点员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无 职责 4.1风控部经理负责发起盘点并于确认盘点结果。

4.2生产部综合管理组负责本工厂盘点的信息采集及提报初步差异。

4.3运营中心负责差对生产部提报的初步差异进行系统性统计、处理,并出具盘点结果。

4.4 风控部对运营中心的盘点结果做核实、确认。4.5 外库的盘点由风控部单独完成。

4.6财务部:负责稽核仓库盘点作业数据,以反馈其正确性。内容

2)年终盘点;

5.2不定期盘点

可以进行,一般在复盘结束后进行;

1)盘点前需要准备a4夹板、笔、小刀、透明胶带、盘点卡、盘点表等;

2)盘点工作准备

c.盘点前仓库帐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5.7盘点会议及培训

3)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做相应考核;

4)仓库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5.9盘点总结及报告

2)盘点总结报告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说明:

本次盘点结果、初盘情况、复盘情况、盘点差异原因分析、以后的工作改善措施等。

6.1【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6.2【物料堆码规定】 7 相关记录

7.8【返工品作业单】 7.9【盘点报表】

盘点员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2、会计结算部负责着全行的本外币会计、出纳、资金清算、人民

币结算业务的管理;组织落实相关制度、办法及柜面业务核算和管理;负责人民币结算中间业务的收入;负责综合业务系统参数表的统一管理;负责全行会计凭证的统一管理,包括领取、分发、保管与销毁的管理;负责会计专用印章的领取、分发、回收和销毁工作;负责全辖现金、有价单证等贵重物品保管、调运业务的管理。这些业务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风险点,要求我们按照制度规定加强对每一个环节的控制。

1、继续执行柜员绩效考核机制,经过20xx年的绩效考核对我行的临柜人员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20xx年我们将更好地利用这一个考核机制,让更多的柜员参加到这个考核中来,以提高柜员的工作主动性与责任性。

2、对在我们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进行通报处理外,我们将继续执行对临柜人员的经济处罚手段,以及差错人员的业务学习与考试。促使柜员重视业务差错的发生,努力减少差错。

3、有罚有奖,按照全行临柜人员的差错考核情况,对全年无差错及工作表现好的柜员进行奖励,以促进柜员的工作积极性。

4、定期、准确、及时地向市分行会计结算部上报各种会计结算报表。

员工的素质如何是银行能否发展的根本,最后就是在目前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下我们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盘点员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一、主要工作

1、反映,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能之一。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对公司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通过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规范记录,反映在凭证、帐簿和报表中,以备随时查阅。我公司财务部已经对日常工作流程熟练掌握,能做到条理清晰、帐实相符。从原始发票的取得到填制记帐凭证、从会计报表编制到凭证的装订和保存都达到正规化、标准化。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的反映。

2、核算,这也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能。核算包括成本核算、工资核算、费用核算等等。在成本核算上能够结合我公司特点,在生产成本上,按实际发出原材料计算成本,按先进先出法进行结转,比较适合本公司的生产产品。在工资核算上,采用计件制,有效的加快了生产率和员工的工作绩效。在费用核算上,采取分部门核算,随时都可以查出每个部门每个月实际发生的费用,加强了费用的管理,节省了开支。

3、监督,是财务工作的另一项基本职能。首先是每个部门每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理性进行监督,保证企业不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更不能无意的为一些工作人员创造犯错误的氛围。在这方面,财务部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铁面无私从不放过任何不合理事情;其次是对公司整体资产进行监督,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存货盘点、库存现金余额盘点等,以保证公司财产不受侵害。

4、报表,对不同时期或阶段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进行评价和分析。财务部能够按着月、季和年通过会计报表和财务辅助说明进行分析和评价。

5、管理,是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首先是为领导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数据,公司财务部能够随时完成公司领导和其他部门要求提供的数据资料;其次是参与公司管理和决策,对公司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财务部已经提出合理化建议,大部分已被采纳。

二、其它工作

1、通过____年度一般纳税人年检和工商年检工作。

2、通过____年度税务汇算清激工作,无不合理费用列支。

3、清理盘点公司资产,对原材料报废进行了合理的处理。

三、存在问题

1、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力度不够;

2、财务各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一般;

3、财务部的管理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4、管理高层对财务知识比较欠缺。

四、解决方法

3、参与管理,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来充分发挥财务部的管理职能;

五、几点感想

2、凡事都要付诸热心,相信耐力无所不能;

3、团队协作精神非常重要;

总之,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有成绩和喜悦,也有不足之处,但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不断改进。我确信公司财务部是一个团结、高效的工作团体,每位成员都能够独挡一面,我有信心协同财务部全体人员与公司共同走向辉煌!

盘点员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单位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及《关于黑龙江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实施意见》(黑社保发[]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重点是国有资产购建、转让、出售、报废等实际情况及资产存在状态。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信息,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意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1、行政事业单位:以xx年产权登记表登记截止日期为清查基准日。

2、国有企业:并轨企业以、xx年企业并轨时封账截止日期为清查基准日;运营企业以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3、并轨以及正在运营的国有企业。

三、组织机构

嫩江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志海 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惠臣 县人大经济办主任

赵国太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凤娟 县财政局局长

范希军 县审计局局长

赵树革 县建设局局长

王浩先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凌仁坤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隋振爱 县房产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办公室主任:刘凤娟(兼)。

成员:国资办全体、财政监督局、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2人。

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分成两个清查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日常工作。

四、工作原则和依据

(一)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由县资产清查小组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资产清查的依据

1、帐内清查依据。行政事业单位:以xx年产权登记表为依据;国有企业:并轨企业以企业并轨时账面数为依据,运营企业以xx年末账面数为依据。

2、帐外清查依据,以单位申报、社会举报、核查证照情况为依据。

3、无形资产,尤其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单位的无形资产,要实事求是,以企业会计制度为依据。

4、国有资产收益的清查,以租赁、有偿使用的协议为依据。

(三)资产清查结果的认定。县资产清查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及各单位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清查的内容和步骤

(一)资产清查的内容

1、账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内部资金往来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最后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2、财产清查: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项资产、收入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按照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3、损溢认定:是指县资产清查小组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4、资产核实:是指县资产清查小组根据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结果,组织进行审核。确认各单位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总额、收入支出的真实状况。

5、完善制度:是指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的步骤

1、准备阶段(xx年4月5日-4月14日)

(1)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

(2)组织县资产清查小组及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下发《嫩江县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xx年4月15日—9月末)

(1)检查阶段(xx年4月15日-9月15日)。由县资产清查小组实施入户检查,对检查清理出来的各项损溢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有问题的单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上报阶段(xx年9月15日-9月20日)。县资产清查小组将初步处理意见及相关资料于xx年9月末前报县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3)处理阶段(xx年9月20日-9月30日)。县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县资产清查小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审核研究后,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议定最终处理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缜密布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密切配合清查小组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要精心组织,深入实施。清查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练掌握清查政策、内容和方法,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要严明法纪,依法办事。各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故意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采取私分、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资产清查小组工作人员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要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资产管理的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帐表、帐卡等完备的管理方法,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有效,真正做到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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