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 司法改革工作报告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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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 司法改革工作报告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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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篇一

今年以来,在市局党组和xx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分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从规范行政许可、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提升队伍素质等四个方面,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实现了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突破。

一、严格规范审批过程,严把许可准入关口

上半年xx分局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545户,其中餐饮类288户,食品销售类237户(保健食品53户),单位食堂20户(工地食堂1户,机关企事业单位4户,幼托机构10户,养老机构5户);办理注销124户。档案室整档3000余份,归档2100余份。接受当面咨询及电话咨询2400余人次。在工作中做到不延误、不漏登、不错登。对于受理的各类审批事项做到随时登记,按照办件的种类进行微机录入,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

积极解决食药工作新问题。针对小作坊办证问题,分局工作人员多次调查小食品加工厂,实地学习日常监管和生产企业监管。“三小”管理条例及管理办法从3月1日起实施以来,各辖区所共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1294户。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市场秩序规范

1、做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半年来,xx分局按照上级要求共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食品及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春季学校食堂等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牡丹文化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端午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制油炸面制品专项整治、米皮类食品专项整治、夏秋季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及防控食物中毒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检查。累计检查食品经营企业5210家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570家次,婴幼儿乳粉经营企业60家次;检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20家次,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开办方17家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51家次,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28家次。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我局以学校食堂、养老机构、工地食堂、承办聚餐活动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为内容,深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共排查登记无证供餐幼儿园33家,无证养老机构2家,针对这些单位因审核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前置条件不具备的情况,积极向区政府反映,请示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对无证幼儿园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督促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承办聚餐活动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严格执行报备制度,督促企业按照“自查表”开展自查,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3、扎实开展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今年是xx市国家卫生城市到届复审年,按照复审迎检工作总体安排,3月9日我局召开迎检推进会后,首先对辖区食品“三小”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前期共排查登记食品“三小”单位434家,根据排查情况分类汇总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然后以9个农贸市场为中心,逐步向外延伸,确保全覆盖,重点解决食品“三小”单位无证经营、健康证明不全或过期、无量化分级、“三防”设施缺失、前灶后厅、卫生环境差等问题。截止目前,我局印制并发放食品安全公示栏1700余个,督促“三防”设施整改500余户,督促“前灶后厅”整改200余户,督促消毒柜、卫生环境整改400余户。通过规范,我辖区食品“三小”单位基本全部持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率达到90%以上,公示栏均上墙,并亮证经营,“三防”设施基本具备,环境卫生明显好转。

4、抓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源头管理。针对辖区1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局制定了《2017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级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上半年以来,分局结合工作方案,以调味品、肉制品、豆制品、饮料、糕点等作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等作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等作为重点部位,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认真开展了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16家,抽检30批次,全部合格。根据《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1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均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了整改。

5、持续开展“透明厨房”建设工作。今年4月,分局专门印发了《xx区“透明厨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以公开厨房环节、加工过程、清洗消毒、食品原料存储状态等重点环节为内容,通过视频技术、透明展示、厨房开放日活动、阳光公示等形式,继续深入推进“透明厨房”建设,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按照xx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进度表,截止目前,xx辖区已建成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6家,剩余1家正在筹备中。

6、开展保化安全专项检查。按照上级工作要求,xx分局积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化妆品经营专项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联合区食安办、办事处社区等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集中整治化妆品经营者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针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行为、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排查出xx分局辖区42户涉嫌会销商户,将名单移交汇报区食安办。累计检查保化经营企业800余户次,抽检保健食品18个批次、化妆品50个批次,立案3起。

7、系统开展抽检工作。我局明确食品抽检工作由专人负责,按照市局及xx区政府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安排,坚持靶向性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今年上半年共抽检样品317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52批次,餐饮62批次,生产环节30批次,流通环节73批次,截止目前,食用农产品30批次,流通环节55批次仍在等待检验结果。在已经检测完毕的232个批次中不合格4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个批次不合格,餐饮环节食品2个批次不合格,都正在核查处置中。

31、连线政府、百姓呼声、信访、xx区政府交办等)投诉举报314起,职业投诉信函、信件43起,共计357起。投诉办结率100%,诉求人满意率100%。

9、积极推进案件办理工作。分局举办案件办理业务知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上半年以来,全局审核稽查案件19起,组织分局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13起,已结案19起,申请xx法院办理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起,实际罚没入库金额共计282463.76元;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9起。荣获“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荣誉”称号。

三、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升食品安全共治水平加强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分局组织辖区不同行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累计开展培训4次,培训从业人员400余人次。

营造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浓厚氛围。分局深入农村、社区、集市、学校等基层一线,向群众、学生和各类食品餐饮经营户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同时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今年来,利用“12331”、“525护肤日”等活动载体和重要节日,通过设立咨询举报受理点、散发宣传资料、摆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7次,制作各类展板20余块,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1200余人次。在xx日报、大河报、xx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宣传发稿60余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基层规范化建设

1、全面开展人员培训。分局抽调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省局和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知识储备。今年3月分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业务技能培训。5月份组织新入职人员22人开展了为期2天的入职培训。截至目前,累计培训105人次,人均学习36个课时。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分局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活动,积极推进机关制度建设全覆盖。通过每月“主题党日”、政治学习以及开展“三会一课”等形式,提升党员向心力,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积极参加市局和xx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开展丰富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半年来开展活动5次,参与志愿者30余人次。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局紧盯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大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形成想为的氛围。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全局中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是要队伍建设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本着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探索和建立科学监管机制,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8年7月18日

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篇二

(一)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将现有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的需要,确定年度合格比例,将现有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改革及合格标准的确定等项工作。

(二)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

(三)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组建权威的命题与考核专家队伍,加强题库、案例库建设,每年更新案例库,推进考试测评工作科学化、标准化。

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篇三

2015年8月 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将我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运行机制改革,我们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切实将全市法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司法改革精神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我们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1 举办司改征文、组织司改建言献策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行学习宣传,进一步加深了广大干警对司法改革的理解和认识,营造了浓厚的司改氛围。另外,为使改革有序健康推进,我们成立了一把手院长任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任组员的***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改革的设计决策、组织协调、分析研判等重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院研究室,专门负责改革的日常工作。还组织召开了***改革启动会议,集中强调了开展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具体阐述了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重点环节,进一步统一了广大干警的思想认识,为实施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深入分析研判,摸清问题底数

为准确掌握全市法院审判运行基本情况和存在主要问题,改革实施之前,我们采取听、查、看、问、谈的方式,派专人深入全市**个基层院和**个法庭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情况逐一梳理

总结

,认真分析研判,找准摸清了问题底数。经归纳整理,目前,全市法院***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运行不够合理。

2 庭对案件质量共同把关的作用消弭殆尽,产生差错案件甚至“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风险也因此增加。同时,由于审判委员会作为决定裁判结果的最高机构,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对其依赖较大,不愿自己对案件分析研判,而是上交到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另外,由于院长、庭长有权决定签发裁判文书,要求复议,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等事项,对案件的实体裁判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忽视和削弱了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独立性,从而形成了“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的现象,影响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二)监督方式失当。为了保证案件质量,以审判长、庭长、院长逐级审批案件制度为核心的行政化的案件质量管理模式较为常见。尽管这一审批制度在保证案件质量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种审判监督权与行政管理权并轨运行,依靠行政命令手段来行使审判监督权的方式,同一案件在同一审级内往往需要经历多个主体和层级的复合评价,才能形成最终的裁判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强行弱化了合议制对于外部不当干预、违法干预的预防功能,不仅丧失了合议庭的应有活力,阻碍了合议庭成员充分履行合议职责,同时也为“权力寻租”埋下了隐患。

3 被介入了行政组织形式因素。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行政化、长期固化的合议庭组织形式所带来的权力封闭运行状态,导致了审判思路趋同、利益交换默契、“暗箱操作”等一系列问题,合议庭内部的权力制衡机能也因此大大削弱。如果合议庭内部的权力制衡不起作用,则外部的审判监督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三、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意见

针对***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多次组织召开司改领导小组会、党组扩大会和全市法院院长会,专题研究改革的工作事宜。同时,紧密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在对**旗院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多次调研的基础上,用将近3个月时间设计改革试点方案,反复论证和征求意见,先后修改10余稿,制定出台了《**人民法院***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科学合理配臵审判职权,明确审判责任,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公开行使***。

4 委员会,由审判委员会根据审判人员的专业特长和能力水平,跨部门选择部分法官组成;联席咨询委员会,由审判委员会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聘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以及具有专业技能人员和审判专业咨询委员会成员共同组成。联席咨询委员会在全国法院亦为创新机制。

(二)配置审判职权,明确职责范围。我们探索实行合议庭办案机制,建立***交由合议庭集体负责的审判模式,要求合议庭成员平等表决、充分讨论、自主判断,并规定评议过程中,必须展示评判证据效力、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的证成过程,且最终评议成果要与裁判文书内容相对应;在评议结束后,由合议庭成员和记录人在评议笔录上即时签名,对于补制的评议笔录,合议庭成员和记录人员有权拒绝签名。同时,还实行了合议共同责任制,即合议庭成员对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开庭审理、案件评议和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负有共同责任。这一责任形式的确定,本质上是责任制的生成基础发生了变化,即将办案责任变更为合议责任,由主办(承办人)责任或领导(审判长)责任变更为合议庭成员集体责任,促进了***责的平衡配臵。另外,还对行使***的独任庭、合议庭、审委会的职权进行了重新界定,对行使审判管理权的部门负责人、院级分管领导、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权进行了明确。

(三)规范审判流程,强化案件管理。我们建立了从案

5 件分配、案件审理、案件评议、裁判文书签发到案件评查,可操作性强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同时,审判长确定职责分工,明确承办案件法官制作阅卷笔录、庭审提纲等文书材料。另外,对于法律文书的签发,规定除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院级分管领导签发外,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审判长签发,独任法官审理的案件自行签发。

(四)落实审判责任,建立考评机制。我们确定了独任法官、合议庭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非因法定事由和程序,不得受到追究的制度。并规定独任法官、合议庭既要对所办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程序规范、法律适用和文书质量等法律效果负责,也要对案件的社会效果负责,通过健全内部责任制和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双管齐下”,全面强化对***行使全程的管理监督,切实做到保障独立与加强管理并重,***力与司法责任统一。同时,建立了法官考评结果与奖惩衔接机制,制定明确具体的奖惩标准,有效促进法官积极谨慎地履职。另外,我们还设立了专门针对法官的考评委员会,采取法官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每名法官年内业绩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法官考评档案,作为确定法官任职、确定年度考核等级、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一)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只有坚定信念,才能勇往直前。去年12月份以来,***运行机制改革在各试点院正式展开。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改革开始以来的前3个月,试点院的个别案件质效不是很高,个别指标比去年同期还出现了倒退现象,没有出现预期的改革效果。为此,我们采取与一线办案法官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交流活动,真正了解和掌握了问题症结,就在于个别法官对改革持观望态度,认为改革是顶层设计与己无关,存在等靠和依赖思想,瞻前顾后,患得患失。针对此种情况,我们积极想办法给大家卸包袱、减负担,在全市法院开展了“理解支持司法改革、参与投身司法改革”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教育引导,使广大法官认识到***运行机制改革的必然性;认识到司法改革既要自上而上,也要自下而上,两者缺一不可,自上而下是顶层框架设计,自下而上是主动先行应对举措。同时,也使大家认识到改革就要敢于提当,敢为天下先,敢于第一个“吃螃蟹”,使大家真正发自内心地认同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7 时,由于实行***运行机制改革减少诸多案件的审批环节,缩短了办案周期,审判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另外,专业咨询委员会的设立,减少了召开审判委员会的次数和讨论案件数量,使院庭长委员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审理和研究案件,有利于促进案件质效的提高。上半年,*院结案率同比上升了11.87%,召开审委会次数同比下降了42.63%,讨论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23.54%。***院审结的案件上诉率仅为4.22%,无发改案件,质量明显提高。该院***法庭,共受理案件108件,结案77件,结案率为71.3%,结案案件中判决3件,调解59件,撤诉15件,调撤率为96.1%,一审服判息诉率为100%,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一审民事调撤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当庭裁判率、结案均衡度较往年均有了大幅度提升;***法庭共受理案件98件(旧存13件),结案85件,结案率为78.38%,结案案件中判决11件(改革后判决案件无上诉),调解57件,撤诉19件,调撤率为87.36%,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一审民事调撤率、案件审理天数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良好变化。****法庭民事(执行)收案率、一审民事调撤率、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民事一审陪审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一审自述服判率、当庭裁判率等8项指标得到较大幅度提升,一审案件改发率和生效案件改发率均为零。法官综合素质明显增强。***运行机制改革使***下移,改变了过去法官在遇到问题和矛盾上交院庭长、审判委员会的旧例,主动静下心、沉下身、8 放开手脚分析研判,切实增强了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同时,合议庭成员能够积极参与案件审理,庭审工作更加认真投入,并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实现了法官由被动完成工作向主动承担工作的转变。另外,改革突出了法官的主体地位,增强了办案法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提高法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由于办案责任与法官职业前途紧密相关,相互间过问案件打招呼的情况明显减少,增强了抗外界干扰能力。

(三)改革不可能一劳永逸,只有继续探索,才能不断前行。试点改革实施以来,我们边实践边继续探索,使改革始终处于不断前行中,进一步助推案件质效的提高。结合***运行机制改革,重新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案件质量判前评查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试行)》等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执法办案、管理监督责任。同时,积极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主管院长和庭室领导坚持带头办案,提升了案件质效,也进一步落实了司改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全市院庭长共审理案件5581件,占案件总量的33.75%。

五、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运行机制改革开展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经验,但面临的问题依然不少,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首先,从目前整个司法领域来看,公众对法官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要求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9 但法官的认知水平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队伍整体素质与改革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辨析复杂社会现象、应对复杂司法环境方面还有一定程度的不足。其次,信访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虽然我们司法宣传工作取得了很大发展和进步,群众法律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目前个别群众依法办事思想依然树得不牢,一些违法闹访的现象时有发生,客观上加大了法官的心理压力。再次,目前司法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推开,由于各项制度正在探索尝试阶段,个别细化的政策还未来得及出台,导致顶层设计的改革和我们正在进行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很好地衔接,个别改革的思路和线条还不明晰。

10 制,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诉求;尝试建立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机制,从而杜绝闹访、缠访现象的发生。

历史站在新起点,改革吹响新号角。我们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思考、勇于担当、勇于创新、勇于探索,继续保持和发扬亮剑精神,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再次先行一步,在全市各基层院全面推行***运行机制改革,为***作为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省区做出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篇四

(2011年11月 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代表洪洞县委、县政府及全县政法系统全体干警,向亲临督查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广阔。旅游资源丰富,名胜古迹众多,现有250多处人文名胜及自然景观,闻名华夏的大槐树,全国四大名塔之一的广胜寺琉璃飞虹塔,全国唯一保存完整的明代监狱,都聚集在这里。人文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26位远古人物有一半之多在洪洞都能找到其活动遗迹,先后涌现出了法祖皋陶、乐圣师旷、名将徐晃、佛学大师贾题韬、党内海瑞王世英、国画大师董寿平、现代作家孟伟哉等诸多名人,“三月三”走亲习俗、大槐树祭祖习俗、洪洞道情、洪洞通背缠拳被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10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22亿元,粮食总产6.4亿斤,财政收入2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922元。

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实施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强力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人民满意的成效,确保了全县大局的持续平稳,为加快全县的转型跨越、先行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精神,根据中督函【2011】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提高执法司法效果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是司法行为依法有序实施的前提条件,是检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尺度,是建设公正高效司法制度的关键环节。

推行统一立案,认真落实案件流程和审限管理、审限提示、案件督办、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开庭、举证、质证、辩论、认证、宣判、执行各个环节依法及时公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执行方式,破解执行难题。三是大力推行量刑规范化。坚持把量刑融入法庭审理程序,把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分为定罪与量刑两个阶段,合议庭也进行专门的量刑评议,填写量刑评议表,使量刑过程一目了然;同时,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参与量刑审理活动的权利。2009年6月以来,累计审结十五类罪名案件200余件,涉及被告人200多人,社会公信力和法院权威明显提升。四是突出抓好立案信访工作。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诉前调解室、信访接待室、院长接待室、当事人休息处、报刊阅览处、材料处、引导台、服务窗口及立案流程图示等,坚持院长信访和专职信访接待制度,定期召开信访案件分析会,研究解决信访案件,今年9月被评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五是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明确审判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司法决策知情权,增强裁判过程透明度。目前县人大常委会已任命人民陪审员32名,并实行案件补助,每人每案件补助50元。

重点解决监管场所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共自行检查和联合检查130多次,提出安全防范检察建议11条,发现和解决隐患5起,防止各类事故2起。

县公安机关一是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询和公共服务行业等相关部门协作执法机制。大力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依托警务综合运用平台,开展网上立案、审批、流转、监督,实现网上办案,提高办案效率。同时,不断深化户籍、出入境、公安行政审批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公安行政审批大厅,采取一次性告知,规范办事流程,大幅提高了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完善司法公正、公开听证、舆论监督制度。建立刑事案件立案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党外民主监督渠道,切实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公平确定参与听证的人选,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过程,在群众知情的情况下开展执法检查及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县司法行政机关强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网络,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调解民间纠纷565件,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选择,是体现立法宗旨和实现司法价值的客观要求,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报道内容,适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进展情况,避免泄露侦查措施,影响案件侦破。

三、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组织保证,是提高执法公信力、保障公平正义的力量源泉。

对他们的从业活动作出限制性规定,并从生活上关心他们,政治上关怀他们,确保其规范行为、坚守纪律。五是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加强对3个律师事务所、25名律师的管理,强化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358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

四、完善经费保障体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现行经费保障体制的新突破。在中央、省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一是保障政法经费投入。政法专项编制人均2.7万元的经费已经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完善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县检察院1.29万平米的技术侦查大楼已经投入使用;县法院更新了部分办公设施,修缮改建了三个基层法庭,执行局和基层法庭全部配置了工作用车;看守所迁建工程和大槐树派出所、广胜寺派出所新建工程进展顺利;16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办公用房配齐。

步,我们将以这次联合督查为新的起点,按照各位领导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大胆探索,务实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法事业全面科学发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司法环境,做出我们更加积极的贡献!

衷心希望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支持洪洞的工作,关心洪洞的发展。

祝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谢谢大家!

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篇五

据新华社6月15日电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一些改革方案。日前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对改革重点内容解读。

一是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二是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三是完善法官、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确保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四是完善办案责任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五是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保障制度。六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七是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改革框架意见》还提出将扩大法官、检察官的选任渠道,符合条件的优秀律师、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都将有机会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

此次改革试点还有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对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姜伟介绍,《改革框架意见》还明确了要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要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保证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办公经费、办案经费和人员收入不低于现有水平。

《改革框架意见》对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也提出了要求。要重点解决量大面广的基层一线人民警察任务重、职级低、待遇差的问题。

此次改革选定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释疑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举措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就是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在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入职门槛、严格办案责任的同时,健全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制度。试点地方可探索延迟优秀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下一步还将考虑适当提高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任职年龄。

如何选任法官、检察官

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检察官人选。遴选委员会的组成,既有经验丰富的法官和检察官代表,又有律师和法学学者等社会人士代表。建立逐级遴选制度,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检察院择优遴选。

扩大法官、检察官的选任渠道,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招录办法,招录优秀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

人财物统一管理举措

对人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法官、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对财物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据新华社6月15日电)

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篇六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庭对案件质量共同把关的作用消弭殆尽,产生差错案件甚至“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风险也因此增加。同时,由于审判委员会作为决定裁判结果的最高机构,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对其依赖较大,不愿自己对案件分析研判,而是上交到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另外,由于院长、庭长有权决定签发裁判文书,要求复议,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等事项,对案件的实体裁判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忽视和削弱了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独立性,从而形成了“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的现象,影响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4---契、“暗箱操作”等一系列问题,合议庭内部的权力制衡机能也因此大大削弱。如果合议庭内部的权力制衡不起作用,则外部的审判监督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意见

针对***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多次组织召开司改领导小组会、党组扩大会和全市法院院长会,专题研究改革的工作事宜。同时,紧密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在对**旗院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多次调研的基础上,用将近3个月时间设计改革试点方案,反复论证和征求意见,先后修改10余稿,制定出台了《**人民法院***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科学合理配臵审判职权,明确审判责任,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公开行使***。

6---评判证据效力、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的证成过程,且最终评议成果要与裁判文书内容相对应;在评议结束后,由合议庭成员和记录人在评议笔录上即时签名,对于补制的评议笔录,合议庭成员和记录人员有权拒绝签名。同时,还实行了合议共同责任制,即合议庭成员对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开庭审理、案件评议和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负有共同责任。这一责任形式的确定,本质上是责任制的生成基础发生了变化,即将办案责任变更为合议责任,由主办(承办人)责任或领导(审判长)责任变更为合议庭成员集体责任,促进了***责的平衡配臵。另外,还对行使***的独任庭、合议庭、审委会的职权进行了重新界定,对行使审判管理权的部门负责人、院级分管领导、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权进行了明确。

规范审判流程,强化案件管理。我们建立了从案

8---配置。

近年来,我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加大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机制的建设和改革,全面带动执法环境的改善、审判方式的改革,推动公正、文明、高效、权威法院建设。

1、不断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制度

作规则,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审判委员会严格履行审理案件和监督、管理、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责,讨论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公开审判事务,邀请了同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对职务犯罪案件的讨论,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通过不断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制度,充分发挥了审判委员会

总结

审判经验、作出审判决策、指导审判工作的作用。

10---

3、量刑规范化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在量刑规范化建设方面,自2009年6月成为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以来,我院量刑规范化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12---访案件排查、化解、处理力度,目前已把上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

5、人民陪审员制度日趋成熟

14---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通过各项举措最大限度地实现刑事审判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职能作用。

1、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

在完善实行诉讼证据制度方面,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我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不同途径、采取不同方式,认真、及时地开展对新规定的培训和学习工作,并精心组织相关办案人员参加专项培训,以确保每一名刑事办案人员都能全面掌握新规定的具体内容,严格贯彻执行新规定。把好证据关、程序关等,并且从根本上提高执法办案水平,预防冤错案件的发生;通过统一认定标准,推动证人出庭,排除非法言词证据,贯彻无罪推定,实行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通过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审理,不断发现和总结审判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并通过撰写文章、参加各项调研、16---平均水平,刑事案件上访率、再审率都有明显下降。

18---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强制执行的案件比例逐年下降,执行和解比例逐年提高。

20---法访等多种手段,集中处理信访案件。案件息访工作正在一件一件地得到落实。

7、继续开展司法求助活动。面向“三农”、面向老年妇女儿童、面向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凤城法院采取诉讼费执行费减免缓,登门立案、登门开庭,裁判文书中侧重对弱势群众的保护以及开展专项审判活动等有效措施,体现出法院对社会弱势群众权益保障的精神来,得到了这部分人的称赞。通远堡法庭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突出,被评为全国老年人权益保障先进单位。农民工权益保障成果显著,每年通过审判和执行两个环节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达百万元。新的诉讼收费办法实行后,法院收费趋紧,但当事人得到了实惠。为此,凤城法院通过实行诉讼减半预收的办法,考虑到案件调解多、适用简易程序多的实际情况,对所有案件均减办预收费用,降低诉讼门槛,让当事人打官司更便利。

三、在审判服务方面,依靠改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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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篇七

关于县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县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目前,我县法检两院全部完成了员额法官、检察官的遴选,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新的司法权力运行模式逐渐开始运行,办案数量大幅增加,办案效率有所提升,办案质量有所提高,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稳步推进,以员额制法官、检察官为基础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初步解决了司法体制改革中最基础、难度最大的“人”的问题。首先是员额制改革顺利推进。结合各自实际,创设相应的配套措施,主动化解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利益调整冲击大、遗留问题破解难、岗位变化矛盾多、责任提升压力大等问题,实现了向员额制改革的平稳过渡,确保了符合条件的32名法官和24名检察官顺利入额。其次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已经按照〈河南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的比例完成了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的分类工作,并分类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促进各类人员各司其职,专业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二、围绕“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和“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任务,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一是遵循“充分放权”、“应放尽放”原则,突出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法院按照案件类型相对专业、案件数量基本平衡的原则,组建了12个由员额法官加审判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实现案件随机分配,合议庭随机组建,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签发。组建民事、刑事2个专业法官会议,为合议庭提供业务咨询和参考意见,通过专业法官会议进一步过滤压缩审委会讨论案件数量,90%放权给独任法官和合议庭。

宽严相济、轻微犯罪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和要求,提高大家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三是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减少行政事务对员额法官、检察官的干扰,保障司法人员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四是提高规矩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司法和过问案件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排除各种干扰。四、要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制度,为我县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既丰富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涵,又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提供了新思路,既有深厚法理依据,又有重要法治价值和现实意义。司法机关要充分理解这一制度设计的意图和重要意义,认真总结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经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为这一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要注重宣传引导,特别是要加大对公益诉讼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使人们了解公益诉讼,敢于并且能够提出公益诉讼,消除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疑虑,达成共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公益诉讼发展的良好氛围。要积极摸排线索,畅通案件来源渠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能动性,善于通过新闻宣传、社会舆论等发现案件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积极主动深入摸排,发现行政机关怠政懒政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监督程序。要善于通过诉前程序进行纠错,检察机关要把促进问题解决作为履职尽责的首要目标,把提起诉讼作为法律监督的最后手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及时组建专业公益诉讼队伍,加强队伍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建设。

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篇八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法院司法改革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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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20xx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

工作方案

》,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上海法院的司改工作于20xx年7月在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先行试点,20xx年4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一年多来,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于法有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xx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对上海及上海法院改革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一、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抓好思想发动,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这次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司法领域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深层次、关键性问题,特别是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五项任务,更是破冰之举,困难多、风险大、关注度高。鉴于上海法院是首批试点单位,无经验可循,同时还担负着为全国司改先行探路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因此,我们把统一思想认识放在试点工作的首要位置。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全市三级法院先后召开有关司改的动员会、答疑会、培训会70余次,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以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保证改革顺利推进;深刻理解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上海试点工作的重大责任,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好顶层设计,遵循“三个坚持”,明确目标任务。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顶层设计十分重要,我们遵循“三个坚持”,着力在方案设计上狠下功夫。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首先必须找准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此,我们先后召开了各类调研座谈会150余场,梳理出100多个问题,形成了10余份专题报告,确保改革方案接地气,具有针对性。二是坚持司法规律。司法规律是司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规律,凡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都难以成功。为此,我们认真研究司法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如在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对审判权作为判断权、裁决权的权力运行规律的研究和对司法人员职业特点及管理的内在规律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改革方案的制定中,确保改革方案符合司法规律的要求。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司法体制改革既要符合中央精神,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又要符合司法规律,按规律办事;还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即中国的司法实际。要做到这三者的统一,必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说真话、报实情,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如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我们深入调研、反复测算,形成了28份人员情况分析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制定改革方案及过渡期政策奠定了基础。四是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我们根据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司改的部署和要求,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历经34稿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方向、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以此指导全市法院推进改革,确保不犯颠覆性错误。

(三)抓好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的工作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以先行试点推进和重点改革事项的突破带动改革的全面开展。一是确定了先行试点。确定了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为先行试点法院,为全面推进先行探路。二是重点抓好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五项任务的完成。高院突出抓好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人员分类管理两项改革试点,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其他三项改革试点任务。三是同步推进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xx—20xx)》(简称《四五改革纲要》)的落实。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将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分解为11类116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形成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态势。

(四)抓好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监督,积极稳步推进。为确保改革积极稳妥,落到实处,高院始终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我们一是建立司法改革领导机构。高院党组成立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司法改革办公室和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工作。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制。根据先行试点任务要求,将改革任务分解,明确5类27项改革任务及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三是建立督察督导制度。对全市司法改革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会汇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高院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10余场,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指导司法改革工作400余人次。积极配合市人大会专题调研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市人大会领导及相关委员会在法院召开调研座谈会10余场,对我们的改革给予了强有力的监督与指导,促进了改革的深化与发展。

(五)抓好宣传引导,注重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全力做好司改的宣传引导工作,与媒体共同策划,精心组织以“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较强反响。在上海法院局域网开设司法改革专栏,截至今年9月底共编发《司法改革专刊》146期;设立司法改革宣传栏目,截至今年9月底共刊发各类宣传报道300余篇;中央及上海媒体共刊发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报道万余篇,及时公布改革信息,介绍改革情况,回应内外关切,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以司法责任制为重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一是以审判权为核心,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制定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规范案件分配、裁判文书签发等审判规则,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二是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由裁判者负责”得到落实。制定了审判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三是以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为保障,健全完善了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关于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职责规定,规范院、庭长行使管理权、监督权的职责和方式,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四是以保障审判权高效公正廉洁行使为目标,建立完善司法廉洁监督机制。建立了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20xx年至今年9月底,全市法院共发放廉政监督卡90.24万件,案件廉政回访11640件次;风险提示系统累计发现并提示2131次。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健全完善了“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和“一方退出”机制,目前上海法院配偶或子女是律师的103名法官已全部实行一方退出。

通过改革,长期以来存在的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请示汇报等行政化问题正在得到解决,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真正得到落实,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如改革后全市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为99.9%,依法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为0.1%。截至今年9月底,院、庭长直接办案数为51313件,同比上升19.4%。

(二)以落实员额制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我们牢牢牵住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一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二是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确定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核考试、差额择优的工作原则,经过双向选择、业绩能力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九个程序性步骤,较好地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今年9月全市法院首批人员分类定岗完成后,入额法官总数为2296人(包括四家先行试点法院),占总编制数的25.5%。不仅确保了高素质法官进入员额,而且留有余额补充新法官,确保了改革过渡期间法官队伍不断层。三是探索建立了法官助理体制机制。明确不再任命助理审判员,增设了法官助理。研究制定了法官助理的职责、选拔、任命等制度规定。全市法院已选拔任命法官助理1153名。四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法官选拔任用制度。高院成立了“法官遴选(惩戒)办公室”,提高法官的准入门槛和选拔条件,明确法官今后主要从法官助理中选拔;高、中院的法官从基层法院择优遴选,同时建立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中公开选拔法官的制度。今年5月从优秀律师中公开选拔一名三级高级法官。五是探索建立了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晋升机制。明确法官等级晋升采用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不受行政职级限制。没有行政职务的法官,也能晋升成为高级法官。六是探索建立了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配合市职能部门,推动建立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七是探索建立了法官日常考核机制。创新考核机制,制定了法官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入额后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出法官员额,破除了一次入额、终身入额,能进不能出的难题。八是探索建立了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制定高素质人才培养规划,对改革后三类人员实行分类分层培训,10月已完成对首批入额、由助理审判员晋升为审判员职务的436名法官的培训,确保入额法官的能力素养符合审判需要。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员额制管理,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20xx年底全市法官占在编人数的56%,按照33%的法官员额比例,将有730名法官不能入额,改革难度非常之大。我们顶住压力,迎难而上,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始终。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全市三级法院领导与干警谈心累计3000余人次,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出发,正确认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正确对待个人得失,积极支持改革,自觉为改革作贡献,确保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

通过改革以及员额制的落实,长期以来存在的人员混岗、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审判人员职务晋升不畅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审判人员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审判一线实际力量得到增强。全市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4%,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7.6%。二是法官与辅助人员配置更加合理,辅助人员比例明显增加。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比例从改革前的1∶0.75变为改革后的1∶1.5。法官助理的设置,使法官能有时间和精力更加专注于审判中心业务。三是法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提升了法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提高4.1%,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平均从事司法工作年限20xx年。

(三)聚焦国家战略,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高院出台了《服务保障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知识产权法院出台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是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需要,深入推进涉自贸区审判体制机制改革。20xx年11月5日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为适应自贸区扩区后的司法需求,高院指导浦东法院制定了《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保障机制改革方案》,及时调整自贸区法庭收案范围。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浦东法院建立了“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20xx年4月9日、27日,先后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和“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三是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需要,高院制定了《关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海事法院制定了《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为国家战略和上海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项改革任务之一。我们严格公正司法,切实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一是认真实施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充分保护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目前,市一中院、二中院及9家基层法院已实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指定辩护全覆盖。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高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三是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法律原则和规则。

(五)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海高院是最高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单位,我们以此为契机,按照韩正书记关于建设“阳光司法,透明法院”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了《关于推进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抓好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自我加压,敢于担当,打造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十大司法公开服务平台。20xx年1—9月,全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768场次;裁判文书上互联网11.2万余份;“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供各类服务33.4万余次;律师服务平台已有1268家上海律师事务所使用,占上海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1%,累计提供服务量43万余次,日均1423次。

(六)探索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改革。根据中央、全国人大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在北京、上海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重大改革部署,积极推动两个法院的建立。20xx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了组建任务。截至今年9月底,三中院共受理案件495件,审结249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1164件,审结393件。

(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月1日全国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我们结合上海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的实施细则》,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9月全市法院收案数为328494件,日均3128.5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3.52%。其中,当场立案324031件,日均3086件,当场立案率为98.64%。

(八)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为全国司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韩正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不仅仅是要解决上海的问题,要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上。”我们紧紧抓住制度创新这个根本,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研究制定了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34项,不仅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遵循,而且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

(九)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今年1—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52万件,审结43.9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3%和11.4%。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良好,审限内结案率为99.18%,92.17%的案件经一审即服判息诉,经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8.8%。

三、需要破解的难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需要破解的难题

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的双重压力,需要在下一步推进改革过程中解决好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质效,体现改革的成效。案多人少是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尤其是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同比上升13.3%。案件大幅增加和改革任务繁重的双重压力,不仅会影响审判质效,甚至会影响到司法公正。因此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解决好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通过审判质效的提升体现改革的成效。第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员额制管理,明确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第二要进一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通过推动繁简分流改革,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探索庭审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等,提升审判质效。第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第四要探索建立科学的人员编制适时增长和相匹配机制,保证审判人员的设置与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相一致。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以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取消了提请院、庭长审核把关,减少了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等,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中的“行政化”问题得以解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以真正落实。但是,审判权的“独立”行使不等于不要“监督”,“去行政化”不等于“去审判管理”,缺乏对审判权独立行使的监督制约可能会带来审判质效下滑,甚至会产生新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因此,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一方面要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部分法官的综合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必须加快建立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更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在现有的法官队伍中,一些法官的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和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入额法官中,有部分年轻助理审判员,从事司法经历较短、办案经验不足,亟待提升。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高度关注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韩正书记强调:“司法改革不是一般的改革,而是对司法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改革的推进难度很大。上海法院已经扎实、稳妥地走出了第一步,但面临的困难不能低估。”前一阶段上海法院的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有少数法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平衡等问题,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全面推进,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改革的难度不会减弱。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好中央交给我们的改革试点任务;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持续、队伍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改革的获得感。

二是坚决完成好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改革五项试点任务,继续当好全国司法改革的排头兵。要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扩大改革成效,把中央交给上海的改革试点任务完成好。

三是紧紧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要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四个中心”建设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工作,进一步推进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金融审判、海事审判,服务保障好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是继续抓好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实施,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要抓好高院制定的《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中的11类116项改革任务的推进,突出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项目,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五是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审判任务的完成。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一手抓改革的推进,一手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改革促进审判工作,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按照关于“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等司法廉政制度,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遵循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公正为民司法。

尊敬的: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顺利开展了多项司法改革工作和大量人、财、物上划省统管前期摸底准备工作。

法院现设置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人民法庭、办公室、法警大队、书记员管理处、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等**个编制内机构外,还设立设立新闻办为内设机构。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人,现实有干警**人,空编**人。现有在职在岗**人中,党员干警**人,占干警职工总数的**3%,女干警**人,占干警总人数%,少数民族**人,占干警总人数%。30岁以下**人,31-35周岁**人,36-45周岁**人,46-55周岁**人,56岁以上**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数的8.5%、23.4%、23.4%、42.6%、2.1%。全院干警平均年龄**岁,党组成员平均年龄**岁,各庭室负责人平均年龄**岁。高中以下学历**人,大专学历**人,本科学历人数**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从职级情况看,现有在岗**人中,副处**人,正科**人,副科**人,主任科员**人,副主任科员**人,科员 人,工人**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8%、*7%、*2%、*6%、*1%。现空缺副科**人。现有审判人员**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

立案登记制改革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参加全国全省法院立案改革视频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让全体干警认识到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的重大举措。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范围、立案程序、制裁违法滥诉、加强立案监督等内容,把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从立案审查制过渡到立案登记制上来。

2、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及时召开有关庭室全体人员参加的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认真讨论立案登记制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讨论研究应对方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立案登记制实施中的物质保障、人员配备、案件分流,来访接待,实施方案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一线立案法官在材料受理、登记立案、不予立案裁决和上诉、复议救济等环节的操作标准,要求全程留痕、全程透明,以此作为检验立案工作质量和考核立案工作的依据。

3、快速分流,协同化解。打造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改变传统立案庭功能模式,结合诉讼流程规律和上级法院要求,把诉讼服务中心合理划分为诉讼引导、立案受理、调解速裁、鉴定评估、信访接待五大区域。各区域之间相互衔接、有机联系,形成综合性诉讼服务体系,涵盖诉讼服务的各个环节,快速分流案件,协同化解矛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

4、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对诉讼服务中心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总面积达到1000平米,改造远程视频接访室、庭前调解室、速裁室和律师阅卷区,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案件查询系统、打印机、复印机、传真、休息座椅、书写台、老花镜、饮用水、便民药箱、伞架、笔墨纸张等便民设施。专门印制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流程图表等14类宣传册,供当事人自行取阅。

5、强化事务管理,确保保障有力。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经费保障、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科技应用与管理等工作;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计划、财务、物资装备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

规章制度

,修改完善人民法院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和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和落实;配合玉溪市审计局圆满完成我个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抓调查研究,积极应对司法改革。认真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及其他地区改革经验,充分认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等调研的重大意义,通过调研真正收获符合实际、有价值、可行性、可操作的成果,竭尽全力做好调研为司法改革提供理论及实务支持。重点对省以下法院经费的管理方式、资产的划转、人员队伍建设以及配套制度建设等问题展开集中讨论及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对体制改革的经费物质装备保障渠道、管理方式、相关配套措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对近年来经费收入、支出,机关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及临时聘用人员,固定资产(物质装备配备)情况、基础设施建设负债情况,案件收案、结案及诉讼费收入,人民法庭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统计调研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数字统计真实准确,勾稽关系清晰严谨;数字来源有据,均同各年度决算数据相对应,保持一致;分析说明力争条理清楚、内容完整、解释明白,数据翔实、底数清楚,为上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认真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在我县顺利推进,真正实现平稳过渡、实现改革效果。

存在问题

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社会矛盾更加凸显。我院近年来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平均每年都在1200件以上,审判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干警工作压力非常大,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也给涉诉信访稳定带来了隐患;由于退休、“门槛”过高进人渠道不畅、待遇低吸收不了人才、人才外流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数逐年减少,目前,我院有6名法官干警工龄已满30年以上,随时面临退休离岗。而一线审判人员仅13人,年人均审理案件92件,民商审判人员每年审理案件都在100件以上。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人员结构不合理日益凸现。一是整体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干警职工的47人中,从事一线审判的工作人员仅为13人,占27.7%。审判人员虽为38人,但从事审判工作仅25人,占65.7%。 其它岗位人员9人,分别为法警5人,书记员2人,工人2人。岗位与从事工作不相符,且年龄普遍偏大。司法警察的比例为10%,低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配备标准,警力不足。书记员队伍不稳定,现有2名书记员从事与其职责不相符的工作,为完成繁重审判任务,不得不招聘

合同

制书记员来缓解力量不足和人员配备不合理问题。二是审判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的38名审判人员中,7名院领导、2名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16名行政部门、立案庭和审管办等部门所占的法官多,一线审判人员少,实际仅13人所占的比例为34.2%。三是中层干部岗位空缺较多。我院13个内设机构中,有5个空缺副科级干部。内设机构中基本空缺副职领导。由于没有配备好中层领导,有的出现职责不符,工作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不敢管理,加之责任与待遇不符,工作压力大,工资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认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四是进人渠道不畅,法官断层问题严重。法院现有法官38名,50岁以上的6人,占15.7%,40—50岁的16人占42.1%,30—40岁的14人,占36.8 %,30岁以下的2人,占5.2%。年龄在40岁以上的法官占57.8%。法官的年龄结构日趋老化,出现“两头小中间大”的趋势,这种结构对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十分不利。同时,因法院进入门槛的提高,法院进人较难,近4年来法院都没有招到法律本科大学生。由于法官的待遇跟不上,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不愿进入法院工作,法官队伍如果不能及时补充,5—20xx年后,将出现无人办案的局面。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人大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闸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闸北区人大会杨惠德主任主持会议。

闸北法院朱建国副院长受陈萌院长委托,就该院根据高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构建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对该院在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介绍。

在听取汇报后,闸北区人大会和代表们对闸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给予充分肯定。闸北区人大会杨惠德主任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以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战略任务。20xx年以来,根据全市统一布局和安排,闸北区法院按照改革试点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正确把握改革重点,凝聚改革的正能量,在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也面临亟待解决的难题,要强化大局意识,在“撤二建一”的大背景下,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并努力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区法院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研究改革措施,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各项工作稳妥地推进;要加强舆论导向,把宣传重点放到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提高司法公信力上,把着力点放在提高司法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上,有效引导社会热点,积极营造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法治建设良好的区域环境。

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篇九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结案率连续五年达98%以上

近几年来,隆阳区人民法院党组班子十分重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围绕提高执法能力、保障公平正义、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这一目标,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促进法院发展的源动力,结合法院实际情况,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法官队伍连续5年没有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先后受到隆阳区委、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表彰。案件收案数连年攀升,案件结案率连续5年达98%以上。

一、全力推行三项改革

一是设置立案庭,构建以“大立案”为基础的“立审分离”工作模式。

二是在充分做好考察、调研、宣传、动员、协调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于xx年1月在全区法院系统率先建立了主审法官和助理法官机制。目前,该机制运行良好。

三是于今年8月,在全区率先启动了主办执行员选任工作,目前,选任工作正按预定程序进行。下一步将对参选人员进行有关执行工作的理论考试和民主测评,年内将完成主办执行员的选任工作,建立我院主办执行员机制。

二、加强和完善三个体系

一是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我院坚持以《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反腐倡廉宣传和教育工作,把预防放在 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目前,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即将对各部门xx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三、

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我院规定每周一为院长接待日,由院长在接待室亲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当即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或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有关协调才能解决的,在释明相关内容后,指定承办责任人,认真进行处理。同时,我院还于今年4月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工作问责制等规章制度,对漠视群众利益、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处理方法和步骤,均作了明确的规定。今年1-10月,院长接待群众达40余天近百人次。院长接待日实施以来,没有出现群众集体上访等事件。

附:

作者单位: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学府路中段

邮政编码:678000

机:***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335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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