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碎石供应合作协议 碎石运输合同(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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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碎石供应合作协议 碎石运输合同(五篇)
时间:2023-08-27 16:56:44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最新碎石供应合作协议 碎石运输合同(五篇)篇一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

二、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现场临时施工便道。

2、乙方负责协调城管、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的各种关系;其它事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期计划和所承担工程量大小安排车辆,如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要求

1、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检查,不得中途调换材料,同时运输过程中严禁发生中途转卖他人情况。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对周围环境及周围路面进行保护。

七、安全生产

1、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有手续车辆运输。

2、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周围的树木、房屋、青苗及各种设施等的保护,不得沿路撒料,如造成损失,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在运输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同甲方无关,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八、施工单价

采用方公里形式,每方每公里0.5元人民币(大写零点五元)(含过路费,油费,运费等)

九、工程款支付

1、施工过程中,甲方按乙方实际拉运情况(即甲方同海波建材有限公司双方确认的数量)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2、乙方单价中不含税金。(但乙方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协助甲方完成纳税工作)

十、相关事宜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相互协作,如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杜绝发生暴力事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自行组织完成,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时、足额发放所属人员车辆工资,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否则,甲方拒付工程款或代扣工资。

十一、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需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最新碎石供应合作协议 碎石运输合同(五篇)篇二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一、 乙方负责自备合格车辆将甲方开采的碎石,从岩口开采点安全运至甲方加工料口。

二、 合同期限:自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合同到期后如继续由乙方承运,双方另行订立书面合同。

三、 计量与运费:乙方承运的货物重量以甲方磅房过磅数据为准,每吨运费为_________元。

四、 结算:合同期每月26号结算运费一次。根据结算余额,甲方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运费的60%,余款在合同期满一次性付清。

五、 其他约定

1、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作业区内的安全生产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2、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及时运输,保证甲方的生产原料供应。

3、乙方必须做好交接班安排,保证车辆24小时正常装卸碎石。甲方只根据本合同与乙方结算运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车辆购置、维修、油料、车辆和人员保险、人员生活等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当对自己从事运输的车辆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另行调整其他车辆和人员履行本合同。对于乙方雇用的其他人员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可从40%余额中扣除。

5、 乙方承诺对于运输合同期间可能发生的事故赔偿,已购置相应的保险,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六、从20___年__月__日起每吨运费在原来运费的基础上加壹角。

七、乙方必须不折不扣确保甲方---机组的碎石正常运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及指挥,确保工程正常完工,如中途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八、乙方如运输不足必须增加车辆,确保正常运输。

九、乙方不得以任何条件哄抬运价、罢工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如因此影响甲方正常生产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每班甲方5000元误工费。(车辆机械故障除外)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碎石供应合作协议 碎石运输合同(五篇)篇三

需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_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商品购销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质量标准:

二、结算时间及方法:

三、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五、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_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七、本合同长期有效。

最新碎石供应合作协议 碎石运输合同(五篇)篇四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 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碎石运输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责任,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运输地点、线路及单价

1、运输目的地:澧县复兴厂东常高速一标段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搅和站。

2、运输距离:29公里。

3、单价:以碎石厂运至目的地,按20元/方计量,碎石数量以到达搅和站过磅重量为准(方量与吨位按1:1.5换算)。

二、结算方式

1、当乙方运输量到1万元,可向甲方申请预支运输费用的50%作为运输油耗,确保正常运输。

2、当乙方运输数量过到2万方(以过磅数量为准),甲方付清乙方运输费用的95%,余下的5%待合同终止后结清。乙方运输2万方后,乙方从交付甲方磅单的三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如不能及时付款,每天按运输费的总额2%付给乙方滞纳金。

三、运输量

暂定运输方量为3万方,根据需要可增加1万方(按实际数量为准)。

四、运输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日起二个月内有效,考虑到甲、乙双方后期合作的延

五、运输车辆数量

车辆数量由乙方自行决定,但必须完成甲方所布置的运输方量,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所要运输的碎石数量规格告诉乙方,以便乙方好安排车辆。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只负责碎石厂运输车辆的装车和运输的碎石数量。

2、乙方负责碎石运输安全到达目的地。

3、乙方负责运输车辆的路线、路面撒漏罚款,还包括负责运输过程中交警、路政、公路等有关管理部门以及因运输造成的村民矛盾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运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做到安全、文明、高效,若乙方引起的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5、石场内(即至上正式公路)运输道路由甲方自己负责维护,保证车辆运输顺畅,甲方有义务协调高速公路业主维护好从复兴厂下公路至搅和站之间路面,保持车辆能运输顺畅。

5、在保证运力的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为独家运输车队,如乙方(非抗拒性因素外)在甲方提前通知下无法或故意不安排车辆运输,甲方有权安排其他车辆,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补充、修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最新碎石供应合作协议 碎石运输合同(五篇)篇五

供应链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竞争形式,已经得到国内外企业的高度认可,而供应商在供应链中的重要地位,使供应商管理得到了普遍重视,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供应商供货

合同范本

。欢迎阅读与参考!

乙 方: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23层

协议签署地:上海市黄浦区

一、产品

甲方向乙方购买附件一所列产品,乙方保证该产品为原厂家生产,并符合

原厂家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二、包装和运输

产品均采用原厂家出厂时的标准包装。如甲方有特殊包装需要,需在签署

协议书

时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新包装事宜。

产品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下列交付地点和交付客户(最终用户)。甲方同

意,乙方将产品运至下述地址即视为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

交付地点:

交付客户:

联系人:

三、交付和验收

1、乙方承诺在 年 月 日之前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交

付地点,甲方或最终用户应接收产品。如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但甲方或最终用户拒收产品,则自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之日即视为产品交付。

甲方或最终用户(包括甲方或最终用户的工作人员)填写收货确认单,或者在乙方的物流配送单据上予以签字或盖章,即视为产品交付的完成。

2、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 日内对产品进行安装验收或委托最终用户对产品进行安装验收。

如甲方或最终用户在上述时间内未对产品组织安装验收,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四、产品的保修

产品按原厂家标准保修。

五、货款及支付

1、本协议项下产品总价款为 。采用如下方式支付:

(1)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总价款的 %;

(2)交付产品前 日内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

(3)产品交付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2、若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有权在不终止协议的前提下暂时中止交付货物,除非甲方向乙方交纳与迟延交付款项金额相同的保证金。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合同章方可生效。

七、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约如期付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违约金,违约金为日计未付款部分的0.1%。

若乙方未按约如期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违约金,违约金为日计未交付产品价款的0.1%。

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其提货之日起1个月内提货,如提货逾期,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甲方预付款将作为违约金,乙方不再返还给甲方。

八、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内乱、政府行为、原厂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视实际情况讨论协议是否继续履行。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双方协商协议的解除。

原厂家遭遇不可抗力视为乙方遭受不可抗力。

九、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执行。

十、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送货单据、发运单据、提单、仓单及对帐单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协议签署各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产品质量标准,并与供方样品相符,如与合同或者样品不符,需方须在两周内通知供方,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一月内可进行退、调货处理,由此产生得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根据市场需要需方可进行调货,由此产生的费用有需方承担。

三、合作方式

根据双方互惠互利、实现供应得原则下进行友好合作,合作方式为:供方以正常价格提供给需方所需产品,需方在准备购货时,向供货方提出书面购货需求,并交纳定金_____%,供方及时进行备货,货物准备妥当以后,供方通知需方将余款_______%打到供方帐户,款到发货。需方首次进货,可先支付所需产品货款得_____%,剩余______%在下次进货时付清。

四、权利和义务

供货方在保证此类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优惠价格给需方供货;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购入此类产品,同时为了维护市场得稳定,需方在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格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格的______%,批发价格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格。

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都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交由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六、供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货量而定)备货完毕,需方可以请供方代办运输,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七、合同有效时间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长期供货合同范本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

买卖合同

,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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