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工作报告总结 工作报告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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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工作报告总结 工作报告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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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完善制度工作报告总结 工作报告制度篇一

院长能否成功竞聘、人员能否顺利分流是此次基层医改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对人事制度改革的刚性政策,坚决执行到位。如,对xx年12月30 日以后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卫生院自聘人员,严格按规定于9月1日前全面清退;对xx年12月30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非在编人员中无学历无资质人员,一律直接纳入分流对象。坚持因事设岗的原则,全县491个编制,设置专业技术岗位434个,占总岗位的88%,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同时,鼓励资历低、年龄大、身体状况差的人员提前离岗分流,使卫生院有一部分空余编制,便于以后逐步补充人才,改善医务人员队伍结构。

为保证乡镇卫生院在人事改革中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我县努力做到既坚持原则,又不死板教条。如,在卫生院长竞聘过程中,独山乡卫生院出现了两轮公选、两人竞聘均未当选的状况。县卫生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外科负责人提拔为副院长,并保留其人事关系在县二院不变,委派到独山卫生院临时负责。对在编和非在编人员身份界定时,凡是通过人事局、劳动局、人才中心和卫生局等途径进入卫生院工作的人员,一律作为在编人员对待。对卫生院自聘人员按非在编人员处理。对部分在编不在岗人员要求返回原单位参加竞聘的,一律同意;对不愿返回参加岗位竞聘的,按自谋职业处理,给予一定资金补偿。

本着人文关怀的原则,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保障职工的利益。如,有3名过去由乡镇卫生院调入县医院但始终未解决县医院编制和工资待遇问题的退休人员,多年来上访不断。此次医改,将3人重新纳入了乡镇卫生院退休人员一并管理,解决了他们的工资待遇,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乡镇卫生院不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其中无学历无资质的,允许他们不参加竞聘,直接按分流人员处理;有学历或资质的,按自谋职业处理,给予一定资金补偿。对清退的人员,各乡镇卫生院普遍给他们赠送纪念品,帮助解决一些具体困难,有的卫生院还给予一定的清退补偿费用。目前,所有清退人员对此次医改均表示理解支持并平稳离岗。

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县按规定办事的同时,坚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稳定。实行包保责任制,每个卫生院都有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负责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工作。坚持“四个必谈”:一是竞聘院长的落聘人员必谈。对他们给予必要的安慰,为他们安排好工作,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二是清退分流的人员必谈。向他们讲清道理,让他们了解政策,化解抵触情绪。三是提前退休的人员必谈。通过沟通交流,使他们理解支持医改,提前离开岗位。四是跨单位参加竞聘的人员必谈。此次医改,原有4家乡镇卫生院由租赁卫生院改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原有人员要到其他卫生院竞聘上岗。通过三番五次地沟通,25名跨单位竞岗的人员愉快地选择了新的岗位。

完善制度工作报告总结 工作报告制度篇二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的劳动纪律,严格教职工考勤制度,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 出勤要求

学校所有教职员工,遵守校规校纪,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全体教师,要围绕承担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任务,科学分配时间,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按时参加周一例会和集体活动,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有关规定

1.学校执勤领导负责监督教师每日出勤及签到。

2.考勤签到表由总务安排专人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放到签到桌上。上班铃响后,由当日值班负责人负责将签到表收回并上交总务处。

3.教师出勤情况由学校领导或工会委员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检索监控、检查办公(上课)现场、翻阅签到表等形式进行抽查。凡发现空堂或外出不签到(进校不销假),或办公脱岗者,一经查出按旷班论处。

4.允许教师每周有一次外出(两小时内)。对多次外出办私事、超过学校规定者,每超一次扣出勤量化分0.05,扣完为止。

5.在教师集体活动(例会、教研等)中。如有早退现象,每有一次扣量化分0.05分(特殊情况,如接送孩子除外,但不领全勤奖,出勤量化分最高为2分)。

6.加强门卫管理,经常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如有违反学校规定,除按规定扣除部分工资外,情况严重者,将追究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7.学校将教师出勤情况,每月一公布,接受监督。

三、本规定自三届三次教工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其他规定仍执行《市中区中兴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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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工作报告总结 工作报告制度篇三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制度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不断地发展创新,它是保证整个文明体系趋于稳态的一把利器,悬挂于每个人头上,时刻警醒着我们当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已规矩无以成方圆”。古人的金玉良言应当谨记,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单位有一个单位的一整套制度,规范每一位员工的行为准责。考勤制度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但它关系到单位全体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代表着单位的集体形象和荣誉。具体联系到每一个人,可以反映出这个人的个人素质和思想觉悟。一个没有考勤制度的单位,每天都会有人姗姗来迟,也有人早早收场,更有甚者难得露面,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单位工作效率挫伤其他遵守单位纪律的员工的'积极性,因此建设和完善考勤制度势在必行。

公平公正是考勤制度建设的基础。一个成百上千号人的单位,如果只规定某些人要参加考勤,难免会让有些人有意见,不舒服。因此,考勤制度的主体必须面向全体工作人员,不能厚此薄彼。当然,由于工作性质内容的不同,考勤的制定要符合实际:有的要加班,有的不用加班;有的加班多一些,有的加班少一些。不同性质的工作决定了考勤统计方式,从而保证每一个人在考勤制度面前的公平、公正。

领导带头是考勤制度建设的关键。既然已经推出了考勤制度,那么绝不能让其成为摆设,单位领导需以身作则,做好带头作用。主要领导负责带头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负责带头自己分管的人员,形成链式管理,一环套一环,努力抓好每一个环节,对于掉链子的要及时沟通补救。从上到下凝聚精神,做到上行下效,形成无迟到之违纪,无早退之乱伍,往来兼好员工的工作氛围。

赏罚严明是考勤制度建设的手段。有好坏比较就有赏罚之必要,做到有“功”必赏,有“过”则罚。通过对参加考勤人员每月的考勤数据统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该员工当月的工作表现。给予表现优秀的员工一定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以调动他们主观能动性,使其在工作上再接再厉。对于表现较差,考勤不合格员工一些必要的惩罚措施,可以起到防微杜渐的效果。如果是长期不合格的,必要时做出开除处分。

责任监督是考勤制度建设的保证。虽然考勤机器、摄像头等高科技设备给考勤制度的建设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持,但是要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应付考勤的手段可谓层出不穷,只有想不到没有办不到。加强责任监督,责任到人,分块监督,建立科学的问责机制是对付那些浑水摸鱼之流的强力武器。

制度的建设离不开每个人的支持和坚持,考勤制度关系到一个单位、公司健康稳步发展,关系到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每一个人都应树立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这是贯彻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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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工作报告总结 工作报告制度篇四

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批准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就有关事项联合通知如下。

一、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工作。要明确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全面掌握当地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和校车运营情况,确定校车安全管理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确保校车安全。

二、制定《条例》实施办法

《条例》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办法。各地要按照《条例》“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制订《条例》的实施办法,设定合理的过渡期限,细化完善《条例》的要求,对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校车通行安全和乘车安全以及法律责任作出详细规定,把校车服务的重点放在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要保障过渡期期限内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载客汽车都取得校车标牌,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接送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校车为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

三、制定校车服务方案

有必要提供校车服务的地方,要以县为单位制定校车服务方案。县级人民政府要在保障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充分发挥公共交通作用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地制宜制订校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依据本省级人民政府设定的过渡期限确定服务方案实施的时间和步骤。要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校车服务方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经地市级人民政府统筹,报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各省(区、市)要加强对县(市、区)级校车服务方案的指导协调,在县级校车服务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省级校车服务方案。

四、确保过渡期交通安全

县级人民政府要针对过渡期大量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作为幼儿、小学生校车使用的实际情况,按照“既保证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乘”的原则制订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组织建立并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凡是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及其驾驶人员都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要充实和加强监管力量,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强化对在过渡期内仍可以作为幼儿、小学生校车使用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的管理,使学生接送车辆依法依规安全运行,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五、开展专项治理

各地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对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监督,依法查处。对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对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的校车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六、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

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将于2012年秋季组织开展全国《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的内容是:各省(区、市)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和《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情况,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校车生产销售情况;各县(区、市)校车服务方案、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的制定情况,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校车驾驶人审批管理情况,校车档案和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情况;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随车照管人员配备管理情况,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等。在此之前,各省(区、市)也要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条例》专项督查。

七、履行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认真履行《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大力协同、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细化职责任务,及时沟通情况,加强指导协调,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校车经费筹措机制等。

近年来,“上学娃”放学路上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其车安全更是舆-论热议的焦点。什么样的车可以称之为校车?校车又该有哪些标准配备?校车驾驶人应满足什么条件?如何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体系,保护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配备卫星定位和监控

什么样的车可以称之为校车?只要是可以接送学生的车辆都可以作为校车吗?在很多地区对于“校车”这一概念并没有一个明确规定。“校车是指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校车服务对象为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上下学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由学校配备或校车服务单位提供的专用校车,和通过专线公交或定期租用专业运输公司车辆承担学生上下学接送任务的非专用校车,均需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对于校车本身的配置,也应当有更为严格的要求。《通知》中规定,所有专用校车应配备干粉灭火装置、逃生锤、急救箱、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及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备,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以及限速装置(出厂时调定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80千米/小时)。

另外,在国家未出台非专用校车标准前,对于非专用校车暂按以下标准执行: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逃生锤、配备急救箱、采用转向助力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安装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车辆前部应设置碰撞安全结构。

驾驶员具有3年以上驾龄

校车使用许可又应当符合哪些条件?《通知》规定,车辆应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有取得相应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有包括行驶路线(校车不能跨市接送学生)、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有健全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校车驾驶员不同于其他车辆驾驶员,所承担的责任更加重大。《通知》中对校车驾驶人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校车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定期联合整治“黑校车”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校车标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制作,标牌中载明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各单位(学校)要高度、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校车的审核登记流程,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每年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集中对辖区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检验;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安监等部门定期对校车运行进行监督检查,联合整治“黑校车”。

完善制度工作报告总结 工作报告制度篇五

金秋来临,《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于10月正式落地。按照规定,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符合条件者还可参与积分落户。

以“居住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积分落户”打开更公平通道,让外来人口享受到更多基本公共服务,北京户籍制度改革的大动作,点燃了无数“北漂族”奋斗的梦想,也体现了国家逐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努力,成为这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制度创新的生动缩影。

“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聆听全面深化改革激荡的变革之声,“制度”堪称最响亮的音符。

“制度设计”“制度建设”“制度安排”“制度完善”“制度保障”“制度衔接”学习在各个场合的重要讲话,梳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历次会议的内容,“制度”从未像今天一样,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词;“制度创新”也从未像今天一样,成为牵动改革的牛鼻子。

在传承中超越

一部中国改革史,也是一部制度变迁史。

早在1992年,邓小平就曾指出:“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由此,中国的改革从初步探索和局部试验阶段,走向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全面探索阶段。 强调,“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今天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核心的全面深化改革阶段。

“到二〇二〇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设定的改革目标。“制度体系”“制度定型”,党的文献中首次出现的概念,让世界看到新一轮改革的制度取向。

三年来,改革既取势、也取实,“制度创新”始终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抓大不放小”,密集推出了一系列宏观方案和细化规定。细览中央深改组审议的文件,既包括国资国企改革、财税体制改革、价格机制改革等重大举措,也包括足球改革方案、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等具体安排,还包括自贸试验区、司法体制改革等试点方案。相关意见甫一通过,配套措施就紧跟出台。点面结合、统筹兼顾,成熟一项推进一项,避免了“胡子眉毛一把抓”,促动制度建设形成整体合力。

三年来,改革站位高、察大势,“制度创新”始终注重顶层设计和配套衔接,综合部署“弹钢琴”,使一系列制度体系愈加成熟定型。改革不是单个领域体制的调整和修补,而是各方面体制与制度的创新;不是某个领域体制改革的单向推进,而是各领域、各层次的系统推进;不是止步于改革体制机制,而是要着眼于制度聚合与集成,形成总体性的制度成果和制度文明。截至目前,中央深改组累计召开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近190份规则、方案、意见,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法治等多个领域,尽管内容各有侧重,但均着眼于织密制度之网,为改革搭建起制度框架。

还是维护公平正义,都需要一套更加完整的制度。换句话说,要用制度建设巩固改革开放的成果,也要用制度建设发掘进一步改革的动力。各个领域的“制度成长”和“制度创新”,必须始终把握人民利益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制度保障人民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改革动力。

这三年,制度创新释放出实实在在的红利,让群众收获“获得感”。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一部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落户者实现了最基本的权利;新医改迈向纵深,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减轻了看病负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字当头,环境监测、环保督察大大强化,天更蓝了、水更清了新的制度,更加注重个体的幸福指数,使更多普通人从变化中对比今昔、增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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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工作报告总结 工作报告制度篇六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 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1. 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2. 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3. 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徇私舞弊。视情节奖30—300元。

4. 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5. 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6. 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1. 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2. 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3. 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4.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5. 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6. 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7. 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8. 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9. 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10. 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11. 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12. 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13. 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14. 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15. 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6. 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17. 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5. 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20. 在酒店内赌博;

21. 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完善制度工作报告总结 工作报告制度篇七

学校要发展,就必须巩固和完善学校制度,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就突出了学校制度的的引领作用,因为这些制度的建立都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校长在制度引领上的作用至关重要。制度引领成功与否,关键是制度是否科学、民主和落到实处,这就需要校长根据学校发展目标,特别是教师的发展来确定管理制度制度的方向从而达到用制度管人的目的。

一、首先要制度的建立要科学合理,突出“以人为本”和“以校为本”的理念。

1、制度必须合法,学校的各项制度建设都必须在国家的法律和各行政部门的法规范围之内。

2、学校、教师的发展目标必须科学、合理,不同学校、不同教师,不同时期都应该有不同的发展目标。校长首先要明确学校的发展目标。这个目标的确立必须考虑学校和教师的实际,只有这样的制度才能有效地促进学校的发展。

3、学校的制度建设要有前瞻性,要考虑制度的长远作用。要发挥制度的引领作用,校长要根据学校发展目标,高瞻远瞩地确定建立哪些制度。如校风、教风、学风的”建设?教师的专业思想和专业技能考核?课堂教学改革应该如何走向?教师考核如何进行?学校资源如何整合?教师福利如何提升?都要求校长要深思熟虑高瞻远瞩。

4、学校制度建设必须循序渐进,在制度建设上要逐步求全,要遵循发展的规律,学会科学地规划,有步骤地实施使学校制度建设的最终达到目标。作为校长,还必须努力挖掘学校优秀的教育教学典型,在学校大力地进行示范,从制度上引领教师走向成功。如《学校先进教师评选办法》、《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学校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等等。

二、建立民主的评议制度,要发挥制度的引领作用,重要的一点是制度一定要建立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这样可以避免制度制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其次要重视个别教师的意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第三是要做好制度建设的“扫尾”工作,要时刻关注制度的滞后性;第四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申述体系。教师应广泛参与到制度建设中来,一个制度要具有引领作用,首先得让教师们积极参与到制度建设中来,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这是为了促进他们专业发展和学校发展的需要。要注意制度实施中的“扫尾”工作,关注制度的实施情况。同时校长审时度势地修改、废除、制定相应的制度。

三、严把制度落实关,所有制度存在的价值关键是落实,不然制度就形同虚设,这就要在制定管理制度时要考虑制度的可操作性,其次是明确责任,提高执行力,同时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执行制度。任何制度,在制定之初就必须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如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常规方面的制度就属于教务处执行,班主任考核方面的制度就属于政教处执行等等。校长要重点关注这些责任部门的执行情况和实施的真实效果,以便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总之,要想从制度建设上引领学校发展,就必须对学校发展具有预见性,在制度建设中重视其科学性和民主性,狠抓制度的执行。这样才能达到学校和教师共同发展的目的。

完善制度工作报告总结 工作报告制度篇八

一、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例会,做到按时召开、形成制度,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召开,要事先通知。

二、例会要以党建工作为中心议题,认真听取各位党员前段的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讨论制订下段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在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搞好党政分工,不能用生产性会议或其它形式的会议代替。

三、例会前要做好准备,做到议题明确,内容清楚,会议情况要做好记录,以备检查调阅。

四、例会由党组(支部)书记主持,每次例会出席率要保证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事先请假,党组(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

海电幼儿园党支部

2015年3月

党务干部培训制度

1.建立党务干部队伍。要选拔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的同志担任专、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工作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2.定期参加培训制度。积极参加局党委定期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积极参加局党委组织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推广、

学习

交流党建工作好的做法、新的经验,不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我们对以上工作机制将不断完善,修改充实,切实加强我园党组织的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管理党员,教育党员,使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增强活力,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为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思想政治保障。

海电幼儿园党支部

2015年3月

为了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支部党建活动情况,使支部工作得到上级党组织的及时检查和指导,特制定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一、支部年初向党组报送党建工作安排,时间在三月底前。要求全年党建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既具有高标准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每季度向党组报告一次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年终写出全面工作总结,并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随时书面或口头报告有关情况。

三、报告内容主要为党支部职责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完成落实情况,重点是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项工作开展情况、方法措施及其

成绩

效果。

四、报告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全面反映情况,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也反映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办法、措施。

海电幼儿园党支部

2015年3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密切社区各单位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探索新时期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促进街道社区“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市委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掖县路社区实际,特制定掖县路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市街道社区管理的发展要求,以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增进党建工作的合力为目标,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把条块单位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参与联席会议的各成员单位之间是民主、平等、合作的关系。

第三条 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宗旨是交流、协调、评议、创优、共建,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大事共抓、文明共建。

第二章 成员单位

第四条 参加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

(一)街道党工委;(二)社区内行政单位、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三)社区内部队党组织;(四)社区内企业及各种经济成分的党组织;(五)社区居民党组织。

第五条 每个成员单位选派一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如原参加人员有变动,可由会员单位党组织决定另派人员参加。

第六条 成员单位的义务:

(一)成员应遵守联席会议的规章制度,积极完成联席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认真执行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或意见。

(二)成员之间应互助互利,及时提供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相互学习,平等交流,尽可能做到社区资源共享。

(三)在协商的基础上,帮助解决

其他

成员单位提出的协作要求。

第七条 成员单位的权利:

(一)向街道党建协调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质询的权利。

(二)向街道党建协调委员会提出协作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八条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通报和交流成员单位党建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专题)走访、考察、学习等活动。

(二)对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各方的行动。

(三)讨论研究辖区基层党建工作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对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在社区内的政府机关(职能部门)、企事业等单位的党建工作和履行社区管理、文明创建应尽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反映。

(五)组织开展社区党建

创先争优

活动,一定时期内评选表彰“社区优秀党员”、“社区先进党组织”。

(六)增强凝聚力,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成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协调委员会主任,确定一名党工委副书记分管社区党建协调工作;设委员若干,由辖区内主要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与街道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十条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职责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确定会议议题,具体实施会议决议,协调各方行动。

第十一条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通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工作,所作的重大决议决定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协调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联席会议。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请假等制度。

第十三条 联席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平等协商、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办法,充分尊重每一个成员单位的意见。对未达成共识的问题,不写入会议决议。

第十四条 每次会议后及时起草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与会单位。下一次会议,各单位应报告本单位执行会议纪要的情况。

第六章 经费保证

第十五条 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所需经费主要由街道财政予以解决。各成员单位应给予一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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