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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一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xx年,永安社区按照东山街道党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社区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并就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具体分工,做到职责分明,使得各成员从根本上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要性。
在开展调解工作中,我社区在抓好社区调委会的组织网络建设,规范了调委会的各项资料的同时,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了“四个及时”,学习、会议及时记录,矛盾、纠纷及时排查登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调解纠纷及时归档。坚持规范化运作是做好标准人民调解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坚持“调解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化解民间纠纷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我们能够做到对组里可能存在和发生的问题提前预防,有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决不瞒报、漏报。
(2)、双方个别谈话作思想工作,必要时举办法律法规学习班
(3)、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4)、想办法让双方和好,矛盾就地解决。
20xx年上半年我社区纠纷发生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100%。今后我社区调解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建章立制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影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方能有效运行。郑集镇及时总结、推广几年来的经验和做法,建立以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依托,以司法所为支点,以各村(居)治保调解主任为网眼的长期排查调处动态管理网络。各村政府把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在“选。培”上狠下功夫。即:配齐、配强队伍;组织短期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探索调解方法与技巧,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依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规则、工作范围和工作方法。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有效规范了中心的“从业”行为,促进了“中心”的`有效运转,深得案件当事人的信服,群众都说:“调处中心效率高,以后有事我们就找中心解决。”这充分体现了群众对调处中心的信赖。一年来,这些“中心”共排查矛盾纠纷180余件,调处120件,调处率明66.7%。“中心”的成立及有效运转,使xx乡信访总量大幅下降,越级上访的批数和人数连年稳中有降。
三是建立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实行归口调处的工作机制。完善滚动排查、信息报送、定期通报、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对全乡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重大信访问题和积案及时进行通报,并由乡五套班子领导挂钩督办;乡直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有关村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
坚持一线接访制度,开设乡委书记、乡长信箱,开展人大代表下乡巡回接访等活动,拓宽了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密切关注土地征用、下岗安置、“两劳释解”人员等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
做好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是关键。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地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有效形成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体系。
开展领导下乡接访和主动约访活动,定期深入到所挂钩的村,就本人负责督办的和该乡村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面对面做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各村政府在本辖区划分责任片区,由村领导及“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分片挂钩,定期进村入户调查情况,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并做到提前研究对策,提前入户访谈,前移工作关口,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制度。把领导干部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绩与职务升降、奖惩挂钩。根据中央综治委《关于对发生严重社会稳定重大治安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通知》文件精神,立足本乡实际,制定《落实信访效能督办制度实施意见》及《关于发生集体越级上访问题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工作失职、排查社会矛盾纠纷不力,或贻误时机,致使小矛盾酿成大事端及问题较多、长期得不到解决酿成重大事件的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单位分清不同情形分别给予督办文秘告诫、效能告诫直至综治“一票否决”。对各地各单位辖区或管辖范围内发生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不同程度恶劣影响的,分清不同情形对党内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直到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对党外责任人则按法律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理。
1.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2.
劳动纠纷调处中心借调合同
3.
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
4.
党员关系排查工作总结
5.
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总结
6.
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总结
7.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8.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二
学校是育人的地方。在其工作中,领导与领导、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难免发生矛盾纠纷。而诸多矛盾中,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最为常见,而这些矛盾若处理不妥,又最易激化或留下后遗症。为了正确处理好这些矛盾,特制定以下制度。
校长室负责处理: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之间的。矛盾。
政教处与班主任负责处理: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
公平、公正、公开
1、不论哪种关系发生矛盾,要求当事人冷静处理。尤其是师生之间的矛盾,教师不得打学生,骂学生,也不能变相体罚学生。凡是体罚学生的教师,学校要对教师从严处理,记入道德考核栏中。若学生因教师的处罚而发生意外事情,教师要负完全责任。对教师工作一票否决。
2、凡遇到师生或教师与家长之间闹下矛盾后,若教师上报政教处后,政教处要积极解决,妥善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自己若解决不了,上报校委会,商议解决。若政教处解决不了,也不上报,使矛盾扩大化,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3、学生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本班同学的问题,班主任解决,跨班级同学之间闹下矛盾,双方班主任协商解决,若不便解决,由政教处处理。政教处处理学生,要把学生的变现量化记分,记入当月班主任工作考核中,与班主任津贴挂钩。对学生的处理结果,要求通知学生家长和班主任。若学生存在有心理问题,一定要解决好学生的心理问题,做好善后工作。
4、教师、学生、家长在矛盾解决之后,都要写出对问题的认识,负责处理矛盾的责任人,一定要使双方都能心悦诚服,达到相互理解。
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截至目前,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13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2196件,调解成功率为99%。
在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网络建设
一是按照“五有” “四落实”“六统一”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目前全县10个乡镇、152个行政村、4个社区的调委会的建设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二是积极推行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今年新增建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11个。通过这两项建设,目前全县共有177个调委会,调解人员633人,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解决了有地方调解,有人调解,有制度规范运行的的问题。为迅速有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抓队伍建设
调解队伍素质的高低是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关键,因此,我们时刻注重人民调解队伍的建设。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逐层展开,即县局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一级,村级培训屯组调解员,一级培训一级,使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三是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强化调解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现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排查工作
一是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排查方式,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络化大排查工作格局: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
二是采取普通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普通排查主要是对村组、社区、厂矿、企事等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重点排查相结合主要是对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屯、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针对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排查要求各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以上的排查,专项排查主要是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排查。
四、抓调解工作:
一是坚持以前创新的“三种方式”,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效性。1.坚持以百育镇九合村“流动调解”为示范,指导乡镇、村调委会推广“流动调解”和“调解工作包”工作方法,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及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收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坚持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了“走访”活动。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三是坚持“以农事村办”为平台,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更趋于合情、合理、合法。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要求各调委会就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或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相应的调处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健全“三项机制”,发挥“三项机制”作用。一是预防机制。坚持把工作主体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利用基层调解员,及早发现矛盾纠纷,采取多种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及时普法预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调处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做到小事不出组,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一般纠纷,由村(社区)及调解小组及时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司法所及政策法律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实行联合调处。三是督办机制。实行了领导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等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专门工作汇报,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确保了排査调处工作的连续性。。
五、抓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县司法局对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工作经费保障有力。我县将人民调解业务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还根据工作情况适时下拨业务经费。制定《田阳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及奖励办法》,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四
我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副院长为副组长,院办、医务、总务、器械、药剂等职能科长为成员的院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领导小组,并落实各成员职责,形成组织网络,定期反馈专项活动进程情况,活动得到充分落实。
医务部门对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进行排查,采取适宜技术,避免过度治疗。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方法》,并制定了《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就合理使用抗生素进行了专题培训和考核,与临床各科主任、医务科、药剂科签订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确保抗生素的合理使用。认真落实病情告知制度,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提高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努力减少医疗医患纠纷。
急诊、挂号、药房、检验等窗口是易引发医患矛盾纠纷的科室。院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态度。要求医务人员对患者满腔热忱,高度负责。推行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增设挂号、药房人员、减少排队,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患者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完善,医患关系和谐。二是改善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程序最简、效率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要求,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医疗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使就医流程井然有序、顺达通畅;开设急诊病人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急诊服务和检查结果限时报告制,门诊实行导医导诊服务,确保患者就医方便、快捷。
由于医院存在在编职工、人事代理聘用、劳务派遣工等用工方式,易带来新的问题和矛盾。医院人事部门制定完善的职称评审、人员准入和人事分配制度,并积极引进医院急需的高级职称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和留住人才。根据岗位设置原则,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医院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结合区卫生局关于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我院相关制度,对开展矛盾排查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医务科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记录和分析,及时调解;对重大医患纠纷,组织力量化解;对引起关注的纠纷,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利用合法渠道加以解决。在开展此专项活动的过程中,医院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取得实效,确保我院安定稳定,促进康复医院医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五
为贯彻落实5月15日会议精神,5月16日我局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及各国土所所长会议,对通知进行了传达,并就如何做好这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关股(室)、队、所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对这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细致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为了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时效,局成立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万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高峻、岳伟、郭峰、孙雪锋、及纪委书记张大鹏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信访股,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张大鹏兼任,李志远、苗雪锋、徐丽敏、王红霞为办公室成员。
会后,我局迅速开展此项工作,各股(室)、队、所结合
村信访信息员逐村逐户进行自下而上,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填写排查登记表,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包案人员和包案领导,共排查出土地矛盾纠纷苗头62起。
1、深入排查,认真梳理。排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国土所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苗头,不论有无解决权限,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不论是否已经上访,不论是否交办过,只要还没有息访,都要认真排查,不留死角死面。今后发生的上访,发生漏排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登记汇总上报。各所把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并填写排查表,明确办案人和办案期限,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到局信访股。
3、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各单位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责成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政策、按程序处理,并对信访当事人回访,不得无故推诿。对于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移交有关股室处理。
4、实行包案责任制。对于重大案件,明确办案人员和包案领导,限期办结,明确责任,跟踪督导。
切实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一把手”是主要责任
人,包片副局长第一责任人,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包案责任制,各股(室)、队、所要对安全稳定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局及各所主要负责人每周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谋划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对每个信访案件督导到位,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压到人头。
1、各股(室)队所务必按要求、按时间组织人员对土地矛盾纠纷进行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对发生无排查上访和无排查事故或有排查未能认真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股(室)、队、所要严格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发生集体访或恶性上访事件没有及时向县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报告的,视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相应处分。
3、对排查出的问题,因承办股(室)、队、所不负责任没有按时解决,甚至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承办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责任。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使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当成事关全县稳定,事关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全县土地信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基层所切实加强了责任心,及时处理群众的涉土地信访霄云外问题,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信访事件不出县。
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六
充分整合信访、综治、司法、纪工委、12345热线等多部门资源,全方位排查收集矛盾纠纷线索,实现应查尽查,应早尽早。
一是常规排查不留死角。按照“街道大网格--社区中网格--村居小网格--小组微网格”的四级网格管理模式,划分中网格12个,小网格78个,微网格173个,142名专职网格员和32名兼职网格员分配到各网格,做实日常走访排查,及时收集各类苗头隐患。
二是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依托日常走访排查、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主动梳理分类,聚焦邻里纠纷、婚恋家庭、感情纠葛、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欠薪欠债、肇事肇祸精神病等进行重点排查,积极落实分析研判,强化法律宣传,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稳控。今年1-10月份,共巡查走访37000余人次,发现问题隐患400余个,当场解决200余个,上报街道平台统筹协调解决问题200余个,处理反复性市民热线问题158起。
三是回访排查巩固成效。为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清仓见底,街道组织专人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逐一回访,坚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充分做好善后跟踪处理和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掌握,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看法,疏导情绪,防止矛盾纠纷再次反弹。
坚持把非诉讼解决矛盾纠纷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协调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信访、纪委等部门,构建党工委主导、综治协调、站所履职的多元化解格局。
一是充分发挥调解中心作用,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以司法所为主导,成立“润心”一站式矛调中心,中心占地1000多平米,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室、群众来访接待室、心理咨询室、法治图书室和“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站。调解中心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调处、一条龙服务”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今年1-10月份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89人次,调解矛盾纠纷268起。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法途径尽快解决,司法所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七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
1、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20__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17起,调处11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2、挂牌督办调处按期办结率。20__年全乡没有挂牌督办案件。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机制衔接运作情况。
(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时,首选调解、协调工作模式,并视具体情况,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联合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调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关行政机关配合、协助的,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让其配合、协助解决问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规则,请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当事人认可事实、分清责任、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诉中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行政机关对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人民法院对可进行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先进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引起的信访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门调解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主动采取联调行动,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应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4、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机制落实情况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要求每天排查,发现苗头及时报告,立即安排人员立即介入调处,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守住第一道防线。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边调处边稳控,并及时向乡综治工作中心报告,争取联合解决。综治工作中心通报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问题化解和信访接待群众情况,对分流、转办、交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人员、时限和解决要求,加强督办,确保真正解决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办、转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求本周内解决。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进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全乡全年平安稳定和谐。
二、今年以来,乡、村干部深入群众家中,访民情,解民忧,化纠纷。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统一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工作制度牌、标识、标牌、印章等,不断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到调解委员会中,配强人民调解力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调解专家讲解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调处的技巧方法,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四抓”做实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预防。要求各村、各单位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及时掌握信息,消除隐患,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级调处组织定期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司法所。抓包案处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三包”,即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抓督查。乡综治办、司法所组织人员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任务。
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八
按照市综治委20_号文件和怀综治委20_9号文件的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我镇认真组织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杨亚辉为组长的经营性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是工作安排到位深入排查各类企业、新经济组织、个体工商者和农村生活经营环节中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调处冲突性较强、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经营性纠纷和可能产生“个人极端行为”、具有现实危害性的经营性矛盾纠纷当事人。
三是工作开展到位,镇综治办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到村组、超市、旅馆、网吧、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地和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拉网式排查矛盾纠纷,做到隐患排查清楚,突出问题掌握清楚,纠纷原因调查清楚,重要对象登记清楚。掌握性格急躁、情绪易激动等重点人员5名,查找消防、火灾隐患2处。
二、强化措施,严管重防,切实消除经营性矛盾纠纷带来的安全隐患
一是组织专班有效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建立层级管理机制,由镇、村两级协调联动办理。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挂帅的办法,多措并举,推动各类矛盾隐患的化解,强化基层干部的责任,一般矛盾由村级直接办理,大矛盾由镇综治工作中心直接处理,目前已调处各类矛盾隐患4起,有效稳控在基层。
二是重点对象落实包保。对5名重点对象由村、镇直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档案,安排专人,落实包保措施。并由派出所、司法等职能部门有针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行转化、稳控。
三、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推动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一把手”的领导责任。镇综治办明确各村各单位“一把手”是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年度检查范围,督促“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是强化专班的纪律责任。为促进各类矛盾隐患有效解决,建立重大矛盾隐患检查督办制,对解决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戒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和纪律处理。
三是强化组织的问责处理。对排查调处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类似事件的村或单位由镇综治委对其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我镇对经营性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我镇将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为促进我镇各项事业发展而继续努力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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