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附属设施施工方案篇一
二、活动主题
20__年矿“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活动时间:
20__年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四、活动目标
实现全矿全年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重伤,全矿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进行,矿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之利
副组长:胡兴洪李生元邓贤才
成员:张宁波、金鑫、张兴华、汤远军、宋天明、
朱兴学、王再贵、何刘兵、李登华、魏大学、
李庆海、刘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邓贤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活动内容及实施步骤
1、6月1日前,制作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三条,分别悬挂于办公楼前和主副井调度楼前;矿安监科要组织力量在主、副井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同时充分利用班前会、“三九”安全活动等机会,组织职工学习文件,重温安全誓言,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义,以此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活动期间,国家安监总局、省、地、县相关领导将在电视上发表电视讲话或署名文章以及相关安全主题节目,矿安监科要组织人员及时收看。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督查小组将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进行督查落实,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要组织力量踊跃参加,营造“安全生产月”万人参与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
2、活动期间,要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要利用黑板报(不少于5期)、电视、vcd、教材、安全知识抢答等工具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知识,确保每个职工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都要接受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3、活动期间,各生产单位要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各安监科要牵头组织生产、技术、机电等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工程质量评比、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切实做到质量标准化、工作程序化,彻底实现无隐患生产。
4、活动期间,矿部要号召全体职工开展“十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条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篇安全生产体会;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召开一次职工家属安全生产座谈会;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监督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
5、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坚持科矿级、队长入井带班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积极排查“三违”,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针对在夏季大忙期间,家在当地农村的同志,要合理安排轮休,回矿后休息不好不准入井工作。
6、在活动月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现场管理,要有重点地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安监科要加强雨季“三防”的相关工作;机电科要做好设备防爆管理和避雷针、避雷器的校验工作,生产科要组织力量对各井下水仓进行及时清挖,行政保卫科要对危房有效防范,防止出现意外事故。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和相关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治水、防火灾、防顶板灾害、防瓦斯灾害、防煤尘灾害、防运输事故等方面的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7、技术科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水害抢险救灾演习活动,健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救灾演习活动,提高矿井应急救援能力。
8、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具体要做好活动的动员、组织、报名工作,务必使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七、活动要求
1、安监科要根据活动方案内容,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6月1日前报活动办公室。并于活动期间,每周四要对活动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并报矿活动办公室,以便将先进经验交流和推广。矿活动办公室每周五上午要将矿一周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实时记录相关资料,以备上级检查时备查。
2、活动结束后,对完成活动目标、出勤达到23班的采煤队、掘进队、开拓队职工,每人奖励100元(含安检员);运输队、修护队、机电队井下的职工每人奖励80元;平地辅助单位的职工每人奖励50元;采煤队、掘进队、开拓队的班长,一线科室办事员,平地科长、主任每人奖励200元;运输队、修护队、机电队的班长每人奖励150元;活动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每人奖励500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每人奖励300元。
3、对在活动期间不能尽职尽责、发生事故导致完不成活动目标的相关责任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附属设施施工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坚决扭转pm10平均浓度在全省、市长期倒排的被动局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在深入开展扬尘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市监管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按照“治本控源、综合施治”的原则,在认真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要求、强化责任主体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对商砼企业扬尘、施工拆迁扬尘、裸土裸地扬尘等方面,全面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健全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有效遏制扬尘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
二、攻坚时间
2020年10月16日—12月31日。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商砼企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攻坚。由质监站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对监管的10家商砼企业开展集中排查,建立扬尘污染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四个清单”。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常态化管控到位;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彻底从源头管控治理到位。对生态功能新区内的工业企业,要从严从细对其生产全链条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点位的扬尘污染源进行排查,该停产的停产,该整治的整治,彻底解决粉状物料露天堆存、露天作业、除尘设施缺失和不能正常运行、不能达标排放等突出问题。对无组织排放源要细化管控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巡查监管,真正做到扬尘治理精细化、常态化。总结学习重点企业周边环境整治经验模式,启动商砼企业周边环境整治,体系化治理商砼企业扬尘污染问题。
(二)开展施工拆迁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攻坚。成立专项巡查组,开展动态排查,进一步完善健全各类施工拆迁扬尘源台账,按照施工拆迁扬尘治理标准要求,对全市所有房产开发项目、市政重点项目及所有拆迁工程进行“过堂会审”,逐个项目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督导施工企业限期整改,销号验收,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及屡查屡犯的,要坚决采取严厉措施予以重拳打击,必要时对项目施工相关责任人采取依法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直至将项目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清出市场,不得参与境内各类项目施工招标。对扬尘在线监测设备,人为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拆除、闲置,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要专项整治,立案查处,始终保持对施工拆迁扬尘高压严管形势。
(三)开展裸土裸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攻坚。以空气质量示范区为突破,以生态功能新区为重点,对出让未开发及拆而未建的闲置土地、商品住宅小区裸露土地和楼顶裸土、玉带河河道及河床两侧裸露土地、施工工地裸露土地等裸土裸地登记造册,综合整治。对各类围挡围合区域裸露土地,短期闲置(3个月以内)的,要用密度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的防尘网覆盖或铺设人工草皮;对长期闲置(3个月以上)的地块要采取硬化、绿化为主,人工草皮苫盖为辅的治理措施。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前谋划,高标准实施生态功能新区裸土绿化工程,全面减少裸土裸地造成的扬尘污染。
(四)开展货运车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攻坚。按照“谁用车,谁负责”的原则,对重点用车企业及单位加强源头管控,对行驶作业车辆强化路面执法,倒逼用车企业及单位和车辆驾乘人员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一是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车辆淘汰,强化重点用车单位监督检查,倒逼重点用车单位全面建立绿色运输责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任制和承诺制,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重型燃气车或新能源车。二是加强行业运输车辆扬尘防治执法检查,确保分管行业企业所用车辆合法合规,洗车装置按规运行,进出车辆清洗到位。三是开展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源头追溯执法,对运输车辆不苫盖、带泥上路等进行依法查处。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压死责任。成立建筑领域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大气办,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司海峰兼任。各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攻坚专项督导组,对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具体目标、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制度和台账管理,以超常措施推动各项专项攻坚任务目标圆满实现。
(二)明晰职责,严格监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要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全方位开展监督监管。对扬尘来源进行调查,建立相应的污染源数据库,实行重点监管。要通过现场检查、自动监测、远程监控等方式,对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单位和商砼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扬尘管控相关规定的,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高限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停产整治。对屡查屡犯、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人员行政拘留,依法打击。
(三)加强督导,量化问责。持续传导扬尘治理工作压力,明确监管责任,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按“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问责”的工作程序执行,第一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由相关督查单位交办有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并销号验收,常态管控;第二次督查发现未整改到位的,或同一区域又出现同类问题的,将纳入问责范围,按照《市2020年扬尘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社、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宣传标语、张贴公告、led电子屏等媒体,大力宣传《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攻坚氛围。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微信大气污染公众举报平台、电子邮箱等,依法受理、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事项,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扬尘污染防治,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附属设施施工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县安委会2016年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2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5个。
三、活动内容
(一)施工项目部管理标准化
1、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化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与验收制度
(5)安全生产应急制度
(6)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8)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论证制度
(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及保养维修制度
(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化。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规定》(宜监字[2016]14号)和《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2016年11月13日发布)的要求配备,在工程项目竣工前不可担任其他工程项目部成员,并与中标通知书中配置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二)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
1、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
施工大门:按要求设置大门,大门处设置门卫室、车辆冲洗设施及五牌一图、责任主体公示牌、重大隐患公示牌等。
施工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高度城区主要路段和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不低于2.5m,其它不低于1.8m,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
现场道路: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的主要道路必须硬化,现场大门出入口硬化长度不少于20米,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道路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基本修筑完成。
现场分区: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各个模块。
现场防火:现场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位置正确、可靠。
安全通道及临边防护:“四口”、“临边”防护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设置,防护应牢固可靠。
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线路采取埋地或套管保护。
脚手架工程: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架体基础做到平整、硬化,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且可靠牢固,防护材质符合要求,封闭严密美观。
厕所:应设置通风良好的水冲式厕所,厕所内应有照明设施并设置水龙头和洗手池。 食堂:所用建筑、装饰材料和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及防疫要求,炊事人员应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
按照《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6]16号)和《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监控制度》(宜市建安[2016]5号)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把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的申报、公示、实施、验收和施工方案论证关,狠抓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安拆、检测和使用登记关,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坍塌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6年1月—3月中旬)
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目的、意义和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宣传氛围。全县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于3月10日前制定出台本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
(二)全面实施(2016年3月下旬—11月)
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到相关在建工程项目部并签订责任状,督促和指导创文明工地工程,每半年召开一次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潜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将活动推向深入。
1、积极配合第一季度开展的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及执行考勤规定等情况,对未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勤不达标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工程项目进行停工、扣分、计不良行为等处罚。
2、积极配合第二季度联合市房管局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检查做到全覆盖,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贯彻落实、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三个百分之百”落实等情况,对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隐患处理不及时、“三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3、积极配合第三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随机检查。对发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项目,坚决予以严管重罚。
4、第四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回头看”专项检查。对发现前面检查中仍存在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一律停工整改,并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对各责任主体和相关人员分别进行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等处罚。
(三)总结考核(2016年12月)
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对我县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情况检查督导,督促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对活动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活动开展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处理。通过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各种宣传形式,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广大建筑业职工,普及安全法津法规和安全知识,促进“打非治违”、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创优。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力量,决定成立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同志担任,成员由建管股、规划股、公用事业股、县质监站、规划监察中队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具体事项。
五、活动内容
(一)5月31日至6月9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县质安站集中组织各地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和教育,以近年来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下发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切实增强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
(二)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6月中旬,县质监站要重点排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及重点施工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及执行情况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大事项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的制定情况等,杜绝此类较大事故的发生。
(三)大力宣传动员,广泛开展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施工、监理单位,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于5月31日前报县质监站。从6月1日开始,全县所有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在建工程主体应张贴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隐患举报箱等,有条件的施工现场要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显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各建设单位也要在主要通道、人员聚集场所设立宣传栏、文化橱窗、签名、宣讲报告、展览展示等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办法,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举办好“应急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为全县“应急演练周”。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各自项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每个建筑工地都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以实地演练、桌面演练等形式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演练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省厅举办的培训班。
(六)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争创标化工地活动。加大创标化工地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交流经验,使企业学有榜样,比有先进,增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有力推动全县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部门宣传工作整体部署,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的有效投入,使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质监站)要认真研究分析目前存在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精心策划设计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鲜明、效果明显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收集整理工作。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形成的文字信息、照片影音、工作总结、统计表等材料及时报送县质监站,便于汇总上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要求,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为手段,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为目标,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行业监管水平,努力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年”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本质安全度进一步增强。确保监管范围内的伤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不发生重大社会治安事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任务
1、广泛开展全行业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在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宣传安全知识、登载典型事故案例。
2、广泛开展“我为安全献一策”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发动职工对安全现场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制度、事故隐患查找与整改机制、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认真吸纳。
(二)、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以“打非治违”为抓手,重点排查:(1)、非法违法行为;(2)、违规违章行为;(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实行边查边排、边排边查、排查并举的方式,逐一查出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潜在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处置办法等,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梳理研判,理清工作思路,督促落实监控防范措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暂扣或吊销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企业资金投入。专项治理以防止坍塌、起重机械、高空坠落、消防安全事故为重点,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密防范模板支撑、脚手架、临时用电等事故。
3、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提高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力度。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开展安全技术练兵活动,使从业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安全技术,使从业人员的识险防灾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普遍提高。推行企业员工安全信息卡,将安全培训、安全资质、安全绩效、违章情况等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卡,公开“三违”信息,对严重“三违”人员要严肃处理。
2、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筑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深入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化、要害部位管理标准化、安全标志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等系列活动,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现场安全管理。
3、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建立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实现管理台账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
(四)、加强夏季施工和现场消防管理、完善健康急救措施。
1、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条件制定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并有落实记录。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警示标志。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类型及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施工现场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过审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作业现场。较大工地应设医务室并配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必须备有保健药箱及常用的有效药品。现场应备有急救器材和急救人员,急救人员应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工地食堂必须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食品加工应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炎热季节工地应有消暑措施,冬季应有保暖措施和防煤气中毒及防火措施。
2、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施工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加强安监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能力。以省安全监督机构考核为契机,促进建筑安全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加大安监人员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技术知识,大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廉洁、公平、公正执法,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工作抓实抓细。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30日。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进行部署,采取举办讲座、出墙报、发宣传单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施工企业要在5月20日前将制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报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站。
(二)活动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对照活动目标任务要求,多层次同步开展工作,在施工现场全面展开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出现新的问题,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监站将每月督查一次,落实活动开展情况。
好的经验和开展中的先进典型上报市局给予表彰。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活动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站。
六、工作要求
1、各施工企业要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职能部门人员担任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落实活动责任。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方责任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2、强化措施,积极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围绕活动目标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逐步推进活动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3、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素质。认真组织“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加强年度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管理,认真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和专业技术理论考核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等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4、加强考核,确保质量。“安全生产年”活动办公室将严格对照活动标准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将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考核依据。“安全生产年”活动办公室将定期进行检查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创建水平。
附属设施施工方案篇四
1、电气施工图纸和相关的设计文件
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用图集》92dq1-13
4、《等电位联接图集》02d501-2
本工程位于杨凌区神农路西段。由杨凌技术职业学校建设,由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该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十一层,建筑高度为 米。
1、 电气管线(预埋)敷设
4)电线管口要及时封堵,线管绑扎固定可靠,做好成品保护。
附属设施施工方案篇五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市“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不合理,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4)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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