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非遗工作总结(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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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非遗工作总结(优质5篇)
时间:2023-09-01 13:56:06     小编:梦幻泡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上半年非遗工作总结篇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在于对传承人的保护,合理有效的认定制度是传承人保护的前提和首要步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来说,明确其应享的特定权利与应担的义务责任,既是对传承人进行保护的理论前提,也是对传承人进行监管的合理依据,建立一个以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和科学长效的保护机制是保护传承人的有效举措。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长期社会历史中形成世代相承的、相对稳定的文化传统或文化模式。作为一种无形的、以人为载体的“活态”文化样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永远处在“活体”传承与“活态”保护之中。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传承人的存在根本上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传承人的价值集中地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从功能论的角度看,传承人的延续有效地保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1]。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在于对传承人的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展开研究就是迫切而重要的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指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与技能或利用、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鉴于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传承人的认定与选择就显得至关重要,是传承人保护的基础与前提。只有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认定制度,才能遴选出能够真正代表民族文化的传承人[2,3]。要合理认定传承人,前提是了解传承人的内在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单一性与综合性两种形态,相应地传承人被分为单个传承人与群体传承人。单一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传承人具有无需群体合作单凭个人技艺就能独立传承的特点。对于这类传承人的认定,我们在制订可操作性的技术指标时,就需要从纵向与横向两个维度分别加以考量:从纵向的传承历史看,应该把所传习的技艺是否具有久远的传承谱系、深厚的历史底蕴与丰富的精神内涵作为认定传承人的标准;从横向的传承分布看,应该把是否为该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代表作为认定传承人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选出政府、专家、公众都认可的代表性传承人。综合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般是群体性活动,与特定群体、场所与社区关联。对于这类传承人的认定就需要考虑非某一人就能掌控全局这一事实,挑选出其中具有传承技艺并能主动组织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一些关键人物作为传承人。只要将这些人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获得活态传承的保障[4]。对于传承人的认定还得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空间特性,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性、地域性等特征决定了传承人只有在特定的时空中才能更好地传承,一旦脱离其生存空间和文化土壤,传承必然走样甚至异化。因此对于这类传承人的认定,要以传承人是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存在的时空中坚持传承来考量。否则,传承人离开了文化传承的空间,就会切断传承人与传承土壤的联系,传承必然会走向无源之水的窘境[5]。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来说,明确其特定权利与义务责任,既是对传承人进行保护的理论前提,也是对传承人进行监管的合理依据。权责分明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传承人的传承热情,促进传承人的保护工作。对于单一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传承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者、掌握者、使用者,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者。而对于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传承人就只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者、掌握者、使用者,并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者。尽管如此,传承人依然享有其自身的权利。确定权利是保障、落实、行使传承人权利的基础与前提,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顺利传承的重要条件。

(一)传承人享有的权利

具体来看,传承人享有如下权利:(1)传承权。传承人有权依据传承技艺的特征、传承对象的特点以及传承空间的特质等综合因素来选择自认为最有效的方式进行传承。(2)署名权。传承人有权在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上获得肯定和认可其价值的署名,但这种署名只是一种精神上的权利或身份权,不能买卖出让。(3)改编权。传承人有权在不损害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特质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有益的改编,无需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者的同意。(4)表演权。传承人有权对属于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进行表演,以便弘扬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则无需许可与付费。(5)获助权。传承人有权获得国家的经济资助与政策支持,政府也应尽力为传承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提供便利条件[6]。

(二)传承人享有的义务

当然,作为传承人同样拥有相关的文化传承义务。具体来看,应承担以下一些义务:(1)自觉传承。传承人有义务对其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进行展演、传播和传承,同时也有责任对其所掌握的知识、技艺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实物、建筑物、场所等进行保护。(2)培养传人。传承人有义务依照一定的程序严格选择、培养新传承人,有条件的还应讲述自己的口述史或留下书面著作,以便后人更好地学习传承,以免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与中断。(3)积极创新。传承人有义务在尊重传统、沿袭传统的基础上,在不改变传统文化根本价值与意义的前提下,依据时代变化与时俱进地创新,以便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地得到活态传承。(4)服务社会。传承人有义务用自己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服务社会、回报社会,更好地发挥其内在的社会与经济价值[4]。

既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着力点在于保护“传承人”,那么建立一个以保护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的科学长效机制就是当务之急。

(一)加快完善传承人的经济保障

政府应完善传承人生活保障政策,按照传习年限给予传承人相应补偿,使其在无生活之忧的情况下能尽心传承。同时,政府还应针对农民和老弱病残等弱势传承人群体,就最低生活保障、养老医疗保险等出台特殊政策,以保证他们有充裕的时间与精力开展传承工作。此外,政府还可设立专项资金,对学习非遗技艺的学生予以学费资助或减免,以便加快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二)加快完善传承人的培养机制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示范基地,免费为传承人提供政府兴建的传习场所,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农村祠堂、城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进行传承;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把非遗技艺、绝活、民间文学、民间故事等编入教材,开展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活态教育培训。鼓励传承人通过公益讲座、现场技艺传授,让更多的人了解非遗技艺,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版社创办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子期刊,加强宣传与研究,提高传播力与影响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研究者的培养。

(三)加快完善传承人的平台保障

上半年非遗工作总结篇二

结合国教科文组织把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类。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被称之为无形文化遗产,最早提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织是世界学问产权组织。

1、经过口头传播和表述,这其中包括了用来传播的交流语言;

2、各种各样的肢体表演的艺术;

3、不同民族的各种习俗习气、节日礼仪等;

4、经过理论总结出的各种学问,包括自然界和宇宙;

5、经过各种活动总结得到的手工艺技艺等。

而在我国,又在原有条约的基础上,补充上了“文化空间”的概念。

上半年非遗工作总结篇三

阳春三月,樱花飞舞,2万多株、40多个品种的美丽樱花华丽绽放!当你来到非遗园看到这大片的粉红,是不是觉得心跳都开始加快了,整个人似乎都温柔起来了。3月12日在合肥非物质文化遗产园,“种下希望,传播梦想”的主题植树活动也将同时展开。良辰美景,领取一株专属樱花树,为爱种下希望。当然除了浪漫樱花,还有各种精彩表演。皇家骑士仪仗队表演、俄罗斯火鸟舞、巴西桑巴舞、樱花人体彩绘模特走秀……想看樱花、想看美女的可千万不要错过了。

美景佳人是绝配,此时若有美食搭配岂不妙哉!在此次中国樱花节上印度“飞饼”、马来西亚“拉茶”、蚵仔煎、肠粉、大蚝皇、生蚝刺身、西关牛杂、韩国炒年糕、韩国旋风薯塔、潮汕牛肉丸等美味正等着各位吃货的光临。

无论你是小鲜肉、麻豆、愤青或是文艺青年,赶紧带上相机或者神器,来非遗园记录最美风景,感受被樱花包裹的感觉。

自驾车: 开车沿合肥市四里河路一直往前开,到达合淮路与绕城高速交汇处再向北1.5公里即可看到中国非遗园的7根柱子,景区到了(停车位有很多,轻松停好车)

园区班车:运营时间:每天7:45(科技大厦)、9:30、13:30、18:30,准时发车,起始站为市府广场5路公交站牌(和府酒店门口)。

停靠点:(始发站/终点站)合肥晚报社——杏花公园北——清溪路大润发——明发商业广场——大杨镇——岗集镇——合肥非遗园(始发站/终点站)

樱花树认领 99元

优惠政策:1.2米--1.4米儿童,中小学生,教师(凭证)60周岁至70周岁老人(凭身份证);大学生需凭学生证。

上半年非遗工作总结篇四

为贯彻落实xxx在中央文史馆成立60周年座谈会关于“古村落的保护就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对于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以及传统文化的保护”的讲话精神和加强保护工作的指示,摸清我县传统村落底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改善,特制订本方案。

我县传统文化的根基在农村,传统村落保留着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是承载和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重要载体。由于保护体系不完善,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一些传统村落消失或遭到破坏,保护传统村落迫在眉睫。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全面掌握我县传统村落的数量、种类、分布、价值及其生存状态,是认定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重要基础,是构建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的重要依据,是摸清并记录我县传统文化家底的重要工作。

1、传统建筑风貌完整

历史建筑、乡土建筑、文物古迹等建筑集中连片分布或总量超过村庄建筑总量的1/3,较完整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

2、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

村落选址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代表性,利用自然环境条件,与维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村落格局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且村落整体格局保存良好。

3、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该传统村落中拥有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民族或地域特色鲜明,或拥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形式良好,至今仍以活态延续。

1、组织学习阶段(2012年4月28至5月5日)组织住建局、文化局、xxx、财政局以及各乡镇政府学习研究住建部建村【2012】58号《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住建局、文化局、xxx、财政局4家联合成立成立由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传统村落调查小组,负责全县传统村落调查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调查的村落。对符合条件的村,开展入村调查,并按“一村一表”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登记表,拍摄相应照片和收集有关图件。调查村落基本信息、村落传统建筑、村落选址和格局、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村落人居环境现状等,具体见《传统村落调查登记表》(附件)。

3、组织上报(2012年6月2日至6月20日)整理调查成果,组织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市建设局。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通知”的精神和有关要求,充分提高对“传统村落调查”的认识,要积极向政府汇报调查工作进度,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次调查工作。

2、积极筹资,保障经费

根据国家四部联合文件要求此次传统村落调查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解决,县财政部门要筹措资金、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用于此次调查的经费,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3、加强协调配合。

传统村落调查实施工作,是住建局、文化部、xxx、财政局四家联合办公,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在工作组的领导下,共同完成此次调查任务。

为了加强传统村落调查实施工作力度,顺利推进工作进展,特成立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肇源县住建局

肇源县文化局

肇源县xxx

肇源县财政局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222担任。

上半年非遗工作总结篇五

源莲山课

xx县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项(xx秧歌戏、xx招子鼓、xx泽畔抬阁),省级非遗两项(xx文化、南鱼龙灯),市级非遗3项(xx木主、固城抬皇杠、xx大洪拳)。县级非遗12项。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市文广新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非遗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以普查申报为基础,以培训提高为抓手,以宣传展示为载体,以传承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农村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

1、认真普查,摸清家底

景及相关的数据。通过文献调查、实地调查和录音、拍摄照片、录像等多种方法并举,做到资料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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