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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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通用9篇)
时间:2023-09-05 10:38:43     小编:GZ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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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篇一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聘任制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忠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篇二


此次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中共通江县委组织部和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效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岗位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岗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文写作、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8月23日8:00至8月25日18:00期间,到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岗位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岗位。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相应遴选职(岗)位的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凡低于2:1的,调减或取消遴选职(岗)位。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或《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事业人员岗位聘用结果复印件等。以上复印件均需由现工作单位加盖复印属实公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并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的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和考察

忠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篇三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咨询电话:87988261

监督电话:86981326

附件: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只公布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2017年12月11日

忠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篇四

一、考察人员名单

各职位进入考察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考察时间安排

2018年5月23日至30日。

三、考察程序和内容

考察按照考察前公示、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查阅档案、综合分析等程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四、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考察对象一贯表现、工作实绩,对人岗相适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市政府办公室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报市公务员局审批。

附:

荆门市公务员局

2018年5月22日

忠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篇五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贵州省兴仁县户籍。

5.体貌端庄,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6.大专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熟悉计算机优先,不能兼职。

忠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篇六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月13日—2月17日,每个工作日9∶00—18∶00。

3.报名地点: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保科(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1号楼612室)。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一式3份。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报考者本人。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2.实行差额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方可开展遴选;未达到3∶1比例,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文秘常识、文稿能力和理论功底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由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以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改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2013年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执行。

(六)公示和试用

体检合格后,由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市政府办公室向相关人员所在单位发出借调函,实行为期3个月的顶岗试用。

经试用,不适应选任岗位需求的,取消试用。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试用。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调动

试用期满,由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顶岗试用情况确定拟调人员,报请市干部调动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忠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篇七

1.报名地点:木兰县政府办公室314

联系人:蔡莹馨

咨询电话:15146055708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4月31日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报名者须填报《木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二)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与报名同时进行。

2、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三)办理调入手续

合格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半年之后根据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上公示7个工作日。事业单位人员到岗后,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干部待遇。可以继续报考公务员,可以提拔使用,工作期满5年内方可调离现岗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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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篇八


1、 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下(截至1982年6月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有较好的理解和处理事务的能力。


6、公务员身份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年龄40周岁以下。


忠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篇九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安排加试。


1、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等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由于考察不合格原因造成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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