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改造的简报 老旧小区改造做法(大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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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改造的简报 老旧小区改造做法(大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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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改造的简报 老旧小区改造做法篇一

根据在2016年度常委会《城市供水条例》和《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海珠区南石头街道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公共用水、小区基础设施等存在问题,在陈建华主任等常委会领导的倡导下,常委会将“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定为常委会2017年重点调研课题之一。2017年3月,陈建华主任批示成立了由唐航浩副主任任组长的重点课题调研组,率队多次深入调研,并要求调研组以福南新街大院为典型,解剖麻雀,广泛调研,总结实践经验,为推进该项重大民生工程、营造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提出对策建议。

调研组先后4次到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开展实地调研,并多次深入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明察暗访、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组织市城市更新局、市国土规划委、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越秀区政府、荔湾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调研会议,于6至7月先后赴杭州、北京、天津、合肥进行专题调研,并通过期刊、杂志等途径查找国内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实践案例分析、报道等文献,充实基础资料。

在认真调研我市各区典型微改造项目,特别是在认真分析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微改造案例的基础上,调研组对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主要做法进行分析和总结,梳理并归纳了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书面征求课题调研组成员、城建环资委员会委员、城建环资专家库专家对报告初稿的意见,综合形成了本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提出了有关建议。

(一)全市工作概况

作为超大型城市,广州市存在大量老旧小区,中心老城区越秀、荔湾量最大。据2016年市城市更新局汇总统计,我市拟将2000年前建成的779个老旧小区实施分批改造。其中,包括新中国成立前建成老旧小区31个、新中国成立后至1980年建成老旧小区198个、1980年至1990年建成老旧小区224个、1990年至2000年建成老旧小区326个,一共包含约万栋房屋,建筑面积约518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80万户,人口约260万人。

一是开展调研摸查。根据2015年国家住建部要求,2016年市城市更新局组织各区对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居住小区进行系统摸查,同时了解民意诉求,掌握老旧小区微改造一线实际情况。

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2015年底,《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发布。2016年底,市城市更新局印发了《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提出有关任务目标,并明确了有关改造内容,有关工作全面铺开。

2017年安排90个,资金约2亿,总用地面积约526公顷。

外围临街餐饮店较多,消防通道屡遭堵塞,油烟污染扰民严重等,导致社区综合环境破旧、杂乱,对此居民的改造意愿非常强烈。

周边公共设施绿化等完成了升级改造,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和优化。

继第一期微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市xxx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赴福南新街社区调研,提出后续改造建议,推动打造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示范项目。与此同时,16-27号大院周边其他居民纷纷表示出强烈的改造意愿。海珠区xxx会、区政府等也计划以此为契机,为老旧小区微改造在全区的铺开积累经验,开展了调研摸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成立工作机构,通过区先行垫付和申请纳入市资金计划,奠定资金基础,统筹有序实施。截至12月11日,项目立项调整待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实施。详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编制计划于12月中旬完成。目前,街道已基本完成小区内低矮建筑和原有建筑面积、产权、居住户数摸查和居民意愿征询工作(具体详见附件:海珠区南石头街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及周边社区微改造案例有关材料)。

1.反应迅速,组织有力。在海珠区将福南新街16-27号综合改造工作任务下达给南石头街道后,该街道迅速行动,确立了从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着手的原则,将其列入街道2016年重点工作项目,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筹措资金,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协调、争取区相关部门认可和支持,抓紧推进。

积极协调区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参与到改造中来,为改造顺利开展铺平道路。

3.民意为先,广纳意见。由于该小区属于典型的无物业管理老旧工业宿舍区,为克服出现居民不理解、意见不统一、集资难、不支持甚至阻挠改造等社区改造经常遇到的难题,街道改变以往政府主导、自定方案推行改造的工作模式,重点做好前期居民意见收集工作,摸清居民改造意愿和小区改造底数,组织工作人员逐家逐户上门派发调查问卷,走访调查率达85%。此外,还针对居民提出的小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破旧、车辆乱停放和噪音污染等方面问题不断完善改造方案。

4.居民自治,群策群力。为充分发挥居民的自治作用,促进居民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和能力,强化居民自治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在多方努力下,街道指导该有关居民楼成立大楼管理小组,负责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宣传和沟通工作,有效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出“街道要我改”到“主动要求改”和“有人协调改”的小区改造氛围。

5.全程监督,保证质量。为保证小区改造工程质量,街道安排居委会和大楼管理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到微改造工程的日常监督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导,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和居民意见。大楼管理小组定期向全体居民通报改造工作进度和施工质量情况,保障居民知情权、监督权。

6.成效明显,居民满意。此次改造的初衷就是为解决困扰大楼居民多年用水难、居住环境差问题。随着供水系统的更换,大院环境的整饰和逐渐美化,居民群众日益感受到改造工作带来的对生活的切身改变。经过改造,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成效明显,受到居民一致好评,周边尚未改造的小区居民也纷纷表达了强烈的改造意愿,福南新街微改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其他典型微改造项目现状及其分析

2017年4月至10月期间,调研组通过调查走访、随机暗访等方式深入越秀区仰忠社区,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社区,荔湾区西村街广啤雅苑、协和社区、西湾xxx区,恩宁路永庆坊和十三行历史文化街区,天河区石牌村,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柯子岭村,黄埔区文冲船厂生活区,实地考察了多个典型微改造项目,并与有关各区xxx会、区政府、街道进行座谈交流,以掌握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调研组梳理了各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典型项目的工作重点、组织筹建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1.上述典型项目的工作侧重点。

(1)以改善民生基础设施为主要方向的有:

小区改造的简报 老旧小区改造做法篇二

预 约 意 向 协 议 书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_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预约装修协议。

鉴于甲方就 装修工程项目,乙方有意向接受甲方的装修装饰工程,同意甲方协议预付部分费用方式向乙方提供工程保证。乙方同期开展前期施工设计及基础施工工作,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装饰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地点位于:

装饰工程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装修工程设计、装修工程、空调改建工程、强弱电工程、软装配饰工程、消防改建报验工程、家具装配工程。

装修面积:

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及质量要求以双方确定的方案及报价为准。

第二条;预约协议费及付款方式;

一、本装饰工程的预计价款暂时依据乙方最后一次预算报价。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合同总价款可做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款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发生变化的;

2.合同工期内,因政策性调整而引起材料价款发生变化的;

3.因装饰设计变更而引起工程价款变化的;

4.发包方增加新的装饰施工内容的;

5.其它;

6.价款调整时,甲、乙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工程预约协议保金

本协议所称工程预约保金是指,乙方在一定时间内对该工程所做的设计及基础工程实施工作的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最终确认的设计施工图、效果图以及经双方确认的预算报价清单,并向甲方保证,积极参与项目的推进及施工,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 2 双方确定的预约本协议费为:元人民币

3. 3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本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协议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本工程正式合同签订后,本协议解除。

第五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小区改造的简报 老旧小区改造做法篇三

县(市、区)政府: 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发展和改革部门: 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负责安置住宅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住房和城乡^v^门: 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组织国土、规划、环境、卫生、住房保障等部门落实棚户区认定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地块的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 协助业主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建设资金和其他补贴资金。

^v^门: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协助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v^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全程监督、问责。

林业部门:负责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汇总上报、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工作。

西江农场:负责本垦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规划、汇总上报,以及项目的实施、督导、检查工作。

市建投办:负责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平台建设工作。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v^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xx〕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xx〕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xx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xx〕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xx〕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和蚌埠市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四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经验,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小区改造的简报 老旧小区改造做法篇四

老旧小区改造不是拆迁,改造在原建筑基础改造,拆迁是直接拆掉了。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

老旧小区改造不是拆迁,改造在原建筑基础进行改善维护,拆迁是直接拆掉了,而房屋拆迁的建造周期往往比较长,政府要负责征地拆迁工作需要承担高昂的征地拆迁费用。

但是老旧改造不会对于业主进行补偿,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的、有步骤的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

由于老旧小区的暖气用期限较长,供暖有效也不太最好,有些人还嫌弃老旧暖气片的外观,因而将其改造成为2块板砖的;大多老旧小区的地板砖都是60cm_60cm的,而现在的人都是用80cm_80cm的,所有不少人为了美观,会将瓷砖改造成为80cm_80cm的;老旧小区卫生间门大多都是木门,而现代人用的基础都是玻璃门,而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改善人民的生活,所有以房间修缮为主。

2、老小区公共设施改造

老旧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等都存在一些安全性难题,为了安全起见,老小区公共设施改造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行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改造消防通道、电梯等,调整和完善老旧小区各项设施,包括房间修缮、规范楼内管道、规范户外供热设施等。

老旧小区环境改造是为了提高小区绿化带水平,让小区内整体看起来更加干净、整洁,还有修补磨损的地面,打扫卫生,清除小区的违章建设;让小区恢复绿地,提高小区绿地率;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墙面小广告,优化小区整体环境,让小区变得整洁又漂亮。

1、由于拆迁改造的原因, 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具体补偿标准要根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协议来定。

2、如果不同意可以协商, 协商不成的情况,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

3、房屋拆迁主管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具体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拆迁安置协议制定。

未能达成协议的,或协商不成的,撤除人,被撒除人可以向房屋拆除管理部门申请撤除补偿配置裁定。

小区改造的简报 老旧小区改造做法篇五

(一)提高防汛意识,广泛宣传动员。

今年汛期开始时间比往年提前一个月,为了让xx区员工和入区企业提高认识,安全科积极宣传,多次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qq群、短信平台等发布汛期预警及相关消息,让大家提高对汛期的认识,提早做好准备。

6月7日,xx区安全科还组织召开了入区企业汛期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做好防汛宣传和演练,避免在汛期造成财产损失。同时为了落实各级责任,xx区还和入区企业代表签订了20xx年防汛目标责任书。加强了对全员防汛责任意识的重视,明确防汛抢险人员队伍工作职责和责任范围,责任到人。在防洪抗汛期间,安全科把防汛工作与安全工作紧紧结合,同时布置、同时检查,推动了xx区安全管理和防汛工作的有序进展。

(二)开展汛期安全工作检查,集中力量整治。

20xx年汛期的北京天气多变,多变的隐患更多潜伏在房山,截至9月11日8时,房山区累计平均降水量毫米,比常年(取1980至20xx年的多年平均值,下同)同期(毫米)增加6%。汛期累计平均降雨毫米,比常年同期(408毫米)增加25%。最大降雨日是7月6日,全区平均降雨量达毫米;最大降雨站点为长阳站。

汛期期间的强降雨造成多处路段积水,应对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为保障xx区汛期工作有序开展。6月22日上午,xx区党委书记、总经理齐彦军同志;xx区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非公企业党委书记刘涛同志还冒雨亲自到企业检查防汛工作。重点检查了企业的防汛物资、防汛应急预案、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等内容,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要求企业做好xx区汛期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汛期期间,安全科还加大了对重点部位的防汛布控工作。查看了海聚综合服务中心地下车库的防汛沙袋布控情况,参与了防汛物资沙袋的运送工作,为xx区20xx防汛工作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防汛值守,保证指挥畅通。

良乡xx区坚决贯彻落实“阴天就是预警,雨声就是命令”的指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坚决落实防汛工作“在岗、在职、在责”要求,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定期对值班室电话、传真,视频会议系统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政令畅通。

今年汛期降雨量明显增大,暴雨预警也频繁出现,为了做好防汛工作,安全科在xx区党委书记、公司总经理齐彦军同志的带动下,每有预警就在单位值守,每次都坚守到预警取消。同时公司其他值班人员也都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全部在岗在位,认真履职,认真做好防汛值班记录,确保一旦发生汛情(灾情)能及时传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险救灾,将损失降到最低。

领导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感召激发了xx区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xx区安全科的每名员工更是把每一次预警当作一次战斗的集结号,顶着危险迎难而上,担当、尽职、随叫随到,没有一人喊苦喊累,真正履行了一个真正的安全人员所应做到的义务职责。在汛情面前,安全科所有人员用实际行动发扬着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为xx区的平安发展贡献着力量。

总之,20xx年汛期,安全科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挥下,科室上下团结一心,提前部署,防控,严格检查,周密安排迅速排险救援,圆满地完成了20xx年防汛工作,确保了xx区防汛工作顺利完成。

小区改造的简报 老旧小区改造做法篇六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xxx合同法》和《xxx消防法》及法律、法规,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百胜有限公司消防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县********工业园区。

第二条:施工方式

1、包工包料包验收。

2、结算方式:按现场完成施工工程量据实结算,套用湖南省《湖南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计算,按总价下浮10%结算;乙方每完成一项分部工程,必须报甲方申请工程量核对,否则将视为无效工程量。

3、本工程不允许转包。乙方若将工程转包给其他队伍,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所签订合同。

第三条:承包工程造价

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150万元(含税),如果工程总造价超过150万元,则按150万元支付价款,如果实际工程量低于150万元据实调整。

第四条:工程期限

注:以上工期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乙方延期,按每天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计算,累计计算。

第五条:施工及变更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施工。在确保验收通过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作主增加不必要的项目,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解决,不得私自处理。如发现乙方私自处理,必须全部返工,按消防规范进行施工,应达到合格等级,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必须安全生产,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安全系数必须保证100%,乙方聘用的人员在生活、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的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质量验收凡是有甲方认可的样品以封存的样品为准,所用的材料设备以甲方书面签认的材料规格、颜色、厂家、品牌质量为准。

5、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完成工程资料归档备案手续取得黄冈市消防支队及西塘镇消防大队验收报告证明,并移交完整的二套工程档案资料给甲方,逾期应向甲方支付每天伍仟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期限和方式

1、支付期限:工程施工到总量的一半时,凭丙方的书面通知书支付实际工程量的50%。

2、全部工程完毕,并通过市消防支队及西塘镇消防大队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验收证明许可证后,凭丙方书面通知书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的95%。

3、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国家相关法律条例执行。

4、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必须先提供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每次接到乙方申请工程进度款表和税务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第八条:三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接口。

(2)、负责按合同组织工程的审查、拨款工作及办理竣工结算。

(3)、履约合同约定的义务。

2、乙方责任:

(1)、自行负责临建设施必须按当地政府城管要求必须配套的相关设置,之前必须自行解决办公场地、员工食宿场地及设备保管场地。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项目的场地现状,愿意接受现场现状安排施工。厂内动用明火前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办理除甲方办理的手续外其它一切手续及费用。

(4)、负责缴交政府要求的农民工相关保险及办理施工许可证中乙方所需提供的一切手续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小区改造的简报 老旧小区改造做法篇七

让人居环境提升,让老街焕发新彩。一直以来,广州市始终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社区改造不断扩大公众参与范围,以人民的意愿为根本遵循,带动全社会力量共同缔造美好家园。

为使老旧小区改造更贴合民意,同时更富有专业性和品质感,去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大师作·大众创”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各项目均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吸引了一大批优秀的新锐设计师参与。

2022年1月7日,市住建局在广州大厦举行了2021年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大师作·大众创”工作总结会暨“大众创”活动颁奖仪式,揭晓了“大众创”各项目的最终评比结果。

本次“大师作”活动邀请到了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汤朝晖、王世福、郭谦、杨晓川等大师团队,以“大师领衔,公众参与”的方式,对宝源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广园路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彩虹街周门片区公共空间改造项目。

大师团队在充分调研居民需求和意见后,为社区空间诊疗把脉、挖掘痛点,对老旧小区进行针灸式设计。从片区策划、全要素提升、公共空间改造等三个不同类别进行策划和设计。活动更好地发挥设计大师的领衔作用,影响并带动社会各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在颁奖后,设计大师杨晓川老师开展了“保护·更新·进行时”的主题讲座,分享了他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工作中的心得和经验。

“大众创”活动则选取了滨江街中片区、轻工机械集团片区、儒苑小区、广船鹤园小区、关围新村等5个小区公共节点,公开遴选设计方案,吸引了众多设计单位、团体、高校、专业人士踊跃报名参赛,最终共收到设计作品55份。

“大师作·大众创”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注,拓宽了*与市民群众、专家、学者、设计师交流的渠道和方式,形成了城市更新的良性互动。

通过邀请大师参与,结合居民意见,改造项目在“精”和“细”上下足功夫,从设计源头提升项目品质,有力推动社区的人居活力、文化活力、经济活力的提升,提高了老旧小区居民改造的积极性和居民“主人翁”意识。在改造中,设计师们充分发掘和保留社区地方特色,大众参与也改善了社区邻里关系,成就了不少广州老旧小区改造亮点示范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改造高质量,设计精品化”是此次老旧小区改造“大师作·大众创”活动呈现出的`最鲜明的特点,也与当前广州老旧小区改造中所要求的精品意识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吻合。设计作品既保留了传统格局风貌和街巷肌理,又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微改造,做到人居和谐。每个构件、每道设计,都历经反复推敲和论证,为居民创造更高品质的生活环境。

人们将会看到保留着传统格局风貌的老街巷,但房子外墙已翻新补漏,道路*整又宽敞,周边更添了美丽的街心公园;遮雨棚、资源回收站、阅读吧等新型社区便民设施的出现,更是从街坊实际需求出发,让小区各种生活配套得到完善,将高品质生活落到实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始终坚持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在“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的抉择中,充分尊重居民意愿,以高标准、高品质为原则实施改造。

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787个,改造老旧建筑面积4506万*方米,增设无障碍设施通道千米,新增口袋公园和社区公共空间618个,“三线”整治2052千米,完善消防设施万个,惠及万户家庭、197万居民。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将更加注重实践创新,进一步用“绣花”功夫做好“一老一新”文章,通过织补式、渐进式的有机更新,既保护好老城区,又转换新动能,打造15分钟生活圈。

在注重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的基础上,广州将整合盘活各类存量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链条改造,包括后续管养、养老、托育等服务,不断引入新业态,激发新活力,让人民群众早日居住在“三感社区”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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