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室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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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室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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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教育督导室工作报告篇一

xxx小学一直依托老区红色资源优势,精心打造爱心校园,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的内涵,提升学校办学品位,进而实现了立德树人的办学宗旨。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发展深谋远虑,在认真研究,广泛征求广大一线教师建设性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xxx小学三年发展规划》,本规划与时俱进,切合实际,对学校管理工作、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教科研成果、特色建设等方面都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

学校特别重视办学理念的重新定位,根据当前教育的发展及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提炼校园“三风”,逐步形成了“爱满校园,德行天下”的校风,“授人玫瑰,手留余香”的教风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学风。在新的办学理念的引领下,xxx小学正以各种创建为契机,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力争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我们体会到学校要发展、要创新,只有走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道路,才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真正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与教书育人、文明育人、法律育人的有机统一,这是抓管理、出成效的根本保障。

近年来,我校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为突破口;以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及增强法律观念为主要内容;以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加强依法治校工作;以争取一流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为目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先后通过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验收;中心小学成功创建为省“平安校园”,获得了县教育局安全工作考核优秀奖。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育教学计划,注重强化常规管理。认真落实江苏省“五严”和xxx市教育局“六严”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法规意识,加强学校管理,深化课程改革,切实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镇四所完小和三个教学点在教育现代化创建后,发展后劲更是明显增强,各项管理做到科学化、精细化。

教育督导室工作报告篇二

工作计划是行政活动中使用范围很广的重要公文,也是应用写作的一个重头戏。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级机构,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都要制定工作计划,用到“工作计划”这种公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育督导

工作计划范文

,欢迎借鉴参考。

**年我县教育督导工作以贯彻党的xx届*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督导条例》为指导,以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为重点,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监督与指导并重的方针,着力加强能力建设、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形象建设,进一步构建完善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在探索中谋求督导思路的新突破,在改革中谋求督导模式的新拓展,在实践中谋求督导水平的新提高,为推动我县教育科学、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有效推进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

1、建立督学责任区工作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县督学责任区工作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切实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2、责任督学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职能作用,围绕教育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适时开展经常性督导。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服务,实现督导工作重心下移,重点关注各类教育短板环节,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回应社会和家长对教育方面的诉求,以推动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落实两项督导整改意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县人民政府20xx年度教育工作的督导意见》要求,针对省督导评估考核组对我县教育工作提出的主要问题和督导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促进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推进我县教育优先发展,为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2、制定均衡发展评估方案。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制定督导评估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情度。

3、开展均衡发展自评工作。启动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工作,以《基础教育学校统计报表》为依据,分析义务教育学校“差异系数”和“标准化”建设等18项核心指标达标情况。加大推进工作排查和整改力度,深入学校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促进薄弱学校、农村完小、教学点建设,努力缩小校际间和城乡间的差距,做好20xx年国家、省政府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4、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差异情况,加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教育专项补助20xx万元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促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三、深入推进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1、开展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积极推进新一轮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督促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倡导多元化、特色化的发展理念,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总结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努力实现“一校一品,一校一特色”,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期盼和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的需求。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开展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开展启发式、探究式、合作式等教学方式研究,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常规体系,完善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完善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育质量基本均衡。

3、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贯穿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各个环节,贯穿于学生成长的全过程,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培养学生追求新知、勇于探索的精神和收集处理信息、分析解决问题、动手实践创造、语言文字表达、善于团结协作等多种能力,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1、开展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增强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的法律责任,促进乡镇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强化教育工作政府行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加大对乡镇政府督导评估的工作力度,督促乡镇政府加大对辖区学校的经费投入,使学校得到社会更多的关爱与支持,推进县域内教育工作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2、明确乡镇均衡发展职责。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在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验收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督促乡镇以积极有力地工作姿态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评估验收的各项工作。

五、扎实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

1、完善学校精细化管理制度。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精神,制定《**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下发《**县教育局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学校精细化管理效能巡查制度的通知》,推进我县中小学创立学校精神,实现领导管理精心、教师业务精湛、管理工作精细、工作过程精密、工作质量精良、办学特色精品的目标。

2、责任督学效能巡视。通过责任督学随访督导、校园巡视等,全面落实学校的人、财、物等精细化管理实施情况,督促学校管理“精、准、细、严、实”,使学校行政管理进一步高效,校园及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进一步加强,后勤管理进一步优化,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形成“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管,人人抓管理,处处有管理”的精细化管理体系,实现管理的无隙化。

根据学校岗位目标及工作目标与要求,为有效地引导和促进广大教师重视课堂教学,规范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学校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方面的重要作用,学校将围绕着“教育教学质量为第一生命线”这一中心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督导教学的全过程,使教学与常规管理常规化、深入化、精细化。为促进督导工作科学有序的进行,切切实实发挥作用,特制定岗位目标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决执行贵州省“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五严规定,树立“质量立校,质量强校”的质量意识,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动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再认真总结过去教学工作中经验与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实行多侧面、多环节、多形式的督导,以实现对教学质量的有效控制和保障。推动良好教风,学风的建设,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目标

1、完善学校“低重心运行”和“扁平化管理”的管理模式,采用学校、年级组配合督查制度,发挥学校对各年级督导作用,使我校教学水平与常规管理更上新台阶。

2、通过评教活动,努力造就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具有服务于人文精神的教师群体。

3、强化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使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更上一个台阶。

三、主要工作

教学方面:

1、狠抓有备而教,各执教教师必须带着

教案

进入课堂,公开课教案必须交到教研组,教研组收集教导教科室,常规重点检查备课教案,保证一课一教,我们将定期与不定期的组织人员进课堂听讲,查教案,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改变部分教师中存在的为备课而备课、备教分离、重在形式、旨在备查的备课现状,组织教师互查互评,并公布检查结果。

2、紧盯课堂,唱响“优质、高效”课堂主旋律,减轻学生“学”的负担,把自习时间归还学生。这就要求促进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效率,不断提高驾驭课堂的能力,因此我们将强化对课堂教学的“听”与“评”。

第一,加强教师之间的听课与评课,推行评课制度。评课是教学、教研工作过程中一项经常开展的活动,评课的目的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通过评课,才能把教师的听课过程中的听、看、思相互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因此学校每周将安排老师上课,组织其他老师听课,任何人不得无故请假,不参加听课。并组织老师对所听老师的课,进行认真评课,并保留相关的记录材料,以备县教育局检查。我们将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第二,组织教干推门听课,还将使用照相机机进行随堂照相,对课堂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对优点、长处提出表扬。

3、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断强化对作业的命题、批改等方面的监管,每周、每月由各教研组长、深入课堂对教师所带班级学生的周练与作业进行定期的检查。

4、为了加强学生的整体水平,努力提高边缘生的综合素质,每月定期对教师所教内容进行月考比较,在教师所带学科的班级,考试名次排前五名的班级任课教师、排名后三名的任课老师进行公示。

5、优生是学校的教学质量考评的生命线,因此提优、强生尤为重要,为了提优、强生强化学校升学质量,为此每学科在每个学期我们将举行校级的竞赛活动(包括学科竞赛、背书、默单词等一系列活动)每班上报7名学生,进行集中比赛。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及指导老师颁发证书和奖品。

常规方面:

1、环境卫生:讲究卫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优美、雅观的校园,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是学校实施环境育人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增强卫生意识,改变环境卫生,建立严谨的卫生清扫制度是学校教书育人的一个重要环节。为确保全校各年级办公室、各班教室及室外卫生的整洁美观,给全校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校校园风貌,各年级每天组织相关人员将对教室、宿舍、办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月底上报教导处,同时我们在每周抽调各年级相关人员对教室、清洁区、办公室卫生进行检查。

2、纪律: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规校纪。纪律是学习的保障,好的纪律可以使校园变得文明安全,使课堂变得有序和引人入胜。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对早读课、正课时间对学生纪律进行抽查。

3、了解学生、关爱学生,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督查中发现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除通报批评外,还将上报校长室,进行教育。

4、加强与学生沟通,发挥学生在教学督导中的作用。教学效果的好坏,教学质量的高低,归根结底体现在学生身上。在教学工作中,要切实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和“以学生为本”的观念,及时整改,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高尚的师德修养,打造一批能力强、品味高,团结和谐的教师队伍。

5、其他:各年级、各部各项活动的计划及安排情况,教师签到、坐班、请假等一些的督导工作。

坚持“以督促改、以导助建、导督并举、重在引导”的方针,坚持导向性、发展性、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监测,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与评价,积极利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教育教学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反馈和咨询工作,维护和稳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工作要点】

一、摆正“督”“导”关系,明确教育教学督导目标

二、完善保障与监控体系,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水平

(五)加强对学校兼职督导员业务培训,指导其开展工作;

(七)加强对学生教学督导信息员业务培训,指导其参与督导工作;

(八)继续完善以学校为核心、第三方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

(九)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自我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并分阶段实施;

(十)加强学习,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督导活动研究;

三、明确具体的质量标准,督导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教育教学规范化

(十三)加强对专业教师和学生技能训练情况的现场督查;

(十四)加强课堂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的质量监控;

(十五)加强主题教育、专题教育和特色德育活动情况督查;

(十六)加强教师教学常规“五认真”的全程监控;

(十七)做好对各系部执行教育教学制度情况的督查;

四、依据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督导方法,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二十一)安排好开学第一天行政听课和行政听课周活动;

(二十二)组织好教研组公开课和期中调研公开课(系部示范课);

(二十三)坚持开展常态化课堂教学调研;

(二十四)督查教研组工作计划和教研活动的具体安排、执行和落实情况;

六、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与监测督导,促进持续整改与提高

(二十五)切实开展期中教学调研与督导工作;

(二十六)定期抽查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二十七)定期抽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记载情况;

(二十八)对期中和期末考试过程进行监测;

(二十九)做好理论课堂与实践课堂教学效果的分析、评价与反馈工作;

(三十)做好系部综合考评工作。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创和谐校园、树学校形象、求办学质量的总体目标发挥督导室督政、督教、督学的职能,对学校各部门、教育教学及常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全面督查、以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为原则,全面评价各职能部门及各教师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达到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推进课程改革,不断强化素质教育,规范教学的目的,为学校的内涵发展做出贡献。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加强对学校行政行为的督查,通过对各部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督评,促进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办公效率与部门形象。

2.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过程的督查,促进全体教职工教育教学行为进一步规范。

3.加强督教工作,促进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个人素质与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督查,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

5.积极推进课程改革,促进课程改革工作向深度发展。

三、具体工作

1.加强对学校各职能部门行政效能的督查考核,促进各职能部门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2. 对部门运行、管理等工作进行督导。

3.对各部门教学常规管理常规进行例行检查。对各部门认真做好学期初、期中、期末及不定期的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工作,同时独立通过专项督导与随机督导等形式对全校部门的教育教学常规进 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导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

4.以有效教学为抓手,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通过听课、评课、抽查、评价等手段,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每学期督导室人员每人听课争取在30节以上,并对被听课老师的教学常规进行随机检查,通过教学流程包括合理确定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教学过程的检查与督导,作业及批阅情况的检查以及学情的了解把握,掌握第一手教学反馈信息,做好检查的文字记载工作,将听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同时强化相互间研究性听课,认真评课。

5.督促检查学校课程改革的实施过程以及课改的推进力度。 以职教课改理念为出发点,检查、指导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对课改理念的理解和掌握情况,推动学校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深化教育课程改革。

6.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把培养青年教师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从规范教学常规入手,抓青年教师的备课、上课环节,抓教学反思,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示范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开展形式多样 的教研活动,搭建平台,促使青年教师尽快成为合格教师和骨干力量。

7.加强对学生常规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常规管理无小事,通过不定期的督促检查促进各专业部学生常规管理工作进一步上规范上水平。

8.加强督导制度建设,促进督导工作过程的进一步优化,提高督导评估的水平与艺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要求,围绕市、区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以制度和机制创新为重点,以督学和督导工作的专业化发展为保证,努力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深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改革思路

(一)坚持依法行政,改进管理方式

推行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教育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公共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放”“管”结合,激发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活力和创造力。

建立督导与执法有机联动机制。确立督导机构承担行政执法具体职责的管理体制,研究教育督导(执法)规程,强化教育行政执法职能,推动行政处罚权的有效行使,规范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

健全依法治校考核评价机制。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学校实践中的典型经验,健全对学校领导依法治校能力的培训和考核制度,减少行政机关对学校具体办学活动的干预。

(二)优化治理结构,推动依法办学

深入推进“一校一章程”建设。建立健全章程落实的监测评估和应对机制,让章程成为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政府部门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成为服务学校自主发展的重点规则。

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家长委员会成员经全体家长直选产生的制度,逐步完善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健全法治风险防范机制。试点推动学校建立由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全面推广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师生权利救济制度,规范校内纠纷解决机制。

(三)深化督导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健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完善责任督学聘任与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督学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督学资格人员(学校督导员)培训、考试、认定、注册制度,选聘优秀的学校督导员担任责任区督学。

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探索教育督导的信息化整合机制,完善督导结果公示公告、跟踪随访、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公示公告的途径和实施办法,让督导结果反向作用于决策与执行环节。

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督导的机制。制定家长、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督导的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和教育质量监测;培育独立于教育部门的专业服务机构,引入竞争机制,通过

合同

、委托等方式向专业评估机构购买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三、重点工作

(一)立足“高标准”,研发工具,发挥教育督导的指挥棒作用

研制“新优质学校”项目研究共同体中期评估方案,组织专家组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动“新优质学校”集群式发展。

研制“新优质学校”创建校终期评估暨办学水平综合督导方案,对20所创建校(其中小学12所,初中8所)开展终期评估暨办学水平综合督导,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回归育人本源。借助专家组的力量诊断学校“”发展规划的达成度,指导学校制订“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区域教育制订“十三五”发展规划提供第一手的调研资料。

借助金山教育数据中心平台,完善过程性评价数据和材料的积累,坚持用数据说话,努力提高绩效评价考核的公开性、专业性、透明性和权威性,发挥教育督导考核的正能量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二)努力“破难题”,实践研究,提升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做好顶层设计,扎实开展上海市教育科研重大项目《上海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研究》的子项目《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机制研究》,探索建立有效的反向促进机制,推动教育管理自组织网络的良性循环,让教育督导结果能够反作用于教育行政决策和执行环节,促进教育治理主体间的合作与责任的担当,真正实现教育“善治”。

依托上海教育法学研究会重点课题《学校章程落实的监测评估和应对机制研究》,深入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全面推广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升学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加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提升督学和督导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一是拓展责任督学选拔的视野;二是建立学校督导员资格证书制度;三是建立规范化的督学培训制度(理论研修板块、实践演习板块等)。

四、常规工作

召开金山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例会。围绕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现代化推进,从建章立制入手,明确议事、协调工作规程,发挥好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依法促进政府办学责任的有效落实。

完成20xx年度金山区教育工作自评公报工作。严格自评公报程序,按时间节点做好自评报告的撰写,各项指标数据的采集、填报、审核、汇总工作,确保各类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实施教育法律法规目标责任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定责任。同时,在政务信息平台上介绍各单位特色经验,在区域内营造各方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统一部署,会同小幼教科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专项督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低年级小学生的学业负担。

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统一部署,会同中教科、小幼教科,做好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重点环节的专项督查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市教育评估院的统一部署,会同中教科、小幼教科,做好第四轮委托管理绩效评估的组织协调、资料整理和总结提升工作,为区域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提供典型经验。

教育督导室工作报告篇三

教育督导就是对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下文是天津市教育督导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保障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三)市、区县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派出机构履行有关教育职责的督导。

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督导工作,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督导职能。

市、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是本级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教育督导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四)对校长队伍建设和教师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督导;

(六)对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进行监测;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保障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配备和工作条件,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任命的专职督学和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任的兼职督学,受教育督导委员会指派实施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任的首席督学、督学顾问,负责督导活动的专业指导工作。

第七条专职督学、兼职督学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经教育督导委员会考核合格后,方可任命或者聘任。

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兼职督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兼职督学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续任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三个任期。

第八条督学实施教育督导,应当遵守教育督导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办事公道,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情况,不得隐瞒或者虚构事实;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第九条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督学人员的组成结构和特点,采取专题讲座、工作研讨、学访交流等形式对督学进行定期培训。

教育督导委员会对督学履行职责的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取消任命或者由教育督导委员会予以解聘。

第十条教育督导分为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

(一)综合督导是对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督导;

(二)专项督导是对教育工作进行单项或者局部的专题督导;

(三)经常性督导是对教育督导责任区内的学校,就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等有关事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检查、指导工作的常规督导。

第十一条教育督导责任区配备督学的数量,应当根据责任区内学校布局确定。每五所学校配备一名督学,每个责任区不少于三名督学。督学应当对其责任区内的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

第十二条教育督导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有关情况汇报;

(二)查阅有关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

(三)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和进行其他现场调查或者检查;

(四)参加有关工作会议和组织召开座谈会;

(五)在被督导单位内部开展问卷调查、测试、评议,进行个别访谈;

(六)开展面向社会的公众调查。

督学在督导中发现违法违规办学、侵犯师生合法权益、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隐患等情况,应当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派出机构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五年至少实施一次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

第十四条教育督导委员会按照分工,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每三年实施一次综合督导;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专项督导。

第十五条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

第十六条教育督导委员会实施综合督导,应当提前六十日向被督导单位发出书面督导通知。实施专项督导,应当提前十日向被督导单位发出书面督导通知。

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求被督导单位组织自评的,被督导单位应当在通知规定日期内报送自评报告。

督导小组实施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自督导任务现场考察阶段结束,专项督导应当在五日内形成初步督导意见,综合督导应当在十五日内形成初步督导意见。

被督导单位接到初步督导意见后,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五日内提交书面申辩意见。

第十七条教育督导委员会应当根据督导小组的初步督导意见,综合分析被督导单位的申辩意见,于初步督导意见提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被督导单位发出督导意见书。

被督导单位应当根据督导意见书提出的问题、整改要求和期限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教育督导委员会。

教育督导委员会应当对被督导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八条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结束,教育督导委员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督导报告;教育督导委员会还应当将督导报告报上一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备案。

教育督导委员会应当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

第十九条市、区县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将督导报告作为教育决策和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一)玩忽职守,贻误督导工作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响督导结果公正的;

(三)滥用职权,干扰被督导单位正常工作的。

督学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由教育督导机构给予批评教育。

督学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发现违法违规办学、侵犯师生合法权益、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隐患等情况未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的,由教育督导机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取消任命或者聘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阻挠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督学依法实施教育督导的;

(二)隐瞒实情、弄虚作假,欺骗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督学的;

(三)未根据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教育督导机构的;

(四)打击报复督学的;

(五)有其他严重妨碍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督学依法履行职责情形的。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7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教育督导规定》同时废止。

监督是指上级对下级的监察和督促。监督职能是教育督导机构最核心和最能体现这一机构本质属性的职能。其目的在于使下级部门能迅速有效、准确、积极主动地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及各级政策,完成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务。没有或者削弱了这一职能,教育督导机构就失去了存在的 意义或者根本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教育督导机构行使监督职能必须依据国家有关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章和制度,绝不可受任何个人的主观意志所左右。监督部门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执法部门。

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忽视立法,因此法制极不健全。我们习惯于“按文件办事”,而各级政府的文件又没有明确的法律效应,加之缺乏强有力的监督系统,所以,人民群众也包括相当多的干部缺少法制观念。同时,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虽然我们制定了一些法规,如《 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仍会削弱法律的约束力,出现有法不依的现象。建立健全的教育监督机构,加强监督职能,正是与法制建设同步进行的重大改革措施。

教育督导机构及其成员,是代表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行政监督职能,犹如“教育钦差”,检查和督促下级政府和行政部门以及所属学校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和计划的情况,使执行不偏离决策,从而保证管理目标的达成,从这样意义上讲,教育督导机构乃是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在实现管理目标时最有力的助手。众所周知,任何管理系统都是分层次的,原因之一就在于管理能力的覆盖面是有限的,决策者和执行者虽可亲自下去搞些调查研究,并对下属实行监督,但毕竟不可能经常离开机关、长期在下面工作,教育督导机构正是代表政府行使监督职能的。

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职能具有不可替代性。这一点从教育督导的对象、内容和工作重点就可以明确看出来,如可以监督下级是否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教育工作,是否把解决教育的有关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把教育发展目标列入领导成员的任期目标,是否把发展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是否按教育规律、教育方针政策办事,是否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否根据中央决定的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制订教育发展规划,而不是照搬其他地区的作法,是否积极筹集教育经费,增加教育投入,挖掘内部潜力,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等方面,这些都表明监督职能的重要性与不可替代性。

教育督导室工作报告篇四

1.开齐课程,开脚课时,全面育人;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发挥特长;优差平等,多元评价。

2.组织教师学习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使我校形成了"团结、勤奋、守纪、进取"的校风,"严谨、敬业、求实、创新"的教风和"勤读、善练、思、多咨询"的学风。

学校校委会班子成员年富力强,年龄搭配合理,成员之间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公正廉洁,作风正派,敢于大胆改革和开拓创新,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班主任是校长的.得力助手,学校治理的能手,更是教育教学方面的高手,他们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转变观念,严于律己、团结协作,结合学校实际,共同确定学校进展规划;做到以身作则,要求教师做到的我们首先做到,办事踏实,别搞形式主义,有为学校进展尽职尽责的事业心和战斗力;定期召开校委会,商讨学校重大事宜,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1、为了规范治理,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实行层级目标治理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工作有目标,形成激励、有为、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学校规章制度齐全,初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的机制。别增加课时和课程难度,别组织补课,学生考试别排名次。

2、学校有进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打算,对工作降实事情做到周有安排,月有检查,期有总结与考评,实行科学治理,全校工作运行有序。3、总务后勤工作:保证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规范治理经费,合理使用。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无乱收费现象。

开展素养教育以来,我校以人为本,科学治理。把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把内容与形式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治理严,实、活相结合,使教师能在宽松、民主、和谐的氛围中积极主动地努力工作。学生的基本素养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学生能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各年级文化课合格率、优秀率稳中有升。总之,我校在素养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校将以此为契机,鼓脚干劲,发扬成绩,加强改进薄弱环节,使我校的素养教育再上新台阶。

教育督导室工作报告篇五

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省、市教育部门的中心工作,以督政、督学、督教为手段,以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的,扎扎实实地开展20__年的督导工作。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逐步构建全面、科学的教育督导与评估体系;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督导评估与考核,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落实,努力提高教育总体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组织开展对“省检”县(区)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工作,促进“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真正落实。

(二)对已经获得省、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学校进行教育质量的专项督查。

(三)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四)对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进行专项督

(五)继续对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六)继续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任务

(一)指导上栗县迎接省政府的督导检查工作。

(二)指导开发区迎接省政府的督导检查工作。

(三)对莲花县试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四)对芦溪县督学责任区试点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五)对第二批申报“萍乡市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学校进行复查。

(六)对县区教育督导室工作进行年度考评。

(七)组织一期县(区)督导室主任、督导评估人员、督导专干、市级素质教育示范校业务培训班。

(八)会同其它科室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九)配合省教育督导室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十)举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征文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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