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工作报告(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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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工作报告(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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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药品工作报告篇一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药剂科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职能职责明确。

二是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将药品质量和安全管理纳入科室责任目标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三是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的规定,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进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定点企业采购合法药品。

四是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药品监督部门。

五是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六是药品储存达到质量要求,库存药品按属性分类存放。

七是药品储存设施设备齐全,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八是严格麻醉的药品管理,专柜存放,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九是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十是杜绝大处方及抗生素和激素的不合理使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十一是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定期对村卫生室药品的申购、储存、使用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

(一)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二)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建立卫生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四)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严禁药品不良反应迟报、漏报、匿而不报和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等现象发生。

药品工作报告篇二

我店成立于20xx年xx月,位于,营业面积xx平方米。药店现有职工xx人,其中药师人,药士xx人,药学学历xx人。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等共xx个品种,年销售总额xx万元,拥有固定资产xx万元。药店制定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从无经营假劣药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在一年的经营工作中,我店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药事法规规范经营,做到了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目前,本店质量岗位健全,职责明确,职能发挥良好。gsp质量管理制度是药店药品经营的行为准则,因此我店按照gsp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了质量方针目标、药品购进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管理、药品养护管理、药品验收管理、药品陈列管理、药品销售管理、处方调配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及人员培训、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等xx项管理制度,并把学习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每季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并责令相关岗位限期整改,保证了制度的贯彻实施。

质量负责人为职称,处方审核员为职称,符合gsp规定,企业负责人为文凭,曾参加市xx次培训,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未发现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

为提高职工对实施gsp的认识、提高全员素质,我们开展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多内容、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并建立了员工培新档案,对新上岗的的员工进行了岗前专业技能和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员工的质量意识、业务素质、法制、法律观念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提高,为我店实施gsp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改造建设,目前我店办公营业场所及辅助设施达到了与gsp相适应的要求,做到了宽敞、明亮、整洁,配备了符合规定的消防、防盗设备并建立了定期检查、保养、使用档案。确保了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达到了gsp的要求。

为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我店,购进中我店重点加强了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查、购入药品合法性审核和合同管理。首先是选择和审查供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货,其次是认真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对购进的药品及进口药品,均严格按照gsp要求和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核。对首营品种重点审核。按照要求严格签订进货合同,合同质量条款明确,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进的药品均具有合法票据,按照规定建立了药品购进记录,做到了票、帐、货相符。

药品工作报告篇三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药品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总金额(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贰拾陆万伍仟叁佰零陆元玖角伍分整。 合同附件数量:采购清单(一份)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令的规定,就乙方购买甲方药品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基于诚信互惠的原则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授权、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采购清单上的药品。

(二)乙方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法人须具有相应资质,诚信经营,热爱医疗事业,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三)乙方向甲方购进拾万元以上的药品,享受折优惠。

(四)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市场管理经验,具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相关经营手续。

(五)乙方所进药品在一周之内,可无条件申请退货;办理换货时,如药品外包装损坏,甲方将扣除5%的药款。

第二条:订购药品、付款和发送药品

(一)乙方每次订购药品须将订购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向甲方提交订货信息,经甲方确认后,根据订购数量和种类在五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发送药品。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二)甲方发送药品方式为采用货运发货,乙方自提,甲方负责全部运费。乙方如申请快递发送药品,运费由乙方自付。

(三)乙方如发现药品数量短缺,应由物流部门出示相关证明,然后及时与甲方联系,经过核实后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条:违约条款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不得低价位冲击市场和违反区域销售政策。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价格与区域政策,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授权,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根据市场变化需变动价格时,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二)甲、乙双方任一方若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者,另一方可以书面催告限期改正,若经催告仍不改正则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依法索求损害赔偿。若双方在合同执行中产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而诉讼,则由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条:合同终止与变更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增删。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若续订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新的经销合同。双方中有一方破产、清算、解散或被银行列为拒绝往来户者,另一方可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涂改或转让。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方因战争、叛乱、民间暴动、攻击、停工、劳资纠纷、火灾、盗窃、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因征收或政府等组织所发表之类似命令,而造成本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导致部分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六条: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订补充合约,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为期两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药品工作报告篇四

1、gmp认证是全面质量管理在制药行业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而药品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2、产品质量认证的种类按质量认证的责任不同,可分为自我认证、使用方认证、第三方认证。按认证内容不同,可分为质量认证、体系认证、安全认证。药品关系人命安危,因此药品认证属于安全认证,是属于一种强制性的认证。

3、gmp是一部体现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新概念的国际gmp,其特点体现在它是结合 iso9000~9004标准系列修改而成的标准。而在国外有些国家执行着美国fda认证的标准,我国也有些单位通过了美国fda认证。

4、国际认证的意义本身就是不仅要加强药厂内部诸多质量因素的过程控制,也要对药厂外部关键质量因素有所控制。如配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仪器设备以及建筑材料的质量采取控制措施。

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代表国家对药品独立地进行第三方公正评价的gmp认证机构,其代码c12。负责国际药品贸易中优先采购、使用推荐、优先受理新药药品申请。迄至1998年6月31日末取得认证的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再受理新药生产的申请。

6、gmp认证是集软件、硬件、安全、卫生、环保于一身的强制性认证,那么它就必须建立和运行着科学的、公认的国际管理体系,要请有资历的第二方(咨询机构)汇同本企业专家进行整体策划、评估,制订出适合本企业(含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的质量管理手册及作业指导书,在学习、培训、运转的不断修正过程中,再来申请gmp认证才是每个药业人明智的选择。

职责与权限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gmp认证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药局认证中心”)承办药品gmp认证的具体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gmp 认证申报资料的初审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认证申请和资料审查

1、申请单位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药品gmp认证申请书》,并按《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报送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2、认证申请资料经局安全监管司受理、形式审查后,转交局认证中心。

3、局认证中心接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4、局认证中心应在申请资料接到之日起2o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制定现场检查方案

1、对通过资料审查的单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在资料审查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检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日程安排、检查项目、检查组成员及分工等。在资料审查中发现并需要核实的问题应列入检查范围。

2、医药局认证中心负责将现场检查通知书发至被检查单位,并抄送其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组成员所在单位和局安全监管司。

3、检查组一般不超过3人,检查组成员须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检查员。在检查组组成时,检查员应回避本辖区药品gmp认证的检查工作。

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2、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选派一名负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作为观察员参加辖区药品 gmp 认证现场检查。

3、医药局认证中心负责组织gmp认证现场检查,并根据被检查单位情况派员参加,监督、协调检查方案的实施,协助组长草拟检查报告。

4、首次会议 内容包括:介绍检查组成员;声明检查注意事项;确认检查范围;落实检查日程;确定检查陪同人员等。检查陪同人员必须是企业负责人或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熟悉药品生产全过程,并能准确解答检查组提出的有关问题。

5、检查组须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对检查项目进行调查取证。

6、综合评定 检查组须按照检查评定标准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进行评定,作出综合评定结果,拟定现场检查的报告。评定汇总期间,被检查单位应回避。

7、检查报告须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并附缺陷项目、尚需完善的方面、检查员记录、有异议问题的意见及相关资料等。

8、末次会议检查组宣读综合评定结果。被检查单位可安排有关人员参加。

9、被检查单位可就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及评定结果提出不同意见及作适当的解释、说明。如有争议的问题,必要时须核实。

10、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及提出的尚需完善的方面,须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11、如有不能达成共识的问题,检查组须作好记录,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12、检查报告的审核局认证中心须在接到检查组提交的现场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认证批准

1、经局安全监管司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局认证中心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2、对审批结果为“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药品gmp证书》,并予以公告。

gmp标准介绍

gmp是英文单词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的缩写,它最初是由美国坦普尔大学6名教授编写制订,20世纪60-70年代的欧美发达国家以法令形式加以颁布,要求制药企业广泛采用。中国自1988年正式推广gmp标准以来,先后于1992年和1998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防止不同药物或其成份之间发生混杂;

防止由其它药物或其它物质带来的交叉污染;

防止差错与计量传递和信息传递失真;

防止遗漏任何生和检验步骤的事故发生;

防止任意操作及不执行标准与低限投料等违章违法事故发生;

制订和实施gmp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证人们用药安全有效;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药品生产企业,使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外,实施gmp是政府和法律赋予制药行业的责任,并且也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实行药品质量保证制度的需要----因为药品生产企业若未通过gmp认证,就可能被拒之于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之外。

由此可见,gmp的推行不仅是药品生产企业对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高度负责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企业的重要象征,也是企业和产品竞争力的重要保证,是与国际标准接轨,使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先决条件。因此可以说,实施gmp标准是药品生产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通过gmp认证是产品通向世界的“准入证”。

关于gmp认证的一些认识

上海中美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袁松范

质量是制药行业的生命线,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是保证药品质量的法规,所有制药企业都应该遵照gmp的规定进行实施。

我国gmp规范的基本要点包含对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置;厂区、车间、公用工程等硬件设施;设备方面的硬件和管理软件系统;卫生;原、辅、包装材料、成品的质量要求及储存规范;生产管理系统;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文件系统;质量管理系统;包装材料和标签、产品说明书等的管理和使用;销售记录;用户意见处理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定期自检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近年来,我国实施了gmp认证制度,成立了中国药品认证委员会,该委员会章程第六条规定由药品监督、管理、检验、生产、经营、科研和使用等部门的专家组成,代表国家实施gmp认证。

认证目前分为三种,即企业认证、车间认证和产品认证。很多尚未投产的企业一般都是进行企业认证,在正式投产后,再进行产品认证和车间认证。产品认证一般与车间认证结合在一起,但车间认证对产品质量不进行认证,而需要认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系统。

无论是企业认证、车间认证和产品认证,一些gmp的基本点都是不能忽略的,如厂房的设计及设备的配置,水、通风和空调系统,仓库条件,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文件系统,组织机构等。

认证首先要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包括工厂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工厂简介、组织机构、产品、工厂实施gmp的情况。对检查项目而言,可以参见中国药品认证委员会1996年1月的《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粉针剂产品尚可参见国家医药管理局1996年6月的《粉针剂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评审细则》。所以,企业实施gmp的情况,如能参照以上文件编写比较好。

药品认证委员会和卫生部药品认证管理中心通过初审后,会通知企业补充材料,或通知企业不接受其认证要求。凡企业初审合格后,药品认证委员会要派检查小组进行检查,当地药政管理部门会派观察员参加检查。

目前,我国在gmp的实施和认证中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1)误解为gmp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最高标准。实际上gmp是和药典标准一样,属于最低标准,是法定必须达到的规范。

(2)很多老企业,由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很难通过改造达到gmp规范的要求。这也是很多外国公司宁可造新厂房而不对老厂改造的原因。

(3)gmp本身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由于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gmp本身的内容也在发展。但我国gmp的培训尚未跟上国际的潮流,至少有一点,对国外近年新颁布的一些指南,国内制药界真正知道的人甚少。由于这一点,再加上各人对gmp的理解和判断不同,在细节上有差异,所以在评审时,会有一些不同意见产生。当然,这是很正常的,随着认证工作的展开,会逐步形成统一的认识和标准。

(4)新建跨国公司由于应用了新材料、新设备,在印象上明显优于老企业,其间的反差较大,和一些国有企业老厂的差距更大。这可能会影响认证小组的印象。

笔者认为,通过认证,可以使卫生药政部门、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都接受一次gmp的培训,可以使大家对gmp的认识更进一步。比起出国走马观花的考察,可能收获更大,意义也更大。

随着整个医药界和卫生药政部门对gmp的认证,相信企业和上级管理部门对gmp的认识会得到提高。

在认证过程中,特别要注意的问题是:

(1)防止交叉污染,包括不同类别药物之间的交叉污染、人流和物流的交叉污染以及空气之间的交叉污染等。

(2)缓冲室的设计是十分重要的,不同洁净区之间一定要有过渡的缓冲室,并且能真正起到缓冲的作用。

(3)施工质量差造成的建筑物细部缺陷,如油漆、墙面、地板等。

(4)环境的清洁卫生、整洁与有关人员的卫生素质及习惯是有很大关系的。

(5)产品的先进先出,特别是零头的并箱处理和退货物品的再销售问题。

(6)所有与生产及质量有关的文件、竣工图等文件。gmp对文件的要求:所有的行为均有sop规范;所有的行为均有记录;重要的数据要复核,并有记录;所有的记录应归档保存,以备检查和核对。

(7)人流和物流,特别是不同洁净区人流和物流的分流。

(8)不同洁净区之间压差显示和记录往往易忽略。

(9)水池和地漏的设置及防倒流措施(防污染措施)。

对粉针剂车间实行gmp被否决的有下列10项:

(1)厂房、设备、人员、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各项评分中有一项达不到70%总分者。

(2)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互兼,或用非在编人员。

(3)无独立质量检验部门和管理部门,不具备产品质量检验条件。

(4)厂房的洁净度达不到规定要求。

(5)青霉素类生产厂房转产时,未作残留量处理及微量残留测试。(6)过敏药物的厂房没有独立空调系统,无法防止交叉污染。

(7)洗瓶用水不符合注射用水标准。

(8)分装区未达到100级洁净要求。

(9)传送工具穿越不同洁净级别的洁净区。

(10)消毒用灭菌蒸汽未有洁净蒸汽。

近年来一些新技术的采用,往往会造成对gmp概念的混乱,如:

屏障技术和一次性吹灌技术的应用,使局部100级,而其它为10万级洁净的设计成为可能。

计算机控制的高层货架,以货位控制,对状态的控制不再以区域划分,而是由计算机控制。不再有货位卡、台账、待检区、合格区等的分割。

计算机管理系统一旦经过验证,不再需要“待验”、“合格”等标签指示,信息由计算机储存。

电子邮件的广泛使用,使纸文件大量减少,而是由电脑储存。

通过gmp认证活动,可以提高参加认证人员和企业对gmp的正确认识,紧跟世界潮流的发展(包括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发展),使我们在实施gmp规范的过程中不断地获得提高,也为我们制药工业的健康发展铺平道路。

药品工作报告篇五

严格按照省市食品药品机构改革要求,以“先到位后理顺、先运转后完善”为原则,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正确处理好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的关系,下面是了的关于上半年县

工作报告

食品药品安全,欢迎借鉴!

(一)监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严格按照省市食品药品机构改革要求,以“先到位后理顺、先运转后完善”为原则,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正确处理好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的关系,保障各项工作全面进入正常轨道。积极协调县编办出台印发了县局“三定”方案,监察大队、检验检测站、食安办、“12331”投诉举报中心、各乡镇监管所“八定”方案,实现了“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责”。截止目前,我县在改革中涉及的多部门整合职责、人员、经费均按照人随编制走、经费随事转的原则完成划转。机构、队伍、装备等除个别机构外基本划转到位,各项工作实现了有序衔接。

(二)机关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机构改革后,根据新监管职能,认真梳理、修改和完善了有关

规章制度

,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和内部管理水平,例如,及时修订了《吴起县食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执法文书制作制度》等。修订了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执法着装管理规定、廉政灶管理,各股室职责、股长职责、基层监管所职责、干部轮岗制度等11项内部管理制度。

(三)各项专项整治效果明显。为有效遏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我局结合省局统一开展的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飓风行动”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等工作,尤其以“飓风行动”为载体,分解细化整治目标任务,积极深入开展水产品、食品添加剂、婴幼儿奶粉、粮油、酒类、豆制品、饮料、饮用水、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规范了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共出动执法车辆730车次,执法人员2180人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94户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207份,完成监督抽样任务30批次78种,处理各类投诉举报16起,办结16起,立案查处食品药品44起(其中食品32起,药械保化12起),结案44起,罚款共计81100元,停业整顿7户,移送公安机关1起。共没收过期假冒伪劣食品 138种,货值10万元,严厉的打击了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另外,上半年我局联合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快检蔬果样品30份,农残检测合格率为100%;自行抽检火锅底料、豆腐、豆芽、水产品、风味凉皮、米线等产品共43份,检验合格率100%。

(四)重点工作亮点纷呈。按照“突出重点、抓好难点、提升亮点”的工作思路,扎实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餐饮监管方面,以学校及周边食堂为重点,成立专门整治组,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印制宣传资料,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同时在学校食堂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工程,有效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计划今年完成10家学校“明厨亮灶”的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5家;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方面,以小作坊为整治重点,5月中旬专门举办了110人参加的“全县小作坊从业人员培训会”。通过对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授课培训,提高了其岗位操作水平和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严查重处小作坊非法添加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取缔了3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小作坊;在药械市场监管方面,重点规范药品零售行业流通秩序,推进了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流通电子监管化建设,全面实施药品购进索取发票制度,大力推进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严肃查处了同济门诊、华仁门诊、县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劣质医疗器械的行为,有效保障了辖区内药械质量安全。

(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精心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刘峰为组长的行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了《20xx政风行风工作要点》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局务会专题研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3次,结合“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利部门和窗口单位”活动,下发满意度测评表,主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箱、通信方式等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评价监督。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开门纳谏,认真查摆并梳理出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且坚持未评先改、边查边改,完成问题的整改工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六)包村扶贫工作扎实开展。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精准扶贫会议及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包村精准扶贫工作,深入长城镇包扶村调研,详细了解包扶贫困户的生活现状和迫切需要解决问题,通过个人出资、单位补助、项目扶持等方式帮助贫困户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实现了“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帮扶转变,共出资13000元,购买小鸡540只,农机、农具10件,切实为帮扶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尽管我县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除乡镇所外已基本完成,各项工作实现有序衔接,但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先照后证制度的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压力更大,目前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一)基层监管所办公场所未落实到位。各乡镇监管所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新分配基层所工作人员都在县局办公,场所略显拥挤,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存在安全隐患。

(二)监管任务重,人员不足。全系统共缺编人员33人。基层所缺22人,个别乡镇监管所仅到位1名工作人员,没有达到执法稽查至少需要2名工作人员的标准,且都为非相关专业人员,培训难度大,缺乏信息化监管手段。

(三)检验检测水平低下。虽然成立了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设立了专门的检测实验室,购置了设备,但是人员仅到位6人,均为非专业人员,无检验资质,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还需向省市专业机构送检,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

(四)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完善。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法》虽然修订出台了,但后续的配套条例、办法、规范制度却迟迟没有修订,导致食品药监局在履行职责时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例如酒类流通的监管,执法主体还是商务部门,食药监部门履行职责名不正、言不顺,缺乏法律依据,而且目前我国食品标准不统一,存在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与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不相适应。

(五)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难度大。目前我区辖区范围内仍然有一定数量未备案登记食品加工小作坊,这些小作坊生产设备简陋,且多数是家庭式生产经营模式,投资规模小、环境卫生条件普遍较差,生产加工过程不够规范,存在较大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另外,这些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地点比较分散隐蔽,多在城区僻静处、城乡接合部、城郊等地,流动性、隐蔽性很大,不易监管;而且这些作坊以出租屋为加工作坊或以“前店后厂”形式销售,租赁者往往替经营者打掩护,监管执法过程中面临阻力大,取证难等问题。

20xx年下半年,我局要以彻底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目的,以开展的“飓风行动”为抓手,着力改革和创新机制,加快转变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和监管作风,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一)尽快充实缺编人员。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完成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9个镇的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配备工作,确保人、财、物全部落实到位,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能,开展监管工作。

(二)加大食品药品宣传力度。协调开通“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探索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加强科普宣传,利用“3.16”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12.4”法制宣传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月)”等活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曝光公示力度,推行“黑名单”制度,拓宽宣传层面,丰富活动形式,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

(三)加大对乡镇食药监管工作的指导。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乡镇年度考核指标,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并严格考核,基层所成立后指导基层所建立监管基础数据库、完善巡查记录、专项检查记录、责令改正、回访记录等各项监督检查制度,构建长效监管体制。

(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采取内部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培训,模拟办案等多种形式进行系统的、全方位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执法办案水平,尤其是引导新同志尽快适应工作角色,开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

(五)探索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监管制度和办法,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有效降低行政审批、执法办案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影响,减少审批、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随意性,确保各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在“阳光下作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六)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继续扎实有效的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飓风行动”。按照方案要求,按计划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同时巩固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七)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在上半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创建方案,争取县政府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年底达到验收标准,通过示范县验收。积极探索创建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食品监管制度,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药品工作报告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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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及价格构成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 产品交付

1、供货时间: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供货通知后 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所需保健产品运至指定地点。

2、供货方式:乙方负责产品全部运输费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有乙方承担。

三、产品质量及责任

1、产品质量标准:乙方须保证向甲方交付的保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应标准,乙方所供产品外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

2、若因保健产品质量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需提供其所供保健产品全套合法的加盖公章的入市证件复印件。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按时保质将甲方所需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且经甲方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五、货物检验和交接:

1、拆包时,甲乙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若检验产品包装或者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甲方可以拒收产品并要求乙方三日内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保健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产品质量向他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合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供货明细表》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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