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制度排查报告 四项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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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制度排查报告 四项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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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制度排查报告 四项监督制度篇一

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 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

(四)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一)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

(四)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

(六)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二)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三)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四)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一)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

(六)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

(七)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九条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十条 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有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列情形,已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资格,再按照本条前款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 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第十三条 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 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项制度排查报告 四项监督制度篇二

宿舍是学生 在校活动 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活动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06:00开门,夏天7:05关门;冬天6:55关门

周?????六:早上0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

2.学生凭ic卡进出宿舍区,学生家长或亲友来访请到值班室登记。

3.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宿舍区,严禁带外人(含家长)留宿。

4.上课、晚修时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或在宿舍逗留,因病或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或校医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或留宿。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

周日至周五:23:00

周?????六:23:30

三、学生住宿规则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书柜。

2.上课、晚修时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

3.按时起床,按时午睡、晚睡。午、晚睡钟响后,不得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午、晚睡迟归宿舍或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他人姓名或冒充班主任签名。

5.要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

洁卫生。不得带饭、菜、汤等食品回宿舍吃,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6.要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7.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8.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修期间或离开宿舍室内无人时,值日生或舍长必须关水、关灯并锁好门窗。

9.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午、晚睡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在午、晚睡铃响前打扫室内、门前走道两次,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10.要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自装电器煮东西,不得在宿舍充电。

11.要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1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13.禁止携带水果刀等危险物品和凶器(如钢管、刀具等)带进宿舍区。

14.午、晚睡铃响后,禁止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玩电子游戏机、mp3、mp4等。

15.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

16.午、晚睡铃响后,各宿舍舍长和值日生必须负责关闭该宿舍房灯、走廊灯等。

一学年的工作即将结束,回顾本学期我在宿舍的管理历程,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许多不足的方面和失败的.教训。

一年来,我校学生宿舍管理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坚持教育、管理、指导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以育人为核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制度建设和科学管理为手段,在现有的条件下,积极致力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使学生在这里能够学习好、生活好。

一、围绕中心,服从大局,做好宿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1 、学校领导在校舍紧张的条件下,完成宿舍调整工作,确保了学校的工作正常开展。2 、为了配合校风学风建设,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顺利实施宿舍管理制度。我们要求学生按时熄灯休息,并对每一个宿舍进行检查督促,使学生养成了良好的作息习惯。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探索新形势下的宿舍管理新模式1 、坚决落实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使宿舍管理很快进入正规化。2 、完善服务体系,实现向学生“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的延伸。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尝试开展了创建文明系列活动,开展安全、卫生、装饰评比比赛等活动。

三、进一步做好学生宿舍工作(1)加大宣传力度。对于安全与稳定工作,我们注重正面引导,并时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2)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为杜绝安全隐患。我们例常巡查制度,于每周一对各宿舍进行安全巡查,并能和学生住在一起,随时掌握学生的情况,发现发问题及时解决。(3)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了接送签名制度,教师要及时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动向,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因而本期无一安全事故发生,完成了任务。四、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在我们完成任务、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我们的工作中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例如:学生住宿条件急待改善;宿舍内部卫生情况难以令人满意,与文明宿舍尚有差距;对学生宿舍、个人卫生应进一步加强。回顾即将过去一年,我在保持宿舍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转的同时,为学校的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我清醒地认识到,成绩有限,差距很大!以后,我将紧紧围绕学校的育人目标和工作中心,服从大局,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校宿舍管理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四项制度排查报告 四项监督制度篇三

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以来,xx-x区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加强干部工作监督,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要求各单位对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了自查,深化学习效果。区委组织部对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了抽测,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指导督促。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对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同用人上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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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制度排查报告 四项监督制度篇四

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回头看”活动,是对前期主体改革工作的完善和提高,可以通过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对林改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完善和补正,探索林改配套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确保通过林改,使农民真正得实惠,生态得保护,林业得发展。为切实加强林改回头看工作组织领导,我市各级林改领导小组主体改革完成后,做到班子不拆、领导力度不减,及时调处林改后产生的新问题,同时按照“回头看”通知要求,认真进行部署落实,扎扎实实开展“回头看”工作,不断完善提高林改质量和实效。

根据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林改“回头看”的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了相应的

活动方案

,专门召开了各辖市区林改办主任参加的林改“回头看”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落实具体措施,同时按照方案规定的序时进度,针对自查和检查验收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扎实开展林改“回头看”工作,至九月底,各辖市区都通过了市林改办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

(一)查看基础信息是否准确。各辖市区组织人员对林改乡镇村进行抽查,一是查验参加林改人员信息情况是否符合实际,股权登记表、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准确;二是查看勘界情况,查看宗地四至勘界勾绘是否符合要求,宗地资料是否完整。

(二)查看改革程序是否规范。重点对林改期间未重点检查的乡镇村进行了检查,一是查看村、组林改方案、林权基本情况、林改参加人员等情况是否进行张榜公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是否及时妥善的处理;二是林改方案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有关方案是否报上级政府批准;三是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村民组织法有关规定。

(三)查看主体落实和确权发证情况。一是查看承包

合同

的完整性和严密性,承包合同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清楚;二是林权证、股权证发放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发放是否及时到位;三是查看林权证、股权证内容记录是否准确无误,经办人员、登记机关和发证机关是否签字盖章。

(四)查看档案归档情况。及时和市县档案管理部门勾通联系,对各地林改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林改档案整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加以指导,重点对省市未查过的乡镇村、组的档案进行查验。目前大部分林改市(区)、镇、村都完善了林改档案,并由专人和专柜进行保管,各地除林业主管部门保管存档的资料外,都将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同级政府档案馆长期保留。

(五)制定完善了一些配套政策。在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和完善配套改革政策措施,优化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解放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化林业转变。一是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增加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制定了市、县两级生态公益林每亩10元和8元的补偿标准。二是探索新的林政资源管理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方式和程序,更好的服务林农。三是加强与金融、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扩大我市林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单位和贷款额度。四是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对林农合作社的培育和政策扶持力度。

(六)发展林下经济拓展林业产业。积极引导各地利用现有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让林农能在短期内获得快速、持续的收入,增强林农致富途径。目前我市部分地区林下经济发展已取得一些明显成果,形成了林茶、林果、林禽、林牧、林药等多种林下经济模式,拓展了林业产业,致富了一大批林农,句容市已成为全省和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的试点县。同时,我市还依托林下经济强势发展,加强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全市已组建了近百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组,其中句容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已初具规模,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首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典型示范县”的称号。

我市的集体林改主体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虽然按时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但通过林改“回头看”,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林改工作不够平衡。个别地方历史遗留问题多、农村外流人员多、村民参与热情不够高,少数镇、村干部重视不够,林改工作存在走过场的情况。二是林业机构不健全。由于历史原因,我市林业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欠账较多,部分辖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连一个林业专业技术干部都没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而又繁杂,实际的林改工作仅靠农委下属的林业科或林业站来具体操作实施,这势必制约和影响了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缺少专门的林权登记机构,林权交易难以开展,林权交易市场也难以成立,影响了林业生产要素的流动。三是林改综合改革认识不到位。个别地方领导认为山林权属已经明晰,林权证、股权证已发放到位,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改工作,从而放松了整改完善提高工作,对综合配套改革和体系建设重视不够。

(一)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增加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现阶段努力将市、县两级生态公益林每亩10元和8元补偿标准落实到位。

(二)探索新的资源林政管理方式。加强林地林木的保护和管理,认真落实县级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坚持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确保森林资源稳定增长和生态安全。改革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办法,对生态公益林实施严格管理,对商品林放宽采伐额度和审批手续。

(三)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引导各地林农探索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林业产业组织化程度,促进产业聚集,提高林业产业效益,拓展改革成效。

(四)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科学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规划,争取政府出台多项优惠扶持政策,大力培育林下经济发展典型,延伸林业产业链和附加值,让农民从林下经济中得到更多的经济实惠。

(五)加快林业管理职能转变。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我市林业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职能的转变,建立与林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林业公共服务体系。

(六)加快林权证抵押贷款,推进森林保险业务。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建立健全林地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和流转市场,科学确定各类林地、林木价值,完善林业投资融资政策,增加林业融资渠道,建立集林权登记、信息发布、市场交易、中介服务、法律政策咨询于一体的资源流转要素市场,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

(七)加快林业数字化建设,提高林业管理水平。依托编制的县级林地保护规划,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林业数字化建设水平,更好地为森林资源有效管理服务。

总之,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建设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努力构建较完备的国土生态平衡安全体系,较发达的生态发展产业体系,较完善的生态建设保障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四大林业生态功能圈建设:一是长江运河湿地生态功能圈;二是宁镇、茅山山脉低山丘陵森林生态功能圈;三是平原绿化防护林生态功能圈;四是城镇及绿色通道景观林生态功能圈,努力把建成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森林城市、绿色城市、生态城市和宜居城市。

四项制度排查报告 四项监督制度篇五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四项制度排查报告 四项监督制度篇六

2014年,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镇工作重要内容

年初,镇党委、政府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努力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经费。一是成立由党委书记负责,政法书记具体牵头负责。二是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目标细化到领导、到站所、到人,层层分解落实。

二、健全制度,加强学习提高,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权,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加大学习力度,提高干部素质。针对工作实际和工作人员的能力适应状况,以强化思想教育、提高综合素质为宗旨,坚持机关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学习教育,基本掌握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各种法律知识。

三、积极探索,推进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加强便民工作机制建设。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来人有人管、事情有人办、件件有答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根据服务内容,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确定办结标准时限,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监督电话,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告知,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多次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镇党委、政府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或免职,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处理。

二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和长效机制,提升了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行政能力。制订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工作预案、维护社会稳定应急预案、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关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森林防扑火工作预案等,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三是完善政府自身工作体制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民主议事制度,如镇班子全体扩大会议、镇人民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模式推广;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了执法督办、检查、公示、投诉处理等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登记和管理,对于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

四、立足实际,具体贯彻,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依法推进“五水共治”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水环境、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重建水生态为目标,从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通过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和治理水污染,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监管与执法等手段,切实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二是依法抓好“三改一拆”工作。一是做好社会稳定预测预警,特别是对实施强制拆除的个案在各个环节进行涉稳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的发生;二是加强执法队伍法律培训,组织执法人员接受行政执法现场培训,做到理论结合实际,确保执法行为的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防止专项行动中出现大量行政争议;三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引导,积极为群众提供有关“三改一拆”的法律咨询,释法明理说服群众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全力保障“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依法、有序、稳步开展。

三是抓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身体身心健康;强化计生优质服务,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利益导向,改善干群关系,提高群众的满意率;依法依规依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四是抓好民调与信访、综治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表达其利益、权益诉求,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信访和调解民事纠纷,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总之,坚持依法行政对我们加强自身建设和职能转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过来的工作还有许多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强化法治理念,以依法行政的规范来落实法治实践,努力把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以助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xxx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0日

四项制度排查报告 四项监督制度篇七

为了进一步搞好学校安全文明校园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值周值日工作成效,增强全体教职工的主人公意识和责任感,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现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校长、环节干部实行每日24小时巡逻值班,值班安排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表在开学前印发到校领导和环节干部手中,值班表上报教育局,并张贴于学校大门口的保卫室内。

二、值班工作细则

(一)坚持每日24小时巡逻值班制度

(二)值班领导工作职责

1、值班领导和环节干部必须提前半小时上班,挂牌值日,履行相关职责。注意巡视校园,观察校内有关学生课间情况,必须认真登记有关情况。

2、值日领导查问学生值日情况。

3、早上师生到校、中午放学,下午师生到、下午放学时须值日领导、教师站在校门口协同学生维护学生上学,放学秩序,阻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4、负责监督住校生早、中、晚用餐秩序,上晚自习秩序和宿舍内学生午休、晚睡情况。

5、平时课间须在校园内巡视、督促在校学生行为规范履行情况,处理当天偶发事件 。

一、工作范围

(一)根据校历或领导指示确定本周工作重点。

(二)1、保安全:校内财产的防盗、防火、水暖设备的检查,偶发事件的处理、上报。

2、保运行:所有教职工的请假;校内各部门履行管理目标情况的检查;教职工履行职责检查监督。

3、保卫生:各部门卫生责任区的督察。

4、保纪律:全体教职工、学生出勤、纪律。

二、工作方式

1、批办职权范围内的请假、将批准的假条及时转交给考勤人员。

2、针对规定的教师上课(尤其是第二晚自习)、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各部门,并督促解决。

3、调查了解防火防盗取暖用水情况,发现问题,责成总务部门解决。

4、主要检查学生课间、放学时间的违纪(如骂人、吃零食、打闹、破坏环境等)。

5、对公寓楼学生宿舍纪律卫生情况的检查指导。

三、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7天。(晚间在公寓楼住宿)

四、交接

每周日晚6:00时上、下班人员共同检查上述项目,下一班了解情况后,交接值班记录。

五、记录

值班结束,记录交考勤人员处理,作为校史和发放补助的依据。

六、监督和考核

值班领导值班情况由校长监督,其工作情况记入中层领导实绩考核。

七、责任追究

在值班期间,遇到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失火、学生人身伤害、食物中毒、盗窃等),值班领导不在现场或玩忽职守,出现后果的,要停职检查。

大杨树二中

2015年2月27日

加强和改进值班带班工作是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及时妥善处置紧急突发情况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主动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严纪律、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做好该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涵委办〔2012〕65号文件精神,规范值班带班工作,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带班工作安排

(一)日常及双休日值班带班

1、开发区每天安排1名班子领导带班。每天安排干部1名值班,联防队24小时值班巡逻。

2、各单位每天确保至少有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

3、双休日期间,开发区每天各安排1名领导带班。党政办公室每天安排1名值班干部值班。

(二)法定节假日值班带班

1、开发区每天安排1名班子领导带班,党政办公室每天安排1名干部值班,联防队24小时值班巡逻。

2、各单位每天确保至少有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

3、每天各安排1名领导在岗带班,每天确保至少各有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

(三)应急值班带班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情况(如台风)期间,开发区每天安排1名领导在岗带班,党政办每天确保至少各有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并视情增加值班人员。联防队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

二、值班带班工作职责

(一)带班领导职责。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带班领导履行应急值守职责。主要负责:组织传达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协调、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组织上报紧急信息;负责处理带班期间其他事项。

(二)值班人员职责。值班工作实行专人值班制,值班室履行24小时值班职责。主要负责:接听电话、处理紧急信息、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带班工作要求

(一)带班要求。(1)领导带班期间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且不能离开本地,日常值班需住开发区带班,法定节假日和应急期间需24小时在岗带班。(2)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等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处置。(3)带班领导若遇到外出或开会等,须自行调班,并告知党政办公室。

(二)值班要求。(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在岗值班,遇特殊情况需离开值班岗位的,须请人代班。(2)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及时准确做好电话记录,掌握当日带班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熟知上级党委、政府办公室电话,认真处理值班工作事项。(3)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处置流程与基本要求,必要时可派人深入现场,凡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紧急情况,涉及国防、外交和港澳台地区的重要紧急动态,本身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均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报送。遇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主动与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实时核实情况、掌握动态,及时主动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情况,并积极协助领导处置。(4)不得将值班电话设置为呼叫转移,值班电话铃声3声之内接听电话,答复问题要迅速准确。(5)前后班之间要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到无缝交接,防止出现空档。

(三)保密要求。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增强保密观念。注意做好值班处理事项的保密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看值班日记和值班报件。

(四)岗位要求。值班岗位必须由专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如通讯员、保安、门卫等)顶岗和非正式人员独立值班。

四、值班工作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值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影响值班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值班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值班力量。要明确一位领导主抓值班工作,明确专门人员承担值班工作和紧急信息报送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重视队伍建设。各单位要结合值班工作特点,加大对值班人员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对在值班与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统筹安排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休息场所,积极改善值班生活条件。

(三)加大应急保障。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改善值班办公条件,加强硬件建设。值班室应有专用的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值班设备。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抓好落实。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对于突发事件以及敏感性、预警性等紧急信息,事发地党政值班室和相关部门必须无条件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送。

(五)实行值班报备。每逢法定节假日,各单位要提前3个工作日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值班带班安排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事发地党政值班室和相关部门必须立即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带班领导和现场指挥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现场相关人员有义务如实向本级或区委、区政府反馈具体情况,对特别重大或重要紧急突发性事件,必须派人前往了解核实情况,及时上报。

(六)落实值班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制度,加强对值班工作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对值班工作的抽查,形成值班工作检查和通报的常态化机制。对擅离值守、无关人员顶岗、非正式人员独立值班或未按规定及时核实、报送紧急信息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授意相关工作人员瞒报、谎报重要信息的,对不配合甚至干扰上级党委、政府调查核实情况的,对在重要信息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项制度排查报告 四项监督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全面掌握交通运输局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宣汉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本辖区或本单位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安排和计划,并将执行结果于次年两个月内向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年度工作的报告和受理工作。

第四条年底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下述几方面: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情况;

(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作法和经验;

(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

(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其它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县局所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负责向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股报告并具体规定其所属地区和单位的报告程序。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向市交通运输局上报年度工作报告。

第六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对不执行本制度的,可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于逾期不报告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补报;

(三)对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上级交通运输主管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第七条本制度由宣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项制度排查报告 四项监督制度篇九

选人用人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事关党的事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也是组织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点。党的xx大明确提出,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重点研究和着力探索的新课题。

今年4月,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xx〕9号)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中组发〔20xx〕8号),中组部就干部的选拔任用问题提出了“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该项制度的提出,强化了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了干部监督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本人就“思想干部监督制度”谈谈几点个人的想法。

一、要在创新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干部的自身防范意识。四项制度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深入整治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方针。《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了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对干部中的“那些”行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明确了责任的追究机制,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领导干部,更要提高思想、注意防范,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洁身自好、清正廉洁。

二、要在创新领导干部相互监督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干部的职能职责意识。《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对容易产生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问题;容易让干部群众对用人的公正性产生怀疑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四项制度在体制和机制上得到了规范,坚持和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完善了领导干部的相互监督制度,对班子内事项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协商,严格规范了党内民主生活会,提高了民主生活质量,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为正确形式党员民主权利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民主氛围。

三、要在创新领导干部群众参与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干部的公众参与广度。根据《“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对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干部选得行不行,要让群众评一评。” 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议的延伸,以具体到人求深入。有利于发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从而也扩大了群众对干部选人用人的参与率、扩大了干部任用方面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四、要在创新领导干部条块联动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横向方面:完善了党政领导干部在政府整体运转上的协调;纵向方面:扩大了群众参与力度,健全了干部的监督机制。如:在抓好《责任追究办法》的贯彻实施中,各党委组织部将尽快开通网上举报,健全完善全国组织系统信访举报、“12380”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认真执行立项督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举报查核工作责任制,做到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必查,实名举报必查,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进一步推动了联动工作形成合力、条块联动、监督合力、效能增强的良好效果。

总之,新颁布实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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