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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膳食营养管理制度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优秀篇一
(一)进一步强化食堂管理
1.进一步建好学校食堂,完善食堂设备配备,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学校食堂的发证工作,努力做到学校食堂都能持证经营。
2.进一步完善各项公示制度,督促各地妥善解决学生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每天4元的补助资金不折不扣地全部用于改善学生营养水平。
3.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原材料采购及加工、储存及留样等程序,确保各个环节安全。
4.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要求,继续督促学生食堂全部退出经营承包模式,改由学校直接管理,实现“零利润”经营,充分发挥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确保资金安全
1.以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系统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实名制信息档案,严防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行为。
2.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规范财务核算,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健全学校内控机制、营养改善计划月报制度,强化学校财务公开,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4.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三)抓实人员培训
2016年,我省将进一步抓好抓实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围绕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营养食品配餐、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流程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专题培训,逐步提高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的技能水平,确保为学生提供营养可口的饭菜,并保障好食品卫生安全。
小学膳食营养管理制度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优秀篇二
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后勤主任为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学校班子成员实施营养餐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实施营养餐工作认真准备,周密安排,精心布置,为学生营养餐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人数为609人,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供餐方式为食堂供餐,分餐以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带队发放营养早餐村小有三处,由各任课教师组织发放营养早餐,自3月1日起,我校实施营养早餐开展得规范有序。
(2)学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供餐食谱:星期一,牛奶、面包;星期二,牛奶、鸡、蛋、面包;星期三,米线;星期四,鸡蛋、稀饭;星期五,米线。我校严格按照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要求,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洁净,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质量。
(3)学校统一购置厨具、餐具、清洗消毒柜,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改善基础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4)学校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轮流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尤其是留样环节,我校严格按照规定在专用设施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学校负责人轮流陪餐,做好相关记录。
(5)建立食堂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设立食堂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等。
由于我校的村小有三处,配送环节交通不便,食堂人员紧缺,食堂工作人员外出配送,学生早餐和中午饭就得不到保障,为了保证学校学生能够吃上营养早餐,村小老师只能按时来领取营养早餐,然后在村小进行加工后分发给学生。
以上就是我校营养早餐实施情况,营养早餐进校园的运行中有成功的地方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和供餐企业调整思路,将成功经验推行下去,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校的营养早餐步入健康和谐发展的轨道上来。
小学膳食营养管理制度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优秀篇三
我校始终把学生营养餐工作放在重点,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领导、管理、宣传等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按时、足额享用。
为了确保我校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各种具体的管理制度,并把食堂的各种规章制度上墙。制定营养餐相关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签订工作责任书及安全承诺书。把食品卫生安全杜绝在萌芽状态中,对不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的人员,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食品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1、学校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时注意厂家的资质、食品的质量、有效期、保质期,并进行索证、索票,采购回来的食品经专职人员验收,并对生产产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登记,杜绝“三无”食品进食堂。
2、严把食品储存关,储藏室配备必需的防盗、防火、防潮、防鼠设施,食品摆放整齐、规范合理。
3、严把加工关、安全检查关,对要进行加工的食品,食堂管理员每天早上到食堂对食品加工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对牛奶等容易变质的食品,在分发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注意包装有无破损、有无渗漏、有无变质等现象;熟食加工一定要达到熟透。
4、严把取样关,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做到食品留样48小时备检制,确保食品的安全。
5、严把食品食用关。我校实行营养餐工作人员陪餐制,经过陪餐人员食用无异常后,方可配发给学生食用。
(二)是资金安全。我校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有专用账本,有专职人员管理,营养餐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实现“0”利润操作,并在校内公示,接受监督,保证每一分钱都吃到孩子的嘴里。
为了使学生和家长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我校对各种管理人员做好培训工作。并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升降旗集会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学校也向学生做出保证,让他们吃到安全、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食物。
食堂专职管理人员到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各种记录,对各种材料进行分类归档保存,留备检查。
学校对各班级享受营养餐人数,每日食谱,营养餐食物采购清单(包括品种、单价、数量、总价到经手人、验货人、供货人、联系电话等详细记录),营养餐收支情况,实行信息上墙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小学膳食营养管理制度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优秀篇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我校学生安全食用营养良好的营养餐,改善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营养餐宣传力度,多次召开营养餐会议,家长会,详细讲解有关政策,组织落实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文件精神,切实让社会知道这一惠民政策。我校经常召开了全校教师大会,认真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就学生营养餐工作做了认真部署,通过家长会,旗下讲话和板报等形式,切实让学生和家长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
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按时、足额、准确发放。为确保学生营养餐工作开展顺利,校长、营养餐管理员还有各班主任不定期进行监督尝试,尽量让学生营养餐吃好喝好。
为使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学生营养餐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学生营养餐应急预案》,同时还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确保食品安全。
本年度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为36人,享受营养餐供应,库管员及时收集信息(做好食品验收、分发统计、有无过敏情况等)。每次做好留样,消毒确保食品安全。为保证营养餐工作万无一失,每天有校长或管理员陪餐,并及时针对学生营养餐工作进行指导和安排。
2、营养餐供给种类较少,目前根据名族习俗、地方特征只有清汤牛肉、鸡蛋汤、水果、煮鸡蛋、八宝粥。
4、20xx年从两方面着手整改:(1)在营养餐发放过程中强化学生“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加强教育学生爱惜营养餐食品,坚决制止浪费现象再发生。(2)争取营养餐种类加多,让学吃上学生吃上良好的可口的营养餐。
总之,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校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
小学膳食营养管理制度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优秀篇五
为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省学生营养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的通知》(闽学生营养办〔2015〕7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的通知》(闽学生营养办〔2016〕4号),对各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招标采购和资金使用管理,以及健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监管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并落实各市、县(区)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培训情况。进一步部署了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检查及实名制管理系统应用等工作。
(二)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
2016年我省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目前已对1908所(不含厦门)农村寄宿制学校235440名义务教育学生实行营养餐补助,全省共投入营养改善资金万元,其中省级万元、市县万元。同时,按照每位寄宿生每年300元标准增加安排寄宿生公用经费,用于学生宿舍和食堂等水电费及学生生活设施设备维护支出,有效缓解寄宿制学校食堂日常运营经费不足问题。
1.继续扩大补助范围。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营养改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寄宿生年补助标准小学提高到2000元、初中提高到2250元,营养餐补助范围扩大到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非寄宿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2.积极推进实施营养午餐。2012年全省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以来,我省以实施免费营养早餐为主,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的实施。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提高寄宿生营养餐补助标准并扩大补助范围后,省学生营养办下发了《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投入保障机制,组织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和非寄宿低保家庭学生的免费营养午餐提供工作,并让低保家庭寄宿生在校期间免费就餐。在2016年6月1日印发的《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省政府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非寄宿低保学生纳入到营养午餐实施对象中。
(三)加强管理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1.开展食品安全检查。2016年我省结合教育督导、开学检查和秋季开学初督查,对各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等进行督查指导,扎实推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开展。各市、县(区)学生营养办及食品药品监管、卫计、物价等成员单位,均组织开展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食品采购、加工、留样等环节的食品卫生,确保学生在校的食品安全工作。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地将营养改善工程信息公开纳入当地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统一管理,主动在当地媒体上公开营养改善工程有关政策及实施情况、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和信箱(电子邮箱)、大宗食品采购情况、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及检查监督情况等信息;要求学校重点公开食堂内部管理制度、食堂采购、带量食谱、饭菜价格、受助学生信息、营养餐补助标准、资金收支情况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3.推进营养改善工程规范化管理。督促各设区市制定所属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化管理县创建时间表,加强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指导和监管,力争到2017年底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均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
4.加强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管理。按照国办发〔2011〕54号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大部分县(市、区)农村学校食堂均聘用合格的食堂工作人员,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多数县已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例如,莆田市以市长专题会议纪要精神,预算安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服务人员工资;福州市、三明市、泉州市、宁德市的多个县(市),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由当地财政按寄宿生人数比例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将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连江县除了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还对小学一至三年级寄宿生,按每15名寄宿生配1名保育员标准安排保育员经费,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
(四)食堂建设情况
2012年以来,我省投入食堂建设资金总计亿元,其中省级及以上资金亿元、地方财政安排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全省673所项目学校食堂等项目建设,规划新建学生食堂等生活设施万平方米。截止2016年10月底,已全部完工。
在食堂规划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我省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抓工程质量。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校安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校安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注意事项》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加强食堂建设项目实施管理,严把质量关。二是抓资金管理。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资金到县(市、区)财政部门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拨入校安工程资金专户,统一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三是抓进度月报。按照全国学生营养办文件要求,建立了食堂专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全面跟踪项目建设进度。
(五)营养改善计划实名信息系统管理和应用
我省积极探索运用学籍管理系统,强化营养改善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管,防止营养改善资金被套取和冒领。2014年起,采取以学籍管理系统中学生数为基础,经核实后,作为安排省级营养餐补助资金依据的方式进行资金核拨,同时,组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管理系统的研发工作,提高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化管理水平。随着系统的进一步完善,我省将逐步运用实名系统进行全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核拨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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