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组构建方案 组织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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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构建方案 组织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04 17:30:30     小编:碧墨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专家组构建方案 组织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篇一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宣传、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拟定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努力组织实施。

3、负责抓好辖区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街道经济,积极培育税源,加强地方税代征工作。

4、加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审批、验收、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负责抓好所辖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和全方位的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性项目初审及工商、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6、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开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为企业和居民群众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好社区教育、群众文化、社区卫生、科普和社区体育等活动;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在宣传法律、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的作用。

7、兴办社区福利事业,负责做好拥军优属,防灾救灾、扶困助残、社会救济、殡葬、婚姻、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外来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

8、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人口的增长;负责计生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完成各种软件的建立管理工作。

9、领导和管理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工作。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负责民兵的政治教育,落实民兵参训人员;负责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治安值勤任务;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预备役、征兵工作。

10、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提出工作建议;全面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根据上级部署和实际情况制定

工作计划

和实施方案;检查、指导、督促属地各部门和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协同作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11、加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向市委、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各街道办事处内设三个综合办公室

1、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党委

工作总结

及综合性材料。提出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具体规划和安排;负责系统党员发展、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老干部、关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建设工作,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工作。   协助主任、副主任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文秘档案、机关财务以及督查、信息、信访后勤服务等工作。

2、经济社会事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决议、决定,按照办事处部署研究提出街道经济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围绕街道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做好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调查了解发展街道经济的有关情况,研究街道企业布局,对街道企业发展前景进行预测,提供技术和信息咨询,参与新上项目的考察、论证以及立项工作,协调解决街道企业发展中的较大问题,为街道企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引进技术、人才和资金;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街道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搞好劳动、财务、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企业的经济指标,完成年度经济指标,建立健全财务

规章制度

;负责街道经济数据统计报表工作。   发展社区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社区管理水平,扩大就业机会,建立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繁荣社区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净化、绿化、美化社区,大力整治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实行群防群治,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民事调节工作,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负责计生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完成各种软件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好优抚、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认真执行民政优抚,救济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规定范围;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

监督检查辖区单位“门前四包”的落实情况,监督主要街路,辖区内的专业执法及管理,并提出建议限期整改;对辖区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占道路直接管理和处罚;监督检查管理畜力车、垃圾点(站)、公厕、民厕等市政公共设施,对辖区内乱泼脏水污物,破坏环卫、市政公共实施和破坏公共卫生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对辖区内破坏花草树木、绿化(篱)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临时设施占道占地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监督检查辖区内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法规的执行情况;落实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对本辖区各类经营性用地收取年地租;对辖区内临时建筑项目(主要街路的铁棚子、移动板房)和私人建房、翻新改造、维修等施工项目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占地费,对其建设的全部过程进行管理、监督;对辖区内的异地设计、文明施工、场地清整、硬化、美化、环卫等附属实施配套,修复市政公共设计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用工、违法建筑行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专家组构建方案 组织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篇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市级将成立“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工作的落实,确保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项目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县(市、区)要明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各建设项目确保年底开工建设,已经开工的项目,务必按照省规定序时进度要求,加紧加快推进。省将集中采购部分计算机、打印机、交换机配发给各县(市、区),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调剂配送给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并组织安装、调试。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信息系统软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验收,省卫生厅根据各设区市验收报告支付实施费。新农合信息系统等接口改造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改造,费用由投资银行支付。读卡器由市卫生局协调市劳动保障部门由投资银行配给。

(三)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17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含漳平市d级危房拆建项目5个),总投资1769万元(中央投资330万元,省级投资580万元,地方配套859万元)。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74万元(省级补助120万元,地方配套254万元)。22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及环境改造项目,总投资3479万元(中央投资200万元,省级投资1160万元,地方配套2119万元)。18个d级危房拆建项目,总投资1436万元(省预算内投资824万元,地方配套612万元)。各县(市、区)要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务必尽快足额到位。按照省政府10月10日《关于研究社会保障卡项目和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133号)提出的“分级承担”的原则,市级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由市级财政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算机配置数量的50%、打印机配置数量的60%、交换机配置数量的100%,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不足部分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大部分由县(市、区)负责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读卡器由我市协调社保卡投资银行承担。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信息系统软件由省卫生厅统一配发,并给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定的实施费的补助。省级财政也将补助我市一定资金,用于购置市级平台运行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所需的服务器和存储设备。

(四)强化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对于进展缓慢的项目,要加大督查力度,克服一切主观原因,确保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实行项目建设进展旬报制度,各县(市、区)及市直医疗机构每10天向市卫生局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项目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并在全市卫生系统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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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构建方案 组织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篇三

(一)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

实施方式:建立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商协会)常态化联系制度。市、县(区)党政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包联1户重点民营企业(商协会),年内深入企业(商协会)调研、走访1次以上,了解企业(商协会)发展情况,切实帮助企业(商协会)解决困难,共谋发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经办)

责任科室:民营经济综合发展科

咨询电话:xx

(二)建立“接待日”制度

实施方式:建立重点民营企业公开“接待日”制度,涉企服务部门每月固定1天集中接待民营企业,及时解决企业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建立涉企服务工作台账,每季度末报市民经办备案。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责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

咨询电话:xx

(三)建立政府决策征询机制

实施方式: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政府决策征询机制,凡制定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先征求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和商协会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

(四)建立民营企业评价政府部门履职机制

实施方式:制定民营企业评价政府部门履职工作方案。定期组织民营企业代表对政府部门履职情况,尤其是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等进行评议。评价结果纳入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目标考核。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经办)、市工商联

责任科室:民营经济综合发展科、眉山市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投诉中心

咨询电话:

xx

(五)推进新型政务服务

实施方式: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构建“一窗进出、一网通办”服务新机制,实现受办分离、人员整合、技术集成、信息共享,不断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责任科室:平台建设管理科

咨询电话:xx

(六)清理优化行政审批事项

实施方式: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凡未纳入清单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改革科

咨询电话:xx

(七)减少行政审批环节

实施方式: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公示“最多跑一次”目录清单;对符合产业规划和条件的投资项目,推行“红色”代办服务,为项目量身定制“审批流程图”“代办进程表”,全程服务到底。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责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

咨询电话:

xx

(八)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实施方式:减少企业注册流程。企业名称核准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变更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设立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经办)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xx

(九)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经办)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xx

(十)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实施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行政审批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到90个工作日内,其中工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审批时限压缩到55个工作日内,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用地预审3个工作日内办结。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xx

(十一)实施清欠专项行动

实施方式:全面梳理政府、政府平台公司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和作出的优惠政策、奖励承诺等,没有兑现、兑现不到位的限期制定方案予以兑现。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经办)

责任科室:民营经济维权指导科

咨询电话:xxx

(十二)妥善处理涉企历史遗留问题

实施方式:开展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各类证照、资金等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工作方案,分类限时解决。研究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解决办法。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企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0xx

(十三)弘扬企业家精神

实施方式:弘扬企业家精神,每两年申报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并表扬“十强工业企业”“十强创新型工业企业”“十佳工业企业家”“十佳工业发展先进集体”和“十佳工业服务标兵”。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先进事迹,给予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更多的社会认同感。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经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民营经济综合发展科、企业服务科

专家组构建方案 组织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快建设新时代的新xx,不断开创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新局面,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商关系,是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人民团体公职人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含个体工商户之间 的关系。

第三条新型政商关系是“亲”和“清”的政商关系。“亲”是指政商之间要坦荡真诚接触交往,公职人员要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企业要遵纪守法搞经营,满腔热情谋发展。“清”是指政商关系要清白,光明磊落,公私分明。公职人员与企业有交往但不能搞交易,有联系但不能谋私利,既防止“亲”而不“清”、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又防止“清”而不“亲”为官不为、拒商远商。

保障非公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 保障非公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保障非公制企业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保障非公制企业在项目审批(备案、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等方面一视同仁。

第六条 贯彻落实“双创双服”服务理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多证合一”扩容升级,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效应,落实“两个代办”升级版,让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

第七条 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五个一”机制,每位区领导联系1家以上重点企业,定期召开企业恳谈会,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领导联系帮扶企业责任清单定期在适当范围公开。第八条充分发挥区长电子信箱、短信平台、广播、电视政府工作简报等线上线下媒体作用,宣传和解读扶持企业的政策,解答企业疑问,广泛收集企业意见。对企业诉求属于本级办理的限时办结、需要上报的限时报出、不能办理的限时告知。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与工商联、商协会、非公有制企业定期沟通互动机制,作出涉及企业重大利益的决策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和相关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意见。第十条 凡是各级政府向企业承诺事项、与企业的合同契约都要建立统一的备忘录,逐项登记备案,并在适当范围公开。非公有制企业财政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批、评审结果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公开。

第三章 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第十一条各级司法、执法、执纪机关要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影响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黑恶势力阻挠施工等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企业信誉的负面影响。

对于司法机关受理非公有制企业提起的行政、民商事诉讼案件要积极关注配合。

(2对于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要积极支持配合。 (3对于司法机关的案件审理判决要积极依法履行。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在诉中诉后滥用行政权打击报复诉讼方,社会影响恶劣的,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准则 第十四条 支持政商正常交往。按照干部管理杈限和工作职责要求,公职人员经分管领导书面批准,可以参加符合下列“三种情形”的涉企公务活动; (1可以邀请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人员通过工作餐的形式商讨工作; (2可以受邀参加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及企业举办的年会、茶话会,成立大会等旨在交流信息、听取意见、推动发展的公开商务活动,不得参加抽奖,不得参加与公务无关的其他活动。 (3可以参加活动组织方统一安排的、不超过当地公务接待标准的餐叙,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饮酒。

(1不准收受企业及其负责人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财物;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邀请,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高消费 娱乐场所或者接受旅游、健身、文化等活动安排,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不准由企业及其负责人支付应由单位或者个人及其配偶、子女负担的费用,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企业及其负责人筹资、借款、借物,以提供中介服务为名向企业及其负责人收取费用或者其他好处。

(3不准违反规定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任高级职务或者挂名领取薪酬,以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参股或者持有非上市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4不准默许、纵容、包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特定关系人在管辖区域或者影响范围内的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准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企业及其负责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其合法权益,干预和插手企业具体经营管理活动,妨碍企业健康发展,玩忽职守,损害企业合法利益。

(6不准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管、金融贷款以及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

(7不准在政商交往中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交往中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应当事先报告或者主动申请回避;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有关机关应当根据规定直接作出回避决定,拒不回避的按照规定处理。

(1不得给予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财物或者其他资产,或者为上述人员代持企业股份及其他资产。 (2不得为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理财。 (3不得以赌博或者其他形式向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

(5不得拉票贿选,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政治荣誉和职务安排。干预和影响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干部人事任免、公共决策公务执行等。

(6不得对公正执法的公职人员进行恶意打击报复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五章 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第十六条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担负起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担负起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政商交往活动的监督,突出“关键少数”,强化自律和服务意识,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纠正。第十七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微信、网络、信函,电话等接受群众举报,对涉及官商勾结、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的实名举报,优先办理、100%核查,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 第十八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查处以下“五类行为”: (1从严查处主动设置障碍、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的行为; (2从严查处工作态度恶劣,对企业正当合理诉求置若罔闻,不予解决的行为; (3从严查处因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能力不足、政策水平不高导致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4从严查处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市场监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的行为; (5从严查处作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单位,开展专题明察暗访,加大曝光力度和频率。 第六章 建立激励惩戒机制 第十九条 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工商联、商协会等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涉企政策宣传活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推进企业廉 洁文化建设,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廉洁自律教育,提升反腐倡廉意识。

第二十条 扎实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综合评价工作,对于诚信经营、廉洁记录良好的企业,在资金,项目支持和企业负责人政治荣誉、政治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1把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2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3)为推动发展中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打消干部服务企业的顾虑,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公职人员与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关系,参照本办法执行。

专家组构建方案 组织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推动我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支部书记是本支部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结合我支部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公开承诺”知责、“清单管理”明责、“述职评议”考责、“定期巡检”督责、“紧盯绩效”问责为主要内容的“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坚持年初对接,每月调度,半年互检,年底考评,着力解决落实党建责任不力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各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并曝光典型案件,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要建立健全支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要建立健全述职述责、约谈、工作考核等制度,继续抓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压实各党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组织“两个责任”。要切实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

二、工作任务

(一)“公开承诺”知责。年初“晒诺”。每个党组织都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承诺事项、填写公开承诺书、并由党组织负责人在党员大会上公开承诺,并由所属党组织建立“践诺台账”,对每名在职党员公开承诺事项建档立账、存档备查;年中“督诺”。党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通报会,由党组织书记对党员公开承诺进展情况、质量效果等进行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年底“评诺”。党组织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年度党员评议大会,主要采取自评和互评等方式,对每名党员践诺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承诺事项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督促其限期整改。

(二)“清单管理”明责。建“责任清单”。研究制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主体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等。建“督查清单”。党委(党组)每季度要至少开展一次党建督查,要通过采取定期督查、巡回督查、随机督查等方式,对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制定、落实、推进、执行和整改等情况进行督查。每次督查时,要翔实填写党建工作督查清单,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机制落地落实落细。建“整改台账”。将公开承诺情况,主体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落实情况,以及定期督查、巡回督查、随机督查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台账主要内容,要明确整改问题、整改进度、整改时限、整改成效、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确定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述职评议”考责。抓组织落实。每年底前,按照上级党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双向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既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又向本级党员群众述职,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抓组织实施。每年底前,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有关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从严从实组织好述职报告撰写工作,并述职评议会前报党委审核备案,并呈报所属党委主要领导审阅。抓督查指导。不断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邀请旗委组织部参加各党委(党组)召开的述职评议会并进行点评;党委(党组)要结合年度考核,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核实了解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真实性情况,对述职报告严重失实的,要严肃追责,切实做到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

(四)“定期巡检”督责。每季一自检。党委(党组)每月对本单位及所属党组织进行一次党建工作自检自查,要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自检自查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并在下季度第一月初向旗委组织部报送基层党建工作自检自查工作书面报告。半年一互检。重点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查阅资料、实地踏查等工作措施,在每年6—7月,组织各支部之间进行互检。每年一巡检。结合每年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以及党建工作考核,对照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指标逐条逐项巡检。

(五)“盯紧绩效”问责。强化结果运用。将推动落实“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成效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主要依据;作为干部考察、年度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采取定期不定期形式向旗委报告,对考评为优秀单位和个人的经验及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介。强化工作措施。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以实际行动落实落细“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做到有目标要求、有方法步骤、有时间进度,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任务推动本单位及所属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对于落实“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不到位的,及时给予组织约谈等相关组织处理。强化督查检查。党委(党组)要对照“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工作要求,及时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同时,要研究制定本单位“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机制,切实加大对所辖党组织的全程跟踪、从严督导工作力度,通过从严督查检查和及时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党组)要把推进落实“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列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要具体负责督查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办、党办职能职责,及时帮助解决遇到困难和问题;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要落实工作措施和任务目标,有效推动“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实施。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严化联动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要及时针对推动落实“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拿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方案予以组织实施;要及时跟进、全程督导、重点推进,要采取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确保真正把“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落到实处。

(三)注重统筹兼顾。要把推进落实“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与完成中心工作相结合,细化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协调和全力推进;要与打赢“三大攻坚战”相结合,落实结对共建任务,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整顿提升后进党支部,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带动力;要与基层党组织“分类管理、晋位升级”等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综合实施,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推介落实“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编发信息简报、微信平台推送等方式,抓好宣传引导,扩大工作效果,切实把点上经验推广到面上工作,形成以先进带后进、齐争共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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