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的名人故事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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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的名人故事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时间:2023-08-30 03:52:14     小编:HT书生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治国的名人故事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为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目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但部分领域法律滞后的问题依然突出。我们应围绕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取向,服务群众的现实需求,增进社会主义公民对法律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完善立法规范,突出立法重点,增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探索立法规律,强化立法调研、立法听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提升立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加快实现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保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涵丰富,作为行政机关,应该通过学习讨论,尽快将大会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实质指导实践。总书记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思想灯塔和行动指南。在今后工作和学习中,要把学习领会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同中央《决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自己的实际结合起来,力求做到掌握精髓、把握要义,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通过深入领会大会精神,我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未来更加有信心,更加有期望,更迫切的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祖国的富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朽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同时,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证。

【篇三】

治国的名人故事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二

雷锋说:“连长,赵家村的桥跨了,村民没法过河,我很担心他们。”

雷锋当天就去了河里,脱掉鞋子,挽起裤腿,跑进河里摸石头,把一块块的石头堆到河边。这时已经是11月份的天气了,河水冰冷刺骨。

村民看到很感动,老支书第一个跳下河里,也去摸石头。没多久,村里的年轻小伙子都跳下河去摸石头。才过三天,就把修桥需要的石头给摸好了。

这时,邻村的张石匠领着一群人,推着车,车上都是木头,赶了过来。

就这样,雷锋带着村民,一个星期就把桥修好了。

治国的名人故事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三

晋文公手下有一个人叫李离,他当法官的时候,因为错听了别人的话杀了不该杀的人。于是,他便把自己关押起来,并给自己判了死罪。

晋文公为他打圆场,算了算了,多大点事啊。更何况,这是你手下人的错误,又不是你的罪过。

李离说:“大王,话可不能这么说,我不能把我的责任推给下属。”他进一步解释说,“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其罪下吏,非所闻也。”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我被任命为他们的长官的时候,没有任何推让;当我得到的俸禄比下属多的时候,没有把俸禄分给他们,现在出了问题却要下属担责任,这种事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呢。

作为一名法官,就该依法办事。用错了刑,杀错了人,自己就得被杀。这没什么可商量的。最终,李离没有听晋文公的阻拦,自杀了。

这件事记载在《史记·循吏列传》中。李离自杀后,晋文公是什么反应,其他大臣是什么反应,史书没有写,但一定会有一种声音存在,那就是:国君救你,你都不懂就坡下驴,李离真是个傻子!

太史公最后的评论是:“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也就是说,李离尊重法律,引咎而伏剑自杀,正因为这样,晋国的法律才在公平的轨道上,得以推行。

司马迁始终不动声色,他只是平静地罗列事情的经过和结果。司马迁的言外之意大概是:任何时代,当群体活到精明的时候,社会需要一些伟大的“傻子”来支撑!

治国的名人故事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四

天,在电影院里,电影还没开演。

一个姓贾的小学生发现前排座位上有个解放军叔叔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觉得挺奇怪:电影马上就要开演了,怎么还在看书?小学生探头一看,原来是雷锋叔叔。

雷锋是他们学校的校外辅导员。

“雷锋叔叔,这么一点时间,你还看书啊?”小学生非常好奇地问。

雷锋说:“时间短吗?我已经看了三、四页了。

小贾不好意思地答道:“不紧!”

雷锋亲切地说:“不抓紧可不好。

你们在学校里学习,太幸福了。

一定要认真地学。”

雷锋是一个汽车兵,有两件事他从不放松。

一件是汽车上的方向盘,一件是毛主席著作。

“有的人总说工作忙,没有时间学习,我认为问题不在忙,而在于你愿不愿意学习,会不会挤时间。

要学习的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

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钻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

由此看来,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

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善于钻。”

现阶段的钉子精神内涵是十分丰富的,不过其本意还是积极向上的,什么是钉子精神?不仅仅代表挤和钻,更在深层次上阐述了成功的原因。

钉子精神代表了事业目标和努力程度,钉子之所以能钉进木板,是因为目标小,力度适当。

那么人在做事时候用这种精神来认真对待对成功有很大的帮助”

治国的名人故事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五

依法治国,实现法治中国,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梦想之一,刚刚结束的中共第xx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大跨越、迈向法治中国的新里程,描绘出了一幅明晰的实施路线图。

全会公报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引领作用,司法不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我认为,这一理念的树立,对我们加强法治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司法的权威公正,不在于制订了多少法律法规的条文,也不在于运用司法手段惩处了多少人,更不体现在借权力立威上,而是公正法治。公正的法治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立法的公正,即法律法规的制订,不是面向少数人、少数阶层的利益,而是为全社会国民服务;另一方面是执法的公正,不徇私枉法,一切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没有法治的公正,法制就会混乱,法治社会建设也就没有了基础。

这些年,党和政府在实现法治公正方面做了大量建设工作,例如为了保证法治公正,一些重大案件采取了异地审理的办法,还主张了上级法院的督办督查或检察机关的抗诉,提出了司法独立办案拒绝干扰的措施,并开始实现司法改革的起步,xx届四中全会更首次提出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的思想,提出要建设既高效又公正的法治政府等。这些都说明,法治公正的建设已纳入了正常的轨道。

司法公正过去也曾强调过,而且这一思想理念也从没什么人公开反对过,但问题是过去在实践中还是不断发生不公正的偏差,这是为什么?我想,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法治公正建设中,监督机制没有彰显权威,在权力面前经常缺席或被削弱。这种影响法治公正的权力,来自于几个方面:一是某些当权的一把手有意将法治的权力纳入自己囊中,以“批示”、“指示”等方式干涉法治,以自己的威权代替法治,也就是以权代法;二是执法者出于种种原因徇私舞弊,不依法办事,或放弃法律原则立场,屈服于权力;三是行政者或执法部门习惯性不作为,不敢依法担负责任,法律之外,还要上面的批示、决定才肯依法行政,这就与法治政府南辕北辙。

第一,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重点管住一把手的无限止权力(也称“绝对权力”),要把权力关进笼子,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党内没有超越法律、党章党规的特殊党员,社会上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殊公民。

第二,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应加强监督。现在司法独立的理念正在被公众接受,一些党政机关领导人也严以自律不干涉司法机关办案,但是,司法机关的独立,只是司法公正的一种保障,并非有不受监管的无限权力。作为各级司法部门,既要敢独立行法,也有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检验、监管的义务和天职,将来司法真正独立以后,既需要理顺与党的领导的关系,更要接受社会的监督,例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舆论舆情乃至人民陪审机构的监督;在法冶建设中,应使司法独立建设与司法监管体系的完善同步进行,两者缺一不可。

第三,司法公正的建设不能忽视司法透明。由于不透明,往往会给司法不公正留下了各种非法潜规则的操作空间,所以,司法公正的建设,更有赖于制度设计的透明、科学,要堵塞潜规则的生存空间,不给司法公正留下隐患。

治国的名人故事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六

雷锋关心群众是一贯的。有一天,他正在部队驻地附近擦洗汽车。突然阴云聚扰,下起了雨。他连忙拉开帆布盖车,一抬头,发现公路上有个妇女带着两个孩子,怀里抱着个小的,手里拉着个大的,肩上还背着个包袱,“叭叽叭叽”膛着泥水,在大雨中吃力地走着。

雷锋听了,看看她背这么大的包,还带两个孩子,天又快黑了,下着这么大的雨,怎么走呀!就说:“大嫂,你在这里等等……。”他连忙跑回宿舍,拿来了自己的雨衣给纪大嫂披上,接过孩子来替她抱着,冒着风雨送她们回家。

雷锋说:“军民是一家,何必说这个……”

风还在刮,雨还在下,天也黑了。纪大嫂和家里人再三劝他宿下,等明天天晴了再走。雷锋想:刮风下雨算什么?一定得赶回部队,明天还要照常出车呢!就辞别了他们,又浑身湿淋淋地冒着风雨连夜跑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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