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服装厂外加工合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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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服装厂外加工合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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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最新服装厂外加工合同大全篇一

本合同适用作为纺织品代加、食品代加工、奶粉代加工、带料加工、电镀加工、塑料加工等合同用。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委托方:

年月日

最新服装厂外加工合同大全篇二

乙: 常州市华夏机械加工厂 单号:20xx-6-27

乙:收到(甲) 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承担)。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要求时间内送到甲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甲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 乙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

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有次品且由甲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单号:20xx-6-27 ***

甲:玻璃设备有限企业 乙:常州市华夏机械加工厂

经 手 人: 经 手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最新服装厂外加工合同大全篇三

订约人: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商品名称--标准磁罗经;

数量--共计 台;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glc-3型标准磁罗经:______ u.s.d(大写:______ 美元)。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

10.技术服务: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标准磁罗经,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13.其他条件:

标准磁罗经的商标应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另一份呈送 有关部门备案。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经理 经理

最新服装厂外加工合同大全篇四

双方为开展来料服装加工业务,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定作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期限:按甲方接单日起_____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提供面料,辅料,样衣,图纸,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乙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______保存。

四、甲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乙方允许甲方制作误差率为_____ %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乙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3.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乙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技术员跟单(检查质量),其食宿由甲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乙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经跟单员验收确认后,当天交付货款

九、结算方式 :

1.在甲方交货后,由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乙方。

2.乙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甲方结算。甲方银行帐户为:

十、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最新服装厂外加工合同大全篇五

乙方: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

收购数量: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新产小麦,甲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四、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帐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六、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七、根据收购进度和乙方安排的调出计划,拉运车辆由甲方自行解决,包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收购期间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拉运期间甲方应严格按规程操作,粮食出库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服装厂外加工合同大全篇六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原因,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原因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最新服装厂外加工合同大全篇七

签约地点:四川成都市

乙方: 签约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加工内容:

1、加工单价、总价表说明:。

2、以上单价包含等费用;

3、加工范围:钢结构合同4、构件加工数量为预估量;最终以图纸实际理论重量为准。

5、交货日期:甲方供应材料供齐后以后开始陆续交货,完,不得延误。

5、交货地点:乙方加工厂。

三、 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

1、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加工;

3、构件抛丸除锈达sa2.5级,喷涂普通灰色底漆一遍。

4、构件要求全部编号;

5、加工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工厂进行外观检验,然后提货,如构件到甲方安装时出现尺寸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完善,追究责任,无条件返工,并向甲方偿付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6、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 产品运输

1、甲方负责运输,乙方负责装车。

2、运输时间由甲方确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五、 付款方式

1、每批构件出厂时,付清该批构件加工费

2、最后一车构件发货时办理结算并付清全款,乙方发货。

六、 结算方式

按构件详图进行结算。

结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 技术保密协议

乙方对甲方工程项目及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合同保密,甲方对乙方的报价保密。如有泄密将追究相关责任。

八、 保证资料

乙方在交付产品时必须随车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提供辅材材质证明书

2、所有到场产品的出厂合格证

3、国家规定的钢结构构件的相关制作资料(探伤报告)。

九、 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请求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真接向法院起诉。

十、

甲方:成都赛特蓝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合同共三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最新服装厂外加工合同大全篇八

定作方(甲方): 签订日期:

加工方(乙方): 交货日期:

一、委托加工明细(数量以最后实际成品入库数为准) 款号:

颜色单位数量单价

二、质量技术要求:

1)甲方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2)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如有任何问题三日内通知甲方相关部门解决,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三、生产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乙方严格保密,保证不外泄,不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加工销售,否则负相应法律责任。若生产完毕,样品、纸样、主料辅料等一切归还甲方。

四、交货期和成品质量要求

1)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成本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4%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2)乙方需提供真实裁片数量,若弄虚作假,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件为单位,每件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3)乙方生产大货必须保证成品尺寸按照纸样完成尺寸生产(允许正负1cm误差)。若大货送甲方后,发现成品油污、跳线、多处线头、烂孔、抽纱、尺寸不对等情况,乙方每件按货品的成本价予以赔偿(加工费中扣除)。

4)乙方生产前需对布料、辅料核对,所有面料,辅料有质量问题的,应该在没有开始裁剪或加工前,报甲方确认或者及时更换,凡是由于乙方人员私自对有质量问题而继续使用的或隐藏不报的,由乙方承担该批面料、辅料的所有费用。布料和辅料超耗由乙方承担。

5)甲方将对乙方送来终检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合格率必需达到____%以上。超次品按照每件成本价从加工费中扣除。

五、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入库数量结算,此月出的货待下月____号前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七、双方协商的其他条约。

法定负责人: 法定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服装厂外加工合同大全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编号: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

3.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

4.1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

4.3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4.4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5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承揽方发货前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___天内发货。

5.2产品包装要求: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

9.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

9.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11.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1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或未经授权的承揽方员工或没有资格的员工使用上述数据。另外,承揽方同意需要上述数据的员工按照程序获得上述数据。

13.7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1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定做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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