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场所环境采样工作计划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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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场所环境采样工作计划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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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重点场所环境采样工作计划优质篇一

一、对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督监测,每个重点部门每年一次,制定监督监测计划和轮转表。

二、按计划对重点部门进行采样,采样方法及流程规范,采样后及时送检和汇总,分析监测报告,汇总分析情况向相关科室进行反馈,体现持续质量改进。

三、感控办对重点部门的常规环境卫生学监测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微生物检验科的报告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四、感控办将监督监测资料汇总,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和反馈。

五、重点部门环境卫生监督监测轮序表

3月:烧伤病房、血液病房、血透室、麻醉科、icu、感染科

10月:口腔科门诊、门诊手术室、急诊输液室

莒南县人民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2013年1月2日

重点场所环境采样工作计划优质篇二

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应对与处置中的支撑作用,第一时间排查出新冠病毒携带者,确保可能出现新冠肺炎本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后,统筹各方力量有序、高效对全xx所有人员(包括临时外来人员)快速完成全覆盖核酸检测,做到秩序井然,不漏一人,无交叉感染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启动条件

(一)当发生较大规模的聚集性病例,且发生持续性社xx传播或出现连续对外输出病例时。

(二)接全市通知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

(三)其他经xx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应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情况。

二、检测时间

启动检测之日起3-5日内完成。

三、检测对象

居住在xx域内的人员(包括临时外来人员)。

四、工作原则

(一)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检测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强化各部门间协同作战,卫健、公安、交通、宣传、村(居)等联防联控成员单位依据方案规定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学校、工厂、养老院、监所等积极落实单位责任,负责联系、协调本单位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

重点场所环境采样工作计划优质篇三

鉴于当前疫情发展态势,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结合xx镇实际及群众意愿,为进一步提高xx镇新冠肺炎防控的核酸筛查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关于印发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xx号)、_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员核酸检测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xx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xx市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六指办〔20xx〕xx号)、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xx县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和实施精准管控工作预案》(xx疫指〔20xx〕xx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成立镇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

xx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小组

指挥长:xxx

副指挥长: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的规划、实施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组织和指挥各工作人员应急核酸采样和检测工作。

2、xx派出所、江店派出所、园区派出所:负责全员核酸检测筛查采样点设置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协助维持群众排队采样的秩序;负责全员核酸采样点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协助做好样本运输车辆所经路线的交通疏导。

3、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镇卫生院:负责全员核酸采样点布局、医疗保障、样本运输、场地消杀和医务人员调配等工作。

4、xx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协调开展食品、农贸产品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全员核酸检测筛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5、各村、社区:负责辖内的发动宣传工作,组织动员村、社区全体村(居)民参与核酸检测,组织开展核酸预登记工作,同时统一组织人员有序到采样点采样,确保不遗漏一人。

(一)采样范围及采样点设置:采样范围为全镇常住人口,结合各村、社区人员数量及行政区域划分等设置107个核酸采样点。

(二)采样和保障队伍组建:采样人员、消杀人员、医疗保障人员、信息录入由医务人员组成;秩序维护人员、样本转运人员、体温监测人员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相关部门及人员(机关干部、公安民警、村、社区干部、志愿者等)组成。

采样人员: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统筹组建采样工作队,不足部分由县疫情防控指挥办从县医院、中医院统筹调用。按照每个采样点安排2个采样人员,每个采样点需承担2000人左右的采样任务。

信息登记人员:负责标本信息登记和确认。每个采样点安排4个信息登记人员。

样本转运人员:xx镇政府负责派出样本转运人员,将辖区内采样点样品转运至指定收样点。共调用15台转运车辆将样品从指定收样点转运至检测机构。保证专人专车转运样本,车辆人员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消杀人员:由现场服务保障人员组成。每个采样点至少2人,负责采样点现场消杀。采样结束后至少对采样点消杀1次,采样点医疗垃圾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打包、转运。

秩序维护人员: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相关部门及人员(机关干部、公安民警、村、社区干部、志愿者等)组成,负责现场秩序维护。

医疗保障队伍: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自派出医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采样点医疗救护、可疑病例隔离与转运等工作。

流动队伍:负责对需上门服务的特殊人群、集体单位人员、初筛阳性复采等特殊情况的采样。

应急保障队伍:由市、县疾控中心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对采样点现场技术指导,20:1混采阳性结果及必要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后勤保障人员:根据采样点的分布及数量,在每个采样点组建一个后勤保障工作组,由镇派出专员作为采样点负责人;各相关部门派出专门人员负责维护采样点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一)布设采样点

1、采样点分区。根据筛查人员规模,在提前规划好的采样场所布设采样点。采样点按要求合理设置,有效划分等候区、测温区、信息录入区、采样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物资暂存区和样品收集点,有序分流待检人员;配备采样时需要的各项物资,根据季节、气候、天气等情况,设置必要的遮蔽、保温等设施设备。

等候区:设置人行通道及“一米线”标记;测温区:配备帐篷、桌椅、消毒用品、体温枪等;信息录入区:配备帐篷、桌椅、消毒用品、手机、移动电源/充电器、插座、采样管及拭子、密封袋;采样区:配备帐篷、桌椅、消毒用品,准备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为受检人员提供纸巾、呕吐袋和口罩;缓冲区:空间相对密闭,用于采样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临时隔离区:空间相对封闭,用于暂时隔离现场发现的可疑感染者或高危人群;物资暂存区:清洁区,用于放置防护用品、采样管及拭子、采样相关消毒用品、户外消杀设备等;样本收集点:每个釆样场所应设置一个样本收集点。

2、采样点公布。通过发布指挥部公告、发送手机短信推送新媒体通知信息、广播、村、社区干部和小区物业上门联系等多种途径,向公众公布采样点信息。

(二)组织筛查对象

1、分类组织。居住小区住户的摸底登记造册、动员到采样点现场采样,由辖区村、社区组织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其他村落群众由村、社区负责;老人或行动不便无法自行前往采样点的人员,由村、社区登记造册,交采样点后勤保障工作组,安排流动采样组人员上门采样。

2、提前登记预约。通过广播、公示公告、手机短信、微信或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发布全员核酸预登记指引,引导筛查对象在到达采样点前提前录入个人信息,老人或小孩由家属代填,提前生成包含核心个人信息的二维码,并截图保存。

3、分时段采样。现场采样应尽可能采取分区分时段模式组织实施。各村、社区组织发动群众分批次前往采样地点,落实“一米线、戴口罩”要求,避免人群聚集,等候时间过长。应以使“群众舒心”为原则,合理安排采样工作。

(三)开展业务培训

采样前对核酸筛查采样、检测人员、信息录入、消杀、转运、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相关岗位分批分类开展业务培训。

(四)现场排队、登记

1、排队等候。采样工作人员提前就位后,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有序安排群众等候核酸采样。

2、登记过程。同时放行20人到登记区(按20混1采样),1名登记人员扫采样对象出示的核酸采样预登记检测码,再扫试管二维码,保存;另1名人员提前粘贴试管二维码,向采样对象发放相应采样物资(向第1名采样对象发放试管及拭子、第2-9名采样对象发放拭子、第10名采样对象发放密封袋及拭子),再放行至采样区。

(五)现场采样

1名采样人员负责对采样对象进行采样(拿到密封袋后,对该组试管进行封装;拿到试管后,开始另一组人员采样);1名采样人员负责辅助采样、消毒工作。采样过程中,每完成1人单次采样或进行一批混样操作后,都要实施手消毒,避免交叉污染。采样点实行单向通行,完成样本采集的人员,听从引导员的指引规范、有序离开。采样人员按规范放置标本。

(六)送样检测

1、样本的保存与转运。样本采集后室温放置不超过4小时,安排每2小时转运一次,医务人员将样品转运至指定转运点,由调用的转运车辆转运至检测机构,样品采集后6小时内上机检测。全员核酸筛查的样本属un3373b类感染性物质,按照pi650分类包装要求进行三层包装。

2、检测实施。检测机构接收标本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3、按时报告结果。从采样到报送结果需在12小时内完成,并直接与皖事通对接上传检验结果。

(七)医疗废物处理及现场消杀

采样过程中和采样工作完成后,消杀队伍应根据实际需要实施采样场所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物转运,坚决杜绝釆样场所成为交叉感染的源头。

核酸检测各环节均产生医疗废物,应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应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应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由采样点医务人员负责将各采样点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充分认识此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新冠病毒全员核酸采样检测工作的组织协调、要明确人员、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到位,合力推进工作的进展。

重点场所环境采样工作计划优质篇四

第一条  为规范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指辖区内局部或全部人群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量超过辖区内单体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最大检测能力,需调动辖区内更多或辖区外检测力量,共同完成的核酸检测工作。

第三条  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包括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实验室(含医学检验实验室,下同)和疾控机构实验室。

第四条  根据交通条件、人口及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分布等因素,对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及县域内开展大规模检测的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五)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信誉良好;

(六)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检测时效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承担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5000管的能力。

承担县域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1000管的能力。县域内的最大检测能力不足时,可委托其他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对不具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统筹分派检测任务。

第七条  按照《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建设的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城市检测基地,应当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

第八条  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度前往支援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受援地应当为实验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场地、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等条件,保障检测及时顺利安全开展。

第九条  拟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主要包括实验室场地、人员、仪器设备、检测能力、室内质控记录、室间质评结果等。

第十条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同时,在“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平台”中予以标识,供辖区内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参考使用。

第十一条  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可通过临时增加人员、设备等快速提高检测能力。拟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并标明有效期。

第十二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工作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强化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随时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根据自身检测能力接收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避免样本数量明显超出检验能力导致的样本积压、样本失效、检测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

第十四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是按照规定接受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人员上岗证》的卫生技术人员。签发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还应当同时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五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  各地决定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应当根据交通条件、检测能力等,从通过审核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遴选相关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并约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  接到检测任务后,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立即激活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短时间内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样本送达后即刻开展检测。

第十八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批次检测时,随机进行弱阳性和阴性室内质控,并定期参加国家或省级组织的室间质评。

第十九条  鼓励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在每个分区的核心工作区域安装摄像设备,安装位置能清楚记录检测的关键流程、关键部位和操作,实时录制加样、抽取、扩增和报告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

第二十条  在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期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派驻质量监督员,对实验室室内质控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出现问题时,派驻的质量监督员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一)实验室条件发生明显变化,不符合大规模检测实验室规定条件时;

(二)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检测不规范,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的;

(三)擅自将样本转包给其他实验室的;

(四)样本积压超过样本保存有效期的;

(五)在检测过程中未开展室内质控,未参加室间质评的;

(六)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混采、混检的;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

(八)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核酸检测任务的。

第二十二条 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暂停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业务。

第二十三条 使用未经专业培训、无核酸检测培训证明的人员从事核酸检验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 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罚。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医师,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罚。

第二十五条 出现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第二十六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从具备条件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确定检测单位的,各地应当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点场所环境采样工作计划优质篇五

为巩固我乡“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严防“散乱污”企业出现反弹和排查整治不到位问题,有效解决企业违规生产、污染环境、影响市场竞争秩序等突出问题,按照上级单位要求推动动态排查工作,每月按时报送我乡散乱污企业情况,对新发现散乱污企业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深度治理“散乱污”企业。

二、做好迎检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加大对上级发现问题整改力度,对上级巡查发现的问题注意梳理,及时认真抓好各级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整改,责成专职负责人员限期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委派专人严格监督,乡环保所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杜绝问题反弹,积极宣传我乡环境问题督察整改情况,正确引导群众关心支持整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重污染天气预警

参照上级工作方案要求,严格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按照“条块化”原则,各个企业明确监管责任人,环保所、企管站每天对相关企业进行巡查,并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形成高压态势。

2、禁燃、禁放、禁烧工作

加强禁燃、禁放、禁烧工作宣传力度,特别是重点节日期间,通过杜林乡广播站和各村大喇叭循环播放禁燃禁放禁烧音频,在沧河路段、廊沧高速、杜林集口、学校门口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提高人们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环保的社会氛围。

四、水污染防治工作

我乡有黑龙港河和小流津河两条主要河流,还有滹沱河、青年渠等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容有失,要严格按照“河长制”要求,定期巡河,认真填写乡村巡河记录,完善相关资料,及时发现并清理河道垃圾,加大水质监控和涉水企业监管力度,对企业偷排偷放现象一经发现严惩不怠。

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杜林乡环保所定期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的摸排巡查,及时上报摸排信息,更新本辖区内污染地块的名单、实施动态管理,以疑似污染地块作为重点关注风险区域,在风险区域落实专人监控土壤质量,防治工业垃圾、污水等污染源破坏土壤环境。

六、加强环境监管、强化环境治理

明确责任,定期考核,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的村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环保巡查组和各村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严格处罚,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辖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计划今年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辖区企业和居民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为环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严格管理,强力推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结构调整工作力度,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污染源单位减排管理,确保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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