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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作补贴调研报告篇一
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县乡镇(街道)工会在组织建设和履行职能作用上取得了较大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建设日益加强
我县乡镇工会组织原来都是基层工会,亦即乡镇机关工会,与辖区内的乡镇企业工会没有隶属关系。随着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对乡镇工会组织进行体制创新、组织升级。20××年12月,全县18个乡镇的工会组织在原来的基础上全部组建了既有基层工会职能又有地方工会职能的乡镇总工会,同时还建立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等工作机构,承担起对辖区内工会工作的领导和介入的职责。20××年,新成立的4个街道办事处也都先后建立了总工会。22个乡镇(街道)总工会的工会主席大部分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个别由乡镇人大主席兼任,学历均大专以上,还配备兼职工会副主席22名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22人。
2、数量规模日益扩大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我县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形成一个较大的群体。为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各乡镇(街道)总工会把本辖区内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全部吸纳为下属村工会会员,使其本地入会。另外,由县总工会牵头,依托县驻京流动党委,在北京海淀区建立输入地工会工作委员会,依托劳务派遣工党委,正在筹建劳务派遣工会委员会。努力实现工会组织的纵向延伸和对农民工的纵深覆盖。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各乡镇(街道)辖区内非公企业比以前有较大幅度增长。乡镇(街道)工会突破单位和用工形式的限制,通过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工会联合会、社区工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等方式,把难以单独建会单位的职工和大量分散、流动的职工组织起来,使大量劳务派遣工、季节轮换工、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今年,全县18个乡镇全部建起了区域性工会联合会,横向扩面,不留死角,实现了辖区内工会组织的全覆盖。
目前,全县22个乡镇(街道)总工会下属工会联合会22个、村级工会联合会42个(涵盖村工会296个)、基层工会92个(其中村工会70个,其余为乡镇、街道机关工会)、企业基层联合工会10个(涵盖法人单位157个)。共有工会会员19329人,其中,乡镇(街道)机关会员1130人,农民工会员18199人。
3、职能作用日益明显
乡镇(街道)总工会在县、乡镇(街道)、基层工会“小三级”工会组织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中枢作用,逐步成为工会工作的前沿阵地,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为职工办好事实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18个乡镇总工会全部代表辖区内职工与企业签订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57家,覆盖职工2832人。工资集体合同备案率为100%,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建制率100%、履约率100%。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使职工的收入得到明显提高。据测算,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职工人均工资达1050元/月,比工资集体协商前增长12.1%,且大部分企业能按工资集体合同的规定给职工发放工资,切实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各乡镇(街道)工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当地企业实际和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积极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劳动竞赛、技术革新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动员职工为推动乡镇(街道)企业发展、做大做强本地支柱产业建功立业。
三是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各乡镇(街道)工会普遍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坚持开展年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日常扶贫济困工作,年均筹集资金近2万元,救助困难职工30多人。积极向县总工会申请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使互助范围向乡镇总工会、村工会和中小企业延伸,今年又将773名村委工会会员纳入互助范围。协助住建局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和市场监管体制,并为12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8万余元。与县劳动就业部门联合实施“阳光工程”,对农民工和城镇待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并开展职业介绍。馒头营乡总工会与乡纪委、司法等相关部门联合建立“信访服务中心”,接待群众、职工来信来访,使广大群众、职工的合理诉求得到了解决,有效维护了职工队伍和全乡社会的稳定。
1、工会干部没有编制
我县乡镇(街道)总工会从主席、副主席到一般工作人员均无编制,真正是“有职无编”。而同为群团组织的青年团、妇联则都有专职编制。因无编制,工会干部均为兼职,且身兼数职,故无暇进行业务思考与创新,对工会工作只能疲于应付。另外,由于种种原因乡镇(街道)干部变动比较频繁,也影响到工会干部队伍的稳定。相当一部分工会干部知识结构不合理,理论、业务素养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会工作,与上级工会的要求和基层工会以及职工的需求差距较大。
2、部分领导关注不够
由于过去各乡镇辖区内的职业群体主要是农民,只是乡镇机关及所属少数企事业单位建有工会组织,从领导到群众对“工会”的概念比较模糊,认为工会与乡镇没有多大关系,工会工作也基本没有列入乡镇工作议程。现在,经济社会形势的巨大变化促使乡镇(街道)的工会组织日渐增多,工会工作也逐步列入乡镇(街道)工作议程。但由于思维的惯性,部分领导对工会和工会工作关注不够,重视程度不够,与党对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3、工会经费严重不足
虽说乡镇总工会“既有基层工会职能又有地方工会职能”,但在工会经费方面,由于相关政策缺位,乡镇(街道)工会既无地方工会管理和使用经费之权,又无基层工会经费留成,处于地方与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空白地段。仅有的一点活动经费就是乡镇(街道)机关工会自身的经费留成,且工会财务不独立,没有直接支配和使用经费的权力,工会经费使用审批困难。这与乡镇(街道)总工会履行“地方工会”职能,开展工作、活动的经费需求相比实在是极不相称,严重影响了其工作的开展。
我们认为,我县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今后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
1、抓机构强组织
当前,应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按照理顺组织体制、整合组织资源、壮大组织力量的要求,积极与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尽快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机构编制、干部配备、工会经费等方面的政策,明确乡镇(街道)工会作为一级地方工会的基本定位,同时履行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职能,为推动工会工作在乡镇(街道)的落实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应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配套工作,各乡镇(街道)工会至少要配备1名真正意义上的专职工会副主席和1名专职工会干部。同时还应为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工会工作者或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选聘工会协理员,以充实乡镇(街道)工会干部队伍。另要通过参加上级工会培训、以会代训、交流学习、鼓励自学等形式来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从事工会工作的本领和能力。
2、抓宣传提认识
各级工会要通过多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新形势下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效,不断扩大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使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过问和积极支持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各级党政领导也要突破思维惯性,关注、重视工会工作,为乡镇(街道)工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3、抓经费坚保障
上级工会要明确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留成比例,采取市总工会让一点儿、县总工会挤一点儿、乡镇(街道)凑一点儿的方式,切实解决乡镇(街道)工会经费问题。对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的提取上缴应打破传统框框,从有利于乡镇(街道)工会开展工作的原则出发,为乡镇(街道)工会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经费保障。
4、抓载体,增活力。
乡镇(街道)工会既有地方工会的综合性、指导性,又有基层工会的具体性、实践性,因此不能照搬传统的工会工作套路,要结合乡镇(街道)工会特点,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乡镇(街道)实际的工作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工会要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党政支持,建立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以及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努力构建“党政支持、部门协同、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运行机制。同时积极推动县委、乡镇(街道)党委将工会工作纳入考核范围。要遵循业余、小型、分散、多样、适度、有效的原则,根据职工意愿和企业需求开展工作和活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工会“上代下”的工作机制,把基层难以开展的工作和活动提升到乡镇(街道)一级来开展,不断增强乡镇(街道)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乡镇工作补贴调研报告篇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一、2004年全镇卫生工作回顾
2004年在镇党委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与高度重视下,在村级两委以及镇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参与配合下,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强化农村公共卫生为重点,完善措施强化治理,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党委、政府以及卫生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艾滋病防治工作在全县通报表彰,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疾病控制、妇幼卫生工作顺利通过了市考核团的检查,结束了县河农村卫生工作不能代表县级参加市级的考核。
(一)艾滋并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重大疫情继续得到控制,党委政府十分重视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成立了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防艾滋病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去年共组织乡村部门22个村委会90余人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既往有偿供血人群“三查清“工作,按照全省提出的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总体要求,严格对照标准,实行分户造册,建卡登记,送样检测,全镇共入户调查检测5550户14923人,查处有偿供血人员1人,采样送检1人,排除了艾滋病感染,对一名艾滋病感染者进行了追踪调查本人及亲属都不在我镇居住,从去年9月开展了免费阻断母婴传播艾滋病工作,共组织免费检测孕妇68人,未发现艾滋病阳性孕妇,结核病控制项目稳步推进,发现并免费治疗结核病人6例,占县下达任务的37.5%,常规开展计划免疫工作,全年正常运转6次,预防结核病卡介苗接种114人次,接种率达97.4%,预防小儿麻痹症糖丸82人次,接种率达98.8%,预防麻疹疫苗接种93人次,接种率97.9%,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的疫苗87人次 ,接种率97.8%,乙肝疫苗接种114人次,接种率达到97.4%,传染病报告率控制在198/10万,无甲类传染病得发生,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门诊建设,并发挥了作用,对发生在我镇境内及周边的腮腺炎流行进行了有效及时的救治,并采取中西并用的防治措施,控制了疫情的蔓延。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
(二)广泛开展了妇女儿童两个系统治理工作,全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严格按照孕产妇和儿童系统治理目标,对全镇196名孕产妇开展了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对523名婴幼儿规范化保健治理。对全镇孕产妇和婴幼儿的两个系统治理率分别为92%、87%以上,积极组织孕妇住院分娩180人,住院分娩率达85%,全年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降至18 ‰,广大儿童的健康保健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依法治理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民群众就医和生活卫生安全得到了进一步保障。紧紧围绕与人们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环境和生活卫生环境,加强了行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执行力度,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开展日常监督治理工作,全年对70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体检率达98%,无职业禁忌症,核发卫生许可证52个,持证率达100%,有效保障了人们群的饮食安全,对全镇中小学校食堂和学生宿舍进行了全面的卫生审查,保障了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建设,选派一名到东风总医院参加急诊急救业务培训,提高我院的急救能力。
(五)健康教育形式多样,人民群众自身保健意识和防病能力得到增强。防保人员经常深入村组充当起保健知识宣传员,开展以美化家园,美化环境,改善居住条件为主的健康教育,宣传疾病防疫知识,宣传住院分娩,平安两代人的健康保健知识,中小学生普遍开展了健康知识教育课。全年办墙报12期,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000份。通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有力推进了全镇人民健康意识的提高。
(六)卫生院人才缺乏的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人才培养出现转变,就是培养的人数由少变多,培养的'形式由单一到多样化。培养的目的由培养的普及型人才向培养骨干拔尖人才转变,2004年共派出各类进修、短训人员8人次,21名在职专业人员接受专科以上的医学学历教育。
(七)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救死扶伤的精神得到具体体现,我们牢记救死扶伤的优良传统,坚持一切为了病人的服务原则,开展了行业作风评议和服务质量得到好转,卫生行业作风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回头看工作和社会各界的认可,针对社会群众敏感的医药购销中回扣问题,我们在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坚持药品统一配送,从源头上堵住了腐-败,把利益让给患者,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下调药品价格及减免困难群众和处理相关突发事件医疗费用达1万余元。
过去的一年,全镇的卫生工作能够取得这些成绩,是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与高度重视的结果,是主管局,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的结果,是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共同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在座同仁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卫生院向一贯关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党委政府、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致以真诚的敬意和忠诚的感谢。
二、卫生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乡镇工作补贴调研报告篇三
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一般是根据工作性质设置的,比如职务津贴,特殊工作环境津贴等等,是工资细分的一种方式。下面是有20xx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xx〕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准你县乡镇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边远等级的批复》(吉府字〔20xx〕3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根据在乡镇工作的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乡镇等级划分。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禾川镇、才丰乡、埠前镇、石桥镇、莲洲乡、在中乡、里田镇、烟阁乡、高市乡、龙源口镇、高桥楼镇、怀忠镇、沙市镇、龙田乡、文竹镇按一般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龙门镇、台岭乡、象形乡、芦溪乡、高溪乡按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曲白乡、坳南乡、三湾乡按最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实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五、办理程序
1、初审。由个人申报,填写《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复审。乡镇工作的年限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工资审批发放表、个人年度考核表、单位考勤表、任命(聘任)文件、缴纳住房公积金花名册、发放计生奖花名册、发放综治奖花名册、人员编制证等资料来认定。
2、公示。各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在审核乡镇工作人员的个人相关资料后,由单位分机关和事业人员分别填写《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并在本单位、本乡镇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上报材料准确、真实。
3、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财政、人社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审核,审核小组根据各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公示情况,对上报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进行审核认定,并批复执行。
4、发放。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上报,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及时圆满完成。今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需调整乡镇工作补贴的,都应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在办理乡镇工作补贴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人社、财政部门沟通,不得擅作主张。凡因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负责,甚至弄虚作假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的,发现一次,县财政将扣发该单位的工作经费,扣发金额与该单位发放一个月的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的金额相当,并按照20xx年6月13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令3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乡镇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东城社区、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县财政供给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地域分布及乡镇艰苦偏远情况,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其中西坡乡、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6个乡镇为一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15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25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永和镇、湫头镇、五顷塬乡3个乡镇为二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20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30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400元;三嘉乡为三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25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35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三、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四、相关问题
(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
五、审批程序
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
根据xx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xx人社发〔〕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在乡镇工作20xx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xx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资金来源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从xx年1月l日起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三)借调出乡镇办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经组织批准借调的,借调期间可计为乡镇工作年限。选派、下派等到乡镇办、村(社区)工作干部不纳入执行范围。因病、因事不在岗工作的,乡镇工作补贴按《关于转发〈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叶人福〔〕1号)规定执行。
(四)乡镇工作补贴与其它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仍按政办〔20xx〕41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规定,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享受的生活补助继续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派驻乡镇办机构的确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文件相关规定申报,同时享受人员数不得超过“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乡镇办中小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具体执行范围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六)申报程序。(1)个人据实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2)所在单位(站所)负责初审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主管单位负责复核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在单位内部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编办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批。
(七)申报材料要求。个人申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单位申报花名册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报批花名册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和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留存备查。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材料必须出具主管单位正式报告,说明初审、复核及公示的情况和结果,并附《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一式四份。
七、组织实施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定享受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纳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申报实施人员及其标准,各乡镇办要协助管理区直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考勤和日常考核,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区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审核审批;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备和拨付。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乡镇工作补贴调研报告篇四
一、对照文件,开展排查工作
我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对事前审查、公示制度、是否虚报等行为进行自查,自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虚报农户、代领代发的虚报冒领行为,也未发现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一折通”账号等基本信息不符的情况,且严格执行了补贴村级公示制度,及时上墙公示。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明确自身责任
在“两补”发放及领取中,我单位无关于反映“两补”情况的信访件,我们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自身业务,明确自身在补贴面积核定、资金拨付、“一卡通”管理等各环节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各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形成合力,做好两补发放工作,确保老百姓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三、严格管理,做好督查
为了彻底杜绝有关违规违纪行为,我单位将会加强补贴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公示、督查制度,落实补贴资金专户、“一卡通”专人管理,及时在村务、信息网上公示相关情况,及时处理来访村民的信访情况、做好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自查、抽查,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核实上报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存在面积不实的现象。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乡镇工作补贴调研报告篇五
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方案怎么写?工作的时候制定工作方案我们就会方便很多?请看下面的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方案范文吧!
武政发〔20xx〕152号
武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山县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23日
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了稳定基层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原则
(一)坚持国家、省、市规定与县域实际相结合,科学实施的原则;
(五)坚持公平、公正,规范实施,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城区内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除城关镇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工作补贴范围;城区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除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外)不列入工作补贴范围。
三、发放标准
根据省、市划分类别和要求,综合考虑各乡镇实际,将乡镇划分为三个类别确定补贴标准。
一类乡镇:城关镇、洛门镇、山丹镇。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
二类乡镇:马力镇、滩歌镇、鸳鸯镇、四门镇、温泉乡、龙台乡、桦林乡、咀头乡、高楼乡、榆盘乡、杨河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340元、440元。
三类乡镇:沿安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80元、380元、480元。
四、资金渠道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各乡镇、单位按其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六、发放办法
乡镇工作补贴纳入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统一管理,按月发放,按季度审核,不并入工资统发。
具体由各乡镇、单位统一填写乡镇工作补贴发放花名册和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核后,按原供给渠道兑现。
七、其他事项
(一)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从借调工作的次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期满后从回乡镇工作的当月起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乡镇工作人员当月请病假满一月、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无故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停发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的假期(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在规定假期内乡镇工作补贴照发,逾期未归的,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四)乡镇工作人员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在下年度内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五)人社局负责解释工作。
八、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
一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把乡镇工作补贴建立在严格考勤、考核的基础上,使补贴发挥强化干部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二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必须如实填写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花名册和审批表,不得虚报、瞒报,更不能弄虚作假套取资金。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
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切实加大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虚报冒领的,一经核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多领取的部分予以追回。
对超范围违规发放的,坚决纠正,并通报批评。
“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
(一)我区现已实施的'农村学校教师岗位津贴、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归并纳入乡镇工作补贴项目,仍按原发放办法和标准执行。
部分乡镇自行实施向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倾斜的政策,也统一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畴予以规范。
(二)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发放。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
抽(借)、挂职到乡镇工作或到乡镇支教(医)半年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发放,工作结束从下个月起停发;抽(借)出乡镇工作的,从下个月起停发。
(三) 工作人员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工作人员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当月乡镇工作补贴不发。
(四)女性工作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期间乡镇工作补贴正常发放;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至小孩满1周岁的,哺乳假期间不发乡镇工作补贴。
(五)工作年限按其在乡镇实际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其中须扣除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因受处分不评定等次的年限。
“有关实施工作要求”
(一)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是中央和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的稳定。
(二)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初次入轨时,各镇、各有关单位须查阅本镇、本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档案确定其乡镇实际工作年限,填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情况核定表》,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审核发放。
20xx年补发的乡镇工作补贴由区财政拨款到各镇、各有关单位一次性发放。
20xx年度起,区财政按季度拨款到各镇、各有关单位每月自行发放,各镇、各有关单位按当年1月份的数据计算当年发放的总额,并于每年1月上报区人社局及区财政局审定,总额确定后当年不作变动,中途发生的(借)调出、辞职、辞退、退休、死亡或工作年限达到上一级档级等变动时由各镇、各有关单位按政策自行调整,区外调入或从区直机关调入乡镇工作的人员须填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情况核定表》,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审定后自行发放。
庆政办发〔20xx〕163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
《正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0月12日
正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乡镇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东城社区、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县财政供给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地域分布及乡镇艰苦偏远情况,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其中西坡乡、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6个乡镇为一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15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25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永和镇、湫头镇、五顷塬乡3个乡镇为二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20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30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400元;三嘉乡为三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25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35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三、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四、相关问题
(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
五、审批程序
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
1.
乡镇补贴实施方案
2.
乡镇防汛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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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乡镇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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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礼品发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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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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