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督察组检查报告 督导检查工作报告(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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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督察组检查报告 督导检查工作报告(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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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督察组检查报告 督导检查工作报告篇一

检查各单位发票都有专人保管,领、用、存的情况比较清楚,发票的开具基本规范,按规定建立了发票登记制度,并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一)非法购买、使用假的发票。xx市正和饭店、正和川菜馆,两纳税人均系个体工商户,由同一业主张和经营,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为隐瞒经营收入,业主张和非法购买假50元版“安徽省xx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22本,将其中两本在正和川菜馆使用,实际使用85份,隐瞒营业额4250元。李世虎,个体运输业主,市交通运输服务公司(现并入长运恒大公司)经营。年6月至年7月,共为铁道战备舟桥处xx机运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23800元。年4月与机运公司结算时提供两份假《安徽省公路货运运输统一发票》,发票号:0016887、0191912,发票金额分别为28500元、23000元,隐瞒运输营业额51500元,少缴地方各税3399元。

(二)不按规定开具发票,隐瞒收入。一些核定征收纳税人通过不开发票不人为减少核定营业额,少缴税款。如:xx市正和饭店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年1-8月月营业额12600元,9-12月月营业额20xx0元;年1-6月月营业额20xx0元,7-12月月营业额25000元。经查实,年7至12月实际营业额为365111元,年6至8月实际营业额115865元。所查实的9个月中,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额为175200元,实际营业额为480976元,实际营业额是核定额的2.7倍。少缴地方税费17577.53元。

(三)房屋租金收入不开发票偷税。房租收入不是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一些纳税人长期出租房产不开具发票,不计入收入总额。如:xx市富甸园饭店,该纳税人是一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经营为住宿、餐饮服务、零售。经查,该户出租门面房取得收入165400元,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少缴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54658元。xx市兴荣贸易公司招待所出租门面房采取同样手段少缴营业税、房产税等地方税41468元。还有些餐饮企业承租房屋后以出租方的消费与租赁费对抵,双方均不开发票,承租方少缴服务业营业税,出租方不缴租赁业营业税、房产税,造成双方偷税。

(四)发票填写不规范的情况较普遍。大多数纳税人发票填写不规范。如付款单位填写不全或不填,发票项目填写错误,不按规定时限、顺序填开,少量发票大写未填,开票人只写姓不填名等等痼疾依然存在。

(五)接受的发票不规范。有些纳税人自身开具的发票比较规范,但对取得的发票审核不来,一些不规范的入账现象普遍。如某旅行公司费用支出中有白条停车费、收据矿泉水、收据导游费;营业成本中列支的住xx是销售货物统一发票,购买的帽子款为送货单据等。

xx年10月10日,由市局征管科牵头,稽查局组织20个检查组对全市(含当涂县)100多户纳税人发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查处各类违章纳税人25户,除2户交当涂县处理外,对其他23户纳税人予以罚款36572元。

1、印花税申报不足。很多企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共查补印花税3万多元。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不足。一是少数企业对个人所得税扣缴认识不足,认为全年平均每月达不到标准就不扣;二是大多数企业对工资以外的收入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计入,如用现金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值班补助费、加班费等,显然造成代扣不足;三是少数财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少代扣。

3、车船使用税申报缴纳不足。一些运输企业在车辆“大吨小标”重新核定吨位后,未按照新吨位申报缴纳车船使用税。

4、水利基金,特别是职工个人水利基金缴纳不足,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都能把收入部分的水利基金如实申报缴纳,但对职工个人水利基金往往未代扣代缴。

经过近几年的多次发票专项检查,纳税人规范使用发票的意识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针对此次发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以下几点建议:一要继续加大规范使用发票的宣传辅导。二要加大发票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那些非法购买使用假的发票的行为要予以严厉处罚。三要加大日常纳税服务。如使用税控装置后的定额发票管理与缴销、运输车辆“大吨小标”重新核定后的车船使用税管理等。四要在日常征管中加强对企业取得发票审核,督促财务严格把关,使纳税人自觉拒绝不规范发票。

督察组检查报告 督导检查工作报告篇二

为深入推进区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__区多举措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关键阶段取得实效。

一是,广泛开展动员,加强各企业和监管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消除部分企业“等靠要”的消极工作思维,确保传达落实到位。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梳理当前__区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采取20人小班制模式开展5期培训,确保企业会使会用、真使真用。

三是,组织专家机构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服务工作,安排安全评价专家团队深入108家企业进行上门服务,为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完成提供技术支持保障。

四是,狠抓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共对156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10项,已整改263项,下一步将对拒不配合上线、不按要求应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开展日常排查上报工作的企业加大处罚问责力度,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是,继续推动区内企业完成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上线,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确保超额完成市、新区部署的企业上线任务。

督察组检查报告 督导检查工作报告篇三

一、领导重视,加强档案安全意识和档案设施建设及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操作。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者的天职。我镇十分重视档案安全工作,实行安全领导负责制,在今年共产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始后,更加加强了对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了档案管理负责制,明确各项职责,将档案工作落到实位,保障了档案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档案工作者也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止松懈、侥幸心理,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二、认真落实档案安全保管、保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确保安全。

执行《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保管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并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把消防安全和供水、供电线路的监管纳入镇公务中心消防系统一并管理,严格执行,确实消除档案室内的安全隐患;由单位带班领导负责,把节假日值班保卫制度落实到人,认真巡查做好记录;安排专人落实、做好档案库房的“十防”和电子、文书等各种档案的保密工作,定期检查。另还对已配备设施,如:档案柜、温湿度计、火警自动喷淋系统、防盗门窗、电源电线等进行了完好率检查,并对案卷的数量、质量、霉变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了档案管理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建设,完善档案管理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严防泄密。

继续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建设,贯彻执行《档案法》以及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定期做好档案工作的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工作,增强单位各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依照相关法规,切实加强对文件材料收集和鉴定销毁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使我办的档案管理更趋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我们制定并实施了较为有效的措施:一方面,加强对归档文件材料的保管以及保密力度,由档案人员统一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凡涉及保密的文件资料,认真做好传阅和保存工作;另一方面,做到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单位每年都订阅相关的档案刊物,积极参加档案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培训。档案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文件的收、发工作,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做好档案的统计、利用工作,对各类档案库存、接收、销毁、利用等进行准确统计,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档案史料汇编,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保证为志办各项工作提供优良的服务;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档案法管理档案,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利用。严格执行《借阅规则》及《赔偿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完成与档案相关的其它工作。

(1)进一步组织学习档案管理基本知识,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了解档案工作,加强安全观念。

(2)档案管理工作要建立在平时的认真、仔细、及时的基础上,在日常工作中,要随时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做到规范化管理。

(3)加强监管工作。保密监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单位的文件进行保密检查,特别是节前的保密检查,要形成一种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保密隐患消灭在萌芽时期,确保文件的安全。

(4)继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通过此次自检自查,我单位各级领导、档案工作人员及全体

干部职工,增强了档案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了安全防范意识,并在检查中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今后,我镇将继续按照此次检查的精神和要求,把档案安全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落在实处,认真的坚持下去,时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督察组检查报告 督导检查工作报告篇四

为切实搞好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我站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站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明确各科主任为本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另明确一名专(兼)职人员作为本科室的消防安全联络员,负责本科室消防安全的上传下达工作。并将《通知》复印至各科室,要求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要做到《通知》内容人人知晓,消防安全人人关心。

为了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我们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市卫计委文件精神,使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人心。并把该项活动与“平安单位”工作结合起来,利用站务会、科务会、宣传栏、电子大屏幕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到逢会必讲安全、事事必讲安全,努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参与率。

在收到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后,我站立即在全站范围内展开了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消防安全自查活动。本次检查的重点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防器材的使用知晓率;易燃物存放;用水、用电安全等。检查结果如下:业务大楼有应急照明设备、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明显、安全出口通畅;各楼面消防栓及附件齐全,放置整齐;全站共配备灭火器68支,每层楼面、各科室都有灭火器材,无压力不足、过期、损坏现象,并定期维保;在检验科、质管科、机采室、计算机房等有贵重仪器的重点科室配备了二氧化碳灭火器;职工熟悉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食堂用的柴油属于易燃物品,放置地点远离火源;职工无违章用电现象。配电间有警示标志,电工用器、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定期检测,值班记录及时、齐全;电工按要求通过市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持证上岗;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人每天下班前负责对本科室的水、电、门、窗、冰箱、空调、电脑、饮水机及其他专用设备进行检查,做到一切不用的电器都切断电源,不能待机,并做好每天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消防安全是关系到采供血安全的重要保证,我们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养职工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杜绝消防事故的发生,为采供血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环境。

督察组检查报告 督导检查工作报告篇五

一、督察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旧)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新)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

(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信息共享、税源监控水平不高。

(二)未按规定建立房地产税源信息数据库,纳税人基础资料不完备。

(三)征管单位征收管理台账记录不详细,管理人员对房地产开发情况底子不清,情况不明。有的征管人员对开发企业开发的工程项目数、每个楼盘的面积数、工程进度等基本情况不清楚。

(四)新、老营业税政策执行对接不到位。

(五)拆迁偿还面积未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六)价外费用未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七)未及时督促建设单位代扣外来施工单位建筑营业税。

(八)混合销售行为未严格按政策征收营业税。

(九)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预征工作落实不到位。

(十)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达到清算条件的,未依法予以清算。

(十一)未严格执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规定,税款未及时足额入库。

(十二)印花税未严格按照法定税目、税率征收,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未依法征收印花税。

(十三)未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对获准占用耕地后超过两年未使用者、对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免税或者减征后改变原占地用途的未依法征税。

(十四)契税征收工作不到位,契税计税价格、税率、减免税政策执行不准确。

(十五)房地产二级市场税收征管不到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所涉及的税种未依法征收、依法减免。

(十六)对未按规定依法纳税的,未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三、执法督察的方法

(一)日常征管工作

1.检查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是否建立了相对固定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机构;是否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有关规定;是否与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建立了信息传递机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充分掌握各税种征管所依据的基础信息。

2.检查房地产税源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了房地产税源信息数据库;是否将从各渠道获取的房地产信息资料进行整合归集,作为长期的税源资料及时归入税源管理档案,充实、完善房地产企业户籍资料,做到数据集中,信息共享,方便查询,比对分析,促进工作。

3.检查税收征管档案资料。检查纳税人档案、征收台账、纳税资料看纳税人基础资料是否齐全、纳税是否及时准确,涉税情况记录是否详细;管理人员对房地产开发情况是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开发企业开发的工程项目数、每个楼盘的建设、销售等基本情况是否心中有数;是否督促企业依法及时、足额纳税;对未依法纳税的是否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二)营业税

1.取得商品房销售收入、房产预收款(预收定金)是否长期挂“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未按规定及时申报纳税。

2.是否有隐匿收入偷逃税款问题,如设立两套账、将收取的房款直接转入关联单位,将不需要办理房地产证的停车位、地下室、阁楼、公共配套实施对外出售不计收入等等。

3.营业收入是否包括了各种价外费用,取得的各类手续费、管理费、奖励返还收入、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位收费是否按规定计入应税收入。

3.是否有直接坐支售楼款的情况。

4.按揭贷款是否计入“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未及时申报纳税。

5.按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应收取而未收到的销售款是否及时申报纳税。

6.是否存在低价销售的行为、有无价格明显偏低同类房产而无正当理由的情况,关联企业之间销售价格是否合理。

7.在以房换地、参建联建、合作开发过程中,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8.各种换购房地产、以房地产抵债、单位无偿赠与房地产、集资建房、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委托建房、中途转让开发项目等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纳税。

9.拆迁偿还面积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动迁、拆迁补偿等售房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申报纳税。

10.以投资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未与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并且收取固定利润或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11.房地产企业大额往来、长期挂账的款项是否存在漏转房款问题。

12.各种房产出租收入(如开发商将未售出的房屋、商铺、车位等出租)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13.个人投资性购房再次转让是否按规定纳税,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已售商品房退房、过户的处理。

14.征管单位是否及时督促建设单位代扣外来施工单位建筑营业税及附加。

(三)企业所得税

1.比较各管理单位、各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是否有明显差异,盈利水平是否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综合分析选取重点检查业户。

2.是否按规定预征企业所得税。

(1)确定收入的完整性。重点是检查各种主营收入、其他收入、营业外收入(包括各种形式的财政返还在内)、投资收益等是否全部按规定入账;有无故意压低售价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利润的行为;有无将已实现的收入长期挂往来账或干脆置于账外而不确认收入的情况;对于跨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已完工出售部分,有无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或故意推迟实现工程结算收入的现象。

(2)确定收入确认的合法性。重点检查开发产品(包括完工产品、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收入、预售收入、视同销售收入、预租收入、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等有关规定。

(3)确定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收入的划分,检查其有无将应税收入作为非应税收入申报等情况。

5.检查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1)要重点检查构成房地产成本的各类费用的支付凭证是否合法、真实、有效。有无收受虚开、代开、伪造的假发票等不合法的发票入账支付费用,尤其是建安企业和个人所提供的安装工程成本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以营销策划公司、项目咨询公司或个人的名义代开发票虚列销售佣金、咨询费等套取现金的情况;是否存在以虚开办公费、服务业发票等虚列薪资支出、广告支出等。

(2)要通过检查成本对象总开发成本、可售总面积、可售面积单位成本、已售面积等资料,来检查成本与收入的配比性、合法性,是否存故意混淆前后项目之间的成本和费用支出,使得成本和费用前移,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存在少结转自用经营房成本、职工福利性支出挤占成本费用,加大销售成本,减少销售利润的情况。

(3)结合房地产行业的特点,针对会计处理与现行税法规定不一致的项目,重点检查各项预提准备金、风险金以及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租赁费、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支出、捐赠支出、改扩建及装修工程支出、管理费支出、财产损失等项目,是否在纳税申报时予以调整,支付的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用是否按成本对象进行合理分摊。6.重点检查项目。

(1)检查应付未付、应收未收款项的处理情况,是否存在预售房款长期挂“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不按照规定缴纳所得税问题。

(2)检查预提费用、应付账款等科目,对年末留有余额的预提费用和超过3年因债权人原因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调整成本和收入。

(3)检查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检查关联交易问题。检查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是否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是否利用关联关系承包或分包工程,如建筑、装饰、建材、绿化和物业等,通过加大建安成本造价、虚加工作量等非法手段减少或转移利润,或委托关联企业代理销售开发产品,支付高额佣金转移利润,或利用非法代开发票、假发票虚开费用套取现金偷逃税款等;是否存在以管理费、特许权使用费、商标使用费等名目向控股公司支付巨额费用的情况;是否在所得税优惠期满后,与享受优惠的其他境内关联企业之间存在转移产品销售、劳务和费用等情况。

(5)检查房地产项目中建造的各类未销售的营业性的“会所”是否计入销售成本。

(6)检查企业按重估价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看其重估收益是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等。

(7)亏损弥补问题。检查纳税人获利年度与亏损弥补是否合法,有无人为调节利润而在年度之间多转少转成本,有无人为地推迟获利年度的情况。弥补数额是否准确,弥补期限是否准确,有无经过税务审计、检查已经调整过的亏损额仍然按原先的亏损数额申报弥补。

(四)土地增值税

1.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调取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查看纳税人是否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2.查阅纳税人的档案资料,查看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对竣工结算前的预售房产预征土地增值税。

3.转让旧房的,是否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是否扣除了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4.对达到清算条件的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清算。

(五)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项目占有的土地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已售房屋分割的土地面积是否符合规定等。

(六)印花税

是否按规定税目、税率缴纳印花税,尤其是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否依法征收印花税。

(七)房产税

1.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

2.对自用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八)个人所得税

着重检查经营者、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

1.检查扣缴义务人是否按规定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包括企业发放的各种名目的奖金、补贴、实物以及其他应税收入,特别是各类回扣、提成收入部分是否按规定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

2.检查以假发票、代开发票、假工程施工合同等手段,虚构经营业务、虚列开发成本费用套取现金发放工资、奖金、补贴等,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扣缴义务人是否存在故意为纳税人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或不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

4.在企业资质升级时,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转增个人股本是否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5.企业大额往来、长期挂账的款项是否存在套取现金发放薪酬未计个人所得税问题。

6.达到自行纳税申报标准的个人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纳税申报。

(九)耕地占用税

要利用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及时掌握承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土地坐落位置、价格、用途、面积等信息,了解或控制耕地占用税税源,对占用耕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是否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十)契税

1.契税申报管理是否规范。纳税人申报缴纳契税时,是否填报总局统一制定的契税纳税申报表,并附送购房发票、房地产转让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征收机关是否对纳税申报表及有关附件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征缴手续,开具统一的契税完税证明。

2.契税计税价格、税率、减免税政策执行是否准确。3.契税信息是否及时传递。契税征收机关是否及时整理、归集房地产交易的有关信息。包括:转让方、中介方和承受方的名称、识别号码,房地产的转让价格、转让时间、面积、位置等信息,及时传递到相关管理单位。

四、房地产企业反避税摸底调查

在房地产行业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特别要关注房地产企业是否以较低的交易价格将房产产权转让给关联方,或者以较低的租金价格将房产出租给关联方,从而少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

(一)调查企业是否存在房地产产权低价转让的问题,重点调查向境外转让的问题,企业与受让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调查企业是否在避税港设立控股公司、基金公司等,其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重点调查申请注销的房地产项目,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调查是否存在避税问题。

(二)调查企业是否存在房产低价出租的问题,企业与承租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审核企业关联申报情况,重点审核2008和2009年度的关联申报情况,对于企业尚未申报且存在关联交易嫌疑的,让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并书面确认关联关系结构,同时向企业明示企业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隐瞒关联关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调查企业是否存在其他避税嫌疑。

督察组检查报告 督导检查工作报告篇六

本周周一至周四,我跟随白校长到庄头中学、王庄中学、庄头中心校、王庄中心校进行开学工作检查。检查期间共听课33节,检查备课230份,检查了大量的学生作业,查看了各校教研教改资料,同12位教师进行座谈,和26名学生进行交谈,对各校的各项工作中有了细致的了解。从检查情况看,四所学校都能以教学常规为切入点,以新课程改革为导向,狠抓教师教学理念的转变,强化“教学质量意识”,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为目标,加强学校常规教学管理,落实教学质量目标责任。下面我就常规教学管理这块进行汇报。

凸显课时要素。大部分教师都能备足课时,能够体现新课标理念,结合不同教学内容的特点,根据学科课改要求,确定重难点、教法、学法,合理设计教学流程与板书,突出的有:王庄中学杨艳,刘晶:王庄中心李金胜,王文科;庄头中学孙俊利,毛利:庄头中心王亚丽,张彩霞等。

关注教情学情。大多数教师能丰富备课内容的多样性和多角度性,注重教法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征,注重教学内容生成与学生生活实际,设计切合学生学习实际的教法。突出的有:王庄中心问茅倩,张亚婷;王庄中学叶培,程玉莲;庄头中学连小霞,魏玲;庄头中心罗新侠,靳爱芳等。

着力教学反思。不少教师都能认真总结教学得失,适时进行教后反思,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教学中学会教学。庄头中心校教师罗新侠张彩霞能对自己的教法的选择、学法的指导、以及课堂预设与实际生成进行解剖。王庄中学教师程玉莲,王周民等,能在课堂教学后在教案后写出课堂小结,并做好单元与章节小结。

从近33节的随机听课来看,许多教师教学独具特色:

凸显课改。听课中,可以发现,大部分教师课堂教学呈现出课改的教法理念,丰富完善的教学策略、优化的教学方式。比较突出的有:王庄中学王振生,杨会玲,王庄中心校李金胜,庄头中心靳爱芳,王亚丽,庄头中学季力志,张淑云等。

关注特点。教学科目不同,教学内容不同,选择的教学方式方法就不同,教学的侧重点也不同。许多老师能因课设计、因人设计。比如庄头中心学校的罗彩霞在教学《彩色的翅膀》一课时,能以读代教,以读促悟,读中悟情,读中悟法。

指示方法。方法是学生思维与解题的钥匙,掌握了方法,就能达到触类旁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方法至关重要。王庄中学的叶培,庄头中学季力志等老师在教学中重视学习方法与思维方法的引导,给了学生一把开启数学大门的金钥匙。

在检查中,我发现,大部分学校都能把作业布置与批改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很多教师能根据学生学习状况,认真设计作业,既兼顾了学生个体差异性,又重视了题型的多样性。学生通过作业,达到了巩固知识,强化认知,提升能力的作用。庄头中心,王庄中学作业更规范,作业内容重视“双基”的落实。庄头中学英语老师张淑云,批改认真细致,批改质量较高。王庄中心校孙变霞老师作业选题精,题目设计兼顾全面。

教研教改是学校发展的不竭动力,是锤炼教师队伍的有效途径。从检查中看,这几所学校都能做到有计划、有专题、有活动、有记载,研究工作扎实,研究效果明显。尤其是王庄镇中学,能够把洋思经验在教育教学中灵活运用,课堂教学能使用“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永威模式。王庄中心校实行集体备课制,集众人的经验与智慧,优化教学环节,合理使用教学手段,精心设计练习题,达到提高教学效果,促进教师水平的提高,一改以往课堂上教师满堂讲,学生昏昏睡的现象,让学生至始至终学得紧张,学得有效,使学生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提高了课堂教学的质效。

家访是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的一座桥梁。大部分学校都很重视家访活动,能搞在上学期末大家访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持续的'开展大家访活动。四所学校部署扎实,安排有序,家访有记录,活动有总结。通过入户与家长面对面交流,构建起良好的家校关系。王庄镇中学共家访1035人次,电话回访600多人,入户150人,为控辍保学、传播学校良好声誉起到了积极作用。庄头中心校学校大家访活动人人参与,并有家访记录,对活动中家长提出的意见与建议专门整理,强化了对学生家庭情况、生活情况的了解,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础。

四所学校都能按照教学计划,按照《中小学新课程开设方案》开齐开足课程,没有违规的行为。

总的来时,通过这次检查,随处都能看到澄城教育多年来的教研教改的丰硕成果,无论是数学上的三环导学、操作探究,还是语文上的全程目标教学、导读感悟,都体现了澄城教育在教改的前瞻性。尤其是洋思经验的推广,“先学后教,当堂训练”教学模式的灵活运用,更是让各校课堂教学质效得到大幅提升,为提高各校教育教学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从检查的所见所闻,我相信,澄城教育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督察组检查报告 督导检查工作报告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执法大检查会议精神,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更好地营造我镇有利于统计事业发展的氛围,根据县统计局4月28日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会议精神,从4月29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由纪委书记、司法所、派出所、统计站和各村书记组成的镇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的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二、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站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统计站》和《处分规定》,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了各单位、各企业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对镇政府、统计站、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查找影响本镇、本部门和本单位统计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过自查,发现了一系列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对不完整的各类统计报表、档案进行了健全和完善;二是对一些不重视统计执法工作的单位和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导检查落实情况;三是各单位和各企业确定了一名专职统计人员并集中到镇政府统一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全镇的'统计执法工作水平。四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迎接好市、县统计执法检查组的抽查工作。

在自查自纠阶段,县督导组共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三次,及时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给予了指导和帮助,并充分肯定了我镇在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和整改方面所做的工作。

督察组检查报告 督导检查工作报告篇八

(一)坚持以上率下,确保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一是党组重视、迅速行动。5月22日,省、市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局党组书记、局长程立即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市会议精神,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全力打赢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攻坚战。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以来,先后7次召开局党组会进行研究,每次均下发了会议纪要。二是整合力量、专班推进。5月26日,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程任组长,局分管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从局监察室、办公室、党群工作(人事)科、机关党办抽调骨干组建了工作专班。同时,根据省厅和市局确定的五个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由局分管同志牵头负责,成立了5个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三是细化方案、明确责任。5月2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严格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收集和解决问题等5个方面问题、33个重点事项,逐一进行深入研究和细化分解,印发了《20xx年xx市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7月8日,制定印发了《xx市民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市殡葬行业管理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经营福利彩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市民政系统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五项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四是层层部署、传导压力。6月1日,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6月16日,在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视频动员会后,再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7月31日,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暨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省厅履职尽责年中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这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五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民政网开设了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专栏,在xx晚报开设了“履职尽责进行时”宣传专版。6月12日,从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民政惠民、树立优良政风行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五个方面在xx日报和民政网进行了履职尽责公开承诺。6月29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履职尽责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在全市民政系统广泛开展了“我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履行的怎样?”、“我在岗位职责履行上有哪些问题和不足?”“为更好履职尽责我准备怎么做?”的“履职尽责大讨论”活动。市民政局机关举办了“民政开放日”活动。加强了政策法规宣传,在民政服务窗口发放《xx市民政局五项公开承诺》、《民政一册通》、《社会救助暂行办法》、《xx市城市低保“十五不准”》、《农村低保“五必须八不准”》、《殡葬惠民政策》等民政政策宣传资料,使群众及时了解掌握民政政策法规。六是深入自查、开门纳谏。6月中旬到7月上旬,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自查自纠,重点开展“三进三查”活动,即进民政对象家庭,查各项民政政策及资金落实情况;进民政福利机构,查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民政服务窗口,查各项服务制度落实情况。通过自查自纠,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共查找问题222个,其中严格依法行政方面50个、服务改善民生方面62个、转变工作作风方面80个、党风廉政建设方面18个、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12个,列出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计划。7月上旬以来,组织开展“千名干部联系大走访活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联系走访“两代表一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民政重点信访户、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干部,面对面征求对民政系统履职尽责存在的问题、意见及建议。6月25日,邀请市政风督查组来局检查指导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及建议。设计印发了全市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征求意见函和调查问卷,分层分类征集对民政部门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共征集意见及建议98条。组织举办了“大接访”活动。7月9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参加了市纠风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对群众关心的城乡低保、临时困难救助、医疗救助等热点问题逐一进行解答,指派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妥善处理。七是从严督导、狠抓落实。建立市、县、乡三级民政部门明察暗访机制。6月3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孝民政发[20xx]31号),7月10日,转发了省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查联系工作的通知》(孝民政函〔20xx〕54号),同时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开展第一次专项督查的通知》,采取领导督查、专班督查、第三方督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三区”民政办及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专项整治等进展及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民政服务对象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整改。专项督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层层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大督查格局。7月中旬,由局领导带队,组成8个督查专班,采取明察暗访形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对全市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开展了第一次专项督查。7月27日,局党组专题听取了第一次专项督查情况。对基层窗口和服务单位履职尽责的知晓率进行调查评估,发放了《全市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测试调查表》共80份,收集反馈正确率86%。7月31日,下发了《全市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第一次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通报,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专项整治不偏不虚。一是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制定了《xx市农村家庭收入评估标准》,对全市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收入核算和重新认定,全面完成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任务,全市共清退农村低保对象15061户、31809人,占原总保障人数的16%,同时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进行新增纳入,纳入对象7871户、12864人;加大核查抽查力度,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百村千户”抽查活动,每个县抽查不少于3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5个村、每个村抽查不少于10户。进行重点解剖核查。7月底,市低保局对大悟县4个乡镇的8个村的所有低保家庭共400户、632人进行了逐户逐人核查,根据核查发现的问题,向大悟县民政局下发了专题整改通知书;加大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力度,全市共核对信息51824人次,共清退不符合条件城乡低保对象5136户、8928人;加快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7月3日,市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卫计委、建委、房管局和残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细化了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督促各地加快设立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打造绿色通道;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公示制度,建立市、县、乡三级低保公示栏电子台账;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强化倒查追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全市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4518户、x人,其中“关系保”、“人情保”x人。xx区社会救助局对全区17个乡镇场街的城乡低保工作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共取消条件好转、不符合低保要求的对象x户、x人,其中取消“关系保”、 “人情保”9户19人。大悟县民政局联合县纪委在县乡两级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共清理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对象x户x人,对违纪违规有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4人。二是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5月2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意见的通知》,6月18日,召开了关于全市深入整治民政福利机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会议,通报了全市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管理隐患情况,印发了各类安全问题典型案例,全面安排部署了深入整治民政福利机构安全隐患工作。组织22个专班,对全市8所公办城市养老服务机构、18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7所救助管理机构开展了拉网式、地毯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47个,目前已整改到位31个。5月29日,督促汉川市民政局现场拆除了民办仙女山老年公寓一幢投资xx万元、建筑面积x余平方米、使用仅一年的彩钢房;成立19个专班,对全市113所农村福利院进行了全覆盖排查,发现安全隐患654个,全部以书面文件函告乡镇党委政府和民政办,限期整改落实,目前已整改到位xx个;成立7个专班,对全市7所军休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建筑19栋、安全隐患点xx余处,发现安全隐患5个,目前已整改到位4个。市军休所针对光荣路军休干部住宿楼安全隐患问题,投资580万元,进行拆除重建,目前项目已进入招投标程序;全市7所光荣院排查安全隐患8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安全设施不达标等问题,加大投入力度,补齐硬件短板。局属事业单位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配置了灭火器、楼道应急灯、烟雾报警器等设备。全市8所公办城市福利机构配齐了灭火器、楼道应急灯、空气开关、床头呼叫器、烟雾报警器、防滑垫等安全设备,督促5家民办养老机构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各乡镇农村福利院普遍配备了灭火器、防滑垫、空气开关,设置了消防水池,洗手间安装了不锈钢扶手,老人房间配备了电子灭蚊器等。针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6月16日,联合市安监、房管、消防、食品药品监管等四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对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管理经常性检查机制的通知》,健全机构自查、县级复查和市级抽查机制,推动安全排查整治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分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4小时值守制度、查房制度、护送(理)交接班制度、供养对象外出申请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等,加强经常性安全教育,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公示制,进一步强化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构建安全防范处置长效机制,加强供养服务对象的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分类防范冲破道德底线和心理防线的极端事件发生。针对医疗安全问题,对康复医院严格落实主要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新招职工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健全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通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力促进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7月23日,我市在全省民政系统履职尽责年中工作推进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三是深入推进殡葬行业管理服务专项整治。制定印发了《全市殡葬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试行)》,在各殡仪服务机构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在醒目位置张贴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公开服务承诺、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殡仪服务流程、惠民殡葬政策,设立了意见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实行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和服务监督“六个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殡葬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鄂价成规(20xx)132号)精神,全面落实殡仪服务协议制,坚持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公开,推行“清单式”自愿选择服务,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明白消费,有效杜绝诱导消费、暗示消费、强制消费、搭车收费现象。针对查找出来的殡葬服务环境“脏乱差”、丧葬服务设施采购和殡仪用品销售不够规范、服务质量不高、殡葬政策宣传不够、重点岗位人员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和“风险点”,指导督促各殡仪服务机构制定了廉政风险点排查表,明确了整改任务分工和责任人。7月中下旬,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和督办检查,专门下发了督查情况通报,督促各地精准施治,限期整改问题。xx区民政局针对殡仪车辆安全管理问题,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所辖28台殡仪车进行了排查,对运营状况较差的殡仪服务车,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针对殡仪服务车收费不规范问题,联合物价部门,对殡仪服务车收费标准重新进行了核准,并在每台殡仪车上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针对殡仪馆周边群众反映火化冒黑烟的问题,筹资近6万元购置了1套水雾喷淋尾气处理系统。汉川市殡仪馆针对骨灰盒等丧葬用品采购不够规范的问题,将其纳入招投标程序管理;针对殡仪服务基础设施陈旧、服务环境较差等问题,对接待大厅、丧葬用品销售厅、丧属休息室、火化车间等场所进行改造;对采购、销售、财务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应城市殡仪馆针对服务不够规范的问题,推行“三级监控”和“三道确认”,每项业务由服务对象填写《满意度评价单》,实行群众监控;每个环节的服务开展填写《项目落实单》,由分管所长抽查监控;服务全过程由部门主管评价监控。对服务信息、项目落实实行“三道确认”,即服务对象确认、经办人员确认、当日值班监查人员确认,在信息确认过程中,严格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四是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经营福利彩票专项整治。6月中旬以来,对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经营销售福利彩票进行了认真清理核查,着力提升福彩公信力,努力打造“公益福彩”、“诚信福彩”、“阳光福彩”。印发了《xx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配偶、子女)经营福利彩票专项整治自查申报表》,收回自查申报表1174份,其中市直345份、xx150份、应城99份、云梦72份、安陆97份、大悟151份、xx128份、xx132份,基本摸清了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配偶、子女)经营福利彩票情况。市福彩管理站通过全省福彩信息责任人登记系统对全市上报信息进行了比对,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确保了自查信息真实、准确。经过排查,共确认有16人参与经营福利彩票站点。其中,市本级2人、县市区14人;目前,已有4人办理转让手续,1人办理登记信息变更,1人正在办理退机手续,另有10人其配偶、子女无工作,暂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五是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整治。从严确责明责。制定印发了《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及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每个局领导和科室(单位)负责人具体责任内容。开展书记讲廉政党课、签字背书、公开承诺、谈话提醒等一系列“宣廉、讲廉、诺廉”活动。局党组在民政系统开展了以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践行“两严要求”为内容的谈心谈话活动,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中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共开展各层次谈心谈话150余人次,通过谈心谈话明责任、指问题、提要求,督促履行好“一岗双责”。从严督责考责。继今年初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之后,7月31日,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会议,对这项工作再次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对局属事业单位20xx年度财务收支、项目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对各县市区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专题调研督导。从严执纪问责。梳理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分管领导、科室及事业单位落实“两个责任”问题22个,开展纪律巡查6次,作风效能暗访4次,共查处违纪事件3起,处理违纪人员4名,其中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

(三)坚持统筹结合,确保整体工作互促互进。一是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履职尽责思想自觉。以学习“三严三实”、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带头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查找“不严不实”问题,制定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在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带头讲专题党课;7月3日、7月30日先后组织开展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两次专题研学,开展了专题交流。7月31日,举办了市直民政系统“担当负责、争作为、守规矩”专题交流报告会,优抚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救助站、福利院4名主要负责人,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作了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的先进事迹报告,传递了正能量,彰显了民政干部的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二是积极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提升履职尽责服务水平。举办了标准化建设专题讲座,制定印发了《全市民政重点工作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召开了民政标准化建设专题会议,选定了20个联系服务群众最密切的民政重点业务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5月下旬至6月初,先后制定出台了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类七项工作规范(全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服务管理规范、全市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服务管理规范、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全市儿童福利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全市救助管理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全市婚姻登记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全市殡葬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社会救助类五项工作规范(全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规范、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标准、全市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全市农村福利院管理与服务规范、全市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规范)、优抚安置军休类五项工作规范(全市优抚对象服务中心、优抚之家服务与管理规范、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服务与管理规范、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范、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规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三项工作规范(全市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工作规范、全市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全市社会团体登记工作规范)等20项地方标准(试行)。另外,制定了《市直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标准》、《市直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标准》。这些标准的出台,不仅为规范服务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履职尽责提供了基本依据。大力推进民政标准应用,7月7日、7月15日、8月13日,分别在孝昌县、召开了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应城市召开了全市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xx区召开了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近期还将分别在安陆市、大悟县、云梦县召开全市双拥优抚安置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此外,8月4日、8月7日,分别组织县市区有关人员专程赴荆门市考察学习了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三是着力推进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提高履职尽责服务效能。制定印发了《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实施方案》,局党组专题听取了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推进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情况,局领导带队结合履职尽责专项督查,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局属事业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开展了年中评估。四是协调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引领履职尽责纵深推进。制定了《20xx年民政工作改革工作要点》和民政改革任务清单,着力推进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管理、专项社会事务、优抚安置等五个方面改革,加强了政策创制,有效发挥了改革引领作用。五是切实做好信访ww工作。制定印发了《xx市民政系统信访ww工作要点》。7月9日,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应急管理培训暨信访ww工作专题会议,邀请省政府办公厅应急办领导进行专题辅导讲座。会议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政策,夯实基础、规范运作,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综合施策、加强防控,健全完善“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信访ww工作机制,提高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法制引导,加快推进民政信访法治化,统筹民政各项政策资源,切实解决民政服务对象特别是困难对象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坚决防止民政系统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的发生。

(四)坚持建章立制,确保履职尽责抓常抓实。制定了《市民政局领导分片联系督查县市区民政工作制度》、《市民政局领导联系督导局属事业单位工作制度》、《市民政局重点工作督查制度》、《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实施方案》、《市直民政系统作风纪律巡查制度》、《市直民政系统执行财务纪律巡查方案》等,加强了履职尽责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履职尽责保障机制,推进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常态化。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应付心态、厌烦情绪、畏难情绪,缺乏担当精神、担当勇气和进位意识。

二是工作推进不够平衡。“头重脚轻”、“上紧下松”的问题在民政系统不同程度地存在,极少数地方和单位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上下联动、横向协调不够。

三是追责问责不够有力。查处曝光典型问题、典型案例还比较有限,民政系统追责问责机制不够健全、手段不强,缺乏对县市区、乡镇的刚性制约。

四是干部能力不够适应。民政干部特别是基层民政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作风与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五是政策宣传不够到位。民政工作和政策宣传力度与社会、群众的要求还不够对称,宣传方式、方法和手段还有待创新,与有关部门、社会公众互动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1、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履职尽责精神区位。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汇报会,传达贯彻省厅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传导压力,动员各地各单位发扬亮剑精神,紧盯一流目标,坚决打赢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这场硬仗。

2、抓住薄弱环节,增强履职尽责整治成效。按照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殡葬行业管理服务、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经营销售福利彩票、民政系统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治,坚持“严”当头、真整真治,切实增强五个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社会的关切、赢得群众的信任。

3、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履职尽责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大明责确责、督责考责、追责问责力度,制定完善民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依法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服务公开,切实抓好点题监督、第三方监督,加大问题曝光、查处力度,倒逼广大民政干部履职尽责,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基层责任落地生根,打造责任落实链条,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4、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保障。切实加大对基层民政系统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民政信息化、标准化、法治化建设,加强对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民政系统和民政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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